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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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蛭颉V撩骶疤┲校筛次缎罚脑久看轮裂拥v戊午若干年为下至洪武戊申若干年,并补入元代诸帝纪年。然简略太甚,不足以资考订也。
△《明本纪》·一卷(左都御史张若溎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纪明太祖事迹,自起兵濠梁,迄建国金陵。皆分年排载,颇为详备。盖亦自实录中摘出编次者。惟自洪武三年正月以后并阙,或草创未竟之本欤。
△《世史正纲》·三十二卷(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
明邱濬撰。濬有《家礼仪节》,已著录。是书本明方孝孺释统之意,专明正统。起秦始皇帝二十六年,讫明洪武元年,以著世变事始之所由。於各条之下随事附论。然立说多偏驳不经。如纪年干支之下皆规以一圈,中书国号。至元代则加以黑圈。迨至正十五年明太祖起兵,则为白圈。其说以为本之《太极图》之阴阳,至是天运转而阳道复,阴翳消也。率臆妄作,为史家未有之变例,可谓谬诞。
王士祯《池北偶谈》,称其议论严正,殊为太过。陶辅《桑榆漫志》,称其义严理到,括尽幽隐,深得“麟经”之旨。胡应麟《史学佔毕》,称《春秋》之后有朱氏,而《纲目》之后有邱氏,更乖舛矣。
△《通鉴纲目前编》·三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许诰撰。诰自号函谷山人,灵宝人,吏部尚书进之子,文渊阁大学士赞之兄,兵部尚书论之弟。弘治己未进士。官至南京户部尚书。谥庄敏。事迹附见《明史·许进传》。是书以司马光《通鉴》、朱子《纲目》皆不直接《春秋》,中间阙七十馀年之事。金履祥《通鉴前编》,书法又多舛迕。乃重辑是编,以订讹补阙。其中如辨宋昭公非周元孙,魏文侯未弑晋幽公,赵鞅、赵无恤之卒岁《史记》并误,亦小有考证。而摹仿《春秋》过甚,拘文牵义,往往画虎不成。
又或生例於《春秋》之外。如《春秋》书卫侯毁灭邢,说者谓恶其灭同姓。又或以为因下卫侯毁卒之文而讹。已非成例。而诰於楚子章灭陈书名,於越勾践灭吴并削爵。《史记·越世家》,越致贡于周,周元王使人赐勾践胙,命为伯。所谓伯者,盖为方伯,非由子爵晋为伯爵也。诰乃自是,俱书越伯。至於《春秋》无事必书时,例也,於春特书王正月,明正朔也。诰於无事之年既不备书,又不书王正月。必於年下别标一“春”字,《自序》谓行夏时,重岁首也。亦不善於学步矣。
△《经世策》·一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明魏校撰。校有《周礼沿革传》,已著录。是书编年纪事,起汉高祖奉楚怀王命伐秦之岁,止文帝末年。似於《通鉴纲目》中偶拈一二卷,以己意笔削之。
大旨欲仿《春秋》,而既非经体,又非传体。如高帝元年书曰:“沛公掾萧何收丞相府图籍,不及收博士所藏,先王典籍遂灭,齐、鲁诸儒传习自孔氏者不复全。”
此仿《春秋》何例也?
