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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柔情似水-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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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柔情似水
  作者:古灵
  男主角:席若水
  女主角:寒巧男
  内容简介:
  别搞错喔!他可是顶天立地、堂堂七尺的正港男子汉,只不过……
  他长得比水水的美女又漂亮一咪咪,比英俊的帅哥又酷一滴滴,但这些全都不是他的错,一切都是老天惹的祸,虾米?他还有一个粉重要的重点忘了说?嗯……好吧!人家他是有一个跟别人不一样的、小小的、无关紧要的坏习惯啦,他他他……
  喜欢穿女装、喜欢摆花指、还喜欢被人保护。但先声明一点,他可是粉挑的喔!他早就相中那个动作粗鲁、说话粗俗、穿着邋遢,但武功高强的她当他的“保镖”。可不幸的是,她生平却最最看不起娘娘腔。他该怎样让她不计较他外在的形象,而熟悉他的“内在美”呢?或许……他就乖乖的任她对他进行改型设计……
  再看着办罗!果不其然,每当她对他摆起大便脸说教时,他便用含情脉脉的深情眼光,看到她脸红心跳、心中小鹿乱乱跳,短短几天,她对他的感觉已经不一样了,看来他只要再“对症下药”,那就……
  正文
  第一章 活该
  一直以为自已是聪明的,
  却没想到,
  竟然,
  聪明反被聪明误。
  她真的很漂亮……不、不、说漂亮太肤浅了,应该说是美,她真的很美!美若天仙、艳若桃李!美得令人双眼发直、心跳停止、魂魄俱失,美得教人赞叹、艳羡又妒忌,美得十分……恶心!
  呕!!!
  因为她是个他,一个比女人还像女人的男人,除了身高和女性特征之外,他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像女人。
  酷爱典雅大方的女装,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皆流露出女人特有的性感韵味,纤细易感、柔弱妩媚,端庄娴雅却又风情万种,他从头到尾、彻首彻尾就是个女人。
  只不过,他不是真女人!
  这就是他!一个乱七八糟、表里不一的男人——席若水。
  “怎么样,爷爷?比你还行吧?”席若水得意洋洋地说。
  但沉光乙仅只拿眼角瞄了一下那三个一模一样的新郎!便转回到一身美美伴娘装扮的席若水身上,眼神懒懒的,再加上一点嘲讽。
  “若水啊!既然你这么有把握,不妨我们来打个赌吧?”
  席若水愣了愣。
  “打赌?!打什么赌?”
  沉光乙微笑。“小蜜既然嫁作人家的老婆了,我可不想让她插手太多神偷的工作,所以,若是小蜜把正牌新郎给认出来了,那以后‘鬼手神偷'的名衔你就得顶下来罗!”
  席若水双眼一眯。“若是认不出来呢?”
  沉光乙耸耸肩。“随你高兴,你也可以从此退出神愉行列。”
  毫不迟疑地,“OK,成交!”席若水又大声又迅速地赌上了后半生。
  可是——
  从神父开始冗长的祝福词到婚礼结束,席若水都兀自发着呆,不断自问: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当笑咪咪的沉光乙从他面前经过时,他再也忍不住地一把揪住那个光头老奸臣。
  “为什么?到底是哪里出纰漏了?”
  “怎么?到现在还没想通吗?”沉光乙好笑地摇摇头。“其实,你只是忘了一点事实而已。”
  “什么?”
  “你喜欢做伴娘是你家的事,但他们是新郎啊!”
  “呃?”
  望着越走越远的背影,满头雾水的席若水许久之后才突然跳了起来。
  “该死!我干嘛多事的把他们的喉结遮掩掉啊!”
