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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最后一个匈奴-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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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宗事情的原原委委,渠渠道道,她的那个堂弟知道得很清楚,因此,他面有难色,他是陕北同志,担心这件事把自己牵扯进去了。最后,他还是答应了黑白氏的要求。
  黑白氏在杨家,度日如年,又等了几天,天天去堂弟那里,听回音。最后,堂弟终于吐了口,说毛主席工作很忙,他说了,群众上访的事情,找信访部门处理。据推测,这个堂弟并没有去找,这是他自己的话。黑白氏听了,却信以为真,于是她失望了,就在堂弟那里,连人也不避,破口大骂起来,说到杨作新出生入死,一片诚心,最后竟落得这么个结局;说着说着,又哭起来。堂弟见了,赶快把她劝走了。
  这期间,黑白氏试着去闯了几次保安处,但是正如荞麦说的那样,她都被警卫挡住了,最后一次,甚至连大门也不让进。一向有本事的黑白氏,现在才真正是傻了眼了,她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决定还是去找她的堂弟。堂弟是个领兵的,她要堂弟,领了自己的兵丁,砸了保安处,救出她的杨作新。堂弟听了她的要求后,张嘴笑了,说这事万万办不得的,纵然他愿意,手下人也不会跟他干的。黑白氏见状,耍开了“黑皮”,赖着不走。双方磨蹭了好长时间,最后,堂弟答应,他去说一说情,让他的堂姐和杨作新见上一面,不过,不能声张,要黑白氏穿上荞麦的衣服,装做荞麦,去送一次饭。黑白氏见堂弟的忙,只能帮到这个份儿上,知道再求他,也没用了,于是应承了下来。
  探视杨作新的这一天到了。早早地,黑白氏就坐在镜子前,开始梳理自己的头发。黑白氏这种类型的女人,她们没有年龄,岁月不忍心在她们的小白脸和尖下巴上,刻下丝毫的痕迹。她的皮肤依旧是那种奶油白,一双削肩,她的身段,好像是专门为穿那种中国式大襟袄所预备的,那么妥帖、自然、洒脱。脸本来就够白了,可她还是给脸上、脖颈上,淡淡地扑了一层官粉,以掩饰眉宇间两点芝麻大的白麻子。头发仍然是黑油油的,她将头发,梳理整齐后,在脑后,绾了个盘龙髻,然后用一个银簪子,从盘龙髻上穿过。黑白氏在收拾完毕,最后一次照镜子的时候,才发现头上有了几根白发,于是她央荞麦妹子,为她将头上的白发拔掉。
  荞麦在一旁,早就把饭盛在了篮子里,等着黑白氏动身。看着眼前的黑白氏,老实的荞麦,不能不生出一丝醋意。自从黑白氏母子,风风火火地闯进杨家,口口声声地要见杨干大,荞麦心里,就有底了。只是,黑白氏迈着一双小脚,为杨作新的事情,老着脸皮,四处奔波,又不能不使荞麦感动。自从结识杨作新的那一刻起,荞麦就深深地爱上和依恋上了杨作新,现在她才知道,除了她以外,世界上还有一个女人爱着他,而且感情甚至超过她荞麦。想到这一点,她就很伤心,并且断定,在他们结婚以前,杨作新肯定和镜子前的这个女人,有过一段不寻常的关系。“他们是般配的,比我般配!她白———‘一白遮百丑’!”荞麦为黑白氏拔白头发的时候,从镜子边,看见了自己的面孔,她悲哀地这样想。
  黑白氏好容易离开镜子,提起竹篮上了路,走了约有二里路的街道,来到了陕甘宁边区保安处。黑白氏去的这个时间,是堂弟提前告诉她的,因此,大门口的哨兵没有挡驾,窑门口的哨兵,也表现得很有礼貌,二话没说,就打开了窑门,还破例给了黑白氏一个微笑。黑白氏没有理哨兵,她哼了一声,径直提了篮子,进了窑门。
  杨作新正站在墙壁跟前,盯着墙壁上的两个字出神。他明显地衰老了,背有点驼,他的头发很长,黑白氏明显地看见,他的囟门的那一块地方,有一撮头发变成了灰白色。他侧身站着,黑白氏看见了他的半个脸,脸上长了串脸胡子,大约很长时间没有刮胡子了吧?
