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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历史上最有影响的100人-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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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假定认为《伊利亚特》确实只有一个主要作者(这完全是因为该诗写得太妙了,所以不可能是一帮人写的)。在荷马以前的几百年间,其他希腊诗人已写出许多同一题材的短小诗篇,荷马从中汲取了许多营养,但是他决不是仅仅把先前的短小诗篇收集起来汇编成《伊利亚特》,而且从中挑选、整理、修改、补充──与此同时用自己独特的艺术天才创造出最终完美的成果。荷马,创造这部杰作的作者很有可能生活在公元前8世纪,虽然对这一日期还有许多其它说法,其中大多认为比这早些。我还假定《奥德赛》的主要作者也是同一个人。虽然认为这两部诗是由不同作者创造的论断(部分根据其风格不同)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从整体来看两部诗在风格上的相近点远远超过其不同点。
  从上所述显然可见现在对荷马本人的情况知之甚少,实际上有关他生平的资料也不确切。上溯到早期的希腊年代,就有一个家喻户晓的古老传说认为荷马是个盲人。但是两部诗中鲜明的视觉比喻表明即使荷马确实是个瞎子,他也不是生来就失明。从诗中的语言隐约可见他生在奥尼亚,爱琴海东岸的一个地区。
  似乎难以相信象这样的宏篇巨制的诗的画卷能够用口头语描绘出来,但是大多数学者看来一致认为它们至少大部分或许完全是口头作品。但是它们何时首先有了书面形式还无法确定。从这两部诗的长度来讲(总共近2800行),要不是在问世不久就被记载下来的话,看来就完全不可能很准确地流传下去。到了公元前6世纪,这两部诗就已被认为是伟大的文学作品,是有关荷马生平的情况在当时就已失传。从此以后,希腊人一直认为《奥德赛》和《伊利亚特》是自己民族至高无上的文学杰作。令人惊奇的是,许多世纪过去了,文学风格变化沧桑,而荷马的声誉却一直未减当年。
  从荷马的偌大名气和声誉来看,我因把他在本册中的名次排得这样低而感到有些不安。这样做与我把大多数其他文学艺术人物的名次都相对地排得低些的道理相同。就荷马的情况而论,声誉和影响之间的差别似乎特别大。虽然在学校里学生常学他的作品,但是在今天的世界里从中学或大学毕业后,相对来说很少有人再谈荷马。他与莎士比亚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莎士比亚的戏剧和诗歌不但有人读,而且他们戏剧也经常上演,拥有众多的观众。
  荷马的话也不被广泛地引用。虽然荷马的诗句可以在巴特利出版公司的读物中找到,但是在日常交谈中却很少使用,这又与莎士比亚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也与本杰明·富兰克林和欧马尔·卡雅姆这样的作家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诸如“省一分钱就是挣一分钱”这样被广泛重复使用的警句可能在实际上会影响一个人的行为,甚至政治上的态度和决定。如今象这样被广泛引用的话,在荷马的诗句中是找不出来的。
  那么究竟为什么还把荷马列入此册之中呢?其理由有两点。第一,若把所有这些世纪以来亲自听过或读过荷马诗歌的人加起来,其数目是相当大的。在古代世界里,荷马的诗歌比现在要流行得多。在希腊,他的著作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在很长时期里对人们宗教观和道德观都有影响。《奥德赛》和《伊利亚特》更是人所共知,不仅为文人所通晓,也为军事和政治领袖所熟谙。许多古代罗马领袖引证荷马的诗,亚历山大大帝在出征时总是随身携带一本《伊利亚特》。甚至在今天,荷马也是有些人特别喜爱的作者,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学校时都读过他的作品(至少是一部)。
  也许荷马对文学的影响更为重要。所有杰出的希腊诗人和剧作家都受过荷马的影响。诸如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和亚里士多德──这里仅提几个罢了──受荷马传统熏陶颇深,他们都是根据荷马的文学思想才提出了自己杰出的文学观。
