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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一往情深深几许-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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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安好心的混球,大混球。

    纪笙笙蹙蹙眉,在心里骂他一句。

    ===

    沈隶喝酒喝的有点多,醉了。

    一身的酒味。

    不过,即便喝醉了,在纪笙笙的眼睛里,依旧是帅的不要不要的。

    生日会结束时,是晚上的九点半,外面起了薄薄的雾。薄雾笼罩的夜空下,纪笙笙是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她眼里帅的不要不要的男人朝车子停靠的地方走去。

    沈隶的宾利就放在了距离吃饭不远处的一棵大梧桐下,纪笙笙扶着他,是很快的找到了大梧桐,找到了他的宾利。

    车钥匙在沈隶的裤子口袋里呢,找到车后,纪笙笙伸手去摸了他的裤子口袋。而刚摸完裤子口袋,纪笙笙没想沈隶会握住她的手,喊了声姚周。

    姚周……

    纪笙笙背脊微微僵了一下。

    僵硬着,听沈隶说:“姚周,周周。我听说你在法国生活的不幸福,不幸福就回国好不好,回国来找我。我可以给你幸福。”

第二十二章() 
“周周,周周,回国来找我好不好,我给你幸福,我可以给你幸福。”薄雾笼罩中,沈隶抓住她的手再重复一遍,重复的纪笙笙全身一抖,心里凉飕飕的。

    微凉的夜,风吹起,卷来一股的冷意。

    纪笙笙全身再哆嗦一下,只觉得冷意从心脏开始往外冒,顷刻间,全身都凉透了。

    “周周,你的手怎么突然这么凉?”被沈隶握住的手此刻也是冰冰凉的。真的讨厌死沈隶此时此刻把她认成姚周了,深吸口凉气,纪笙笙有些大力的从沈隶温暖的手掌心里把手抽出来,漂亮的脸上眼眶有些红,声音因为生气有些尖锐的愤怒,“沈隶,我不是姚周,我是纪笙笙,纪笙笙,纪笙笙!你喝醉了。”

    “纪笙笙?”

    沈隶醉的意识有些模糊,迷迷糊糊半眯着眼睛嘀咕一句,看纪笙笙好一会儿,没再说什么,只是拉开车门坐进了车子后面。坐进去后,揉揉额头开始闭眼睡觉。

    沈隶闭眼睡觉的时候,脸上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距离感慢慢褪去,安静又恬淡的。

    纪笙笙呆呆站在车外看他一会儿,默默关上车门,绕到驾驶位去开车。

    东城是个北方城市,冬天有些干冷。干冷的风吹在脸上吹的有点疼,纪笙笙走几步,摸摸被风吹的脸,微微低垂下头,耷拉下肩,眼神很落寞。

    低头落寞着朝驾驶处再走几步,纪笙笙无意间抬头看看前面的路时,看几眼,脚步突然缓了下来,眼神也在不远处的某处突然停住。

    昏黄光线里,薄雾笼罩中,温景时,安寰还有范心琳此时就在不远处呢,在看她。

    傍晚,她跟沈隶开车过来的时候,温景时跟安寰也刚好到,他们的黑色奥迪跟沈隶的宾利放在了一块了。

    他们来这边也是取车来了。

    他们都应该看到刚才发生的一幕了吧。

    那好尴尬,好没面子的。

    纪笙笙垂头再摸摸被风吹得脸,勉强挤出一个笑对他们笑一下,匆匆走到驾驶处开了车门钻进去,迅速开车离去。

    ===

    “哥,看我说的多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纪笙笙喜欢姓沈的是没错,可姓沈的可不喜欢她,心里有人呢。”

    沈隶刚刚拉着纪笙笙的手叫姚周的名字,纪笙笙听后遮掩不住的落寞,被他们三个是尽收眼底。

    此时此刻,目送着纪笙笙开车离去后,安寰啧啧舌,手抄进口袋里,挺为纪笙笙不值的,“以我阅人无数的经历,纪设计师可是个很优秀很好的姑娘,可惜了,选男人的眼光太差了。”

