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赐皇女:夫君太倾城-第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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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的世界就是猜不透,所幸领着这两位大佛,往里走。
一路进去,气熏冲天,肮脏不堪。
朝歌走在前头,时不时会扭头过去,揶揄道,“皇贵夫,身子娇嫩的很,要是受不住了,提早说,还能趁早打道回府。”
他不争不吵,眼底倒是有一股倔强,“谢皇女关心,这些我都受得了!”
第171章 面相如何呀()
秋家满门抄斩之前,他就曾被囚在这暗无天日的地牢里。
身边老鼠的吱吱的声响,被各种酷刑折磨的惨叫声,凄凄漓漓如午夜惊魂。鼻尖,喉咙处全是浓浓化不开的血腥味道,以及尸体腐烂的味道。
秋家满门抄斩那天,他侥幸逃跑了。
曾经发誓,若能有幸活下来,定要回来报仇,血债血还。
此时他的瞳孔间染上了仇恨的血色。
再次凝望女子娇俏的侧脸,嘴角擒起一抹冷笑。
“皇女,不记得了么?秋枫曾是罪臣之子,这地牢,我也算是熟悉的!”
朝歌一顿,“哦?是啊!好像有这么一回事。”
“秋家满门之事,令堂难道没有跟皇女提起过么?”他继续询问。
朝歌猛地说脚,一转头。害得他差点撞上。
面色一紧,抬头和她四目相视。
“皇女如此看我作甚?”他突然讪笑起来,“听闻皇女也懂看风水算八卦,您看看我这面相是不是?”是不是蓝颜祸水?他还未说完。
就被她的笑声堵住,“我看秋贵夫,长得如此花容月貌,貌比潘安呀!是十足的好面相……”
怎么可能?他深深愣住。
在他彷徨之际,一双酥手已经伸了过来,在他的浓眉之上,“多好的眉毛啊,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
她的指尖停留在眉毛末梢,一颗红痣的位置。
“可惜……”她突然话风一转。
而他竟然竖起耳朵,很期待她接下来的话,该是如何的重磅开花。
“秋贵夫,最近是房|事干太多了吧?”她掩嘴而笑,“瞧你眉头风情万种的,小心——”她故作神秘,凑到他耳边说了句,“小心身子骨!”
如此露骨的话,惹得他欲要大怒。
她已退开,且疾步往里走。
望着她越行越远的身影,他若有所思起来。
小狐狸要比老狐狸还要难除掉。等着瞧吧?他还有很多重头戏等着上呢。
等朝歌踏进地牢的审判间。
已经有人在那边宣告死|亡。
百里晨和百里勋刚要起身,打道回府。
就见一娇俏的女子闯了进来。
不经意间,百里晨大怒,“你怎么过来了?”
反之,朝歌完全无视他的怒意,还饶有钻研精神的往死尸那边探去。
这惹得百里晨更加懊恼,大步阔出去,将她揽进怀里。
死人有什么好看的!换成别的女人,早就吓得嚎啕大哭了。
偏偏她还颇有兴致。
扣住她巴掌小脸,硬是逼着她眸子看自己,“你怎么过来了?没人告诉你,这地牢不是你女孩子家家能过来的么?”
全是血腥腐朽的味道,连他都受不了。
她倒是——与众不同,胆大包天冲了进来,真想下一刻,就拎着她,夺门而出去。
“呃?我就想知道,凶手抓到了是谁呀?”她倒是会关键时候,充傻憨笑起来,惹得他无从下手。
“等回去再说,”说着打算将她提出去。还以为只有她一人,哪知道往后面看,还有一位!
绝对值得你瞠目结舌。
“秋贵夫?”
“我也来看看凶手是谁?”他如此说道。
“谣言都将矛头指向了秋某,秋某自认为清者自清,不会干杀害皇女的勾当,为了证明清白,特此来跑一趟,不知三皇子能否给个明确的准信?”
第172章 三个美男一台戏()
“这一位凶手今早突然来自首,说是之前刺客的同伙,他也有证据证明,因为他们用的大刀,几乎一模一样,有相同的标记!”
“但这样不能证明就是同伙,因为他中途咬舌自尽了……”
咬舌自尽了?这就是最后的答案?
朝歌眉头一扬,好似预料之中。
秋枫也是淡定,就说了句,“还请三皇子帮忙继续追查此案,秋某不想白白受了冤枉。”
他转眸间望向百里晨搂着朝歌的手臂。
朝歌“刷”的一下,从男子怀里蹦出来。
“啊!老毛病犯了,见到美男子就是喜欢吃豆腐……”朝歌故意胡诌了个借口,搪塞过去。
是么?秋枫瞳孔闪过一道精光,不过掩饰极快。
他转首望向百里晨身后安静沉默的男子,“二皇子也在呢?”
