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嫁-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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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永远不会忘记,阿泽死的那天,下了好大的雨。
那一年,曹洛十四岁。
兽医店里,她不停地抚摸着阿泽的身体,想要让它舒服点。可阿泽一点都不好,全身上下不停地抽搐着,已然奄奄一息。
“让它安乐死吧。”陈医生哑声说道。
“陈医生,阿泽是我的家人,我不能让它死!”曹洛紧紧地抱着阿泽,泣不成声道,“阿江的生意很忙,天天飞来飞去。阿瑛是文工团的,经常到全国各地给部队唱歌。从小到大,只有阿泽、阿泽它陪着我。”
陈医生皱着眉头,为难道:“可是,学生,它现在很痛苦啊。”
曹洛拼命摇着头,眼泪噼里啪啦地砸到了阿泽的背上。
阿泽呜咽了一声,看着陪伴了十年的主人,眼里是深深的不舍、眷恋和遗憾。晶莹的泪水从它的眼角滑落。曹洛听懂了它想说的话。
它说:主人,对不起,不能再陪你了。请你不要哭了。
曹洛伸手去擦眼泪,却是越擦越多。“风颂,风颂哥哥还没来吗?他答应过我的,会陪我一起送走阿泽。他又言而无信!每次,每次都是这样!”曹洛弯下腰,用额头贴着阿泽的额头,无声地做了最后的告别。她背过身,声音低沉得仿佛是从心间发出的,“陈医生,让阿泽没有痛苦的离开吧。”
倾盆的雨幕中,少女抱着沉沉入睡的宠物,失魂落魄地往回家的路上走去。她的全身已经湿透,心更是冰冰凉凉的,像是掉入了万丈深渊。
最终,她心力交瘁,倒在了地上。合上眼帘时,又一次喃喃着在心中想过念过无数遍的名字:风颂哥哥……
三天后。她一出院,就元气满满地蹦到了萧风颂面前。没有埋怨,没有哭诉,依旧笑得一脸阳光,仿若所有的不愉快都已烟消云散:“风颂哥哥,我想死你了!你想我吗?”
“想,”萧风颂瞧着她惊喜交加的神情,凉淡地补充了两个字,“才怪。”
中二时期的曹洛,做过的最愚蠢的事,就是倒追大她五岁的萧风颂。
☆、第3章 那个女孩那歌声
初夏的阳光懒洋洋地照耀在城南郊区一栋典雅精致的欧式别墅。别墅临山靠水,静谧而内敛,处处彰显着低调的贵族气息。
一阵微风吹来,岸边的垂柳柔柔地飘动起了它的长发,在湖面上荡起了层层涟漪。
哗——
绿色的水桶又快又狠地扎进水中。再次回到地面上时,里面多了三只色彩斑斓的锦鲤。曹洛望着不停绕圈圈的鱼儿们,露出满意的笑容。
“阿洛!”一个中年男人迈大步朝这里走来。
曹洛连忙将食指放在唇边,对着戚管家做了个嘘声的动作。她心虚地环顾四周,确认再无他人后,摆出一副惨兮兮的表情,双手合十地恳求道:“戚叔叔,别跟阿江说我偷了他的宝贝金鱼。要是他问起,就当它们不幸穿越了吧。”
戚管家哭笑不得,点了点头。他捡起地上的购物袋,打开一看,里面全是上上品的茶叶,有君山银针、洞庭碧螺春、黄山毛峰……
“这也是你偷的?”戚管家好笑地看着曹洛,语气亲昵又温和。
“这个不是偷。是我光明正大地拿。戚叔叔,我先撤了。”曹洛把购物袋塞进包里,提起水桶,一溜烟跑了。
戚管家轻笑出声,抬起头,在不远处的小亭上,看到了曹江。“曹先生。”他微微欠了欠身,恭敬地说。
“那个阿洛,真是的。”曹江摇了摇头,显得有点无奈,“老戚,下次记得跟她说,那些金鱼我可是一只五万的买来,不要五百块随随便便的卖掉。”
戚管家扶了扶金丝框眼镜,为曹洛说好话:“阿洛最近也是各种缺钱。毕竟她没有工资,再养个断腿的阿泽,确实够呛。”
“阿泽啊,”曹江长长地叹了口气,面上一片凝重,询问着,“查到他的来历了吗?”
