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生物探测器-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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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理为什么能够那么快上市?其实不只是因为有关系,后台硬,也跟他们自身的实力有关系。
而实力也是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关系资金和后台,另外一部分就是眼光布局,在这几方面,第一代理每一样都不缺。
比如说不远处这家家百乐市,这家市的面积不算大,经营面积总共也不会过一千平方米,但是这样的市,只是在都就有八十多家。
所以,第一代理能够成为国内最大的代理公司之一,不是没有原因的。
市就是最好的销售渠道之一,而一个市能够销售的商品有多少?
如果只是市,虽然店大欺客,能够扒各大生产商一层皮,但是,加上代理公司,那就不是扒皮的事情了,而是直接分肉。
一家市卖出一件商品,毛利润最高百分之十五,而这已经很高了,但是代理商的毛利润,却占到了货值的百分十三十五以上。
所以,代理商做了经销商,是很赚钱的,而一座市,是多少品牌的经销商?如果代理商做了经销商,里面又有多少利润?,,。请:
第二百九十二章砸玻璃()
莫邪多少也做过一段时间的经纪人,所以,对于第一代理和顶尖代理,还是了解不少的,他们做的品牌,最多的就是水、酒、塑料制品和食品。
当然,其他也代理,但是,他们最热衷的还是刚才莫邪列举的那几种,为什么?因为利润高呗!
大家都以为超市好开,以为利润很高,其实超市真正的利润在10%…15%中间,并没有别人想像中的那么高。
当然,超过百分之十的利润,也不低了,只要做好了还是很能赚钱的,但是,真正做好的有几人?
当然,超市之中也有暴利商品,而真正的利润就表现在了刚才李胜男提到的几个方面。
水跟饮料,啤酒的利润在35%…60%,副食最高的利润在15%…30%。
胶货的利润最高,脸盆,杯子,扫帚等等,最少都是翻倍的利润。
再就是香烟,香烟的利润在5%…13%,并不算高,但是这东西好卖,销量大,所以,只要你有自己的烟草证,你的烟草账户能保证香烟销售量,就绝对赚钱,而现实是,这是普通人根本做不到的事情。
第一代理做了多年代理商,对于哪种商品有多少利润,他们自然是门清,所以,他们的超市想不赚钱都难!
“好了,我们难得见一面,就不说这个了,如果只是单纯的捣乱,就交给我好了,还有刚才你说的情报部门,我会给你一些情报!”莫邪看李胜男还在绞尽脑汁的想要怎么对付第一代理,立即道。
“情报你也可以?”李胜男笑嘻嘻的被莫邪拉着向前走。
莫邪道:“我认识一些电脑高手,他们手中有一些获得信息的渠道,到时候让他直接跟你联系!”
说着话,两个人走进来不远处的小区,竹源越从阴影之中快步走出,这是去提车了。
“这座小区看着不起眼,没想到有钱人还不少!”莫邪扫了一下小区地下车库,里面的好车确实不少。
豪车没有几辆,但是好车却不缺,大部分都是价格五六十万的车子,这样的车子,普通人可买不起。
如果只是十辆八辆的,莫邪也不奇怪,但是,这座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中,就没有几辆下来十万的车子,这就很不正常了。
“这是一些机关单位的家属宿舍区。”李胜男不以为然的道。
“怪不得,看来手中多少都有点权力!”莫邪指了指一座老楼,就这栋楼下面的储藏室中放置的东西多。
“当然有点权力,要不然能够买的起房子?”李胜男租的房子距离这边不远,所以对这里十分了解。
顺着街道走了两步,这下面就是地下停车场,而在靠里一些,就是小区居民的仓库,这些仓库之中都堆满了烟酒,要不然莫邪也不会好奇。
走向前走了十几米,莫邪统计了一下这里的仓库,二十来平方的小仓库,其中堆满了研究的仓库就超过七八十个啊!
莫邪点了点头,他也算是见识到了,这里的一排储藏室,居然比得上不远处的超市了,里面是什么东西都有,烟酒糖茶、保健品、日用品,甚至还有各种鲜肉,可以说是家庭常用的生活用品,这里全都有。
“咦!”仔细扫描了一下那些烟酒,本来想要看看是不是好酒,没想到居然发现其中一个箱子里面,居然全都是钱!
“怎么了?”看着莫邪不停的走来走去,李胜男奇怪的道。
莫邪道:“我们走一段!”
