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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口下留人-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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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他言简意赅,已经跨出龙门客栈,抱著地上了停在门外的马,然后一扯缰绳,就逆风策马,在玄武大道上狂奔起来。
  丁儿紧紧窝在他的怀里,她没有问,他是要带她回哪个家。是严府,还是雷家牧场,或是其他地方。因为,从今以后,只要有雷贯天的地方,就是她的家。
  “好,我们回家吧!”她靠在他胸膛上,露出好甜好甜的笑。
  那匹如怒龙般的骏马,就这么载著夫妻二人,一路奔出城门,奔向边疆的雷家牧场。
  奔向他们此后的家。
  番外篇
  很久很久以前——
  午后的一场暴雨刚停,山道两旁,苍松兀自挺立。
  沾著雨水的绿草鲜翠如玉,一抹软白突然从草中探出头来,嗅嗅、闻闻,长长的耳朵竖起,圆大的眼儿警觉的察看四方。
  兔子!有兔子耶!
  原本坐在临时搭起的棚子里歇息躲雨,吃著软白包子的小女孩,瞧见那十来尺开外,毛茸茸的白兔,瞬间瞪大了眼。
  大人们仍在煮茶闲聊,她怕惊动了长耳毛球,不敢出声,只能悄悄的伸手,拉拉三姐的衣袖,两眼却直盯著那一团白。
  可是身旁的姐姐们,全抢著吃桌上的茶点,根本没精神理会她。就在这时,白兔猛地一跳,朝另一个方向跳走。
  “啊!”她轻呼出声,立刻捧著手里的包子,匆匆追了过去。
  长耳白兔一跳一跳,不时嗅嗅闻闻,像是察觉有了跟踪者,忽然间飞快的奔逃起来。
  “冤冤,别走啊!”
  她气喘吁吁,移动胖胖的小脚奋起直追,可那白兔东奔西窜,才几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森林里。
  啊,讨厌,冤冤不见了。
  她在附近的草丛里,东看看西瞧瞧,却再也寻不见那长耳白冤。正当她一脸沮丧,准备放弃时,却看见前方有座破庙。
  唔,冤冤会不会是躲到庙里去了?
  她小心翼翼的匍匐前进,不敢发出任何声音,怕又惊走了白兔。
  这间庙很破,里头还黑漆漆的,她在门前探头探脑,有些想打退堂鼓了——
  倏地,庙内的暗处,有东西微微一动。
  兔子?!
  她心中一喜,胖胖的小腿跨过斑驳的门槛,一心只想要抓小兔子来玩耍。但是,她才跑了两步,却被某个东西绊著。
  “哇啊!好痛——”她扑跌在地上,摔得灰头土脸,手里的包子也滚出去了。“啊,包子包子!”她忙喊著,虽然跌得疼,却更心疼包子,连忙起身想捡。
  才这么一动,她陡然发现,自个儿的小脚被抓住了!
  是什么东西?
  她忐忑的回头,一瞧之下,立刻就吓得脸儿惨白。
  只见昏暗的光影中,趴著一个浑身浴血的人。他左边的眼睛不见了,只剩一个黑呼呼的窟窿,缓缓渗出血水,大手紧握她的脚踝,把她的白袜染出一个吓人的血手印。
  “哇啊!鬼啊!救命啊!放开我、放开我——”她吓得不断挣扎,但那只紧扣的大手却没松开。她又惊又慌,拾起另一脚,对著那只鬼猛踢猛踹。“走开!走开!坏鬼!臭鬼!放开我——”
  在小脚一阵乱踹伺候下,那鬼没有松手,只是连连吐了几口鲜血。然后,竟举起另一只手,把她乱踢的那只脚也抓住了。
  她吓得又是一阵尖叫,身子像毛毛虫似的乱扭,眼泪也淌出来了,一边哭一边叫:“哇啊,放开我!我以后会乖的啦!你不要抓我啦!我不要变成鬼啦——”
  “闭嘴!”