这位男子不就是咱们的战神将军么?
只见他右脸俊美异常,左边脸银色面具,面具冰冷的棱角,衬得他越发肃然而冷酷。
纵使如此,他还是光彩夺目。英武凛然之上而不失贵族的儒雅气息。
朝歌就满喜欢这类型的。不对,应该是欣赏!欣赏这么一位战功赫赫的少年战神。
放在他身上的头衔,多不胜举,可他又极为不屑世人对于他的吹捧。
在朝歌眼里,他就是一头孤狼,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因为世间实在难逢对手。
下一刻,就听百了冷眼旁观的笑,“幼稚的把戏。”
他的眸子似有似无向着朝歌打过来。
这不摆明着是在说她么?
还头一次被华丽丽的藐视。
战神大人,你果然够冷傲得无与伦比。
朝歌很想冲出去,好好和他算算旧账,难道忘了两年前,帮过你一小忙。您老这么快就健忘了?
不至于这么冷酷无情地拆我台吧?
她还没来得及回话,哪知道被百里晨拉住一袖子,身子一带,直接被拽着出去了。
正是可怜她明明风华绝伦,娇艳欲滴的容貌,怎么说也得被前拥后簇啊。
现实有是如此——残酷。
被百里晨当做兔子一样半拎着出去,一旁是百里勋若有若无的扫射,道不尽的冷意。
后面还有秋枫这只狡猾狐狸,言辞里含沙射影的抨击。
踉踉跄跄得出了地牢,朝歌觉得整个心情都不好。
指着百里晨胸膛,狠狠戳过去,“你——你——你——给我快点找出凶手!找到凶手,我定要他好看。”
明明自己才是罪魁祸首,贼喊捉贼,喊比谁都响。
百里晨还不了解她,定然是又受了秋枫的气。
想他快点出手,好让这罪让秋枫给顶了。
反观一旁,秋枫笑得大大方方,附和道,“是啊!快点查出凶手,秋某可不想平白无故受谣言的污秽。”
随后,秋枫离去。
百里晨很想拉着朝歌私下说话。
哪知道,二皇兄一点也不给面子,直愣愣在一旁带着待着。
摆明了要当最亮的那颗星星。
“三皇弟,我有私事要和皇女谈谈!”敢情,你在嫌弃人家碍眼,别人也在嫌弃你多余呢。
这么一听,百里晨也是震惊。很想开口问,有什么私事?就不能当着他的面明讲么?
在这个时候,朝歌还是顾及到百里晨的。
对着百里勋,揶揄道,“战神大将军,行军打仗的事我可不会呀?所以,我们私底下有能聊的事么?”
第173章 传宗接代()
对着百里勋,揶揄道,“战神大将军,行军打仗的事我可不会呀?所以,我们私底下有能聊的事么?”
百里勋说,“本皇子今日是以皇子的身份和皇女交谈。”
见一旁百里晨纹丝不动,百里勋冷目一射,载着浓浓的压迫逼视而去。
迫于无奈,百里晨只能作揖退下。
待到只剩下他们两人。
百里勋突然转了性子,变得悠闲起来,只因为,再看他眉宇间,多了几分柔软。
朝歌不知他意欲何为,只能亦步亦趋尾随他。
不知不觉,走到一宫殿门口。
她抬眼一看,是《勋华宫》,所谓二皇子在皇宫中的住所。
疑惑不解,不知他到底想要作甚?搞得神神秘秘的,还说以皇子的身份交谈私事?
