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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传说的后来-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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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神奇,对不对?”萧天剑不知几时出现在她身后,“雪山分开了人类与魔兽的世界,而峡谷隔绝的却是人类和精灵。神话中的那位英雄,与其说是阻止了魔兽的侵袭,倒不如说是分开了三种不同的生命。魔兽之所以会入侵精灵森林,恐怕跟几十年前的那场地震脱不了关系。本来,这三种生命在各自的地盘上生活,互不干扰,也避免了很多纷争。”

明娜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只听得萧天剑继续说道:“这种做法也是有道理的,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同的种族在一起生活,总会产生各种矛盾。我以前不明白这个道理,只凭冲动就跟芙诺雅结了婚,结果生活得久了,才发现我们很多地方都不太合。芙诺雅虽然很温柔,但她的一些想法,我实在是无法理解。只靠一方迁就另外一方,这样的婚姻根本不可能长久。我真是太傻了,还以为自己能够解决这种矛盾。”

“爷爷……”明娜开始听不懂了。

“我是什么时候变得那么盲目自信的呢?”萧天剑没理会,仍旧自顾自地说着,“我读大学的时候,虽然很青春很张扬,但还是个普通的人,除了跟师父学过点功夫外,没什么突出的地方,见了美女会心跳加速,跟女孩子约会时也会脸红。可来了这里以后,我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仅仅因为换了个世界,就连性格都变了吗?”

“爷爷……”明娜困惑地歪歪脑袋,“你在说什么啊?”

萧天剑忽然从自言自语中惊醒过来,笑了笑:“没什么,我只是想有个说话的对象而已,你用不着听懂。早点睡吧,明早还要赶路呢。”

于是明娜就在一脑子的不解中睡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开始继续往南走,山势渐渐降低了,天气也越来越暖和,待到他们抵达一条岔路时,甚至还出现了行人。

这里的人无论是外表还是穿着打扮都跟明娜以前见过的不太一样。他们的脸色有些发紫、发红或发黑,皮肤粗糙,男的包着头,穿着立领窄袖的袍子,腰间用布带缠了好几圈,肩上还披着厚厚的短披风;女性同样披着披风,但身上穿的却是连衣长裙,露出里面厚厚的长裤,头上梳着麻花辫——若是已婚妇女则把辫子盘在头上,再加上一条厚厚的头巾。

从人们的穿戴来看,这里的生活并不富裕,许多人的衣服上都打着补丁。

明娜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人,同时留意到人们也在悄悄地打量着他们。忽然,她的肚子咕咕叫起来,她才发现这时已经是下午了,连忙拽了拽萧天剑:“爷爷,我饿了,咱们找个地方吃饭吧?我想喝热汤。”此时距离她最近一回吃热食已经有六七天了。

萧天剑本来正在想些什么,听到她的话才惊醒过来:“好好,左边那条路不远就是……”顿了顿,他忽然改了口,“我们走右边吧,我记得那里有一个村庄,当年我离开精灵森林时,曾经在那里住过一个月。”

明娜不管走哪边,只求能尽快吃上热饭,便从善如流了。

正要往右边走,从左边大路上走来了一个衰老的男人,拘搂着身体,与他们拐上了同一条路,无意中一抬头,看到萧天剑,忽地瞪大了眼:“你……您是萧老爷吗?哎呀,真巧,我是罗尔啊,您记得吗?利拉邻居家的罗尔!”

萧天剑也睁大了眼:“罗尔?!”记忆中的确有这么个人在,但他当年只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怎么会变得那么苍老?

他有些担心起昔日的旧识了,连忙追过去询问。明娜留在原地,却正好听到几个路过的人的低声话语:“……听说失手了,就算是恶魔五人组,也不是精灵的对手啊。”

“还说呢,如果不是他们笨,怎么会打草惊蛇?害得我们没法进入森林,只能走北边的山路。那可是九死一生的道儿!”

