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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嫁给陌生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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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果自负耶!我曾那么不怕死地负过一次后果,那滋味,嘿,非我等常人所能受——他会用冷冷的、狠狠的目光定定地直视你的双眼,那笔直射来的目光中明显地带有一种凶残的野兽气息,此时,生人勿近!
  ——我也只敢试到这一程度而已,再往下,呃,小命要紧,其他的都不重要。
  于是,有时候我宁愿躲在卧室的床上写写画画,也不想去瞄他老兄办公时的丑嘴脸,以免破坏了心情。可他老兄倒好,我不去书房,他便也卧在床上,同我一样趴着办公,要是我不小心惊扰他了,那凶凶的眼神同样会如箭般扫射过来!
  我咧——抗议!严重抗议!
  抗议无效之下,只得摸摸鼻子,夹起纸张乖乖地跟在他老兄身后,移师书房。什么嘛,夫妻或许会是同林鸟,但绝不应该是连体婴嘛!
  于是,每到此时,我都如坐针毯,无心写作。
  幸亏他老兄手脚还算利索,心思转得也快,每次办公绝不会超过两小时。工作完成了,慢条斯理地收拾好一切,便会闲闲踱到我这一边来,挤在我身旁看我写稿。
  而我,写稿时也从不喜人打扰,更遑论是让别人看我的稿件了!
  这时,便轮到我凶巴巴地将他赶开了,我会拳打,脚踏,牙咬……用尽一切暴力手段去驱逐他,将他赶出我的势力范围——只是成效不彰而已,他老兄依旧高举我的手稿朗声大念,边念边耻笑我什么用词不当啦,句子不合文法啦,字写得像小蝌蚪啦……
  气极,我会爬上书桌去抢我的手稿,没办法,人家至少比我要多长了二十公分,个小的我能怎么办?
  于是,世界大战莅临书房,狂风过境后,书房内的狼藉一片总会让我有大哭一场的渴望:明日,他老兄高高兴兴上班走,我呢,得爬到书房辛辛苦苦做功忙!
  更别提我写作是习惯在无人打扰的深夜了!有了狄家仁兄的帮忙,我一本小说写上两月是常有的事!在编辑部,甚至成了有名的拖稿大王。
  我咧——欲哭无泪之下,只得渐渐改变了写作习惯,在天蓝蓝的晴天白日下努力爬格子……
  辛酸呐,一本书恐怕也写不完!
  而若是狄老兄幸运地没带工作回来,我呢,又没有执笔画符的心情——在他骚扰之下,很少有写作心情的。两个便会挤在沙发上看碟,直到累了为止。这时候,两人才算稍稍握手言和。
  我喜欢看幽默风趣的偶像片、爱情片,他喜欢看惊险刺激的侦探片、恐怖片。
  两相争执,在他否决掉我提议再购一部影碟机之后,由协商,一三五做主是他,二四六我选片,周日猜拳!
  他否决的依据是:既然是夫妻,自然兴趣应该一致才对嘛!
  就如今日一般。
  “呵——”我忍不住又是一个长长的呵欠,全身都瘫在了狄云涛先生身上,眼,早已睁不开。
  “不准睡,听到没有?”他不满地拍拍我的脸。
  “听到——呵——了。”我眼一闭,才不理会他呢,今天闹得还不够呀?什么不满我两个星期不理他——他也负有大半责任耶——已饿得奄奄一息,什么一定要吃个够本,已慰多日“独守空闺”……乱七八糟一大堆抱怨!
  好啦!他终于吃得尽兴,却把许诺给我的大餐残忍地挪到了明天!
  可怜的我直到晚上十点才啃完一盘蛋炒饭,水还没喝一口,便又被他老兄兴冲冲地扯至电视前,陪他看他想了好久的《古井贞子》!
  鬼怪加恐怖,休怪我不赏脸!身子一瘫,眼一闭,不给他面子地哈欠连连。
  “海兰,不准睡——”他咬牙切齿,一脸的兴致被我气得涓滴不剩。
  “好啦!”不耐烦地拍掉拧我鼻子的怪手,“我不睡,我只闭闭眼,OK?”才不上当哩,若睁着眼,不小心瞄到电视中恐怖的镜头,今夜就别想睡了!
  “海兰,你故意的是不是?”他几乎要跳如雷,怪我不给他面子。
  “是——我故意的又怎样?明知我最怕最讨厌这种恶心加恐怖的东西了,偏要我瞪大眼睛仔细地看!到底谁才是故意的?”我猛地坐起身,拒绝再给他当免费抱枕。
  “你想吵架是不是?”他老大冷冷一笑,双手环胸,一脸狰狞。
  “到底是谁想挑起战火的?”别以为我不知道,幻想床头吵架床尾合?嗤,做梦!
