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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神宠哈士奇-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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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缉杀温千岚,本就不是众望所归,反对声诸多。

    不愿为,又无能为力,便不能咬牙硬撑着。

    在星垄海域,范宗已屈服地答应了退出缉杀,烈州武者更是早就不参合。

    在庆功酒宴上,温千岚说出了冤家宜解不宜结、化干戈为玉帛之话,正是和解的契机。

    倘若两州再死缠烂打,定会招来报复。

    所以,这已超出了州事的范畴。

    今后,哪怕有岳州武王或是三州武王,要杀温千岚,都不能打着州府的旗号。

    从武力方面而言,对方已超越了世俗势力,踏入了顶尖强者的行列。

    再那州府势力去叫板,对方想报复太轻松了。

    这一点,海境幻州当然明白。州府继续扬言要缉杀的话,比如栾清府继续叫嚣,那么温千岚说不准就将其王宫炸了。没办法,缉杀飞犬邪魔一事,官面不能再提,悬赏也撤销了。

    这口窝囊气,咽不下也得咽。

    海境幻州心里苦,还不能说。未将星榜的榜单公之于众,不多提及,权当没这么回事。

    九州参战地英星榜,海境幻州竟无一人踏入前十,丢人啊。

    广而告之,让诸多不知内情的平民妄自揣测,有害无益。

    与之相反的,雷王武州是大肆传扬。

    百年来唯一一次的地英星榜,九州共举,武州足足有两位武者名列前十,分别是第四与第五。尤其是其中的一位,正是单手擎铁马的鬼面邪君温千岚,那是浓墨记入州志府纪的人物。

    先在武州威震古今,又在幻州杀伤万人,后在灵州名扬四海,此武者乃武州人士。

    当然,食灵节血案是件惹人诟病的事儿,武州未曽宣扬,不然成了教人效仿此凶残手笔。

    星榜扬名,则为其在州志的形象,再添浓重一笔。

    这是振奋人心之荣誉,各府各城不仅广泛宣告,更是传入各武院、武府,激励弟子修行。

    早在平息铁马府战乱后,武州便出现种不寻常的现象,守护为犬的武者,得到了异常的重视。

    有句话说,狼行天下吃肉、狗行天下吃屎。

    以往守护犬武者,地位尴尬,在守护为狼的武者面前,常抬不起头。

    现星榜排名传开,很多武者以守护为犬而自豪。

    狗行天下吃屎?

    哼。

    应该是,狗行天下吃月亮。

    某武院内,一位二十出头的男弟子背靠树干,坐于林间。

    他轻抚着一只短腿狗的狗头,目光坚定,“腿短咱不怕,你眼睛大啊,一定行的!”

    此守护犬,瞧了瞧自个的三寸小短腿,郑重点点头,“汪、汪(必须的本汪还是想先吃块骨头,长长个)”

    在武州各府,温千岚的声名沸腾,想听不到都不行。

    耳朵磨出茧子,周围人仍在谈论。

    其姨母一家,自然得知了。

    自家亲人在外名利双收,名扬四海,其之喜悦,不言而喻。

    温千岚尚不知晓才短短几日,他的声名已在外传扬得喧嚣,有褒有贬。

    他正与洛云依凑在一起,研究储物戒和无仙目,及商量接下来的事情。

第313章 第三只眼,紫菱巫戒() 
随着众武者的陆续离开,地星园渐渐地冷清了。

    一处庭院之内,则颇为热闹。

    哈士奇蹲坐在凉亭顶上,探着狗头,牛气熏天地叫嚣着:“大鸟,让泥总欺负本哈,从今个起,本哈不怕泥呐!呜呜哈,泥个大傻鸟,今个让你好看,看本哈瞪泥、蠢泥,瞪瞪瞪!”

    它在叫嚷的对手,正是晴雨灵鹤。

    血脉成功进阶后的这段时间,晴雨灵鹤多在休眠修炼。

    种种资源补养的充足,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因血脉的蜕变,它的变化是蛮大的。

    鸟身的羽毛,能够随意地改变色彩,可以是漆黑如墨,如钢似铁。也能无色透明,整具鸟身,只余浅浅的轮廓痕迹。其捕食的两大利器,爪子与尖喙,更具备了毁伤之能,破石碎金。

    这会儿,它单腿站立着,身高大半丈。

    浑身晴蓝的羽毛流光溢彩,脖颈修长,姿态优美神异。

    鸟脸无甚表情,似有清高傲慢,其圆溜溜的小眼睛,又是充满浓浓的鄙视之色。

    哈士奇正是没对方高大,才跑到石亭顶上,去狐假虎威。

    “嗷呜”威武长啸着,二狗子已经开始施招了。

    它低昂着狗头,摆出的架势还是不错的,像牛犊子要顶人。

    嗡

    轻吟声起,微弱而清澈。

    只见,哈士奇额头三把火的眉心白毛位置,缓缓开裂。

    犹如宝剑出鞘,锋芒乍射。

    其眉心,睁开了一只竖眼。

    竖眼狭长,明显是单眼皮,眼缝之中,白光璀璨,隐约见到灿白的眼球。

    天赋痴语运起,便要通过第三只眼睛来释放障碍。

    哈士奇态势不凡,狗嘴张狂地叫嚷着,“大傻鸟,快给本哈变成狗纸!”

