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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贵族法则-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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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女告诉他,打败陆斯恩,让芬格尔斯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骑士。

    他想知道,玩弄坎斯拉夫家族马歇尔骑士的夏洛特庄园侍从官,有什么资格虏获芬格尔斯小姐的心。

第七十八章 始祖的见证() 
藤筐里的橘子,散着金灿灿的光泽,这种带着自然味道的颜色,来自尤金芬妮庄园,一如莎巴斯蒂安修女未着半点粉脂的素颜。

    黑色的头巾取了下来,系着披散的长,在梢结成一圈,居然也是圣钥的形状,只是在那神圣端庄的形状里,多了一点别样的风情。

    黑色的丝巾系在天鹅般优雅的脖子上,陆斯恩现,伦德的美丽女子,都有着这样透露着高贵的颈部。

    嘴角的笑容很淡,在显示善意的同时保持着距离和威严,这是许多上位者挂在脸上的笑容,加布里尔三世,菲尔兰多总理,安德烈公爵这些人,最善于用这种笑容出现在公众场合。

    陆斯恩没有理会朱利尔斯的挑衅,只是看着沙芭丝蒂安修女,露出他那看透人心似的微笑。

    仿佛他握着你的心,细细的观察着,一切的心机和阴谋,**和难言之隐,都暴露出来,让人无法直视的目光,沙芭丝蒂安修女有些后悔把丝巾系在颈部,否则的话,现在就可以遮掩脸颊上淡淡的绯红了。

    芬格尔斯有些奇怪地看着老师,她有些疑惑,为什么老师在看到陆斯恩的时候总是脸红呢?芬格尔斯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一些不合适的想法在她心头一闪而过。

    被忽视的朱利尔斯并没有生气,他不是马歇尔那样出身高贵,从未上过战场的骑士。

    脱去铠甲,朱利尔斯身上的累累伤痕,不只是他的功勋,还是他战斗时的资本。在这些伤痕中他学到的经验,马歇尔这样一出生就顶着骑士头衔的大贵族子弟永远也没有机会学习到。

    当面对隐藏在黑暗中蛰伏的刺客,朱利尔斯必须保持最稳定地姿态和心理。任何一丝分心都会带来致命的危险,在这样的经历中成长起来的朱利尔斯,早已经学会了对敌人地任何挑衅和心理战术平静面对。

    既然沙芭丝蒂安修女说陆斯恩对芬格尔斯小姐不怀好意,他就是朱利尔斯的敌人。骑士的长剑如果不能用来摒绝主人的危险,那持剑的意义是什么?

    “朱利尔斯骑士,你的名誉让我心生敬意。请相信我,如果你对我有什么误解,一定可以通过友好的交谈解决。我并没有显露出任何对玛吉斯家……对芬格尔斯小姐的恶意。”陆斯恩的眼神无比忠诚,还有一丝敬意,笑容中有毫不掩饰地欣赏,似乎他早就对朱利尔斯有所了解。

    朱利尔斯不为所动,脸上的表情依然有如寒冰。在他看来,那些企图接近菲尔兰多的刺客,表演起来也非常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即使芬格尔斯小姐露出不悦的表情,朱利尔斯也只当作没有看见。

    沙芭丝蒂安修女站在河岸,和风扶起她垂下的尾,修女的侧脸映照在阳光下。散着圣洁地温暖,她握住芬格尔斯的手掌,微笑着道:“芬格尔斯,相信你的骑士,他会在你面前绽放出最勇武的力量和表示他守护你的决心。任何一个骑士,都不会在自己爱慕的女士面前,怯弱于对手的挑衅。”

    芬格尔斯垂下头。美目透过碎落在眉角地丝看着陆斯恩,这位温柔的骑士正看着自己,脸颊情不自禁地露出一色嫣红,心中突突地跳着。不知道他会不会再次拒绝朱利尔斯的挑战。在伦德,绝大多数正在追求心爱女子的骑士,确实如沙芭丝蒂安修女所说,即使明知不是对手,也会奋勇挥剑,在女士面前露出怯弱地举止,那是骑士的耻辱。