“别吵了,只要能夺得到精灵的宝藏,吃点苦头又算得了什么?”

明娜猛地睁大了眼。

第三十二章、小山村

她转头望向说话的几个人,只见他们全都穿着跟本地人差不多的服饰,只添了兽皮外套,每个人都背着小山一样高的行李,有被子、衣服,还有酒和肉食,手里还拿着粗粗的木杖,只是腰间的刀或匕首暴露出他们并非良民。

那几个人也发现明娜在盯着他们看了,不过对于一个形容有些狼狈的(刚从山里出来又几天没洗脸洗澡)的小女孩,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甚至还以为是自己背的行李过于庞大,才引起了小鬼的注意,便朝她呲了呲牙:“看什么看?!小鬼头,再看就把你眼睛挖掉!”

明娜飞快转过头来,急跑几步跟上爷爷。她现在已不是大半年前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了,冬天的时候,她从爷爷和乔大叔那里听了不少睡前故事,当中不乏斗智斗勇的冒险例子,现在的她即便听不懂大人们对于人生的思考,至少也不会再傻傻地露馅了。

随着爷爷跟那个叫“罗尔”的人往右边的小路上走了一段,明娜小心地回头看那几个人,发现他们都往她先前来的那条路上去了。那几个人刚才提到了“精灵的宝藏”,她记得,那是害她爷爷受伤的那几个坏人想偷的东西,他们甚至还杀了一个小精灵,难道这些人是他们的同伙?现在是要到精灵森林去吗?想到乔大叔、小拉、莱弗大哥哥还有幻灵镇上的那些人们,她不由得担心起来。

她拉了拉爷爷的衣角:“爷爷,那边那几个人……”

“等一下再说,明娜。”萧天剑只顾着听那个罗尔的话,“我跟罗尔大叔有事要谈。”

明娜回头再看看那几个人,见他们的身影已经消失了,心里更焦急,又拉了爷爷的衣角几下,却被他挣开了:“听话!有事等我们谈完了再说。”明娜只好放弃了,嘟囔着跟在他们后面。

萧天剑根本没留意到孙女的异状,他只是心焦于罗尔的絮絮叨叨,却半天没说到重点上:“我知道了,你们的日子过得不容易,不过利拉她家里到底怎么样了?你倒是说清楚呀。”

罗尔只好停止了对自家贫苦生活的抱怨,有些不甘心地道:“她家早就搬走了,您离开后不到一年就搬了,搬到西南边的黑山镇上,听说她嫁了人,夫妻俩开了家小酒馆,生意还不错。我只知道前几年她父母去世了,她现在怎么样,我也不太清楚。”

萧天剑对那对老夫妇的死讯倒不是很吃惊,本地人很少有人能活过五十岁,算算年纪,两位老人也算高寿了。不过对于利拉结婚的事,虽然早有预料,他心里还是有些疙瘩,甩掉这种想法,他勉强笑了笑:“这么说她过得还不错?怎么开的是酒馆而不是酒坊?酒坊更能赚钱吧?”

“唉哟您在说什么哪?”罗尔睁大了眼看他,“我们这样的乡下人怎么开得了那种东西?利拉店里卖的是普通的酒,倒是炖肉很有名,就是您当年教的法子。至于您给的那张酿酒方子,领主老爷说那是他的东西,早就要利拉她爸交上去了。”

“什么?!”萧天剑愣住,继而震怒,“他胡说!那明明是我家祖传的方子!怎么会是他的?”那方子还真是他萧家祖传的,虽然只是普通米酒的酿造方法,但也有一二百年历史了,他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作了修改,无论如何,绝对不是乡下土财主能想出来的。“这是抢劫!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罗尔被他的话吓了一跳,忙道:“不是不是,领主老爷可没有抢,利拉她爸交了方子,可是得了三十个金币赏钱的,三十个金币啊,那可是好大一笔钱,就算拿来买那方子也够了,单凭他们一家子酿酒可挣不到那么多钱。领主老爷还说,酿酒需要用到北面山上的雪,所以就在附近开了酒坊,招收本地人作工,我儿子也去了。您可千万别乱来,我们几个村子的人都靠那酒坊挣钱呢。”

