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我在武林有座城 >

第150章

我在武林有座城-第150章

小说: 我在武林有座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山水城监牢被劫狱,方兰被救走,城主府的官兵已经被惊动。

    当朗仔的马车来到城门时,发现城门已经被一些官兵给封堵,不过这点对朗仔而言根本不算麻烦,朗仔释放出一股妖气便将守卫的官兵全部弄晕。

    随即,朗仔驾驭着马车离开了山水城,朝着西边的阳湖城跑去。

    第二天上午,马车途径一座小城池,朗仔在这里略作休息调整。

    朗仔临时给彭小妍买了一些衣服鞋子和女人用品,倒不是朗仔迫不及待想要讨好彭小妍,这完全是出于一种本能,是他的性格所决定的,一旦他决定真心爱护某个女人,就会诚心诚意为她付出,有精神上的付出,自然也有物质上的付出,他不觉得物质是一种俗气,在这样的社会,作为一个男人,如果不能给女人足够的物质保障,是很失败很颓唐很悲哀的一件事情。

    朗仔买的衣服鞋子和女人用品都是高档的,花费了上百两银子,节俭惯了的彭小妍,一下子接受这么多贵重的东西,多少有些不习惯,以她往常的习惯是万万不会要的,但现在的情况有些特别,只因送她这些东西的是朗仔,只因现在的她已经将朗仔当成自己依赖的男人了。

    这些物质更大的意义还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从此以后彭小妍身边是真正有了一个人关心爱护她了,这个比她年长十岁的男人,从某个程度上说或许也会弥补一些她那糟糕的父亲所留下的遗憾。能找到一个既能让自己感受到爱情的美好又能享受到父爱的温暖的男人,对彭小妍这样的小妮子而言,实在是件再美好不过的事了。

    因为如此,当彭小妍接过那些贵重的物品,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说,没有做出预想中的拒绝抗拒的行为,没有说出想象中的那句“谢谢”,她只会微笑着保持沉默,沉默中选择了默默的接受。但是,她已经在心里默默叮嘱自己,任何关心和爱护都是相互的,朗仔这般对她,以后她自当也该对朗仔好一些。

    从这点不难看出,彭小妍真是个很乖巧很聪明的小妮子,也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妮子,她才十五岁,竟然就能懂得这点,这点道理表面看来很浅显,很多年长的女人却都是做不到的,很多女人在爱情和命运中产生巨大的波动和挫折,往往也就是因为这点小小的原因。

    彭小妍这样的小妮子,一旦长大,注定是会让很多男人趋之若鹜的,朗仔为此感到十分幸运,因为他早早遇到了彭小妍,因为他在最恰当的时候,在彭小妍最需要关心和爱护的时候出现了,并做出了比较放纵大胆的行动。

    朗仔也再三叮嘱自己,一定要不断发展好自己,不断让自己变成一个强大的男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地长远地将彭小妍给爱护好,否则即便他们现在的情形看似不错,经过时间这种毒药的灌输,没准未来就会产生不好的转变。

    朗仔很有些自知之明,也有着不弱的警觉戒备心理,现在的他就已经开始防范这点了,但跟很多只懂得自私自利的男人不同的是,朗仔虽也自私自利,但他心中还装着一些基本的善良,他的防范不会成为彭小妍的禁锢,至少现在不会,他的防范会成为一种激励他自己不断向前方前进向高处攀爬的动力。

    在小城池略作休息调整后,朗仔继续驾驭着马车,带着彭小妍、小谢、昏迷的方兰,继续朝着阳湖城跑去,这时彭小妍终于忍不住问了:“为什么我们要去阳湖城?”

第364章 阳湖城() 
阳湖城是江南国最西边的一座大城池,隶属于江南西道,这里驻扎着西护国军,濒临兽腾帝国。

    朗仔此次带着小谢、彭小妍、方兰去阳湖城,原因有三。

    其一,阳湖城距离轩山郡比较远,到了阳湖城,方兰和彭小妍这对母女会更安全。

    其二,阳湖城位置比较偏僻,朗仔想要在这样一座城池里暂时隐居,修炼《狼王术》。

    其三,根据黑色妖狼的记忆,朗仔知道,一百年前黑色妖狼最后一次见到九尾狐是在兽腾帝国。

    朗仔不会将这些原因告诉彭小妍,此时面对彭小妍的询问,朗仔只是微笑着敷衍:“因为我喜欢阳湖城啊,而且阳湖城很远,你娘在那里应该不会受到官兵的通缉。”

    彭小妍没有多想,“嗯”了一声,认可了朗仔的解释。

    彭小妍对朗仔也很好奇,不过关于朗仔的过去和其他一些私事,聪慧懂事的彭小妍没有多问,彭小妍只是问了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问题,那便是朗仔的行李。

