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我的故事 >

第10章

我的故事-第10章

小说: 我的故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大家在衡阳市租了几间房间住,那房间在一个四合院里,记忆中,那栋四合院名叫“怡园”。
  我的代训表姐,是个非常温柔、善良、诚恳而真挚的小妇人,她个子不高,说话声音轻柔,做事小心翼翼。那段时间,她受母亲重托,带我们三个孩子,真正做到了“长姐如母”,却也做得非常非常辛苦。因为小弟的淘气,已经出了名,麒麟脾气火爆,不是和同学打架,就是和邻居动手。只有我比较安静,但是也有我的麻烦,那时我已爱书成癖,一天到晚要买书,母亲留下的生活费实在不多,省吃俭用,勉强维持,哪里还有闲钱买书?我就会为了不能买书,整天眼泪汪汪的。在“怡园”,还有一件事让我记忆深刻。那就是我们的“吃”。原来,母亲叮嘱表姐,无论怎么穷,必须想尽办法,给我们三个足够的营养。于是,表姐就去腌了一大坛的咸蛋。我们的早饭是咸蛋配稀饭,中午是咸蛋配干饭,晚饭是干饭配咸蛋。吃了好几个星期,小弟一端上饭碗就做各种鬼脸,麒麟直截了当大喊不吃咸蛋,我揉揉肚子声称不饿,就离开饭桌去看书。表姐一看不是办法,慌忙去帮我们烧了一锅红烧肉,用荸荠和肉一起炖。锅端上桌,我们三个欢声雷动,举起筷子,才发现锅中没有几块肉,全是荸荠。
  生活就是这样“贫困”的。但是,在这种艰苦的生活中,祖父过八十岁大寿,仍然过得轰动而热闹。
  祖父那时在衡阳城内教书,为了过寿,提前就回了老家兰芝堂。我们三个和母亲,都赶回了兰芝堂。这一回到兰芝堂,我才知道祖父是多么“德高望重”。许许多多亲友,总有一百多人,都从湖南各地,赶到兰芝堂来为祖父祝寿。兰芝堂张灯结彩,鞭炮声不断的响。因为客人随时随刻的到,兰芝堂中摆起了流水席,虽然酒席不算丰盛,总是祖父的小辈们一番心意。兰芝堂前面有一汪鱼池,养了许多年的鱼,大家都舍不得吃。这时都捞起来以飨宾客。
  除了流水席以外,兰芝堂也扎起了戏台子,请来戏班子演戏。乡下人没有什么娱乐,几十里路方圆中的邻居,都赶过来看戏。我杂在人群中,也看得不亦乐乎。当祖父和母亲都累极了,回新屋去睡觉时,我仍然不肯走,小弟和麒麟当然也不走,声称要看到戏散。戏散时已经深夜十二点,祖父的忠仆黄才余带着我们回新屋,他扛着小弟,牵着麒麟,手里提着盏风灯走田埂小路。我已多年没走过田埂小路,一跤就摔进了路边的水田里,弄了一身都是泥。回到新屋,母亲又着急又叹气,因为我只有身上这一套衣服可穿,第二天还要帮祖父接待来宾呢!母亲连夜洗衣服,衣服不干。第二天我只有穿着弟弟的背带裤去给祖父的朋友磕头。
  磕头。谈起磕头,祖父的旧规矩不变。见了长辈,我们这三个孩子照例要磕头。别人给祖父拜寿时我们也要磕头答礼,真是磕不完的头。在这个时候,我的表侄儿唐昭学出现了。唐昭学那时读高中,大约十七八岁,是个很憨厚很守规矩,据说,书也念得一级棒的青年。很不幸,他刚好比我们的辈份小了一辈,虽然年龄比我们大了一截,却成为我和弟弟们胡闹的目标!见了长辈要磕头!小弟拉着祖父,跳着脚兴奋的嚷:“唐昭学是不是要给我们磕头?快叫他给我们磕头!我们磕了好多头,才轮到一个来磕还给我们!”
