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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资治通鉴-第2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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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褐。故耕者日少,田有荒芜;谷帛罄于府库,宝货盈于市里;衣食匮于室,丽服溢于路。饥寒之本,实在于斯。愚谓凡珍异之物,皆宜禁断,吉凶之礼,备为格式;劝课农桑,严加赏罚。数年之中,必有盈赡。往年校比户贯,租赋轻少。臣所统齐州,租粟才可给俸,略无入仓,虽于民为利,而不可长久。脱有戎役,或遭天灾,恐供给之方,无所取济。可减绢布,增益谷租;年丰多积,岁俭出赈。所谓私民之谷,寄积于官,官有宿积,则民无荒年矣。”秋,七月,己丑,诏有司开仓赈贷,听民出关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过给粮廪,所至三长赡养之。
  柔然伏名敦可汗残暴,其臣侯医垔石洛候数谏止之,且劝其与魏和亲。伏名敦怒,族诛之,由是部众离心。八月,柔然寇魏边,魏以尚书陆睿为都督,击柔然,大破之。睿,丽之子也。初,高车阿伏至罗有部落十余万,役属柔然。伏名敦之侵魏也,阿伏至罗谏,不听。阿伏至罗怒,与从弟穷奇帅部落西走,至前部西北,自立为王。国人号曰“候娄匐勒”,夏言天子也;号穷奇曰“候倍”,夏言太子也。二人甚亲睦,分部而立,阿伏至罗居北,穷奇居南。伏名敦追击之,屡为阿伏至罗所败,乃引众东徙。
  九月,辛未,魏诏罢起部无益之作,出宫人不执机杼者。冬,十月,丁未,又诏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四民欲造,任之无禁。是时,魏久无事,府藏盈积。诏尽出御府衣服珍宝、太官杂器、太仆乘具、内库弓矢刀钤十分之八,外府衣物、缯布、丝纩非供国用者,以其太半班赉百司,下至工、商、皁隶,逮于六镇边戍,畿内鳏、寡、孤、独、贫、癃,皆有差。
  魏秘书令高祐、丞李彪奏请改《国书》编年为纪、传、表、志,魏主从之。祐,允之从祖弟也。十二月,诏彪与著作朗崔光改修《国书》。光,道固之从孙也。
  魏主问高祐曰:“何以止盗?”对曰:“昔宋均立德,猛虎渡河;卓茂行化,蝗不入境。况盗贼,人也,苟守宰得人,治化有方,止之易矣。”祐又上疏言:“今之选举,不采识治之优劣,专简年劳之多少,斯非尽才之谓。宜停此薄艺,弃彼朽劳,唯才是举,则官方斯穆。又勋旧之臣,虽年勤可录而才非抚民者,可加之以爵赏,不宜委之以方任,所谓王者可私人以财,不私人以官者也。”帝善之。
  祐出为西兗州刺史,镇滑台。以郡国虽有学,县、党亦宜有之,乃命县立讲学,党立小学。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永明六年(戊辰,公元四八八年)
  春,正月,乙未,魏诏:“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以闻。”
  初,皇子右卫将军子响出继豫章王嶷;嶷后有子,表留为世子。子响每入朝,以车服异于诸王,每拳击车壁。上闻之,诏车服与皇子同。于是有司奏子响宜还本。三月,己亥,立子响为巴东王。
  角城戍将张蒲,因大雾乘船入清中采樵,潜纳魏兵。戍主皇甫仲贤觉之,帅众拒战于门中,仅能却之。魏步骑三千余人已至堑外,淮阴军主王僧庆等引兵救之,魏人乃退。
  夏,四月,桓天生复引魏兵出据隔城,诏游击将军下邳曹虎督诸军讨之。辅国将军硃公恩将兵蹹伏,遇天生游军,与战,破之,遂进围隔城。天生引魏兵步骑万余人来战,虎奋击,大破之,俘斩二千余人。明日,攻拔隔城,斩其襄城太守帛乌祝,复俘斩二千余人。天生弃平氏城走。陈显达侵魏;甲寅,魏遣豫州刺史拓跋斤将兵拒之。