    “你没有行李的吗?”彭小妍眨动着晶莹的眼睛询问朗仔,她已经发现,朗仔和他的侍女小谢,此次都没有携带任何行李。

    朗仔对此没有隐瞒了,当即拿出了中品储物袋,在彭小妍面前展示了一下,并且解说了一下储物袋的功用,彭小妍被中品储物袋的玄奇所惊奇,也由此再次觉得朗仔是个神秘莫测的男人。

    朗仔驾驭着马车,带着彭小妍、小谢、昏迷的方兰,继续朝着阳湖城跑去

    过程中朗仔不禁想着,如果不是坐马车,而是直接带着彭小妍以妖狼的方式狂奔,他变化成黑色妖狼,让彭小妍坐在他的狼背上,那该是一种怎样的画面呢?那画面一定是非常逍遥自在的,不过有个前提,前提就是彭小妍能接受他黑色妖狼的形态,朗仔现在就必须考虑到这一点了,这个秘密他不可能对彭小妍隐瞒一辈子,他希望自己在彭小妍这个小妮子面前能尽可能坦诚一些。

    “或许……或许未来的某天……彭小妍她能接受我是黑色狼妖吧?”朗仔暗自想着,这是一种期待,也是一种发自肺腑的希望,不过暂时朗仔没打算将这个秘密告诉彭小妍,否则可能将这丫头吓到。

    “你在想什么?”彭小妍察觉到朗仔的神情有些发怔,好奇问道。

    “没什么。”朗仔摇头道,内心暗骂:“又是一个谎言。”

    彭小妍望着昏迷的方兰,对朗仔道:“我娘什么时候能醒啊?”

    朗仔道:“现在就可以。”

    朗仔动用妖元将方兰弄醒。

    方兰对眼下的处境感到错愕,朗仔和彭小妍一起解释后,方兰才恍然,对朗仔感激,也感到庆幸,觉得朗仔像是上苍派来解救她们母女的。

    两天后,马车来到了一座阳湖城。

    阳湖城虽然比不过金陵城,但就经济而言,跟江口城是差不多的,另外,阳湖城的面积很大,相当于太湖城的规模,毕竟阳湖城是江南西道最大的一座城池。

    马车刚刚进入城门,方兰和彭小妍这对母女便透过车窗见识到了阳湖城的盛大和热闹,到处都是车马人群,让母女俩感到惊艳和新奇,彭小妍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离开山水城,方兰则是第一次离开轩山郡,此前她顶多只是到轩山城游玩过……

    对于这样一对母女而言,阳湖城这样的城池确实足以让她们感到惊艳和新奇了。

    小谢作为一个奔波在外的艺妓,曾去过繁华的大城池,比如姑苏城,饶是如此,眼下的阳湖城也让她感到有些惊艳。

    至于朗仔,因为在外奔波了九年,因为身份已经今非昔比,对阳湖城没有感到惊艳和新奇,反而觉得这样的大城池,在繁华热闹的背后,暗藏着红尘的喧嚣和躁动,如果是以前的朗仔,因为生活没有着落,会对这种喧嚣和躁动感到恐慌,但现在朗仔觉得很享受了,他喜欢大城池的喧嚣和躁动,因为他已经没有了生存的压力,因为他已经有了一种游戏红尘的心态……

    这就是人的变化,人是一种很擅长变化的动物,至于这种变化究竟是好还是坏,没有人能妄下定论,因为这压根就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人世间很多事情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能以自己的思想去左右他人的思想,否则就会产生矛盾甚至引发战斗,至少这件事情这种变化在朗仔自己看来是很好的,这就够了。

    “你喜欢这样的地方吗?”朗仔询问彭小妍。

    彭小妍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摇头是她有些不适应这种大城池,点头是因为她心中也有着不小的理想抱负,受够了贫苦的她,也很想过上一种富庶的生活,自然也就会喜欢阳湖城这种繁华热闹的大城池。

    朗仔明了地点点头。

    这时,朗仔走下了马车,站在阳湖城一个繁华的十字路口,抬起头来,他仔细打量了一番周围的环境,感受着那些喧嚣和躁动,他的脑海中不禁翻现出一段不好的记忆。

    那是七年前,当时朗仔才十八岁,朗仔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流浪到阳湖城,不过只在这里待了一晚上,且是在一家车马行门口待的,因为当时他太贫困潦倒,被阳湖城这座大城池压得喘不过气来,因为当时他知道他是不可能在这样的地方生存下来,所以他在车马行门口露宿一晚之后就离开了。

    而现在,他再次来到了阳湖城,这可以算是一种归来吗?

