香港二十八总督-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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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璞鼎查为首的港英政府,还严格划分华洋界线,歧视华人,使香港的很多华人在精神上和肉体上遭受摧残。歧视和压迫华人最为透骨的一项政策,是限制华人的行动自由。璞鼎查于1842年10月4日颁布的宵禁令,就是专门限制和歧视华人的。禁令严格规定,华人晚上11时以后不得夜行。违者准警察即行拘捕,解案究治。
同时,因为这时香港岛对面九龙尖沙咀尚属清朝管辖,平时船舶往来自由,于是又规定自夜晚9时至翌日晨6时之间,任何船只不许在香港海面航行或驶近香港。香港每天要鸣炮二次报时,一次为早上6时,一次为夜晚9时,于是规定9时鸣炮以后,6时炮未响之前,不许港内船只移动。
1843年4月26日,位于港岛湾仔春园街的港督府遭洗劫。5月1日,璞鼎查政府借口“治安不靖”,更进一步规定,华人入夜后,至晚上十时前一段时间,如果必须外出,每人须要带油灯或灯笼一个,以资识别;晚上超过十时,华人一律不准夜行。以鸣炮为号,指示宵禁的开始和结束时间。1844年又公布《维护公安条例》,规定中国居民晚上入夜后,要在自己门前悬挂一盏有店名或自己姓名的灯笼,以便警察执行巡逻任务。中国人在晚间规定时间出门,还要有一张通行证,11时以后停止交流,违者要遭到逮捕法办。
璞鼎查1841年8月11日到港,1844年5月离职,在不到三年时间里,具体实现了英国殖民主义者对中国领土侵吞的愿望以及英国在中国的各项特权。
行伍出身行政无能
港英政府一成立,璞鼎查便开始有计划地修筑道路,首先在太平山脚下,分东西两路开筑皇后大道,开山修道清出的泥土石块投入附近海边,经过平整,又成为“新填土地”。
早在1841年6月7日,义律为推动香港贸易的发展,宣布香港为自由港,允许商船自由进出香港。6月14日,又将维多利亚湾割出40幅地段,公开拍卖。每幅底价很便宜,只要10英镑,最高价每幅投到165英镑,共售出23幅,全部面积9英亩,投得的英商中,有渣打洋行、颠地洋行、林赛洋行和瑞拿洋行等。按规定投得者只有租用权,并非拥有土地,每年仍需向港英政府缴交地租。港英政府每年可从投地中收地租3032英镑。
由于璞鼎查行伍出身,只会专制统治,不懂行政管理。对于如何改善香港生活条件、环境卫生条件等,拿不出任何办法,因此不少英国人不适应香港的生活环境,就连英军士兵死亡、逃跑的也日渐增多。据记载“1843年5月至11月之间,瘟疫盛行,驻防英军1526人,染疫身死者达24%,其他外国人约四百人,死亡者占10%。”“驻港海陆军士兵,私逃军役,迭有所见。”来经营的商人也逐渐望而却步。这一时期,香港附近海面上的海盗也很猖獗,所以很多人对香港的前途丧失信心,香港的英商纷纷向伦敦告状,指责总督璞鼎查治港无方。有人甚至干脆就主张放弃香港、经营舟山。他们认为,香港不适合欧洲人士居留,并以当地驻防第98团英军在21个月内,有257人死亡,炮队135人中,前后两年死亡51人为例,指出香港不能成为商业城市。
直至1845年,对香港的悲观情绪依然笼罩着香港的英国商人和伦敦上层。该年香港31家英商联合上书英国殖民地大臣史丹莱,痛陈开放五口通商后造成香港贸易的衰落。另有英商上书中说,“香港已无商可营,岛上只可供作香港政府及其官员驻节之地,并收容一批身无长物的贫民而已。”就连港府财政司罗拔·马田,也对香港大泼冷水,他说,香港是一个“贫瘠、不卫生、毫无价值的小岛。”“我曾设法寻找其价值所在,但香港其实一无是处。”
这时的香港,被很多英国人视为畏途,一些英国人听说要派到香港去,无不摇头。出现了“香港,你让我去送死”的流行歌曲,反映了当时英国人对香港的消极看法,也表现了璞鼎查政治、经济方面的无能。
第二任 戴维斯JoHn Francis DaVis
1844年5月7日,戴维斯抵港,5月8日就职第二任香港总督,并兼任英国驻华公使,直至1848年3月21日,任期4年。