    时隔数日,守护兽哈士奇,多了一只眼睛,并非它突然变异了,是缘于灵器无仙目。

    所谓灵器,主在于‘灵意’,器是统称形状之物,为具有器物外形的灵意。

    像星空翼,是翅膀的形状。

    无仙目,是眼球的外形。

    二者的形状与灵意,大不相同,又均是有形无质之物。

    小元界尚无打造灵器的完善体系,利用灵器最简单最实用的办法,是附加于相应的守护。

    以守护之力充实灵器,从而展现灵意的玄妙。

    星空翼如此,无仙目也是一样。

    二者的外形均属于器官,显然,是适用于兽系守护。

    对于自身的守护兽,温千岚何来小气,他将无仙目交给了哈士奇。

    他以为,哈士奇会将之炼化入狗眼,这样,无仙目的灵意,会自然而然与妖瞳融合。

    哈士奇则不干,无仙目只有一个眼球,炼入狗眼,它岂不是成了独眼龙。

    它才不要带眼罩,除非,给它打造个神铁镶金边的眼罩。

    这么无理的要求,温千岚才不会答应,要有神铁,他还想镶颗金牙呢。

    爱咋咋地,他没多管。

    实际上,他对灵器附加于守护,不是很懂,在此方面尚不如二狗子明白。

    不懂没敢乱参合瞎建议,他觉得哈士奇不是太蠢,再怎样,也不至于将无仙目按在屁股上。

    用了几日,不知哈士奇怎么捣鼓的,便将眼球附加于眉心,形成了一个竖眼。

    功成之时,温千岚是倍感惊喜,哈哈

    不说别的,眉心生竖眼,单是样子,便十分帅气威武。

    最重要的是,眉心是个特殊的位置,契连三魂七魄。许多武将,都是以双目及眉心穴来释放威压。另外,他施展天赋神见时,眉心正有个纹路竖眼。仅凭此两点即可推断,附加于狗身的无仙目,会契应天赋妖瞳与神见。

    他经过试验,证实了推断。

    以守护武装施展后,他的眉心开出了真实的竖眼,正是无仙目。

    无仙目,不仅让他多了一枚‘妖瞳’,更与神见相融,开拓了天赋,振幅妖瞳的本领与神见之能,带来了不小的提升。对他的气势,更带来了壮大。此灵器,简直是为哈士奇量身定做的。

    正是感觉自己的能耐暴增了,二狗子胆量大了,才要反抗压在它头顶的三座大山之一。

    可惜,灵器终究不是天赋,需要有熟悉的过程。

    哈士奇是除了吃、睡、扯犊子,其他的全是一瓶不满半瓶乱晃。

    灵器无仙目,初来乍到,它尚不能很好的运用,妨碍了痴语的施展。

    呼

    晴蓝光彩四溢,晴雨灵鹤身形猛增。

    眨眼的工夫,它高过了石亭。

    颀长的脖颈优美弯曲,它俯首下看,眼神鄙视。

    大小对比,好似雄狮在俯视一只小奶猫。

    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得眉心竖眼噗地合上了,哈士奇一脸呆愣,狗嘴结结巴巴,“大大大大鸟,泥要要要干哈,把本哈的招数打乱呢呜,大鸟呐,本哈和你闹玩呢。”

    二狗子顿时怂了,满脸的谄媚样儿,“不要揍本哈,看,本哈会后空翻。”

    为了不挨揍,它在石亭顶耍起了跟头。

    石亭内,温洛二人压根不理会一鹤一狗的掐架。

    眉眼水墨灵韵,仙姿飘渺出尘,洛云依在斜着美眸看着温千岚。

    二人隔着一张石桌,对方握着她的左手,在又看又摸。

    她的声音好气,“诶诶,你是在看戒指,还是在吃本宫的豆腐?”

    做贼心虚,温千岚岂会承认。

    被冤枉了,他很无辜,“大妹子在说哪里话,温某岂是色迷心窍之人,这叫瞻仰、观摩!”

