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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十三皇旗-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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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右脚悍然蹬地,青石地面被踏出半尺深的脚印,身体如离弦之箭爆冲而起,留下一条残影。

    与此同时,石亭中话语声戛然而止,丰腴贵妇按在石桌上的右臂猛然抬起,手臂上白芒陡闪,一道淡蓝刺芒自袖笼中飞射而出。

    刀长一尺,半指宽,通体如雪冰白,无柄。

    刀尖直指男子心脏某处。

    男子大惊,下意识侧身让锋。

    刀刃擦着左臂滑过。

    贵妇身形已至半空,金丝步履的脚尖点在石凳上,当刀刃与男子错过仅半尺时,玉指抢先一步落至刀身正中。

    曲指一弹,短刀冲势立减,刀尖调转枪头,力道刚刚好,再度刺向惊魂未定的男子。

    男子前力未消,后力不足,方才仓皇躲避时依然失去重心,此刻就是有心,也无力再躲此一刺。

    就在刀尖刚刚刺破胸前护心镜,再进一步时,璀璨剑芒从天而降,在男子面前半寸扫过。“叮”的一声,短刀被斩飞开去,旋转着插入冷灰石柱内。可见其力道之大。

    剑芒瞬息消失,魁梧身型接踵而来,刺目的白芒充斥在石亭中,男人左脚踏地,右脚强横摆起。

    丰韵贵妇下意识抬臂格挡。

    腿势势大力沉,“彭”的骨骼碎裂声,贵妇应声倒飞,身如断线风筝,在空中划出道优美弧线,砸落七丈之外。

    男人收腿握剑,退至刚勉强起身的黑眸男子身后。

    玄武力依然围身飞旋!

第三百零三章 命运枷锁,不祥之人可怜人() 
慕北陵抬起右手分别在左肩和护心镜上摸了摸,左肩下半寸的袖臂处有道清晰口子,切口齐整,护心镜被刺破半指宽,内里的皮肤上传来火辣辣的阵痛感。

    破了点皮,损了点肉,好在没有伤及内脏。

    毫无疑问如果雷天瀑再慢半拍,藏臂刀的刀尖就会准确无误插进心脏,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竟是看起来文文弱弱的丰腴妇人。

    她竟然是修武者。即便实力不强,也足以让男子讶异。

    在男子心中,对贵妇的认知还停留在醉心小筑那匆匆一面,知性,似火,与世无争,一连串的烙印见第一面时便深深烙在男子脑海中。

    慕北陵还有些迷迷糊糊,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直到眼角余光瞄到插在石柱上的明晃刀刃,半截已经深深嵌入石柱中,石柱虽比不得水石坚硬,但也比肉体强上百倍,饶是如此刀尖周围密布裂纹,可见力道之强。

    贵妇挣扎一番艰难起身,左右臂无力下垂,露在袖笼外的半截手掌不停颤抖,流云髻被摔散,乱发蓬垂,碧玉发簪静静躺在半丈外的青石地板上,涂朱嘴角有血线流下,呼吸声轻一口重一口,显然受伤不轻。

    贵妇眼神空洞无物,没有看满脸怒容的黑眸男子,她很清楚一击不中意味什么,此生或许在再没机会。

    右手紧握剑柄的魁梧***在男子身后,玄武力荡起的罡风搅乱垂柳条,本是随风轻扬的垂柳条肆意狂舞。

    魁梧男人保持紧绷姿势,只要一声令下,他便会毫不犹豫挥剑想向,贵妇对于他来说,只有活人和死人的区别。

    石亭远处,手执葫芦酒壶的老头饶有兴致望向这边,似是在看场猫逗老鼠的游戏,只是猜测这只猫最后会不会要了可怜老鼠的命。

    慕北陵钢牙紧咬,眼神连续变化,从最开始的愤怒,到后来的平静,再到最后的怜悯。

    她只是个女人,一个可怜女人而已。

    三十载的苦修,终究没能逃过世俗的枷锁,就如女人刚才说的一样,恐怕千年古刹的大梵佛音,都化解不了心头魔障。惟愿一个“情”字。

    慕北陵狠狠吐了口浓痰,女人的手段终究比不了昨晚的刺客,刀上没有毒,转念间胸口破片便完全愈合,“你走吧,我不杀你,但也不想再见到你。”