  那只鬼用尽残余力气,发出一声怒喝,她又惊又怕,吓得立刻闭嘴,却还是哭得一抽一抽的。
  “我——不是鬼——”那人回过气来,费力的开口。
  不是鬼?
  那人又剧烈的咳了起来,接著,就因为剧痛而松手,整个人蜷缩成一团,抽搐了好一阵子,才停了下来,血水不断从他嘴角溢出。
  重得自由,她立刻连滚带爬的躲开,一双眼儿不敢离开那个人。
  血耶——鬼——好像不会流血的吧?
  而且,这会儿还是大白天,外头阳光闪耀。她记得爹爹说过,鬼都是晚上才出现的,一遇著阳光就会化成烟——
  她稍稍止了啜泣,泪也不流了,狐疑的稍微靠近一点,小小声的问道。
  “你——真的不是鬼吗?”
  那人睁开残存的右眼,几近不可察觉的摇摇头,然后又重新闭上眼,脸色变得更苍白了些。
  真的不是鬼啊?
  她咽了咽口水,偷偷觑著他,只瞧他呼吸轻浅,胸前的血渍愈扩愈大,整个人远微微颤抖著。
  看他那样子,好像很痛——不,是一定很痛!
  他没了一个眼睛,还全身是血,一身的刀伤剑伤,看不见一块好肉。仔细一瞧,他应该只有十五、六岁,比她家的少主年纪还小呢!
  瞧他伤得这么重,心地善良的她,在旁边踌躇了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慢慢的移了过去。
  “喂,你还好吧?”
  他没有开口,没有动,只是趴躺在那里,像是刚刚的对答,已经耗尽他所有的力气。
  该不会是死了吧?
  瞧那小哥哥半晌没有动静,她不禁又移近了些。
  “喂,你还活著吗?”
  他还是一动也不动,她只能拿起随身的小水壶,倒一点清水在掌中,往他脸上洒洒洒,想激出一点反应。
  过了半晌,他终于又睁开了眼,黑色的瞳眸浮现不耐。
  “还活著嘛!”她忘了害怕,蹲在他身边,睁著乌黑大眼,好奇的对他嘀嘀咕咕。
  “你受了好重的伤喔!”
  “你怎么了?”
  “是跟老虎打架吗?”
  “是打赢还是打输啊?”
  “你要喝水吗?”
  “要吃包子吗?”她捡回包子,先仔细拍乾净,才好心递上前去。
  这丫头怎么这么吵?
  他怒瞪著她,满肚子都是火气,却无力动弹。
  他跟一群弟兄们,去剿了一群盗匪,却也遭对方反噬。弟兄们都死绝了,而他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来到这破庙,却再也无力前进。
  鲜血跟体力逐渐耗尽,他原想静静的等死。谁晓得,这黄毛丫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脚把他睬个正著,还对他猛踢猛踹,踹得他差点没提早去见阎王。
  现在,她不踹他了,却蹲在旁边,对他碎碎念个不停。
  “滚开。”
  他费尽残余的力气赶人,只想图个清静。
  “啊,你不想吃吗?”她不再害怕,只是眨著乌黑大眼,张著樱桃小嘴,很坚持的把包子往他嘴边凑。“可是,爹爹说,要吃饱才有力气。上次我染了风寒,爹爹要我努力吃,后来我真的头好壮壮,再也没有染过风寒了呢。”
  老天,就不能让他安安静静的等死吗?
