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城大亨-第5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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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好意思说,怎么说你之前也度了蜜月,还休息了一个月,我呢,却在香港忙动忙西,像工作机器的是我才对!”
“呵呵,你只要结婚我也批一个月的假期给你,你想去哪里都可以!”
“我才不傻呢!”胖子白了荣少亨一眼,“为了一个月的假期,葬送我美妙的单身生活,然后跳进那爱情的坟墓,做超级无敌活死人,美其名曰可以一起修炼《玉女心经》,实际上却是在间接修炼《葵花宝典》!先是除了自己的老婆,不能动其他的女人,到了最后估计乏味的连自己当老婆都动不了!所以说,你看我像那样傻的人吗?”
荣少亨挑挑眉毛,“你不愿意结婚,可黎姿怎么办?”
“她?”胖子耸耸肩,“说句实话,我觉得自己挺对不起她的,不是我不喜欢她,而是我这个人很花心,身边少不了女人。我真怕有一天她不能忍受我这样的毛病!”
荣少亨本想劝胖子以后在这方面收敛一点,不要太滥情,可是想到自己还不如胖子,也就收声了。过了一会儿问道:“对了,你说我们这一次来英国也不能空手而回,这边有什么好东西没有?”
“有啊,这边的好东西可多啦,比如伦敦大教堂,莎士比亚剧院,还有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
“是啊,他就住在伦敦市贝克街221B!”胖子一本正经道。
“得了吧,那是个虚构的人物!”荣少亨笑道。
“呵呵,你这话可别对这些伦敦人说,当心他们往你脸上吐唾沫!”胖子提醒道,“因为在大多数的英国人心目中,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他就是他们的英雄,伦敦的守护神!”
的确如此,作为世界三大知名人物之一,福尔摩斯早已经与米老鼠和圣诞老人齐名。
毋庸置疑,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于是现在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福尔摩斯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因为实在太惊人了,有多少人是从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有多少作家因为读了福尔摩斯的作品而走上侦探小说的创作之路?这些都是无法统计也无法估量的。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得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那么多的大小案件,鲜少有不成功或太牵强的设计,反倒是有很多的创意成为后世模仿的对象。尤其是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搭档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等,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
福尔摩斯之所以出名,在此书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而次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福尔摩斯早已经成了英国人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物。
实际上,荣少亨是不怎么喜欢看侦探小说的,他觉得看那种说太费劲,没有快感,没有看武侠小说来的爽快。没办法,他就是那种不上档次的文学爱好者。不过对于福尔摩斯,荣少亨却是异常的熟悉,在前世他看关于福尔摩斯探案的电视剧看得很是入迷,并且很喜欢这类的电影,尤其小罗伯特和裘德洛主演的那一部,他觉得很精彩,颇有几分武侠剧的风范——没办法,他就好这一口。因此当胖子说起福尔摩斯。荣少亨就想到了这部电影,说道:“怪不得福尔摩斯题材的电影会这么多,原来是英国人全民崇拜呀!”
胖子哪里知道荣少亨在想前世的电影,还以为他对这样的题材感兴趣,就急忙阻止道:“你可千万别打这个题材的主意!”
“为什么?”荣少亨奇怪了,“虽然福尔摩斯属于英国的,但也属于世界的,为什么我就不能打主意呢?”
“原因很简单,”胖子很笃定地说道,“这类的题材已经拍烂啦!我计算过,关于福尔摩斯的电影有五十六部,关于福尔摩斯的电视剧更是不计其数,不禁英国人拍,美国人拍,甚至连法国人,意大利人都有的拍!”
荣少亨诧异了,没想到胖子对福尔摩斯倒挺有研究的,只不过他漏了一点,这类题材中国人也有拍,前世一九九四年,拍摄的《福尔摩斯与中国女侠》。不过这部被中国大陆誉为经典的电影,能让人看了少活五十年,其中主角侠女被剥去衣服。绑吊起来的一场非常大胆,有性隐喻。另外让人瞠目结舌的是,我们亲爱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竟然在戏中学会了轻功,能够飞来飞去,飞檐走壁,比楚留香还陆小凤,比陆小凤还张无忌,简直牛叉极了!不过最牛叉的还是影片结尾处,福尔摩斯站在马车车顶上,用小提琴拉了一曲舒缓的《梁山泊与祝英台》——直接就穿越了。荣少亨只能感叹: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想象力的人,如果不加禁止以后可能就会诞生《福尔摩斯与黄飞鸿》《福尔摩斯与十三姨》。《福尔摩斯与潘金莲》……
“你说的没错,这类题材拍的很滥,如果盲目去拍,只能拍死,或者说自寻死路!”荣少亨思寻了一下说道,“不过若是有新的创意融入里面,再借助这个题材的知名度,就可以一举成功!”
