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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最强武者-第2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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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带的那个孙悟空面具。孙悟空另有一个名号,也是叫做“行者”,称为“孙行者”。

    行者其实是古代的一种称号与头衔,可指出行的人,在佛教用语中,一般指苦行的头陀。武松与孙悟空的“行者”,都源自佛教用语,因为武松在血溅鸳鸯楼后,为躲避官府追捕,便听从孙二娘的建议,改头换面,作了副头陀打扮;而孙悟空是唐僧的徒弟,自然更是个出家人。

    林旭本身并不太喜欢佛教的许多东西,不过倒不介意借用下“行者”这个称号。何况“行者”一词早已有之,也并不是专属佛家的。他使用这个名号后,在晚上行动,就是夜间出行之人,是个夜行者;他要替天行道,行侠仗义,就是天行者。

    他这个名号的最开始,就是由孙悟空想到孙行者,再想到行者武松,由尔想到梁山好汉们聚义的中心思想“替天行道”,便有了“天行者”的名号。所以服装设计上,也是由此来考虑。

    只是原本设计的杏黄色,李飞燕却说杏黄色在晚上可能未免太亮太显眼了些,会引人注意,不便于隐藏行动,所以建议他换了色泽接近同时色调更暗的暗金色。林旭对这个合理的建议,自是从善如流,听了她的。所以最终成品上的字色,全部是暗金色。

    其实李飞燕原本还建议他,别用披风的,说加件披风可能会影响一些动作发挥,不太利索。另外吊这么一大片,也容易钩挂上东西。

    但林旭却终究还是有些少年心性,觉着加件披风比较酷帅。最终没听她的这个建议,还是加了。另外他也是觉着自己武功高强,对付些罪犯毛贼,也用不着什么太剧烈动作与太厉害的招式,随便三拳两脚就能解决。而且就算遇到高手,嫌披风碍事时,也能够随手解下抛掉或是掖在腰间的腰带上,倒也不算什么,影响不大。

    不过他这个披风,是跟外国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如超人、蝙蝠侠学了,但作风可不打算跟他们学。比如蝙蝠侠的“绝不杀人”守则,无论再罪大恶极的罪犯也只是抓起来送进监狱,这点他可不打算遵守。在这方面,他打算跟梁山好汉们看齐,有必要时,杀人放火也是不在话下,正所谓“除恶即是扬善”。何况他现在,也已经是开了杀戒杀过人了,便是在滨城时杀的那个郑文辉。

    只是他杀郑文辉时,是以《妙手十三式》里的“蜻蜓点水”那招杀的。因这招的特殊性,不是当时致死,而是能间隔几天甚至更久,所以他当时对郑文辉施了这招后,郑文辉是过了两天才死的。而郑文辉遭“蜻蜓点水”发作,暴毙而死时,他也并不在郑文辉身边,并没亲眼见到郑文辉的死相,是从滨城的电视新闻报导中才得知的。

    因为不是直接当面杀死,所以他虽杀了郑文辉,并在事后得知了郑文辉的死讯,却是也并没什么太多感觉。所以他杀人虽杀过了,但当面杀人致死,却是还并没有过。不过这种杀法,他觉着也挺好,不用直接面对当事人的死相,而且隔几天才发作致死,也能够把自己的嫌疑摆脱干净。对付杜宾,他也打算同样用“蜻蜓点水”这招,非常隐秘地下杀手。经历了郑文辉这个试验品,他已能保证这招会见效。

    不得不说,在开了杀戒之后。林旭在想法上,也是有了很大的不同。若是在郑文辉之前撞见了杜宾这事,他就算愤怒到有起杀心,也未必就会选择真的动手实施杀人。毕竟杜宾对关家姐妹俩,还并没来得及真的怎么样,就被他破坏了。姐妹俩的清白,还是保住了。但在经历了郑文辉之事后,他当时一起杀心,便就真的动了杀念,打算确定实施了。换句话说,杀人对现在的他来说,已是没什么心理障碍。

    就像之前那个洪洞通背门的范海龙,要是此事发生在郑文辉事件之后,他说不定也已对范海龙下了杀手。不过现在吗,在那之后范海龙与其整个洪洞通背门都是老老实实,再没招惹过他,他倒也不必还非想着斩草除根解决后患。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事情能够化解的,他也愿意去化解。当然,对于罪有应得,不可饶恕之辈,他现在也是绝不会手软。

    换好服装后,林旭又探手从背包里取出一条皮质腰带系在腰间。

    这条腰带的样式,跟李飞燕他们燕子门所配行动服的制式腰带也是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原本插置匕首的位置,换成了两根甩棍。而腰带上也没有再插一圈燕子镖,不过另配了个镖囊。只是他镖囊里装的,却不是什么特殊形状飞镖,而是一袋玻璃珠。就是玻璃弹跳棋用的那种,他们这边土话叫“溜溜弹”,学校里不少男孩都喜欢玩的弹珠游戏,也是用的这种。他上小学时也很喜欢玩,上中学后则不怎么玩儿了。