  黑白氏站在那里,饶有兴趣地看着杨作新,等着杨作新转过头来,好给他一个惊喜。杨作新早就知道窑里来了人,可是他没有动弹,他以为荞麦送饭来了,往日,荞麦总是在这个时候来送饭的。他不想吃饭,他没有胃口,而监狱里的生活,不管怎么说,使他的感觉迟钝起来了。
  黑白氏见状,便放下篮子,踮起脚尖,上去用两只小手,捂住了杨作新的眼睛。“杨先生,别来无恙!”她笑着说。
  听到声音,杨作新吃了一惊,他打了一个愣丁。其实,这悦耳清脆的仿佛像唱歌一样的上路话①,多少年来,一直回荡在他的记忆中。他无法忘记交口河那个月夜,无法忘记是这个女人完成了让他变成男人的过程。许多年来,他一直以为他把这个娇小的女人忘记了,其实,他不会忘记,他只是把她的倩影、她的声音,珍藏在了心中,像安放一位女神一样安放在心灵中最隐秘和最温柔的地方,并且时时在梦中和她交谈。
  他已经明白她是谁了,但是还不敢肯定,于是,他问了一声:“谁?”在问的同时,他抓住了捂着他眼睛的两手。手是那种聪明的女人所具有的富有感觉的手,手指纤细而修长。“这双手只有黑白氏才有的。”杨作新想。
  背后的人儿,格格格地笑起来。“一位故人!”她说,“当年你投后九天的时候,我的丈夫给你送了两句诗:”莫放春日等闲过,最难风雨故人来‘,尔格,杨先生,此情此境,你得把这句话,回赠给我了!“
  “黑白氏,你是黑白氏!”杨作新这下完全断定是谁了。他又惊又喜,转过身,伸出两只胳膊,抱住了黑白氏。而黑白氏,软绵绵地,靠在了杨作新的胸前。
  “你怎么来的?你怎么进这个门的?”杨作新忙不迭地问。
  黑白氏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她靠在杨作新怀里,仰起头来,细细地端详着她亲爱的人儿。她喃喃地说道:“你受了不少的苦,他干大,这我看得出来。你的眉头上,原先只有一道抬头纹,现在变成了三道。原先你的脸,椭圆形的,白里透红,像个小相公,现在脸色成了黄褐色,双颧插天,腮帮深陷,两道络腮胡子,从鬓边一直串到下巴颏。不过这也好,你更像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了。”
  黑白氏说着,并且腾出手来,用她的富有感觉的手,在杨作新的脸上抚摸,一边抚摸一边深深地叹息。
  杨作新微微合上眼皮,听任黑白氏的手掌,在他的脸上抚摸。记忆中,只有母亲杨干妈这样疼爱过他,于是他眼睛有些湿润。
  “你没有变,黑白氏,你还是那么年轻、美丽,好像画上走下来的人一样!”