“我同意你的说法,但是我觉得那这样的题材去投资拍电影风险还是过大!”胖子坚持己见道。
“不然!”荣少亨嘴角露出一丝邪魅,“如果我们开拍迷你剧呢?”
“迷你剧?”胖子对这个新鲜词感到很好奇。
“是的,迷你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电视电影。”荣少亨没有太详细的解释,实际上在前世“迷你剧”就是介于电视剧与电影中的一种,简单说可以理解为小投资制作的电影,大投资制作的电视剧。另外很多偶像剧也被称为迷你剧,因为篇幅较短,往往十几集就完了。
“投资电视剧虽然减低了风险,但我们没有这样的资源啊,总不能把亚视搬过来吧?”胖子对与荣少亨的异想天开感到难以理解。
“这点好解决——”荣少亨眼神中露出一丝狡黠。
“你的意思是——”作为荣少亨的拍档,胖子似乎想到了什么。“借助英国这边的电视台,借鸡生蛋,大赚一笔?!”
“呵呵,不愧是我的好拍档!你所说的正是我所想的!”
“天呀,如果能在伦敦的电视剧上捞一笔,那可不是小数目呵!”胖子算计着,“只不过,我们必须要有毕赚的把握,这就要求拍出来的电视剧一定要有吸引力!”
“重点是剧本!”
“不错,是剧本!”胖子眼睛一亮,“自从在你身边以后,我算是相信了一个真理——剧本剧本,一剧之本!一部戏的好坏,最关紧的不是演员明星,而是剧本的好坏,俗话说,没有坏演员,只有烂剧本!”
“呵呵。你总算上道了!”荣少亨露出一副很欣慰的模样,这让胖子很不爽地道:“你不要再卖关子了,快说,是不是有什么新点子?”
看着胖子迫不及待的神情,荣少亨不再隐瞒,说道:“刚才听你谈及福尔摩斯,我突然有一个想法,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什么想法?难道要把福尔摩斯变成女的,来一女版的福尔摩斯,或者福尔摩斯大战开膛手杰克?!”
“挑,你的想象力比我还丰富,你怎么不搞一个福尔摩斯大战变形金刚?”
“我有想过呀,不过就怕福尔摩斯他妈的不同意,说我虐待他儿子!”
荣少亨不理会胖子的胡说八道,开始说起自己的想法:“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把福尔摩斯从那个陈旧的散发着浓雾的伦敦穿越过来,来到现在探案!”
“你说什么?”胖子张大了嘴巴,“又玩穿越,并且这一次穿越的是一个大侦探!”
“是的,的确如此!”荣少亨信心十足的说道,“既然原著小说已经被拍烂了,那我们何不换一个角度去思索呢?把福尔摩斯化身成为现代人,让他用现代的方式,再结合自己的天才推理逻辑来抓罪犯,这不是很有趣吗?”
实际上荣少亨之所以会忽然冒出这个念头,完全是由于看了前世英国BBC电视台的那部迷你剧《神探夏洛克》。这部电视剧一共才四集,其收视率却破了英国所有的记录。拍摄这部戏的时候,原本是根据科幻杂志上面一个题目“假如福尔摩斯在现代”而得来的灵感。但是由于福尔摩斯是英国的国宝级“人物”,又因为他的同类题材拍摄的太多,BBC一直不敢下狠手拍这部戏,只是约约模模试着拍了一集玩玩,看看效果如何。谁知道拍出来以后,制片人锁在房间里一看,立马大叫“VERY GOOD!——再来两集!”于是乎,这部戏就从原本的一集变成了三集。
此剧播出以后,第一集就在英国创造了700万的收视率。新剧编剧把小福,小华等众一起“拖回”了新伦敦的街道,以贝克街为据点大显神通,从而受到观众们的热捧。
当然并不是一玩“穿越”就能让福尔摩斯这个题材大卖,“穿越”更不是灵丹妙药。在这部戏走红之前,关于福尔摩斯穿越的还有一部电影,叫《福尔摩斯归来》,内容大概是写:福尔摩斯将自己冰冻了起来,然后在现代一个年青人无意中将福尔摩斯解冻了。福尔摩斯醒了之后发现自己的推理在现代完全行不通,时间间隔太遥远的原因。然后是一个慢慢学习慢慢纠正的过程。但是这部戏并没有引起轰动,因为很多人看了这部戏的感受是,看到无所不能的福尔摩斯在现代出丑……有些心疼。
至于这部迷你剧《神探夏洛克》的成功,荣少亨觉得可以归纳为五点。