萧天剑差点没被噎死,三十个金币!这种冰火酒在伊斯特卖十个金币一坛,三坛酒的价钱就把方子买了,还说不是抢?对于罗尔的态度,他也很是不满:“为什么要帮那个领主说话?他抢走了方子啊。就算利拉一家人开不了酒坊,你们村里的人也可以帮着开起来,那不是就能挣更多的钱了吗?为什么你不怪他?”

“瞧您说的。”罗尔有些不以为然,“那方子以前是利拉她爸的,咱们都是一样的人,凭什么要我们给他做工?领主老爷就不一样了,他可是位贵族老爷!”

萧天剑脸色一黑,不说话了,罗尔见状,便小心翼翼地问:“您不会真的去找领主老爷的晦气吧?您可千万别去,求您了。这几年收成不好,我们几个村的人若不是在酒坊里做工,早就饿死了。您就当作是看在我们当年也帮过您的份上,千万别对领主老爷做什么事。我跟儿子存了几年的钱,已经存下三十多个银币了,只要存够五十个,就能给我儿子娶个老婆。这时候您可千万别乱来啊……”

萧天剑听得有些烦,不想再听他啰嗦下去:“你刚才说,利拉搬到黑山镇去了吧?明娜,我们……”看到撅着嘴跟在身后的孙女,他忽然想起刚才孩子说过她很饿的话,便改了口:“我们都饿了,罗尔,能不能给我们弄点吃的。”

罗尔一听,便激动起来:“当然当然,您到我家里来吧,干脆住一晚上怎么样?您可是位贵人哪,利拉家若不是留您住了那么久,也不会发了财。哎呀您瞧我胡说些什么呀?快,请这边走……”

明娜继续撅着嘴跟在他们后面走,进了个小村庄,又拐到了一条狭窄的小路上。那个罗尔一直啰嗦个不停,他跟爷爷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说完话?

罗尔的家是一间石头砌成的低矮房屋,屋中光线昏暗,有些阴冷。罗尔谄笑着生起了房屋中央一个石头垒的炉子,小心地数了六七块黑炭放进去,屋里稍稍暖和了一些。他一边搓着手一边请萧天剑祖孙坐下,然后便去做饭。

罗尔做饭期间,陆陆续续有村民得到消息上门来了。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萧天剑当年的旧识,非常热情地打着招呼,还请他到自家去吃饭。其中一个人还说他家的房子宽敞,请萧天剑去过夜,结果罗尔好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似的,把所有人都赶走了,但面对萧天剑时,又马上恢复了笑脸。

萧天剑有些郁闷,记得这个罗尔当年是个挺纯朴老实的年轻人,怎么现在变成这个样子?还有,那些村民刚才看他的目光,好像也有些不一样了,多了些贪婪的意味。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忽然,他想起了那个领主开设的酒坊,许多纯朴的村民们都在那里做工,一定是被那些贵族的不良风气带坏了!

回想当年他跨越雪山的时候,因为不清楚路线,走了不少冤枉路,最后累倒在雪山脚下,就是被利拉父女俩救回去的,那时候的村民是多么朴实啊,为了让他快点好起来,纷纷把家中最好的东西拿出来。作为报答,他特地教会了利拉家红烧肉的做法,还帮村民们打猎、修房子。

那个清秀、羞涩的山村少女利拉,像羔羊般纯洁可爱,若不是她父亲学会做红烧肉的那天晚上,因为高兴拉着他喝醉了酒,也许他永远都只会把她当成小妹妹。不过,他心里也清楚,她跟他是不同世界的人,即便发生了那天晚上的事,他也不会接受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村姑作为自己的情人或伴侣,更何况当时的他还有芙诺雅。

