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镶的教皇-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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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十点,所有的乐团成员都已离开,秦蔷和牧神一才完成最后的工作。秦蔷非常兴奋,急于把作品寄给宋世豪听。
“不喝点什么庆祝吗?”
他的邀约听起来不容拒绝,所以这一次秦蔷只是犹豫了下却没有拒绝。
还是那个酒吧,牧神一没有强迫她喝酒,给她另外调配了一杯。
“这杯是我自己发明的,主要是苹果汁,只加了一点甜酒而已。”他将酒杯递给她。
秦蔷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味道不错,酒味没有那么重。
“牧神一,其实你也有很温柔的时候,为什么对你的情人却老是那么冷酷?”
“大概因为我不爱她们。”他倒是回答得干脆直接。
“不爱她们?不爱她们为什么要和她们在一起?”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未必是为了爱,为了爱而在一起是少男少女的浪漫游戏。”他又拿出一罐盐和几个橘子,朝她眨眨眼,“要不要玩个游戏?”
所谓的游戏,就是两个人剪刀石头布的划拳,谁输了便吃一勺盐,喝一口酒,再吃一办橘子。
秦蔷开始是觉得好玩,所以加入游戏,她很想看看牧神一出丑的样子。真正玩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又中了他的圈套,十次划拳有八次是他赢,不一会儿工夫,她已经被那杯酒精很少的水果酒灌得晕陶陶的,只好举手投降。
“不行不行,你这是存心陷害,我不玩了。”她趴倒在吧台上,头又开始疼了。
牧神一扶起她的脸,望着她的眼睛,“你现在是想回家还是想睡觉?”他故意问得古怪,让秦蔷不由自主跟着他的设计回答,“睡觉。”
他微微一笑,抱起她,走到吧台旁边的另一间屋子里。这是他的卧室。
满脸红晕的秦蔷,呼吸间都是水果酒的香甜味道,微醺中带着致命的诱惑力。
牧神一忍不住低下头,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她的反应不像清醒时那么激烈,大概是他冰凉的嘴唇让她在燥热中找到了些许依靠。她的嘴角上挑,彷佛很满意他的吻,对于牧神一这样的男人来说,这种微笑无疑具有另外一层含义。
于是他深入地吻下去,以他的吻作为可以燎原的热火,让她没有办法推拒。
“牧神一,你、你找错人了。”她残存的意志告诉她,接下来会发生很危险的事情。
他在她耳垂边喃喃地说:“我没有找错,我要找的人就是你。”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在这个时候格外具有煽动情欲的味道,他老练地用唇在她脸颊和脖颈处点燃一簇簇的火种。
当她在挣扎着推拒他的同时,她和他的衣服也在拉扯间掉落在地上。
他的肌肤紧贴着她的,他噙着笑盯着她的眼睛,“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从远古到今所必须进行的战争,看看到底是男人征服女人,还是女人能征服男人。”
她醉醺醺地蹙起眉心,“你以为你一定会胜利吗?”
“不相信你可以试试看。”他像是诱人犯罪的登徒子,危险的眸光梭巡着她光滑雪白的身体,然后把手放在她敏感的胸前,“从来没有人进犯过你的领地吧?”
她咬紧牙关,“没有战斗过不代表我就会输。”
“那好,我期待你的表现。”
他悠然的笑声激怒了她,不再是被动的承受,古老的情欲催使她主动进攻。
在这张不算宽敞的床上,他们反复纠缠,互相占有,如中了迷香情毒,直到两人筋疲力尽,又都心满意足之后,才在床上各自找了一块地方睡去。
战斗的结果到底是谁胜谁负,他们都忘了计较。
“你、你、你、你为什么会睡在我的床上?不、不对!我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牧神一以为他醒来时必然会听到秦蔷这样质问他,但是先醒过来的人是他,而秦蔷的睡姿从昨晚的头在床尾,脚在床头,变成了不知何时躺进他的怀里,把他的身体当作可以依偎取暖的温床。
他微微起身,从上面俯视她的睡容,她的呼吸很均匀,睡脸很美。他忽然有点庆幸除了自己之外,再没有第二个男人看过她的这张睡脸。
昨晚知道她是处女的时候他并不吃惊。方念情说得对,尽管秦蔷伶牙俐齿,浑身是刺,但她还很单纯,在男女方面,如果他说得稍微深入一些,她就会脸红躲开。他并没有特别的处女情结,不过在她面前,他有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他时,并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惊声尖叫,然后把他推开。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问出一句让他差点晕倒的话——早餐吃什么?