  于是,鬼手神偷的担子就这样莫名其妙,又活该他倒霉地掉在席若水的肩上。
  第二章 一见钟情
  渴望有人能够,
  守护着我的人,
  守护着我的心,
  直到见着你,
  不禁对你一见钟情。
  基本上来讲,席若水并不是真正的同志,只是有强烈的变装欲而已,虽然很多人误解有变装欲的人就是同志,其实并不然。根据统计,有百分之九十的变装欲者是异性恋。因此,同志归同志,变装欲跟同志根本是不一样的,并不能画上等号。
  但是,席若水自己却不太了解这一点。
  事实上,即使席若水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个千娇百媚、韵味十足的女人,但在某些特别时刻里他却比一般男人还要像个男人,一个狠辣冷酷的恐怖男人──当他面临危机之际。
  不过,基于那是求生本能所激起的兽性,所以,他自己似乎并不太清楚,甚至于还认为自己实在是有够好狗运,居然屡次都能懵懵懂懂地让他逃过每一劫。
  总而言之,他始终认定自己是个柔弱而需要人保护的可怜虫,至于为何会如此,这就得回溯至他幼年时的遭遇了。
  虽然小时候他已经很高了!但却非常的瘦弱,活像根竹竿似的,而且个性又温和善良得一塌糊涂,还长得一副天使美人的欠扁模样,理所当然就成为众萝卜头欺侮嘲笑的标的物。
  这也不能怪他们,柿子当然是要捡软的吃嘛!
  贫民区的小鬼们都是最精明现实的,反正这个呆小子不懂得抵抗、不懂得自卫,更不懂得报复,只会流眼泪、流鼻涕,现成这么好玩的“玩具”,不玩白不玩,当然是要多多的“物尽其用”罗!
  而老天似乎也觉得不来掺一脚玩玩实在很可惜,所以,早早就将他的父母带走,想看看他究竟能惨到什么地步。结果,最后的护庇之荫一失去,闲来无事被海K一顿就成了家常便饭,还三餐外加消夜、点、心和零食。
  所以,自他懂事以来,最大的愿望就是渴盼能被一双温暖坚强的手紧紧守护着,但是始终都没有,一直一直都没有!这样熬了两年之后!才教沉光乙不小心“捡”到了他!并顺手──前任神偷的坏毛病,不管到哪儿都要摸走一件纪念品——将他这只可怜的小绵羊牵离地狱,就差那么一步他就要自行上天堂去找爸妈理论——有好康的不带他一起去享受,干嘛丢下他一个人自生自灭?生前他们不都一直口口声声的说他是他们的心肝宝贝吗?
  然而,正当他满心欢喜的以为终于得到一双护卫之手时,沉光乙硬是泼下一盆冰水给他。
  “你是男生,将来会成为男人,男人生来就是要保护人,而不是被保护的,所以,你必须自己坚强起来,懂吗?”
  不懂!明明是他需要一双守护的手臂,怎么反而要他去守护别人呢?
  当然,很多很多年以后,他终于发现沉光乙的“阴谋”那个混蛋居然一开始就计画拿他当继承鬼手神偷名号的倒霉鬼兼牺牲品!
  即使是在念书时,那些恶劣的同学们也要取笑他。
  “你这么漂亮,干脆作女生好了!”
  女生?!
  对喔!如果他是女生,人家就不会嘲笑“她”太漂亮了,而且,既然爷爷说男生要保护人,那么,女生理所当然就是被保护者罗!
  所以,当他小学毕业,沉光乙将他送到美国继续升学后,席若水便背着沉光乙悄悄化身成为女孩子,一个柔弱美丽、惹人怜爱的女孩子;一个饱受男同学爱慕,并激起他们旺盛保护欲的女孩子;一个连女孩子看了也心疼不已的女孩子;一个享尽众人疼爱呵护的女孩子。
  自此而后,席若水就再也“不想”回复男孩子的身分了。
  作男孩子有什么好?要被人欺侮嘲笑,还要保护人,他才没那么“傻”呢!
  反过来这样不是更好吗?
