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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路人熬成夫-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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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谁叫她热爱自由、厌恶被束缚,是个不折不扣的不婚主义者。
  况且,她身上流着流浪的血液,所以只能对那些“走不知路”,想追求她的男生们轻轻说声对不起喽。
  大学毕业后,她带着从小到大存下来的零用钱、红包袋,以及高中到大学拼命打工所揽下来的积蓄,包袱款款来到欧洲开始了她的流浪者独白。
  这半年多来,她的足迹踏遍欧洲许多国家,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她爱极了这种生活。
  在旅行的过程中,当然有不少异国男子对她示爱,但她也明白,旅途中发生的恋曲追求的通常都只是一夜情,并非永恒之爱,但不管是什么,对她来说都只有  “谢谢,再连络”。
  “你好,我叫伊桑,来自伦敦,奥菲斯学院毕业,热爱旅行和摄影。”伊桑先自我介绍。“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她叫宣歆,来自台湾,和你一样热爱旅行和摄影。”一名澳洲女孩主动替宣歆回答。
  “你也来自台湾!”伊桑听到她来自台湾,心中对她的喜爱更深了。
  或许这是命中注定,他的父亲杰瑞一辈子到死,爱的都只有姚文岚。
  后来连狄修斯也爱上了凌婧倪,没想到他为了摄影个展来到挪威拍摄北极光的照片,竟也遇上了眼前这个台湾女孩,这应该是命中注定吧!
  这或许是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也或许可以说是一见钟情。
  当她无意间出现在他的镜头下,透过镜头,他看见她那灿然一笑的脸庞,心仿佛被一颗从宇宙中掉落的殒石撞击般轰然巨响,急速跳动,然后双脚就这么不由自主地朝着她走了过来。
  宣歆皱着眉看他,注意到他说的是“也”,正想开口说话时,伊桑更快一步抢先开口,而他的话一出,差点没让她当场昏倒。
  “宣歆,嫁给我。”伊桑不经大脑的话一出,不但让她吓到目瞪口呆,自己也被吓了一大跳,却没半点后悔。
  半晌之后,宣歆才从惊吓中回过神来,翻翻白眼,冷冷的说:“我没漂亮到让人第一次见面就跟我求婚吧!”
  还好,她还很清醒,并没因为被一个男人求婚就高兴得沾沾自喜,冲昏了头。
  虽然西方男人都比较浪漫,不过这也浪漫过了头吧!
  “你的笑容很美。”伊桑想起刚刚她在镜头下的笑靥,为她怦然心动。
  “也没漂亮到让你向我求婚吧?”她讽刺的白了他一眼。
  “你的眼睛就像夜空中的星星闪闪发亮,好美。”
  宣歆一听,随手抓着坐在她身边的澳洲女孩对他说:“她的眼睛又大又漂亮,睫毛长到可以当钓鱼线,你怎么不向她求婚?”
  “你的头发很美。”
  她又抓过另一个澳洲女孩。“她的发细如丝,如波浪般的鬈度更漂亮。”
  “你的嘴唇很美。”
  宣歆又指着另一个女孩。“她的唇比茱莉亚罗勃兹还性感。”
  “你的皮肤很漂亮。”
  “她的皮肤细白如雪。”
  “你的双手很纤细,很美。”
  “她的双手更修长,一看就知道是艺术家的手。”她捺着性子继续说。
  “你让我心跳加速、呼吸紊乱,”伊桑深情款款地告白。“而对她们,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你就像刚出现北极光的那一刹那,让我忍不住悸动,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来到这里,就只为与你相遇似的。”
  哇!原来男人都拥有一张骗死人不偿命的嘴,会说甜言蜜语仿佛是与生俱来的能力。
  可惜呀可惜,她并不向往爱情,所以不可能因为听了甜言蜜语就乐得晕头转向,忘了我是淮。
  那是愚不可及的笨女人才会做的事。
  宣歆懒得再和他多说废话,将相机收好放进袋子里,向那几个澳洲女孩道晚安后,随即回到旁边另一顶帐篷内,准备睡觉。
  伊桑见她只有一个人独自睡在一顶帐篷里,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气,在她要拉上帐篷拉炼时一屁股直接坐下去,脱掉鞋子。
  “你做什么?”
  “你一个女孩子睡在这里太危险了,我陪你。”
  “先生,我认识你吗?”让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进她的帐篷才更危险咧!当她是白痴呀!
  “你知道我叫伊桑,我知道你的名字叫宣歆,来自台湾,我们当然是认识。”
  她肯定自己碰到了个神经病,这大概也是旅行中不可预防的麻烦吧。
  “请你出去,我想睡觉了。”
  “你尽管睡,我不会吵你。”
  “你当我是笨蛋还是白痴呀!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我会没有任何危机意识,安心睡觉吗?”