  “海——兰——”紧闭的唇中硬生生地挤出我的名字,配合影碟中令人恐怖的音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令人颤抖的——
  “不理你了!”我猛地立起,拖鞋也不穿,猛跑回卧室,将门砰地一甩,抱头钻入被中,不再理会身外事物。啧,我怎会一时冲动嫁给他呢?一个可恶可恨可恼的暴徒!
  脑中不停地咒骂,却也很快地睡着了。
  梦中,似乎又回到了我们相遇的那一天。
  那天,绝对是我的出糗日……
  “别吃得太急。”
  “习惯了。”我继续埋头狼吞虎咽,将饭菜一筷筷地扫进嘴巴,几乎不用咀嚼便咽下了肚子。
  “怪不得你不像时下的女孩子那么苗条。”他笑着看我毫无斯文可言的吃相,不觉摇头。
  “有什么办法?”我咕嘟嘟地牛饮一口温温的茶水,“也不知为什么,我的肚子总是叫饿,总不能委屈它吧?”
  “那也不能用吃得那么快。”说快还客气了点儿,应该是“抢”饭吃才对——望着他一闪而过的笑,我敢发誓他是这样想的!
  “你抢我的怎么办?”我打趣他。
  “啊,被你瞧出来啦?看你吃得那么香,我真的想抢你的饭吃吃看!”夸张的语调,帅气的国字型脸上挂着轻松的笑,在昏黄的路灯下显得那么那么的……
  我甩甩头,继续埋头大吃。
  “怎么想起走创作小说这条路的?像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应该整日忙着谈恋爱才对。”见我不语,狄云涛笑逗我开口。
  “整日忙着谈恋爱?”我噗哧一乐,“前提是要有男子肯追我才成啊,老兄!”
  “会没人追你?”他瞪着我,好似在看《一千零一夜》,太天方夜谭了嘛!
  “会有人追我?”我反问,“你也见识到我吃饭的粗鲁样子了,”我同他数手指头,“我讲话总是直来直去,嘴又很利,从不吃亏;我不喜欢穿衣打扮,自认舒服就好,却因此总是一副邋遢的模样;我不爱逛街,总是整天闷在屋里;我行事很冲动,说话总是不肯欠考虑,特别容易得罪人;我一点儿也不温柔,比男孩子还男孩子,力气又很大……”
  我曲完了十根手指,一一数落自己的特“长”,惹得狄云涛摇头叹笑。
  “就因为这样,会没男孩子追你?”他轻笑,“你很直爽,很乐观向上,很有热心肠,很开朗,讲话很风趣,行事很利索,更重要的是,你很独立,很坚强,很——”
  “老兄,你是在说我吗?我怎么一点也不知我竟有这么多优点?”我瞪大眼珠望向他,“平日我很少讲话的,除非遇到投缘的朋友才会聊上一刻。还有就是,我讲话很直接,很有刺的,常常压得与我交谈的男孩子接不上话,这不叫风趣,OK?”被他那么一夸,我脸红到颈子上了。
  “哦?基于以上诸理由,会没有男孩子追你?”他哈哈一笑。
  “错,还有两条更重要的理由,阻止了我的被追。”我秀出两根手指晃了晃。
  “愿闻其详。”他单手支颌,一脸温和的笑。
  “其一,我相貌太平常嘛!绝非什么能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充其量,顶多算是一只胖胖的小家雀而已。”
  “如果有人喜欢你,那你要明白,人有比外貌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心灵。爱情并非只依靠靓丽的外表。真正喜欢你的人喜欢的是你的心。”他说得很慢,很郑重,“其二呢?”