    男子最后一句话咬的很重,贵妇明白话中之意。

    脸色煞白的贵妇就像一摇尾乞怜的癞皮狗,忍不住问道:“真的不能放过他吗?”说出这话时她自己也觉得好笑,娇身微颤,嘴角边的血线更加殷红。

    男子没有回答,除了冷的不能再冷的眼神。

    放过她不是因为女人柔弱,而是因为男子也拿捏不准女人和皇甫方士之间那一丝可怜的牵连。

    男子隐隐觉得如果皇甫方士在这里,会毫不犹豫动手杀人,只是杀了后呢?或许又会有刹那迷茫。

    眼神空洞的贵妇惨然一笑,垂着已经毫无知觉的双臂一摇三晃往来时方向走去,离开前她留下一句:“慕北陵,你是我一生中见过最可怕的男人。”

    远处执酒壶的老头嘴角微扬。

    这个结局,老头最不喜欢看到,又最想看到。

    老头撅起嘴大口啄着壶嘴,晶莹酒液顺着嘴角流下,流进衣领。几口过后,放下葫芦酒壶,起身往廊檐转角走去,口中呢喃:“一世为女一世奴,天骄子,亡国女,得斩情丝堕人途。”

    老头扬长而去。

    这边,雷天瀑终于收敛起玄武力,额头上渗出冷汗,不敢去擦,顺着眉心淌下。刚才要是再慢一步,他清楚将会陷入何种死地,不说远在蓟城那头猛虎,就是现在斜靠在城墙上准备生灵涂炭的胖子,估计都会将他挫骨扬灰。

    他扪心自问,欠老头一葫芦酒。

    虎跑!

    慕北陵走到石柱前,伸手捏住半截刀刃,摇了几下,取出刀身,石柱传出一声哀鸣,裂纹更密,好像一张密集的蜘蛛网。

    藏臂刀没有刀柄,慕北陵将刀身抛起,接住,再抛起,再接住,每次都是刀背入手,伤不到分毫。

    如此五次,刀背再落进掌心时,被男子一把抓住,“派人去醉心小筑,把和这个女人有关联的所有人都抓起来,好好审问,看能不能找出那四个刺客的下落。”

    雷天瀑应了一声,抱拳快速退下。

    城南宽阔巷道中,双臂淌血的女人漫无目的朝前走着,脸上挂着浓浓不甘,她是上天选定的天骄人选,却也是第一个被抛弃的天骄,和那个丈夫死在扶苏关外的女人一样,不得善终,魏易的区别是,那个女人叫琳琅,她叫东林。

    巷子两旁的铺面中,长年在此经商的掌柜都认得贵妇,然而这一刻掌柜们更多的是错愕,而非往日笑脸相迎。

    没人知道这个他们眼中财主一样的女人为何会变成这样。有胆大的中年掌柜跑出店面想要询问,还没开口就被贵妇森然的惨笑声吓退几步。

    蓬头垢面的女人走到醉心小筑门前才停下脚步,机灵的小厮吓得惊声尖叫,连滚带爬跑到女人面前。

    在他们这些下人心中,女人就是高高在上的神仙,平素举止优雅得体,于万千文人墨客中纵横捭阖不沾世俗淤泥,有那好事的下人喝醉酒曾狂言,只要能换的和女人一夜春眠,哪怕折寿二十年也心甘情愿。

    女人看了小厮一样,开口道:“让大家都走吧,再不走,就都走不了了。”