    话是这么说,他的‘观摸’丝毫没停。

    “哼。”洛云依翻个大白眼,左手食指轻弹,淋了对方满脸雨水。

    权当洗脸了,温千岚懒得去擦,立马装模作样地观看戒指。

    洛云依已将储物戒解封炼化了,得知此戒名为——紫菱巫戒。

    紫菱巫戒内蕴异元空间,其内空间的形状,呈环形,空间的大小估计是小千戒的十倍以上。

    其异元空间,似木非木、似水非水,紫蒙蒙的,萦绕奇异的生气。

    此生气非清新旺盛,相反,具备侵略掠夺之性,颇为神秘,难以说清是怎样的力量。

    新鲜的药材存入其中,很快会枯萎。

    洛云依炼化此戒的过程,有些艰难,因戒指在地吸取她的生机。

    好在,观世净莲的盖世神妙,不是吹嘘的,能够对抗此戒的诡异。

    成功炼化后,她能够妥善地驾驭紫菱巫戒,不受吸食。

    她的生机得到了壮大,玄体与魂魄,均得到了增益。

    并且,此戒指赋予了她一项奇异的本领,正是掠夺生气。

    什么花花草草,她瞧看一眼,便是大片地枯萎,花草的生气被吸入了戒指。

    奇妙的是,她还能赋予生气,只不过需要借助天赋莲光净世。

    经过试验得知,赋予生气的程度相对较小。

    其实,当年灵州武王得到此戒时,有心炼化为己用。谁怕宝贝多,此戒的样式适合女子,男子佩戴又有何妨。之所以没有使用,正是因此戒的奇异,不是谁都能驾驭的。驾驭不了,反受其拖累。

    “紫菱巫戒真是精美、神奇!”捏着其柔若无骨的秀手,温千岚一本正经地夸赞着。

    洛云依盈盈一笑,“你的戒指同样不赖啊。”

    “不,是你的好。”温千岚笑着摇摇头,接着摸手。

    小千戒叫做时空天宝,可这些年了,仍与最初得到时一个样,沽名钓誉。

    洛云依很谦虚,“是你的好。”

    “是你的好。”

    “是你的好。”

    “不,还是你的好。”

    “你的更厉害啦。”

    “是你的更神奇。”

    石亭内,二人在那拉拉扯扯地谦让,满满地虚头巴脑。

    秀手肌肤细嫩,快被摸红了,洛云依叹口气,“好吧,我的紫菱巫戒更好。但你再不松手,本宫踢翻你。”

    “小气,不让摸,你还有理了。”不情愿地松了手,温千岚嘀嘀咕咕。不理二狗子跟头没翻利索,大头朝下从亭顶栽下,见洛云依有动脚的迹象,他忙转移话题,“诶大妹子,帮我参谋参谋,下一步怎么做?”

    他俩在此打情骂俏,商讨事情,旁人也没闲着。

    离开了地星园的王储阎坤,独自一人,前往了灵州的一处名山府地。

    他做事向来雷厉风行,决定要做的事,不会迟疑。

    此次,他是去寻其祖父——武王阎灿。

    王储阎坤,将是未来灵州的王上,能被他视为对手的,少之又少。

    同代中的,秦王延算是一位。

    但二人是平分秋色,属于对手,非是仇敌。

    阎坤则将温千岚视为了威胁与敌人,奈何,对方能炸跑晋珊、暴打范宗,其实力已超过了他。二人厮杀的话,他自知不仅杀不了对方,更占不着丝毫便宜。对方的威胁与潜力,更是恐怖,多让其存在一日,便越难对付,威胁越大。松懈对待,一不留神过个十年八年,恐怕小元界没人治得了对方了。

