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二十八总督-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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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议会职权所及的范围限于港岛、九龙和新九龙,不包括新界大部分地区在内。
(2)市议会议员人数共30名,其中通过直选产生的华人及非华人议员各占1/3,其余1/3议员分别由香港总商会、中华总商会、非官守太平绅士、香港侨民协会、九龙侨民协会及官方承认的工会等团体提名。
(3)市议会负责消防、公园、花园、车辆执照、娱乐场所及市政局的全部工作。将来可逐步接管教育、社会福利、公共工程及监督公用事业等工作,具体办法另行研究。
(4)选民资格:年满25岁,具有担任陪审员的条件或每年纳财产税200元以上;非英籍的华人必须在过去10年中在香港住满6年,英籍人士须在年满23岁后曾在香港居住1年。
(5)市议会议员资格:必须通晓英语,包括口语、阅读和书写。非英籍的华人必须在近15年中在香港住满10年。
(6)立法局议员从原来的17名减为15名,其中有官守议员7名,非官守议员8名。非官守议员中,仍按惯例由香港总商会和非官守太平绅士各提名1人,新成立的市议会提名2人,其余由港督提名。
杨氏计划公布后,征求市民意见,主要是两局议员、华人社会领袖和当时香港比较重要的社会团体,如葡萄牙人的协会,基督教协会、居民协会、街坊福利会等类团体的意见。同时,英文报刊曾刊登过一份民意调查,请读者将他们的意见寄给报馆,然后将意见反映给总督。征询意见的结果是,市民反应冷淡。大部分团体给杨慕琦的答复是,会员不关心政制改革。两份英文报纸所刊登出来的民意调查,总共只收到100封回复。曾锐生先生分析认为,当时香港人,特别是香港的中国人不甚关心这个问题。他们只关心香港的经济,因为1946年战争刚刚结束,百废待兴,有钱的人关心如何建立他们的商行企业,没钱的人为糊口奔波。香港中国人的民族意识很强,根本没有时间和兴趣花在这个殖民地的改革问题上。
杨慕琦的这个改制方案,其目的是为了摆脱中国收回香港。虽然名义上成立了市议会,多增加几名华人议员,但这个机构的职能仅限于管理一些服务性的市政工作。香港的大权如行政、立法、司法、财政、警务等仍然由港督牢牢掌握,因而,万变不离其宗,香港政府还是香港那个政府,英国政府还是英国那个政府,改来改去,只不过是加强英国对香港的控制。
曾锐生在《杨慕琦计划夭折内情》一文中一针见血地写道:这个计划的目的是“令香港人士建立对香港的归属感,从而令香港能够摆脱被中国政府收回的命运。”市议会只不过在形式上多摆几名华人议员上去,以点缀一下民主的门面而已,根本没有什么实际权力。正因为如此,香港市民对于杨慕琦这个计划,才反应十分冷淡。在香港的中国人,他们经历了抗日战火的洗礼,民族观念日益增强,战后关心的是香港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而对于政制的改革,一般都漠然置之。他们懂得,在英国对香港实行殖民统治的条件下,无论怎样改,仍然是英国人统治香港,再多增加几名华人当议员,对于香港广大的中国人来说,不可能得到更多的实惠。况且,这个所谓“英王陛下政府考虑,在香港采取一种能使居民在管理他们自己的事务中承担更多责任的办法”,有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华人占香港人口的98%,非华人仅占2%,而华人议员与非华人议员占有数额相等的席位,这种表面的平等掩盖着实际的不平等。在选举资格上又实行双重标准,对华人充当选民和议员资格严加限制,对英国人则特别予以照顾。
香港两局的非官守议员,他们也另有自己的想法,认为香港环境特殊,市民教育水平低落,不关心政制改革。所以一致反对杨慕琦计划。
葛量洪上任后,对杨慕琦计划毫无兴趣,长期拖延不办,直到1948年底成立市议会的计划仍是一纸空文。随着中国革命形势的急剧发展,英国内部对于香港政制的改革也有分歧,最后,这个计划也就不了了之。
第二十二任 葛量洪AlExandEr GrantHaM