    装一镖囊玻璃珠,他正是打算以此来做暗器。这东西寻常可见,方便消耗后随时补充,而且不是金属制品,也方便出行过安检。另外,也是他不愿轻易见血。用这种圆球状东西作暗器,就只能打痛,或用以打穴,不会轻易打出血。

    为方便出行过安检,他那两把甩棍也是换成了李飞燕专门找人定做的。原本他夺自郑文辉手下的那两把甩棍是三节式的,现在他这两把则换成了四节式,只比钢笔长不了多少,甚至还做了笔夹,可以伪装成钢笔,更加方便携带。同时材料质量,也比原来夺自郑文辉手下的那两把强了许多。另外,则是整个根身都涂成了哑黑色,方便夜晚使用时更加隐蔽。而三节换为四节,每节做短,整体甩出后则长度不变,跟原来的差不多,甚至还稍微长些。

    系好腰带,林旭再又探手从包里取出样儿东西,这回是个黑色的眼罩面具。戴上后基本遮住了上半张脸,可很好的遮挡面部。另外,这眼罩面具的正中央,也有个暗金色的草体“天”字,标志着他的天行者身份。

    这面罩是用高强度碳纤维做的,据李飞燕说,强度比钢铁更高,可以防弹。在保持高强度的同时,重量则比金属更轻,是一种新型的高级材料。碳纤维还可以做成纺织物,李飞燕最初原本打算给林旭做一件整体的碳纤维服装。但用碳纤维制衣,耗工时间就比较长了。另外价格也不便宜,不过林旭现在有钱,倒是付的起。但他觉着没必要用这么好的,以他的身手,有人持枪也打不着他,倒不必非用这种高强度防弹材料。

    倒是李飞燕的行动服,她已打算最近专门定制换一套这种新兴的高级材料。只是这材料目前国内的技术还不行,定制还需要到国外,这就更加耗时了,这也是林旭为什么不选这种的原因。在把“天行者”的服装设计好后,他很有些迫切地想见到成品。

    不过他倒是由此想起岳纤云的那套“月蝴蝶”服装就全部是防弹材料所制,很可能就是这种碳纤维,或是类似的。

    系好眼罩面具,收拾停当,林旭对镜照了下,见没什么遗漏处,满意地点点头,便关了次卧的灯开门而出。

    走到客厅阳台处,他打开窗户,直接跃窗而出,然后自外面的楼体攀爬至最顶层的楼顶天台。

    站在天台四下望了望,辨明了方向后,他接着回忆了下地图上由龙湖景苑到市政府小区的路线,便即展开轻功,自连绵的楼顶飞奔纵跃着前往。

第二百零三章 再遇月蝴蝶 又是个熟人() 
(感谢书友“书hai55555”的打赏)

    市政府小区也叫市政府家属院,是市政府主要出资兴建,也主要是供市政府工作人员分配居住。

    作为市政府的家属院,这座小区自然是离市政府不远。而市政府理所当然,也是处于城市的中心地带。所以这座市政府小区也与龙湖景苑一样,都是位于市中心的长丰区,两地离得也并不太远,直线距离约为三公里稍多。算实际道路距离的话,也就最多五公里左右。

    不过林旭是施展轻功,从城市连绵的高楼大厦楼顶飞纵而过,却算是走的直线距离。只是高楼大厦却也不是全部紧密相连,有些距离较远的,以林旭目前的轻功便没法直接飞跃而过。遇到这种时候,他还是需要绕些路。另外,晋阳虽是省会城市,但城市建设却远不如发达城市,高楼大厦的数量与规模,比起林旭去过的滨城,还是要差上不少。这也对林旭施展轻功的路线,有些制约。

    但林旭自然会尽量克服地形限制,总体来说,还是要比从地面赶路缩短了不少。再加上他《浮光掠影》的轻功速度也快,却是比坐车前往也并不慢,甚至可能还稍快一些。

    飞奔纵跃,转折腾挪,林旭如黑暗中的一道幽影般掠空而行。

    赶出约有一公里路程时,林旭又遇到了一个距离较远的楼顶,以他目前的轻功无法直跃而过。

    他现在的轻功,平地及远而跃,也就能最多跃出十来米,而那座目标楼顶,目测却是差不多在三十米开外,这就远远超出了。

    如果他现在所处的这座楼顶较高,而目标楼顶低的话,居高临下能够跳得更远,他倒是还可勉强一试。但那座目标楼顶,却是比他现在所处的大楼楼顶还高了几层,这就不行了。

    附近也并不是没有别的大楼,之所以选那座为目标,是因为那座正处于前往市政府小区的直线距离上。不过眼下距离所限,不能直跃而过,林旭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选别的路线,最多绕远些。