    选男人的眼光太差,这句听着真熟悉啊。

    温景时皱皱眉,恍然想起从林江北嘴巴里好像听到过。

    今天看来,她选男人的眼光的确不怎么样。

    在外面呆的有点久了,冷。温景时裹裹长版外套,看安寰:“好了,少关心点别人的事儿吧,我累了,我们赶紧回家吧。”扭头看眼送他们出来的范心琳,温景时冷淡说句再见,拉开安寰的奥迪车门,上了车。

    “那心琳姐,改天再见了。”安寰朝范心琳挥挥手。

    “嗯。”范心琳对他笑一下,点点头,点着他,看眼坐进车里开始闭目养神的温景时,突然问安寰,“你今晚可是喝了点酒的,开车可以吗?要不我送你们吧。”

    安寰想都没想的就拒绝了:“不用,我就喝了一点酒,没什么的。”不过,拒绝完,安寰有点后悔了,范心琳想送他们回家,其实是想跟温景时多接触会儿吧。转念再想想这大晚上的,送他俩回家后范心琳自己开车回来挺不安全的,后悔心思一点点开始消散。

    “那你们注意安全。”安寰说不用送,范心琳也就不再勉强什么了,跟他们挥挥手,直至车子开出去消失不见,才提着晚礼服的裙摆朝宴会大厅走去。

    ===

    纪笙笙开车带着沈隶回家的一路上,沈隶闭眼睡觉,睡意朦胧中又喊了好几次姚周的名字。

    听着姚周的名字,纪笙笙只觉得心塞的厉害。

    心塞慌神,开车行驶到中途时,是差点跟一辆大卡车追尾。

    不过,好在没事儿。

    拍拍胸脯,纪笙笙不想太心塞,只能安慰自己:沈隶喝醉了,她干嘛要跟一个醉酒的人一般见识呢?而且,自始至终,她一直也都知道沈隶喜欢姚周啊。跟她在一起,是没有爱情的。

    ===

    沈隶是个微微有点洁癖的人。

    到家后,纪笙笙把他扶到了屋子里放在了沙发上,沈隶就嘟囔说受不了身上的酒味了,要脱外套了。

    沈隶喝醉的时候有点像是小孩儿,还是坏脾气的小孩儿。

    他解开纽扣脱下大衣外套时,是直接一甩手就丢在了地上。

    纪笙笙皱皱眉看他一眼,无奈叹息一声,只能弯腰帮他捡起。而帮他刚捡起大衣外套,下一秒,纪笙笙没想沈隶竟然把摘下来的腕表也直接扔了,好在是扔在了地毯上,纪笙笙摸起来看一眼,没碎。

    江诗丹顿的手表呢。

    真够任性的。

    沙发上,沈隶又孩子气的皱眉嘟囔衬衫纽扣系的太紧了,要解开最上面一颗,而不知道是不是喝醉了意识模糊,沈隶在解细小精致的衬衫领口处的纽扣时,解的有点吃力。吃力的让纪笙笙有点看不下去了,只能把手表轻放在茶几上后,走过去,俯身靠近他帮他轻轻解开。

    “我头晕晕的,很疼,帮我揉揉好不好?”解开了衬衫纽扣后,他又有事儿了,指指脑袋说疼。纪笙笙好脾气而有耐心的嗯一声,坐在了他身边开始帮他揉脑袋。

    纪笙笙的动作很温柔,很舒服,沈隶闭着眼,只觉得享受。

    不过,纪笙笙想,醉酒还是先喝点醒酒汤醒醒酒比较好。给他揉了会后,是摸摸他的头,语气恳求的对他说:“先老实会好不好,我先去煮点醒酒汤给你喝,喝过后就会舒服点了。”