△《人代纪要》·三十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顾应祥撰。应祥,字惟贤,号箬溪,长兴人,弘治乙丑进士,官至南京刑部尚书。是书以编年纪事,虽无事必书其年。盖合《甲子会纪大事记》而一之。
然繁简失伦,多未尽当。其中无年可编者,亦往往随意科配。如荀悦著《汉纪》、《申鉴》,皆强系之献帝乙酉年。恐必不然也。
△《嘉隆两朝闻见纪》·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沈越撰。越,字韩峰,南京锦衣卫人,嘉靖壬辰进士,官至监察御史。是编以薛应旂《宪章录》、郑晓《吾学编》诸书止载武宗以前事,故续取世、穆两朝政迹,汇次成编。起正德十六年世宗即位,止於隆庆六年。朱之蕃谓其为野史之良。然所采书目,自《明伦大典》以下仅四十一种,未为赡备。而所附案之文如五元臣皆不利之类,亦体杂说部。
△《明大政记》·二十五卷(内府藏本)
明雷礼撰。礼,字必进,丰城人,嘉靖壬辰进士,官至工部尚书。《明史·艺文志》载礼《大政记》三十六卷。此本为万历中应天周时泰所刊。其中礼所辑者至武宗而止,仅二十卷。其《世宗》四卷,即范守己之《肃皇外史》。《穆宗》一卷,则谭希思所续编。卷目与史志不符,盖时泰已有所合并也。礼明习朝典,以史学自任。而所记多采撮实录,详略未能得中,异同亦鲜能考据。
△《明六朝索隐》·十六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旧本题明雷礼撰,何应元校。应元不知何许人。其书以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正德六朝事迹编年纪录。考《明史·艺文志》不载是书。疑后人从实录抄撮而成,托名於礼。其称《索隐》,亦不知何所取义也。
△《通鉴纲目前编》·二十五卷(编修邵晋涵家藏本)
明南轩撰。轩,字叔后,渭南人。据轩《自序》,题吏部文选司郎中前翰林院庶吉士。《明史》附见《南居益传》,亦云官吏部郎中,尝著《纲目前编》。
然又有其门人杨光训《序》,称轩为渭上先生,壮游金马,阅铨曹,历藩臬。是其官不终於郎中。《陕西通志》称其终山东参议,与光训《序》合,当得其实。
然《太学进士题名碑录》载轩为嘉靖癸丑进士,而《通志》作甲辰进士,则《通志》又传写之误矣。此书以金履祥《通鉴前编》、陈桱《通鉴前编外纪》合并删削,共为一编。起自伏羲,终於周威烈王。然不明提纲分目之法,冗琐糅杂,殊无可取。至於引《尔雅》曰:“熊罴貔貅貙虎六者,猛兽可以教战。”引《左传》曰:“龙角亢星也,建戌之月见於东方,故戒民以土工之事。”《尔雅》、《左传》皆无其文。盖有明一代,八比盛而古学荒。诸经注疏,皆以不切於时文,庋置高阁。故杂采类书,以讹传讹,至於如此。又金履祥受业王柏,故徵引师说,称“子王子”。此书既尽变履祥之例,而引王柏之说,仍称为“子王子”。是更与不去葛、龚同一例矣。
△《龙飞纪略》·八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吴朴撰。朴,字华甫,诏安人。是编仿《纲目》体例,纪明太祖事迹。初名《征伐礼乐书》,后改今名。自壬辰至壬午,共五十一年。盖据《元史》及明初武胄贴黄列传、则例纪载,旁蒐博采而成。前有嘉靖甲辰《林希元序》及朴《自编通例》。是时建文年号未复,故於己卯以后四年,仍以洪武纪年,旁注建文於下。自属当时功令,未足为讥。若自壬辰至丙午,明号未建,顺帝俨存,犹是元之天下。乃削去至正年号,惟书甲子。则偏僻太甚,於公议为不协矣。至所谓成化间续编《纲目》,托克托用兵六合,有“贼势大蹙”之句,不知彼时明祖正在六合,罔识讳避云云。律以臣子之义,凿然正论。虽起商辂於九原,无词以解也。
