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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贵族法则-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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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风卷来了云,带来了雨,磅礴而下,身后的男人抽离走远,她萎顿在甲板上,看着那个身影远去,模糊,消失。

    头顶依然是有着水晶亮片的埃博拉风情纱帐,雅兰斯夫人睁开眼睛,她现她的手指在那缝隙间带起一丝滑腻,她的身体大汗淋漓,却已经没有了原来那种昏昏沉沉的感觉。

    她回味着刚才这个梦,那种感觉是如此的真实,一如他曾经说过的她最真实的愿望,危险的开始,激烈的过程,完美的**,一次让她无法忘怀的初夜。

    这是初夜吗?

    当然不是,但却是她初次在梦中有一个男子清晰的映像,这种变化让她觉得自己仿佛真的和他生了什么样一样。

    雅兰斯夫人的心情十分复杂,她望着窗外,听见了森林的声音,听不到马蹄声。

    沉醉在夜色中的森林,马蹄踏起了树背后的积雪,陆斯恩此时已经换下了那套过分招摇的海盗船长服饰,也取下了伯德纹马的披风,像往常离开伦德办事一样,通过城门赶回去。

    城门口巡骑警和枪与花骑士团的骑士们在联合执勤。

    当陆斯恩出现时,那高大的伯德纹马马上吸引了这些人的注意力。

    只是他们并不像往常一样用敬重和羡慕嫉妒的眼神偷偷打量引人瞩目的伯德纹马,而是用怀疑和警惕的眼神看着陆斯恩。

    “很抱歉先生,请你配合检查。”一名有着淡黄色头,褐色眼睛的巡骑警拦住了陆斯恩。

    陆斯恩跃下马来,出示了身份证明和他的骑士勋章,这样可以免去被人追问他骑着伯德纹马是否逾越身份的麻烦。

    “感谢你的配合,浪费了你的时间,非常抱歉。”巡骑警看到那让人胆战心惊的两个姓氏和那枚高不可攀的优银香花骑士勋章,没有再给陆斯恩带来多余的麻烦。

    枪与花骑士团的骑士们在了解到陆斯恩的身份后,眼神明显变得友好了许多,现在他们都知道陆斯恩先生和费迪南德团长是很亲密的关系了,费迪南德团长吩咐过他们,尽可能地在碰到陆斯恩先生时,配合他的要求或者给他提供帮助。

    “这是我的义务。”陆斯恩收好了勋章,随意地问道:“能告诉我你们为什么会用那种眼神看着我的伯德纹马吗?是不是有哪位尊敬的先生失窃了一批伯德纹马。”

    “这个……”巡骑警有些犹豫。

    一旁的骑士却主动搭话了,“今天在戈蒂斯堡生了劫狱事件,劫狱者也骑着一批白色的伯德纹马,所以我们刚开始有些怀疑。当然,在知道你的身份以后,我们不会再有半分疑虑。”

    “啊!居然生这样的事情!”陆斯恩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然后愤怒地道:“戈蒂斯堡里关押的可都是罪大恶极罪无可赦的罪犯,这个劫狱者如果被抓住了,一定要让他尝尝戈蒂斯堡地牢的滋味……可是他怎么会有伯德纹马?我这匹马属于格里沙尔塔小姐,整个樱兰罗帝国也没有几匹伯德纹马吧?劫狱者用这样的马,一定很容易暴露的,祝你们好运!”

    “谢谢。”巡骑警和骑士对陆斯恩的正义感肃然起敬,这就是帝国骑士的楷模啊!