  于是时日一久,习惯成自然,他的心情也逐渐走调,开始认为自己其实“应该”是女孩子才对,就好象放错地方的矛盾摆设!看久了也会觉得很自然一样。
  之后,除了在某些特殊空间场合理,他的男性本能才会冒出来自救一下之外,他也越来越像女孩子了。
  不过!他自己也觉得很奇怪,既然有那么多男人拜倒在他的石榴裙下,可为什么就是没有半个人能在他的心湖激起半丝涟漪呢?甚至连喜欢都谈不上,是还未碰上“有缘人”吗?
  属于他的守护之手到底何时才会出现呢?
  远离市区的喧嚣,在充满了悠然浪漫风情的季节里,徜徉于花园的绿树丛中、青草地上,感受那古老宁静的清新氛围,斯特拉霍夫是布拉格最富田园诗意的地区,而斯特拉霍夫区里古老的普雷蒙斯特雷修道院,以及那些无价的藏书馆,更使它成为最富有、最着名的宗教建筑综合体。
  在修道院草坪的中心立有一根十七世纪的碑柱,从碑柱往前是圣玛丽教堂,此刻,从教堂的藏书馆中陆续走出几位游客,跟在最后面的是一位美得惊人,也高佻得惊人的美女。
  她穿着一件高领的荷叶袖洋装,乌黑的秀发随风飘扬,更添优雅,黑而长的睫毛宛若羽扇,媚眼如丝的瞳眸像在诉说着无尽的蛊惑,肌肤纯白细嫩宛如细瓷,精致的五官完美的描绘出罕见的古典美,娇柔纤弱得令人忍不住要去呵护她、宠爱她。
  一踏出阴暗的室内,她便从背包里掏出太阳眼镜戴上,唇边漾着一抹淡淡的微笑,自信而愉悦地回到温斯莱斯广场顶端附近的埃斯普拉耐德旅馆。
  端庄的坐在化妆台前!她对着镜子里的美女笑了笑,而后从背包里拿出牛皮纸页的《斯特拉霍夫新约》,那是书写于九世纪,世界上最古老、最珍贵的《圣经》手抄本之一,也是圣玛丽教堂藏书馆的珍藏之二……呃!至少在她“顺手牵羊”摸来以前都是。
  把牛皮书放进预先准备好的双层牛皮纸袋里,封好、贴上邮票、写上地址,继而从衣橱里取出袖珍电脑,将任务成功的讯息传送出去。
  半个钟头后,换了一套裤装的美女出现在金德利斯卡大街的邮电大楼里,但不过五分钟,她又出来了,脸上带着轻松惬意的笑容,准备散步到那·普利可佩街的波西米亚·摩瑟店去选购一些捷克着名的玻璃雕塑品。
  布拉格的五月天,阳光明媚,是一年中能看到的最晴朗的天空,也是紫丁香和七叶树开花的季节,城里到处都可以看到轻飘的飞花,与古老典雅的建筑编织成一副浪漫飘逸的气氛。
  悠然地漫步,向每一个对她投以赞赏爱慕眼神的男人回以柔媚动人的笑容,无视于一个个呆愣愣的男人在她身后一一撞上行道树或裁进垃圾桶里,她的脸上始终挂着怡然自得的神情。直到她停在斑马线前等待绿灯时,她的神情未变,可迷人的黑眸却倏地闪过一丝阴寒。
  哼!那个不开眼的家伙竟然又盯上他了!
  为了给对方一个教训,她拐入一条无人的巷道里,而后蹲身似乎要重新绑好凉鞋的带子,就在那一瞬间,倏觉一股杀气迅速飞掠而来。她冷笑,绝美容颜从惊人的脱俗蓦转为骇人的狠酷,双手聚足劲气蓄势以待,准备给对方来个……
  “你这个笨女人!人家跟了你这么久了,你还傻傻地拐进这种暗巷来让他有机可趁!”
  耶?!