作为那一晚的补偿,他留下了酿酒方子,本意只是为了让利拉家和其他村民们有个致富的法子,不至于继续受穷,没想到却引起了那么多事。

明娜坐在木桌边上,看着爷爷的表情不停地变换,心中很是不满。她已经拽了他衣服几回了,他都没有反应,不知道在想什么呢。她心一横,正打算大声叫他,罗尔却捧着饭过来了。

他一直催他们吃,又不停地说这饭是多么的难得,连他自个儿家里都很少吃得这么好。然而在明娜看来,那盘汤根本就是不知用什么植物的根茎磨成的粉做的糊糊,味道有些古怪,不过对于多日没吃过热汤的她来说,勉强还能入口。主食是一种有着深褐色硬壳的果子,煮熟了掰开,里面是拳头大小的白色果肉,口感有些像土豆,但味道却带着淡淡的甜。这种东西还算合明娜胃口,因此她吃了两个下去。

萧天剑在旁边解释说,那是诺嘉的特产主食面果,能在高山上依附植物或岩石生长,只需要少许水份,即使在低温下也能达到高产。这是这个国家的开国君主为了解决粮食危机而研究出来的食物,为了纪念他的功绩,民众就以他的名字诺嘉作为国名。

也许是吃饱了肚子,心情也变好了,萧天剑看着天色不早,便接受了罗尔留宿的提议,后者忙兴高采烈地出门帮他们祖孙俩弄晚上要盖的被子去了。

他一走,明娜便马上把那几个人的事告诉了爷爷。萧天剑听后眉头大皱:“果然,不只一队人马听说了那个流言,到底是什么人传出来的?可恶!”

“爷爷,我们该怎么办?那些人会不会伤害森林里的人 ?'…'我们要不要把他们拦下来?”明娜心急地问。

萧天剑想了想,忽然笑了:“你说他们都背着很大的行李?还穿得像个本地人的样子?”

“对啊。”明娜不明白他要笑,“这是不是爷爷说过的……乔装改扮?”

“乔什么装呀,他们又不像本地人那么耐寒,穿成那样根本熬不过去。”萧天剑看上去胸有成竹,“你以为那条路那么容易走吗?如果不是我有储物戒指,带足了干粮、水和炉子,如果不是我有内功护身,而你又在森林里吃过那种鱼汤,如果不是我们在雪山上用了轻功,你体重又轻,根本不可能那么顺利地通过。就算那些人不怕冷,又带足了食物,光凭那个行李包,就足以引起雪崩了。”

明娜想了想:“雪崩,是不是指积雪都会被震下来?我记得前几天我说话大声了一点,山上就掉了好多雪下来。爷爷是说,他们带了那么大包的东西,也会引起雪崩吗?”

“脚步重或说话大声都会。”萧天剑微笑道,“而且,就算他们真的顺利通过了,到达森林之前那段路可是完全没有遮掩的,老远就会被发现,到时候他们都筋疲力尽了,哪里还是精灵们的对手?你不必担心。”

明娜闻言也松了口气,安心吃着那盘味道古怪的汤了。

第二天一大早,罗尔闲谈时说起前一天晚上从北边山里传来轰隆隆的声音,可能是发生了大雪崩,几个村子的人都连夜查问有没有人进了雪山呢,不过似乎没人遭殃,大家都在庆幸。

明娜听了这些话,想到爷爷昨晚上的分析,便瞥了他一眼。萧天剑不动声色,很大方地甩下十个金币作为过路费,然后就在罗尔的歌功颂德中,带着孙女离开了。

他们离开村子后,并不是回到通往南方的大路上,而是往西南方向走。明娜觉得有些不对,便问:“爷爷,我们不是要回其顿吗?为什么不走南边?”萧天剑便道:“咱们捎捎拐一下远路吧。西南边的黑山镇上,有爷爷的一个朋友。当年爷爷第一次离开精灵森林的时候,累倒在雪山脚下,就是她救了爷爷回去的。难得来到这里,我想顺路去看看她。”

明娜撅起了嘴,她已经比约好的迟了很多了,马歇尔爷爷一定很着急的。

萧天剑看到她的表情,忙道:“其实走这边也不是没有好处的,那是个城镇,一定会有马卖,咱们买匹马骑着回去,比走路强多了,不是吗?”