第一百六十二章 卖花女() 
夜色已深,深夜入城有着必不可少的备案程序,城防司这样的记录可以让警务部在查案需要时找到更多的依据。

    就像陆斯恩曾经的深夜入城记录就成为了他牵扯上孔特雷拉斯大主教谋杀案的佐证。

    今天戈蒂斯堡的劫狱案,也有可能牵扯到陆斯恩,但陆斯恩并不介意留下这样的证据。

    对于巡骑警和枪与花骑士团的骑士们来说,如今的伦德实在太复杂纷乱,孔特雷拉斯大主教的死亡还没有找到真凶,布鲁斯林里格里沙尔塔小姐被袭击的案子让吉尔伯特先生承受了很大压力,王者之剑又险些失窃加布里尔三世陛下大雷霆,圣格兰姆耶的到来也必须提升巡防等级,更何况一系列针对圣伯多禄教廷密探据点的追捕和剿杀行动也需要大量的人手,现在戈蒂斯堡还有人劫狱,这些事情似乎在告诉人们,伦德在一夜之间不再太平。

    人们可以指指点点,喷着口水指责警务部的无能,这些事情其实很难连累到普通人,置身事外的他们更有精力和底气申诉着要求警务部的某些大臣下位,而这些大臣迫于舆论压力,又将压力转移到了具体从事这些事务的巡骑警和警察们。

    甚至连枪与花骑士团也受到不少压力,毕竟这些事情中有许多是生在枪与花骑士团的传统地盘中。这些日子警务部和骑士团的联合办案,不得不去得罪许多权势人物,他们多半不是很配合,对于警务部和骑士团的调查觉得是让他们**份的事情,像陆斯恩这样毫无半句怨言,尽心配合,而且还有着显赫身份的人,很自然地得到了巡骑警和骑士们的好感。

    他们将城门打开到最宽敞的位置,以表示他们的敬意。

    “真是一群值得伦德市民信任和嘉奖的人。”陆斯恩牵着伯德纹马走入伦德,却没有往尼伯龙根喷泉的方向赶往西门。他在前往西里尔区之前,还有一个地方要去。

    他来到了路德大街街口前方,在这里他曾经和凯莱儿碰到了卖手工编织包地维琪。

    维琪的父亲老约翰现在已经是塔克区警务局的副局长,虽然在塔克区比不得其他三区的职务有着各种来路的丰厚油水,但老约翰已经可以轻松地供养家庭了,自然没有必要让维琪出来卖那些手工编织包。

    可是陆斯恩还是看到了维琪。小女孩变得白净漂亮了许多,手指上也没有再包着黑乎乎的绷带。

    她带着一些布包。她地手工也进步了一些。想来老约翰和约克区警务部也打了招呼。那些巡骑警和警察也不会再找维琪地麻烦。

    那双眼睛依然清澈干净。像挂在罗秀睫毛上地泪珠。陆斯恩突然想起了这样地比喻。

    那个维琪地邻居。曾经欺负过维琪却被陆斯恩赏赐了一个拳头地中年妇人也在这里。看到陆斯恩。她慌慌张张地跑开了。

    “珍妮大婶最近经常做噩梦。她说一定是因为你诅咒了她地缘故。”维琪看到陆斯恩。十分高兴。虽然陆斯恩早已经看到了她。她依然跳起来挥手引起陆斯恩地注意力。

    “那真是不幸。”陆斯恩说道。摸着维琪盘在头顶地髻。“你先回去吧。已经很晚了。”

    维琪点了点头。收拾好布包离去。她一步一回头。看着陆斯恩正在望着旁边一个花摊。

    维琪在花摊买过一盆花,卖花地是一个很漂亮的姐姐。维琪甚至觉得她只比格里沙尔塔小姐差一点点。

    陆斯恩也这么想。

    卖花女扎着一条小碎花头巾,是塔克区那些需要和男人一样工作的强壮妇人最爱地花色,她娇小的身体隐藏在杂色的裙子里,一头灰色近乎浅黑的丝披散在柔弱的肩头,她坐在她的花摊后,静静地看着在她身前走来走去,驻足回头的行人。

    她十分漂亮,很难见到有这样漂亮的卖花女,总让人觉得她比她卖的花更加漂亮。

    这样地卖花女常见于玫瑰小说。她会碰到那种有些家世,有些金币的纨绔子弟,他们轻佻地挑起卖花女的下巴,用和花街女人**的语气和她说话,“我要买花,就是你这朵。”

