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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赤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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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我一筹莫展之际,只见那个叫“加鲁”的兽人在箭羽中慢慢拖过来一堆木板桌椅什么的堆在小女孩一家人前面,将这一家人保护得严严实实,然后回过头来,一脸怒意,咆哮一声,瞬间转身朝着一百多银甲弓箭手的阵地狂冲而去!

    “御!”

    一声将令发出,立刻出现一百多铜甲盾牌长刀兵举起盾牌、手持长刀护在弓箭手阵地前方。

    “呼——”地一声怒吼,兽人三米多高的巨大身躯猛然砸向盾牌兵阵地,几十盾牌兵立刻被撞得漫天飞舞,盾牌长刀掉落一地,随后,兽人长长粗壮的双臂瞬间击溃了这一百多银甲弓箭手的强攻阵地,惨叫声此起彼伏

    没有了箭雨的压制,我瞬间便冲了出来,提着注满斗气的魔神之剑,冲进了弓箭手阵地

第二十八章兽人加鲁() 
第二十八章

    一片狼藉的地面,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尸体。

    我将魔神之剑重新擦拭干净,重新包裹好背在后背之上。走近那个叫“加鲁”的兽人。

    在我的印象中,记得兽人应该是懂得人族的语言的。

    “你叫——加鲁?”

    兽人点点头。

    “我叫秦洛!”

    捅出这么大的篓子,我觉得我也没有必要再隐藏什么。

    “秦洛勇士,我叫加鲁,是兽人族赛塔部落的一名战士,认识你我倍感荣幸!”

    这个叫加鲁的兽人很恭敬地用着兽人族传统的礼仪举起一只手臂横放在胸前,全身健壮的肌肉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兽齿饰品。

    “加鲁——”

    这个时候,小女孩从废墟中跳了出来,一阵小跑,冲到我们的面前,一把扑在加鲁粗壮的小腿上,兽人加鲁看起来似乎很开心,眯着眼睛,嘴里“哈哈哈”地笑着,伏下身子双手将小女孩高高地举了起来。

    看着他俩如此亲密无间开心地笑着,我看得出来,这个叫加鲁的兽人应该和小女孩早就认识,而且很熟悉,可是我很好奇他们俩又是怎么认识的。

    “小妹妹,你认识加鲁?”

    “嗯!”

    小女孩很认真地点点头,道:

    “加鲁是我的好朋友,我们经常在一起玩,加鲁还常常带我飞呢!”

    “飞?!”

    “嗯!骑在加鲁的脖子上飞啊,好好玩的!”

    “哦,小妹妹,那你是怎么认识加鲁的呢?”

    “有一天,加鲁跑到我家里来,说肚子饿,我就拿了好吃的包子送给他,然后他就天天来陪我玩呢!”

    小女孩说得天真无邪,笑个不停,而加鲁却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一个劲儿地呵呵呵地笑着。

    “加鲁,你是一个兽人,不好好呆在部落里,怎么跑到傲兰国来了?”

    这个时候,我对加鲁这个兽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兽人族的领地意识极强,一般绝对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的部落,更不会冒冒失失地闯进人族的领地,他们这样高大威猛的身躯很容易被人发现而且被当成入侵的奸细追杀。

    “哎”

    加鲁随之叹出一口长长的气,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悲伤。

    “几个月前,老兽皇去世了,本来应该由大皇子熬宗继承兽皇之位,但是二皇子熬辛却野心勃勃,贿赂拉拢了大部分部落首领发动叛乱,突然包围了宫廷,弑兄夺位,我们一部分忠于大皇子熬宗的部落也同时受到袭击,那天夜里,叛军突然冲进了我们赛塔族的部落营地,不论老人女人或者小孩儿,见到就杀,我们部落的族人几乎被屠杀殆尽,最后,我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才逃走,一直逃过边境才躲过二皇子人马的追杀,从此,我就成了一个被兽人族驱逐的兽人,只能躲在这附近的深山里过一天算一天”

    加鲁说得声泪俱下,我知道,可能他的亲人还有孩子在那一次兽人族的叛乱中被杀死了,现在他也是一个无依无靠的人,只不过这次严重的叛乱必定造成了兽人族的元气大伤,这大陆的格局不知道会不会因此遭受到影响或者巨大的改变。

    当然,这些现在我还无从得知,眼下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解决眼下的麻烦,虽然我帮这些无辜的乡民祛除了虱甲虫,可是这件事的始作俑者,那个城里面的王员外依然逍遥法外,更值得怀疑的是,这些士兵一来这里便大开杀戒,对这些无辜的乡民痛下杀手,分明就是在杀人灭口!这件事情,绝对没有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或许还有傲兰国的高官参与其中,与奸商官商勾结,毕竟,利用这些虱甲虫来毒害百姓,谋榨钱财,仔细想想,这里面的利益实在太大了!!