从这里向前,全部是地下仓库,而当莫邪靠近那座装了几箱子钱的仓库之时,他心念一动,仓库之中的钱,就出现在了莫邪的空间当中。
本来没有想着要动手,但是,在看到封装的好好的酒箱子里面,突然出现了大笔现金之后,莫邪就忍不住了。
原来就听说过,打老虎的时候,从大老虎家里抄出几车的现金,现在看来,那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这里不过是一个破旧的家属区,就有那么多现金藏在仓库里,那么其他地方呢?
莫邪分心两用,一边跟李胜男说着话,一边把他十米范围之内的烟酒,全都收进了空间。
丢了东西的这些人家,如果报案,莫邪就把东西还给他们,如果不报案,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那么这批烟酒,莫邪就要笑纳了。
来路清白,丢了东西自然要报案,如果来路不正当,那么就只能打落了牙齿和血吞。
“你傻乐什么?”刚刚收获了一大批烟酒,莫邪一抬头,就看到了第一代理旗下的超市,所以不由自主的露出了一丝笑容。
本来就发现莫邪有点心焉,而此时居然还对着超市傻乐,李胜男自然是不干了。
“我在想着,是不是找人砸了他家的玻璃!”指着超市外面的大玻璃墙,莫邪笑着道。
“那你就砸了!郑家的东西,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李胜男挑眉道。
“我可真砸了?”莫邪看了一圈,在不远处发现了快破碎的路沿石,他直接拿了起来,当然,他没有直接用手拿,而是用衣袖包裹住了石头,这是害怕留下指纹。
“你就砸好了,放心,进了派出所,我会去保释你的!”李胜男看着莫邪,挑衅的道。
莫邪嘿嘿一笑,轮起手臂,直接扔出了人头大小的一块花岗岩。
这块花岗岩掉落了下来,还能存在路边,就是因为太大,所以才没有被清洁工收走。
但是,这点重量,对莫邪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在扔出路沿石之后,莫邪拉着李胜男就跑。
李胜男此时已经呆住了,她还真没想到,莫邪真的敢对着人家的玻璃墙扔石头。
“嘭!”“哗!”
玻璃爆碎的声音响起李胜男的心脏,瞬间开始剧烈跳动起来。
“不要跑了,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紧张过后,李胜男脸上露出了笑容,不过,她还是十分理智的,所以直接拉住了莫邪。
不过,莫邪是她能够拉住的?
所以,她只能再次被动的被莫邪拉着向前跑,很快,他们就跑到了一处繁华的路口。
“跑什么?你以为跑了,别人就找不到我们了?”等到气息平复了,李胜男看着莫邪没好气的道。
“怎么找到我们?”莫邪看着脸色红彤彤,一脸艳色的李胜男,笑着道。
“石头上的指纹,街边有录像!”李胜男道。
莫邪嘿嘿笑了两声,却是没有解释,他能说刚才他已经把周围电子设备全部屏蔽了吗?
不过,李胜男多聪明的人?看到莫邪不以为然的样子,李胜男立即知道,监控录像应该不能拿他怎么样。
想到莫邪的那一群黑客朋友,李胜男立即知道莫邪的打算,不过,有一群黑客朋友,还真是好哎!
但是,刚才她也没有看到莫邪带手套啊?没有带手套,石头上不是要留下指纹的吗?
“衣服,我用袖子包裹了石头!”莫邪好像明白李胜男想要说什么,所以直接伸出右手,露出袖子上的灰尘。
“这么说,真没事?”李胜男脸上露出了笑容,接着就大笑起来。
看着捂着嘴大笑的李胜男,莫邪汗颜,这是多么痛恨第一代理啊!
不过,李胜男到底知不知道,第一代理的幕后老板是叶家?
原来也许叶家只是占据了一部分股份,不能主导经营权,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
郑家的那部分人,被莫邪弄上了天,现在只要叶明辉不傻,就应该知道争权夺利了。
“走吧,那边居然有路边摊,我们过去吃烧烤!”莫邪笑呵呵的道。
“去吃麻辣小龙虾吧!”李胜男是川妹子,自然喜欢麻辣,所以立即提议道。
莫邪到是无所谓,不过,他可听说过京城的麻辣小龙虾不咋地!
