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杀死了秦帝国-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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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朝臣大员和地方官吏们都成了心腹人员和乖乖虎了,秦二世遂开始对自己的哥们动刀子。因为赵高说,您的君位来路不正,这些哥们难免会与您争位的!
于是,秦始皇的二十多个儿子中,有公子十二人被戮死于咸阳市。所谓咸阳市,就是咸阳的农贸市场。农贸市场自古是个杀人的好地方,这里群众演员很多,观众云集。当着这么多匹夫匹妇的面被除掉贵族的礼服,扒光膀子,按在案子上砍头,实在是很没面子啊。观众们观看了杀人全过程,看见秦二世对自己的弟兄们都毫不手软,纷纷表示深受教育和震动,哪个还敢造次?
秦始皇还有六个公子,则被戮死于杜县——不知道为什么没有选在咸阳,大约是也想给杜县老百姓一个学习机会吧。另外的公子将闾弟兄三人则似乎很难寻出什么罪名,或者是他们党羽太多,总之秦二世不敢去公众场合杀之,而是诓骗囚入皇宫中,逼迫他们自杀。将闾仰天大呼者三(反复呐喊):“我们哥仨实在是没有罪啊!”使者说:“我是个哑巴,说不出话来,所以没法转达你的意见给皇帝。”将闾哥仨听到之后,只有哭着鼻子拔剑自杀了。
这样算来,秦始皇的二十多个儿子,死了二十一个,加上扶苏就是二十二个。他们的家产,都收入官府,其家属和党友受连坐者“不可胜数”。
其中还有个公子高。公子高从前比较受老爹秦始皇宠爱,进门跟老爹秦始皇一起吃饭,出门跟老爹秦始皇一起坐轿,开着老爹赏给他的宝马车,早把秦二世气得牙根直痒痒。秦二世杀光诸公子,就来寻公子高。公子高一看就剩自己这么孤独一枝了,恐怕要比别人死得都惨,于是想到了逃跑。但是他跑了的话,家里人要代为受过,闹不好还要被灭族。于是这个很有团队精神的人就不想活了,他上书秦二世,请求到地下给老爹秦始皇当冥府保镖。
秦二世读罢申请信非常高兴,大呼过瘾,笑着把书信递给赵高说:“这个人真是走投无路了啊,都被逼到了这个分儿上了,自己来求死了。”
赵高也说:“这些人整天绞尽脑汁想的就是怎么能少死一点、晚死一点、不死一点,总之天天在跟死神捉迷藏,能免死、少死、晚死就开心得要死了,哪还有奢想做皇帝的心思。”——意思是哪还会有情绪想着扩张势力篡权什么的。说白了,赵高的意思就是,制造白色恐怖,让人们每天在死亡阴影里徘徊,就不会吃饱了撑得整天做皇帝梦了。白色恐怖确实有助于巩固您秦二世的皇位啊!
