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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神宠哈士奇-第2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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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是先解决眼前的问题——冰仙虫王。

    而金赤,已成空窍星君,随时可以藏星入窍。

    没得选择,尽管他与金赤曾多有矛盾,可为了多个强力的帮手,他只能把火星魄送给对方。

    “不吃亏,反是赚了”温千岚宽慰着自己。

    至于吃亏与否,就看怎么想了。

    如果两人合力,最终杀了冰仙虫王,那他此举,等同于用火星魄,换了一颗冰星魄。

    温千岚无甚纠结,不管怎么说,金赤曾都帮他丹杀金瞳狞鲎。他安然等待了一阵,没出差错的,金赤如期赶来了。

第510章 第二位星君,糟糕!() 
金赤,地灵金人。

    其相貌,为壮年男子模样。如今,修为堪比藏星一窍,开窍完成,其金铁之身再增,正常体魄三四丈之高,暗金色泽的金刚筋骨,强壮且较匀称,尽显钢铁的强硬气概,笔直一站,像一尊钢水浇铸成的雕塑。

    当然,与火巨人般的温千岚相比,他成了小不点,气势也显孱弱。

    泡在岩浆之中,双翼舒展背靠焦石,挑眉稍作打量,温千岚疑声道:“心窍?”

    “是。”

    金赤的回答,言简意赅。

    开窍藏星,开何种窍,事关不小。

    生灵之躯,穴窍为数不少,可真正的大窍,就那么几个。

    其中,心窍与魂窍,是最为重要的两个,藏星当要甚之又甚,尽量选择藏入最佳的星魄。该两窍一成,强大与否姑且不议,生灵便堪称拥有了不死之身,纵是遭受严重的创伤,也能极快的复原。

    心窍重要,长远考虑,金赤在心窍藏入金星魄,才最合适。

    清楚此点,温千岚才略有意外。

    咻。

    温千岚不废话,一甩手,扔去一枚储物戒。

    接过戒指,探入感知加以瞧看,金赤面无表情地说道:“唯有拓开心窍,我方可利用此火星魄,最大地拔升实力。今后若有机会,再开龙骨窍,藏金星魄。我没你那么大的雄心壮志,不必追求尽善尽美。”

    不关心金赤的未来,温千岚随意点点头,“你自有主张就好。”

    “事不宜迟,开始吧。”他腾起而起。

    哗!

    星空双翼掀起一幕岩浆,似赤红的幕布,遮空盖在金赤的上空。

    温千岚双手稍作抱圆,如幕布的岩浆,旋成一团,将金赤包裹在其中。

    噗通。

    成团岩浆,落入了沸腾的岩浆池。

    取出火星魄,将之藏入穴窍,期间,会散布十分强烈的波动,为防被冰仙虫王发觉,需加以掩饰。

    金赤去修炼,温千岚重新回到岩浆池,警惕感知,为其护法。

    “不谢谢,让他拿媳妇抵债!”兽纹哈士奇,没头没脑地叫嚷一句。

    星空翼正值藏星,它不得化实于外,近段时间来,温千岚与虫军大战,它眼不见为净,耳不听不犯,就是呼呼睡大觉。这会儿,它之所以蹦出这句话,缘于金赤拿走火星魄,又没感激涕零地道谢。

    蠢狗吭声,温千岚无诧异。

    心念交流,他随意道:“他媳妇,是金铁之身,哪哪都如金似铁,岚爷可无福消受。”

    “呜”哈士奇不明所以,“让他媳妇,被本哈做饭饭还债!”

    “瞧把你能的。”温千岚鄙视,“让他媳妇还债,你帮岚爷去对付冰鬼老虫,抢冰星魄?”