  “其二?”我苦笑着叹息,“偏偏我爱情小说瞧得多了,心里向往的是那种王子与公主的浪漫幸福。明知那只是虚构的爱情幻影,心却依旧陷了下去。我曾发过誓,若非能遇到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既英俊,又多金,那么我宁缺勿滥,一辈子也不踏入爱情的国度。”我也严肃郑重地回视他,将他的笑逼回肚去,“你可以笑我笨、讽刺我拜金,但绝对不可以嘲笑我的梦想。”我点点头,“也许我是幼稚得让人发笑。”
  我仰望黑夜里闪烁不定的星星,觉得自己又在做梦,“久而久之,我拒绝、不,应该是杜绝了所有男孩子的目光,将自己紧紧地围困在了自己的虚拟空间里,心静如水,不再去幻想自己的未来是否真的有爱情的存在,也不想去试着说一场普通的恋爱,只想自己一个人平平淡淡地生活。”我瞅一眼正望着我静静沉思的狄云涛,说出自己对现实生活的满足,“将我对爱情的憧憬、对婚姻的幻想,细细地编织成一本本美丽的书,一个个美丽的爱情故事,既能满足自己的向往,又能赚满荷包,多好。”
  “这样的生活你快乐吗?”他紧紧盯住我的视线,目光熠熠。
  “当然快乐!”我一下子大声喊了出来,再瞧一眼周围的呆愣神情,赶忙吐吐舌,压低声音:“我这工作多自由,想写便写,不想写了,便到处走走逛逛游玩几天,或干脆回老家窝一阵子,多自在!再说,我平生的最大愿望便是:大学毕业后尽快赚一笔钱,好让家里建一幢好一些的房子。如今,愿望实现了,我自然快乐极了!”没说出来的是:让日渐老迈的爹娘能喘上几口气,不必再为我们姐弟四人辛苦奔波。
  为了爹娘,什么苦我也能吃得下!爹娘能高兴地一笑,我便再也无所求了。
  “你真容易满足。”他哼我几声。
  “我不该知足吗?”我歪歪头,“明知我的白马王子是梦中水影,我自然不去费心追寻。其实我很现实的:只要我的家人过得快乐,自己过得快乐。其他,我一无所求。”我平静地陈述我内心的想法,爱情,早已不在考虑之中。
  “啧,真看不出海兰是个这么容易满足的小女人。”他低低一笑,似有无限感叹。
  “哈,我也不知道我今天会同你讲这么多耶!”轻易地撤掉心防,是因为我明了我以后与他不会有任何瓜葛。毕竟他是万众仰目的企业大亨(从他豪华的办公室及浑身的尊贵气势可轻易得知——只要你不是白痴),我则是在这个泱泱大都会中默默无闻的小小一条虫。明日便是陌生人,一吐内心真言也没什么。
  “来,讲讲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什么样。”沉默了一刻,他笑着又开始给我布菜。
  “不同时刻有不同的样子。”我皮皮一笑,“比如现下,我觉得你的形象,就很适合用来塑造我下一本书的帅帅男主角耶!”今日没有白做苦工,平白又赚得了一个好故事和一个好主角。想起我的荷包又将大一些,我眉也开眼也笑。
  “我?”他也笑,却笑得神秘莫测,似乎带着某种算计,令我心生警意。
  “对呀!”我咽咽口水,头皮微微发麻,却又不得不往下讲,“你长得这么帅,又像是很有才华、能力又很强的样子,多金是一定的!”我愈讲愈兴奋,忘了刚才一闪而过的警报,“你人又很随和,待女孩子一定很温柔,不是白马王子是什么?”
  我冲他招招手,两个人隔着不大的桌子,脑袋凑到了一块儿,神秘地问他:“老实招来,追你的女孩子一定不少吧?”
  “错,一个也没有。”他笑,回答得却很是斩钉截铁。
  “呃?已结婚了?”不无可能。
  “哪,自己看。”他从西装内袋里掏出证件让我审查。
  ——狄云涛,男,生于一九六六年六月十七日,未婚。
  “没结婚?”不可置信,“哈,那就是已有了要好的女朋友,对吧?”我说嘛!这么好条件的男子,没有女人追会遭天谴的。
  “也错。”他学我的样子晃晃手指头,“到目前为止,我独身一人,既没有女朋友,也没有什么女人追,更没有结婚。我从不滥情。同你一样,我也认为爱情是虚幻的水中花、镜中月,是高不可攀的。”他性感的方唇一张一合,说出让我张大嘴巴的话语。
  “有没有搞错!”我直直瞪着他,“就算再怎样,也该有女人喜欢你呀!若是我呀,就算死,也得将你这等稀有白马牵回家!”
  “好啊,既然如此,嫁给我吧,海兰。”
  一石击起千层浪。
  我呆住,脑中是一片空白。他在开玩笑!两个不过相识了十来个小时,有谈及婚嫁的可能性吗?!
  “呵呵,老兄,开什么国际玩笑!”我努力地撑起干笑,拒绝真真地心动了一下下,“我是一只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灰麻雀耶!哪能入得了您大开的佛眼呢?”
  “我不符合你白马王子的标准?”他挑眉,对我的呆样视而不见。
  “当然符合。”而且该死的符合极了!
  “我不够资格成为你小说中的男主角?”
  “怎么会!”可,可什么来着?啊——我头大了,“可现实与梦幻毕竟是存在差距的!”
  还是云泥的差距啊!你能对漫画中的英俊王子表露爱意吗?你能与幻想中的白马王子结婚度日吗?
  不——可——能——嘛!
  “你还想寻找爱情的存在?”他咄咄逼人。
  “早讲过了,我早对我的爱情不抱任何希望了嘛!”我渐渐退缩,那可笑的童话故事梦梦就好。寻找?能寻找得到吗?嗤!
  “你想一个人过完一辈子?”他步步紧逼。
  “有,有什么不可以?”真的可以吗?其实我也想有人陪,有人可以依靠,有人可以宠我……
  “难道你不想孤独的时候有人可以陪着你?难道你不希望伤心无助的时候有人可以给你一个温暖的胸膛,让你可以依靠?难道你不想体会一下被一个人宠的幸福?”