“你的神经是什么做的?”他脱口而出,掩饰不住失望。他向来讨厌女人烦他的,但她未免神经太大条了吧?处子之身在酒醉时被一个男人占有,难道身为女人的她不该愤怒控诉,或是送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昨晚的事在我意料之中,如果我不同意,你以为你能轻易占我便宜吗?”她给他一个白眼。
从看到牧神一的第一眼,她就感觉到了,这个男人早晚会吸引她犯下涛天大错,所以当这天终于到来时,她反而松了一口气。
“你这里有做早餐的食材吗?”她起身穿衣,没有很矜持地背对他。看都被看光了,摸也摸光了,还有什么好遮掩的?
牧神一欣赏着她优美的身体曲线,然后淡淡地说:“距离这里不远处有家店做的早点很不错,我带你去吃。”
“好。”她没有拒绝。
第五章
天才音乐少女与乐坛教皇成为新情侣组合?
秦蔷与牧神一的关系没有保密多久,很快就上了报纸头条。她远在台湾的老爸老妈都打电话来谴责不孝女的行为伤风败俗,但她自己倒是轻松回应,“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很奇怪吗?”
“姐,你真的准备和那个恶名昭彰的男人结婚吗?”秦灵也担心的问。
“我自己的事我有分寸。结婚?那是我至少十年后才会考虑的问题,到时候牧神一会不会在我的计画内还不见得呢。”
她的回答让全家人几乎吐血,老爸还气得差点要和她脱离父女关系,幸亏被老妈拦住了。不过她还是表现得不思悔改,与牧神一的音乐合作频率有增无减。
牧神一则是见惯了这种报导,听惯了这些问题,所以显得很平静。直到有一天,他们两个人的音乐会结束时,有人在后台献了一大束的玫瑰,接收者是秦蔷,牧神一才难得的多问了句,“谁送的?”
“乐迷吧!”她看了看名牌,上头的署名她不认得。
他挑挑眉,“既然不认得,扔了吧!后台哪有那么多地方放花。”
她则不同意,“人家的好心怎么可以扔了?再说这么一大束玫瑰花,我还从来没见过呢!”她笑靥如花,抱着花束数了老半天,“好像有两百朵呢!”
牧神一的脸色沉了下来,没有说话。
第二天,秦蔷从外面回家,一到门口就吓了一大跳,数不清的玫瑰花足足将她家门口变成了花海,乍看下,起码有上千朵。
她哭笑不得的打电话给牧神一,“花是你送的?谢谢,不过你不觉得数量多得有些夸张吗?”
他漠然回答,“我不希望我的女人在和我交往的时候,手里捧着别的男人送的礼物。”
这是牧神一唯一一次对她表达他的占有欲,只是这一次,又让他们的关系再度上了新闻头条,娱乐版下的标题是:千朵玫瑰表爱意,冰山教皇终于动了心。
他是不是动了心秦蔷不确定,她只是觉得很好玩,牧神一表现得像是在和人斗气的孩子,一定要很财大气粗地用钱把所有的对手都比下去不可。
不过,有一件事倒让她很满意——牧神一在和女人交往时都很遵守道德观,从不脚踏多条船,让自己陷入多角恋爱的新闻中。
今天是秦蔷在美国巡演的最后一天,过两天她要转道到欧洲去。晚上她约了牧神一吃晚饭,以后至少有半年的时间他们不能在一起,她想和他谈谈他们的关系,既然有个明确的开始,也应该有个明确的结束吧?
听说牧神一身边的女人保鲜期不会超过一个月,从酒吧那夜开始,算到今天为止,他们在一起已经二十八天了,差不多是他耐性的极限。这时候她说要走的话,应该是省了他不少麻烦,也许他会很高兴吧?
才刚在饭店大厅落坐,就看到不远处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是牧神一的前任女友斯蒂芬妮。才多久没见?她看起来似乎变化很多,妆容没有以前艳丽,眼中流露着深深的忧郁。是什么让她改变这么多?是为了牧神一吗?被他抛弃的女人都会憔悴如斯?
她正在犹豫是否要离开,斯蒂芬妮已经看到她,并且站起来走到她面前。
“你好。”对方先打招呼,然后直接坐在她面前。
“你好。”秦蔷礼貌性的伸出手想与她交握,但是对方的手却放在桌上一动也不动,只用那对碧绿色的眸子盯着她,“和牧在一起快活吗?”