△《宋元资治通鉴》·一百五十七卷(内府藏本)
明薛应旂撰。应旂有《四书人物考》,已著录。是编续司马光《资治通鉴》而作。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尝讥其孤陋寡闻。如王偁、李焘、杨仲良、徐梦莘、刘时举、彭百川、李心传、叶绍翁、陈均、徐自明诸家之书,多未寓目。并《辽》、《金》二史亦削而不书。惟道学宗派特详尔。今核其书,大抵以商辂等《通鉴纲目续编》为蓝本,而稍摭他书附益之。於《宋》、《元》二史,未尝参考其表志。
故於元丰之更官制,至元之定赋法,一切制度,语多暗略。於《本纪》、《列传》亦未条贯。凡一人两传,一事互见者,异同详略,无所考证,往往文繁而事复。
如永宁公主衣贴绣铺翠襦,入宫中请以金饰肩舆,为艺祖所戒。既载於开宝五年矣,复见於开宝八年,而讹为“永康公主”。丁谓诬谪寇准,王曾疑其太重,丁谓曰,居停主人勿复言。既载於天禧四年矣,复见於乾兴元年。越州升为府,既载於建炎四年矣,复见於绍兴元年。甚至真德秀兼宫教,劝济王孝敬以俟天命语,一篇之中,前后两见。其馀重沓窜易之误,不可枚举。所纪元事,尤为疏漏。惟所载道学诸人,颇能采据诸家文集,多出於正史之外。然杂列制诰、赠言、寄札、祭文,铺叙连篇,有同家牒,律以史法,於例殊乖。至於引用说部以补正史之阙者,又不辨虚实,徒求新异。如载吴曦之诛云:“初曦未叛时,尝校猎塞上。一日夜归,笳鼓竞奏,辚载杂袭。曦方垂鞭四视,时盛秋天宇澄霁,仰见月中有一人,骑而垂鞭,与己惟肖。问左右,所见皆符,殊以为骇。嘿自念曰:‘我当贵,月中人其我也。’扬鞭而揖之。其人亦扬鞭。乃大喜,异谋由是决”云云。其事虽见岳珂《桯史》。小说家无稽之语,可入诸编年之史乎?虽多亦奚以为,此之谓矣。
△《甲子会纪》·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薛应旂撰。前四卷以六十甲子纪年。上自黄帝八年,下至嘉靖四十二年,为七十二甲子。又每年之下亦略纪大事,以备检阅。第五卷则取邵子《以元经会》之语,略论洪荒以来,而以邵子《观化诗》附焉。
△《宪章录》·四十七卷(内府藏本)
明薛应旂撰。所载上起洪武,下迄正德,用编年之体。盖以续所作《宋元通鉴》。然采摭杂书,颇失甄别。如惠帝逊国,事本传疑。应旂乃於正统五年十二月书思恩州土知州岑瑛送建文帝入京,号为老佛。岂史氏阙文之义耶?
△《考信编》·七卷(江苏周厚堉家藏本)
明杜思撰。思,字子睿,鄞县人。嘉靖丙辰进士,官至青州府知府。是书皆载上古之事,其目有二:曰《原始考》,始自盘古氏,迄於燧人氏;曰《读坟考》,始自庖犠氏,迄於帝魁。编年纪月,记动记言,全作策书之体。如珥笔其侧,亲注起居,又不言其何所据。乃题曰《考信》,名实可谓舛迕矣。
△《昭代典则》·二十八卷(江苏周厚堉家藏本)
明黄光昇撰。光昇,字明举,晋江人,嘉靖乙丑进士,官至刑部尚书。是书起元至正壬辰明太祖起兵,至穆宗隆庆二年而止。编年纪事,每条皆提纲列目。
其前四卷,自至正壬辰迄洪武建元以前,以明纪年,而元事则随年附见。虽当时臣子之词,然顺帝北行以后,以明纪年可也。若至正戊申以前,非惟元祚未移,俨然共主。即韩林儿龙凤纪年,明主亦自奉其朔,乃於其初起兵时即削元号,究非万世之公论也。
△《成宪录》·十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记明太祖至英宗五朝之事。考明太宗庙号,至嘉靖十七年始改曰成祖。此书仍称太宗。是作於成化后,嘉靖前也。书中所载,事实少而诰敕多。如洪武元年二月,诏以太牢祀先师孔子于国学,仍遣使诣曲阜致祭,并载太祖《遣祭之谕》。今《本纪》乃止书祀国学而不及阙里。又《本纪》载洪武十年十二月高丽使五至,以嗣王未立却之。十二年十二月高丽贡黄金百斤、白金万两,以不如约却之。而此书又载洪武十二年五月谕辽东守将潘敬、叶旺勿纳郑白一事。