    当下他便站在所处的这座大楼楼顶四下而望,要选一条能够连续施展轻功而过,并且还绕得不太远的路线。

    转头四顾间,他忽然瞧到东南方向约五、六百米开外,也有一个身穿黑衣的人影,正在连绵的楼顶间飞奔纵跃而行。不禁立即被吸引了注意力,口中还轻“咦”地一声,发出了惊讶。他实在没料到,这夜晚出行,竟还能遇到一位夜行者,当下纵目仔细望去。

    而这一望之下,他不禁又再“咦”地一声,发出了惊讶,而且比之前那声还大了些。因为他这仔细一望,竟发现那个黑影身上所穿的衣服有些眼熟,似乎是岳纤云的那套“月蝴蝶”服装。尤其对方一跃而起后,身后垂到腿弯处的短披风扬起,形状好似一对抽象的蝴蝶翅膀展开,这点更加像。

    只是距离较远,又是晚上,他也不是很确定。但无论如何,这个与他有类似打扮的夜行者,这时都更加引起了他的兴趣,让他很想要一探究竟,看这人究竟是不是岳纤云。

    当下一想,他便立即决定跟过去瞧瞧。这时才只晚上九点多,对漫漫长夜来说,时间还尚算早,离天亮至少还有着七、八个钟头。他就算中途耽误上一两个小时,乃至三、四个小时,也完全够时间再赶去解决杜宾。而且就算今晚时间全部耽搁了,也可以等明晚,反正也不算着急的事。而他现在已知道了杜宾家的地址,这杜宾对他来说,也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了,不必非急于一时。

    想罢之后,林旭便立即转过方向轻身而出,往那黑衣人影的方向纵跃而去。

    那黑衣人影的轻功显然不如他,他这一调转方向赶去,很快就不断拉近了双方距离。不过也是那黑衣人本来就没全力施展轻功,她看起来有些走走停停,不时会留意下下面街市上的动静。另外,那黑衣人对周围动静的感知力,也显然有所不及,这时还完全没发现后面有人在尾随追踪。

    接近到三百米左右远,林旭在那个黑衣人影做一个转折动作时,终于瞧清楚了其侧面,确认了对方所穿的确实是岳纤云的那身“月蝴蝶”服装,所戴的眼罩面具也跟岳纤云的一模一样。只是究竟是不是岳纤云本人,在对方没拿下眼罩,或他近前问话确认后,也没法完全肯定,毕竟他也没透视眼,隔着眼罩可看不见里面人的样子。不过只看身形的话,倒是跟岳纤云差不多,他心里有八成可以肯定,应该是岳纤云没错。就是不知道,岳纤云怎么也会忽然到了省城,还在省城的夜晚也不放过出来化身超级英雄,这业务范围扩大的有点儿广啊!

    再接近有一百米左右时,忽然前面那疑似岳纤云的月蝴蝶脚下一顿,然后盯了下面街道上某处片刻,便一翻身,从所在的那座楼顶跳跃下去。看起来也是直接跳下街道,而不是跳到相邻的另一座楼顶。

    林旭见状,猜想对方可能是发现了下面街道某处有犯罪性事件,这是下去准备出手行侠仗义,打击罪犯了。他这边一见,也是立即加快了脚步跟上。

    等到他迅速赶到刚才月蝴蝶跃下时所在的那座大楼楼顶时,便立即听到下面传来了打斗声与不时的呵斥声,另外还有“咣咣当当”兵刃碰撞的声音。

    再一纵身跃出,他立即从楼顶这端跃落到另一端的边缘处,低头往下看去,但见月蝴蝶刚才确实是跃落到了下面街道上,而这时正在跟人动手打斗。

    与月蝴蝶打斗的那人,林旭却是也不陌生,在上面就看见底下明晃晃一颗大光头,却正是他上次在省城跟关家姐妹俩那晚在火车站附近夜市上招惹到的一帮人,其中有一个光头大汉,据对方所言,还是在五台山出家习武的和尚。

    眼下与月蝴蝶打斗的,正是这个据说五台山下来的光头和尚。当然,与上次一样,这和尚也没穿僧衣,只是寻常衣服。另外,则是这和尚这回专门带了使惯的兵器,一把长棍。这时正把长棍舞的呼呼生风,不断往月蝴蝶身上招呼。

    一眼认出这个大光头后,林旭也是不禁又吃了一惊,没想到这次来省城竟然又会遇到,还真算是有点儿冤家路窄。却也不知这和尚是跟他一样,是再一次前来省城,还是上次来后就没走。