    “好。”她没想,问出口后,沈隶倒是答应的很干脆。

    纪笙笙微微笑,再摸摸他的头:“那你好好在这儿待会。”

    说完,很利索的,纪笙笙去了厨房给他做了醒酒汤。

    纪笙笙做的是西红柿豆腐汤。

    西红柿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维生素c对酒精有促进作用;促进酒精的分解吸收,还能减少酒后的头晕感。

    纪笙笙做好西红柿豆腐汤,大约耗时了15分钟。

    15分钟后,纪笙笙端着做好的西红柿豆腐汤出去的时候,没想到沈隶捂着胃部又开始说胃疼了。

    今晚他真是个小孩儿了,还是爱折腾的小孩儿。

    家里的胃药几天前没有了,无奈,纪笙笙喂他喝了醒酒汤后开始穿了外套去楼下帮他买。

    担心沈隶疼的厉害,纪笙笙买药的时候,是小跑着去的药店,也是小跑着回来的。

    夜静静地,现在已经快要十点钟了,小区里也是静静的,静的可以听到纪笙笙小跑时轻喘的声音。

    而,大冷的天,买完药小跑上楼的时候,纪笙笙的后背一片黏腻,竟跑出了汗了。

    ===

    纪笙笙照顾好又醉酒又胃疼的沈隶睡下的时候,大约是十点半。

    他醉酒,累的是她。忙前忙后的。

    现在他睡着了,她也就轻松了。

    而等他睡着了,轻松后的纪笙笙坐在他的床边,就着昏暗的落地灯是看他看了好一会儿。

    有句话说,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是吧,反正她喜欢沈隶十年,并不是无缘无故的。

    想想她从小是在乡下长大的,一直都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小丫头。但谁知道,时来运转,高中的时候,她老爸纪建国跟着别人承包工程赚了点小钱,开始送她进了城里读书。

    记得进了城里读书的第一天,害怕她被同学嘲笑欺负孤立,她老爸纪建国是特土豪的大掏腰包请了她全班同学吃饭。

    但吃饭归吃饭,背地里,同学们该孤立她嘲笑她的还是孤立她嘲笑她,走在校园里,她偶尔就会听有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说她是乡下来的乡巴佬,穿的好土。

    是啊,她土,土到没一个朋友。

    学生时代,被人孤立真的是种很难熬的体验。

    没有朋友,做什么都是形单影只的,让她每天都过得很煎熬,度日如年般的煎熬,她开始不想上学,只能给她老爸纪建国打电话,让他接她回家,她想回镇子里上学了。

    在镇子里上学,她可是有很多很多的朋友的。

    纪建国疼她宠她是没错,但偶尔对她也很严格,她打给他说想回家,他说,不要遇上一点挫折就后退,要想办法克服。

    怎么克服啊。

    在她难过煎熬,一个人放了学偷偷躲在操场一个角落里抹眼泪的时候,没想到会有人递给她了纸巾,还在她身边坐了下来,问她怎么了。

    十年了,她好像时不时的就会做那天的梦,遇上沈隶的那天。那天天气很好,他穿着一身红色的球服,上面编号:15。他坐在她身边,递了张纸巾,纸巾上有好闻的香味。问她:“成绩考的不好么,哭的这么惨?”

    哭的真的很惨,鼻涕都掉出来了。

    应该是好久没人怎么跟她说过话的缘故吧,沈隶问她话,她是一股脑的实话实说了:“我在这里没有朋友,我被同学孤立,很难受。”

    “你是刚转校过来的吧。”那时候,她开口说话还是一口的家乡土话,一听就知道她是转校生。

    她点头嗯。沈隶笑说这有什么啊,转校生一般来了都会被孤立一段时间的,时间久了,接触多了,就好了。他还说,他也是转校生,转来时也没人跟他说话的,差不多过了三个月才有人跟他做朋友。

    末了,他安慰她,没人说话可以去图书馆看看书,或者给以前的朋友写写信打打电话聊天,或者,来操场看他打球。

    她那时候有点傻,在他离开的时候,她可怜巴巴问他:“你也是从小镇上转来的吗?”