“皇女我想请你坐一坐!”他说。
“皇女,我这宫殿不知可否入你眼?”随后,和他一同置身在池中央的楼榭中,四面有窗,左右有曲廊可通,亦是跨水接岸,后面又有曲折竹桥暗接。
朝歌心里感觉,一瞬间进入了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里。
楼宇之间,精致巧妙,而别有洞天。
总能在你以为快到尽头的地方,又会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
果不其然,朝歌转身,发现这楼榭背面还有隔间。
“这楼榭,还有一个别名,”他介绍道,“为鸳鸯楼。”
“都说南国有能工巧匠,我特意请南国的工匠,为我宫殿一偶设计的。鸳鸯楼,顾名思义,是男女共欢的地方。”
朝歌猛地一惊,这话听起来别有意味。
不是何时他已经坐在精工雕琢的红木椅上。
一束夕阳的光,透过雕花的窗栏,照耀在他俊逸的半边脸上,晶莹而有光泽。
光衬得更加琉璃姿色,盈盈生辉,可那眸子又恍若漆黑的夜,深不可测。
朝歌一直欣赏他,却对他望而止步的原因在这,太深不可测的人物,她宁肯退而远之。
可他是怎么看待自己的呢?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就听他诗意曼曼,吟起了诗句。
若是记忆没错的话,这是两年前,初次见面,她在暮色之下随意感慨的一句。
哪知道被他拿来大做文章。
“本皇子,一个人在外行军打仗,也有孤单的时候。看到塞外的夕阳落下,总颇多感触!第一次听这诗句,颇为贴切,而终生难忘了……”迂回说那么多,还没说到重点,朝歌眉上染上几分焦躁。
“嘭——”朝歌将茶几上的茶杯狠狠压在桌面上,“有话就直说吧?不必拐弯抹角的了。”
“好,爽气,我喜欢!”他突然直起身来,和她迎面而视,只差半步的距离。
带着强势,勾起她的下巴,“本皇子想找个妻子为我传宗接代!暂定的人选就是你朝歌了!”
恍若晴天霹雳,打得朝歌外焦里嫩。
又好像脑袋上的一根线突然被人扯断,浑浑噩噩起来。
就见她手指去掏耳屎,还是不肯相信若才所听到的。明眸扑闪扑闪的眨着,带着几分迷蒙的可爱,“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他嘴角是冷硬的弧度,难得融化开来,带着几不可闻的笑意,“我说让你来替我传宗接代。”
第174章 像生|蛋的母鸡?()
朝歌二话不说,扭头就走。
没错,她连一个问号句都没有懒得问,果断就走,是有多么不屑啊?
她的一些列反应,好似在他预料之中。
一把将她拽住,拦住了她去路。
“难道你不打算听听后面的条件,有多诱人么?”
“你是哪知眼睛看我,像是会生蛋的母鸡?还是你觉得我见到是美男子,都会无下限地收纳?”
朝歌满含嘲讽之意。
他锐利眸子从头至尾扫射于她,经过鉴定,他说,“你更适合生|崽没错。”
其实这不能怪他,征战沙场,身边围绕的都是铁骨铮铮的将士。
他的心是僵硬的棱角,几乎找寻不到柔软的一面。
但是,人在沙场,就会知道,生命是多么脆弱的东西。
他也会担心,自己一旦倒下,在战场上起不来了。那时候,他会希望能有孩子,替他做生命的延续。
可为什么会偏偏选中朝歌?他自傲的认为,世间少有女子配得上她。
直到遇到那个夕阳之下,吟着“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女子。时而傲娇的不可一世,时而娇态尽显的倾世而立。
那般个性鲜明的她,令人印象深刻。
他自诩为沙场上不断奔驰的狼王。就是伤了,痛了也习惯独自舔伤。
纵使再习惯孤独,也会有眷念温暖的时候。
他不确定,能给他温暖,能给他延续生命的人,是不是她。
他只是想试一试罢了。
如意料之中,嚣张如她,怎么会轻易妥协。
“呸!”朝歌投他一个大大的白眼,“麻烦收起你饿狼一样的视线。我朝歌不会成为你眼中的猎物。”
她好似看清一切,“再好的条件?对我来说,都不值一文。只因为,我朝歌最讨厌拿孩子来做条件。”
他突然放手,“你走吧?”
以朝歌对他的了解,就这么轻易放弃,可不是他百里勋的作风。
她走出几步,随后又折返,提议道,“你要是真的那么需要小孩,以你少年战神的身份,只要你一挥手,定然有的是女人愿意为你那个啥……”
话到这里,见他脸色越来越差,大有风雨欲来的感脚。
朝歌知道见好就收,立马打算脚底抹油闪人。
跑出十几步之远,就听他在原地说,“猎物终究是猎物。”好似有意放话给她听。
那双嗜人的黑眸,如此凌厉,吓得朝歌心头一悸。
心里会呐喊,身材有料,好得没话说,盆骨略微大一点,适合生小孩没错,可这是她的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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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朝歌出来《勋华宫》,就见一大波侍从,扛着箱子,往某宫殿而去。
忍不住好奇,凑过去。
好奇心永远比别人多一颗的她,已经问出了话,“这是什么东西?”
其中一侍从头头,刚想开口骂,是那家不长眼的挡住了去路。
睁目一看,竟然是皇女!
