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学记-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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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欲望、权利的争斗,一碗泡面搅热的三国,风情万种的皇后指引你进入争霸时代,机智、计谋、高智商的争斗,尽在,开启网游智商比拼先河!
星石
在我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时,已经会开车了。当时的交通工具仍然是以三轮车为主的那最后两年的台北,私家车并不多见。我的家中自然也没有汽车。
回忆起开车的学习过程实在很简单。在当时,如果一年中碰到一个朋友恰好手上有辆车,那我必定抓住机会,低声下气的请求车主让我摸摸驾驶盘,那怕是假的坐在车里不发动车子,也是好的。
偶尔有几个大胆的好心人肯让我发动了车子开,我必不会辜负人家,把车当当心心的开在台北市空空荡荡的马路上,又会开回来。
开了两三次,就会了。那时候用的大半是天母一位美国朋友的车——当然也不属于他的,车属于他做将军的爸爸。爸爸睡觉去,儿子就偷出来慷慨的做好国民外交。
我是开了好久的车子,才去进驾驶学校的。那个往事被写成一个智斗警察的短篇,叫做《天梯》,已经收到书本里去了。
好的,从此做了一个养马的人。
我叫我的车子马儿,对待每一匹生命中的马都很疼爱,常常跟车讲话。跑长途时拍拍车子,说:“好马,我们又要跑罗!”
那车子就听得懂,忠心的水里去,火里来,不闹脾气。
说到“水里去”并不只是形容词,开车时发生最大的事件并不在于一次国外的车祸,而在台北。
我的经验是,每次车子出事,绝对不在于马儿不乖。决定性的出事原因,必然在于主人不乖。
那是一个狂风大雨的寒夜,我姐就选了这种天气去开“学生钢琴发表会”,地点在植物园畔的“艺术馆”。天不好,姐很伤心。
这是家中大事,当然全体出动参加捧场。
大雨中我去停车,停在“艺术馆”和以前“中央图书馆”之间的一块空地上。对于那个地方,我不熟,而且,那天太累了,眼睛是花的,累的人还开车,叫不乖。
当我要停车时,看见一个牌子,白底红字中文,靠在一棵树边,写着——“停车场”。
没错,就停在牌子下面。可是其他的车辆都驶得离我远远的,停在二十几步路边的地方。
“好笨的人,这里那么空旷,怎么不来停呢?”我想。等到钢琴表演结束,家长和小朋友们捧了一些花篮出来,各自上车走了。我的车内派到爸爸和妈妈同坐。看见那倾盆大雨,舍不得父母淋湿,就说:“别动,我去开车来,你们站在廊下等。”又因为天气酷寒,我怕父母久等会冻着,于是心里就急了一点。发足往雨夜中冲去。
停着的车子必须来个大转弯才能回头,我看了一下左边的宽度,估计得倒一次车才能全转。我看一下右边,右边树下那块牌子又告诉我——停车场。那个停车场一辆车也没有,雨水中平平坦坦的。那就向右转好了,不必倒车,一个大弯就可以改方向了。那时,我念着父母,又急。
好,发动车了,加足马力,驾驶盘用力一扭,马儿跳了出去,是匹好马。
不过一秒钟吧,我听见不算大声的一种冲击声,然后我发现——车窗外面不是雨水,而是一整片大水在我四周。车子在沉——是在沉,的确在沉。在沉——。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不惊慌,我根本莫名其妙,我以为自己进入了一种梦境。这不可能是真的。
车子还在沉,四面部是大水、大水。
我一定在做梦。
那时小弟带了他的全家人往他的车子去,夜寒,大家挤在伞下埋着头疾走。就在那时候,侄女天明三岁,她一回头,看见小姑的车子沉入“停车场”中去。她说:“小姑——”
手中一朵菊花一指。
这一来,正往自己车去,也带着妻女的大弟听见了,猛一回头,忙丢掉了雨伞就往池塘水里跑。这都是外面发生的事情。事后说的。
我无声无息在水中慢慢消失。
我仍然在对自己说:“这一定是在做梦。”
这时,水渗进车子里来了,水快速的浸过我的膝盖,水冻醒了我的梦,我又对自己说:“我正在死,原来是这种死法——真是浮生如梦。”
就算是梦中吧,也有求生的本能,我用力推开被水逼住的车门,用力推,车门开了,水淹过了我。我不张口。我踩到椅背上去。我露出水面了,我看见四周有科学馆、艺术馆,还有那向我远远奔来的大弟弟。
“救命呀——”这才不必要的尖叫起来。
大弟拖我,我又不肯被救了,说了一声:“我的皮包。”又钻进水中去摸皮包。
等到我全身滴水站在地上时,开始跟大弟激辩:“明明是个停车场,怎么突然会变成一个大水塘?我问你,这是什么鬼?”