  荷马对古代罗马作家的影响也非常之大。所有古代罗马作家都把他的诗歌看作是杰出的典范。常被认为是罗马最伟大的作家维吉尔也在创作他的杰作《伊尼德》②的过程中,有意模仿《伊利亚特》和《奥德赛》。
  即使在当代,每个著名作家实际上不是直接受到荷马的影响就是受到诸如索福克勒斯和维吉尔这样作家的影响,后者是直接受到荷马强烈影响的。在历史上再没有那位作家有近乎这样广泛而持久的影响。
  最后要说明的也许是最关键的一点。在过去的一百年间,托尔斯泰比荷马拥有更为广泛的读者,因而具有更大的影响。但是托尔斯泰在这以前的二十六个世纪却毫无影响,而荷马的影响已经持续了2700多年。这是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从时间来看是很多其他文学人物所不能比拟的,事实上在人类奋斗的任何领域中的人物都无法比拟。
  ①《伊利亚特》(Iliad和《奥德赛》(Odyssey),这两部史诗各为24卷,共48卷,被认为是希腊团结和英勇的象征及其文化和教育的基础。《伊利亚特》讲叙了阿喀琉斯(Achilles)由于受到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Agamemnon)的轻蔑而勃然大怒以及由此在特洛伊战争中带来大灾难的故事。特洛伊战争是亚该亚人为营救被特洛伊王子巴利斯(Paris)拐骗走的斯巴达国王梅雷阿斯(Menelaus)之妻海伦(Helen)而对特洛伊所发动的进攻。诗的主要情节只包括战争最后一年四天中发生的事件;谱写了与战争进展相关的种种前奏曲,塑造了许多人和神的角色。《奥德赛》是描写伊大卡国王奥德修斯(Odysseus)历经十年漫游(虽然诗的情节实际上只出现在最后六周)后从特洛伊战争重返家园的故事。到了家他发现只有他的忠实的狗儿和一个仆人能认出他来。在儿子特勒马库斯(Telemachus)的帮助下,消灭了对他妻子彼娜罗普(penlope)纠缠不休求婚的不阿之徒,重新确立了自己的国王地位。
  ②《伊尼德》(Aeneid):维吉尔所著的12篇史诗,以扬抑抑六步格诗行(dactylichexameters)组成的拉丁语诗,叙述特洛伊城陷落后,伊尼亚士(Aeneas)的冒险事迹,歌颂罗马的光荣。
  95。伊丽莎白女王一世
  公元1533~公元1603
  伊丽莎白女王一世被普遍认为是英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帝王。在她当政的45年期间,英国的经济繁荣昌盛,文学璀灿辉煌,军事上一跃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海军强国。在她生活的时代英国国王不是只充当傀儡的角色,因此英国黄金时代所取得的成就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应归功于她。
  伊丽莎白于1533年出生在英国的格林威治。她父亲是领导英国宗教改革的亨利八世。她的母亲安娜·布琳是亨利的第二个妻子。1536年安娜被斩首,几个月以后英国国会宣布当时三岁的伊丽莎白是私生子(这一直是大多数英国天主教徒的看法,因为他们认为亨利和原配妻子离婚是非法的)。尽管遭到了英国国会的这种挫折,伊丽莎白还是在皇室中哺育成人,受到良好的教育。
  1547年当伊丽莎白13岁的时候,亨利八世死了。在随后的十一年中英国统治者的功绩并不是特别突出。伊丽莎白同父异母的兄长爱德华六世从1547年执政一直到1553年。在他的统治下,政府推行坚决支持英国新教的政策。玛丽女王一世在其随后当政的五年期间,支持罗马教皇的至高权力,恢复了罗马天主教。
  在玛丽统治期间,英国国教徒遭到迫害,约有300人被处以死刑(这使女王有了一个不光彩的绰号“血腥玛丽”)。伊丽莎白被逮捕,并被押在伦敦塔,虽然后来被释放,但在一个时期内生命仍处于危险之中。1558年当玛丽死去由25岁的伊丽莎白继位时,举国一片欢腾。
  年轻的女王即刻面临着许多问题:与法国的战争;与苏格兰和西班牙的紧张关系;尤其突出的是英国国内的宗教派别之间的尖锐矛盾。
  后一个问题首先得到了解决。伊丽莎白执政不久就通过了“至高权力与同一性法案”(1559年),确立英国圣公教为正式的英国宗教。这使温和的英国国教徒感到满意,然而清教徒想要进行一场更激进的改革。但是伊丽莎白在其整个统治期间使1559年的折中法案得到了坚决的贯彻执行。