    我必须要进城里会一会这个王员外了。

    心中筹划一番之后,我对加鲁说道:

    “加鲁,有些事情我必须要进城调查清楚,但是这里我却放心不下,我希望你可以留在镇子里保护这些乡民,以免再有人过来谋害这些无辜的百姓,我一个人去城里探查情况,一定要把这件事情调查个水落石出,把幕后的搞鬼者给揪出来!”

    加鲁见我说得斩钉截铁,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下来。

    “秦洛兄弟,你放心,有我加鲁在,没有人能伤害他们一根汗毛,秦洛兄弟,你就放心的去吧,如果有什么需要,你就尽管开口,我加鲁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欣慰地点点头,拉住小女孩的手。

    “小妹妹,大哥哥去城里办点事,你跟在加鲁身边,好好保护自己,大哥哥办完事情后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大哥哥说话算话,不可以欺骗小瑶哦!”说着,小女孩立刻伸出小手,把小指头伸到我的面前。

    原来这个小女孩叫小瑶,真好听的名字。

    我朝小瑶微微一笑,伸出小指与小女孩轻轻地拉钩。

    “呵呵呵呵呵”

    小瑶无比开心地笑着,嘴里两颗大门牙已经没有了,露出一道款款的牙缝

    挥别加鲁和小瑶,我背着魔神剑,独自一人朝着进城的方向出发。

第二十九章灵犀城() 
三溪镇周围有三条小溪,故名三溪镇,三溪镇地处三条小溪的下游,而上游则是我将要去的那座傲兰国较为繁华的城市——灵犀城。

    如果说像赤云城那样的城市可以称作一级城市,那么,眼前这座灵犀城便可以称得上是二级城市,走在灵犀城的街道之上便可以亲眼感受到它的繁华,虽然比不上赤云城这座帝都的气派,但也已经让我眼花缭乱了。

    现在我丝毫没有心情逛街,我的目标是那个王员外!

    灵犀城虽然与三溪镇相邻,但是,却隔了几乎半日的路程,在城中转悠了许久,我已感觉口干舌燥,腹中有些饥饿,幸亏临走前,长袍男子告诉了我这段路程不短,并且说城中不比小镇,没钱寸步难行,于是送给我一袋钱币,足足有两百多个金币和一些银币,这次,他可真是下了血本了,为了支持我来城里找出虱甲虫事情的真相,估计把家里家底全都掏出来了!不管如何,长袍男子说得不错,灵犀城不比三溪镇,贸然找上那个王员外的门,只会吃亏,若是惊动了城中官兵,只怕此行的目的只会以失败收场。

    这么想着,心中却苦无对策,无奈之下,我便找到一间茶楼,点了一壶茶和一些饭食,先稍做休息,顺便看能不能打听到一些关于那个王员外的事情。

    很快,一壶香气扑鼻的茶水和几盘小菜便被端到了上来。

    “客官,您请慢用!”

    茶楼伙计热情地招呼着,顺便将茶水送到我的面前。

    “伙计,你可知道这城里有个王员外,你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吗?”

    我向正在忙活着给我摆着菜碟的茶楼伙计问道。

    “哟,客官,您是外来的吧,这王员外可是咱们灵犀城的首富啊!您连他都不知道啊?”

    “嗯,我是外地来的,今天是第一次到灵犀城,我家中有个堂弟,得了一种怪病,现在都只剩半条命了!听说这王员外家有治疗这种怪病的特效药,我想去找他求购一些,不知道小哥你可否指个路?”

    “客官,您要是来买特效药的,外面大街上随便找个药铺就能买得到,咱灵犀城里的药铺都是王员外家开的,您上那儿就能买到。”

    “呵呵,小哥,不瞒你说,这次我要的数目可不是小数,我想亲自到王员外的府上商议价格。”

    说这话的时候,我故意装作很神秘的样子,把嘴贴近伙计的耳朵,声音却反而比原来大了一些。因为我注意到,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正有三个贼眉鼠眼的人偷偷注意着我,似乎在偷听我的话。

    伙计听完我的话,见我神秘兮兮的样子,立马换了一种眼神看我。

    “哎哟,客官,我看您不是堂弟生了病,而是也想捣鼓这些特效药大赚一笔吧,我劝您哪,还是别想啦,这药可贵得很,而且人家也不会卖给像您这样的生意人!”