    芬格尔斯觉得。陆斯恩只要接受挑战。不管他战胜与否,都不会影响他在自己心理的形象。他早已经证明了他愿意守护自己的决心,芬格尔斯只是想自己欣赏的骑士,在别人面前有着同样英雄的形象。当然,如果击败了朱利尔斯,芬格尔斯就更有资格在她的姐妹们面前夸耀追求自己地骑士了。

    “击败了朱利尔斯!天哪,芬格尔斯,你怎么能俘虏这样强大地骑士!”这样的惊呼声会让芬格尔斯如升天国,一个女人地虚荣心,总是在这时候得到最大的满足。

    “陆斯恩,我们可以请杰佛理伯爵做公证,定下不得伤害对方的誓言。”朱利尔斯看了一下陆斯恩那只似乎完好无缺的左手,“虽然左手受伤,你是右手持剑,影响并不大,我也只会用单手和你作战。”

    陆斯恩在芬格尔斯的侧面,给了她一个安心的微笑,背对着芬格尔斯时,这个让人暖和的微笑已经变成了嘲讽,还有一丝冷漠的笑意,半睁的眼睛里沙芭丝蒂安修女的影子淡漠如水,这位修女似乎太不安分了一些。

    陆斯恩走近朱利尔斯,和红骑士对视着,他的笑容却又是平淡而真诚,他的左手搭上了朱利尔斯的剑柄,收敛了笑容,脸上的表情虔诚堪比最敬仰神的主教:“圣罗伊所着《神音书》,始祖判行淫的妇人无罪,他对围观的众人说,我是世上的光,跟从我的,不会堕入黑暗,必沐浴生命的光。法利赛人对始祖说,你的宣判是自己见证,你的见证不能让人信服。始祖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是从那里来,往那里去。你们却不知道我是从那里来,往哪里去。有这样的一段吧?沙芭丝蒂安修女。”

    沙芭丝蒂安点了点头,《神音书》她可以倒背如流,但她原来认为,这些圣洁的文字应该是陆斯恩最唾弃厌恶的。

    朱利尔斯不明其意,他虽然也是个信徒,但繁忙的任务让他并没有多少时间来背诵经文。

    “始祖接着告诉法利赛人,你们以外貌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信我的见证,因为神与我同在。”陆斯恩松开朱利尔斯的剑柄,仰望着天空,似乎那里有万能的神和始祖正在仁慈地俯瞰,“我会为信我的人民作证,我许你,你们可以做,我不许的,你们不能做。”

    “让始祖为我们见证吧。如果朱利尔斯骑士你对我拔剑,是正义的,是始祖许你的,你能拔出来。若是始祖不许的,是犯罪的,你不能拔出来。”陆斯恩退后几步,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朱利尔斯不由得看了一眼沙芭丝蒂安修女,手搭在剑柄上,却没有用力。

    “快拔啊。”芬格尔斯催促着,有些兴奋,陆斯恩难道又在表演魔术吗?她才不相信什么始祖的见证。

    沙芭丝蒂安修女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过身去,看来自己又犯错了,陆斯恩远比自己想象的狡猾。

    朱利尔斯犹豫着,他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如果对方是刺客,他早就挥剑刺了过去,可现在他居然有些怀疑,自己的剑能否拔出来。

    肌肉一紧,朱利尔斯手腕一用劲。

    纹丝不动。

    长剑死死地卡在剑鞘里,仿佛原本就是和剑鞘铸在一起。

    芬格尔斯又是惊讶又是欣喜,小手自然地攀上了陆斯恩的手臂,和他在一起,总是能让人感觉到惊奇,贵族小姐平淡的生活缺少的,不就是这个吗?

    即便是那天在索伦拍卖行,芬格尔斯的手镯被变成了石子,现在想起来,芬格尔斯已经完全没有了忿怒,只是深深地为身旁男人神奇的本领而陶醉。

    朱利尔斯拼尽全力,剑鞘出难以承受的嘎吱声,一声清脆的金属碎裂声,剑柄居然被朱利尔斯硬生生地拔断了!