    朗仔不知道,他只知道,这一次他不会快速离开,且要在这座大城池扎出一个深坑,留下鲜明的印记,这一次哪怕他不会一辈子扎根在这里,也会住一段不短的时间,他要在这里修炼《狼王术》,而且他对彭小妍也有了打算,打算花钱将彭小妍送进阳湖城最大最好的阳湖书院读书。

    七年前,朗仔第一次到阳湖城,感到的是一种凄凉,如今再次来到这座江南国最西边的大城池,他的心中有的是一股豪迈。

    坐在马车里的彭小妍,望着站在外面的朗仔,不禁被朗仔玉树临风的样子打动,她的脸上绽放出了一朵明媚的笑容,宛如花儿盛开,这朵笑容之花,一下子驱散了很多她这几天堆积在她心里的阴霾……

    方兰关注到了这一幕,对彭小妍道:“这个男子不简单。”

    彭小妍“嗯”了一声。

    小谢则得意道:“我家公子当然不简单。”

    就在这个十字街口附近,朗仔快速找了一个环境优雅的高档四合院租了下来,为了图方便,也是因为他现在不差钱,租昂贵的房子能承受得起,该享受的时候就好好享受,何况他身边还带着三个女人。

    四合院面积很大,将近五百个平方的样子,装修得很是奢华,几间卧房的床铺柔软舒适,家具都是很好的红木打造的,厨房甚至茅房都很干净……

    这里是阳湖城的繁华地段,在这里租一个高档的四合院,租金确实很贵,一个月就要两百两银子,不过这点银子对朗仔而言不值一提。真是一寸地盘一寸金,城池太大了是有很多坏处的,不过对于有钱人而言,这点房租压根就不算什么了。

    两百两银子一个月不算,房东还要求必须长住,至少是半年以上,理由是他怕麻烦,原因是他的产业很多很大,这座四合院对他而言并不起眼,他可没时间精力为了这样一座四合院的房租每个月都跑来收一次。于是,朗仔一次性支付了一千二百两银子,租住了半年,另外还交了三百两银子的押金。

    这一下子朗仔就花费了一千五百两银子了,不过朗仔觉得值得,毕竟这样的地段这样的四合院住起来真的很舒服,彭小妍表面不语,内心却是兴奋的,能让彭小妍感到快乐,朗仔就会很快乐,花些钱算不了什么,方兰也感到欣慰,同时判断出朗仔是个很有钱的人。

    彭小妍和方兰的行李是用手携带的,直接放进了四合院,朗仔也将自己和小谢的行李从中品储物袋里召唤了出来。

    原本有些空荡的四合院,多了朗仔、小谢、彭小妍、方兰四人的行李后,突然就有了一种家的味道,至少朗仔是这么觉得,主要是因为彭小妍的存在,朗仔说是要照顾彭小妍,可反过来看,他又何尝不是需要彭小妍的陪伴呢?因为有了彭小妍的陪伴,朗仔才会感觉这里像是一个家。

    好久了,朗仔似乎都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了,他在山水城的老家这些年越发褪去了家的感觉,现在他又一次被深刻的家的感觉沁入心扉,而且这还是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有了一个自己的家,一个被他所支撑起来的家。这种感觉真是很好,作为一个大男人,一个在外流浪多年的男人,一个骨子里比较感性的男人,朗仔实在太渴望有一个自己支撑起来的家,这些年他一直都在幻想着这一幕,现在似乎成真了。

    也只是似乎成真罢了,毕竟这座四合院是别人的,朗仔只是租来的,毕竟彭小妍现在还不算是他的女人,什么时候当彭小妍真的成了他的枕边人,而且他又能有一座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子,跟彭小妍一起在里面生活,如此情形下,家的感觉才会完善。

    朗仔可以直接在阳湖城买房,不过暂时还没有这个必要,而且在阳湖城繁华城中心买房不容易。

    另外,朗仔想让彭小妍成为他的枕边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倒不是担心彭小妍的激烈反抗,主要还是顾及到彭小妍的年纪问题,才十五岁啊,朗仔再邪恶,也不会轻易彻底攻占这样一个丫头的身体,他想要等她长大,至少得等彭小妍十六岁正式成年了才行。

    而且彭小妍的母亲方兰就跟在身边,朗仔想要得到彭小妍,得经过方兰的认可,不过这点朗仔不担心,他是方兰的救命恩人,只要他以后好好照顾方兰和彭小妍,方兰应该不会拒绝他跟彭小妍的事情。

    朗仔、小谢、彭小妍、方兰四人一起将高档四合院好好收拾了一下,其实没什么可收拾的,一分价钱一分货,很多东西都是现成的。

    收拾好后,时间已经进入傍晚时分,到了晚饭时间,朗仔准备带三个女人出去吃饭,彭小妍却突然道:“不出去吃,就在家里吃吧,今晚我和我娘为你做饭,算是感谢你救了我们。”