当然,为了避免有人铤而走险、狗急跳墙,秦二世把皇宫警卫队的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中郎、外郎、散郎)都给逮起来,撤换了。
既然公子高已经被吓得只在求这种死法和求那种死法之间动脑筋了,更大的野心早没有了。秦二世也就饶了公子高的全家。鉴于公子高能够主动求死,觉悟比较高,秦二世还对他进行了奖励——给了他十万钱的丧葬津贴,让他体体面面地去死了——没有去农贸市场光膀子。
公子高牺牲了他一个,幸福全家人,也算是天赐洪福了。
秦始皇还有一些女儿,秦二世觉得女人也会当女皇的,于是就把公主十人也磔死于杜县。磔死就等于后世的凌迟——就是几百上千刀地切割而死,直到变成碎块儿。不知道为什么秦二世对姐妹们格外用心,杀得如此无微不至。难道他认为女子可以无性生殖,利用身体组织细胞长芽繁殖,再生出小秦始皇来?据说,随着克隆技术的发展,未来人类可以无性生殖:利用一小块组织繁殖(克隆)出子体。如果是那样的话,以后要彻底杀死一个囚犯,还真必须把他细细切碎不可。
潇水曰:秦二世毕竟不是秦始皇,光凭一道伪造的诏书,是不足以踏实当皇帝的。秦二世说:“朝中大臣不服,地方官吏尚强。我们迟早要被其他公子赶下台啊。”
这就是秦二世、赵高屠杀先帝之故臣和公子、公主的原因。
秦二世干掉了自己二十三个公子弟兄,他来路不正的宝座终于安全了,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公子爷们无法与他争位了,这是好事。但皇帝实在是个很高危的职业,诸公子爷不来争了,权臣却可以来争。赵高权力无限扩大,一样可以夺秦二世的玉玺。未来发生的弑君惨剧,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而赵高杀秦二世的时候,由于秦二世事前尽诛诸公子,失去了宗族公子们的羽护,皇权孤弱,遂成了独夫一人,眼睁睁地被赵高杀了,如同一只小鸡子之被宰。
汉朝皇帝(譬如汉武帝等)多用了皇帝宗亲,授以朝廷重臣之位(譬如卫青、霍去病、魏其侯无不是宗亲来的),而秦始皇不封王子,子弟为匹夫,无功不得为官,秦二世尽杀宗亲,远疏骨肉。从秦汉国祚两相对比来看,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任人唯亲,也有任人唯亲的好处啊。
秦二世对老爹还是很孝顺的。当老爹新死的时候,阿房宫工程暂时终止了,役夫们都改去增援骊山工地。
老秦的遗体这时候已经装进了秦始皇陵的地穴里,必须趁热乎抓紧埋了。于是,阿房宫工程队的几十万人,和骊山的几十万人,一起用力,把地穴盖上土,终于使得中国大地上最大的坟墓封顶完工了。堆起来的坟头像小山一样,高达一百多米,顶上长着苍翠的树木。坟周围建立华丽的宫殿祭庙,全国各地都进献贡品摆进庙放着。这些宫殿祭庙围成内外两城,外城周长六公里——当然现在只剩了一片草野上的四十六米高的小山丘,任何地面建筑,都被历史的风吹去了。
完事之后,秦二世说,凡是我老爹搞的项目,都不许停下。于是,在骊山工地的这帮民工,又再次跑回阿房宫工地接着受罪,直到起义军的鼓噪之声打破了工地混凝土搅拌机的轰鸣声,这帮人才又被仓促编为平叛政府军,跑去关东战场当炮灰。
除了阿房宫项目没有停下来,秦二世也不允许老爹启动的其他项目中止,所以直道、驰道工地又再度繁忙起来了,为此派发的徭役无休无止,征敛的赋税越来越重,大兴事功的基本国策变本加厉,人们终于纷纷考虑造反,史书上说“欲衅者众”。