  苏格兰女王玛丽的处境使宗教形势复杂化了。玛丽被迫离开苏格兰,来到英格兰避难。在那里她很快就发现自己成了伊丽莎白的阶下囚。伊丽莎白没有采取武断行为。玛丽是罗马天主教徒,也完全有权继承英国王位。这意味着在叛乱或暗杀得逞的情况下,英国还会再有一个天主教女王。事实上在玛丽被监禁的19年期间,发生了几起反对伊丽莎白的阴谋,而且有大量的证据表明玛丽参与了这些阴谋。1587年玛丽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伊丽莎白勉强在死刑执行书上签了字。她的大臣和大多数议员巴不得早就把玛丽处以死刑。
  宗教斗争不可避免地给伊丽莎白带来了危险。1570年教皇庇护五世把她逐出教会,下令废除她的王位。1580年格列哥里教皇八世宣布暗杀伊丽莎白不算犯罪。但是形势也有对伊丽莎白有利的一面。她执政期间英国教徒总是担心天主教会在英格兰复辟,而伊丽莎白对此有所防御。这确实是她受广大教徒欢迎的主要原因。
  伊丽莎白开展灵活多变的对外政策。1560年她缔结了爱丁堡条约,该条约提出了一个与苏格兰和平解决争端的办法。英国与法国的战争结束了,而且两国的关系也得到了改善。但是形势却迫使英国与西班牙发生了冲突。伊丽莎白企图避免战争,但是由于16世纪西班牙有好战的天主教势力,西班牙和新教徒的英国之间的战争大概是无法避免。发生在荷兰的一场反对西班牙统治的叛乱是起积极作用的一个因素。荷兰的叛乱分子大多数是新教徒,西班牙企图平息这场叛乱,于是伊丽莎白就对荷兰叛乱分子予以援助。伊丽莎白本人并不十分热衷于战争,但是大多数英国人以及她的大臣和议会倒比她更热衷于战争。因此当与西班牙的战争最终在16世纪80年代末期爆发时,英国人民是坚决支持伊丽莎白的。
  伊丽莎白长年不断地发展英国海军。西班牙国王菲力普二世为了入侵英国迅速发展了一支庞大的海军舰队──无敌舰队。无敌舰队所拥有的舰只几乎和英国舰队相差无几,但是水兵的数目却比后者少得多;况且英国水兵训练有素,船只的质量较好,并拥有更多的火力装备。1588年双方进行的一场大规模海战,以无敌舰队的彻底失败而告终。英国的这场胜利牢固地树立起了作为世界头号海军大国的地位,直到20世纪它还保持着这种海上霸王的地位。
  伊丽莎白总是勤俭持国。在她早期执政的岁月里,英国国王政府的财政状况很好。但是由于与西班牙战争耗资巨大,在她晚期执政的岁月里,国库状况不佳。但由于国王政府保持廉洁,整个国家还是比她登基时繁荣昌盛。
  伊丽莎白在位的45年(从1558到1603年)被认为是英国的黄金时代。一些最著名的英国作家如威廉·莎士比亚就产生在这个时代。这一成就中当然包含着她的一份功劳:她不顾伦敦地方当局的反对,支持莎士比亚剧院。但是音乐和绘画却不如文学那样光彩夺目。
  伊丽莎白时代也是英国探险的时代。有开往俄国的探险,有马丁·弗罗比歇和约翰·戴维斯发现通往远东的西北之路的创举,有弗朗西斯·德克雷爵士路过加州的环球航行,有沃尔特·罗利爵士和其他人在北美无意中发现了英国移民的奇遇。
  伊丽莎白的最大过错也许就是她不愿意提出王位继承人。她不仅仅一生未嫁,而且总是回避指定继承人。这也许是因为她担心无论谁被指定为继承人都会很快成为她的危险对手。不论伊丽莎白未提继承人的理由是什么,她假如早亡(假设真的死在苏格兰的玛丽之前任何时候),英国也许会为继承人问题陷入一场内战。但是英国是幸运的,因为伊丽莎白一直活到70岁。她在临终遗嘱中指定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苏格兰玛丽之子)为她的继承人。虽然这使英格兰和苏格兰并属于一个国王的统治之下,但却是一个前途未卜的选择。詹姆斯和他的儿子都是独裁者,在大不列颠不得民心,结果在该世纪中期爆发了一场内战。
  伊丽莎白是个智慧超群的女子,敏捷过人的政治家。她保守谨慎。她显然讨厌战争和流血,但是需要时她毫不犹豫。她同父亲一样是通过与议会合作而不是与它对立来掌握政权。她公开宣称操守贞洁终身不嫁是有可能的,但因此认为她是异性的憎恨者是完全错误的。恰恰相反,她喜欢男子,愿意和他们在一起。伊丽莎白在挑选大臣方面颇具匠心。当然她的功绩的一部分应归功威廉·塞梭(伯弗利勋爵),他从1558年直到1598年死时一直是她的首席顾问。
  伊丽莎白的主要功绩可归纳如下。第一,她领导英国在没有严重流血的情况下通过了宗教改革的第二阶段。这与德国形成了特别鲜明的对照,那里的“三十年战争”(1618—1648)使百分之二十五之多的人口丧生。由于在一定的程度上解除了英国天主教和新教徒之间的深仇大恨,她成功地保持了民族的统一。第二,她执政的45年是世界上伟大民族之一的黄金时代。第三,在她执政期间,英国发展成为一个主要的列强国,在随后的几百年间一直保持着这种列强国的地位。