    见这伙计装模作样的净跟我绕弯子,我心中一阵不屑,只是表面上却变现得很平静。顺手从怀里把鼓鼓的钱袋掏出来,从里面摸出一枚金币,塞到这伙计的手里。

    看到这一枚闪闪发光的金币,伙计的两只眼睛瞬间就亮了,一把将金币攥在手里,刚刚才装得一本正紧的表情瞬间变成了另外一副嘴脸,笑得合不拢嘴!

    “哟,贵人您可真大方!要说这王员外也是个生意人,只要有钱,他也没理由不赚呀!嘿嘿嘿嘿”

    “可是,这王员外在城里宅子有十几处,平时行踪又十分隐秘,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

    “好吧,我知道了。”

    我点点头,示意伙计可以去别处忙了。

    “好嘞!贵人您慢用!”

    伙计吆喝一声,便离开了。

    “大哥,那小子看来是个肥角儿啊,身上好货不少啊!怎么样?咱干他一票?”

    “嗯!这主意不错,哥几个,待会跟着他,到没人的地方再动手,手脚都麻利点儿!”

    “好,都听大哥的!”

    之前那三个贼眉鼠眼的人已经偷偷在一边打起了我的主意,不过他们不知道,别人也许根本不会发觉,对于我这种远远超越一般人的听觉,他们所有的话我都听得一清二楚。

    我斟满一杯茶水,送到嘴边,微微一笑,一个不错的主意在我脑中浮现了出来。

    简单吃了一些,喝完了茶水,我便起身朝桌子上丢下一枚银币,故意大声地喊出声来。

    “伙计,结账!”

    “好嘞,贵人您慢走!”

    我起身便走,轻轻对着那三人瞥了一眼,不出所料,那三个贼眉鼠眼的男人随后便也结账跟着我出了茶楼。

    我在前面走,他们便一直在我后面跟着,正好,这些地痞流氓、街头混混消息最是灵通,或许通过他们能帮我找到那个王员外也说不定。

    我故意在前面不快不慢地走着,假装对他们没有一丝察觉,慢慢穿过好几条街道,看到一个人迹稀少的巷子,我便快步往里面走了进去。

    果然,那三个人也跟着我钻进了巷子,我走过一个拐角处,藏在墙后面,等待着他们自投罗网。

    “快跟上,别让那小子跑了!快!”

    拐角另一边传来三个人焦急的声音,而且似乎加快脚步跑了起来。

    待那脚步声越来越近,我猛然探出身子来,一脚踹向奔跑中最前面一人的肚子上,由于惯性,后面两人根本来不及刹住脚,直接撞在前面那人的背后。

    “哎呦喂!!”

    我这一脚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但还是将贴在一起的三个人一齐踹倒在地,捂着肚子直打滚。

    “说,你们是什么人?”

    三个人慢慢爬起身来,互相使着颜色,忽然,竟然吼叫着一起朝我冲了过来。

    我“砰”地一声再次抬脚一脚踹飞冲在最前面小胡子混混,被我踹得飞出好几米后,双膝跪在地上捂着肚子,脸上憋得通红,两只眼睛瞪得如铜铃一般。

    “啊?!老二!奶奶的,老子宰了你!”

    “哼!”

    看着这三个简直弱到爆的混混,我嘴里轻哼一声,看着他们两个朝我冲过来。

第三十章黑市() 
在他们抡起拳头朝我冲过来的一刹那,我身子一斜,灵巧地躲过两人的拳头,两只手分别捏住两人的手腕,轻轻一用力。

    只听到“啊”的两声惨叫,两个人一人一边,被我捏着疼的弯下了腰。

    “好汉饶命断了断了”

    “还打吗?”

    我冷冷地问道。

    “不打了,不打了,我们认输”

    我放开手,两人抓着被我捏得发红的手腕,弯着腰缩在一边气都不敢出一声。

    “我问你们,你们这灵犀城里最有钱的人是谁?”

    我忽然开口问道。

    三个人面面相觑,显得有些不可思议的样子。

    “好汉你这是跟我们开玩笑么?灵犀城里所有的人都知道最有钱的当然是王员外了,富可敌国不敢说,但是要是他手一挥,买下三四座灵犀城那都是不带眨一下眼睛的!”

    “哦?这个王员外真的这么有钱?”

    我故作好奇地问道。

    “那是当然了,特别是王员外家的公子王充,一天的花销就够咱兄弟仨人吃好几年的了呢!”

    “哦?这个王员外还有这么一个败家子的儿子?”

    我继续假装好奇地问道。

    其实,之前在城里转悠的时候,我就听说了这个王员外的儿子王充就是个名副其实的败家子,日日挥金如土,身边跟着一群混吃混喝的小混混,更特别的是,这个纨绔子弟有一个癖好,就是特别喜欢收集剑,简直嗜剑如命!虽然人是个草包,但家里却有无数把冲进购买的各种各样的剑,这也是灵犀城里很多人都知道的事。

    “对啊,对啊,王公子平日里就喜欢花重金购买名剑,平时经常去黑市里转悠,要是碰到什么名剑,肯定非要买下来不可!”