  唐昭学不肯磕头,也不肯叫我表姑,别别扭扭的鞠了个躬就逃走了。但是,祖父过完寿,我们回到衡阳继续念书,唐昭学每到假日都到“怡园”来,却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那一年,我过完了十岁生日,已经很懂事了。十岁以后,是我在衡阳停留的最后一年,(事实上,也是我在大陆停留的最后一年。)许多事在我记忆中都历历如绘,其中,包括唐昭学的笛子。
  唐昭学有一支笛子,他随身带着,一有空闲,他就拿出笛子来吹。他吹得非常好。我从小对音乐、戏剧、文学、艺术都爱。这时,惟一接触到的音乐,就是唐昭学的笛子。我觉得他吹得真是美妙极了,就常常缠着他吹笛子,他也有求必应,一次一次的吹给我听。我得寸进尺,要求他把笛子送给我,他却坚持不肯。原来,这支笛子是他一个好朋友,亲手用竹子雕凿给他的。现在,这位好友已分别了,他为了纪念好友,更是一刻也离不开那支笛子。
  有一段时间,唐昭学和他的笛子,陪我度过了许多孤寂的时光。父亲滞留上海,母亲远去教书,那年的我颇感孤独。幸好有表哥表姐和唐昭学。记忆里,我小时并不淘气,战乱和贫穷已经使我早熟。可是,不知怎的,有一天我居然和唐昭学吵起架来。因为他辈份比我低,我对他真是肆无忌惮,我猜想,吵架的理由一定是我在无理取闹,所以他对我不肯让步。吵着吵着,我一时火起,竟抓起他的笛子,用力往桌上敲去。他飞扑上去救笛子,笛子居然裂成了好几片。在那一刹那间,我呆住了,他也呆住了。
  说真话,我绝没想到,笛子一敲就会裂。当笛子裂了,我吓得目瞪口呆,心里说不出有多后悔。唐昭学脸色发青,抓了破笛子对我又吼又叫。偏偏表姐袒护我,跑出来就对唐昭学大骂一顿:“一支笛子有什么了不起?那么大的男孩子,和小女孩吵架!你羞不羞?何况人家小凤凰,还是你的表姑呢!”
  唐昭学一气之下,拿着破笛子,转身就冲出了房间。接下来好长的一段日子,他都不来理我。
  当唐昭学终于又来找我讲话的时候,父亲已从上海匆匆赶回,母亲也从学校辞职回衡阳。衡阳城中,一片乱糟糟,刚直小学停课了,许多同学都回到乡下去了。父母和祖父,又开始夜以继日的讨论。这种气氛,对我来说,是那么熟悉的,每当大人们脸色沉重的讨论,每当学校里学生纷纷离去,每当城市中的人们行色仓皇……就是离别的时候到了。
  离别的时候确实到了。一九四九年的春天,我们再次离开祖父。四个孩子,和祖父一一拥别,祖父叮嘱又叮嘱;等时局安定了,早日归来呀!我们乘上火车,要到广州,再搭船去台湾。大家都认为,这次的离别,不会比上次久。祖父虽已八十,仍身强体健,团聚的日子,是指日可待的!谁知道,这一次别离,我们和祖父,竟成永诀!
  祖父、表哥、表姐、唐昭学都到车站来送我们。表哥还上了车子,送了我们好多站。我倚着车窗,看着衡阳城迅速的消失,真想对唐昭学说一声对不起!真想抱紧祖父的脖子,亲一亲他白色的胡须,真想告诉表姐,我爱吃她的咸蛋……我什么都没做,只是用双手攀住车窗,眼睁睁的看着祖父、亲人,和衡阳城,在我的视线中逐渐远去、远去、远去。
  当时,我再也没料到,这次的别离会长达三十九年!直到一九八八年四月,我才有机会回到大陆,重新见到表哥、表姐和唐昭学!我这一句“对不起”,迟了整整三十九年,终于在武汉的长江大饭店内,对唐昭学说了。表姐的咸蛋!当我重睹表姐时,她已白发苍苍,握紧了我的手,她泪汪汪的说:
  “大概是吃了我的咸蛋,才让你有个好头脑,能够写小说吧!”