    陆斯恩的眼角跳了一下,人类修炼**到了极致,力量果然也能达到非常强大的地步,虽然并不会对陆斯恩造成威胁,但惊讶是免不了的。

    当人类看到蜂鸟为了生存,每一眨眼,要挥动翅膀三十余下,不也让人惊叹么?

    朱利尔斯更加惊讶,目瞪口呆地看着剑柄上整齐的断口,这可不是普通工匠打造的便宜货,他曾经用这柄剑砍破了一个步兵小队的三十多面铁盾,剑刃依然锋利无损,现在居然生生断裂!

    他当然不是为自己的力量而惊叹,他只是无法理解,是什么样的力量,卡住了剑身,这股力量远远过了他,也过了剑身的承受度!

    难道真的是始祖的神迹?而自己对陆斯恩的拔剑,是犯罪的?

    朱利尔斯看着陆斯恩,向来冷漠如冰的红骑士惊疑不定,虽然说他不是没有见过高级神职人员施展神术,那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能力,但被始祖宣判自己犯罪,这种惊骇慌乱的感觉,却让他无法适从。

    朱利尔斯惊慌地看着沙芭丝蒂安,修女叹了一口气,“请饶恕我们的妄念,非常抱歉,陆斯恩骑士,侵犯了你的正义。”

    “始祖的宽容,让我们重新沐浴在神辉下,迷途的孩子,拨开浓郁的雾水,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天空中的阳光。”陆斯恩凝望着天空,赞美,崇敬,虔诚,仰慕,这是一个被始祖护佑的信徒。

    望着跟随陆斯恩远去的芬格尔斯,莎巴斯蒂安修女从呆呆望着剑柄的朱利尔斯手里拿来剑鞘和剑柄对接,在红骑士无法承受的目光中,轻轻拔出完好如初的利剑,凝视着剑尖在阳光下闪耀的刺目光泽,喃喃自语“不会是爱慕普斯,德维伍?爵康?希望不会是普瑞斯。”

    普瑞斯……想起这个恐怖的等级,莎巴斯蒂安修女沐浴着阳光,却如坠冰窖。

第七十九章 夫人,也是寂寞的女人() 
要打听到罗秀前往香舍索隆堡的消息,并不困难,所以芬格尔斯小姐来到夏洛特庄园后,有陆斯恩的陪伴,可以尽情享受秋日午后的阳光,而不用担心罗秀小姐瓷杯中的红茶随时会泼过来。

    大片的白云在天际飘荡着,在极远处和翠绿的草场相接,格洛带着两匹纯白的伯德纹马驰骋,这种在喜拉雅雪顶广阔天地间放肆惯了的马儿,需要最宽敞的环境舒展它们的脚力。

    云桢树,铁木衫,铁罗利树,三叶柳,高地铁松,在庄园的边沿高低成林,三两只麋鹿在自由地奔跑,幼鹿勉强地将脖子从草丛里伸出来,略带惊慌而好奇地看着漫步的男女,时不时有或灰或白的身影在灌木从里串来串去,偶尔还会有伯德纹马的嘶鸣惊起树林里成群的夜雀儿,这些小家伙铺天盖地地在天空中旋转着,片刻之后又会回到林地里,等待着夜晚欢叫着求偶。

    夏洛特庄园的景致,以典雅高贵着称,少不了各种洁白的大理石雕像,也有用草舍遮雨的石膏像,这里边有些是名扬整个多米尼克大陆的大师作品,如索罗伦斯,也有克莉丝汀夫人即兴制作的石膏仿制品,她并不在乎自己的作品能否长存扬名,随意地摆放在树丛中,花圃里,溪水旁。

    类似于白柱廊桥风格的亚塔石柱凉亭三三两两地坐落在庄园各处,只要天气好,克莉丝汀夫人经常会在这些凉亭里读一读泰格的散文集,或者罗秀也偶尔出来写生。闲暇时分拉一帕格尼斯的《女舞之曲》,展示她那惊人的小提琴天赋和极其令人称赞地技巧。