让我们把目光转回到秦始皇陵。如果你有幸进入秦始皇陵里边去看一看你会发现老秦的棺材就像个大饭盒,他本人作为主菜放在最里边一格,围绕着这个主菜(比如大烤鸡腿)四围的七八小格子里,放着各种朝鲜小菜和花生豆、榨菜什么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当时的木材可能太多了,所以一个人有两层甚至更多层棺材。最外面的一层叫做椁(念“果”),是木头的,但老秦这个据司马迁说可能是铜质地的。老秦的这个铜椁应该非常大,如果你揭开它的盖子,就会看见它里面用木板隔断成七八个格子,就像房子用墙隔成七八个厅室一样。中间的一个格子是“主卧”,里边放着棺材——是死人睡觉的地方。周围的七八个格子(厅)里,放着死人会用到的各种奇珍异宝。
按照古制,天子应该有三重椁。也就是说,这七八个厅室之外围,还要再套两层椁。里外合计三层椁,围城三个圈子。每两个圈子之间分成若干格子(厅室),最里边一圈椁里又分成七八个格子(厅室)。这样看来,就是密密麻麻很多格子(厅室)了,也许是“二十厅一室”的大棺椁了。说“二十厅一室”也许还不够,因为一些殉葬的人也要分掉几个卧室去睡,这样,卧室的比重就增加了,也许是“十五厅五卧”了。
但是,一般级别的殉葬者,是住不进他这个大棺椁的——而要在大棺椁外面单独放置棺材。所以,假定只有秦始皇的皇后进这大棺椁来睡觉,那最终还是“十八厅两卧”比较合适。
有时候秦始皇在主卧里睡腻了,从主卧里站起来,走到这些厅里玩。十八个厅里,堆放得满满的,都是司马迁所说的奇器、珍怪,譬如吃饭用的鼎,喝酒用的尊,四季换的高级丝绸衣服,供老秦随时用。比如他闹肚子了,就到某个厅里找一些小罐子的草药吃。他觉得无聊了,就踱步到某个椁室里找人下盘棋。想看书了,就去某个厅里读读《韩非子》。最后他跑累了,就回到主卧,钻进棺材休息——不过,他钻进棺材的时候比较麻烦,因为他的棺材里外相套,一共四层。
有时候,天气好的时候,秦始皇甚至可以走出他那个“十八厅两室”的豪华大铜棺椁。棺椁外的空间非常空旷,虽然在地下,却有五个足球场那么大,设计得比较接近迪士尼乐园——地面有人工的百川江河大海,用水银流泛其中,上面漂着黄金白银质地的凫雁,倒映着旁边的宫室台观。穹顶有日月星辰的值勤,巨大的明珠做成星空明月。老秦在这个游乐园里玩,为了避免老秦迷路,处处还修了路灯——是人鱼膏的大蜡烛,据说长明不熄。所谓人鱼膏可能是鲸鱼油,据说每立方米的鲸鱼脑油可燃十三年。
老秦一个人在里边逛,毕竟显得孤单寂寥。秦二世出于孝道考虑,就把老秦后宫里是凡没生育的美人,都赶进了这个大地下游乐场,让她们陪着老秦的魂儿去玩海盗船。游乐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得也很好,布置了众多古代机关枪——都是弩机,一旦恐怖分子踩错了地方,弩箭就嗖嗖嗖地飞蝗一样扎上去。
终于,陵墓里一切布置停当了,即便活人看了这个坟墓乐场,估计都会羡慕得流连忘返。
但是,秦二世可能拖欠了这些弩机师傅的工资,于是就趁工程完工的时候,把最后这批弩机师傅,埋在了陵墓里。但是,这个主意并不好,因为一旦这些憋在坟墓里的师傅们怒了,临死发起了疯,往水银江河里撒尿或者往老秦的十八厅两卧里吐痰,就不好了。
好在秦二世早有准备。墓穴通到地面是借助一条墓道。墓道中设了三道门。这些工匠是被困死在了中门和外门之间的。他们就没法回去给老秦搞破坏了!这个闷死人的地点选得高!
如果哪天我们用洛阳铲探测到了老秦始皇陵的墓道口,炸开墓道外门进去,遇上的第一群骷髅,就应该是这帮可怜的古代弩机师傅的骸骨。
最后说一句,为了防范东方的六国诸侯的鬼兵,从地下进攻老秦的这个十八厅两卧和迪士尼游乐场,在陵墓往东仅仅一公里半的地下,特意又布置了三四大群的冥兵,他们驾驶着战车,挟弩握戟,列阵以待,这也就是我们的世界第八大奇迹——兵马俑了。他们看护着老秦的遗体,不被六国人再次派出荆轲这样的杀手去刺杀。
虽然地面以下布置得无懈可击,但是,秦二世却忘记了地面以上,在距离秦中央一千五百公里以东的淮北地区,一群绝望的戍卒,正要向这个我行我素、竭民穷力的政府,展开地面以上的收尸行动!