  他在心中咒骂,重新闭上眼,当她是只烦人的苍蝇——
  下一瞬间,轻轻软软的东西,轻触他的脸。
  他惊愕的睁眼,只见那五、六岁大的小女娃,竟拿著小手绢,胡乱替他擦起脸来。
  白色的手绢很快被鲜血染红,她却半点不介意,还一边擦著,一边认真的对他叨念:“乖乖、乖乖,不痛不痛,我替你呼一呼,痛痛就会飞走了。”
  他一脸愕然,任凭她擦去脸上的血。
  擦了一会儿,她像是突然想起什么,眼儿陡然亮起来。“啊,对了!少主上回有给我一个丸子,说受伤时只要快快吞下,包管没事。你等等,我找找喔——”
  她边说边掏出腰间的百宝袋,低头翻找了好一阵子,先掏出了一只竹婧蜓、再挖出一只小香包、然后是一个小荷包,跟好几个铜板。
  最后,软嫩的小手才从那百宝袋中,摸出一粒梅子般大小的白色腊丸。
  “啊,找到了,就是这个!”她开心的一笑,用小手剥开腊丸,然后就握著他的下巴,努力想把那黑褐色的药丸塞进他嘴里。“来,把嘴张开,快点吃下去,吃下去就会好了。”
  他却不肯合作,用尽所有的力气,死命的闭著嘴。
  开什么玩笑,谁知道这丫头到底是要喂他吃什么东西。虽然,他觉得自己这条命已去了大半,可也不想被搞得更加疼痛,甚至毒发身亡——
  “喂,你要把嘴张开啊,爹爹说,生病受伤了就要乖乖吃药,吃了药才会好啊,乖,把嘴张开。”见他硬是不张嘴,她皱著小眉头,嘟起小嘴教训著。
  他怒瞪著她,不开口就是不开口,死了也要闭紧嘴。
  岂料,她竟然伸出肥肥的小手,捏住了他的鼻子。
  “把嘴张开。”她颐指气使的说。
  该死!
  他气得在心里直骂,偏偏力气已经用尽,现在的他,连根指头都抬不起来。
  想他习武至今,从来都是旁人怕他,谁知今日,竟然落得虎落平阳被娃欺的凄惨下场——
  苍白的脸庞,因为缺气而愈来愈红,他愈想愈是恼火,差点晕死过去,下一瞬间,终于撑不下去的张嘴呼吸。
  “哈!”她见机不可失,胖手一拍,立刻把药丸子塞进他嘴里。
  他一口气回不过来,竞真的咽下那粒来路不明的药丸——
  “嘿嘿,吃了吧、吃了吧!”她得意洋洋的直拍著手,然后双手插腰,仰起圆润的下巴。“哼,我上回不吃药,娘就是这样让我吃!”
  耳中听著她喋喋不休的声音,他眼前一阵发黑,深沉的黑暗袭来,把他拖拉进无底的深渊。在昏死之前,他脑子只能闪过一个念头——
  他妈的,他一定会被这丫头给搞死!
  沉沉的黑,无边无际,像是要持续到永久。
  他原本以为,自己再清醒时,大概已经到了阴曹地府,没想到耳边却听见鸟儿啁啾,鼻端还闻见肉包的香味。
  独眼倏地睁眼,他猛地坐起,虽然伤口仍然疼痛,却还真的让他坐了起来。
  他微微一惊,连忙运功行气,这才发现,体内之气不再如昏迷前虚弱紊乱,反而不减反增。
  这是怎么回事?!
  他打量四周,发现自己仍在破庙里,虽然还是虚弱不已,但是那沉重的内伤,的确已经开始好转。
  “啊,你醒了吗?”
  一颗脑袋从门外采了进来,圆圆的脸上,挂著开心的笑,那女娃背著一个大大的包袱,蹦蹦跳跳的跨过门槛,朝他跑了进来。
  “你睡了好久好久呢,太阳都下山两次了。”她跑到他面前,蹲了下来,把包袱在地上摊开,开心的现宝,里头的肉包与药丸,全滚了出来。
  “看,我跟爹爹要了其他的丸子,还有好多肉包喔。”她先把肉包集中收好,再拿起一小盒丹药,搁在他面前。
  “爹爹说,这个丸子是补气的,可以当糖果吃,很好吃喔!”她又拿出另一盒药。“如果是被蛇咬,就得吃这一盒。然后,这个药膏是专治跌倒擦伤的。”她把药盒摆开,最后才抬起小脸,歉然的望著他。“不过爹爹说,如果是眼睛不见,那就没办法了。”
  他看著那些药盒,眯眼细瞧,这才发现,药盒上全都印著“宝记堂”的红印子。
  “宝记堂”是京城严家的药材行,用的全是上等药材,尤其是伤药更是一药难求、万金难买。而这个丫头,不但随身带著这些名贵药丸,还毫不吝啬的往他嘴里塞?