  “我老了,傻孩子,记得我整整比你大七岁!你今年叫二十九,我今年,三十六了①,外表没变,其实我的心,已经苍老得不成样子了。”
  黑白氏的一句“傻孩子”,不知怎么,竟说动了杨作新的感情。两滴泪花,一前一后,离了眼眶,掉了下来。这眼泪一掉,就收不住了,哗哗大作,纷纷跌在黑白氏扬起的面孔上。
  想到这一年蒙受的屈辱和委屈,杨作新终于按捺不住,大声抽泣起来。
  成年男人的哭相是很令人害怕的。面孔扭曲,身子随着抽泣,一下一个冷颤。如果他能号啕大哭就好了,那样反而轻松一些和自然一些,可是,杨作新明白哨兵在窑外站着,他不愿意让哨兵听见他的哭声,更不愿意让哨兵看见他的软弱,于是,这经过压抑而发出来的哭声,便更加悲泣,更加令人感到害怕。
  黑白氏不怕,她双手捧着亲爱的人儿的脸,看着他哭,鼓励他哭。她希望他能将所有的委屈屈辱,都吐出来,那样他将好受一些。
  杨作新的抽泣终于减弱下来。他猛然意识到自己是在干什么,于是立即停止了。就在他停止的当儿,黑白氏掏出一只丝织的帕子,轻轻地为他拭去脸上的眼泪。然后说:“他干大,咱们吃饭吧!”说完,她伸出两只手,将紧紧地环搂着她的腰身的杨作新的胳膊,轻轻拆开。
  黑白氏揭开竹篮的盖儿,将篮里的吃食,一样一样,摆在了桌上。有一只烧鸡,两个开花的猪蹄儿,还有一青瓷老碗正在冒着热气的羊杂碎。主食是一小盒黄米干饭。除了这些吃食以外,最后,黑白氏还从篮底儿,拿出一瓶烧酒。“趁热吃吧,他干大!”她又一次督促说。
  哭过一场后,心里舒坦多了,杨作新现在感到,有了一点饿了。他谦让了一下黑白氏,算是礼节,随后就坐在桌前的凳子上,狼吞虎咽起来。
  黑白氏站在旁边,盯着杨作新吃饭,看得认真极了,好像这也是一场享受。她还打开了酒瓶,用舌尖抿了抿,说了句“酒还凑合”,遂之把酒瓶递给杨作新。没有酒杯,她要杨作新就着瓶口喝。
  吃饭的途中,杨作新突然想起了什么。“见到荞麦了?”他问黑白氏。
  “见到了。我来肤施城,这些日子,就是住在你家。你那一个干儿,要上学,我领他到肤施,住了边区师范了。”
  “你恐怕会笑话我的,荞麦的人样儿……”
  “傻话!”黑白氏打断了杨作新的话,她说,“荞麦是个好女人,老实本分,过日子的婆姨。唉,袁家村一别,我一个人成天站在那棵树底下,咒你骂你,盼你找个瞎子瘸子,找个石女,找个臭汉①,谁知你杨作新有福气,有了荞麦,有了那么灵省的一个男丁。唉,见了你窑里有了女人,我只能高兴,我还能说什么呢?”
  杨作新听了,不再言语,闷头吃饭。
  他们之间的口角是在杨作新吃罢饭后开始的。口角破坏了窑里早先形成的那种融洽和温情脉脉的气氛。看了自己亲爱的人儿受罪,黑白氏不能容忍,她又动起了几天前在堂弟那里,说过的那个念头,不管怎么说,这个当年后九天寨子的压寨夫人,思想还停留在那个侠客义士的年代里,她不能看着杨作新在这里莫名其妙地受罪了,她要行动。如果通融的办法不能解决问题,那就只有刀枪相见了。这些年来,虽然她没有再过问江湖上的事情,但是只要抬出黑大头,抬出她这压寨夫人的名分,她想,她还是可以请来一些人马的,或者土匪,或者哥老会。而她,并不想大动干戈,只是要一股武装,轻装便从,瞅一个黑夜,劫了监狱,救出杨作新,就像当年,丹州城里,张三李四,去救黑大头的情形一样。
  黑白氏压低嗓门,说着她的计划。杨作新心不在焉地听着,一边听一边应承,直到最后,他才幡然省悟。“怎么,你想劫狱?”
  他吃了一惊。
  黑白氏指了指窑外,让他小声一点,然后说:“正是这么回事。出了监狱,海阔天空,哪里没有个安身的地方。你说呢?”