  伊丽莎白在本册中是个极不寻常的人物。本书列入的人物基本上是伟大的发明家和创立新思想或改变政策的人物。伊丽莎白不是发明家,她的政策基本上谨慎保守,但是在她的统治下所取得的进步远远超过了那些认真实行改革的大多数统治者在当权中所取得的进步。
  伊丽莎白无心处理议会和国王之间相对权力这个棘手的问题。她从不当暴君,这对于发展不列颠民主也许比她颁布一部民主宪法更有利。伊丽莎白不追逐军事功勋,对建立庞大帝国也不感兴趣。的确,在伊丽莎白的统治下,英国不是一个帝国。但是她给英国留下了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为随后发展起来的大不列颠帝国奠定了基础。
  不列颠在海外众多附属国是在伊丽莎白死后获取的──大多数是在她死后很久获取的。许多其他人为大不列颠帝国的建立起了重要的作用,这无论如何都可以看作是欧洲的全盘扩张和英国的地理位置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应该注意到,在大西洋海岸的其它重要的欧洲国家(法国、西班牙以至葡萄牙)也成为巨大的海外帝国。
  同样,伊丽莎白在反对西班牙的威胁、保卫英国的斗争中所起的作用也容易被夸大。回过头来看,西班牙似乎未曾对英国的独立构成真正严重的威胁。我们应该记得英国舰队和无敌舰队之间的战斗根本没有完结(英方未损失一只军舰)。进一步来说,即使西班牙军队在英格兰登陆成功,也极不可能会征服该国,西班牙军队在欧洲其它地区也未取得显著的成功。如果西班牙未能平定小小的荷兰所发生的一场叛乱,实际上它就不会有征服英国的机会,这看来是显而易见的。到了16世纪英格兰的民族主义非常强大;西班牙人的征服是不可能的。
  那么应该给伊丽莎白排个什么名次呢?她基本上是一个区域性人物,与俄国彼得大帝相比较似乎是合情合理的。考虑到彼得的创造精神远比伊丽莎白要大以及他将俄国引上了崭新的行程,我觉得要把伊丽莎白排在彼得之上就难于说服一个不偏不倚的俄国人。但是考虑到英国和英国人自从伊丽莎白以来几百年所起的重要作用,把伊丽莎白远远排在彼得之后也是错误的。历史上只有少数几个帝王所取得的成就才能和他俩相匹敌,这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是显而易见的。
  96。查士丁尼一世
  公元483~公元565
  查士丁尼皇帝以集罗马法律之大成而著称于世,他所编纂的法典在他即位期间得到了实施。《查士丁尼法典》保留了罗马在法学上天才性的创造成果,后来成为欧洲许多国家制订法律的蓝本。也许没有哪一部法典对世界有这么持久的影响。
  查士丁尼约在483年出生于今日南斯拉夫的托利希尔姆。他是查士丁一世的侄子。查士丁几乎是一个目不识丁的色雷斯农民,他是靠军队发迹才当了东罗马帝国的君主。查士丁尼虽然也出身在农民家庭,但却受过良好的教育,在他叔叔的帮助下成长很快。查士丁无后,便于527年任命查士丁尼为他的同位皇帝。查士丁在当年去世。查士丁尼从这时起到565年去世一直是独一无二的皇帝。
  476年亦即查士丁尼出生前的第七年,西罗马帝国在野蛮的日耳曼部落的猛烈攻击下做出让步,只是东罗马帝国未受到影响,它的首都在君士坦丁堡。查士丁尼决心收复西罗马帝国的失地和恢复罗马帝国。他在位期间的大部分精力都奉献给了这一目标。他在这方面获得了一定的成功,因为他从野蛮的日耳曼人的手中收复了意大利、北非和西班牙的上部分。
  但是,查士丁尼在本册中的名次与其说是取决于他的成功,倒不如说是取决于他在编纂罗马法律中所起的作用。早在登基后的529年。查士丁尼就组建了一个帝国法律制订委员会,该委员会制订的法律草案于529年公布,经修订后于534年作为正式法律生效。与此同时,未收入这部法典的从前的一切敕令和法规都宣告废除。这部“法典”是《民法大全》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叫做“罗马法典”或“法律类编”,是对杰出的罗马法律作者观点的概括,也具有权威性;第三部分叫做“初级法汇编”,基本上是法学学生的教科书和学习手册。最后查士丁尼批准了这些法律,在此之前“法典”已被编入《新律》,该部法书直到查士丁尼死后才发表。
  由于查士丁尼忙于各种战争和履行行政职责,当然就不能亲自起草《民法大全》。实际上这部法书是根据查士丁尼的敕令,在大律师及法律专家团的监督下,由一些法律学者编订而成。
  查士丁尼精力非常充沛,他还积极努力致力于政治改革,其中包括一次反对政治贪污腐化的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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