    陆斯恩看着的这个卖花女正好碰到了这样的纨绔子弟。

    “萨芬庄园有一大片的花圃没有人搭理,我正好缺少一个爱惜花的女工打理。”这位还是懂得收敛和技巧,虽然他的假领子和衬衣地色调并不十分搭配,但都是很讲究的货色。

    萨芬庄园在佛吉尔七区。是个小有名气的家族庄园。陆斯恩有些印象,这个家族的徽章上有一朵灿烂盛开的洋槐花。但是这个庄园里有没有一大片的花圃,陆斯恩就不清楚了。

    卖花女抬起头,用她那双比她的脸颊更加漂亮的眸子看着和她搭讪的男人。

    “我知道你十分喜欢花,当我靠近它们时……”男人半蹲着身子,深吸了一口气,闭着眼睛体会着那混杂着各种花香地味道,“它们告诉我,你像一位温柔地母亲照顾孩子一样照顾它们,它们十分幸福。你听……”

    男人举起一盆落斯曼藤花,将花瓣凑近卖花女的耳侧,“它们在幸福地歌唱,就像唱诗班地孩子们诵唱《天使颂》时一样动听。你听到了吗?”

    卖花女似乎觉得这个男人十分好笑,她的嘴角牵扯出淡淡的欢颜。

    男人要的就是这效果,他放下那盆落斯曼藤花,诚恳地看着卖花女,“我对花的感情,就像你对花一样,但我实在没有太多时间打理它们……虽然我每天早上都会在花园里看看它们,但它们似乎更需要一个能够聆听它们要求的朋友,我觉得你非常适合成为萨芬庄园那些名贵娇嫩花卉的朋友,你会照顾好它们是吗?

    “先生,你要买花吗?”卖花女将被男人弄得花形散落的落斯曼藤花整理好。“如果你不买花,请你走开好吗?”

    男人有些尴尬,他觉得这个卖花女一定是贫苦人家的女儿,没有接触过多少有身份学识的人,更不懂得什么叫情调,什么叫**……他咳嗽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我的意思是,需要一个女工,我可以给你……”

    他稍微考虑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数目,太多了他未必愿意支付,太少了又失了他的身份,他必须说一个能让这个卖花女喜出望外又符合他心意的数目,“三个金币地年金。当然我也可以按照你的要求以银币和铜币支付。”

    塔克区的贫民拿着金币和银币可不怎么方便。男人不经意地显示他的细心。

    卖花女接过名片,看了一眼之后,随意地丢在地上。

    把对方的名片当面丢弃。这可是一种**裸的侮辱,男人有些愤怒,她居然敢这样做,难道是因为作为塔克区地贫民不懂得礼节吗?

    “既然你这么爱花,就成为它们的一部分吧。”卖花女想了想,似乎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提议。

    男人还在思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的思绪突然中断了。

    男人的身体无端溃散,变成一粒粒在空气中闪烁的光点,像一场雨。纷纷落下。

    那些花沾上这些光点,竟然散出异样的色泽,一朵朵半开的蓓蕾绽放出娇柔的芳香。

    卖花女露出满意地笑容,对她的花说,“你们现在十分幸福吧?”

    她坐在那里,看着花开,似乎还在静待花落。

    陆斯恩看到这一幕,并不惊奇,像刚才那个变成花肥一样的男人走了过去。

    他没有说需要一个女工打理花圃。大概在他之前对这个卖花女有所企图地男人都已经变成了花肥。

    “《日经》中有记载,始祖教训圣伯多禄,美德带来幸福。它们的幸福,来自于一个男人的消失,这是美德带来的幸福吗?”陆斯恩对卖花女认为她的花十分幸福的话,表示了怀疑。

    这是他的开场白,虽然这种开场白并没有什么意义。

    “有这样的话?”卖花女回忆了一下,想不起来,轻轻摇头。“唯有强者才把自己的幸福状态宣称为美德。”