“目前还是毫无头绪。”戚管家默了默,宽慰道,“不过他看上去不像是坏人。”
“萧风颂看上去也不像坏人,还不是伤透了阿洛的心?盯紧点,我不要她再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十年了,曹江和程瑛都不敢在曹洛面前提起这个名字。也不知生性开朗的她,是否真的如她表现的那样,彻底放下了萧风颂。
**
午后的空气漂浮着炙热的气息,闷热难当。万物仿佛都失去了生机,唯有梧桐树上的知了一个劲的聒噪着。
萧风颂上穿黑色镶银边的短装,下着红蓝格子半裙,出席了在私人庄园举办的苏格兰式婚礼。
“风少,你今天帅呆了!可以直接拉去拍偶像剧,保证迷倒一批小女生!”赖莱夸张地张大嘴巴,做出个即将晕厥的表情。
“赖莱,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把你打包送给聂荣呈。”萧风颂长眸微眯,眼中幽光乍现,内心的不悦实实在在地写在了脸上。
在这样一个炎热的天气,穿着如此搞笑的服饰,对于耐心极为有限的萧风颂,着实是个不小的挑战。
“吴老板,恭喜恭喜。”在见到庄园主人的瞬间,萧风颂脸上立即堆满了笑容。他瞧了一眼站在吴老板身边的新郎官,把即将脱口而出的“一表人才”吞回肚子里,继续笑道,“令郎真是气宇轩昂。”
吴老板笑得嘴都快咧到耳后根了,“萧董,感谢你大驾光临,快请进。”
婚礼主会场设在一块很大的草坪上。香槟色的排椅花纹精美,香槟色的玫瑰四处绽放。充满异国情调的苏格兰格子呢把会场装饰得十分华丽。悠扬空灵的风笛音乐不间断地回响着。
不远处有婚庆公司的工作人员组织来宾跳起了传统的苏格兰舞蹈。前进、后退、转圈、滑步、单腿跳跃……随着轻快的风笛乐,他们交换着舞伴,跳的不亦乐乎。
赖莱看得心痒痒,提议道:“风少,看上去好好玩耶,我们也去跳吧。”
萧风颂眉目霍然舒展开来,嘴角勾起一抹浅笑,心情貌似十分愉悦:“我们双手叉腰,踢踏来踢踏去,裙摆和笑声一起随风飞扬,那画面是不是超级美好?”
赖莱在脑海中描绘着这个画面,捣蒜似的点头。
“赖莱!”萧风颂一巴掌拍向他的脑门,脸色冷冽阴沉,警告着,“小心你的菊花不保。”
赖莱做小伏低,连声道歉,瞥见熟悉的身影,惊讶地叫了出声:“曹,曹——”
“操什么操?你活腻了是吧?”萧风颂又是一掌拍了过去。
赖莱揉着后脑勺,赶紧解释:“不是酱紫啦,风少,是曹医生耶。”
萧风颂转身一看,还真的是那只小苍蝇!