    他扭头看她,笑:“算是吧。”

    嗯,后来她知道了,他是从美国朗维尤小镇转过来的。

    反正自从见了他,跟他说了说话聊了聊天,她开始变得积极起来。没人跟她做朋友,她就按照他跟她说的方法,放了学的时候去图书馆看看书,或者给以前的朋友写写信,偶尔,就去操场的看台上看他打球。

    后来,慢慢慢慢的,她也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就有了朋友了,有了爱说爱闹的好朋友。

    再后来,虽然她去看过他好多次球,但他们再也没说过一次话,即便如此,那天在她哭泣时跟他说话的那个高高帅帅的大男孩,莫名就在她心底里生根发芽了。

    想想那时候的沈隶,在学校里是特别优秀的存在的,学校广播站里,宣传栏里,经常都是沈隶的消息,什么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第一名了,什么演讲第一名了,什么英语口语比赛第一名了,还有高三月考第一名了……

    他很优秀,她喜欢他,一直也就跟着他的步伐,把自己也变得优秀了。

    卧室里静静的,纪笙笙轻轻摸摸他的脸,有点委屈:“姚周都结婚了,你就忘了她好不好,忘了她,喜欢上我好不好。”

    担心沈隶睡着睡着又有什么事儿,再想想她好像还有一点设计图没做完,纪笙笙干脆把笔记本带进了沈隶睡觉的卧室,一边看着沈隶,一边开始了作图。

    ===

    第二天早上,沈隶醒来的时候,纪笙笙已经不在家了。

    床边的小柜子上放着一张纸条,很漂亮的宋体:“早上好。早上有点工作要忙,先出门了。饭已经做好了,在餐桌上放着。还有,以后不要喝醉了。”

    不要喝醉了,头疼胃疼看的她心疼。

    而他醉酒说的酒话让她更难受。

    看完小纸条,沈隶折叠一下放回原处,揉揉宿醉的额头,去吃饭了。

    吃饭的时候,沈隶不知道是自己做梦还是真实的,昨晚他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看纪笙笙好像在他睡着的卧室里呆到半夜。

    她一会儿看看他,一会趴在电脑上认真画设计图,小笔记本散发的柔和的灯光暗暗地打在了她的脸上,柔和的安静。

    而她做图敲击键盘时,动作很轻柔,估计是怕键盘声吵醒他。

    做图到半夜离开的时候,纪笙笙又起床帮他盖了被子。盖被子的时候,轻轻摸了摸他的脸。

    纪笙笙的手很漂亮,也很柔软,摸他的脸时感觉很舒服。

    莫名的,他昨晚睡得很舒坦,好久好久没有睡过那么舒坦了。

第二十三章() 
纪笙笙今天一大早,大约是六点钟,就接到了安寰打来的电话,说是他在别墅等她呢,让她赶紧的赶过去,确定下方案。

    “我有个在海南的朋友要结婚,下午我飞一趟海南,暂时不知道几天能回来,所以,纪设计师,你现在抓紧过来吧,咱们把设计方案赶紧确定好,我好安心出去玩。”

    顾客就是上帝。

    而且这个顾客还是温景时这个老板介绍的,纪笙笙不能怠慢,只能从床上爬起来穿衣打扮好出了门。

    纪笙笙出门的时候是六点半,外面薄雾还在笼罩呢,开车的时候,纪笙笙是小心翼翼的。

    安寰的别墅距离她住的地儿有点远,差不多得四十分钟的车程,而今天薄雾笼罩,纪笙笙在路上是足足花费了一个小时,到地儿,已经七点半了。

    “我六点钟给你打电话,你七点半过来,这速度,真是慢到家了。”七点半纪笙笙赶过去,敲门进屋后就被安寰嫌弃了。

    安寰跟她说话的时候,正在跑步机上跑步锻炼身体呢。

    头上系着条灰色的棉质吸汗运动发带,手上戴着手腕,穿着条大裤衩,青春逼人的。

    纪笙笙不想被误会什么,看看跑步的他,实话实说:“外面有雾,我车技不是太好,车开的慢了点。嗯,你打电话是六点,我六点半就开始出门了。”