    “啊呜”闻言,哈士奇困了,又抱怨道:“呜大兄弟,哈时候去找大美人,本哈想大美人,想大鸟,早知跟泥吃辣么多苦,本哈就和大美人享福去呐。泥瞅瞅,本哈过滴是狗日子吗,狗生艰难呐”

    提及洛云依,温千岚不由默然。

    平时战斗不休,提心吊胆,他无心去胡思乱想。

    现一空闲,说不想念,二狗子都是不信。

    快了、快了。

    只要藏入冰星魄,就可以扶摇而去,从雪蛛星脱困。

    和二狗子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时间过的飞快,未出变故,未有火虫子来骚乱,金赤成功将火星魄藏入了心窍。

    咕噜噜

    岩浆的沸腾加剧,浆流在拱起。

    一尊金铁巨人,在翻涌的岩浆中,站起了身来。

    该金铁巨人,浑身是炙热的暗红色,挂着粘稠的铁水,凶悍燥热之气铺漫,搅动烟云翻旋。

    不算星空翼的话,火巨人温千岚,不及其脖颈加头颅的大小。

    “呼”金铁巨人一呼气,喷出的是滚滚火焰。

    他,正是藏火星魄入窍的金赤。

    火星魄在心窍,澎湃的力量四通八达全身,其之身躯,是几十倍的激增。

    侧重不同,增长存在差异。

    温千岚为藏火星魄入左翼,得增长最多的,是星空双翼。

    金赤为藏心窍,最得火星魄之力灌溉的,是整个身躯。力量过盛,他想缩小身躯,也是做不到。又由于他是金铁之躯,炙热的力量,使得其身躯在融化、凝固、再融化着

    “很好!”温千岚三目一亮。

    他不怕金赤的实力一旦超过了他,会对他不利,二人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必须同仇敌忾的联手,才能活得久些。对方唯有指望他,才有希望从雪蛛星脱困。那么对方越是强大,当是越好。

    从岩浆中走出,坐在焦石上,瞧着皮肤融化为铁水流动的双手,金赤沉然道:“下一步,怎么做?”

    藏入火星魄,力量在身躯充斥奔腾,强大是强所未有的。此刻,若让他去找冰仙虫王决一死战,他无甚不敢。

    细致地感知下对方的状态,温千岚的声音,亦是沉然,“你我二人合力,有望干掉冰鬼老虫。”

    比较实力的强大,他与金赤比不了冰仙虫王,他与焰虺虫王联手,才能与之旗鼓相当,何况金赤不如金瞳焰虺强大。不过,他俩是星君,有不凡的本领。早前,镰恶虫王且是凶悍,可那次若不弃洞而逃,它迟早会温千岚与风丽等人,一点点地创伤至死。同理,他与金赤,可以不断创伤冰仙虫王,直至击毙。

    只是,期间会困难重重。

    首先,冰仙虫王不止自身强大,还率领着海量虫军。

    虫子大军的进攻,比之虫王更为可怖,他俩若被淹没,将尸骨无存。

    再者,冰仙虫王不会老老实实地,和他俩在炎地打疲劳战,发觉不妥,回返寒地,他俩追杀不得。

    谋事在人,温千岚早做了考虑,他接着说道:“为今之计,是先不和它杀,尽量保持隐忍,在炎地与它兜圈子。期间,尽量收集火星魄,待你我藏星完成,再择地,和它一决胜败,用火星魄先在它肚子里炸一下,你我再从外攻打,不信杀不了它。此为理想计划,若出岔子,另见机行事。”

    除了这么做,他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地利必须要占据,若有可能,利用岩浆布个困阵,再布个幻阵。

    虽说,在层级压制的面前,阵法之力实在有限,却多少会起点作用。

    “嗯。”金赤点点头,他无其他行之有效的策略,“如何分工?”

    星空双翼微微挥动,温千岚凝然道:“我的速度快,我在明,和虫子捉迷藏。冰鬼老虫尚且不知道你,你尽量保持在暗,悄悄采集火星魄。”说到这,他顿了顿,又道:“瞧你的状态,藏身于岩浆,不成问题吧?”