    不能再拖延了,必须尽早应对。

    他已懊恼,若知今日,早该毫无犹豫地宰了对方。

    阎坤不知道的是,就算在数年前,非武王也别想威胁到温千岚性命。

    除了他,将温千岚视为敌人的,另有人在。

    幻州地涯府的狄万海,岂肯善罢甘休啊,食灵节血案,星榜的受挫,不止造成了莫大的损失,更是奇耻大辱。

    岳州的范宗,同是不肯咽下那口窝囊气,新星崛起,岳州的武王也是另有想法。

    此几人,纷纷有了动作,均在想方设法,要尽快地除掉温千岚。

第314章 上位魔煞,主动出击() 
玄月灵州霞梦山,是此州一大名胜之地,闻名遐迩。

    此山,是成片巍峨的山脉,过两千里方圆之广。

    其主峰一带,峰峦起伏,高耸可入云海。

    诸多山峰云蒸霞蔚,云雾成流,奇观壮丽。

    山势勾勒,天地元气汇聚,在清晨与傍晚时分,雾气霞光七彩,犹如天阙美不胜收。

    此仙袅之所,当是洞天福地。

    又因山脉绵延而崎岖,山势过高,得以人迹罕至,成世外幽僻之地。

    武王阎灿,正在一峰上隐世潜修。

    高山野岭,自无富丽堂皇的住处,武王心境超然,也不在乎那些肤浅享受。

    一间茅草屋,一套粗瓷茶具,便已足以。

    阎灿,六转六合四阶金灵武王,守护为一品灿世阳金,称号灿世王。

    灵州皇室阎家,血脉传承,多以金行为主,守护兽兵灵多与金行有关。

    阎灿、阎广、阎坤,守护均为金灵,一脉相承。

    强大的血脉,让阎家几乎代代出武王。武王寿元长久,若不受过重的伤患,导致寿命遭到损伤的话,活个五百年不成问题,守护特殊的武者,可存活千年。武王不歇,皇室不衰。

    现今,玄月王朝正值鼎盛时期。

    灵州现有六位武王在世,阎家便占了四位,阎灿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武王之境,六转六合,守护几乎都会达到了正一品,拥有四个天赋,气势与武象均是大成,本事是极为强大的。本领广大,修为所带来的差距,便不是很明显。再加上宝物,六转巅峰的武王,很难夺得了六转一阶武王的性命,战成平手,或是本领存在克制或稍有失误,战败不是没有可能。

    地玄六转,是小元界最高的修为。

    什么叫巅峰,这便是巅峰,相互之间没巨大的强弱差距。

    玄炼王边墨,是立于十州之巅的强者,灿世王阎灿更是。

    当然,修为的差距终究是差距,最强者,仍是六转九阶的武王。

    武王强者,超凡脱俗。

    其之存在,超然物外,不受世俗礼法的约束。

    他们轻易也不会参合州府之事,更多的,他们是属于震慑的力量。

    某州再弱小,只要有位武王存在,便不是他州可以随意欺凌的。

    武王,是小元界真正的强者,现世存在的,仅五十余数。

    清晨时分,山岭间,雪花飘飘洒洒。

    “孙儿拜见祖父。”山脚处,阎坤恭谨地,朝山峰跪拜在地。

    等了好一会儿,回应才来。

    阎灿的声音不响亮,却似笼罩着整座山峰,又似凭空在阎坤耳旁响起,“回去吧。”

    近几年发生的事,包括地英星榜的举办,温千岚的崛起,在海上引爆元力,击退大武将晋珊,推洛云依位列星榜魁首,他全是知晓的。其子阎广,已将一切禀报于他,并且请示他的意见。

    他未给回应,今日阎坤为何事而来,他亦是清楚。

    此等闲杂纷争,他不愿理会。

    他隐世于此,是为了远离纷杂,宁练心境。

    其之目标,不是小元界的元力角逐,是那遥远的中千世界。

    并且,他是洛云依的名誉师尊,从此层关系,他不便对温千岚做什么。

    “祖父。”阎坤未起身,依旧跪拜着,他声音沉重,“孙儿实在不甘心,半路杀出个温千岚,孙儿如鲠在喉。不除掉他,任他成长,恐是后患无穷。”他清楚,其祖父根本不需他去分析利弊,这难说服对方。

    他又道:“孙儿明白,祖父不认同孙儿与洛云依的婚事,但,她断却儿女私情超脱俗念也就罢了,孙儿又怎能见他人染指?孙儿在您膝下长大,您清楚孙儿的脾气,此事若不解决,孙儿将耿怀一生。您若不帮孙儿,孙儿还有何恃?”

    此番话,让阎灿犹豫了。

    早些年,阎坤曾想请他牵线,促成与洛云依的并蒂之好。

    他未同意,让其勿再提及。

    一品观世净莲洛云依,百年无一的天之宠儿,阎灿不认为阎坤与之般配。

    因几乎可以断定,洛云依将会前往中千世界,而阎坤只能说有希望。

    强行撮合,对双方谁都无益,二人若有姻缘,无需强行撮合。

    此外,对温千岚的崛起,他并无多少抵触,无加害之心。

    不过,阎坤等皇子在儿时,曾受阎灿培养十余年。

    武王活得久了,对有些事情会很淡泊,多数是情轻而欲重。阎灿对年过五十的阎坤,无甚疼爱了。所谓儿孙自有儿孙福,多牵挂是羁绊。此番话,却让他想起儿时的阎坤,小小的人儿。

    “上来吧。”他被说动了。

    就血脉亲情而言,莫说是温千岚了,洛云依又有何杀不得

    天脊岳州,范宗正于山岭间极速驰行。

    范宗所在的府与族,现世无武王存在,他不便寻人替他报仇。

    他挨了顿打,差点被弄死了,岳州的武王不在乎,那是自找的。

    道理很简单嘛,他气势汹汹去外州杀人,还不允许人反击了不成?

    技不如人,理当如此。

    范宗不肯罢休,经过考虑,他知道该找谁帮忙了,是岳州遮山王陆庚年。

    陆庚年,六转七阶兵系大武将,真正顶尖的武力王者。

    范宗与之无甚交情,仅有幸拜访过一次。

    他寄希望于陆庚年,是因对方十分好战,堪称是战遍了小元界的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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