戴维斯(1795~1890),又称德俾士等。英国人。他是一位中国通,18岁就到了广州,在东印度公司任职。1816年作为英国使团随员到过北京。1833年英国成立驻华商务监督署,被任命为商务监督。他对中国文化很有研究。戴维斯给自己起的中文名字叫德庇时。晚年,他隐居布里斯特尔,潜心中国历史文化的研究。1876年获英国牛津大学荣誉博士学位。1890年去世,终年95岁,是享年最高的一位港督。一生著作不少,有《中国诗歌论》、《中国人:中华帝国及其居民概述》、《中国见闻录》、《交战时期及媾和以来的中国》等。
戴维斯虽是中国通,人称精晓汉学的港督。但在任职期间因为登记户口证,征收地税、专利税、财产税等繁琐政令,被后来新闻媒体冠以历史上最不受香港居民欢迎的总督之名。当然,这只是一种形容,戴维斯的后任也不见得就受到欢迎。
璞鼎查留给后任者的是一个乱摊子。戴维斯接任时,香港堪称是问题成堆,法制松弛,秩序混乱,管理不善。然而,最为棘手的问题还是财政状况。戴维斯离开伦敦赴任时,英国政府曾告诉他,为了维持这块新的殖民地,政府每年都要花去大量的金钱;虽然香港一下子难以在财政方面做到自给自足,还必须由英国政府拨出资金,去维持香港驻军的费用,但香港公务员的薪金、各项公共建筑及其他方面的开支,则要由香港自身来承担。英国的殖民地大臣也告诉他,璞鼎查未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伦敦方面对此是很不满意的。希望他不要重蹈覆辙,而要想办法解决好香港的财政问题。
第二任戴维斯鸦片专卖开拓财源香港财政收入,最初以拍卖土地为主要来源,数量有限,入不敷出。据统计,1844年~1854年间,香港政府累计支出512804英镑,年平均46618英镑,而收入年平均23539英镑,支出大于收入近一倍。如何增加财政收入,以减轻英国的沉重负担,并逐步做到自给有余,是港英当局在很长时期内面临的重大课题。
义律在港时公示,香港为自由港。鸦片是香港早期转口货物的最大宗,从不课税。岛上消费所需烟土,视同一般货物,最初任由商贩经营,不受限制;港英当局照例向铺户收取规银,但为数甚少。
1844年2月,英国殖民大臣斯坦利向戴维斯提议,课征榷税,增加港府收入,鸦片零售业首当其冲。同年6月,戴维斯函告斯坦利,拟向当地鸦片商贩发售牌照,或实行包税制,招华人承揽,使他充当港府“无可匹敌的最佳税收人”。11月,立法局制定条例,决定向鸦片商贩开征牌照税。法例规定,在香港水陆各处,“只准整箱贩卖烟土”,但持有牌照者可零售整箱以下鸦片,牌照由总督核发;申请人一经批准并缴费若干,即享有上述特权;无照经营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12月,辅政司发布通告,进一步规定,鸦片零售业务,可由一人承揽,愿者应向辅政司署报价,包税权“以出最高价者得”。香港境内整箱以下鸦片零售业务,由此完全合法。1945年2月,港英当局又制定《零星包卖鸦片细则》,对开灯烟馆设置地点、营业时间与交易方式等作了详细规定,于是烟馆也被置于法律保护之下。
1845年3月,英国人都爹利和马丁·马地逊根据上述法规,以每月710元的高价,向港英政府承揽了在港零售鸦片一年的特许权,香港其他鸦片商贩均需向他们购买营业许可证,方可开铺售烟。都爹利和马丁·马地逊成了香港最早的鸦片包税人。都爹利和马丁·马地逊要保障其经营特权,维护其垄断地位,必须有足够的人力和必要的手段,来防止或阻止其他鸦片商号的侵越行为。他们感到力不从心,于当年6月合同届满前主动放弃包税权。与此同时,戴维斯发觉上述法例中关于零售鸦片“以供消费”的规定,文字含混,无照烟贩常诡称其鸦片“用于出口,非供本埠消费”,继续经营零售业务,从而损及鸦片包商的垄断地位,影响包税制度,减损政府收益。因此,立法局于同年7月制定当年第5号法例,除正式规定以拍卖或招标方式出售包税权外,删去了原法例中“以供消费”字样,以保障包商利益,保护税源。8月,买办冯亚蒂·卢亚贵以每月1710元、为期一年的高价夺标。总计实行包税制的头两年,港英当局假手鸦片包商轻而易举地为香港岁入新增六千五百余英镑,约占同期香港年收入的13。1%。鸦片包税收入已成为仅次于售地收入的第二大项。