第二百零四章 棍怕点头 确认身份() 
林旭只知这光头和尚是五台山下来的,却是还不知这和尚的俗家名字叫张学军。而且这张学军确实是如他所猜的般,自从上次来省城后,这半个月就一直留下没走。

    张学军的那个发小丁超,在省城经营了一家地下小赌馆,同时兼营着高利贷的生意,却是混的还不错。只是他虽然混的还行,但在省城的地下世界,也就是比小喽啰强点儿的小头目级别,势力不行,手底下也没什么能打的人物。所以收入虽还可观,却是要受上面更厉害的人物盘剥,每月要交一笔抽成,而且这抽成还颇为不少。所以每月实际入手的,却是大打了折扣。

    丁超并不甘心一直遭受盘剥,也早有心反抗摆脱。所以上次回老家,偶然遇见以前的发小张学军,得知他现在在五台山出家学艺,武功练得很厉害,便也是蓄意笼络。

    只是他原本以为张学军的武功就算挺厉害了,有了张学军相帮,他一定能在省城大杀四方,摆脱上面更强的那个人物控制,甚至推翻对方,自己上位,从此在省城道上,也算是响当当一号人物了。但没承想,张学军刚来省城的那天,却是出师不利,被随便一个在夜市上撞见的毛还没长齐的半大小子就给干趴下了。当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

    那件事过后,给了丁超很大的打击,让他对张学军都有些失去了信心。不过好在张学军随后的出手,却是立即挽回了他的信心。

    张学军打那半大小子没打过,三拳两脚就在那小子手底下落败。但街面上那些寻常混混打手对上张学军时,却也是三拳两脚就在张学军手底下落败。就算打架厉害,专门练过散打等格斗术的,也多撑不了几招。甚至同样有个练武的,也最终不是张学军的对手,在其五郎八卦棍下落败。而且但凡张学军出手,就是动辄伤筋断骨,可比上次那半大小子打张学军狠辣多了。

    这半个月下来,丁超在张学军的帮助下,不但顺利摆脱了原本上面盘剥他的那个强势人物,甚至还将其推翻,占有了其原先的地位、地盘与势力。这半个月来,当真是风生水起,意气风发。

    成功上位后,丁超自是也没亏待张学军,专门把一个场子交给了张学军,而且这场子的所有收入全都是张学军的,他也不抽成,等于是送给了张学军。并且平常还经常带着张学军吃饭喝酒,出入歌厅夜总会等场所。让张学军这半个月来,也是过的花天酒地,乐不思蜀,早把回五台山的事给抛到了脑后,彻底沦陷在这红尘花花世界。

    今天晚上,张学军正在自己的场子坐镇看场,却是遇到一个出老千的。被发现后,手下人去抓,还被这家伙夺门而出,当时惊动了张学军,亲自追赶出来。他亲自出马,很快便追上捉到。捉到后,打算废了这出老千家伙的一只手。

    但没想就在这当口,忽然旁边楼顶上杀出一个穿着打扮像外国电影里蝙蝠侠那般的戴面具黑衣女人,插手阻拦这事。

    面对此人,张学军自是不会答应,当即一言不合就动起了手。一动上手,他发现这女人也是差不多跟他处于同样的外力明劲层次,但目前所增长的力量却显然不如他,再加上女人天生力气也就小,所以还是差着他有约摸一百斤左右。但这女人的拳脚功夫却是不弱,力量虽不如他,技巧却胜于他,应该是师出名门。看其出手的路数,学的似乎是内家拳三大代表拳种之一的形意拳。

    徒手拳脚功夫上,算是张学军的弱项,他在五台山就学了一套伏虎拳,还不算是什么高明拳法。眼见拳脚上一时难以取胜,张学军便立即吩咐手下去取兵刃,棍法才是他的看家本领。果然这一棍在手,张学军立即便大展威风,即便对方也抽出了随身兵刃应对,但不过十来招,他还是就占住了上风,这时已是打的对方守多攻少,几乎只有招架躲避之功,而没了还手之力。

    他一套五郎八卦棍展开,使的棍影弥漫,虎虎生风。长棍在他手中,如一条翻腾的蛟龙也似,不时夹杂些枪法上的招数。

    武学中有句话,叫做“棍怕点头枪怕圆”。所谓的棍怕点头,就是指最怕使棍的以棍作枪,使出枪法的摇头点扎等戳刺招式。能把棍法使到这等地步,在棍法中夹杂枪法,就会使棍法更加变化多端,让人难以防住。而枪怕圆,是指最怕使枪的抖圆圈扎人。能把枪抖出圆圈的,是需要把枪法中最基本的拦、拿、扎三式溶炼为一体方才能做到。枪法练到了这地步,就十分厉害了。抖枪而刺,可谓攻防一体。抖圆,也可称为抖枪花。能抖出枪花的,那都是枪法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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