“摆摊的是我老乡,你放心吃!”看到莫邪犹豫,李胜男像是使用了她心通,立即心有灵犀的道。
显然莫邪的担心是多余的,这里李胜男确实很熟,最起码在李胜男要的那锅小龙虾不错,只是稍微扫描,莫邪就知道使用的材料都是新鲜的。
所以,莫邪也就沾了光,终于在路边摊上,吃了一顿微毒的麻辣小龙虾。
吃过了夜宵,两个人还十分有精神,所以,在看到了不远处的一栋楼上,写着电影院之后,莫邪拉着李胜男进去看了一部电影。
电影什么的,也就那么回事,看了一会儿,莫邪就记住了情缘两个字,好像是仙侠大片,但是,在里面莫邪没有看到御剑飞仙,没有看到凹凸曼大战小怪兽,他就看到了男男女女的缠缠绵绵。
对这一点,莫邪很了解,省钱啊,不用特效,省下老鼻子钱了,这些拍电影的家伙,一点都不傻!
不过,这样也好,电影不好看,正好把注意力集中在李胜男身上。
一位大坐在身边,触手可及,居然去看电影,那不是脑袋有坑吗?
所以,莫邪借着这个机会,也跟李胜男缠绵了一会儿,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出来约会,怎么也要加深一下印象,要不然以后回想起来,第一次约会干什么来?全特么的是砸人家玻璃,那多悲催?(。。);!
第二百九十三章血神邓隐()
莫邪不依不饶,李胜男无奈,也只能让他沾一些便宜,所以,半推半就的,两个人就抱在了一起。
跟莫邪接触的时间长了,李胜男也算了解他了,虽然有钱,但是绝对不乱来,虽然后台背景强大,但绝对不欺负人,这样的男朋友,可是打着灯笼都没处找啊!
“你是看电影,还是看我?”终于败给了厚脸皮的莫邪,李胜男有点恼羞成怒。
搂搂抱抱摸摸也就算了,这一边摸还一边看,这也太不要脸了!
“当然是看你,这电影哭哭啼啼,哀哀怨怨的,看着闹心!”莫邪坏笑着道。
“是不怎么滴!”看了一会儿,李胜男也败下阵来。
仙侠大片,那采取的场景也太假了,仙山就是多了一些马赛克啊?你多费点功夫,弄上点云雾也行啊,模模糊糊看不清楚就是仙境啊?
软玉温香抱满怀,就算不能得寸进尺,莫邪也感觉十分高兴。
毕竟女人的身体和男人是不同的,男人的肌肉太硬,而女人浑身软,这没抱过女人的饿汉子,是绝对不能想象的。
所以此时莫邪的脸上是一脸笑意,这看的李胜男有点无语,这是大脑短路了?
李胜男无奈的道:“你听到我说什么了没有?你那个同学还真有意思,我打算。。。。。。”
“什么?我同学?哪个?这些小子还敢打你的注意?等我回去捅他们几刀!”莫邪就听到了他的同学有意思,被女朋友说有意思,那可就没意思了。
“别人都是为朋友两肋插刀,你这是女朋友,插朋友两刀?”李胜男翻了个白眼道。
“肯定的啊!找朋友不就是将来捅他们两刀的吗?”莫邪嘿嘿笑着道。
“王海明,你去捅他几刀好了!”李胜男没好气的道。
“王海明?他可是老实孩子,没想到居然这么闷骚!”莫邪眼珠子转了转,不知道王海明这死宅,怎么引起李胜男注意了。
李胜男道:“他的心思细腻,做技术肯定很不错!”
莫邪想了一下道:“是很不错,不过,你怎么知道他心思细腻?”
李胜男再次翻了个白眼,直接掏出了,打开了一个网站:“看看吧!”
“什么玩意?”莫邪看着上的,他平时也读书玩游戏,但是看的时间可不多。
“血神经?这什么玩意?咦,居然是蜀山剑侠传中的一部秘籍?”莫邪翻看了一下,很快就被吸引了。
早就听说王海明这小子在写,但是莫邪从来没有询问过,也没有过,没想到他写的还很不错,特别是里面的感情戏,十分细腻,最起码比现在他们看得这部仙侠电影有看头的多。
蜀山剑侠传是仙侠,利用里面的一个人物,以爱情做主线写一本,真的很好看啊!