戴维斯满意地向英伦政府报告:鸦片包税是香港“岁入的最丰富的源泉”之一。1846年11月,新任殖民地部大臣格雷致函戴维斯,认为鸦片作为“消费品”,是“最合适的”收税项目,他对香港实行的包税制度表示首肯。这表明英国新政府在鸦片问题上将承袭上届政府的政策。然而,实行包税制后,香港鸦片总归承包者“一家发卖,烟价索勒高昂”。三昌、丽源等10家商馆联名于1847年1月禀报香港当局,要求“撤散烟土公司”,由众商各自“领牌贩卖烟土烟膏”。英国大鸦片商吉布等也抱怨说,实行税制后,香港鸦片零售价高于邻近地区,一些中国烟贩改由他处进货,香港销售量急剧下降,他们不得不为存放船上的鸦片支付水上保险金和每箱每月20先令的储存费。另一方面,鸦片包商为维护特权,以查禁私煮私售鸦片为名,雇用侦探和武装船艇搜查民居民船,干扰了当地贸易,使正处于不景气状态的香港经济蒙上了更大的阴影。英国政府和洋商为此深感不安。戴维斯的鸦片包税政策一时成为舆论界众矢之的。1847年3月,英国议会成立对华商务关系特别委员会,进行调查后,认为只有最大限度地进行自由贸易,才能使香港繁荣,实行包税制是“不明智之举”。有鉴于此,戴维斯接受总巡理府希利尔的建议,于1847年7月决定,将现行垄断经营制改为牌照制。牌照共分三类:零售整箱以下烟土者,月纳规费30元;煮卖鸦片烟膏者月纳20元;开设吸烟馆者月纳10元。牌照由巡理府向零售商直接发售,数量不限,有效期均为一年。
无税港里闹苛捐
香港一开埠,就宣布是无税港口,但实际上香港内部税例繁多。早期港督,就想出各种名目增加税收。1844年7月,戴维斯上任不到两个月,港英当局就陆续公布了《土地登记条例》、《公众沽饮肆及售酒领照营业条例》以及《售盐鸦片当押业拍卖商业牌照税条例》,征收土地税、牌照税,等等。
8月,港府在没有征询任何方面意见的情况下,立法局通过一个人口登记法例,规定全岛居民,不论华人、洋人,贫穷富贵,一律每年向港英政府总登记官办理姓名、地址、职业登记一次,领取登记证。洋人一律收费每人5元,华人每人1元。法例公布后,立即遭到中外市民强烈反对。华人反对自然无足轻重,洋人反对,要麻烦得多。叶灵凤先生有篇文章详细介绍了这一事件的情况。
对于这样一道法令,香港的英籍居民的反感是不难想象的。他们认为,他们的自尊心、民族的荣誉,以及个人的自由,都遭受了蹂躏,情形的恶劣比在广州时期受清朝官吏的限制更甚。因此召开了一个居民大会讨论此事。与会人士一致认为,这条纳税登记的法令,不仅对英国人苛酷无情,而且不符合英国立法传统。全体英籍居民一致反对,并且组织了一个委员会,起草了一份意见书呈递戴维斯。
事有凑巧,就在英国人呈送抗议文件这一天,港府宪报登出该法令的中文译文,把人头税每年一次错成每月一次。真是火上浇油,使已经沸腾的民愤更加剧烈。当时的《中国之友》评论说:“中国人向来逆来顺受,惯于忍受任何敲榨。可是这次由于译文的错误,使他们误认为每月要将辛苦的收入缴纳一半给政府,实在无法忍受,自然不免想起还是回国内的好。”
10月30日,香港的中国商人和工役全体罢市。商店都关了门,客运和货物的船只都停止开行,仆役和阿妈也罢了工,以致一切生意都停顿了。中国商人表示,如果政府11月1日实行征收人头税,他们便全体离港。英籍商人也表示,如果政府坚持执行,他们决意迁回澳门去住。
戴维斯在各方面压力下,被迫做出让步。11月13日,立法局通过了人口登记修正案。首先,人口登记免除一切费用;其次,规定凡是公务人员、军人、专业人士、商人、店员、厂主、房东,或每年收入达500元以上的人士,不论中国人外国人,一律豁免登记。只有那些贫苦大众,收入微薄的居民,才必须办理人口登记手续。修正案例于184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显然,法例维护了英国人和富人的利益,广大的贫苦中国居民仍然受到损害。
1846年,港英政府又发表布告,布告规定了通用货币及其相互比值。(一)西班牙本洋、墨西哥鹰洋、印度卢比及其破碎银屑,中国通用铜钱,均为法定通用货币;(二)所有上述货币不论价值低昂,或属于任何种类,或是否完整,或已打印,如各有同等质量,即具同等通用之效能;(三)规定每银圆等于2卢比又1/4;(四)规定每银圆等于铜钱1200枚,每半圆等于600枚;每卢比等于铜钱533枚,每半卢比等于266枚,每1/4卢比等于133枚;(五)其他货币未列入上项规定之内者,均不能作为在本港合法通用货币;(六)第四款规定之铜钱,得向商务总监公署或香港库务司署领换,惟不得逾50元。凡属英国通用货币,不论纸币或硬币,一律为本港合法通用货币。