葛量洪在他的回忆录中描述港督的地位时写道:“在这个英国直辖殖民地,总督的地位仅次于上帝。他每到一处地方,人人都要起立,在任何情况下都遵从他的意见,——永远都是:”是,爵士‘,’是,阁下‘。“港督在香港的特殊地位,一百五十年不变。
葛量洪是1947年7月25日抵港接替杨慕琦就任第二十二任香港总督的。直至1957年12月31日离任,在职10年。
葛量洪(1899~1978),翻译名亚历山大·格兰瑟姆。英国人。1922年被招募到香港作官学生,曾在广州、澳门学习中文。其后在香港政府各个不同部门供职多年,熟悉香港事务。后来出任牙买加、百慕大、尼日利亚等地辅政司,由辅政司转任斐济总督兼西太平洋群岛高级专员。
葛量洪在任期间,面对的形势比较复杂。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英国逐渐衰落,经济上陷于重重危机;政治上,英国殖民体系日渐瓦解,在亚洲,印度、锡兰、缅甸等先后宣布独立。美国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坐收渔利,逐步强盛;英国无论在经济还是政治上,都不得不依赖美国的支持,据余绳武、刘蜀永所著《20世纪的香港》一书记载,1945年、1948年英国从美国两次共获得五十多亿美元的援助和低息贷款。就香港岛来说,二战之后,需要恢复发展,需要中国这个大市场。在中国内地,美国正支持国民党发动内战。他和港英政府要面对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势不可挡的进攻,国民党政府的崩溃之势已十分明显。美国站在国民党一边,封锁、制裁、破坏新生的共和国。随后又发动朝鲜战争,对中国实行全面禁运。英国不能不跟着美国的屁股转,但同时又不得不顾及香港与中国内地的特殊关系。葛量洪时期的各种事件和他的作为,必然受制于多种复杂的因素。
第二十二任葛量洪葛量洪上任的第三年8月,美国驻广州总领事兰勤来到香港,接替原美国驻港总领事霍珀的职务。美国的对华政策就是通过兰勤对葛量洪施加影响的。在回忆他们的私人交往时,兰勤说,“我非常钦佩几位英国殖民官员,尤其是港督葛量洪爵士。他们在非常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势力之间成功地保持了平衡。香港实行的并非民主政治……自由是有的,管理也是有效的。在香港,我和夫人波林经常去看望葛量洪夫妇,在离开这个殖民地以后,还访问过他们好几次。葛量洪夫人生于美国,是个特别可爱的能干的主妇。我总觉得亚历山大爵士知识渊博,敏于洞察问题的正反两面,必要时也能当机立断,并有幽默感,对他所处的地位来说,最后一点尤为重要。”这就是一个美国外交官对葛量洪的看法。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1948年底,英国外交大臣贝文提供一份备忘录,关于新形势下的对华政策。他建议,从长远考虑,我们应力图在这世界最大的潜在市场之一站住脚。我们最大的希望可能在于采取“保留立足点”的办法。这就是说,由于实际上并不存在生命危险,我们应该尽量留在原地不动,与中共保持不可避免的事实上的联系。英国政府接受了在中国“保留立足点”的政策。
但是,英国政府最担心的是,中共可能通过在香港内部制造骚乱,达到收复香港的目的。
1949年3月,港督葛量洪分析认为,短期内香港面临的威胁有三:一,左派工会可能在香港内部制造骚乱;二,难民大量拥入;三,共产党的游击队从外部入侵。
于是葛量洪先后提出一系列削弱和反对共产党在香港活动的建议。4月1日他在给内阁的电报中建议立法强制香港所有社团登记。他说,国民党当政时,它曾是民族主义在香港的集合点,一旦中共执政,可能像国民党一样,愿意在香港拥有一个基地,成为制造不满和麻烦的中心。香港的立法应当防止这种事情发生。他又提出,共产党控制的香港报纸毫无顾忌地对英美的政策发起一系列攻击,令人越来越难以容忍,应该封闭这些报社,但是如果采取这样的步骤,与英国政府的总政策相冲突,当然是不可取的。根据以上的认识和思路,葛量洪采取了一系列加强香港内部控制的措施。
