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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索情三部曲-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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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索情三部曲
  作者:狄菲
  男主角:萧峻,萧盛威
  女主角:唐小季,江雾浓
  内容简介:
  唐小季和江雾浓两个人,
  简直就是宿命中的天敌,
  可偏偏两个人的感情线却全纠在一起了!
  她们同时与一对兄弟,
  萧峻和萧盛威扯上关系。
  如何擒得佳人芳心呢?
  萧盛威特地向风流老哥求救。
  只见风流潇洒的萧峻大刺刺地,
  搬出他的独门索情三部曲。
  哇!敢情这四个人都被爱的电波电到了,
  这段四角恋爱怎一个“乱”字了得?
  正文
  序
  没写书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将来要做什么。
  像我这种行为懒散、喜欢胡思乱想、做事丢东忘西、烟瘾又大、日夜颠倒、只爱做自己想做的事、根本不顾其他人看法的人,是绝对没办法坐办公室的。
  幸好老天没忘记我,它给了我一支笔,使我这种个性的人,也能拥有一片美妙的天空。
  我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个性呢?我自己说,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冲劲。
  生活态度是这样,恋爱是这样,婚姻是这样,待人处事也是这样,写书更是厉害,卯起来就是全力以赴不论生死代价的。
  除非自己不想干了,不爱了,就不管它了,否则就要拼到没气的时候,所以在这之间,谁也别想动摇我的心志。
  当我写第一本书的时候,还不会打电脑,写字又奇慢,脑袋里只有一点零星片段的想法,但是我就是决定非完成不可。于是我用一个晚上把中文打字学熟了,然后拼命写,努力写,发疯似地把脑袋的想法全变成文字显现出来,直到划上最后一个句点。
  我完成了。那时候还在传播公司上班,但写书的热情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于是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全心投入小说创作上。记得那个月,我还是公司企划部奖金最高的人,结果宁愿坐在家里领可能发不到薪水的工作,足足熬了半年,才把六本真同系列的侦探小说完成,以一个新人闭门造车的功力,绝不输给其他人。
  我谈恋爱也是这样,爱上一个人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场面,全心全意燃烧自己的光芒到最后,然后找到了最后归宿,无怨无悔共度白首。
  但这样的冲劲,经常造成许多对别人或自己的伤害,我很幸运,最后面临生死存亡之际,都选择到最好的结果,现在只愿珍惜与把握现有的成果。
  所以,欣赏我的书,可以了解我对生命的热情。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但不要自恋,懂得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就像写书,要写,爱写,疯狂地写,把热情燃烧到最后的句点上,无怨无悔。
  我心中有许多爱,碍于个性或人皮外衣上面,难做圆满的发挥,这份不足在书中尽情奔放了,每当完成一本书之后,就感到筋疲力尽快要形销骨毁了,但是精神与心灵都得到一份感情最完美的注解,然后再下一本书,下下一份感情,这就是我的人生。
  现在的我,快乐地胡思乱想,快乐地丢东忘西,快乐地日夜颠倒吞云吐雾;为了写好一本书,为了燃烧自己生命的力量,然后把它们化成文字,快乐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索情三部曲之二重奏
  各位女性朋友相信“宿命天敌”的说法吗?
  在各位身边是否就有这么一位令你相当头痛的人物?
  她跟你八字不合,个性跟你有天大的差别,不论做事态度、生长背景、待人处世各方面,甚至衣着打扮、外表长相以及最基本的人生观,都与你相距十万八千里远,你们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在一起的两种人,然而或许是命中注定,你跟她最后就是变成了好朋友。
  你绝不是心甘情愿跟她做朋友的,因为她比你优秀,比你受男人欢迎,她头脑好、身材好,你则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她长得活像西施转世,你则是母鸭投胎,跟她站在一起,你是青蛙她是公主,跟她做朋友你只会自卑、自怜、自信心荡然无存。你实在很想逃得远远的,而善良的你又不忍心拒绝她的友善,于是你只好每天期待她被台风吹走,被外星人抓走。但一旦见到她了,又觉得自己这样骂人太不厚道,毕竟她也是人生父母养的,你怎么能在她面前对她说“美丽是一种错误”呢?有时候你还真怕她会因此而乐毙了呢!