  她闻声。倏地直身回转,继而张口结舌,骇人的狠酷又成了傻呼呼的呆样,十足十的傻大姐一个。
  就在她跟前不远,那个曾向她下过N百次手的杀手,满脸惊怒地瞪着前方另一个凭空出现的男人……呃!女孩……管他的,反正就是一个看起来很帅的人就是了!
  虽然那人至少矮她一个头还多,然而,那浓眉大眼!现代气息浓厚的深邃五官,二十出头的年岁,加上那一身率性……呃!还是说邋遢的中性穿着比较贴切吧!再衬着凌乱飞扬的帅气短发,整个人散发出一股青春的气息、充满活力的光彩,光是看着,精神就不由得振奋起来了。
  不过,这些统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终于有人来救她了!
  美眸闪着亮晶晶的星星,双掌合十,一脸的崇拜倾慕,“英雄!”美女陶醉地低喃,感动盈满胸怀。
  自幼至今,她始终渴望有人能在危急之时拯救她,可除了爷爷曾顺手把她拎出那个人间地狱之外,这还是头一回有人冒着真正的危险来“解救”她,与那些别有用心,妄想趁火打劫来个英雄救美夺得美人心的家伙完全不同!
  那个邋遢的女孩当然听不见美女的心声,她兀自大吼着,“你还真的是有够笨的耶!知道自己漂亮就该注意点,像这样走在大街上很容易被人跟踪非礼的你知不知道啊?”嗓音清脆嘹亮!虽然她的中文腔调有点怪异。
  啊!天哪!她要昏了,“救命恩人”说她漂亮耶!
  好幸福喔!
  “混蛋,要不是看在你也是中国人的份上,我才懒得理你呢!”
  喔——满脸失望地垂下脸,可没多久,美女又展开笑颜。没关系,中国人说救命之恩必须感恩图报!在“图报”过程中,女孩自然会慢慢改变这会儿对她的“混蛋”观感和想法了。
  而当那位“英雄”三手两脚地将那个雾煞煞的杀手一拳捧到对面高处去挂着后,芳心坪坪乱跳不已的美女更是意乱情迷、神魂颠倒。决定了,她要“以身相许”,让对方保护一辈子!
  于是,追着连招呼都不打一声便急匆匆扬长而去的“英雄”……呃!又不对了!应该是英雌身后,她叫着,“啊!等等我啊!等等我啊!”
  女孩停下,侧身皱眉。
  “干嘛?”
  美女抚胸轻喘。
  “我……我叫席若水,请问你尊姓大名?”
  女孩一双明眸大眼睁得圆圆的,更添几分英气。
  “寒巧男,干什么?”
  在她坦直不耐烦的直视下,美女……呃!席若水心头不由得重重地悸动了一下,修长白皙的双手交迭捂在胸口,神情十分惊讶。老天!他从未有过如此令人兴奋的感动,那种心在颤抖、胸口发热、喘息不已的异样感受教他的脑袋逐渐被美妙的昏眩感所侵蚀……
  “到底有什么事,快说啊!”
  一声低喝骤然唤回席若水早已四散乱乱飞的魂魄,啊了一声,随即羞赧地飞去一眼。
  “呃!这个……是这样子的,你救了我,所以我想……我想……”说着说着,他又娇羞地垂下脑袋,再也不好意思说下去了──装也得装一下吧?
  这女人可真罗唆啊!寒巧男不耐烦地翻了一下白眼。
  “干嘛啦?”
  席若水似乎更为害羞地把下巴搁在胸前。“你救了我的命,我当然要以身相许嘛!”
  “以身相许?”寒巧男不由得大感错愕兼啼笑皆非。“拜托,小姐,你眼睛脱窗了是不是?请看清楚一点好吗?我是女人耶!”
  眨了贬妩媚的美目,“我知道啊!”席若水困惑地说。“那又如何?”
  Oh  my  god!这算什么跟什么呀?