香港政府首先扩大警察的权力,加强警察的实力。决定继续招募一批印度籍、华籍警察以及后备警察。1948年10月27日,由立法局通过《1948年度便利维护公众秩序与治安条例》。条例规定,香港警察获得很大的权力,除原有职权外,再加上有权以征用、没收、拘捕等手段,防止和弹压暴动。11月6日还举行了一次海陆空军警的防暴演习。12月23日,香港当局又通过《香港防卫军条例》,香港除了英军外,还可以再招募六千名新军,这一系列措施的目的,在于加强香港的防务力量,镇压港内的民主运动。
1949年8月17日,香港立法局通过《人口登记法》,规定除海陆空军和警务人员及经港督特许者,以及未满十二岁年龄者外,其他人员一律需要到指定机关登记、编号、交相片、按手印,领取身份证。香港居民身份证制度就是从葛量洪时期开始的。
香港当局还通过《驱逐不良分子出境条例》、《修订1922年的紧急法》、《公共秩序法例》、《社团登记条例》等等。还有征用房屋、户口登记、限制物质出口内地、警察有权不经法律手续,可以搜查与逮捕中国居民并加以驱逐等等条例和措施,使居住在香港的中国人,行动上失去自由,精神上增加压力,严重破坏了香港当局与香港中国人之间的正常关系。
在一系列的条例中,以《1949年驱逐不良分子出境条例》最有代表性,虽然它规定的内容很多,但从第四条规定所谓“不良分子”的十四项标准中,仔细加以研究,从中可以发现,只要当局或某个具体执行者认定要驱逐一个人,便可随便找出一项套上去就可以了。比如第一项,“有病的、残废的、残老的、疯子、呆子,倘他们无人供养,且不能谋生的”。第三项,“有可怕的传染病的人”。第九项,“没有入境防疫证的人”。第十一项,“在燧道洞穴或在公地搭盖木屋居住的人;或在任何不合法的建筑物居住,或在卫生帮办宣布为不合卫生的地方居住的人,上述各种人物,苟其不能证明他可能取得正当的房子居住,即为不良分子”。第十四项,“依靠‘不良分子’生活的人”,等等。香港当局都可以随时加以逮捕,用简易方式审讯后,下令把他驱逐出境。
《修订1922年的紧急法》更不加掩饰地规定:“港督会同行政会议,依据紧急法令所颁布的各种法令,在与其他法令相抵触时,可以凌驾其他法律”。一句话,根本用不着法律。这些条例实行以后,在香港造成恐怖气氛。这在香港历史上,比1842年宵禁限制华人行动自由的规定,还要严酷得多。香港从此以后出现的一系列动乱不安,都可以追溯到这些完全逆潮流的条例和措施。
1949年末,香港警务处分别致函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港九分会等38个社团,拒绝接受他们的注册。注册官解释说,这项行动是根据1949年社团条例第五条作出的。第五条的条文为“注册官如认定本港社团系为港外地方创立,属于政治性质机构或团体之分社或与之联合或发生关系者,得拒绝其注册,如认定本港社团,似乎受利用作违法事情,或妨害本港治安、福利或良好秩序者,拒绝其注册。
港九38个团体对于香港警务处注册官的决定先后发表声明,强烈抗议。声明指出,他们设立的团体是非政治性的,设立的目的只是为社会服务,为劳动大众服务。要求港督葛量洪,撤回取销注册的决定,但都没有结果。
1949年12月24日,香港电车工人要求改善待遇,采取怠工行动。12月28日,资方拒绝工人要求,于是工潮扩大。1950年1月30日晚上,近二千名香港中国青年和电车工人在罗素街电车工会举行对电车工人慰问会。当晚港英当局却派出近千名武装警察,围捕工人,封闭了工会,造成罗素街“一·三○”事件。警方将电车工会主席刘法及职工十数人先后递解出境。
工会领导人和工人被递解出境事件,在葛量洪任职的五十年代初期接连发生。1952年1月10日,港九纺织染业总工会九龙支会主任冼佩玲、书记姚坚被港府警方拘捕,并递解出境。文艺作家、电影工作者司马文森、刘琼、舒适、马国亮、齐闻韶、沈寂、狄梵、杨华等八人,也于同日被驱逐出港。
最早清醒过来的英国人
1949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广州,但继续南下的解放军四野邓华所部之十五兵团攻取深圳后,并没有跨过罗湖桥,以武力收复香港,而是按兵于深圳河畔。当时解放军方面传话给英国人,说他们的任务是维护和平并准备恢复贸易和重开广州至九龙的铁路。10月19日,英国殖民地大臣琼斯向下议院所作的通报中指出:“中港边界是平静的。”
解放军攻占广州后,香港的气氛更加紧张起来,许多香港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但是解放军迟迟没有动作。这是怎么回事呢?谁能打开这个闷葫芦呢?