  甲子,魏大赦。
  乙丑,魏主如灵泉池;丁卯,如方山;己巳,还宫。
  魏筑城于醴阳,陈显达攻拔之,进攻沘阳。城中将士皆欲出战,镇将韦珍曰:“彼初至气锐,未可与争,且共坚守,待其力攻疲弊,然后击之。”乃凭城拒战,旬有二日,珍夜开门掩击,显达还。
  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弥承为河、凉二州刺史。
  秋,七月,己丑,魏主如灵泉池,遂如方山;己亥,还宫。
  九月,壬寅,上如琅邪城讲武。
  癸卯,魏淮南靖王佗卒。魏主方享宗庙,始荐,闻之,为废祭,临视哀恸。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临太极殿读时令。
  闰月,辛酉,以尚书仆射王奂为领军将军。
  辛未,魏主如灵泉池;癸酉,还宫。
  十二月,柔然伊吾戍主高羔子帅众三千以城附魏。
  上以中外谷帛至贱,用尚书右丞江夏李珪之议,出上库钱五千万及出诸州钱,皆令籴买。
  西陵戍主杜元懿建言:“吴兴无秋,会稽丰登,商旅往来,倍多常岁。西陵牛埭税,官格日三千五百;如臣所见,日可增倍。并浦阳南北津、柳浦四埭,乞为官领摄一年,格外可长四百许万。西陵戍前检税,无妨戍事;余三埭自举腹心。”上以其事下会稽,会稽行事吴郡顾宪之议以为:“始立牛埭之意,非苟逼蹴以取税也,乃以风涛迅险,济急利物耳。后之监领者不达其本,各务己功,或禁遏佗道,或空税江行,案吴兴频岁失稔,今兹尤甚,去之从丰,良田饥棘。埭司责税,依格弗降,旧格新减,尚未议登,格外加倍,将以何术!皇慈恤隐,振廪蠲调;而元懿幸灾榷利,重增困瘼,人而不仁,古今共疾!若事不副言,惧贻谴诘,必百方侵苦,为公贾怨。元懿禀性苛刻,已彰往效;任以物土,譬以狼将羊,其所欲举腹心,亦当虎而冠耳。书云:”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言盗公为损盖微,敛民所害乃大也。愚又以便宜者,盖谓便于公,宜于民也。窃见顷之言便宜者,非能于民力之外,用天分地;率皆即日不宜于民,方来不便于公。名与实反,有乖政体。凡如此等,诚宜深察。“上纳之而止。
  魏主访群臣以安民之术。秘书丞李彪上封事,以为:“豪贵之家,奢僭过度,第宅车服,宜为之等制。”又,国之兴亡,在冢嗣之善恶;冢嗣之善恶,在教谕之得失。高宗文成皇帝尝谓群臣曰:“朕始学之日,年尚幼冲,情未能专;既临万机,不遑温习。今日思之。岂唯予咎,抑亦师傅之不勤。‘尚书李讠斤免冠谢。此近事之可鉴者也。臣谓宜准古立师傅之官,以训导太子。
  “又,汉置常平仓以救匮乏。去岁京师不稔,移民就丰,既废营生,困而后达,又于国体,实有虚损。曷若豫储仓粟,安而给之,岂不愈于驱督老弱餬口千里之外哉!宜析州郡常调九分之二,京师度支岁用之余,各立官司,年丰籴粟积之于仓,俭则加私之二粜之于人。如此,民必力田以取官绢,积财以取官粟。年登则常积,岁凶则直给。数年之中,谷积而人足,虽灾不为害矣。
  “又,宜于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门才,引令赴阙,依中州官比,随能序之。一可以广圣朝均新旧之义,一可以怀江、汉归有道之情。
  “又,父子兄弟,异体同气;罪不相及,乃君上之厚恩。至于忧惧相连,固自然之恒理也。无情之人,父兄系狱,子弟无惨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无愧恧之色;宴安荣位,游从自若,车马衣冠,不变华饰;骨肉之恩,岂当然也!臣愚以为父兄有犯,宜令子弟素服肉袒,诣阙请罪。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板引咎,乞解所司;若职任必要,不宜许者,慰勉留之。如此,足以敦厉凡薄,使人知所耻矣。