她微微一笑,“还不错。”
“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他?”斯蒂芬妮开门见山,直截了当。
她收回手,还是礼貌地笑,“不知道,也许明天,也许明年,看我们对彼此腻了没有。”
这种第三者出现的场面早在她的意料之中,不过很遗憾,居然是和他交往了一个月后才发生。
斯蒂芬妮迫切地想把自己的恶意表达出来,“牧不是一个很好的情人,他没有耐性,我看他很快就会厌倦你了,你还是赶快离开,以免将来陷得太深,伤害自己。”
“我如果离开了,下一个接替我位置的人就会是你吗?”秦蔷问得她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你是不是已经陷得很深了?”
说实话,她真的是很同情这种女人,尤其——当她看到牧神一已经站在斯蒂芬妮后面,就更加同情她了。唉,这个女人连和牧神一破镜重圆的机会都没有了。
“你占了我的位置,请让开。”牧神一面无表情地开口。
在秦蔷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出斯蒂芬妮花容失色的难堪,“牧,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他冷冷地看着她,没有回答。
“牧,我们可不可以谈一谈?”她哀怨的声音让秦蔷听了都觉得心酸。
“十秒钟,请你立刻离开我的视线。”牧神一绝情的脸更让秦蔷觉得心寒。
斯蒂芬妮默默地站起,走到较远的位置坐下,双眼还呆呆地看向这边。
“以后少和这种女人废话。”牧神一命令道。
“以后不会有机会和她们废话了。”她喝了口咖啡。还是喝不惯酒,一喝就醉。
他用手掌盖住她的杯子,眸光紧盯着她,“什么意思?”
“我和英国的一家经纪公司签约了,后半年我的工作重心都在欧洲。”她平静地说,然后很仔细地审视他的表情。
牧神一的眸子倏然漆黑如墨,“那你今天找我吃饭是要说什么?”
“我是想说,”她舔了舔嘴唇,怎么觉得他的眼神中带了把刀啊?“如果你不反对的话,今天这顿饭你来请我,就当作是你我的分手餐吧!”
“你要分手?”他的眉心凝起,“谁同意了?我有说过分手两个字吗?”
“你没说过,但换我来说难道不行?”
“不行!”他斩钉截铁地否定了她的想法,将自己的手机递给她。“打电话给那家公司,现在就打。”
她挑起眉梢,“干什么?”
“马上中止你的合约。”
她翘起红唇,“违约会被罚钱的。”
“那就让他罚好了。”
“我付不起。”
“我替你付。”
“不要,我很珍惜这个工作。”
“我帮你找美国的经纪公司。”
“我想去欧洲发展。”
“欧洲有什么好的?”
“好不好由我决定。”
牧神一捏得她手骨生疼,“你就是想离开我,是不是?”
她咬了咬嘴唇,“在你抛弃我之前先走,对你有什么损失?反正你的情人多如牛毛,再找一个一点都不难。”
“我现在对别人没兴趣。”
秦蔷皱皱鼻子,“你是不是习惯了甩别人,不习惯别人先和你说分手?”
“是又怎样?”
“听说你的女朋友和你只能维持一个月的交往期限,我们俩已经在一起二十八天了。”
“时间的期限长短由我来订。”
“你不会希望我一辈子都成为你的女人吧?”
“如果我需要,是的。”
“牧神一,你不但霸道,而且还很不讲理!”
“谢谢你的赞美。”他学着她当初的口气说话。
她深吸口气,“不管你说什么,反正我已经订了机票,后天就走。”
牧神一的眼神像是要生吞活剥了她,“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冷血的女人。你敢说你没有对我动心?一点感情都没有?一点恋恋不舍的感觉都没有?”
秦蔷的心砰地跳了一下,她不敢深想,嘴上依旧强硬,“反正你对女人从来不动心,我干么要对你动真情?”
牧神一死死盯了她一眼,突然放手,“好,你要走就走吧!我才不管你。”
“你又不是我的监护人,当然不用管我。”他的眼神刺伤了她的心,有种以前从来没有在意过的情绪,一股不知名的痛,在心底缓缓爬开。
走出饭店的时候,秦蔷站在他的车边问:“你要回家吗?可不可以送我一程?”
“你自己叫计程车,我还有别的约会。”他好像在故意气她,一眼看到斯蒂芬妮也从饭店中走出,马上高声招呼了一句,“斯蒂芬妮,上车!”
她的眼睛倏然明亮,几乎像飞一样的速度跑下十几级台阶,直奔进牧神一的车里。
“牧?去看我新拍的电影好不好?现在全美都在上映。”斯蒂芬妮娇声问。
“不,现在就去我家。”他再也不看秦蔷一眼,立刻发动车子,冲了出去。
秦蔷怅然地看着车子最后消失在灯火辉煌的夜色里,心中那股痛觉从最初的针头尖锐纤细,渐渐扩大蔓延,然后遍布整个胸腔。
女人到底不可能和男人一样,对待感情就像是用完即丢的面纸。如果她当初不是动了心,不是被他所吸引,她怎么会在那一夜留下来,又怎么肯把自己的身心全交给他?