    “你也不记得《日经》和《月经》里地话?”陆斯恩觉得十分好笑。

    卖花女摇了摇头。理所当然地道:“你都忘记了许多事情,我自然可以不记得。”

    “唯有强者才把自己的幸福状态宣称为美德。这是弗洛希德说过的话吧。”陆斯恩笑了笑,转换了话题,“弗洛希德用群畜形容代指普通人,他说群畜的软弱产生了一种与颓废派的软弱十分相像的道德,他们心照不宣,他们结成帮派……大型的颓废宗教教派总是依靠群畜的支持,群畜身上本来没有任何病态的东西,群畜本身不可估量,不过群畜不能决定自身地屈从,它们离不开牧人教士懂得这一点……国家是不知己的,不够亲昵,国家无法引导良心,教士又是用什么方法引导群畜呢?”

    陆斯恩捧着一瓶盛在玻璃杯里的水仙,低头闻着芬香,问卖花女。他的动作十分小心,很显然他十分喜爱这瓶水仙,以至于他露出的陶醉表情都是如此自然。

    “驱使人前行的唯一原则乃是痛苦,痛苦高于快乐,快乐不是肯定的精神状态,是颓废的,消极的,所以教士引导信徒,必然要让他们感觉到痛苦,这就是忏悔,忏悔他们地罪,在忏悔过程中为自己地罪而痛苦,从而前行,走入天国。”卖花女这样解释。

第一百六十三章 疯狗() 
“像你这样的解释,痛苦能够驱使人前行,那么让人类堕入地狱,品尝着地狱的滋味,那不是他们最适合的归宿吗?”陆斯恩颇为不屑于这样的解释,“在古拉西的史诗中,英雄阿喀琉斯知道自己命短,便哀叹人生之无常,他死后,又谓宁可生而为奴隶,也不愿死而为鬼。活着的快乐,总是大于死。人们忍受痛苦,希望通过忏悔走入天国,最终还是为了获得快乐,你舍弃结果只看到过程,而下这样的结论,好像并不合适。”

    卖花女侧着头注视着陆斯恩,露出疑惑的神情,“我有说过需要考虑人的结果吗?我以痛苦驱赶他们走入天国,只是一种更加有效的吸引他们信仰的手段而已。至于他们最后是痛苦,还是快乐,对我来说,有什么关系,又有什么区别?陆斯恩,你什么时候以人的狭隘眼光和卑微视角看待问题了?”

    “你不是人?”陆斯恩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卖花女沉默半响,弯下腰摆弄她的花盆,洒水壶喷出薄薄的水雾,淋湿了花瓣,在寒冷的午夜,街道两排璀璨闪耀的霓虹灯照耀下,水珠衬托出花瓣的精致美感,如同细细雕琢镀上了琉璃的艺术品。

    “我忘记了。”卖花女很久之后才回答陆斯恩,陆斯恩的问题让她有些不开心。

    “你不是纱麦菲尔,她能视人类为蝼蚁,这是她的本性。你要视人类为蝼蚁,当你有这种心态时,太过于勉强……因为这时候你必须把自己区分开来,却又无法回避自己的身份。以绝对的上位者的语气谈论人类,你有这样地实力,但没有这种资格。”陆斯恩放下手中的水仙,弹去翠绿叶上的点点水珠。“卑贱者恒卑贱。”

    “如果我是卑贱者,那你又算是什么?你现在又是在做什么?你服侍着的那位格里沙尔塔小姐也只是人类,你作为服侍她地人,不是更卑贱?”卖花女似乎有些激动,一连串的反问句让她的呼吸有些急促。

    “我和你不一样。”陆斯恩斜着眼睛看着卖花女,他大概极少对一名美丽的女子露出这样的神情,显得咄咄逼人,“我视你卑贱。你便是卑贱者。我视她高贵,她便是高贵者。”