曹洛穿着跟工作人员一样的白衬衫、红绿相间的格子裙,抱着吉他坐在舞台上。舒缓的前奏过后,她亮嗓开唱:
“Woke up this morning;
Just sat in my bed,
8 a。m first thing in my head;
Is a certain someone……”
风琴的演奏声很大,几乎盖住了她的歌声。底下的来宾全在瞎闹腾,没有一个人认真在听。可她依旧坚定地、用心地、自信地唱下去,仿若周遭的纷纷扰扰都与她无关。
在她的世界,一把吉他就足矣。
清甜纯美的旋律低低回荡着,像是有黑色丝绒轻轻滑过耳膜。“曹医生唱的真好听诶。”赖莱双手托腮,一脸陶醉地感慨道,“风少,她唱的不比赵梓艺差吧。”
赵梓艺是丰诚娱乐公司旗下的情歌女王,十年前因一曲《裂心》而声名大噪。这首由Loise作曲作词的伤感情歌,至今仍牢牢占据着KTV点歌榜的前三位。
“哦。”萧风颂从鼻孔发出含糊的鼻音。
彼时日光正好,薄薄柔柔地洒了一层,笼罩在曹洛的身上。她的双眸晶晶亮亮,脸颊像是被阳光点亮,看上去鲜艳而明媚。
萧风颂恍然想起了那一年的校十佳小歌手决赛。
“今天我给大家带来的是我的原创曲目,叫《风颂》。”少女往台下张望着,似乎在寻找着谁,最后将视线牢牢地定格在一个清隽白皙的少年身上,“献给高二年七班的萧风颂同学。”
在如雷般的口哨声中,全校师生都把目光投向了萧风颂。
萧风颂神色漠然,薄唇抿得如刀锋般锐利。少女抱着吉他唱了什么,他不想听,也不屑去听。他只是迷迷糊糊地记得,那首歌的歌词琅琅上口,旋律优美动听,有着淡淡的哀伤、忐忑和迷茫,却在曲词之间洋溢着甜蜜的幸福。
除了他之外,在场的所有人似乎都被触动。现场的气氛一度到了白热化,最后竟是齐声合唱高~潮部分:
“想你是我做过的最美好的事,
我愿意追寻你的脚步,
直到天涯海角——”
震天的掌声和喝彩声中,少年面不改色,目不斜视,迈着长长的双腿,走上了舞台。他拿过话筒,对着公开表白的少女冷冷道:“曹洛你有完没完?你这人还有没有自尊心?我说了不喜欢你就是不喜欢你。你这样犯贱,你父母知道吗?”
观众们都安静下来,同情地望着被当众拒绝的曹洛。
少女眼中有泪光在闪,却倔强地扬起笑脸,故作开心地说:“风颂哥哥,这是你对我说过的最长的话。我会继续努力的。”她朝着台下,大无畏地嚷道,“请大家为我见证,总有一天,我一定会追到萧风颂的!”
少女的眼中一片坦然,那是死都不放手的决心和不成功便成仁的勇气。
现场又沸腾起来,体育馆内上千人齐整地呐喊着,为勇敢的少女打气:“曹洛,加油!曹洛,加油!”
是勇气吗?那时的萧风颂觉得,那不过是厚脸皮罢了。
后来,他的追求者中不乏厚脸皮的,但是像曹洛这般勇往直前百折不挠的女孩他是再也没有遇见过。
“风少,我很好奇耶,你和曹医生以前是不是认识的?”赖莱瞧着老板不一样的神色,操着浓重的台湾腔,八卦道。
“她是我学妹。”萧风颂在心里补充着:还是我的第一任女友。
婚礼井然有序地进行着。满脸疙瘩的新郎和貌美如花的新娘入场,在牧师的主持下,交换戒指。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一个穿着白纱的褐发女孩毫无预兆地闯了进来,猩红着双眼,指着新郎,破口大骂:“吴博,我X你妈的,你不是说娶我吗?怎么一转身就娶了这个婊~子?”
新娘明显不是吃素的,气势汹汹地冲过去,一抬手,一巴掌狠狠地甩在女孩的脸上,高声怒骂:“我X你祖宗十八代!我老公不是给了你分手费吗?你这贱人,老娘告诉你,休想破坏我的婚礼!你这样犯贱,你父母知道吗?”
舞台后方准备献唱《My Love Will Get You Home》的曹洛,听到这话,似乎是触动了内心深处的某个伤口,那双明澈的杏仁大眼顿时盈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
褐发女孩输了气势,索性坐在地上,撒泼着:“吴博,你怎么这么没良心?你不要我,难道也不要我们的孩子吗?”
新娘盯着女孩微微隆起的腹部,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她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喃喃着:“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吴博在我身上奋战播种,自然就有了爱的结晶。”褐发女孩爬了起来,摸着肚子,得意地笑了。
来宾们磕着瓜子,心照不宣地欣赏着这出闹剧。萧风颂朝着赖莱使了个眼色,一前一后地走了出去。
赖莱摸着下巴,沉吟道:“风少,闹成这样,看来用钱是摆平不了诶。”
“那是钱出的还不够多。”萧风颂慵懒地靠在墙上,点燃一根香烟。见到同样出来透气的曹洛,他掐熄了烟,走了过去,省略掉一切虚伪的寒暄,直入主题,“在这里唱歌能赚多少钱?”