这时候家人都来围观啦!弟说:“你——难道不知道这里有个池塘啊?”我尽可能不使牙齿打抖,说:“是刚刚变出来的,存心变出来淹死我的,从来没有什么池塘的,这是奇幻人间电视剧——。”
爸爸当时立即指挥:“妹妹和弟弟回去——全身湿的受不起这种冻。有小孩子的也都快回去。妈妈坐别人的车也回去。这个车,明早请人来吊——。”
我舍不得我的马儿,一定要跟它共患难,我坚守现场,不愿离开,不但不离开,硬逼家人快快去打电话,请修车厂立即就来救马。
那种情形下,弟弟们也不肯走了。爸爸说:“要有理智,这种大雨里,都得回去,况且大家都淋湿了,快快给小孩们回去泡热水。”
在那个摄氏六度的冬夜里,爸爸和我苦等吊车来,弄到清晨三点半,马被救起来了。
我只差一点就跟那两位见义勇为的吊车好手跪下叩头。中国同胞真好真好。我不是说爸爸。
过了几小时,我才真正弄懂了。
那是个真真实实的水池,以前就在的,偶尔水池里还有朵莲花什么的。我身上满布的浮萍也是真正的浮萍,不是幻象。那天下大雨,水池在夜间我停车时已经涨满了水,所以,看上去就成了一块平坦的地。再有那么一个神经病,就把“停车场”这块牌子给搁到水池边上去。
来停车的台北人,全不上当,很小心的避开这片告示,停得远远的,不会见山就是山。
然后,来了一个回国教书的土包子,很实心的一个“初恋台北人”,就相信了那块牌子,把车恰好停在牌下。过了两小时,自愿落水。
“这是一次教训,你可懂了吧?”爸爸说:“在台北做人,不要太相信你的眼睛。斑马线上是压死人的地方,好味阴花生是送你到阴间去的,宾馆请你进去休息不是真正休息,马在此地是用来杀鸡的!”
我说:“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
那次之后,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个金面的人来对我说:“谁叫你看见别人夫妻吵架就去多管闲事呢,自己功力全无,还弄神弄鬼替人去解。结果人家夫妻被你解好了,你自己担去了他人的劫难——落到水中去。”
家人后来说:“如果不是天明回头得早,过两秒钟你的车子可能完全没顶,水面又会合起来。我们绝对不会想象你在水底,总以为你突然开车先走了,也没讲一声;这种事在你做出来很平常,不会奇怪。于是我们挤一挤就上别人的车回家,三天以后再报失踪。你呢——在水底泡着呢——。”我说:“放心,会来托梦的。”
后来梦中金面人又来了,说:“舍掉你的长发吧,也算应了一劫。”梦醒,将头发一把剪成国中女生。等我过了数月,经过新竹一间庙,突然看见梦中金面人原来是尊菩萨。沉思了一会儿,我跪了下去,心里发了一个大愿,这个愿,终生持续下去,直到天年了结,不会改变。
至今还是拥有一匹爱马,跟我的马儿情感很深很密,共享人间快乐,又一同创造了许多在此没有讲出来的故事。我又想,那一次,应该可以请求“国家赔偿”,怎么没有去法院呢?那个没有去,是人生角度取舍问题,没法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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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不是读书天
那一年我回台湾来九个月。
当时手边原先只有一本新书打算出版,这已经算是大工作了,因为一本书的诞生不仅仅表示印刷而已。
虽然出版社接手了绝大部分的工作,可是身为作者却也不能放手不管。那只是出一册书——《倾城》。
后来与出版社谈了谈,发觉如果自己更勤劳些,还可以同时再推出另两本新书——《谈心》以及《随想》。这两本书完全没有被放在预期的工作进度里,尤其是《随想》,根本就得开始写,而愚昧的我,以为用功就是积极,竟然答应自己一口气出三本书。这种痴狂叫做绝不爱惜身体的人才做得出来。
也是合该有事,小丁神父也在同时写完了他的另一本新书——《墨西哥之旅》——后来被我改成《刹那时光》的那十二万字英文稿,也交到我的手中。我又接下了。一共四本书,同时。
也是在那个时期里,滚石唱片公司与我签了合同,承诺要写一整张唱片的歌词。
我快快的写好了好多首歌词去,滚石一首也没有接受——他们是专家,要求更贴切的字句,这一点,我完全同意而且心服,制作人王新莲、齐豫在文字的敏镜度上够深、够强、够狠、够认真,她们要求作品的严格度,使我对这两个才女心悦诚服。她们不怕打我回票。我自己也不肯懒散,总是想到脑子快炸掉了还在力求表现。常常,一个句子,想到五百种以上的方式,才能定稿,而我就在里面拚。