  大概是吧!一九八八年,我紧拥着我的表姐。小凤凰都已老了,唐昭学两鬓已斑,表哥的儿子都已大学毕业了……而我那亲爱的祖父,早已去世,墓木已拱。
  人生,是多么短促。世事,是多么难料呀!
  第三十章 初抵台湾
  一九四九年夏天,我们一家六口,在几经波折之后,终于来到台湾。(我们在广州,曾经滞留了两个月之久,因为我们在公共汽车上遇到了扒手,把我们的入台证和旅费全部扒走了。父亲在大街小巷中贴启事,呼吁那位“扒手贵人”把证件还给我们。后来,那位“贵人”真的看到了启事,把入台证寄还到旅社。同时,在台湾的王伯伯,又及时寄给父亲旅费,我们才终于成行。记忆中,我们的旅程,总是一波三折的。)初抵台湾,所有的事物都很新奇。
  父亲接受了师范大学的聘书,在中文系当副教授。师大分配给我们家一幢二十个“榻榻米”大的日式房子。那时的台湾,才从日本人手中接收不久,街上的建筑,都是日式的,住宅区的住宅,也完全是日式的。我们的住宅很小,但是小归小,却“五脏俱全”。前面有小小的前院,前院里有棵大榕树,矮矮的围墙下,盛开着杜鹃和美人蕉。进门处有“玄关”,要脱鞋才能走上榻榻米。我们有三间房间,前面是八个榻榻米的客厅,后面有六个榻榻米的厨房,旁边还有间四个榻榻米的餐厅,餐厅后面有小小的卧房,卧室后面有长廊,长廓尽处是厕所。然后,还有小小的后院,后院中高耸着两株椰子树。我还记得,迁进这房子的第一天,母亲就非常兴奋。我那可怜的母亲,她自从嫁给父亲,一直颠沛流离,居无定所。这时能住进一幢“独门独院”的房子,她就欣喜欲狂了。她说:“这是我结婚以来,第一次拥有‘自己的家’!”
  于是,母亲热心的擦榻榻米,擦地板,擦窗台,把整个房子擦得干干净净。我们孩子们,第一次住日式房子,进门要脱鞋,真不习惯。学着穿木屐,摔得七荤八素。最高兴的还是地上铺的“榻榻米”,反正住在哪儿都要打地铺,这次来到台湾,打起地铺来最简单。这栋日式小屋,我们一住就住了十几年。我们的童年,就在这日式房子中结束。两个弟弟,精力充沛,常在房子里打架,日式房子是纸门,他们一推一摔,就把纸门摔得稀巴烂。于是,父亲买来壁纸,发动全家糊纸门。一年内,我们总要糊好多次纸门。
  生活仍然是艰苦的,父亲的一份薪水,依然不够我们全家的生活。母亲每天在算帐,想办法缩减开支。我们穿的衣服,缝缝补补,不知改过多少次,大人的改给孩子穿,姐姐的改给妹妹穿,哥哥的改给弟弟穿。母亲一直亲自做家务。家里买不起木炭,都烧煤球炉,那煤球和炉子一样大,中间有许多孔,一个接一个,终年不熄火。但是,煤球的气味非常难闻,我一直睡在那四个榻榻米的餐厅里,夜夜嗅着那煤气,以至于直到现在,喉咙都不好。
  我在小说《几度夕阳红》中,曾经形容过女主角李梦竹的生活,那就是我母亲的写照。我还引用过一首诗,那首诗也是我母亲写的:
  “刻苦持家岂惮劳?夜深犹补仲由袍,
  谁怜素手抽针冷,绕砌虫吟秋月高!“
  由这首诗,就知道我们当年的生活了。
  一九四九年秋季,我插班进入台北师范附小六年级,继续我那断断续续的学业,麒麟念五年级,小弟念三年级。小妹还不到学龄,喜欢爬上矮围墙,再从围墙爬上大榕树,坐在大榕树上看风景。每天早上,我依然带着两个弟弟去上学。台湾是亚热带,夏天真是热极了。同学们一下课,就拥进福利社买冰棒吃。我和弟弟们没有钱,无法买冰棒,看到别人吃冰棒,真是羡慕极了。学校规定穿制服,一星期有两次“洗制服日”,就可以穿便服。到了穿便服的日子,同学们个个穿得鲜艳明丽,只有我穿着一件由母亲旧旗袍改的裙子,不伦不类,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整整一学年,我只有这一件裙子,没穿过第二件。每星期最怕的事,就是“洗制服日”。
  麒麟和小弟,都到了最顽皮的年龄。别的孩子有玩具,我们没有。初到台湾,我第一次看到树叶上爬着的蜗牛,觉得新奇极了。我大呼小叫的喊弟弟们来看,说:“台湾的田螺真奇怪,会背着它的壳爬树叶!”