港督葛量洪反应敏锐,是最早醒悟过来的英国人之一。在新中国未成立前,他就注意到香港的左派报纸《文汇报》发表了一篇题为《论中英关系与香港的前途》的社论,这篇社论中有一段意味深长的话:
“香港正遇着最有利形势,新中国开始建设以后,贸易将空前高涨。香港如果在空前的好运之前惶惑起来,不积极对新中国采取友好措施,这将是历史的不智。”
当时有许多人认为《文汇报》是替共产党说话的,因而对它发表的文章不肯相信,但葛量洪却敏锐地意识到,这是北京向港府发出的一个再明确不过的“信号”,如果能抓住这个机会,香港的现存地位会维持很长一段时间。
葛量洪的预感很快被证实了。
中国政府通过秘密途径传来了周恩来总理的三项条件。只要港英政府很好地遵守这三项条件,香港就可以长期维持现状,这三项条件的基本内容是:一、香港不能用作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基地;
二、不许进行旨在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威信的活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港人员必须得到保护。
这三条要求很合理,港英政府欣然接受,并和北京方面约定,将此秘而不宣,就算是中英之间的约定俗成吧。
1951年春,当时的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黄作梅去北京请示对港政策,周恩来总理作了指示。很快,未经核实的周恩来总理的谈话主要内容就传到了香港,又被一些报纸披露出来。
“我们对香港的政策是东西方斗争全局战略部署的一部分。不收回香港,维持其资本主义英国占领不变,是不能用狭隘的领土主权原则来衡量的,来作决定的。我们在全国解放之前已决定不去解放香港,从长期的全球战略上讲,不是软弱,不是妥协,而是一种更积极主动的进攻和斗争。”
“1949年建国后,英国很快承认我们,那是一种半承认,我们也收下了。艾德礼政府主要是为了保全英国的利益,保存大英帝国在远东的殖民地位。香港是大英帝国在远东政治经济势力范围的象征。在这个范围内,英国和美国存在着矛盾和斗争,因此,在对华政策上美英也有极大的分歧和矛盾。美国要蚕食英国在远东的政治经济势力范围,英国要力保大英帝国的余辉。那么,保住香港,维持对中国的外交关系,就成了英国在远东的战略要点。”
“所以,可以这样说,我们把香港留在英国人手上比收回来好,也比落入美国人的手上好。”
“香港留在英国人的手上,我们反而主动。我们抓住了英国人的一条辫子。我们就拉住了英国,使它不能也不敢对美国的对华政策和远东战略部署跟得太紧,靠得太拢。这样我们就可以扩大和利用英美在远东问题上对华政策的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对我们大有好处,大有用处。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开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支持我们的反美斗争,支持我们的国内经济建设。”
“在这种情况下,香港是我们通往东南亚、亚非拉和西方世界的窗口。它将是我们的了望台、气象台和桥头堡。它将是我们突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对我国实行封锁禁运的前沿阵地。近两年来的发展证明,我们在解放全国时留下个香港是正确的。”
……
后来的历史表明,新中国的领导人对于香港问题所作出的决策是无比正确的。即使把“远见卓识”、“高瞻远瞩”这类词汇全都搬出来加以形容,也实在不过分。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联合国在美国的操纵下,通过决议下令其会员国不得与新中国通商。日本、加拿大、比利时、法国、缅甸等国家先后对中国实行禁运,港英政府也下令禁止96种军事物资输出。后来,华盛顿方面觉得把香港划在禁区之内不合适,便允许香港进口货物,但仍维持对中国大陆的贸易禁令。后来,英国统治下的香港就成了中国通向资本主义世界必不可少的门户。英国也实现了“保留立足点”的愿望。
1950年底,葛量洪的办公桌上出现了这样一份数据:1948年,香港与中国内地的贸易总值为6。1亿港元,输出2。8亿港元,输入4。3亿港元,入超1。5亿港元;1950年,香港对中国内地的贸易一下子从入超转为出超,其出超数额达5亿港元之多。
“大公报案”和高明的辩护律师
50年代初期,政治形势动荡,各种势力在香港活动,发生了一些突发事件。这些棘手问题一个个摆在葛量洪面前。
1951年11月21日,九龙城东头村发生了一场大火,一万多人痛失家园。中国政府和人民很重视这次灾情。广东省广州市多个社团随即组织“粤穗慰问团”,定于次年三月乘火车赴港慰问灾民。港府对此消息甚为重视,1952年3月1日除加派军警布防于罗湖、上水以至尖沙咀一带外,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