  寒巧男哭笑不得地张着嘴,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她又没有碰过这种笑死人的糗事。
  “你……你不在意我在意,行吧?我又不是同性恋!”她咕哝。“而且!现在是什么时代了,也不是在中国,哪来那套什么以身相许?简直笑死人了!我看你是被刚刚的场面吓昏头了,一时之间把空间和时代背景都给搞错了,最好是赶快回家去蒙头睡一觉,醒来后,说不定就能回到现代布拉格来了!”
  “你怎么这么说嘛!”席若水噘嘴道:“人家是说真的耶!”
  “人家?”寒巧男翻翻白眼。“我也不是在跟你开玩笑,像你这种娇柔软弱的女人,大概一只毛毛虫就可以吓死你了,现在才会这么胡言乱语,所以赶紧回去睡一觉让脑筋清醒一下才是正确的!OK?”
  “我没有被吓到,也没有昏头,”席若水抗议,若他这么容易就被吓到,鬼手神愉的担子还会砸到他头上来吗?“我很清醒!  一加一等于二!对不对?你是救我的人,而我是被你救的人,这也没错吧?”他得意地说。“瞧,我的脑筋没有糊涂嘛!”
  寒巧男不可思议地瞪着席若水。
  这个女人是智障吗?
  “如何?”席若水催促着。
  “什么?”寒巧男无意识地回问,思绪上仍逗留在眼前这个够格参加世界小姐选拔并且夺得冠军的古典美人很可能是个超级智障的问题上。
  “让我们以结婚为前提来开始交往罗!”席若水微嗔道,话落,随即又羞怯地加了一句。“不过,你若是有现在就结婚的意愿也是可以的。”这叫当机立断、把握机会,是神偷必修的哲学。
  结婚?!
  寒巧男一听,顿时吓出一身冷汗,“神经病!我们才刚认识就要结婚?”她脱口便大骂。“何况,就算我真的要结婚,也不会和你这种变态结婚!”
  “变态?”席若水立刻垮下了美美的脸蛋,颇受伤害地扁起了嘴巴。“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声调更是委屈哀怨十足。
  寒巧男嘴一张,正想继续来篇鄙视言论续集,可转眼一想,不对!同性恋虽然仍不为社会大众普遍接受,但她也没资格以偏激的眼光来看待他们啊!他们的存在与成就不应该只因为“性偏好”不同于社会一般的规范,就要被全然地否定吧?
  虽然医学界以前的确是将同性恋当成精神科的病人,需要加以矫正治疗。然而,现在的医师则已经视同性恋为一种与生俱来的性倾向,与有些人惯用左手的情况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正常人。
  既然以医学的角度来看待同性恋,无论是男同性恋或女同性恋,都不过是一种天生的性取向,都是正常的人,没有加以“矫正”的必要,那她又有什么权力因为他们与她不同而给予轻视的眼光?若是让过世的老爸知道她是以这种歧视的心态对人,才真的会气得立刻从坟墓里爬出来指着她的鼻子给她洋洋大洒来篇待人处世论呢!
  想到这里!她不觉惭愧地瞄了席若水一眼,继而吸了口气正色道:“对不起,我不应该说你是变态,但是……呃!那个……呃!我是说,我跟你是不一样……”
  “真的?你也是啊?”席若水突然很开心地打岔进来。“真巧,我也不住这儿呢!”
  寒巧男呆了呆。
  “咦!你也是?”她贬了眨眼。“那……你住哪儿?”
  席若水笑笑,不经意地随手拂了拂长发,姿态柔雅妩媚。寒巧男不得不承认,她若不是女孩子,口水恐怕早就涎下一脸盆了。
  “我是中国人,当然住在中国人最多的地方罗!”席若水柔柔地说道。“你呢?”
  中国人最多的地方?
  亚洲吗?寒巧男暗自臆测。
  “美国,不过,我刚刚说了,因为工作需要,所以我常常会到处跑,因此,若说要做朋友,恐怕不太方便吧?想想,彼此连联络都不方便了,何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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