看点一:穿越:新时代的福尔摩斯为自己开了“推演学”博客,剧中粉丝、凶手、还有华生都在博客上跟他你来我往,华生的博客相对加长,还偶尔爆福尔摩斯八卦;福尔摩斯有笔记本电脑、最新款手机,能在警方的案件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群发短信,也能利用搜索引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华生医生更是与时俱进的从阿富汗战场归来,还顺带心理性残疾。
看点二:忠实原著:不少小说迷表示,迷你剧版的福尔摩斯比很多实体化版本更具备原著精神,不但体现了柯南道尔心目中黑暗、糜烂而光怪陆离的伦敦气氛,更直观的表现了华生在福尔摩斯推理过程中的意义——福尔摩斯是个思维过快自己都难以把握的人,他需要通过跟华生说话来整理自己的思路。
迷你剧的三集案件更全都从原著里挖掘故事,让原著迷因似曾相似而心潮澎湃,在人物个性的把握上,也算是新一代福尔摩斯片中翘楚之作。
看点三:意淫基础:一位观众评价该剧,用了以下妙趣十足的句子:
“现代背景为夏洛克和毕生的感情(以及破案)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条件。”
继续电影版夏洛克和华生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迷你剧版更是借由一众配角连同大反派莫利亚蒂之口,传达和烘托了两人的暧昧情愫,被影迷戏称为“史上最腐的拍档”。
两人个性上完美的互补、一见面就同居的诡异、含蓄的眉来眼去和奇趣对白构成了的意淫价值。所以有人说:“一边推剧情,一边推他们两人的关系,此剧真是各种好看。”
看点四:精益求精。该剧第二版“粉红色的研究”其实是名副其实的第一版,BBC在拍完之后不甚满意,决定修正,所以有了后面那集福尔摩斯在脑中启用GPS功能远程定位嫌犯,自己小巷狂奔拦截大路上跑的出租车的惊艳情节。两个版本的第一集更是让人看到BBC对于迷你剧投入的无限诚意,在服装、场景、配乐上的高质量配合,把探案类故事总被诟病的情结缺憾很好的掩盖了起来。“生造一个完美的推理很难,也没人指望任何剧做到,但诚意是好片的保障”,有人说道。
看点五:“神经病”天才。该剧开头福尔摩斯一出场就玩鞭尸,绝对秒杀很多观众。另外剧中的福尔摩斯扩大了他近乎病态的探案爱好,片子里无数路人都称他“有病”,是个极端高智商和不正常心理的集合体。主角彻头彻尾的英式长相、神经质又尖酸刻薄的个人风格等,被影迷戏称为如果“柯南道尔活到现在,那么他心目中的福尔摩斯也一定是这样。”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这部迷你电视剧才会大红大紫,BBC更将拍摄这部戏的续集。而荣少亨认为,凭借如今自身的能力,绝对能够执导好这么一部戏。
此刻将自己的想法仔细地说给胖子王晶听,胖子也是同道中人,最是善于胡编乱造,一听果然经典,有搞头,但是马上他就提出了一个疑问:“好是好,谁来出演福尔摩斯呢?”
这的确是个难题,让中国人来演当然不行了,除非说福尔摩斯翘辫子以后灵魂穿越成了中国人,可是福尔摩斯的好拍档华生怎么办?他也玩穿越?另外这样改编英国人也不干呀,此剧一出必定死翘翘。可是选哪个演员来出演呢?需要有精明的头脑,现代摩登感觉,还要有超凡脱俗的绅士风度……荣少亨摸着下巴,忽然眼睛一亮,他想到了一个人,绝对合适!他就是007詹姆士邦德的扮演者皮尔斯布鲁斯南!
演过超级特工007,不用说头脑够精明,不精明的话恐怕已经死一百次了;摩登感就更不必说了,每次驾驶着全世界最牛的跑车,还有最酷的作弊工具,身边邦德女郎随身相伴,他不摩登谁摩登?最后,超凡脱俗的绅士风度,相比喜欢皮尔斯布鲁斯南的人,没有一个不被他英伦式的绅士风度所折服——虽然他本身是爱尔兰人,就算不喜欢他的人,也不得不佩服的说一句,这人够他娘绅士!