  “又,朝臣遭亲丧者,假满赴职。衣锦乘轩,从郊庙之祀;鸣玉垂纟委,同庆赐之燕。伤人子之道,亏天地之经。愚谓凡遭大父母、父母丧者,皆听终服;若无其人,职业有旷者,则优旨慰喻,起令视事,但综司出纳、敷奏而已,国之吉庆,一令无预。其军旅之警,墨缞从役,虽愆于礼,事所宜行也。”魏主皆从之。由是公私丰赡,虽时有水旱,而民不困穷。
  魏遣兵击百济,为百济所败。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永明七年(己巳,公元四八九年)
  春,正月,辛亥,上祀南郊,大赦。
  魏主祀南郊,始备大驾。
  壬戌,临川献王映卒。
  初,上为镇西长史,主簿王晏以倾谄为上所亲,自是常在上府。上为太子,晏为中庶子。上之得罪于太祖也,晏称疾自疏。及即位,为丹阳尹,意任如旧,朝夕进见,议论朝事;自豫章王嶷及王俭皆降意接之。二月,壬寅,出为江州刺史;晏不愿外出,复留为吏部尚书。三月,甲寅,立皇子子岳为临贺王,子峻为广汉王,子琳为宣城王,子珉为义安王。
  夏,四月,丁丑,魏主诏曰:“升楼散物以赍百姓,至使人马腾践,多有伤毁;今可断之,以本所费之物,赐老疾贫独者。”
  丁亥,魏主如灵泉池,遂如方山;己丑,还宫。
  上优礼南昌文宪公王俭,诏三日一还朝,尚书令史出外谘事。上犹以往来烦数,复诏俭还尚书下省,月听十日出外。俭固求解选。诏改中书监,参掌选事。
  五月,乙巳,俭卒。王晏既领选,权行台阁,与俭颇不平。礼官欲依王导,谥俭为文献。晏启上曰:“导乃得此谥;但宋氏以来,不加异姓。”出,谓亲人曰:“‘平头宪’事已行矣。”
  徐湛之之死也,其孙孝嗣在孕得免。八岁,袭爵枝江县公,尚宋康乐公主。及上即位,孝嗣为御史中丞,风仪端简。王俭谓人曰:“徐孝嗣将来必为宰相。”上尝问俭:“谁可继卿者?”俭曰:“臣东都之日,其在徐孝嗣乎!”俭卒,孝嗣时为吴兴太守,征为五兵尚书。
  庚戌,魏主祭方泽。
  上欲用领军王奂为尚书令,以问王晏。晏与奂不相能,对曰:“柳世隆有勋望,恐不宜在奂后。”甲子,以尚书左仆射柳世隆为尚书令,王奂为左仆射。
  六月,丁亥,上如琅邪城。
  魏怀朔镇将汝阴灵王天赐,长安镇都大将、雍州刺史南安惠王桢,皆坐脏当死。冯太后及魏主临皇信堂,引见王公,太后令曰:“卿等以为当存亲以毁令邪?当灭亲以明法邪?”群臣皆言:“二王,景穆皇帝之子,宜蒙矜恕。”太后不应。魏主乃下诏,称:“二王所犯难恕,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怀之恩;且南安王事母孝谨,闻于中外,并特免死,削夺官爵,禁锢终身。”初,魏朝闻桢贪暴,遣中散闾文祖诣长安察之,文祖受桢赂,为之隐;事觉,文祖亦抵罪。冯太后谓群臣曰:“文祖前自谓廉,今竟犯法。以此言之,人心信不可知!”魏主曰:“古有待放之臣。卿等自审不胜贪心者,听辞位归第。”宰官、中散慕容契进曰:“小人之心无常,而帝王之法有常;以无常之心奉有常之法,非所克堪,乞从退黜。”魏主曰:“契知心不可常,则知贪之可恶矣,何必求退!”迁宰官令。契,白曜之弟子也。
  秋,七月,丙寅,魏主如灵泉池。
  魏主使群臣议,“久与齐绝,今欲通使,何如?”尚书游明根曰:“朝廷不遣使者,又筑醴阳深入彼境,皆直在萧赜。不复追使,不亦可乎!”魏主从之。八月,乙亥,遣兼员外散骑常侍邢产等来聘。
  九月,魏出宫人以赐北镇人贫无妻者。
  冬,十一月,己未,魏安丰匡王猛卒。
  十二月,丙子,魏河东王苟颓卒。
  平南参军颜幼明等聘于魏。
  魏以尚书令尉元为司徒,左仆射穆亮为司空。
  豫章王嶷自以地位隆重,深怀退素,是岁,启求还第;上令其世子子廉代镇东府。
  太子詹事张绪领扬州中正,长沙王晃属用吴兴闻人邕为州议曹,绪不许。晃使书佐固请,绪正色曰:“此是身家州乡,殿下何得见逼!”