    纪笙笙说话时的表情有点委屈,安寰看看她:“好吧,那你辛苦了。”咧嘴笑一下,安寰问她,“那还没吃早餐吧,一起吃吧。”说话间,扭头看向了厨房的方向,“哥,早餐做好没?饿死我了。还有,纪设计师也没吃早餐呢,记得给她也准备一份。”

    哥?

    是温景时吗?

    纪笙笙愣神时,听厨房里有声音传来,清清淡淡,简简单单的:“知道了。”

    是温景时的声音。

    一大早的,他竟然也在这边啊。

    “昨天从心琳姐家出来,懒得送我哥回家,干脆直接把他带我这边来了。”好像是看出了纪笙笙片刻的疑惑,安寰解释,解释完,笑看她,“怎么,老板在这儿,是不是倍感压力山大?”

    嗯,是有点有压力。

    再想想昨晚沈隶拉着她的手喊姚周的名字,他跟温景时都应该听到了,纪笙笙压力山大的同时又多了些尴尬。

    ===

    纪笙笙在客厅的沙发上呆了大约十分钟后,温景时做好了早餐从厨房里出来了。

    温景时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的身材,上半身是一件款式极其简单的白衬衫,穿在他身上,却好看的不得了。他做的早餐是八宝粥和培根卷饼,端着托盘把饭端上桌,看他俩:“过来吃饭吧。”

    温景时的手艺特别好,东西很好吃,以至于吃饭的时候,安寰看看纪笙笙,开玩笑的语气问她:“纪设计师,怎么样,好吃吧,我哥手艺好的不得了是吧。有没有很感激我,让你今天能吃到你们老板做的饭。”

    嗯,以前在猫本,她可没少吃他做的饭呢。

    看眼一直在认真吃饭看都没怎么看她一眼的温景时,纪笙笙微微低下头,说:“的确很好吃。”顿了顿,抬眼看温景时,“谢谢温总的早餐。”

    温景时看她一眼,嗯一声。

    温景时上午还有个小会议,在这边吃过早餐后就离开了。离开前,看了眼纪笙笙,告诉她说确定好方案就回公司。顿了顿,说了声辛苦了。

    纪笙笙对他笑笑,说工作而已,应该的。

    纪笙笙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回事儿,跟温景时说话的时候总会紧张。等温景时离开,安寰是凑到她身边问她是不是怕温景时,他看出她跟他说话的紧张了。

    呵呵呵,就他观察最细微,脑袋最聪明。

    纪笙笙只能点头:“有点怕他,谁让他是我老板。”

    “我也有点怕他。”纪笙笙没想,她说完怕温景时,会听安寰也说了怕,“整天摆一张臭脸,也不知道他想什么。不过,我最崇拜的也是他了,腿瘸了,却跟个没事儿人一样。要是我腿瘸了,我想我得颓废死。”

    纪笙笙想,幸好他腿受伤能跟没事人一样,不然,她会内疚死。

    安寰这个人性子很直率。直率的会让人偶尔没面子。而他的思维跳跃性也挺强的,明明刚刚话题还在温景时身上,下一秒,纪笙笙不知怎么的,话题就被他转到她身上来了,她听安寰问她:“纪设计师,昨天来看,你的沈先生好像不喜欢你呢。”

    光天化日下,被人揭开伤疤,纪笙笙有点疼,面子也有点挂不住,皱皱眉,语气有些冷硬:“安先生,我的个人感情私事儿,就不劳您记挂了。”

    纪笙笙这么说,安寰却一副很认真很理直气壮的模样看她:“我是为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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