  单纯的她,压根儿没察觉他神色有些复杂,大方的把包子分给他。“来来,吃包子,这包子很香很好吃喔。”
  他接过包于,瞧著她也捧著包子,坐在他身边努力的咬咬咬。
  “老爷到这儿来打猎,爹爹就带我们一起来玩,可是姐姐她们都不理我,害我好无聊喔!”她咕哝抱怨著。
  他沉默的吃著肉包,听著她边吃边说。
  说她家老爷怎样怎样,说她家少主怎样怎样,说她家姐姐怎样怎样,说她家爹爹又怎样怎样,说到最后,连她家的小猫小狗,也不忘拿出来说上一说。
  等他吃完肉包,却发现身旁的丫头突然没了声息,他好奇的看了她一眼,却见她乌黑的大眼直望著他,滴溜溜的转啊转。
  “你啊——”她捧著第三个肉包子,歪著小脑袋瞧著他。
  “怎么?”
  “爹爹说如果我找到了小猫,小猫就是我的。”她睁著大大的眼睛说。
  他无言,保持沉默。
  “我找到了你喔,对不对?”
  他还是无言,继续沉默。
  她却不介意,只是凑得更近,开口再问:“对不对啊?”
  从小,她什么东西都得跟姐妹们分享,她习惯了共享,于是渴望独占。好不容易有了这么新奇的“玩具”,她才不跟别人分享他。
  而且是她找到他的啊!
  “你是我找到的,我一个人找到的,所以,你是我的东西喔!”她用力点头强调,用食指指著自己,小脸上满是认真。“我的。”
  只有她能够玩他,她不分享给姐姐们!
  看著那张圆润润、万分认真的小脸,少年一动不动的,过了好半晌,才吐出一个字。
  “好。”
  她小脸瞬间发亮,高兴的看著他。
  “说话算话?”
  “对。”他点头承诺。
  “哇,好棒!”她乐得手舞足蹈,开心的凑上前,捧著新玩具的脸,香香的亲了他一口。“来,让我替你上药。”她抛下肉包,急著要照顾他,打开药盒,沾了一些金创药,就往他的伤口上抹。
  圆圆的小脸靠得很近,近得让他瞧见,她左耳有著一点小小的梅红。
  他探出手,轻揉那点梅红,发现不是染上的颜料或是碎落的花瓣,而是她耳上的一点朱砂痣。
  “啊,会痒啦!”她娇憨的格格乱笑,一边闪躲,小手乱挥,把膏药抹了他一脸都是。
  不知是因为严家的伤药,当真是天下第一,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当那软胖的手,擦过他的伤口,那些刺骨的疼,似乎棺稍的、稍稍的减轻了一些。
  几次日出日落后,喧闹的人声接近破庙。
  接连几日被她用肉包跟上好药材喂养的他,重伤已经痊愈大半。听见人声接近,警觉的睁开眼睛,抢在众人踏进破庙前,就闪身窜上庙旁的苍郁大树,藉著绿荫掩盖了身影。
  几个衣著华丽的成年人,拎著那小女娃儿,找进破庙里来了。看来,是她接连走私食物和伤药到破庙,终于被发现了。
  一个富泰的男人,拎著她踏进破庙,里里外外找了一遍。
  “你这丫头胡说八道,这里哪有人?”那些肉包啊、药丸,只怕都是被她扔给山里的小动物吃了吧!
  她嘟著红嫩小嘴,因为事迹败露,只得不情愿的伸手指向隐蔽的角落,让爹爹瞧瞧她的新玩具。
  “有啊,就在那——”肥肥的小手指著空无一人的角落,蓦地僵住了。
  不见了!
  她的玩具不见了!