如果荣少亨没记错的话,这个老皮如今还不太出名,为了讨生活在英国的舞台上还有美国的屏幕上两头跑,尤其还接拍了美国的电视剧,其境况不红也不落魄。
好了就他了!荣少亨下定决心,然后对王晶说道:“我想要让那个叫皮尔斯布鲁斯南的男演员来演这部戏的主人公福尔摩斯!”
“皮尔斯布鲁斯南?”王晶皱了皱眉头,开始在脑海里搜索有关此人的一些信息。须臾,胖子忽然一拍额头道:“他是不是出演过一部美国的侦探剧《斯蒂尔传奇》?”
荣少亨还真没听说过这部戏,胖子眼见竟然有荣少亨不知道的戏,就很是得意地扬扬眉毛,奸笑两声道:“现在我总相信你是人不是神了,这么经典的一部电视剧你竟然没看过?”
荣少亨摊摊手:“的确没看过,讲的是什么内容?”
“内容很有意思,讲的是……”胖子拿捏了一下,“不好意思,我的酒喝完了,嘴巴好干哦,如果有人肯帮我倒一杯酒的话,我会感激不尽,并且会滔滔不绝把自己知道的故事全说出来……”眼睛狡猾地瞅着荣少亨。
荣少亨哪里会不知道他的德行,好不容易逮住一个机会卖弄一下,胖子又岂会轻易放过耀武扬威的机会?
“好吧,我亲爱的王晶导演,我这就去给你斟酒……”
“咦,看你的样子好像很不乐意哦,不乐意就不要勉强了,我是不会强人所难的,更没有资本主义官僚作风,地主阶级不劳而获的恶习!”
“挑!”荣少亨打了一个个响指,“大傻,去帮我倒一杯酒来!”本来是想亲自倒一杯给胖子的,被胖子这么一说,荣少亨也就懒得动手了。
很快大傻就把一杯酒端了过来,递给胖子。
胖子傻眼了,“你怎么可以不劳而获呢,不要压迫无线阶级劳动人民嘛!”
大傻呵呵一笑:“帮亨哥倒酒是俺的荣幸。”
胖子无语:“活该你受压迫!”
荣少亨:“好了,说正题!”
胖子这才吧嗒吧嗒嘴,说道:“这部戏演的是男主角是个潇洒,智慧而且浪漫的侦探。这位神秘的侦探总是和他的女助手在不经意的情况下侦破了一件又一件的案子。而事实上,侦探社的真正操盘手正是他的女助手。因为人们总是不不够信任一个女侦探,因为,看起来实在太柔弱了。于是女助手就制造了一个老板——也就是男主角。侦探社开始接受一个一个的案子,而随着两人联手侦破案子的同时,感情的羁绊也渐渐加深……大致剧情就是这样,那个皮尔斯布鲁斯南演的很不错,把侦探的精明与睿智演的很到位!”
实际上正因为老皮饰演了这部戏中的冒牌侦探,以迷人的眼神和出其不意的方式,吸引住了很多影迷的目光,剧集本身在美国也是大获成功,因大受欢迎而连续播出了六年之久,重新唤起了美国观众对一度萎靡不振的侦探片的兴趣,而从那时候起,人们就认定了让老皮来演绎007的话,一定会很有看头。
“想不到皮尔斯还扮演过侦探,这样就更加完美了,如果让他试演福尔摩斯,我想不仅会让英国的观众们喜欢,美国观众们也一定会喜欢!”荣少亨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决定。
“哎,你的决定虽然很好,但是我们所谈的毕竟都还是空中楼阁——没有剧本的话,一切都是空谈!”胖子装作很无奈地耸了耸他企鹅般的肩膀。
荣少亨嘴角一翘,勾勒出一丝诡秘道:“面包会有的,啤酒会有的,剧本也会有的!”
“有么,在哪里?”胖子四下张望,马上就又自卫般地保护住自己道:“你可别指望我哦,你让我写一些屎尿屁,甚至天长地久的爱情戏都可以,可是让我做侦探戏,我的脑细胞可接受不了那样缜密的工程!”实际上胖子也间接地说明了一点,写侦探剧是需要很专业的人士才可以做的!比如说日本的侦探剧,美国的侦探剧都很出名,那是因为两国的文化中都好这一口,日本有大侦探“明智小五郎”,“金田一”,名侦探“柯南”;美国的有大侦探“梅森”,“奎因”,神探“亨特”;相比之下中国又有几个名侦探?似乎最出名的是两位祖宗级的——唐朝的狄仁杰,宋朝的黑老包!当代呢?拿不出手呵!正因为如此,别看香港的侦探剧看起来挺牛叉,实际上很多都是抄袭人家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