    丢下这话,在小厮瞠目结舌的目光中,女人和醉心小筑大门擦肩而过,这次她去往的方向是东面,那扇紧闭的厚重城门。

    待得女人离开差不多一炷香的功夫,一百精甲铁策马冲进醉心小筑。

    东城墙上,百无聊赖的林钩斜靠在墙垛上,身旁两侧暴雨梨花深幽的管口正对城墙下。胖子口中叼了根梨花针,习惯性剃着牙缝。

    黑白双发的皇甫方士站在他身旁,面朝城外,整整一日过去,敌军没有动静。

    城墙上一个拄枪巡防的青年士兵忽然叫了声:“将军,那里有个女人。”

    林钩蔑他一眼,气笑了:“毛都没长齐的东西,女人有什么稀奇的,改天老子带你福禄街最红的窑子里逛一圈,那里面的女人才是真正的女人。”胖子压根也没把年轻士兵的话当回事。

    皇甫方士低头笑骂道:“这话要是被主上听见,够你小子喝一壶的。”

    林钩悻悻缩了缩头,赶忙求饶。

    皇甫方士收回视线,不自觉朝年轻士兵指的地方瞄了眼,这一瞬间,目光陡然惧警,狭长似刀的眼眸中飞速闪过一道灰芒,“不好,来人,马上去趟令尹府,看看主上的情况。”

    林钩从地上一弹而起,噗的吐出插在牙缝中的飞针,急道:“出什么事了?”

    皇甫方士充耳不闻,快步走下城墙,飞奔至女人面前。

    林钩紧随其后。

    女人去路被阻,像是知道什么似得,一点也不惊讶。

    皇甫方士须眉紧蹙,沉声问道:“你是从令尹府过来的?”

    女人惨然笑起,避而言他,道:“我本来不明白以你的才学怎么会甘心屈居一个年轻人手下,今天我有点明白了,特别是我现在还能站在这里和你说话,不得不说,你找到个好主子。”

    皇甫方士沉默不言,女人也不在意他的失礼,自顾自继续说道:“荀仲的弟子,皇甫方士,你的名头够响亮,不是我这个不祥之人所能比的,琳琅也好,我也罢,不过是被那群无聊人选来做棋子的,说到底只是我胜负的枷锁比你们更重,但终究逃不过命运二字。”

    女人抬起头,正色道:“要是有一天你能冠绝十三州,挣脱这副枷锁,就替我踹那几个下棋人一脚,权当是收些利息,至于本金,老娘下辈子自己去讨。”

    市井粗口从雍容回归的女人口中说出来,显得违和,但听在皇甫方士耳中,却不觉得是那么回事,就像女人说的,她只是个卑微的棋子,被打上不祥烙印的可怜女人而已。

    十三州上有个传说,手执净瓶的神仙在每个人降世时都会打上独属于每个人的烙印,终其一生挣脱不得。若是有人挣脱枷锁,便是常人口中的羽化登仙,也能掌控更多人的命运。

    女人说完这番话后径直往城门走去,皇甫方士已经知道慕北陵绝无大碍。他命人打开城门,放女人出去。

    听得云里雾里的林钩瞧了瞧远去的女人背影,又看了看皇甫方士,脸上肥肉摇的晃来晃去,“她说的话,什么意思?”

    皇甫方士面无表情,同样盯着逐渐消失的女人背影,淡淡说道:“就像他说的一样,背负一辈子枷锁,只是个可怜女人而已。”

    皇甫方士没再多停留,收起藏在袖笼里的一根梨花飞针,重新登上城墙。

    女人,生死一线之间。

    林钩瘪瘪嘴,不再执拗这个问题。武蛮曾告诉他先生不简单,至于怎么个不简单,他也没深究,兴许就是头发颜色不一样吧。

    胖子将铠上鱼鳞般的鳞甲已经掉了几块,护心镜也裂了一点,不是他不愿意换,他觉得这样才能体现出卓越战功。

    要说不简单,胖子觉得自己也不简单。

    胖子高傲的扬了扬下巴,右手手腕一抖,一枚梨花针再度衔在嘴角上,大摇大摆往城墙上走去。

第三百零四章 根骨奇佳,老头苦寻收徒法() 
所谓怜悯,在慕北陵看来,不过是哀嚎世道不公之后,又无力回天表现出的可悲一面而已。还记得大武村的武六叔,只有一支右臂,非是被山里的熊瞎子扒去,而是打娘胎里出来时就没有。