  弟弟们没有玩具,觉得蜗牛也很好玩。就把树叶上的蜗牛一个个摘下来,揣了一口袋,两个人比“蜗牛”,看谁找到的比较大。他们还试着要蜗牛“斗牛”,可惜蜗牛不是蟋蟀,一点斗性都没有。弟弟们弄了满口袋的蜗牛,玩得不亦乐乎。那天晚上,母亲照例巡视他们有没有盖好棉被,却发现他们全身爬满了蜗牛。母亲吓得大叫一声,差点没有当场晕倒。从此之后,勒令不许玩蜗牛。但是,不玩蜗牛玩什么呢?他们依然玩蜗牛。那年我发现了电影。在植物园,每星期六晚上,放一场露天电影,票价非常便宜,只要一块钱。但是,我连一块钱都没有!我每天帮母亲洗碗,要求给我一点零用钱,母亲有时会给我一角钱。积蓄了好久,才积到一块钱。没有余钱搭汽车,我徒步走到植物园,要走整整一小时。看完电影,再走一小时回家。有一次,电影看到一半,下起大雨来。露天电影是禁不起下雨的,立即停演。我淋着雨奔回家,路又黑,雨又大,中途摔了一大交,膝盖都摔出血来。到家后,我浑身湿透,像人鱼一样滴着水,脚跛着,路都走不稳。母亲见了,大惊失色,慌忙帮我换衣疗伤,一面就下令,以后不许去植物园看电影。不看电影怎么行呢?那是我仅有的娱乐呀!
  童年,就是这样苦涩的。
  第二年夏天,我十二岁,从北师附小毕业,考进了台北第一女中。走进中学,童年就悄然而去。细细想来,童年的天真活泼不多,挨过的风霜雨露却不少。幸福的感觉不多,离别的经验却不少。欢乐的事情不多,痛苦的滋味却不少。安定的日子不多,流浪的岁月却不少。
  就这样,我走过战乱,走过烽火,走过苦难,走过童年。
  至于童年以后,那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章了。
  第二部
  第一章 少年“尝尽”愁滋味
  我的少年时期,是我回忆中,最不愿意去面对的一段日子。每次提起这段岁月,我都有“欲说还休,欲说还休”的感慨。现在,为了让这本书中有个“真实”的我,我试着来回忆那个时期的我!那个时期的我,真是非常忧郁而不快乐的。
  生活是安定了,流浪的日子已成过去。(我在那栋日式小屋中,一直住到我出嫁。)但是,我的情绪,却一日比一日灰暗,一日比一日悲哀。当我安定下来,我才真正体会出生命里要面对的“优胜劣败”。原来,这场“物竞天择”的“生存竞争”,是如此无情和冷酷!我的心,像是掉进一口不见底的深井,在那儿不停止的坠落。最深切的感觉,就是“害怕”和“无助”。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的呢?