    金铁之躯在融化,瞧着有点渗人。

    “嗯?”金赤有点没明白,他自觉状态甚好,“毫无问题,岩浆中的地焰精金,对我是大补。”

    原本,他的体质偏于冰寒,现今,转为了炎热。

    金铁身躯的融化,是暂时的,久经熔炼,其之铁身,相当于在朝地焰精金转变。

    “那就好。”温千岚耸下肩,想了想,他以元力在空中勾勒出一副地图,指尖指向一处,他沉声说道:“目前看,寒地只有一位金瞳虫子,这座雪山,八成是冰鬼老虫的窝”

    “你是说”金赤皱眉,“袭击冰仙虫巢穴?”

    “不不。”温千岚摆摆手,袭击冰仙虫的巢穴,等同于自投罗网,去得了怕是逃不出来。他又指向地图的另外两处,“这两处,是否会蕴生冰星魄”他指的两处,是往日众生灵敬而远之的险地,因顾忌有金瞳虫王的存在,而不敢靠近。现今基本可以确定,寒地只有冰仙虫王一只金瞳,那么,是否可以派人去找寻一番。

    “难说。”金赤不看好该打算。

    吸了下从鼻孔流出的铁水,他解释道:“早年大军入驻雪蛛星,确实采出了原生星魄。但后来,我父亲等人,未寻得星魄。时隔多年,星虫泛滥,遍地挖洞,寒地某处固是蕴有星魄,估计,也非可以轻易寻得。你指的这两地,不仅寒冷,更会窝居大群虫子,除非你我亲自前往,否则,单凭风丽他等,怕是有去无回。”

    “嗯,以后有机会再说。”温千岚未有失望,他本就没抱多大期望。

    杀冰仙虫王,是目前唯一可行的猎取冰星魄的办法,其余企图,不仅同样危险,还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细致地谈论下计划,又打听些风丽等人的状况,温千岚不在岩浆地停留,飞身走了。

    咕噜噜

    金赤沉入了岩浆,保持隐匿潜伏,着手收集火星晶。

    如果能在冰仙虫王的腹中,引爆十万晶的火星晶,成事的可能,会直线上升。

    而温千岚,不能一味隐藏,他要偶尔显身,吊住冰仙虫王的胃口。

    “小烁世!”

    轰咔

    随意找一群火虫子下手,他打完就跑。

    温千岚显露了行踪,冰仙虫王得知消息之后,立即改变搜索的方向,却是扑了一空。

    在炎地,温千岚的星君感应,是件大利器。

    偶尔神出鬼没地惊鸿一现,随之又没了踪迹,他把冰仙虫王及火虫子大军,溜的团团转。

    金瞳焰虺不在,炎地,更似温千岚的领地,尽管火虫子不听他的调遣。

    照这样下去,若不将寒地虫子,全部开进炎地,睁眼瞎的冰仙虫王,恐怕是热的融化了,也堵不住温千岚。

    “嗷!”冰仙虫王的暴怒,积压的要自爆。

    “呵呵”温千岚则显从容。

    日复一日,奈何,雪蛛星终究是虫子的天下。

    这日,听罢了传讯,温千岚的心脏,直坠冰寒谷底,“糟糕!”

第511章 穷途末路,天要亡我?() 
早前,战胜金赤之后,温千岚提出了两个计划。

    其一是周旋,引诱虫子,你来我往,待出二十位星君,再齐力战虫王。

    当时,金赤断然否决,因群虫动乱,掘地三尺地搜寻,用不了多久,即会威胁到聚集地。

    是以,他等决定冒险行事,开战虫王。

    事成之后,温千岚藏星入窍,处境回暖。为了对付他,寒地的群虫暴乱暂停,其后两地虫子开战,没工夫去搜查,聚集地得以安稳度日,正是在此期间,得诸多冰金星晶补养的金赤,冲开瓶颈,以一口造化气,拓开心窍。