    “更何况,她只是人类?那么你出现在这里,又是为了什么?”陆斯恩反问道。

    卖花女隔着长长的睫毛,在异样颜色的灯光下注视着眼前的男人。她白皙地脸颊散出温润地光芒,他的那种表情里似乎是有毫不掩饰的轻蔑和不屑。在这个男人一如既往的漠视眼神下,她突然笑了起来。

    这一笑,让她身前的花失色,让伦德地夜黯淡。

    “我来找你。”卖花女浅浅地笑容敛去了刚才情绪地起伏。

    陆斯恩站起身来。低着头俯视着她。“你想杀我?”

    “你没有安全感?”

    “不是。”

    “那为何如此猜测?”

    “一千年前。我差点让天国崩溃。你不恨我?”陆斯恩不确定地道。

    “我很感激你,你让天国再无反抗我的存在,堕落者堕落。反抗者战斗。信仰者臣服,我看清楚了一切。拥有了一切,掌握了一个可以完全被我掌握的世界,我为何恨你?”卖花女很佩服陆斯恩的姿态,她抬头仰视着他,目光喜悦而感激。

    “我让你这个卑贱者品尝到了掌握一切的快乐,然而你终究会品尝到失去这一切的痛苦,快乐和痛苦,你选择用痛苦驱赶人类走入天国,却不会为自己舍弃快乐。到时候,你会怨恨我,如果不是我让你品尝到这种快乐,你又怎么会品尝失去一切的痛苦?”陆斯恩看着眼前的卖花女,看上去只是一个漂亮一点的人类女子,来来往往行走的人,他们中有虔诚地信徒,忏悔地罪人,有研究神学的学者,有收买教士洗礼赎罪地富人,他们永远不会想到他们曾经和可以在他们死后赐予他们天国之路的存在擦肩而过。

    卖花女的手肘压在膝盖上,手掌托着脸腮,眨着那比星光耀眼的眼眸,“陆斯恩,是你让我掌握了天国?你似乎记错了什么吧?神离开他的神座,赐我端坐其上的荣光,和你有什么关系?”

    “对伟大人物忘恩负义,是伟大民族的标志。这也是整个人类的劣根,你只是个人类罢了,终究是一样。”陆斯恩笑了起来,虽然没有她那种慑人的荣光,却温润而干净,偏偏在这样的笑容中潜藏着细细的尖刺,刺入她的肌肤,灼伤她的神经。

    “人和神有什么区别?”卖花女冷笑着问出了一个看似荒谬的问题。

    “你不知道?”

    “当我坐在神座之上,统治天国,俯视之际白月之地沐浴在我的光辉下,看守之地承受我的威能,天国众土铭刻上我的名字,亿万天使顶礼膜拜,我和神,又有什么区别?”卖花女依然坐在小木凳上,声音冷清而平淡,“如果有一个可以容纳的空间,我甚至可以用生命之树,世界之树,知识之树再创造出一个类似多米尼克大陆的世界。”

    陆斯恩伸出手指,按在卖花女的额头上点了点,“何必自我陶醉?你不是知道区别吗?你有这份创造世界的力量,却没有施展这份力量的地方,这不就是区别?因为你身在你所在的世界中,无法脱出去,所以你无法找到容纳一个新世界的空间。”

    一根黑色的手掌突兀地出现在陆斯恩的手掌中,他挑起那盆水仙,倒转过来,瓶子里的水淋在了卖花女的头顶,压着水仙根须的石头砸在她的额头上,娇嫩的肌肤上留下点点红印。

    “清醒过来了吗?”陆斯恩撇下玻璃瓶子,飞溅起一地碎玻璃屑,转身离去。

    卖花女望着陆斯恩的手杖怔怔出神,那是桫椤手杖,她认得这根随着桫椤圣殿主人的名声而威名赫赫的神器,她依然不是很清楚,为什么那色泽黯淡低调的杖身上会铭刻着“圣哉,圣哉,圣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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