  “好吧,我知道了。”伊桑转身,穿上鞋子,站起来。
  待他一离开,宣歆马上将帐篷拉链拉上,钻进睡袋里,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在高中、大学时,社团常常举办露营之类的野外活动,加上她又热爱旅行,早已养成了到哪里都能很快入眠的好本领,一向只要躺下去,不到五分钟就可以睡着,此时却反常的辗转难眠。
  或许,这全因为帐篷外那个疯子的关系,她就算神经再大条,也不能在这种情况下安心入眠吧!
  因为伊桑的关系,让宣歆临时改变了行程,原本准备在特罗姆瑟待上一个星期之后,再转到峡弯继续她的冰河之旅。
  现在既然无法成眠,她干脆起身将简单随身物品整理好,再将睡袋和帐篷收起来。
  反正此时的特罗姆瑟正处于“永夜”,毫无白昼黑夜之分,何时离开都没有差别。
  伊桑一见到她收拾帐篷的动作,不解地问:“你收帐篷做什么,不睡觉吗?”
  宣歆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以最快速度将帐篷收好背在肩膀上,一手提着睡袋,另一手拿着自己的物品离开空旷雪地,走到小镇,将租借的帐篷和睡袋还掉后,想找间小型旅馆睡觉。
  但连续找了三间旅馆全无空房,这个结果让她不禁感到十分沮丧。
  在找了第四间旅馆依然落空后,宣歆气恼得直接在饭店大厅供客人歇息的椅子上坐下来,至少这里是公开场所,她不必担心他对她怎样。
  伊桑一路上跟着她,见她一间找过一间,暗想特罗姆瑟小镇正在举行“北方之光节”,若没有事先订房,这时可是一房难求。
  他二话不说,主动提起她放在脚边的旅行袋,将她拉起来走出旅馆,走到距离约莫一百公尺远的另一间全部由石头筑砌而成的旅馆。
  走了进去,到柜台拿了房间钥匙,再拉着她走向木板架成的阶梯,到了二楼房间,他很自然的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你一定很累了,赶快先洗个澡睡觉。”
  “你——”
  伊桑在她正准备开口之际,突地倾身吻住她的唇,虽短暂如火花,他却心满意足。“愿你梦中有我。”语毕,他便转身离开房间,顺道将房门带上。
  宣歆错愕再错愕,就像是个呆子似站在原地不动,眼睛盯着那扇开了又关的房门,久久无法回复,直到——哈欠连连。
  头一瞥,看见那张又软又大又舒服的床,瞌睡虫如蝗虫过境,纷纷朝着她袭击而来。
  豁出去了,管这是不是那个神经病的房间,有床不睡是笨蛋!
  她先将房门锁上,再系上门炼锁,脱掉外套,马上窝进温暖的被窝中,不到三分钟,便已沉沉入梦。
  第二天,她一觉醒来,洗了个澡后,趁着那个叫伊桑的不在,偷偷离开旅馆,继续她的旅行。
  第二章
  二零零五年
  十月
  从大学一毕业,宣歆便到欧洲整整旅行了一年,最后因签证到期,加上旅费已花得差不多,逼不得已只好整装回台湾。
  回台湾之后,她善用每一分每一秒身兼数职,只要能赚钱,什么工作她都做,还利用空闲的时间,将她在这一年旅行中的笔记和照片做了个整理,并写成书。
  没想到这本旅游手札竟然大卖,不但让她赚进了一笔可观的版税,出版社更趁胜追击,连出了三本旅游书,并且愿意提供她部份旅费,未来继续合作出版任何形式的旅游书籍。
  有得玩又有钱赚,对宣歆来说,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她乐意至极呀!
  就这样,她工作了整整一年又三个月,又揽了一笔旅费,签证办一办,再度背起行囊流浪去。
  虽然她的父母对于这种生活方式很不认同,但每个人的一生年轻就只有一回,况且她已经是大人了,自己所做的事可以对自己负责,所以他们也没有干涉。
  在她出发之前,她得知自己很喜欢的一名摄影家——E。O,正在伦敦展开为期十天的个人摄影展,因此她决定这次旅程的第一站安排在伦敦,顺便可以去看看随着狄修斯回伦敦定居的凌靖倪。
  宣歆拖着行李箱,从机场搭巴士,直接来到奥菲斯饭店,办好Check  In一进入房间后,马上打电话给凌靖倪。
  凌婧倪一接到她的电话,很快便赶到奥菲斯饭店。
  她一见到宣歆,高兴的抱着她又跳又叫。“宣歆,你要来伦敦怎么不事先告诉我,我可以到机场接你。”
  “这么麻烦做什么,机场巴士方便得很。”她仍旧是一副独行侠作风,“好了,我肚子好饿,我们先去吃东西,边吃边聊好不好?”