第六章 被私欲压垮的陈胜
如果你把秦帝国的城邑当做纯粹的一个城邑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任何一个城邑都是两个城邑:富人的城邑和穷人的城邑。闾右住的是富人们,闾左则是家境不好的穷人。所谓闾,就是街巷。
在中原与南方楚地的接合部(具体哪里无法确定,关于陈胜的籍贯有六种说法),一个普通的闾左穷巷里,生活着性情阴郁的陈胜。
陈胜,愤青指数9。5,贫困指数13。4(满分10分),他无仲尼之贤,缺陶朱之富,被古代学者把他的家描述成这样:用一口没底儿的大瓮支成窗子,家里没有青铜器和铁器,所以他的门板也有没有金属的轴(功能类似折页,古代叫做门枢),所以他用绳子把门板捆在门框上——每次开门,他需要提扛着门转动,才能把自己弄出屋子——这就是贾谊先生所说的“陈胜,瓮牖绳枢之子”。(注:这未必意味着陈胜就是农民,城市平民也可以这样的。)
陈胜透过没有底儿的大瓮,可以看见秦帝国的夏天,巷门大树满是婆娑的叶子。贫困的陈胜甚至不如大树还拥有许多叶子,他穿着露股装,性格比较阴郁,有时候显得隐忍。
所谓露股装,这固然是我的“杜撰”(写历史的人免不了要犯“杜撰罪”,好在我会主动标出,算是自首):所谓“露股装”,就是由于下裳被磨损得太厉害了,露出了大洞,忽闪着里边的屁股。这在今天固然是时尚之至,当时则显得略带寒碜。所以陈胜的座右铭是:尽可能站着,以便节省裤子。
总之,陈胜是个穷困得令人发指的家伙。而且,他的脾气也不大好。陈胜表情阴郁,是个男人中的林黛玉,“怅恨久之”是他的招牌动作:就是站在那里发傻,眼里都是忧郁阴沉的光,冷冷地若有所思得很。
每当晚上,穷极无聊的时刻,就是陈胜发呆的黄金时间。“人的存在使用着孤独的方式,像水底的沉寂,就沉淀在航帆与浪花之下。秋风摇摇,滤走了夏日里的繁华和人声浮响,唯独对功业的揣想,和凝重的秋景一样,缭绕于他思想的大小角落。夏天展示的一万个江山不过是一万个江山。”——这是陈胜在他的博客里写下的,如果他有的话,他一定会这么写的。
现在我们说说“黔首”这个词。
秦代尚黑,老百姓用黑头巾裹头,顾名黔首,就是黑头的意思。这似乎不是什么好词,见出秦始皇坏,侮辱我们劳动人民。他为什么不管自己叫黑头呢?不过,黔首一词早在战国初期就有了,别的诸侯国也在用,不能算是秦始皇专门和老百姓过不去。
其实,在统一初期,人民的称呼五花八门,“故秦民”、“新民”、“六国之民”、“奸民”。各类民的地位特权也不同,互相还有欺负。秦始皇统一更民名为“黔首”,是有弥平矛盾的积极意义的,用心也算良好。而且他让老百姓用秦朝崇尚的上等颜色——黑色裹头,而不用低贱的颜色(譬如绿色),也是看重老百姓的。
但陈胜本人并不是黔首。“黔首”就是戴头巾族,是和戴冠族区分的,为了劳动的时候方便。戴着冠的人去刨地,似乎很不雅。但陈胜却是戴冠族。我们知道,古人行加冠礼的时候要起一个字,陈胜就是字“涉”。这说明他绝不是个普通农民,而是属于戴冠族来的。有字是个很不容易的事情,连刘邦当时都没有字呢!陈胜和项羽这样的世族子弟一样,都有字,至少他应属于城市平民层次。
事实上,史书上说陈胜是阳城人,会写字(“陈胜王”,写在鱼腹书中,这恐怕只能他自己写,不能找人代写,除非活腻歪了),队伍到了陈城以后,城里名流有张耳、陈余,“陈胜生平数闻张耳陈余贤,未尝见,见即大喜”。陈胜能够数闻张、陈之名,而且能够跟张、陈在内的这些城中名流、豪杰、官吏应酬接谈,可见他更像是城里出身,而不是乡下人。