  这可是个天大的事情!杨作新赶紧规劝黑白氏,要她取消这个念头。他说他的关押,实在是一场误会,也许革命工作,需要他在这里独处一段时间,以便别的矛盾的解决。他说他活着是共产党的人,死了是共产党的鬼,他万万不能干那种大逆不道的事情。他还说,也许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出来的,那时一切又会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你说你出来?”黑白氏紧追不舍,“那么,你给我说上一个准日子,我到这牢房来,用八抬大轿,雇上吹手,来抬你回家。”
  杨作新语塞了。
  “小人作祟,你不会出来了,憨娃娃。”黑白氏说,“与其这样没年没月地蹲下去,老死狱中,还不如反出肤施城,逃一条活命去吧!”
  “你这是害我,黑白氏!”杨作新听到这里,声音高了,“为公为私,我都不能走这条路。为私,我的半世清白,这下子就全完了,我如何面对杜先生他们;为公,我这事一出,连锁反应,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那样,我就成了千古罪人。我求你了,好嫂子!”
  “我意已决!”黑白氏慷慨悲凉地说道,“我暂时离开肤施几天,去联系人马,到时候荞麦会通知你的。荞麦事先在饭篮里,给你带一支短枪和一包炸药,到时候外边枪声响起,你就点了炸药,往外冲,我在北城门外等你。”
  “不可!不可!”杨作新摇摇头说。
  “我走了!他干大,你好自珍重!”
  当杨作新扭头看时,黑白氏已经提着篮子,小脚迈出了牢门的门槛。“这下糟了!”他说道。
  这黑白氏果然说到做到,几天以后,她从距肤施城最近的大劳山匪窠里,搬来一股精悍的土匪,说好当天夜里,劫狱救人。这天下午,荞麦的送饭篮来了,杨作新揭开盖子,也看见了里面的短枪和炸药,知道事变就在当晚,不由得脸色煞白。
  这短枪的用途,大家知道,那么,这炸药是干什么用的。原来,土匪们多年来摸索出来一个逃脱的办法,如果被堵死在了窑里,出不去时,就脱光衣服,点燃炸药(其实是火药,习惯上称炸药),霎时一道白光,仿佛冲击波一样,朦了人们的眼睛,身上由于没穿衣服,赤条条的肉色,这一瞬间,就是大模大样地从窑里走出去,围在外边的人,眼睛也看不见。这种办法通常用在白日逃脱,黑白氏所以在晚上也要杨作新这样做,是担心枪声起时,两个哨兵先下手为强,伤了杨作新,如果白光一起,他们就瞅不见人了。
  荞麦告诉杨作新,是黑白氏让她这样做的。此刻的黑白氏,正在杨家,等着她的回话,那些土匪,已经鱼贯地混入城了。杨作新问荞麦,是哪里的土匪,荞麦回答说,是大劳山的。杨作新听了,倒吸了两口凉气。
  吃饭的当儿,杨作新主意已决,决定自尽。吃饭时,他讲了许多的话,也许,这是他和荞麦结为伴侣以来,讲得最多的一次。他谈到了杜先生,他说,如果他有什么不测,那本《共产党宣言》,就作为他的枕头,让他长久地枕着它吧。他谈到了吴儿堡,谈到了已经故世的杨干大,和健在的杨干妈、杨蛾子。他已经从荞麦的口中,知道了蛾子结婚的事,他真诚地祝蛾子幸福。他还提到了杨岸乡,他的亲爱的儿子,他说世事是他们的,要荞麦好好地管教他。对于黑白氏,他也表示了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他第一次向荞麦透露了他和黑白氏的关系。他说,原来他只以为,黑白氏是他单纯的情人,现在才意识到,对于他来说,黑白氏具有母亲与情人的双重身份。最后,他谈到,肤施城设州造府以来,它的最辉煌的一页开始了,陕北高原自轩辕氏以来,它的最辉煌的一页也开始了,虽然他看不到这一切了,但是这里面有他的一份贡献,因此他很满足,他的不死的灵魂将附着在行进的事业中,伴随着过程一道行进。
  荞麦似懂非懂地听着男人讲这一番大话。她还太单纯,不能和男人之间,进行如此深刻的感情交流,但是她隐隐约约地意识到,今天要发生一件大事,她很担心,很害怕。她笨嘴拙舌,不会说话,于是只是喃喃地、一个劲劝慰男人:“娃他大呀,你可不敢往瞎瞎处去想!”