于是我同时处理四本书、一张唱片,也没能推掉另外许多许多琐事。
就在天气快进炎热时,我爱上了一幢楼中楼的公寓,朋友要卖,我倾尽积蓄将那房子买了上来。然后,开始以自己的心意装修。
虽然房子不必自己钉木板,可是那一灯一碗、那布料、椅垫、床罩、窗帘、家具、电话、书籍、摆设、盆景、拖鞋、冰箱、刀、匙、杯、筷、灶、拖把……还是要了人的命和钱。
雪球越滚越大,我管四本书,一张唱片、一个百事待举的新家,还得每天回那么多封信,以及响个不停的电话和饭局。
我的心怀意志虽然充满了创造的喜悦与狂爱,可是生活也成了一根绷得快要断了的弦。
就在这种水深火热的日子里,挚友杨淑惠女士得了脑癌住进台大医院,我开始跑医院。
没过十天,我的母亲发现乳癌,住进荣民总医院,这两个我心挚爱的人先后开刀,使我的压力更加巨大,在工作和医院中不得释放。
也许是心里再也没有空白,我舍弃了每天只有四小时的睡眠,开始翻出张爱玲所有的书籍,今生第二十次、三十次阅读她——只有这件事情,使我松驰,使我激赏,使我忘了白日所有的负担和责任。
于是,我活过了近三个月完全没有睡眠的日子。那时,几次开车几乎出事,我停止了开车,我放弃了阅读,可是我不能放下待做的文稿。我在绞我的脑汁,绞到无汁可绞却不能放弃。
我睁着眼睛等天亮,恶性失眠像鬼一样占住了我。我开始增加安眠药的份量,一颗、三颗、七颗,直到有一夜服了十颗,而我不能入睡。我不能入睡,我的脑伤了,我的心不清楚了,我开始怕声音,我控制不住的哭——没有任何理由。歌词出不来、书出不来、家没有修好,淑惠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妈妈割掉了部分的身体……。
我不能睡觉、我不能睡、不能睡不能睡。
有一天,白天,好友王恒打电话给我,问我钢琴到底要不要,我回说我从来没有想买钢琴。王恒说:“你自己深夜三点半打电话来,把我们全家人吵醒,叫我立即替你去找一架琴。”
我不记得我打过这种电话。
又有一天,女友陈寿美对我说:“昨天我在等你,你失约了没有来。”我问她我失了什么约,她说:“你深夜一点半打电话给我,叫我带你去医院打点滴,你讲话清清楚楚,说不舒服,跟我约——”
我不记得我做过这种事。
连续好几个朋友告诉我,我托他们做事,都在深夜里去吵人家,我不承认,不记得。
有一天早晨,发觉水瓶里插着一大片万年青,那片叶子生长在五楼屋顶花园的墙外,我曾想去剪,可是怕坠楼而没有去。什么时候我在深夜里爬上了危墙把它给摘下来了?我不记得——可是它明明在水瓶里。
那一天,淑惠昏迷了,医生说,就要走了,不会再醒过来。我在病房中抱住她,贴着她沉睡的脸,跟她道别。出来时,我坐在台大医院的花坛边埋首痛哭。
我去不动荣民总医院看妈妈,我想到爸爸黄昏回家要吃饭——我得赶回家煮饭给爸爸吃。我上了计程车,说要去南京东路四段,车到了四段,我发觉我不知自己的家在哪里,我知道我是谁,可是我不会回家。
我在一根电线杆边站了很久很久,然后开始天旋地转,我在街上呕吐不停。后来看见育达商职的学生放学,突然想起自己已经修好的公寓就在附近,于是我回了自己的家,翻开电话簿,找到爸爸家的号码,告诉爸我忙,不回他们家中去,我没说我记忆丧失了大半。
那天我又吞了一把安眠药,可是无效。我听见有脚步声四面八方而来,我一间一间打开无人的房门,当然没有人,我吓得把背紧紧抵住墙——听。人病了,鬼由心生。
近乎一个半月的时间,我的记忆短路,有时记得,有时不记得,一些歌词,还在写,居然可以定稿。
最怕的事情是,我不会回家。我常常站在街上发呆,努力的想:家在哪里,我要回家,有一次,是邻居带我回去的。
整整六个月没有阖眼了,我的四肢百骸酸痛不堪,我的视力模糊,我的血液在深夜里流动时,自己好似可以听见哗哗的水声在体内运转。走路时,我是一具行尸,慢慢拖。
那一年,两年半以前,我终于住进了医院,治疗我的是脑神经内科李刚大夫。十七天住院之后,我出院,立即出国休息。
从那次的记忆丧失或说话错乱之后,我不再过份用脑了,这使我外在的成绩进度缓慢,可是一个人能够认路回家,却是多么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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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讲给我听,当年你如何向妈妈求婚?”我坐在爸爸身边,把他的报纸弹一弹——爸在报纸背后。
“我没有向她求婚。”爸说。
“那她怎么知道你要娶她?”