    我托着下巴故作沉思状,然后将背后的魔神之剑抽出来,揭开包在上面的黑布,在阳光的照射下,纯黑色的魔神之剑闪着阵阵耀眼的光芒,我用手指轻轻在剑身上弹了一下,魔神剑立刻发出“嗡嗡”的剑鸣之声!随后我一剑劈出,旁边一块巨大的花岗岩石竟然被我一剑劈成两半,而剑身却一点痕迹都没有。

    “你们说,我这把剑,能不能在王充王公子那儿卖个好价钱呢?”

    “好剑!真是一把好剑啊!!”

    “这剑要是卖出去,绝对能卖出天价啊!”

    在我揭开魔神剑上面包裹着的黑布的时候,他们三人已经看得两眼放光,刚才又亲眼看见如此一块巨大坚硬的花岗岩石被魔神剑轻轻一剑便劈成两半,两只眼睛更是几乎都看直了。

    我随后又将魔神剑包裹好背回背上,不让它们再看,免得再看下去,他们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这把剑有多名贵你们也看到了,一般人要买也出不起价钱,我看这座灵犀城里,也只有王充王公子能出得起这价钱了!我待会回去黑市摆摊卖剑,你们负责帮我把王充公子带过来买剑,要是能卖出个好价钱,到时候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说着,我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三枚金币,一人一枚,丢到他们手上。

    三人手里捧着金币,两眼冒光,笑得合不拢嘴。

    “好嘞,大官人您就放心吧,坐地起价这种事我们最在行了!”

    我满意地点点头,指着其中一个瘦子道:“你带我去黑市,你们两个去想办法把王公子带过来买剑。”

    “好嘞,贵人您可就看我们的吧!”

    三人见有利可图,立刻喜笑颜开。最瘦的那个负责带我去黑市,另外两个屁颠屁颠地跑去找王充了。

    “走!”

    我支呼了一声,便要那瘦子带路,先行去黑市等待鱼儿上钩了。

    进入黑市,里面可谓是人山人海,黑市并不大,但却能够在里面买到许多珍稀特有的东西,兵器、战甲、魂石、甚至还有一些笼子里关着某些灵兽的幼崽,等着优质的买家买将它们以高价买走。

    我找到一个空位,铺上一块白色的布,将魔神剑拿出来拿在手上,用一块木板在上面写上几个大字:

    “绝世好剑,价高者得!”

    然后静静地坐着等待着。

    如果是好货,即使不作任何的吆喝,也很快会有识货的人迅速被吸引过来。

    没过一会儿,我的摊子周围就陆陆续续聚集了一些人,这些人的共同特点就是,当眼光落在魔神之剑上的时候,都再也挪不开眼了。

    “这可真是一把好剑啊!这造剑的材质简直前所未见呢!”

    “是啊!我都感觉到这把剑里面隐藏着的力量了,这肯定是一把稀世神兵!”

    听着周围的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谈论,我闭着眼睛一句话不说,也不理会他们。

    “小兄弟,这把剑,我出你一百个金币,卖给我怎么样?”

    人群中有人开了价,一百个金币不算少了,这黑市里四品五品的魂石都差不多卖的这个价,不过,我只是笑了笑,不说话。

    “一百个金币就想买这把稀世神兵?我呸!我出一千个金币!这把剑卖给我!”

    人群中又传来一个声音,一个穿着一身黑色衣服的中年男子手里拎着一个鼓鼓的大钱袋,托在手里掂了掂。

    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依旧闭着眼睛不说话。

    “哟呵,一千个金币理都不理的啊,这把剑到底得值多少钱啊?!”

    我继续以这种不予理睬的态度坐着,我现在这个样子,只会把价格提得越来越高,价格越高就越能吊足那个王充的胃口,这样,我才能顺利把它引过来。

    “一万!一万金币卖不卖?”

    忽然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来,听到这个数字,人群中已经有人露出了惊讶的神色,虽然他们看得出来这是一把好剑,但是凭他们想要看出魔神之剑真正的威力,他们还不够格,当然,我也从没想过要真正把剑卖出去,我就接着等就行了,反正我不理他们,随他们抬价,抬得越高越好!

    “我出一万五千个金币!”

    “我出两万”

    加价的声音依旧在此起彼伏的从人群中发出。从我进来黑市摆起摊子已经过去了有些时辰,算算时间,应该差不多了。

    “我出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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