    有陆斯恩的陪伴,芬格尔斯看到了夏洛特庄园与众不同的的风景,她觉得这就是爱情吧,甜甜的,有着纠缠心扉的迷恋,一个平民家庭的女孩,可以为了贵夫人的头衔舍弃爱情。但是一个本来就有着光芒四射身份地贵族小姐,当她无法把握自己的婚姻时,她更需要品尝一下爱情的滋味,以便她在嫁为人妇之后,依然可以在淡淡的哀愁中回忆起给予自己酸甜爱情滋味的情人。然后在偶然地相遇中,和再次邂逅的情人来一次雾水情缘。

    略为遗憾的是,沙芭丝蒂安修女紧紧地跟着,并且时不时地和陆斯恩聊一些教义经文,陆斯恩虽然能够完美地解释《神问》中神对世人罪的八十二个质问,也对《七日谈》里圣奥古斯都的某些句子有着独到的见解,但芬格尔斯此时对这些并不感兴趣,她怀疑老师似乎是在故意影响她和陆斯恩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朱利尔斯这个傻瓜也一直跟着。拿着那把完好如初的长剑翻来覆去地看,芬格尔斯觉得,他这个样子,如果有一个刺客来袭,他都死几百次了。

    幸亏有陆斯恩,他总是能给人安全感。当芬格尔斯借口查看他伤势时,握住他地手,那种让人心醉的温暖又从他的手心传来,让芬格尔斯真想一直握住。

    欧德修凡克家的老修士果然厉害。那样重的伤势也能治愈,不过陆斯恩的魔术,也非常神奇,芬格尔斯没有像罗秀那样,执着地想知道魔术地真相。

    秋末的天气并不像冬日那般瞬息万变,夏洛特庄园的天空却在近日暮时笼罩在乌云之下,芬格尔斯不得不尽早结束拜访。虽然克莉丝汀夫人还没有回来。但谁在乎呢?芬格尔斯的目地早就达到了,只是她忘记了询问陆斯恩是否认识《勇士》的作者。那本来是她想用来找陆斯恩的借

    玛吉斯家的马车离开后,多琳回到庄园为克莉丝汀夫人取披肩,夫人和艾格博特先生的谈话可能要比较晚才结束,秋夜的风,总是太凉。

    “我去接夫人回来吧,如今的伦德,有些不太平,尤其是晚上。”陆斯恩从多琳手里接过虽然轻薄,却十分保暖地熊绒披肩。

    这是用喜拉雅雪顶巨熊胸前一撮绒毛编织而成,价格昂贵不说,那种柔软犹如温水淌在肌肤上地感觉,才是克莉丝汀夫人最喜欢这条披肩的理由。

    “陆斯恩,其实你护送夫人回来,我才更担心。”看着陆斯恩准备马车,多琳靠着高大黝黑地塞尔塔马,揶揄地笑道。

    “不要忘记了,我才击败马歇尔,我已经证明了我作为一个骑士的勇武,更何况我还是最忠诚的仆人,我甚至会用我的胸膛为夫人挡住锋利的剑刃。”陆斯恩在车厢的软垫上再铺上一层驼绒毯子,点燃雪慕叶的熏香,罗秀认为这种香味只能用来掩盖皮草难闻的气味,但克莉丝汀夫人却最喜欢这种熏香的清淡气味。

    多琳掀开车帘,看着细心忙碌的陆斯恩,这个男人总是这样极致的细心,从欧德修凡克家跟随服侍克莉丝汀夫人的多琳都要自叹不如。

    “陆斯恩,你知道吗?夫人长年独居,公爵总是在外征战,夫妻间的感情并不如他们对外表现的那么和睦。”

    陆斯恩仔细地整理着驼绒的边角,头也不回地道:“多琳,我们只是仆人,议论夫人和公爵的夫妻生活,并不合适。”

    “你难道不知道,这是忠心的仆人对夫人关心的一种表现吗?”多琳反驳道,手掌搭上了陆斯恩的肩头,那张有着暧昧笑容的俏脸凑近陆斯恩的耳边,“夫人也是个女人,也会寂寞,你这样的殷勤,很容易让人误会哦……一些扈从骑士和女主人的暧昧传闻,可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生的。”