《史记》上说,陈胜“少时尝与人佣耕”。学者们根据“佣耕”两字,就说起了陈胜是农民,领导了农民大起义。其实非也!“尝”这个字,恰恰说明他“少时”以后就不再为人佣耕了。这恰恰说明他不是长期专业农民,否则就不会用“尝”字。合理的推测是,陈胜这个城里人,字“涉”,家道败落了,由于不小心把自己混得很穷,在窘急之下,就出城去给人种地打工。
当时的田野,出城以后,靠着城墙根就有,叫做“负郭之田”,田主往往是城里人(譬如洛阳人苏秦就曾经自叹没有“负郭之田”)。这些田主需要雇人佣耕,陈胜去那里打工一段时期,好比去麦当劳打工一样顺理成章。
但是陈胜一个戴冠族,发现自己却和一帮戴头巾族,混在一起,捏着锄头把劳动,心情的郁闷可以想象。所以他才在田间休息的时候,怅恨甚久,越想越不是味儿,发出了“苟富贵、毋相忘”的自我宽慰和愁叹——如果我未来富贵了,我不会忘了你们这帮的!
别人于是讥笑陈胜说:“你是个给人打工佣耕的,能有啥富贵耶?”
陈胜笑了一下,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他的同伙说:“哦,什么意思啊?你不要发傻了,还是请你先把粪筐装满粪吧。”
(注:能发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样有文采的话,恐怕也不是一个农民。当然你可以说这是司马迁做了文学加工了的,但是如果司马迁把这个人物陈胜定位为一个农民,他会让笔下的人物这么说话吗?如果司马迁把陈胜定位为一个壮年以后是个豪杰,让他笔下人物这么说话,也就顺理成章了)
陈胜怀着所谓鸿鹄之志,对于权位一直渴求寄望,在结束了“少时尝与人佣耕”的经历以后,他开始了自己的奋斗。经过史料失载的一些奋斗,他最终混得不错,在地方上有了一点点影响,担任了“屯长”这样的职务。“屯长”是战国和秦汉时代的军队里的常设的中下级军官,商鞅的书里提到百将屯长,而《后汉书·百官志》云:“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屯长比大将军低三级,俸禄级别是比二百石,而县令是三百至六百石(万户以下的县,万户以上的县是六百至千石)。他有自己的徒属,而且从后面的事情推测,他交游广泛,“故人”甚多。
当时的官吏也是要服一定时间的兵役的,叫做“吏推从军”,到了军队以后,担任相应级别的军官。
种种迹象表明,陈胜在成年以后的社会履历早已不是一个农民角色。如果你觉得我的上述推测实在是匪夷所思,那我也没有办法。都怪司马迁没有在《陈涉世家》中把陈胜壮年以后的经历多交代一下。后来陈胜一起佣耕过的农友,来找陈胜时,都被陈胜杀了,因为这帮人说了陈胜以前曾种地的事。那可见,陈胜一直是一个官吏的形象出身在当时的起义队伍里,如果他一直是农民,何以会有此。
汉朝大臣晁错,自从《汉武大帝》开播以后,似乎越来越有人缘了。晁错曾经论述过秦王朝的两大军事项目:北攻匈奴,南扫闽粤。晁错说:匈奴所生活的北方,天冷得简直灭绝人性,树皮厚的达到三寸,冰雪积累深可六尺,胡人也皮肤厚,鸟兽也穿着厚厚的毛皮大衣,非常耐寒。而闽粤一带呢,又热得贼死,鸟兽没有什么毛,人也薄薄的皮儿,所以耐热。可是,秦王朝的戍卒不服水土,不是打仗时被人擒杀,就是戍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