  他怎么知道我的内心?!
  “你爱你的家、你的亲人,可他们不能陪你一辈子!”他直盯着我的眼,“人生路漫漫,你不可能独自一人走下去!”
  是啊,每次回老家,爹娘总殷殷叮嘱我,让我早日完成人生大事,不要总是单身一个人在外辛苦打拼,他们不舍啊!
  “所以,嫁给我。”狄云涛握住我的手,稳稳的心跳由他暖暖的大掌中缓缓传过来,似是给我无语的承诺,让我再也讲不出一字反驳。
  心,悄悄掉了。
  第二天,我嫁给了他——
  两个互不了解的人,两个一辈子或许也不会产生瓜葛的人,经过了短短十个小时,竟然结了婚,成为了一个整体!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天下有比这更疯狂的事吗?
  有吗?
  有比这更疯狂的事吗?
  有吗?
  有吗?!
  ……
  “海兰?海兰?醒一醒。”耳边,似有人在温柔地低喊,惊回了我的神志。
  我呢喃两声,用手揉揉发涩的眼,“干什么?”
  “做噩梦了?”头上,是狄老兄关切的俯视。
  “没有,正做春梦哩!”我瞄一眼床头闹钟,才早上五点。今天是周末,可以拖着他陪我一起赖赖床。
  “你呀!”他低笑连连,复又躺下,将我稳稳地揽在胸前。大掌,有一下没一下,轻轻抚着我的背。“狄老大?”我试探地唤他。
  “嗯?”他吻吻的额头,热热地气息扑在我脸上,让我不由地轻颤,惹他轻笑。
  “我又梦到咱们相识的那一天了。”我伏在他胸前,有意无意地瞄着他的表情。
  “哦。”平平淡淡的回答,我寻不出丝毫波动。
  “你到底为什么娶我?”不死心地再问,却早知得不到答案。
  “可怜你没人要,顺便满足你女孩子的青春幻梦呀!”他低头咬咬我不算挺的鼻,惹我皱眉抗议,惹他又是低笑连连。
  看吧,又是这个敷衍的回答。
  “不理你!”我扭转身子,气他的逃避,更气自己的——陷落。
  我——爱上他了——爱上了一个并不爱我的男子。
  其实,当初答应嫁给他,嫁给一个完全的陌生人,嫁给一个与我是云泥之别的人,并不只是一时的冲动。
  在他站在我面前,高高地俯视着我的那一刻,心,早已微微悸动。
  一见倾情。
  晚上敞开心扉地对他一坦从无人知的内心世界,不由自主地以真面目对他,是我的不自禁。
  再见倾心。
  既使知道他是我童话中才有的影子,是我编织的浪漫小说里才存在的幻影,是我梦中的一丝微风啊……
  还是答应嫁给他。想给自己一个机会,想试试有没有梦想实现的奇迹出现。
  就算是放松自己,让自己暂时生活在想象中的仙境吧!
  就算总有梦想破灭的那一刻。
  就算会陷进去,再拼命地用笔发泄内心的渴望也换不回原先的快乐,换回一个人的自由日子。就算——失了灵魂——
  我也要不顾一切地跳进他的生命里——
  爱他——
  初时的爱,或许是对幻想的迷恋,毕竟,从我看爱情故事的那一刻起,我便渐渐生活在了自己修建的爱情城堡里。
  而两年多以后,现今的爱,是一个女子捧着真心——以生命起誓:爱他!
  尽管,他不爱我。
  他做到了那晚他所承诺的一切:将他工作之余的时光全给了我,陪着我,让我可以随时靠入他敞开的胸膛,用尽一切方式宠着我,怜着我——
  除了爱,他将一切全给了我。
  ……
  谁相信,他的身世背景、他过去的一切、他工作的性质,我一概不知?
  毕竟,我们结婚两年多了。
  可,除了我的家人,谁又知道我结婚了?
  我的朋友只知我有一个同居男友,常调侃我从不现宝。
  编辑部的小编们都笑我是不是因为对爱情幻想的太过执着,所以假想了一位亲密爱人。
  而他,处于鸣远三大黄金单身汉之首,还用说些什么呢……
  两年多来的共同生活,我认识了他现在的一切,我深深地为他着迷,他了解我的一切喜好,完美地扮演了一位称职“丈夫”的角色。
  七八百个时日,我们有了深深的默契,知道哪些可以随意说,哪些却不能讲;知道什么可以问,什么却是不能碰触的话题。
  我一直深深地、明了地知道……
  但却总不觉得伤心、悲哀。
  因为,路是我自己挑选的,无论对或错,坎坷、泥泞,我都要勇敢地走下去。我要好好地度过现在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天,好好地享受现在的幸福。
  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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