明娜对这个提议倒是非常赞成,她实在是有些怕了走路了,连忙点头。萧天剑暗暗松了口气,拉着孙女继续往前走。当暮色再度降临时,他们终于抵达了黑山镇。

第三十三章、面纱一角

黑沙镇上只有四五十家居民长住,地方比幻灵镇略大一些,不过来往的人却很多,似乎是附近一带的集市所在地。眼下正是赶集的日子,镇上人来人往,还有很多马牛猪羊跟着人穿行而过,倒也热闹。

萧天剑很快就找到了目标的小酒馆,那家店里传出一股喷香的炖肉味道,飘得整条街都是,那正是他教的红烧肉,只不过从那味道判断,应该不是猪肉。

明娜一闻那味道就开始流口水,她素来爱吃肉,但自从去年八月进入精灵森林以来,除了那几锅鱼汤,大半年来一点肉都没吃过,难得闻到那么诱人的味道,自然是馋虫大动,不用爷爷催,便主动拉起他的手往店里走了。

店里客人很多,他们找了张靠角落的小桌坐下,很快就点了招牌的炖肉和面果。招呼他们的是一个矮矮壮壮的中年男人,看上去很和善,一听说他们要点满满一大盘肉,便高兴地对后厨喊:“老婆,大盘肉加汤两份,再加一盘水煮面果!”

“好咧~”后厨传来一把中气十足的女声,“你两个臭小子在干什么?!居然敢偷吃?!还不快滚!”

她话音刚落,后厨便跑出两个八九岁大的男孩子,其中一个的嘴边还残留着肉汁。周围熟悉的客人都在哄笑:“你两小子又偷吃了,你妈做的炖肉太好吃了是不是?”两个男孩子傻笑着擦嘴擦脸,那矮胖男人走过去各敲一下头,笑骂两句便和旁人聊起天来。

一个原本正在给客人倒酒的十三四岁少女走过来严肃地对两个男孩道:“弟弟们怎么又偷吃了?爸爸妈妈每天辛苦工作,都是为了家里,你们不能帮忙就算了,怎么还能给妈妈添麻烦呢?”

两个男孩被她说得惭愧,都低下了头,那少女看着心软了,便放缓了语气:“知道错了,就跟妈妈说声对不起,然后去帮忙洗碗吧,可别把盘子打破了。”两个男孩闻言忙应了去,不久便听到他们在后厨大声向母亲道歉。

店里的客人见到这个情形,都纷纷夸奖那少女:“凯瑟琳现在越长越像妈妈了,又聪明又懂事,真不知以后谁家有福气娶了去呢。”

少女羞红了脸,忙躲到后厨去了,但其他人还在继续谈笑。

“可不是吗?干脆给我当儿媳妇吧。”

“你?你那儿子好吃懒做,别糟蹋了凯瑟琳小妹!”

“你这张嘴真臭!我儿子有什么不好?他在杂货店里当学徒,以后也能自己当老板,哪里配不上凯瑟琳了?总比那个嘴里不干不净只会花天酒地的贵族少爷强。”

“你懂什么呀?像凯瑟琳这样的好姑娘,就该嫁给贵人,不然就太浪费她那张漂亮的脸蛋了。”

他这话音刚落,便有一个看上去三四十岁年纪、身材微胖、扎着沾满污迹的围裙的妇人从厨房里冲了出来,右手操起一把剁肉尖刀往他桌上一砍:“哪个家伙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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