  第一章
  光听名字就知道两人的差别在哪里,“江边雾色浓”的江雾浓,跟“池塘边的小罐杀虫剂”唐小季比起来,一个像是古画里的大美人,另一个则是超级市场里摆的特价品。
  但是这两个有天壤之别的人,在高中时代就已经是很要好的朋友。只要看到她们俩成双成对在一起,自然而然就会将两人做个粗略的比较。
  天上的人当然是江边雾浓,地上的人就是杀虫剂。
  江雾浓个子娇小,加上高跟鞋不到一百六十公分;不过身材惹火,该大的大,该小的小,比例匀称,堪称瘦身美容院成功的实例。
  江雾浓长得非常具古典美,皮肤白得透光,太阳大一点就可以看出红红的苹果脸蛋;眉毛细而长,尾部转弯垂下,好像墨笔涂上去的一般。鼻头亮亮的,嘴巴小小的,笑起来两边酒窝很夸张,但是眯眯水水的眼睛,叫人心头小鹿发慌;而且她还留了一头及腰的长发,嗲嗲的声音足以迷昏所有的男人。
  从江雾浓不再长高开始,她一直就是男人追逐的目标。
  相较起来唐小季就很惨了。
  一百六十八公分的体型跟她比起来,唐小季简直就是大怪兽了。
  她五官端正令人懒得形容,瘦瘦的身材令人懒得描述,短短的头发很普通,没秃、没驼、没瘸,一切正常。
  她的个性跟江雾浓完全相反;偏中性,讲话粗鲁,打扮随便,痛恨化妆。她喜欢穿各式不同的牛仔裤,个性大而化之,有点不拘小节、不修边幅,感觉迟钝、有点懒惰……
  总之,江雾浓有怎么样,她就不怎么样。
  幸好,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在大学毕业后暂时分离了。
  唐小季挥着手绢目送江雾浓出国去,两行眼泪挂在脸上,心里却高兴得快要抓狂……她终于摆脱了纠缠七年的好朋友。
  在没有她的好日子里,唐小季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租到了一间环境优雅的单身公寓,还分期贷款买了一部四轮车,又交到一个不错的男朋友,高高兴兴、开开心心地过了一年的单身贵族生活。
  结果江雾浓回来了,唐小季的好日子到此结束。
  唐小季一样带着手绢到机场接机,两行眼泪哭得好伤心。
  结果,江雾浓住进唐小季隔壁的公寓里,在唐小季工作的摄影公司上班;不到一个月职位三级跳,现在是总经理的私人秘书,开的还是进口的名牌跑车。
  于是唐小季再次开始她不幸的命运。不但每天要叫她起床,为她烤两片面包,替她扫掉养在阳台上的狗大便,还要开车送她到公司,因为她的车只在跟男朋友约会时才用,上班可是不需用到它的;同时还要多准备一床棉被,因为她每晚都来叨扰,两人躲在被窝里重温旧梦,听江雾浓大谈社交艳遇。一个月下来,唐小季瘦了一圈,每天带着两个黑眼圈上班。
  最后唐小季认命了,既然江雾浓注定是她宿命中的天敌,她只有乖乖服从命运的安排。其实唐小季想反抗也没用,试想有几个人能从高中缠她到现在?她们的友谊早已升华到大同世界去了。每次唐小季只要看见江雾浓泪汪汪的一双大眼睛,她就乖乖地自动跟着她的臀部后面跑。
  从此,大概可以理解唐小季的人生观——不能恨她,只好爱她了。
  但爱一个人也要有个界限,唐小季对江雾浓的爱情论调就非常不苟同了。她的男朋友就像她的鞋子一样,穿一次就丢了,而且还是朋友送的鞋子。
  江雾浓有个特性——她很喜欢抢别人的男朋友。
  公司里有八个女职员,除了三个结过婚之外,其他四个同事的男朋友都变成江雾浓“曾经”的男朋友,包括唐小季的男朋友高至林,现在也正在摇摆不定当中。
  其实他还不算货真价实的男朋友,唐小季和他正式交往还不到一年时间,两人仅止于牵个小手的关系;不过已经三十岁的高至林,曾跟唐小季提过结婚的事。
  她这种保守的态度,跟江雾浓认识男人一天就可以当众在电梯里拥吻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但唐小季还是相当惊骇,因为那个男人就是高至林。
  唐小季大概已经三天没睡了,所以头脑浑沌的她才会让江雾浓又爬上她的床。她哭成个泪人儿,床边摆着两杯不加糖的咖啡,她打算跟唐小季聊到天亮。
  而唐小季对她这种行为已经麻木了,她只希望喝完咖啡的江雾浓能快快离开,让她可以好好睡个觉。
  “小季,你一定恨死我了对不对,没想到我这样滥情,滥情到连你这辈子唯一的男朋友都要,我真是丢脸。”