  她挣脱爹爹的手,跳下地来,在破庙里绕啊绕,找了好一会儿,终于确定庙内真的无人,小小的身子最后僵立在庙门口,小脸上仰望天,然后——
  “哇!”
  她开始放声大哭,小圆脸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别哭了!”富泰的男人拎起她。
  “哇——人家的、人家的——”
  “就说你胡说吧!老实告诉爹爹,是救了啥?冤子?狐狸?还是松鼠?三这小丫头,居然说救了一个男人呢!
  “呜哇,不是啦、不是啦……”她愈哭愈伤心,眼泪哗啦啦的流。
  “好了,别哭了,先回去再说吧!”富泰男人看看外头天色。“今儿个咱们就要回京城,要是回去得慢了,可要让老爷跟少主久等呢!”
  “呜哇哇哇……”
  大人们拎著哭泣不已的她,离开了破庙,哭声愈来愈远。
  藏身在绿树中的他,一路跟了上去,远远看著那群人收拾了绣著“严”字的营帐,结束几日的狩猎,启程回京城去了。
  确定那小女娃儿,也哭哭啼啼的跟著走了,藏在树间的他才掉转方向,准备回军营覆令。
  他在绿荫间纵落穿梭,那女娃儿的哭声,老早远得听不见了,倒是先前那些童稚的对话,牢牢烙在他心头。
  你是我找到的,我一个人找到的,所以,你定我的东西喔!
  好。
  说话算话?
  对!
  想起那张圆润的脸儿,他的独眼里,渗进一丝难得的暖意,严酷的薄唇也露出些许笑意。
  苍松依旧耸立参天,少年的身影在绿荫间远去,摇曳枝叶,终于不见人影,山林旷野再度恢复宁静,一切像是从未发生过。只有那纯稚的容貌、泪汪汪的脸儿、左耳上的浅浅梅红,从此被他牢记在心——好,说话算话!
  总有一天,他绝对会回来寻她,实践对她的诺言!
  后记
  吃,是很重要的。
  至少,在胖鲸鱼的生活里是这样的。
  可以为了吃到好吃的粉圆豆花,骑著五十CC的小绵丰机车,追著豆花伯伯跑,一路追过大半个市区。(豆花伯伯,可不可以请你告诉我,你明明是踩著三轮车,怎么可以跑那么快?)
  另外,为了好吃的生煎包,还得忍受生煎包婆婆,践如余太君的态度,诚惶诚恐的站在锅边,顶著三十度的高温苦等,就为了在生煎包起锅时,抢著咬下那汤汁四溢的第一口。
  大概是应了那句千古名言:物以类聚。
  身旁的朋友们,对食物都有旺盛的好奇心,除了彼此互通声息,努力探询居住的城市里的关食。就连出外旅行之前,也得先列出必吃清单,逐一去猎食,然后扛著大包小包的土产,回来分享给未能出游的朋友。
  贪吃,是一种最原始的好奇,如果除却这种好奇,那么人生绝对会从彩色变成黑白的。
  所以啦,一起祈祷,让我们爱吃直到世界末日吧!
  这本书,是在圣堂教母不在的时候偷偷写的。
  原本答应她,不要把雷贯天写成独眼将军,但是胖鲸鱼想啊想,还是觉得独眼的男人感觉剽悍粗野些。
  而且啊,记得以前看过的童话,里头的食人巨人,不都是狰狞的独眼吗?为了欺负可爱的丁儿,让她更害怕些,所以决定维持原案,还是把她的丈夫写成独眼猛男。
  呼,真不知道,圣堂教母看了这本《口下留人》后,会怎么修理我?
  虽然本鲸鱼皮粗肉厚,不怕打、不怕骂,不过呢!拜托拜托,先前答应替我买的手工巧克力,千万记得要拿给我,不可以独吞喔!
  甲乙丙丁四个小丫头,是当初《全玉满堂》里的配角,身分是严家的丫鬟,因为可爱讨喜,像包子似的在书里滚来滚去,对她们很是偏爱,只要写到她们四姐妹,就觉得心情愉快。
  会挑中丁儿先写,其实没有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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