这些规定,充分保障了英国政府和英国商人的利益,而对中国人设置了种种限制。
为了解决财政困难,戴维斯又发布《征收警捐条例》、《烟贩牌照条例》等多种条例,广开税源,以各项税收增加财源。到1846年,香港政府每年税收达到27046英镑。
戴维斯的税收举措,目的本来是搜刮中国香港人的民脂民膏。但也损害了部分英国人的利益,所以首先遭到英国商人的反对。登记法例风波平息不久,11月20日,戴维斯又在立法局会议上通过了另一个法令,规定香港殖民者可以无须经过立法局的通过,随时下令宣布戒严。连英国人也不懂得戴维斯为何要如此紧张,因为当时香港实在没有这样采取非常措施的必要。果然,后来伦敦对于这条法令予以否决,于是这位中国通总督又在中外居民面前出了一次洋相。
1847年1月,港英当局再公布《市场贩物牌照条例》。5月4日,渣甸洋行首脑马地臣向英国下院呼吁,要求英伦督促戴维斯改变政策,减收地租,只征收维持警察部队的费用为限,其余费用均应由英国政府负担。英国政府自然不会答应,反而逐渐增加对香港的索求。
到戴维斯离任的1847年,港府各种税收已达31078英镑,折合港元372936元。
开征妓捐
香港的妓女从开埠初期就存在。在香港开辟为商埠以前,澳门是中外贸易的一个中心,到澳门的中外商人在那里可以寻欢作乐。英国强占香港岛,将其辟为商埠以后,澳门许多妓女纷纷来到香港。
1845年初,香港英国当局接到举报,警察有收受贿赂、包庇娼妓的行为。经过调查证明,事实确凿,但为了港府的颜面,调查报告结论却说,属于“娼家情愿缴纳,而非出于勒索行为”,因而对警察不加追究。后来当局意识到这是一条财路,于是决定由警察公开征收妓捐,而名义又说,所收捐税款项,用来开办花柳病院。
根据1845年6月性病医院的报告,全港有妓院31家,每家月捐5元,有妓女一百多人,每人月捐一元半。当时一元钱相当顶用,可买几十斤白米。每年妓捐收入数目很大。当时香港社会人士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这项税收没有得到英国法律许可,不是正式税收;此外,每月妓捐用作病院开支的仅属少数,大部分支出用途不明。虽然兴办了花柳病院,但只办了两年,就因经费不足而停办了。根据香港社会人士的意见,1847年,英国议会曾派人到香港就此事进行调查。不久,英国政府通知香港总督戴维斯,由他下令取消征收妓捐。
虽然按照命令妓捐停止征收,但戴维斯当政期间不仅妓院未被取缔,而且越办越多。这毕竟是英国人敛财的一种门路。
后来,驻港英国海军司令詹士史德陵发现,英国军人和海员患花柳病的人数与日俱增,于是向香港政府建议颁布条例,控制性病流行。戴维斯采纳了这个建议,港府于1857年11月24日公布了《检验花柳传染病条例》。1864年1月19日,港府建立西营盘海员宿舍,专门收容患性病的海员。尽管采取了上述措施,性病流行的状况还是没有明显变化。1867年7月23日,英国殖民部谕令香港政府重订《取缔花柳传染病条例》,规定实行妓女登记、检查身体等事宜。随后,香港立法局又决定向妓院和妓女征收营业牌照税。从此,卖淫行为在香港进一步公开化、合法化。当时负责发放营业牌照的是总登记官兼抚华道高和尔,他曾借发放牌照之机,大饱私囊,广置房产。
自从有了妓女凭牌照营业的制度,香港的妓女便有了公娼与私娼之分。有牌照的叫做公娼。她们经常被迫验身,因为妓院老板怕她们染上性病,降低了身价,影响妓院榨取钱财。当年香港的妓院又有大寨(高等妓院)和细寨(中等妓院)之分。大寨集中在水坑口,细寨分散于荷里活道。大寨是只有富商阔少才有资格光顾的场所。因为到那里寻欢作乐必须饮宴,一掷数百金,排场很大。大寨的妓女分为三种:1。琵琶仔。这是十四五岁的雏妓,通常是贫苦人家的少女。鸨母把她们当作待价而沽的摇钱树。2。半掩门,又称尖先生,意思是不大不小的妓女。通常是琵琶仔接过客人以后,看上去还是少女,其实已是“大人”,所以叫尖先生。她们是鸨母的高价摇钱树,不公开接客,所以叫半掩门。3。老举。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