    然而,一步错、步步错。

    回缓的处境,又是急转直下,近乎重新回到了原点。

    金赤潜伏岩浆,采集火星晶,温千岚与冰仙虫王捉迷藏,状况良好,可是,聚集正处危机环伺之中。

    封闭了聚集地,风丽等两千余位生灵,着力潜修,无事定不外出,他们对外面状况,难免失察。结果,身在地下小镇的他们,发觉了异常的震动,悄悄一看,险吓得魂不附体。聚集地的附近,有多群虫子在乱挖洞,像是蚂蚁筑巢一般,将冰面上下挖的千疮百孔。且有一群虫子,正在地下小镇的上方。

    当下,聚集地尚未被虫子发现。

    可虫子若像盗墓一般,不停地乱挖,用不了多久,就会挖到地下小镇。

    假如只是小股虫群,或不打紧,风丽等登仙生灵联手,速速将虫群全灭掉就是了。但,虫群不止一伙,莫说风丽等人,便是温千岚与金赤返回,也做不到悄无声息地,灭掉附近的虫群。

    情况尤其危急,风丽不知该如何应对,故,传讯于温千岚。

    “要不,我去将虫子引走?”风丽传来的讯息,沉甸甸的。

    “万万不可。”温千岚当即回讯,“聚集地附近,必有冰仙虫,你若出去引虫子,不单你会身处险境,欲盖弥彰,聚集地也将随之暴露。到时,群虫闻风,呼啸而来,做什么都晚了。”

    据他感知,炎地内的冰仙虫,数目较少。

    那,必有不少的冰仙虫,在指挥虫群挖掘搜查。

    心思急转,温千岚紧张思量。

    顿了顿,他接着道:“风美人,你等姑且按兵不动,观察情况,若见危险临头,见机脱身。其余的,我与金赤会去解决。放心,有我在,出不了事儿,我立即去与金赤汇合,无需回讯,情况若有变,及时通知于我。”

    言罢,收起传讯令,星空翼一挥,他贴地急掠。

    相隔距离不远,很快,他找到了金赤。

    “糟糕!”一听,金赤亦脸色连变。

    其夫人,正在聚集地内,其他生灵,有的与他相识了数百年,他怎能不急,“这次毁了!”

    “你有何计划?”火翼浮空,足不沾地,温千岚沉着脸发问。

    发现此般情况,二人均不感多么意外,因这是众人一直担心的,他俩也在冥思苦想应对之策。应对的办法,不是没有,所谓丢卒保车。冰仙虫王清楚,异族生灵不止一位,却应不知具体数目。当年,是温千岚等十余人,端了镰恶虫的巢穴,那么是否可以舍弃一些人,来保全大局?

    聚集地内,有多条紧急的密道,最远一条,可通达二百里外。

    开启封闭的密道,十几或百位生灵由此离开,让虫群抓住吃掉,欺瞒冰仙虫王,令其以为已灭了除温千岚之外的所有异族,从而停下搜查,聚集地化险为夷?

    聚集地内的两千生灵中,有些是兽妖,灵智与心智,不如各族人,舍弃它们?

    倘若此法可行,温千岚会去尝试。

    舍小保大,总比全死好吧,为顾全大局,总要作出适当的牺牲。

    当然,他身为兽系星君,又以他的脾性与心性,他是不会说认为普通兽妖,或层级较低的凡人,是舍弃的目标。在他眼中,除了风丽等少数人与妖仙之外,其余的,是银仙也罢,普通狼妖也好,没什么区别。

    区别在哪?他一视同仁!