  她都说对了,不过唐小季认为她没必要把“唯一”说得那么大声,好像自此之后她就没人要了。
  唐小季严重打了个呵欠,她实在不想再提这件伤心的往事,可惜这件“往事”也不过上个礼拜才发生的。
  “小季,你听我解释嘛,事情是这样子的,我们一起下电梯,你知道我们那栋楼的电梯好慢,你想想看,从十楼下到楼底要多久时间呀,对我来说可真是漫长!我好无聊喔,电梯里又只有他一个人,我只好看着他的领带!看着看着就看到一条黑线,很长的黑线喔,大概一公分左右。我越看越不对劲,心里想,可能是一公分半不到两公分喔,又可能是半公分不到一公分,于是想要正确测量它的长度,所以就……”
  “扑上去把线头抓下来,没想到他也对你扑过来,于是两人干柴烈火狂吻起来。”唐小季死撑着眼皮一口气替她说完。因为如果照她这样的说法,恐怕两天两夜也说不完。
  “你怎么知道?”江雾浓眨着朦胧的大眼睛,嗲声嗲气地对她说。
  她叹气。
  “没什么,我只是在某部电影里看过这种情节。”
  江雾浓一点都不了解她的无奈。
  “哪部电影?我看过吗?叫什么名字?”她继续眨着她那天真又无邪的大眼睛问她。
  唐小季则用力眨着快掉下去的眼皮。
  “叫做——亲爱的,我把你杀掉好吗?”她恶狠狠地说。
  江雾浓竟然痴痴笑起来,然后摇着她乌黑如云的长发,用力之大不惜连拍唐小季两个巴掌。
  “小季,你真会开玩笑,没人会取那种名字当作片名,好烂喔……”江雾浓那个超级嗲声“喔”,后面还跟着四个回音。
  唐小季懒得理她了,既知天命难违,她打算把男朋友送给她。
  “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跟那种又矮又土又胖又穷的男人在一起?老实说,他还有口臭哩,害我用光一罐漱口水才消除他的气味,我还真想骂你没眼光呢,怎么会跟那种男人在一起。”
  唐小季一听她的话,差点没笑出来;不过倒不是庆幸她没跟高至林接过吻,而是高至林被她形容得这么惨,也算得到报应了。
  江雾浓见她一副忍俊不禁的表情,还以为她真高兴。
  “所以我说呀,小季,你应该感谢我,要不是我拔刀相吻,你怎么可能看到那个高……高什么来着的真面目呢?那家伙可是披着西装的禽兽呢,你若真的嫁给他,一定不到三天就离婚了。”
  唐小季实在很想跟她说,不管她嫁给任何人,只要有江雾浓在,她一定三天就离婚了。
  但她能这么说吗?
  江雾浓只是有点贱而已,其实她的心地还是满善良的……
  只不过在昏睡状态中,还看到她把咖啡硬灌入自己喉咙里。
  她打算聊一整晚了?唐小季暗中叫苦。
  “好啦,雾浓,我一点都没怪你的意思,其实我跟他的感情还没深到非他莫嫁的地步。这样也好,让我看到他的真面目。”
  这倒是真心话,唐小季认为跟高至林仍在朋友交往的状态,所以不会为他心碎而死;不过江雾浓这个好朋友,可能会让她失眠而死了。
  她实在受不了困意,倒下来就要睡了,但江雾浓仍然说个没完。
  “既然你也这么想,我就老实告诉你好了。其实当你介绍他给我认识时,我就看出他色迷迷的本性,所以我在电梯里故意试他,为的就是让你看到他的真面目!我完全是为了你呀,谁叫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嘛……”
  所以……
  唐小季就是因为这点摆脱不了江雾浓,因为她毕竟还是很可爱的。
  不管真话或假话,她仍旧相信江雾浓的善意。
  如果有机会,她也想为江雾浓两肋插力。
  才这样想,机会马上就来了。
  公司接到某知名服装公司的订单,委托他们拍摄一系列的秋装特辑,指名要萧盛威担任摄影师。萧盛威和他们没有合约,于是派唐小季去执行游说工作。
  江雾浓死皮赖脸要跟着去,而且跟公司请了半天假。
  “拜托,你去干么啦,我又不是去玩。”唐小季百般无奈地跟她说。昨晚硬被她灌了两壶咖啡,打个饱隔都是咖啡味。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去玩,难得见到萧盛威本人,我非去不可。”
  “萧盛威?”唐小季突然醒了一下,连带着头痛。“好熟的名字……”
  江雾浓露出难以置信的眼光。
  “你连要去见的人都不知道是谁?难怪干了两年还在企划部里,换成别人早变成总经理夫人了呢!”