  侍中江斅为都官尚书。中书舍人纪僧真得幸于上,容表有士风,请于上曰:“臣出自本县武吏,邀逢圣时,阶荣至此;为儿昏得荀昭光女,即时无复所须,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上曰:“此由江斅、谢瀹,我不得措意,可自诣之。”僧真承旨诣斅,登榻坐定,斅顾命左右曰:“移吾床远客!”僧真丧气而退,告上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斅,湛之孙;瀹,朏之弟也。
  柔然别帅叱吕勤帅众降魏。
  卷第一百三十七
  【齐纪三】 起上章敦牂,尽玄馓玻踩辍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八年(庚午,公元四九零年)
  春,正月,诏放隔城俘二千余人还魏。
  乙丑,魏主如方山;二月,辛未,如灵泉;壬申,还宫。
  地豆干频寇魏边,夏,四月,甲戌,魏征西大将军阳平王颐击走之。颐,新城之子也。
  甲午,魏遣兼员外散骑常侍邢产等来聘。
  五月,己酉,库莫奚寇魏边,安州都将楼龙儿击走之。
  秋,七月,辛丑,以会稽太守安陆侯缅为雍州刺史。缅,鸾之弟也。缅留心狱讼,得劫,皆赦遣,许以自新,再犯乃加诛;民畏而爱之。
  癸卯,大赦。
  丙午,魏主如方山;丙辰,遂如灵泉池;八月,丙寅朔,还宫。
  河南王度易侯卒;乙酉,以其世子伏连筹为秦、河二州刺史,遣振武将军丘冠先拜授,且吊之。伏连筹逼冠先使拜,冠先不从,伏连筹推冠先坠崖而死。上厚赐其子雄;敕以丧委绝域,不可复寻,仕进无嫌。
  荆州刺史巴东王子响,有勇力,善骑射,好武事,自选带仗左右六十人,皆有胆干;至镇,数于内斋以牛酒犒之。又私作锦袍、绛袄,欲以饷蛮,交易器仗。长史高平刘寅、司马安定席恭穆等连名密启。上敕精检。子响闻台使至不见敕,召寅、恭穆及咨议参军江悆、典签吴修之、魏景渊等诘之,寅等秘而不言;修之曰:“既已降敕,政应方便答塞。”景渊曰:“应先检校。”子响大怒,执寅等八人,于后堂杀之,具以启闻。上欲赦江悆,闻皆已死,怒。壬辰,以随王子隆为荆州刺史。
  上欲遣淮南太守戴僧静将兵讨子响,僧静面启曰:“巴东王年少,长史执之太急,忿不思难故耳。天子儿过误杀人,有何大罪!官忽遣军西上,人情惶惧,无所不至。僧静不敢奉敕。”上不答而心善之。乃遣卫尉胡谐之、游击将军尹略、中书舍人茹法亮帅斋仗数百人诣江陵,检捕群小,敕之曰:“子响若束手自归,可全其命。”以平南内史张欣泰为谐之副。欣泰谓谐之曰:“今段之行,胜既无名,负成奇耻。彼凶狡相聚,所以为其用者,或利赏逼威,无由自溃。若顿军夏口,宣示祸福,可不战而擒也。”谐之不从。欣泰,兴世之子也。
  谐之等至江津,筑城燕尾洲。子响白服登城,频遣使与相闻,曰:“天下岂有儿反!身不作贼,直是粗疏。今便单舸还阙,受杀人之罪,何筑城见捉邪!”尹略独答曰:“谁将汝反父人共语!”子响唯洒泣;乃杀牛,具酒馔,饷台军,略弃之江流。子响呼茹法亮;法亮疑畏,不肯往。又求见传诏;法亮亦不遣,且执录其使。子响怒,遣所养勇士收集府、州兵二千人,从灵溪西渡;子响自与百余人操万钧弩,宿江堤上。明日,府、州兵与台军战,子响于堤上发弩射之,台军大败;尹略死,谐之等单艇逃去。
  上又遣丹阳尹萧顺之将兵继至,子响即日将白衣左右三十人,乘舴艋沿流赴建康。太子长懋素忌子响,顺之之发建康也,太子密谕顺之,使早为之所,勿令得还。子响见顺之,欲自申明;顺之不许,于射堂缢杀之。
  子响临死,启上曰:“臣罪逾山海,分甘斧钺。敕遣谐之等至,竟无宣旨,便建旗入津,对城南岸筑城守。臣累遣书信呼法亮,乞白服相见;法亮终不肯。群小惧怖,遂致攻战,此臣之罪也。臣此月二十五日,束身投军,希还天阙,停宅一月,臣自取尽,可使齐代无杀子之讥,臣免逆父之谤。既不遂心,今便命尽。临启哽塞,知复何陈!”