    朗仔望了眼方兰,见方兰露出温和的笑脸,朗仔点了点头。

    当即,朗仔陪着方兰和彭小妍这对母女去了附近的菜市场,买了一些菜和米,原本方兰打算付钱,这女人虽然在彭府不受待见,可这些年还是攒了些钱,自然,朗仔不会让她付钱,他不喜欢跟女人在一起的时候让女人掏钱,何况是彭小妍的母亲方兰。

    买完米和菜回家,彭小妍让朗仔先歇着,她和母亲方兰钻进了厨房。

    朗仔坐在四合院院中的凉亭下,一边欣赏着美景,一边享受着小谢的按摩,方兰和彭小妍这对母女在厨房里做饭做菜,此情此景,让朗仔感到很惬意,这是他以前做梦都不可得的美好生活。有那么一刻,朗仔甚至觉得,干脆就这样过一辈子算了,何苦要去辛苦修炼《狼王术》呢?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朗仔打灭,他喜欢美好和惬意,但他更喜欢打拼和上进的感觉,他是一个有着雄心壮志的男人……

    约莫半个时辰后,一顿简单的家常饭菜便做好了,看着彭小妍和方兰端上餐桌的几样菜肴,虽然都是简单的家常菜,朗仔还是感到了惊奇,朗仔可是知道,现如今很多女人都不会做菜,甚至连煮饭都不会的,比如小谢就不会,没想到方兰和彭小妍这对母女竟然会。

    明明做出了几个不错的家常菜,方兰却不满意,有些羞愧地对朗仔道:“对不起,朗公子,时间仓促,我这次只能烧几个这样的菜了,不过你放心,明天我一定为你做一顿大餐。”

    “能吃到你和小妍亲手做的家常菜,我已经感到满足了。”朗仔微笑道,对以后的生活更加期待了。

第365章 阳湖书院() 
方兰的这些话,反应出方兰其实是个聪慧的女人,懂得想要长远勾住一个男人就要勾住他的胃的道理,而且经过彭小妍的介绍和自己的观察,方兰对朗仔的处境大致了解了一些,看出朗仔是个孤独寂寞的男人,一个渴望能有个家能在家里找到温暖的男人。方兰知道,朗仔已经成为她和女儿彭小妍的依靠,好好对待朗仔,她们这对母女才能好好活下去,所以她要给朗仔营造出一种家的温暖。

    朗仔、小谢、方兰、彭小妍四人围坐在餐桌边,吃着简单的家常饭菜,过程中朗仔凝视着眼前的三个女人,一个是他已经爱上的彭小妍,一个是彭小妍的母亲,相当于他的丈母娘,一个是他的侍女小谢,这一刻,朗仔真切感受到了,如今的他真的不再是自己一个人,而是带着三个女人,比他一个人生活的时候要热闹了,尽管朗仔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性格孤僻,可这样的热闹他真是做梦也想拥有。

    彭小妍被朗仔望得有些不自在,一张粉嫩的俏脸上浮现出两抹淡淡的红晕,越发显得娇嫩迷人,瞬间迷惑了朗仔的神经,这一幕落在方兰的眼里,方兰心里暗叹:“女儿长大了,要做真正的女人了。”

    ……

    当晚,夜色如水。

    朗仔一个人坐在小院的石桌旁,一边望着月色,一边想着心思。

    彭小妍突然走了过来,柔声问:“你还没睡吗?”

    朗仔微笑:“睡不着。”

    彭小妍坐到朗仔身旁的石凳上:“为什么睡不着?”

    朗仔下意识回应:“因为在想你。”

    彭小妍脸色羞红,显得更加美丽迷人。

    情不自禁,朗仔伸手抱住了彭小妍,对着彭小妍那薄薄的嘴唇,忍不住低头吻了下去……

    蜻蜓点水般,轻轻的一吻,却造成了无比温暖的美妙。

    “这是我的初吻。”两个人的嘴唇分开后,彭小妍红着脸喃喃道。

    朗仔心里开心,因为彭小妍没有拒绝,因为他已经看出这丫头对他有了爱慕。

    朗仔突然想要将彭小妍抱进自己的卧房云雨一番,他相信,他这么做彭小妍不会拒绝。

    “要不要现在就要了她?要不要现在就让她正式成为我的女人?”

    朗仔心里在迟疑,很想却又有些不想,很想,自然是出于男人的本能,不想则是出于彭小妍的角度考虑,彭小妍的年纪摆在那里,她今年才十五岁,这是不争的事实,虽然这个世界不乏十四五岁的女子就有了男人,甚至被男人纳为小妾,但朗仔不想这么早占有彭小妍。

    虽然朗仔不是个喜欢墨守成规的人,是个叛逆的人,尤其是自打身体里多了匹黑色妖狼后,他的性格更是变得有些疯狂,但面对彭小妍这个十五岁的丫头,让他现在就下手要她,他还真是有些于心不忍,只能说,他是真的对彭小妍动了真情,否则此情此景下哪怕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