那是吓得不轻,脸色惨白,颤颤巍巍地请安。
因为请安,半举在空中的箱子落在地上。
沉重撞地面的声音,好似装了石头。
这是朝歌的第一反应。
“我认识你,是楚华宫的人吧?”她过目不忘,这认人的功夫自然是不落下风了。
第175章 替我向大皇子问好()
那人战战兢兢开口,“是的,皇女!小的是楚华宫的侍从。”
那么这些箱子呢?到底作何用处?朝歌眼角一示意。
这些侍从们立马屁颠屁颠照指示打开箱子,让皇女查看。
都是一些瓷器,碗啊瓶子之类的。
她视线锐利,一瞟而过,就看到了瓶子上刻印的是柴国公家的出品。
“这些是给大皇妃的?”
确实是送去大皇妃的,那是因为大皇妃脾气差,总是动不动摔锅碗瓢盆的,重点还是专挑贵的摔。
那也没事,谁叫大皇子底子厚,够皇妃摔得起。
可是很显然,大皇子对这位新婚皇妃十分不待见。
非但不同房,还和皇妃明算账。
只要是皇妃耗费的物品,悉数列了个清单,还将这些摔得碎渣渣一同打包给柴国公家送了过去。
柴国公可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啊,嫁出去的女儿,这般彪妇行为,面上挂不住啊。
立马照着清单,给差人送过来了。
这才有了被皇女撞见的一幕。
朝歌说,“柴国公果然出手大方。只是送那么瓷器,不怕宫殿里堆不开么?”
此时侍卫冷汗直飚,不敢多说,只管拼命点头哈腰。
其实洞悉过人,看他们的反应,朝歌自然能有所察觉,这瓷器定然暗藏着玄机。
“天色不早了,你快去将箱子送进去吧?”她让出条路,也不算刁难。
侍从们明显送了一口气,连连点头。
“对了!”她转首,吓得侍从们又是心口一紧。
“记得带我向你们皇妃问好……”她似有似无的笑,说不出的深意,“还有大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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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被百里勋逼婚,已经心情郁闷了。一踏入自家宫殿,见到眼前的一幕,不禁火烧脑门。
院前热闹的过分,原本繁花锦簇的花丛上,一个胖子在花丛里滚来滚去?好端端得花儿,顷刻间被压得尸骨无存了!可以用一个惨不忍睹来形容啊!
视线往上,还有只熟悉又聒噪的鹦鹉,高高挂在自家的门前,门沿上,还有它臭烘烘的鸟屎。
乱套了,全乱套了。
突然气冲脑门,冲上前去。
“都在干什么?给我打住!”指着那该死的胖子,就要破口大骂。
哪知道,头顶鹦鹉尖叫一句,“皇女——朝歌——”
“啪啦——”一坨鸟屎,准确无误砸在她脑门中心。
别说臭鹦鹉的欢迎方式是拉屎?朝歌气冲脑门,浑身都冒烟起来。
“臭——鹦鹉——姐姐今天就将你做成红烧烧的!”说着,朝歌猛地一拉鸟绳。
虽然和鸟类动武,实在有失她作为人类的身份,但是瞧瞧她脑门上的鸟屎,不扯了它鸟毛,心里不爽。
一见鹦鹉被欺负,花丛里玩耍的傻人,终于有了点反应。
滚桶一般的身材,滚到她跟前,满身脏不拉几,嘴上还咬着青草,好似为鹦鹉求情,“漂亮姐姐,那鹦鹉是我哥哥的!”
朝歌气得一脚狠狠踹在他三层脂肪肚上,“你也不全傻呀!还知道我要杀了它呀!”
受了脚踹,他无关痛痒。
令朝歌更加恼怒的是,他竟然在底下,抱住她大腿,还在计较这件事,“鹦鹉是哥哥的!”
第176章 美得过火()
原本雪白的裙摆,脏了一大片,黏上了泥草。
朝歌想挣脱,怎奈这胖子,一股蛮劲,非但不能躲开,还被粘得越来越紧。
实在忍无可忍,冲天的彻底响。
“百里颜——你丫的,滚哪去了——”不能怪她骂脏话,都到了这份上了,实在被逼急了。
宫中侍女侍卫纷纷上前,欲要解救皇女。
这丫的,傻胖子是够么,见纠缠不住,他睁开一大口,往她小腿上咬下去。
紧接着就是女子凄惨的叫声。
当百里颜赶出来的时候,场面已经不由控制了。
就见好多侍女侍卫,一边拉着皇女,一边拖着六皇弟。
皇女的裙摆上破了几个大洞,还有隐隐的血渍。
而六皇子胖嘟嘟的脸颊上,是红肿的大胞,明显是被踹的。
他一走近。
就听朝歌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