    可是并不妨碍武六叔成为村里最好的猎人把式,挂在村头那颗辟邪的狼王头,就是武刘叔单枪匹马冲进狼窝,刺死了十几只狼崽子,砍了狼头的脑袋拿回来的。

    单臂可擎天的武六叔这辈子最恨有人对谈报以怜悯的眼神,村里几个青壮年都为此付出惨痛代价。铜爷曾说武六叔是大武村里最有血性的男人,有朝一日上了天,天上那些神仙指不定会被他挨个收拾一遍。

    当时的慕北陵只一笑而过,没多深究,现在想到那个尤物般的丰腴女人,再和武六叔相较,一个是跪在怒目金刚灵官道像前敲钟的沙弥,一个则是可以骑在灵官道像上拉屎的佛陀,不可同日而语。

    当天夜里,一具女尸出现在城外五里的白水河边,离壁赤城墙五里,离尉迟镜的大营五里,不多不少。

    同一时间,白水河畔的执碗老道士婉叹一声,碗中三枚通灵道钱整齐反面朝上,分而落在碗中三处,任由破碗晃动,没有归拢迹象。

    白水河漫过河堤的凉水涌向老道士,当水流沾鞋的刹那,蓦然一分为二,从老道士鞋边淌过。

    世俗不沾身,免动冥王相。

    老道士抬头看天,巴掌的黑云刚好遮住半片明月,东边群星闪耀,西边却黑压压的混沌一片。

    老道士良久叹道:“世为棋盘人做子,破不开气数,得不到造化,怨不得别人,西夜琳琅如此,西夜东林亦如此。”

    老道士挥动袖袍,踩着残破不堪的草鞋沿着白水河往东而去,深一脚浅一脚,河水始终近不得他脚边半尺。

    婆娑月影下,端木鱼的秃头和尚在老道士走后涉水而过,来到冰凉尸体旁,任由河水打湿鞋面。

    秃头和善口唇嗡动,默念超度亡魂的往生经,围着尸体左绕三圈右绕三圈,佛锤虚空轻点三下,这才尾随老道士足迹而去。

    佛门讲究一个出世,也讲究个入世,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便指的这入世大道,他不是打坐念经,宣扬佛法的得道高僧,他只是某处枯山深处,一座古刹的普通武僧而已,想要触碰真正武道上三境的门槛,他需要的是入世,摒除业障,然后才能步入那罗汉佛陀班列。

    城中,令尹府。

    游荡一天的籽儿和连破虏终于在甲士的护卫下回到府中,慕北陵正在和老头聊些无关紧要的事,见小妮子一溜烟小跑过来,伸手把她抱到腿上,不住亲昵。

    打小时候起就常和武蛮开玩笑,觉得有个粉雕玉琢的妹妹该多好,打来的狼肉熊肉先分给妹妹,泥地里摔跤有个小跟班,最重要还能有份寄托。

    老头还是第一次见到籽儿,向来浑浊的眼瞳中精芒毕露,问道:“这丫头哪来的?”

    慕北陵摸着籽儿的脑袋还没开口,小丫头却在瞪了眼老头后,一脸嫌弃的说道:“籽儿不喜欢你。”

    老头哑然。

    慕北陵开怀大笑。

    已经开始显露英气的少年上前拘礼,恭谨唤了声“主上”。

    他听皇甫方士也是这么叫的,一来二去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也觉得该这么称呼。

    慕北陵皱了皱眉,半严肃半玩笑说道:“破虏,你还小,以后叫我叔叔就好。”

    小丫头也嗤之以鼻,嘀咕抛出一句:“屁大点人装腔学调。”惹得慕北陵轻轻敲了下小脑袋。

    老头视线转向少年,眼中精芒再露,下意识放下酒葫芦搓着手,活脱像个野汉子瞧发春女的模样,“乖乖,这小子又是谁?”