曹洛没想到还会遇见他,双手抱胸,一脸戒备地回道:“一个下午三百。我朋友做婚礼牧师,他介绍我来的。”
“缺钱吗?”
曹洛默然不语。
萧风颂打开钱包,取出一张名片,放到她的手中,“有需要可以来找我。”
“不了。”曹洛不卑不亢地把名片还给他,闻到他身上若有似无的薄荷烟草味,往后退了一大步。
一阵尴尬的沉默过后,萧风颂又问:“有男朋友了吗?我认识很多高富帅,可以给你介绍个。”
“不了,我父母会替我张罗的。萧先生,再见。”她客气有礼地告别后,又进去了。
萧先生?
萧风颂一愣,那只聒噪的小苍蝇从来都是“风颂哥哥”的叫他,即便生气时也只会喊他全名,何时用过如此客套如此生疏的“萧先生”来称呼他?
他终于意识到,那个成天跟在他屁股后面打转的小小少女已经彻底消失,就算再见,亦是陌路人。
闹剧还在上演,喧闹声叫骂声哭泣声充斥其间。曹洛充耳不闻,拿出手帕,擦拭她心爱的吉他,突然,一声凄厉惨痛的尖叫声响彻会场。
曹洛猛地抬起头,只见新郎吴博一脚踹到了褐发女孩的肚子上。女孩倒在地上,钻心的剧痛使她身体蜷曲,强烈地痉挛着,再也爬不起来了。
曹洛扔下吉他,飞快地跑过去。瞧见女孩煞白的脸色,心中暗叹糟糕,冲着围观的宾客心急如焚地喊道:“快去叫救护车!孩子有危险!”
**
感觉是在某个人的背上,暖暖的,像极了春日的阳光。曹洛下意识地搂紧他的脖子,含糊不清地嘟囔着:“阿泽?”
“嗯。”男人的声音悦耳得就像清澈的泉水。
“我在医院睡着了吗?”
“嗯。”
“我睡成死猪了吗?”
“……嗯。”
曹洛全身一个机灵,立即爬了下来,抬起手,揉着他的头发,怪责道:“怎么不叫醒我?背着我走了这么远,腿不会疼吗?”
男人摇了摇头,微微笑道:“洛洛很轻的。”
乳白色的月光,将黑夜照亮,一层淡淡的如牛乳般的雾气,在银色光泽的映照下,缓缓流动着。
曹洛挨着他,并肩而走。她诉说着婚礼上发生的闹剧,却只字不提萧风颂。
阿泽安静地聆听着。他的身上有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味,清新素雅,很是好闻。
曹洛愤愤然地说:“孩子没有保住。阿泽,你相信吗?是被宝宝的父亲踹掉的。这世上竟然有如此冷血自私的父亲!”
阿泽思索了片刻,不急不缓地开解着:“洛洛,有时人性的黑暗是会让人绝望的。如果无法改变这个世界,至少不要让这个世界改变自己。”
“不愧是我的宠物,连说的话都这么好听。”曹洛挽着阿泽的手,哼着《My Love Will Get You Home》,往回家的路走去。
曹洛有个世上独一无二的宠物,一个不知来历的男人,一个俊朗如天神的男人,一个眼中盛满悲伤却总是微笑的男人。
☆、第4章 金牌助理的一日
上午时间六点二十五分。
赖莱习惯性地比预设的闹钟早了五分钟醒来。他坐在床上,面无表情地进入了神游状态。
五分钟过后,他按掉闹钟,爬到洗手间。漱口,挤牙膏,怏怏地把牙刷含在嘴里,机械般地刷着牙。脑袋一片空白,眼神继续放空。
渐渐的,他的眼睛有了焦距,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我靠!”
那个头发成鸡窝、脸上印满吻痕的神经病究竟是谁?