  “你想吃什么?”
  “只要能吃的,什么都可以。”
  “那就在饭店的餐厅吃可以吗?”
  “走吧!”宣歆挽着她的手,搭上电梯下楼。
  “进餐厅,她点了一客牛排,凌婧倪却只点了杯咖啡。
  “你不吃吗?”宣歆问。
  “我刚刚和狄修斯吃过午餐了。”
  “瞧你一说到狄修斯一脸幸福的样子,故意想让我羡慕吗?”
  “你到现在还是抱定不婚主义吗?”
  “那当然,一个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自由自在的,为什么要找根绳子绑住自己?我又不是‘趴代’了。”
  “其实婚姻并不如你所想的是种束缚,而且就算是,那也是甜蜜的约束。”凌婧倪脸上洋溢着幸福。
  “再说吧,等我哪天想不开或是一时冲动,也许有可能结婚。”
  不过,她一点都没有把握,谁叫她面对感情是超理智派,想要冲动,大概比太阳打从西边出来还难吧!
  “别太铁齿,搞不好你很快就遇见那个对的人,然后来个闪电结婚。”
  “哈——”宣歆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这一笑也引来了餐厅里其它客人的注目,其中一人正是坐在最角落,颇像饿死鬼投胎的男人。
  当他一抬头,循着笑声的方向望了过去,这一望,不禁张大嘴巴,手上的刀叉匡啷落下。
  是她,那个在特罗姆瑟小镇遇见的台湾女孩!
  那一天,他在旅馆大厅的椅子上睡着了,醒来时,她已经偷偷离去。
  原以为这辈子不可能再遇见她,没想到事隔一年半,他竟然又与她相遇,呵呵,这份缘真的是天注定的!
  伊桑站起来,原本想直接朝她走过去,但见她正和一个背对着他的女孩子在一起,故而放弃了这个念头。
  既然她会出现在奥菲斯饭店的餐厅,就有可能下榻在这里。
  于是他迅速用完餐,离开餐厅,到柜台询问她的房号。
  一般来说,柜台是不可能随便将客人的房间号码告诉别人,但伊桑不是别人,而是奥菲斯集团的二公子,只要他想知道的事,是不会有任何秘密的。
  脸上浮现着快乐的笑容,跟柜台要了佳人隔壁房间的钥匙,并且交代柜台等宣歆一回房间,马上打电话通知他后,他才开心的转身上楼。
  这次他绝不会让她从他身边偷偷溜走了。
  而这时的餐厅里——
  宣歆正太快朵颐着热腾腾、香喷喷的牛排大餐,脸上尽是满足。
  凌婧倪则恬静地笑看好友的吃相,她有时很羡慕宣歆,总能如此旁若无人,自由自在且率性,全然不在乎外界眼光。
  “你吃慢一点,没有人会跟你抢。”
  “没办法,这牛排实在太香了,我肚子又太饿,顾不得吃相了。”
  “你这次又打算旅行多久?”
  “不知道,反正我的申请签证是一年,就看钱什么时候用完,就什么时候滚回家去。”
  “伯父、伯母没有说什么吗?”
  “他们大概已经放弃我了。不过还好,我爸妈现在将希望全寄托在我那个资优生弟弟身上。”
  “你准备在伦敦待多久?还想去哪里玩玩吗?”
  “不知道。”这次她打算以最随性的方式游走各国。“这饭店是你老公的,可不可以给我打个折?”
  “我会跟狄修斯说一声,住宿费你不用担心。”
  “那我就不客气了。”出门在外,每一分钱都得花在刀口上,斤斤计较是很重要的。
  “宣歆,我看你干脆跟我回家,这样我们才有更多时间可以多聊聊。”
  “你又不是不了解我的个性,住到你家,那多不方便。”虽然她知道狄修斯不会说什么,可还是有很多麻烦的地方。
  “但是我们这么久才见一次,这次相聚之后,下次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
  “你说我们像不像小别胜新婚?”宣故开玩笑的抛了个媚眼。
  “你总是有办法将气氛弄得很轻松。”
  之后,她们又聊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凌婧倪小孩的保母打电话来,说她儿子突然发高烧,凌婧倪心一急便马上赶回家去。
  宣歆跟着背起随身背包,带着她的单眼相机离开饭店,走在伦敦街道上,享受着午后恬淡的休闲时光,直到落日时分,她才回饭店休息。
  回饭店后,她泡了个舒服的澡,洗完澡后将湿淋淋的头发用毛巾包裹着,穿上饭店的白色浴袍,打开音乐,拿起手札本,将今天的心情写下来。
  此时门铃声响起,她以为是服务生,便直接起身前去开门。
  只是门一开,门外的男子却并非穿着服务生制服的人。
  正当她欲开口时,伊桑已经生气的对她大声怒吼。“你连问都不问一声就开门,不怕是坏人吗?”