    慕北陵示意少年上前,介绍道:“他是琳琅夫人的儿子,琳琅夫人你应该知道吧。”男子觉得后一句话有点多余,好像就没有老头不知道的。

    老头腆着脸傻傻笑起,口水顺着嘴角淌下。

    少年缩了缩头,下意识往慕北陵身后躲去。

    小丫头籽儿看不过去,仰着两个小粉拳老气横秋的说道:“死老头,别打他的主意,他可是我的跟班,小心我打你。”

    老头略有深意的瞄了眼小丫头,小丫头突然像是看见什么可怕的东西,转头埋进男子怀中。

    老头郑重其事说道:“慕小子,有没有兴趣把他交给我?”

    “交给你?”慕北陵一愣,不明所以。

    老头懒得多做解释,视线再投向男子身后的少年,饥渴目光毫不掩饰,“你只要把他交给我,用不了几年,保准让你小子瞠目结舌。”

    慕北陵觉得老头看少年的眼神,和皇甫方士当初第一次看少年的眼神何其相似,而且他清楚记得皇甫方士也曾有意教导少年。

    慕北陵悻悻笑道:“这个我真做不了主,我家先生也有意收下破虏,要不,你去问问先生?”

    老头秃噜一声“那小子眼光还不错”,说道:“这就不必了,他巴不得老子开口要人呢。”

    老头抓起酒葫芦,或许是激动的缘故,握葫芦的右手有些发抖,一边喝酒,目光还死盯在连破虏身上,“喂,小家伙,有没兴趣做我徒弟啊?我告诉你,现在外面想做我徒弟的人多了去,老子都不惜的看,我现在亲口告诉你,你该知道分量吧。”

    深知人伦礼仪的少年点了点头,从男子身后站出来,微微躬身道:“前辈盛邀,晚辈感激不尽,只不过晚辈才疏学浅,做不得前辈徒弟,还请前辈见谅。”

    慕北陵会心一笑,早知道会是这个结果。

    从第一次知道少年肯独自身居深山,坚持每天为亡母扫墓开始,他就知道少年拥有坚韧心性,这段时间皇甫方士虽然没提收徒之意,但确实教给少年不少东西。

    有的事情无需阐明,心知便好。

    老头显然不肯罢休,继续诱惑道:“你只要跟着我,我保你五年之内超过那个黑白双发的家伙,不出十年,十三州上说不定也有你的名号,喏,看见这个没有,只要你答应,这个东西就是你的了。”

    老头从贴身出掏出串佛珠,不多不少正好一百零八颗,正中的母珠有龙眼大小,通体雪白,爬满复杂铸金铭文,阁珠是两颗碧玉色的珠子,比母珠稍微小点,放在光下散发着温润翠芒,子珠则完全是由金黄色的珠子串成,看不出材质,但比外面货真价实的黄金颜色还要深,还要璀璨。一看就是了不得的东西。

    而让男子感到错愕的是,当老头拿出佛珠是,体内的生力竟然有种野马脱缰之感,若非及时压制住躁动,估计生力已经破体而出。

    “这是什么东西?”男子不自觉问出声。

    老头嘿嘿一笑,“当然是好东西。”目光依然紧盯少年。

    只可惜少年只看了佛珠一眼,便低下头,再度抱拳施礼:“前辈抬爱,晚辈惶恐,请恕晚辈真受之不得。”

    老头好不容易聚起的豪气登时一松,笑容转为苦涩,握着佛珠的右手手也不是送也不是,尴尬至极。

    男子怀里的小丫头此时悄悄瞄了佛珠一眼,香滑舌尖忍不住滑过双唇,瞳孔中不可察觉闪过道紫金气息。

    老头似有所感,闪电般收回佛珠揣好,狠狠瞪了眼小丫头,道:“这东西你可无福消受,且不说会不会撑破命数,味道也不好啊。”

    小丫头不情愿的吐了吐舌头,重新埋进男子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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