    “多琳,如果不是因为知道你在欧德修凡克家就可以服侍夫人,我真以为你是公爵安插在夫人身边的眼线。”陆斯恩回过头来,鼻尖触碰着多琳秀挺的鼻子,彼此间的呼吸可闻。低头可以看到起伏地酥胸,在并不十分宽敞的车厢里,闻着雪慕叶花的香味,交织着女子的体味,让人心神俱醉。

    贴近一个女子时,那种滋味,总是让人**,尤其是多琳这样的成熟的妖魅尤物。

    多琳挪开鼻子。脸颊贴了来过,温润的唇挨着陆斯恩的耳畔,“你也知道我是夫人地贴身侍女,按习俗,夫人陪嫁的侍女。是可以侍寝的。说不定我已经被公爵征服……你应该知道,一个女人如果被像公爵这样的男人征服,她一定会像最温顺的绵羊般听话,然后背叛原来地主人。”

    “你不会的。”陆斯恩摇头,成熟的女人,在她看着比自己年龄小的男人长大时,总是会想着逗弄对方,却不知道陆斯恩远比她懂得要多。

    安德烈公爵或许会征服多琳。但陆斯恩不相信,公爵征服了多琳的心,却留下了她处子洁净的身体。郁到了最萧瑟的时节,刚入夜地时候,伦德街道上的行人也少了许多。辛西娅区那些随处可见的浪荡学者也不知所踪,枫叶大道上的枫叶满地飘飞,策马而过,总是在马车后卷起大片大片的殷红如血。

    湘夏丽舍依然透露着孤寂的味道。院落里地枫叶越积越厚,渐渐有些腐烂的叶子在边角露出黑红的颜色,却没有让这片的景致受到影响,反而增添了几分寂寥残缺地异样美感。

    小仓鼠趴在门墩上,睁大着眼睛看着塞尔塔马,陆斯恩探过身子,和这只总是记挂着小母老鼠的可爱小家伙打招呼。

    漫天的枫叶遮住了小仓鼠可怜的身影。不远处梅林广场上的始祖雕像依然巍峨峙立。陆斯恩在广场前停下马车,踏足广场上。脚下是那些代表着元素排序运转的魔法符号,看着始祖脚下的空间模型,陆斯恩抬头仰望手握圣钥地石像。

    陆斯恩说过,要让始祖地雕像作为自己行宫后花园里的收藏。

    不惯是多米尼克大陆,还是阿斯托里雅,这两个地方,都远比那华丽到苍白地天国要适合他。

    桫椤圣殿,那里可有陆斯恩不少的回忆,七十二柱依然埋藏在圣殿之下,圣钥骑士团的挖掘,虽然找到恶魔之眼,但独立于空间之外的七十二柱,却没有人能够寻找到。

    始祖以神之名,在俗世取得至高的地位,而梅林秉持恶魔的理念,肆意摧毁始祖留下的所谓神术,然而他终究不如雅威赫,人力有时而穷。

    如今梅林的声望虽然仅次于雅威赫和他的门徒,但他正面的影响力依然局限于樱兰罗,在大陆的其他国家,虽然承认他的学术和魔法成就,却依然抵制他那些对神和始祖的负面言论。

    不过这已经够了,梅林对樱兰罗的眷顾和影响力,已经足够让陆斯恩在樱兰罗斩断教廷的触角了。

    “你在仰望始祖?”

    陆斯恩回过头来,看到一双海水蓝的眸子,那里有一些惊讶,还有一点慌乱。

    少不了几丝忿怒。

    一个美丽而独具风情的女人,总是会用她们的眼睛表达自己的情绪,神在造物时,并没有为人类赋予太多感情,而人类却在天地沧桑,自然凋零之中感悟了林林种种的情绪。

    女人是最善于表达感情的动物,她们的眼睛,她们的唇,她们的眉角丝,她们的手指,她们的身体每一个部分都可以用一些细微的动作来表达自己。

    一个万种风情,让人触目难忘的女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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