  有司奏绝子响属籍,削爵土,易姓蛸氏;诸所连坐,别下考论。
  久之,上游华林园,见一猿透掷悲鸣,问左右,曰:“猿子前日坠崖死。”上思子响,因呜咽流涕。茹法亮颇为上所责怒,萧顺之惭惧,发疾而卒。豫章王嶷表请收葬子响;不许,贬为鱼复侯。
  子响之乱,方镇皆启子响为逆,兗州刺史垣荣祖曰:“此非所宜言。正应云:”刘寅等孤负恩奖,逼迫巴东,使至于此。‘“上省之,以荣祖为知言。
  台军焚烧江陵府舍,官曹文书,一时荡尽。上以大司马记室南阳乐蔼屡为本州僚佐,引见,问以西事。蔼应对详敏,上悦,用为荆州治中,敕付以修复府州事。蔼缮修廨舍数百区,顷之咸毕,而役不及民,荆部称之。
  九月,癸丑,魏太皇太后冯氏殂;高祖勺饮不入口者五日,哀毁过礼。中部曹华阴杨椿谏曰:“陛下荷祖宗之业,临万国之重,岂可同匹夫之节以取僵仆!群下惶灼,莫知所言。且圣人之礼,毁不灭性;纵陛下欲自贤于万代,其若宗庙何!”帝感其言,为之一进粥。
  于是诸王公等皆诣阙上表,“请时定兆域,及依汉、魏故事,并太皇太后终制,既葬,公除。”诏曰:“自遭祸罚,慌惚如昨,奉侍梓宫,犹希仿佛。山陵迁厝,所未忍闻。”冬,十月,王公复上表固请,诏曰:“山陵可依典册;衰服之宜,情所未忍。”帝欲亲至陵所,戊辰,诏:“诸常从之具,悉可停之;其武卫之官,防侍如法。”癸酉,葬文明太皇太后于永固陵。甲戌,帝谒陵,王公固请公除。诏曰:“比当别叙在心。”己卯,又谒陵。
  庚辰,帝出至思贤门右,与群臣相慰劳。太尉丕等进言曰:“臣等以老朽之年,历奉累圣;国家旧事,颇所知闻。伏惟远祖有大讳之日,唯侍送梓宫者凶服,左右尽皆从吉;四祖三宗,因而无改。陛下以至孝之性,哀毁过礼。伏闻所御三食不满半溢,昼夜不释绖带。臣等叩心绝气,坐不安席。愿少抑至慕之情,奉行先朝旧典。”帝曰:“哀毁常事,岂足关言!朝夕食粥,粗可支任,诸公何足忧怖!祖宗情专武略,未修文教;朕今仰禀圣训,庶习古道,论时比事,又与先世不同。太尉等国老,政之所寄,于典记旧式或所未悉,且可知朕大意。其余古今丧礼,朕且以所怀别问尚书游明根、高闾等,公可听之。”
  帝因谓明根等曰:“圣人制卒哭之礼,授服之变,皆夺情以渐。今则旬日之间,言及即吉,特成伤理。”对曰:“臣等伏寻金册遗旨,逾月而葬,葬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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