“要订婚就知道了嘛!”
“那你怎么告诉她要订婚?”
“我没有讲过。从来没有讲过。”
“不讲怎么订?”
“大人会安排呀!”爸说。
“可是你们是文明的,你们看电影、散步,都有。大人不在旁边。”
“总而言之没有向她求婚,我平生没有向人求过婚。”“那她怎么知道呢?说呀——”
“反正没有求过。好啦!”
等了两小时之后,爸爸要去睡觉,我又追问了同样的问题,答案还是跟上面的对话一色一样。这时间妈妈喊着:“好了,你也早些睡吧,求不求婚没关系。”
我还是想不通:他不跟她讲,怎么她就会知道要订婚了。我们这一代是怎么回事?就去问了弟弟。
弟说:“神经病,讲这个做什么嘛!”
那是大弟。也问了小弟,当时他夫妇两人都在,听见问求婚,就开始咯咯的笑个不停,弟妹笑得弯腰,朝小弟一指,喊:“他——”小弟跳起来拿个椅垫往太太脸上用力一蒙,大喊:“不许讲———。”脸就哗一下红了起来。“反正你们都不讲,对不对?”我点起一支烟来,咬牙切齿的瞪着他们。
“我们是保守派,你是周末派。”弟妹说。
他们不肯讲求婚,表情倒是很乐,美得冒泡泡,可见滋味甜蜜。
求婚这种事情,其实并没有那么伧俗,虽然目的只有一个——结婚,可是方程式太多,说说也是很有趣的。我的第一次求婚意向发生得很早,在小学最末的一年。这篇童年往事写成了一个短篇叫做《匪兵甲和匪兵乙》,收录在《倾城》那本书中去。
总而言之,爱上了一个光头男生,当然他就是匪兵甲。我们那时演话剧,剧情是“牛伯伯打游击”。我演匪兵乙。匪兵总共两人,乙爱上甲理所当然。
为了这个隔壁班的男生,神魂颠倒接近一年半的光景,也没想办法告诉他。可是当时我很坚持,认定将来非他不嫁。这么单恋单恋的,就开始求婚了。
小小年纪,求得很聪明。如果直接向匪兵甲去求,那必定不成,说不定被他出卖尚得记个大过加留校察看什么的。所以根本不向当事人去求。
我向神去求。
祷告呀——热烈的向我们在天上的父去哀求,求说:“请您怜悯,将来把我嫁给匪兵甲。”
这段故事回想起来自然是一场笑剧,可是当日情怀并不如此,爱情的滋味即使是单恋吧,其中还是有着它的痴迷和苦痛。小孩子纯情,不理什么柴米油盐的,也不能说那是不真实。
等到我长到十六岁时,那个匪兵甲早已被忘光了,我家的信箱里突然被我拿到一封淡蓝色信封信纸的情书。没贴邮票,丢进来的。
从那时候开始,每星期一封,很准时的,总会有一封给我的信。过了好几个月,我在巷子里看见了那个写信的人——一个住在附近的大学生。没有跟他交谈,只是看了他一眼,转身轻轻关上大门。
那个学生,寒暑假回到香港侨居地时,就会寄来香港的风景明信片,说:“有一天,等我毕业了,我要娶你,带你来坐渡轮,看香港的夜景。”
我的父母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信件我自己收起来,也不说什么,也不回信。
偶尔我在黄昏时出门,他恰好就站在电线杆下,双手插在口袋里,相当沉着也相当温柔平和的眼神朝我望着。我直直的走过他,总是走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