大略的翻阅了一下,莫邪立即清除了,这是关于什么的故事。
蜀山世界当中的人物不少,而血神邓隐,绝对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
邓隐,外血神子,为长眉真人任寿的同门师弟,是众多影视作品中血魔形象的来源。
血魔是仙侠大片的反派**oss,既然是**oss,自然有着其特别之处,所以,这个邓隐绝对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他也可以说是一个传奇。
邓隐师承樗散子和余道人,身兼正邪两派之长,最主要的是,他还能融合为一,这就不简单了。
描写这么一个人物的故事,自然有着很多的地方可以书写,他是长眉真人的师弟,他的老婆是师妹申无垢,还有一个情人红花魔女。
作为忠良后裔,邓隐琴棋书画,文武全通,是个英俊豪爽,风度翩翩的美男子,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任寿,两人结为莫逆,在任寿的帮助下服食了山洞中的奇异朱果。
后邓隐寻找恩人疯和尚,而在山中无意闯入女仙申氏三姊妹的修炼的地方,遇到三姊妹中最小的申无垢,两人一见钟情,但从此也开始了自己的悲剧人生。
这一切可以说是爽点十足,有奇遇,有小三,有正邪之变,加上经历的玄奇,故事自然引人入胜。
本身是才子,自然吸引佳人,后来还成高富帅,自然更加有女人缘。
这家伙刚开始绝对属于人生赢家,比如他的武器是紫郢剑和太白金刀,所学功法有九天玄经,太清禁制,太清仙法,血神魔经血神经,血影神功,十指血光,玄阴魔焰。
当然,他也是一个狠人,别的不说,单说血影神光,要想练成这个神通,竟是将自身人皮,生生剥去,再将全副血身炼化,成为精气凝炼的一个血影。
此法炼成以后,异日出山,无论遇见正邪各派修道之士,只消张臂扑将上去,立即透身而过,对方元神精气全被吸去,并还可以借用被害人的原身,去害他的同道。
再遇第二人,仍旧脱体,化为血影扑去,只要扑中,便无幸免。
多**力的人,如若事前不知,骤出不意,也是难免受害。
尤其是,水火风雷、法宝飞剑皆不能伤。
这么一个家伙,自带主角光环,如果仔细看书,你会现,邓隐绝对是还珠创造中个性最鲜明的人,或者说更像今天的普通人。
邓隐行事有点叛逆,有点愤世嫉俗,自然就容易犯错,犯了错还不知道悔改,自然就只能入魔,可以说,这可比的上现在的很多熊孩子了。
“故事很好看,不过,最后的结果太惨了点,被人围攻打成了灰灰?”看到最后,莫邪好像没有看到结果啊,最后好像是被人围攻。
“在蜀山上空化成漫天血雾,没写死了还是没死,不过,以他的神通,应该是死不了!”李胜男道。
“死不了啊!如果是电影,可以拍续集啊!”放下,莫邪笑呵呵的道。
“你也认为不错吧?”李胜男眼睛亮了亮道。
莫邪点了点头,李胜男为什么要让他看这个?还不就是有这个意思?
“这个已经被拍烂了吧?”关于蜀山的电影电视剧可不少,所以,莫邪并不太感兴趣,再说,他现在也没空弄这个。
就比如他们现在看的这部仙侠巨制,真的是巨制?
连个小怪兽都没有,巨制全部用来做宣传了吧?
“别人拍摄的是伟光正,我们拍摄个大反派,就以你同学这部当剧本,你不觉得这个邓隐,跟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很相似吗?我想现代人看了快意恩仇的一个邓隐,绝对会感同身受!”李胜男道。
莫邪苦笑道:“是会感同身受,也会引起共鸣,但拍摄这样的电影,是不是有点三观不正啊?误人子弟就不好了。”
“所以,最后坏人会被镇压啊!邓隐不是被人打成血雾了吗?事情都要从两面来看,好人有好报,坏人就要接受惩罚,这还三观不正?
那现在的电视剧,出来的女配角,都是变态,无缘无故的爱和恨,她所谓的爱,什么变态的事情都做得出来,这样的电视剧三观就正确?
相比那些电视剧中的女猪脚,邓隐的三观还算正确,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我们进军电影界!”最后,李胜男没等莫邪反对,直接拍板决定了。
莫邪无语,看蜀山,邓隐出场后,就牛气哄哄的要杀上峨眉,在峨眉开府之时杀个血流成河,败退时还不忘暗算别人,可见其人气量短小,流氓气十足,小人一个。
但是,在《蜀山》中,血神子也不过出了一场,露了一面,里面描写的血神子除了恶毒残忍,实在没写出什么明显个性,而一干高明伟大绝对正确的正道中人们,对他的那种带有完全鄙视色彩的评论,不足引以为凭。
现在通读王海明写的这部血神经,莫邪看到了一个年轻的,骄傲的,有点刚愎、有点任性、偶尔犯点小错,但也还马上晓得警惕的青年,即便未必“前途无量”,至少他不是个坏人。
在对比原著,莫邪皱起了眉头,就算结合原著,特别是长眉真人这部,怎么看,邓隐也不象是那样一个残忍嗜血,誓不悔改的血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