  唐小季看她一脸得意,不觉头痛万分。
  “我是说这个人的名字我好像听过啦!”唐小季猛追着记忆,可惜脑袋轰轰作响。
  江雾浓更讶异了。
  “只要是女人,都该知道这个男人。”她噘起嘴,怀疑地看着这个不完整的女人。
  唐小季只是头痛,完全想不起这个记忆中曾经有过的名字……
  其实,江雾浓口中这个男人:萧盛威,和唐小季的关系可大了呢!他是目前相当走红的一位年轻摄影师,近来为某一杂志拍摄流行特辑受到欢迎,许多宣传广告都希望找他掌镜。
  萧盛威吸引江雾浓的不外乎三点,年轻、有钱,以及他是男人……因为如果他是女人,江雾浓连机会都没有。
  想想,二十六岁,年轻多金的单身贵族,衣衫飘飘,身上背着一台照相机……多炫的一个男人啊!
  她已经可以想到两人手携手,一起走入江边雾色浓里,哇,这是多浪漫的一个情景啊……
  “雾浓,你的口水……”
  唐小季惊奇地看着她一脸陶醉的样子。她大小姐不知又想到哪儿去了,但一定跟限制级脱离不了关系。
  “走啊!”江雾浓大叫一声,然后挺起胸膛带着小婢女唐小季准备出发。
  唐小季的头更痛了。
  于是江雾浓回家换了衣服,她漂亮的小跑车终于又亮相一次,两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萧盛威的工作室。
  唐小季一路头痛到底,不知江雾浓心里打什么主意,不过她真的觉得萧盛威这个名字很熟……
  萧盛威?不会是他吧!那个死都不会忘记的名字!不可能忘记的名字!唐小季一点都不想将这个名字跟那个人联想在一起,反正天底下同名同姓的人多得是,尤其这又不是什么伟大的名字,所以绝不是她想起的那个人。
  唉哟,唐小季的头又痛了。
  萧盛威的工作室在东区最贵的地皮上,光看他租得起这个楼面,就知道他用相机赚了多少钱。
  当江雾浓踏在这片土地上时,心里马上将两人走入江边雾色浓的情景,转换成了参加百老汇剧院的豪华大场面。
  而她的打扮也正符合想像中的画面,活像去参加什么隆重餐会一样。
  两个女人想着两件事,一个叫苦,一个叫春。
  到了楼顶,萧盛威的工作室就在其中一间。
  江雾浓进到电梯里就开始紧张了,她拼命补妆,不惜用光一盒粉饼还不够,而那张小嘴,已经换了十种颜色还不甚满意,才二月天,天气颇凉,她小姐已换上最新流行的夏装,菊红金三种混丝布料把她捆得紧紧的,还不惜把大块肚皮露出来吹风。
  不过她的身材真没话可说,够惹火冶艳妖娆动人的。金履鞋也很适合她,前面露出十个漆成黑金色的脚趾头,乱吓人的。
  当她把长发甩在脑后,露出洁白粉嫩的肩膀时,唐小季就想回家了。
  难怪唐小季想回家,跟江雾浓比起来,她的确应该彻底地、好好地检讨一下。
  平常吊儿郎当也就算了,没想到今天穿得这么邋遢。这也不能怪她啦,哪个女人会带两套衣服上班?除了江雾浓以外。
  唐小季居然敢穿一件破了五个洞的牛仔裤出门,令江雾浓非常震惊,虽然看起来挺流行的,但说穿了不过就是古时候舍不得丢掉的宝物。
  不过,个子高的唐小季穿牛仔裤其实很帅的,因为她最美的地方就是那两条长腿……
  可是用拖板凉鞋配她的脚趾头就不太适合了,还有绿色的军用夹克看起来有点恐怖。
  虽然唐小季越邋遢对江雾浓就越有利,不过看到一个二十三岁的女人竟穿成这样……不化妆也就算了,鼻头上还有一粒粉刺没挤掉,叫身为至死之交的好友江雾浓也忍不住要数落她几句。
  “唉,小季喔,不是我说你,你这样子比火车站躺的流浪汉还可怕!”
  被她这么一提,唐小季才想到今天起床较晚,随便抓了衣服就穿上,不免也有点担心。
  “有这么可怕?”
  她低头看看自己,很像她平常的穿着嘛……
  江雾浓却啧啧哀道:“你看看你这条牛仔裤,破得已经长须了你还敢穿出来!虽然现在流行这种破烂款式啦,可是人家萧大师可是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年代!你也不想想,一条长裤可能就代表一个人的身分地位……”
  当她看到唐小季的上衣,忍不住又尖叫起来。“唉哟,你非要让人知道这是五年前买的特价品吗?上面还印那么大的年号,让人家萧大师看到,还以为我们公司的人穷到买不起一件好衣服!”
  再看到唐小季的长夹克,江雾浓差点昏倒。“这年头还有人把他老爸的衣服穿出来到处炫?你这件越战遗物已经破得跑出棉花了,你想吓死我们萧大师啊!”
  唐小季真的紧张起来了。
  “那怎么办?干脆你一个人去好了,假装你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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