亦足以补史传之阙。然浮文妨要者终多也。
△《秘阁元龟政要》·十六卷(浙江孙仰曾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书中已称成祖,则嘉靖以后人作也。所纪皆明太祖事。然起於元顺帝至正十六年张士德取常熟,终於洪武二十八年。首尾皆不完具。殆前后各佚一册,今本卷第又传写者所改题欤。大致与《太祖实录》相出入,亦无异闻也。
△《明通纪述遗》·十二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旧本一卷、二卷、四卷、五卷、八卷、九卷、十卷、十二卷皆题绣水卜世昌校订。三卷、六卷、七卷、十一卷皆题绣水屠衡校订。前有《冯梦祯序》,惟称世昌。又有卜万祺、屠隆二《序》,则兼称衡。盖二人合作,仿《新唐书》各署姓名例也。其书补东莞陈建《明通纪》之遗。起元至正十一年,终明隆庆六年。
编年纪载,多捃拾稗史之言,冗杂特甚。如首卷多载元顺帝荒淫琐事,与明无关,殊失断限之义。又如以成祖征漠北时太监沐敬进谏之事窜入建文四年之末,则纪载之无法,可以概见矣。
△《世穆两朝编年史》·六卷(内府藏本)
明支大纶撰。大纶,字华平,嘉善人,万历甲戌进士,由南昌府教授擢泉州府推官,谪江西布政司理问,终於奉新县知县。是编成於万历丙申。所载自嘉靖元年至四十五年,凡四卷。自隆庆元年至六年,凡二卷。前有《项维桢序》,但称《永陵信史》。据大纶《自序》,盖先成《世宗编年》,后乃续以《穆宗》云。
△《明大政纂要》·六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谭希思撰。希思,茶陵人,万历甲戌进士,官至四川巡抚。是书所记,自洪武元年至隆庆六年。凡大事皆编年纪载,每帝皆有《论赞》。卷首载万历己未修撰《韩敬序》。有云:“侍御方壶刘公,持斧畿辅,捐俸刻之。”是此书向曾刊刻。今钞本卷首,仍存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印,则当为未刊以前藏本。其中多涂乙增损之处,似即希思之原稿也。
△《大政记》·三十六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朱国桢撰。国桢,字文宁,乌程人,万历己丑进士,官至文渊阁大学士,谥文肃,事迹附见《明史·朱国祚传》。是书始洪武元年戊申,终隆庆六年壬申。
编年纪载,繁简多有未当,殊乏史裁。
△《两朝宪章录》·二十卷(浙江朱彝尊家曝书亭藏本)
明吴瑞登撰。瑞登,字云卿,武进人,由贡生官光州训导。先是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为《宪章录》。瑞登因辑嘉靖、隆庆两朝以续应旂之书。大抵抄撮邸报而成。有巡抚河南御史陈登云、李时华二《序》,一作於万历癸巳,一作於甲午。又有瑞登《自序》,惟颂世宗初政及遗诏,并费宏调燮之勋、徐阶受顾之迹。盖谓嘉靖中年坏於任用严嵩,而不欲显言也。
△《国史纪闻》·十二卷(江苏周厚堉家藏本)
明张铨撰。铨字宇衡,沁州人,万历甲辰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巡按辽东。
天启元年,大兵破辽阳,殉节死,赠兵部尚书,谥忠烈,事迹具《明史·忠义传》。
是编起元至正十二年明太祖起兵濠州,迄於武宗之末。编年纪载,有纲有目。名曰《纪闻》者,铨自以职非史官,不得见实录、记注,仅取各家之书,讨论异同,编次成帙。所谓得之传闻而不敢据以为信也。书成於万历庚戌,至天启甲子始刊行之。徐揭先为之序,其子道濬又重为校订云。