他喷出了满嘴的泡沫,努力回想着昨晚又经历了什么非人的遭遇,才把自己搞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对了,在夜店,老板忙着和大恒集团的少当家谈论新电影的投资计划,把喝醉酒的他扔到了舞池里。
赖莱下意识地摸了摸后面,确认完好无损后,舒了一口气。还好,老板这回不是迁就投资商去了同志酒吧。
对于助理这个职业,赖莱只有三个感受:
一,累。
二,很累。
三,非常累。
他动过无数次想离开的念头,却没有一次真正付诸实践。因为他的老板——
一,大方。
二,很大方。
三,非常大方。
对于一个背井离乡在国际大都市打拼的人,只用短短五年的时间就过上有房有车的生活,赖莱不得不心怀感恩地对萧风颂说三声“谢谢”。
在街边小摊吃了他最爱的豆浆油条,赖莱驱车前往裁缝店去取历经第二次修改的衬衫。先前老板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觉得衬衫的袖口一定要比西装的袖口长一厘米。改好后又觉得不甚好看,就打发赖莱把它们全部改回来。
——
金牌助理守则第一条:对老板的任何指示都要说yes,不要质疑,不要推脱,因为老(金)板(钱)永远是对的。
——
在面包店打包了一杯热咖啡和一块蔬菜三明治,赖莱看了下手表,马不停蹄地赶到了皇城高级住宅小区。
屋内一片漆黑。赖莱打开了客厅的落地窗窗帘。清晨的一束暖阳照进屋子里,这才让位于八层的复式公寓有了些许朝气。
每次来这里,赖莱都觉得萧风颂的公寓太大太空了。明明现代化家具应有尽有,却好像少了点什么。
果然还是少了个老板娘。赖莱在心中叹道。
作为明珠四少唯一一个自主创业的商业奇才,再加上是娱乐公司的大老板,萧风颂的感情生活一直广受各界媒体的关注。某知名论坛经常有自称是娱记的人发帖,造谣他睡遍了旗下的女艺人,爱玩S/M、双凤一龙、深水炸弹,还讲的有眉有眼,仿佛身临其境。
可是赖莱为萧风颂工作的这五年,却没见他正式地交过一个女朋友。如果不是他偶尔会带女伴回来解决生理需求,赖莱绝对怀疑他性取向有问题。
“风少,快起床。”赖莱连喊了几声。见老板睡成死猪,无奈之下,只好拿出手机,把音量调到最大,放到他耳边,播放最炫广场舞。
萧风颂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噔的一声从床上蹦了起来。他掏了掏耳朵,眼里闪过恼意,叫骂道:“赖莱,你想死是不是?”
赖莱摸了摸鼻头,好声好气地解释说:“风少,等下《与郎共舞》剧组举行庆功宴,你得赶紧准备去犒劳大家啊。”
“哼,收视率连1都没破,我没给他们送烧饼已经很好了。”萧风颂一脸嫌弃道。
“可是网络上超红的!”赖莱肯定地点点头。
“还不是我花钱请人炒红的。”萧风颂洗漱完毕,啃了一口三明治,直接吐了出来,拍着桌子不满道,“为什么里面会有胡萝卜?当我是兔子吗?”
难道不是兔子就不能吃胡萝卜?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
金牌助理守则第二条:千万不要无聊到去研究老板的脑回路。因为老(金)板(钱)永远是聪明的。
——
赖莱小跑过来,饶着头发嘿嘿笑道:“风少你不是便秘吗?所以我让店里的面包师特别加胡萝卜。呃,方便……通畅。”
萧风颂瞬间炸毛了,雪亮的目光如飞刀般嗖嗖地砍在了赖莱身上,语气极为不好:“我什么时候便秘了?”
“还说没有?”赖莱回了个“别装啦我都知道啦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啦我俩谁跟谁”的眼神,列出了证据,“昨天我在厕所外面等了你二十分钟。”
萧风颂掰开三明治,挑出胡萝卜,淡淡道:“我抽了两根烟,想了些往事。”他抿了一口蓝山咖啡,眉目肃然地吩咐着,“赖莱,我想对一个女孩做点金钱补偿,你帮我做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