  童年的我,虽然生长在颠沛流离中,虽然见过大风大浪,受过许多苦楚,但,我仍然能在苦中作乐,仍然能给自己编织一些梦想。尽管我显得早熟,有孤独的倾向,我还是能在我的孤独中去自得其乐。可是,我的少女时期,就完全不一样了。一切是渐渐演变的。进了中学,我才发现我的功课一塌糊涂。童年那断断续续的教育,到了第一女中,简直就变成了零。除了国文以外,我什么都跟不上,最糟的是数学、理化等,每到考试,不是零分,就是二十分。一女中的课业非常严,考上一女中的都是好学生。(我不知怎样会歪打正着的考了进来,对我而言,简直是祸不是福。)人人都应付裕如,只有我一败涂地。学校里的考试又特别多,从小考,到周考,到月考,到期中考,到期末考……简直是考不完的试。我知道人生像战场,你必须通过每一种考试。而我呢?就在学校教育这一关,败下阵来。
  这时,母亲已经去台北建国中学教书。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中学教员,我的家庭,几乎就是个“教育家庭”,这种家庭里,怎么可能出一个像我这样不争气的孩子呢?父母都困惑极了,他们不相信我是愚笨的,愚笨的孩子不会写文章投稿。(对了,我惟一的安慰,是常常涂涂抹抹,写一些短文,寄到报社去,偶尔会登出来,我就能获得一些菲薄的稿费。)父母归纳出一个结论:我不够用功,不够专心,不够努力。
  我想,父母是对的。我可以很专心的去写一篇稿,就是无法专心的去研究X+Y是多少?我可以一口气看完一本小说,就是无法看懂水是由什么组成,人是什么碳水化合物?总之,我的功课坏极了,也让父母失望极了。
  如果我家的孩子,都跟我一样,那也就罢了。偏偏,小弟在学校中锋芒毕露。他不用功、淘气、爱玩……却有本领把每科学科,都考在八十分以上。麒麟脾气更坏了,动不动就和同学打架,但是,考起试来,总算能勉强应付。小妹进了幼稚园,像奇迹一样,她展现了令人难以相信的才华,认字飞快,写字漂亮,能跳芭蕾,能弹钢琴……在进小学以前,就被誉为天才,进了小学一年级,她更不得了,无论什么考试,她不考九十九分,她考一百分。
  父亲逐渐把他的爱,转移到小弟身上去。母亲一向强调她不偏心,总是“努力”表现她的“一视同仁”。但是,人生就那么现实。当你有四个孩子,你绝不会去爱那个懦弱无能的,你一定会去爱那个光芒四射的!一天又一天过去,母亲越来越爱小妹,父亲越来越爱小弟。而且,他们也不再费力掩饰这个事实。一举手,一投足,一个眼神,一个微笑,爱会流露在自然而然之中。我和麒麟这对双胞胎,当初的一麟一凤,曾“喜煞小生陈致平”的,现在,已成为父母的包袱。
  从小,我和整个家庭是密不可分的。我的感情,比任何孩子都来得强烈。我热爱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也渴望他们每一个都爱我。如今回忆起来,我那时对父母的“需要”,已经到达很“可怜”的地步。我功课不好,充满了犯罪感,充满了自卑,充满了歉疚,也充满了无助。我多希望父母能谅解我,给我一点安慰和支持。
  初中二年级,我留级了。那年的麒麟就读于建国中学,正是母亲教的那个学校,是全省最好的男中。就像一女中是全省最好的女中一样。但是,整个学期,麒麟和同学打架,和教官吵架,在训导处咆哮,弄得全校师生,都到母亲面前去诉苦告状。
  父母再也无法掩饰对我们两个的失望。把我们两个叫到面前来,他们做了一个“决定”:
  “你们两个,都已经十四岁了!十四岁够大,可以练习独立生活了。所以,从下学期开始,麒麟转学到台中一中去住校,寒暑假再回来。凤凰呢,就转学到彰化女中去住校!”
  这个“宣布”,对十四岁的我来说,像是一个炸弹,骤然间炸毁了我依恋的那个世界。自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