但这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战斗总要有个结局,她不想输,就只有强作坚强。
她的初恋,她的第一个男人,牧神一,再见了。
牧神一的车子开出三公里后,突然将车停在路边。“下车。”
“下车?”斯蒂芬妮看看四周,“还没有到你家啊!”
“我要你现在马上下车。”
这里是商圈,四周都是酒吧和咖啡馆,斯蒂芬妮误会了他的意思。“你想去喝一杯?”
“你走不走?”他冷冷地问:“别让我轰你下车。”
“你?!”她气愤地脸色刷白,“原来你只是要演戏给那个女人看?她有什么好?我哪里不如她?”
“滚!”懒得和她解释,牧神一伸手替她打开车门。
斯蒂芬妮跳下车,破口痛骂,“牧神一,你这个没良心的男人,你以为我们和你在一起是爱你吗?你别臭美了!你这种男人活该没有女人爱你,你一辈子都不明白什么叫真正的爱情,你只是一具空壳,一个只会做爱、没有感情的机器!”
牧神一不理睬她的咒骂,拉上车门再度发动引擎,直接将她丢在大街上。
愤怒!不是为了刚才那个无知的女人,而是因为秦蔷那个没心肝的女人。他不是愤怒第一次有女人主动和他提分手,而是愤怒她在说分手时可以那么轻松坦白,没有一点点留恋的意思。和他在一起有什么不好?名声、情趣,他是举世公认的最佳情人,多少女人想得到他的青睐,她却把他拱手向外推?
每次在他心烦的时候就有电话来打扰,他看也不看来电号码,直接拔下电池,将行动电话扔到后车座上。
从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把他搞得这么烦躁,难道这场属于他们两人的战斗会以他的失败而告终吗?不行,无论是事业,还是女人,他从来没有输过,绝不会有一次例外。他会想办法扳回这一城的!
秦蔷听着行动电话传来的语音回答:您所拨打的用户现在无法接听,请稍候再拨。
他关机了?他就这么生气不愿接她电话?还是忙着和斯蒂芬妮亲热所以不想被打扰?
本来想打个电话委婉地和他解释,现在看来不需要了。
这样也好,干脆地分手,从今以后还是自由人,再见面时也不会因为旧情而心生怨恨,做不成恋人,到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
秦蔷,潇潇洒洒地去飞吧!从今以后,你还是你,还是那个无牵无挂的秦蔷,这才是你要的生活啊!难道真的要在爱情的世界里碰得头破血流,分出胜负才肯罢手?
她要回去收拾行李了,听说英国雾多,这个季节很冷,应该多买两件毛衣,不知道那边合作人的性格如何,能不能相处愉快……
她心绪纷乱的想着,好半天她才突然醒悟,自己问了自己这么多问题,其实是因为她害怕离开这里,或者说,害怕离开牧神一。
难道她真的爱上他了?那么,这一战,是她输了?
轻轻摸了摸裸露在外的手臂,似乎她的心比身体提前感受到了冬天的寒冷。好怕,怕失落掉自己的心,怕将感情遗落在角落,任人耻笑和践踏。
但是,她不要做他花名册上的女人,不要!
飞快地奔跑在纽约大街上,她要想办法挣脱这种恐惧带给心灵的束缚,她要尽快寻找到一处最安全的地方将自己隐藏起来,封闭心灵,封闭感情。
到达伦敦后的第一个月,秦蔷凭借着她非凡的才华,在经纪公司的精心打造下,很快便打入向来自视甚高且排外的欧洲古典音乐界,接连几场演出都非常成功。她的经纪公司知道挖到一棵摇钱树,乐得阖不拢嘴,本来合约是一年,才不过一个月就张罗着要和她将合约期限延长为三年,这其中,公司的经理乔治·爱伦所表现出来的热情让秦蔷几乎招架不住。
乔治·爱伦也算是出身音乐世家,他的父亲和母亲在古典音乐界颇有名气,而乔治自小学习古典乐,后来改行从商,不到三十岁就在这个领域开创了自己的一番事业,也算是年少有为。
秦蔷看得出他对自己的热情里还有别的意思存在,但她刚刚结束了和牧神一的那段关系,还不想开始新的感情,几次暗示着拒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