    但此法,不见得有用。

    灵智高者,往往会比较多疑。

    冰仙虫王不是普通的虫子,不容易欺瞒。就算把两千位生灵,全舍弃了,八成它认为还有十万异族生灵在潜藏。尝到了甜头,会搜得更凶,反正寒地的虫子闲着也是闲着,它动动嘴皮子即可。

    丢卒保车,或许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引火烧身。

    第二个办法,是让风丽等生灵分散,从密道撤离,各自隐藏,谁生谁死,各安天命。风丽等登仙生灵,可以来炎地,随温千岚与火虫子周旋,过个十年八年,再决战虫王。

    此为没办法的办法,无外于破罐子破摔的丢卒保车。

    除此之外,哪有其他的可行之策?

    金赤沉然摇摇头,“计划,没计划了”

    事态之危急,他已感泄气,只能是,尽量少死一些人。

    “穷途末路,天要亡我?”温千岚的心头,亦沉冷如冰。回想一下,他觉得,倘若当初他不去端镰恶虫的窝,或许不会有之后的一连串的事情。安稳发展,或许一切平静。

    “还有一个办法,不知你,敢不敢做?”事情已经发生,多去假设与如果,于事无补,温千岚不再多想,心中已作决定。见金赤拧眉看向他,他道:“你我杀回寒地,聚集地危机立解!”

    “嗯?!”

    金赤非是想不到此点,是不料温千岚会提及。

    温千岚面有笑意,冷丝丝的,接着说道:“两年前,冰鬼老虫来到炎地,去找焰虺老虫,我回了趟寒地,杀虫子抢星晶,随后交给了风美人。那时,是两只金瞳虫王,我且是不惧。现今,只剩下冰鬼老虫,我岂会惧它!我和它捉迷藏,是不愿死磕,非是怕它!它想杀我,哼,杀了我,我也要咬掉它半个脑袋。”

    从藏星入窍那刻起,他便是不惧金瞳虫王。

    那时,去游说焰虺虫王,他已做好了说服失败,与两只虫王对抗的准备。

    温千岚不是意气用事,他解释可行之处,道:“你我皆已藏星,速度和体力,不是银瞳虫子可以比的,寒地那么大,虫群要堵住你我,不容易。就算被冰鬼老虫纠缠,虫群一窝蜂扑上,可那又如何?你我联手,可以抗衡那老虫子,它长的大,是弱点,只要你我死缠着它不放,让它脱不开身,其他憋虫子再多,也只能干瞪眼!”

    道理,和打群架是一样的。

    一万打一,和十亿打一,其实无甚差别,因真正能上手的,就那么几个人。

    虫子不会战法神通,杀敌得是生撕肉搏,他俩紧紧缠住冰仙虫王,若战的难解难分,其他虫子很难插上嘴。小兵乱上前,不仅会妨碍虫王,还会被虫王误伤。所以,周围有一百万虫子,还是一亿虫子,都帮不上忙。

    金赤明白此理,他思量着道:“关键,是在你我被虫群淹没之前,缠住冰仙虫王!”

    其实,百万虫群,比金瞳虫王要可怕。

    单挑的话,早在两年前,温千岚就曾独战冰仙虫王。

    可若被百万虫子淹没,杀不胜杀、防不胜防,会被吃的尸骨无存。

    之前,是由于冰火虫子大军在相互厮杀,他才得以从群虫包围之中逃出来。

    “对!”温千岚郑重应道,他又言:“一旦开打,不死不休!只要你我不死,战一年、三年、五年、十年,我不信它一只虫子,还能活!”虫子不懂修炼,纵是金瞳虫王的强大虫躯,也不好和星君的法身比玄妙,“大战时,左冲右突上下翻飞,虫群定然混乱零散,只待老虫一死,你我立即突围,定来得及!”

    “这”金赤意动,又有迟疑。

    凡事均是说的容易,做起来难,激战不休,他俩随时会死在虫王之前。

    “嗯?”见其迟疑,温千岚挑眉疑问。

    摸着光头,金赤犹豫难决,“我记得你说过,丑话说在前头,假如某日你只能独自离开,你不会为我等停留在此。而今,你为了保全他等,不惜以身涉险,似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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