  被骂得有些莫名其妙,她蹙眉看着眼前陌生男子。“先生,请问你找谁?”
  “找你。”
  “请问我认识你吗?”她在脑海里搜寻着这一张脸,但不管怎么想,就是想不起自己曾经见过他。
  “我们当然认识。”伊桑越过她,不请自入,大摇大摆地走进她房间。
  宣歆连忙跟了进去,双手叉腰、忍着气对着他说:“请你出去,否则我马上打电话请服务生上来。”
  看她的头发还包着毛巾,伊桑不理会她的怒气,径自走进浴室拿吹风机,让她坐在椅子上,替她吹干头发。
  尽管她立刻想站起,却又被他给按了回去。
  。
  “伦敦夜晚气温低,洗完头发得先将头发吹干,要不然很容易感冒的。”他温柔地替她吹着那一头俏丽短发。“你的头发真美。”
  此时宣歆再也忍不住火气,一把推开他的手,站起来与他面对面。
  要死了,这男人怎么长得这么高,她硬是矮了他好几截,要和他说话还得仰着头,真累人。
  “你这是在做什么?”
  “帮你吹干头发呀!”他一脸无辜。
  决定不再和他多说废话,她直接拿起电话打到柜台。“麻烦你马上请服务生上来。”
  伊桑闻言仅是双手环胸,笑意横生,看着她怒不可遏的可爱脸孔,暗赞她连生气都这么迷人。
  他大概是中了她的毒吧!
  两分钟后,饭店服务生快速出现在她房间里。“请问有什么事吗?”
  “请你马上将这位先生带离我的房间。”
  服务生一见到伊桑,礼貌的向他躬身致意。“奥菲斯先生你好。”
  伊桑仍是带着笑点点头,然后朝他挥挥手,示意他可以先出去。
  服务生得到指示后,马上退出房间,还将未关上的房门给带上。
  “喂,你——”宣歆正想追过去,经过伊桑身边时,却被他一手给拉住。
  “小歆,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小歆!全世界除了她妈妈之外,从没有人用这么恶心的方式叫她,就连她那群死党,她也要大家只能叫她宣歆。
  她怎么想也想不出曾经见过他,老实说他长得还算不赖,一脸阳光笑容,不是那种容易让人还忘的脸孔,可是这是她第一次到伦敦,根本不可能见过他。
  “去年一月,在挪威的特罗姆瑟小镇,你忘了吗?”
  特罗姆瑟!
  经他这么一提醒,有些生锈的记忆转轮随即往前转动。
  “是你!”
  “你想起来了?我真高兴你没忘了我!”他高兴便一把抱住她,兴奋得像个小孩子一样。“你偷偷溜走后,我有多伤心你知道吗?为了想再与你相遇,今年我又回到特罗姆瑟小镇,足足待了两个月,却等不到你。”
  宣歆使尽全力才挣脱他过于热情的拥抱,往后退得远远的,与他保持安全距离。
  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倒霉,才刚到伦敦第一天,又遇上这个第一次见面就跟她求婚的疯子!
  “先生,我不管你究竟想做什么,但是很抱歉,我对你真的没有任何意思,请你不要再打扰我。”
  如果有需要,她会连夜打包行李,马上落跑。
  “小歆,从特罗姆瑟到伦敦,我们都能相遇,这就表示我们的缘分是剪不断的。”
  “先生——”
  “伊桑。”
  “我管你叫一三还是二四!”宣歆一火之下,脱口说出中文。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伊桑歪着头朝她走近。
  宣歆立刻高举双手,摆出空手道的姿势,语带恐吓。“我警告你别再过来,否则就对你不客气!”
  他对她的虚张声势一点都不放在眼里,此刻他最想做的就是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吻个够。
  他一靠近,她毫不客气的将手一劈,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腕,顺势将她带进怀里,俯下头就着她的唇,温柔地吻了起来。
  宣歆紧闭着双唇,头不断地左右摇摆想摆脱他的吻,双手更是使尽全身的力气想推开他的拥抱,无奈,他却不动如山,任凭她怎么反抗也徒劳无功。
  她只能紧闭着双唇,憋着气,满脸涨红,为了不让自己缺氧而死,不得不张开嘴巴,可他那如泥鳅般滑溜的舌却乘隙探入了她唇齿之间。
  猛地一惊,她毫不客气的用力一咬,膝盖一抬,直接往男人最脆弱的地方一顶。
  伊桑没料到她会有如此泼辣、狠绝的一招,上痛下痛地弯着腰,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宣歆则是一脸骄傲,“这只是给你的一点教训,让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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