△《纲鉴正史约》·三十六卷(内府藏本)
明顾锡畴撰。锡畴,字九畴,号瑞屏,昆山人,万历己未进士。崇祯末,官至南京礼部侍郎。福王时,进尚书。后为总兵官贺君尧所杀。事迹具《明史》本传。是书编年纪载,於历代故实粗存梗概。盖乡塾课蒙之本。至《纲鉴》之名,於《纲目》、《通鉴》各摘一字称之,又颠倒二书之世次。尤沿坊刻陋习也。
△《历代二十一传残本》·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程元初撰。元初有《律古词曲赋叶韵》,已著录。是书略仿《资治通鉴纲目》之例,以二十一史各编年为传,故曰《二十一传》,然非传体也。此本惟存《季周传》十一卷、《嬴秦传》一卷。其为刊刻未竟,抑传本阙佚,均不可知。
据所存者观之,大抵疏漏百出,漫无体例。其佚亦不足惜也。
△《春秋编年举要》(无卷数,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杨时伟撰。时伟有《正韵笺》,已著录。是书成於崇祯甲戌。凡前后二编,皆仿《史记年表》之例,以国为经,以事为纬。前为《春秋列国编年举要》,起周平王四十九年己未,讫敬王三十九年庚申,以括春秋大要。后为《获麟后七十七年编年举要》,起敬王三十九年庚申,迄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以补《通鉴前编》。首有《春秋托始论》,据洪迈《容斋随笔》之说,谓春秋始隐公,为治郑庄,以强侯跋扈实自寤生始也。次为《春秋列国君臣总论》三篇,随意断制,未为精确。其谓无季氏则鲁不昌,无二氏则季孤立,颇为乖剌。又有《获麟后编年总论》,辨魏文侯师子夏在未命为诸侯以前,亦无关大义。二《编》惟《后编》有《引》,称窃於诸书中采十一於千百,私为《编年举要》。既而深思,恐开后人以懒惰之端,遂举覆瓿,不复灾木,止存七十七年事。然则当时仅刊其《后编》。
今则二《编》俱在,盖犹其家藏未刻之稿矣。
△《皇王史订》·四卷(陕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李学孔撰。学孔,字瞻黄,渭州人,顺治中尝官大宁卫断事。是编以刘恕《外纪》义类未确,端绪难明,因订正其文。上自盘古氏,下讫周幽王。东迁而后,春秋既作,则不复录焉。大抵摭拾罗泌《路史》之说,加以臆断耳。
△《此木轩纪年略》·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焦袁熹撰。袁熹有《春秋阙如编》,已著录。康熙甲午,故户部尚书王鸿绪纂辑《明史》,袁熹预其事。开局月馀,以持论龃龉辞去。乃自以其意著此书。纪事始於帝尧,编年则始於春秋。撮其治乱兴亡之大端,而各系以论,亦颇考证其异同。未及卒业,仅及汉顺帝而止。其门人徐逵照裒辑剩稿,编为此本。
首卷及第三卷皆袁熹手自标识,提其纲要。二卷、四卷、五卷则逵仿袁熹之例,补为标识者也。其书叙述简明,非他家史略不冗即漏者比,持论亦多平允。而爱奇嗜博,好取异说。如周文王商末受命称王,九年卫武公攻杀其兄共伯而自立。
杂书讹异,皆不以为非。甚至何休注《公羊传》谓平王之四十九年为鲁隐公受命之元年,而比周於二王之后。亦以为其理谬而其意善,殊为乖舛。其订正事实,多所纠正。然好以明人所刻《竹书纪年》为据,不知其伪。如周威烈王十四年公孙会以廪丘叛,安王十九年田侯剡立之类,皆执以驳《史记》,亦为失考。至於《孟子》所载之曹交,本不云曹君之弟,称曹君之弟者乃汉赵岐注。朱子偶然因之,失於详核。袁熹不考旧文,误执之以疑《史记》,并疑《春秋》,所见更左矣。
△《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