  吃罢饭,杨作新又提起瓶子,喝光了黑白氏送来的瓶子里的最后一滴白酒,然后突然对荞麦说:“娃他妈,你去看看,外边谁在叫我!”
  心实的荞麦,见男人说了,于是调转头,向窑门口走去,还没走到窑门口,只听见后边沉闷的一声响声,伴随着杨作新的一声尖叫。荞麦赶紧扭头一看,只见杨作新,已经头撞石墙,死了。
  他的天灵盖破碎,脑浆溅满了半面墙壁。他的手试图向上举,去捂脑袋,但是手在半途上,停住了,遂之耷拉了下来。他的一口气出在喉咙眼上,又咽了回去,喉咙眼里发出一声古怪的嗝声。
  杨作新蜷作一团,倒在了墙根底下。他是彻底死了。
  荞麦自然是一场号啕大哭。
  黑白氏在家中,左等右等,不见荞麦,担心事情有变,枪支送不到杨作新手里,于是上街来打探消息。
  消息传出,街上咯噪成了一窝蜂,都说杨督学寻了短见。黑白氏听了,叫一声:“他干大,是我害死了你!”然后仿佛疯了一般,直奔保安处。
  窑洞门口,只有一个哨兵,正惊慌地站在那里(另一个大约是回去汇报去了),见了黑白氏,倒也认得,正是那天来的那位,便也就没有执意阻拦。黑白氏进了窑,好个女中丈夫,先去那竹篮里,取了手枪,别在自己红裤带上,用大襟袄掩了。她怕这支枪给杨作新留下后害。这件事做严实了,然后走过来,跪在杨作新面前。
  “天下多少条路,你为什么要走这一条!你要知道,这条路走过去,就回不来了。”黑白氏哽咽着说。
  黑白氏劫狱的那个宏伟计划,自然成了泡影。荞麦没有经过世面,早软瘫了,因此抬埋上山的一应事理,均由黑白氏张罗。保安处派了一班战士,备了一口薄棺,要帮助抬埋,黑白氏摆摆手,拒绝了。她从街上,召来了几个揽工的,将杨作新的尸首,背回家里,设下灵堂。又将盘龙髻上的那只银簪抽出,变卖了,换了一口像样的棺材。最后,又从学校里,叫回了黑寿山,让他穿上号衣,星夜前往吴儿堡,为杨干大报丧。
  按照规矩,暴死的人不能埋进家族公墓。因此,杨作新埋在了肤施城外的一处荒山上。至于后来,本世纪行将结束时,杨作新的灵骨,由他的儿子杨岸乡自肤施城启出,一路扶灵,回归吴儿堡祖坟,那是以后的事,这里不提。
  人死得突然,一点准备也没有,丧事也就办得简陋。黄土堆前,引魂幡高高竖起,两个孝子,一个亲生儿子杨岸乡,一个干儿黑寿山披麻戴孝,跪在坟前。荞麦和黑白氏,一个白如雪,一个黑如漆,分列左右,像两个泪人儿似的。杨蛾子来得迟了一步,消息送到吴儿堡,杨老太太得到噩耗,登时翻了白眼,唤了半天,才唤回魂影来。杨蛾子先打发黑寿山前脚走了,等到母亲不要紧了,她才匆匆赶到;到了坟头,拥着黄土堆,放声大哭。
  丧事一毕,杨蛾子放心不下母亲,安慰嫂嫂一番,匆匆回吴儿堡去了。黑白氏倒是多待了两天,后来见荞麦情绪渐渐安定,黑寿山的学校生活,也已经走上正轨,于是依旧骑上毛驴,回她的袁家村去了。
  杨作新的案子,就这样无头无尾地了结了。后来寡妇荞麦壮着胆子,到边区保安处问话,问她的男人,犯了哪宗事情,问来问去,也没有个结果。办案的人说,杨作新的事情,查证落实的有三条,一是去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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