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队-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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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马兰写的教导手册内容,在沙漠里之所以可以用这种方法找到淡水,就是因为在沙漠地表下方,往往是盆地,能够存下保贵的水源。而厚厚的沙层,将炽热的阳光和温度都隔绝在了外面,保护了这部分宝贵的水,让它们不至于因为高温而蒸发。在没有事先准备足够淡水地情况下,利用这些地下盆地,汲取水源就是在这里生存的关键!
但是无论马兰写的指导手册如何详细如何尽量向实用靠拢,雷震毕竟是沙漠生存的外行人,而有芦苇、红柳和胡杨生长的地方,更是屈指可数。在这种情况下,在光秃秃的沙漠上寻找水源,就是必修的课程。而那一匹老骆驼的鼻子……只要它突然站在原地不动,并用鼻子不停的拱着雷震,雷震就知道,在他们的脚下,一定有水源!
这些由老骆驼探寻,雷震挖出来的水源,并不一定就是可以直接饮用的淡水,有时候只是一条不知道从哪里起源,又从哪里消失的水脉!无论雷震如何努力,如何挥动他的那把铁铲猛挖,找到的也是一把把略带潮湿的沙子。
在这个时候,那一匹老骆驼,就会带着一脸的从容,咬起一大把带着潮湿水气的沙子,在嘴里吸啊吸的,直到把那些沙子里的水分都吸进自己的身体里,才慢慢的把沙粒吐出来。面对这一幕,雷震和自己的儿子当真是面面相觑,看到这位知晓沙漠生存的伙伴,投过来一个责怪的眼神,雷震才如梦初醒,再等下去,那些沙子里的一点点水分,也会被太阳晒干了!
“儿子,到了这个时候,活命要紧,也别嫌沙子难吃了。”
说着安慰的话,雷震从沙坑里挖出一大把潮湿的沙子,狠狠塞进了自己的嘴里,那种碜牙的感觉,让雷震直接翻了翻白眼,而雷震那个胆大妄为当真称得上狼中之王的儿子。看着雷震的惨样,竟然敢他妈的发出了一声示弱的低低呜咽。最后还是让雷震扳着它的嘴巴,直接将一把沙子硬塞进了它的嘴里,然后这一人一狼两父子……
“唔……坚持!”
“嗥唔……唔!”
一起蹲在地上,嘴里塞满了沙子,一边努力吸着里面并不多的水分,一边叹息着翻开了白眼,而那一匹老骆驼。在这个时候,就会用一种近乎慈父的态度,怜悯的看着这两个吸沙子都能吸得这么酷的可怜小家伙。
也是在这位新伙伴的陪伴下,一向遇山劈路,遇水架桥,喜欢迎着问题正面发起冲锋的雷震才知道,在沙漠里人是必须学会绕远路地。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看起来是一马平川,实际上这里到处都是在上百万年劲风吹拂下形成的金字塔形沙丘,这些沙丘距离地上的垂直距离有些超过了两百米。坡面又陡又直。如果非要直线穿行的话,付出的时间与体力,都会远远超出绕行。
但是有时候。这一匹老骆驼又会带着雷震去爬沙丘的山坡,几次三番的尝试后,雷震发现,原来老骆驼带他爬的都是直接迎着劲风吹拂的山坡,或者是沙丘的山脊上行走,而原因说起来也很简单,却足以让人深思。这些位置都直接暴露在风向上,经过常年累月地风吹,沙面已经被挤压得相当结实,走上去和普通地土地几乎没有区别。十分节省体力。而那些风吹不到的山脊背面,积蓄出来的都是一些还会流动地沙粒,雷震踏上去就会陷下去几寸,体力消耗当然会成几何状倍增。
就是在这匹老骆驼的带领下,雷震和儿子这两个沙漠生存的门外汉,一天天的成长。雷震手捧着马兰交给他的沙漠生存指导手册,就是在一次次实践中,雷震学会了如何在沙漠中寻找食物,如何寻找水源。如何利用太阳来判断方向。雷震早就会用手表和太阳照在物体上留下的阴影,来判断方向,但是只有在沙漠,他才有机会学会用沙丘的走向,来判别方向,也只有在沙漠,他才能学会,用红柳、骆驼刺等植物的生长形态来判断方向。
在一个炙热的中午,雷震更见到了马兰在指导手册中提及,他却一直无缘得睹的海市蜃楼。雷震更学会了用沙漠中随处可见的枯死树木,来制造在冬季沙漠旅行时,最方便也最实用的火炕。只要把这些枯死的树木砍伐下来,挖一个坑放火燃烧枯树枝后,把沙子铺在还没有烧完的火堆上,这样身下的沙子就会连续几个小时保持温度,帮助雷震度过寒冷的冬夜。
一个月后,每天前近十至十五公里,以惊人的毅力不停学习的雷震,几乎横穿了这个宽度有四百多公里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已经可以见到成片地胡杨林,刚刚露出一丝笑容的时候,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噗”得一声重物倒地的沉闷声响,当雷震霍然转头的时候,他真的惊呆了。
那个和他一个月朝夕相伴,一次次的帮助他,教导他的良师益友,那头老骆驼,终于一头栽倒在地上,迎着雷震悲伤的目光,无论它如何拼命挣扎,它都再也无法挪动身体,更无法重新站起来了。
感受着生命力迅速从自己的身体中流逝,这只年老的骆驼,痴痴的望着雷震,一颗大大的眼泪,缓缓的从它那双大大的眼睛里流淌出来,落到它身下那片炽热的沙粒上,打出一朵小小的水花,转眼间又消失在这片过于燥热的天与过之间,只留了一片小小的白色斑痕。
“你不要动。”雷震走过去,他轻轻抱起了这匹老骆驼的头,把它大大的脑袋放进了自己的怀里。“我有眼睛,我看得很清楚,以你的身体状态,能走到这里才倒下,已经是超越极限后创造的奇迹。”
雷震的儿子,也走到了他们的身边,它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老骆驼的脸颊,似乎在安慰它,更似乎在对这个突然闯进它生命中的同伴道别。狼与骆驼这两种在大自然中截然不同,甚至是死敌的生物,在这个时候都依偎在雷震的身边,竟然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谐调。
“我并不想你报什么恩,真正打动我的,是你面对屠刀时,流下的那大颗、大颗的眼泪。你一生都在沙漠里挣扎。你用自己的身体,不知道帮助了多少人,不知道为他们运送了多少货物,你一生都在为主人服务,当你的力量用光了,当你的皮毛再不光滑,当你再也无法以沙漠之舟的姿态,横越沙漠的时候。你的主人把你出卖了,就算他知道你会被宰杀,会成为别人餐桌上的食物,仍然把你卖了。”
说到这里,雷震抱紧了怀里的老骆驼,他嘶声道:“我雷震这一辈子,最恨地就是那些让英雄流血再流泪的混蛋!凭什么你们无怨无悔的奉献了,当你们失去利用价值后,你们就要被出卖,就要用生命来换取最后一丝残余价值?!我的师父为这个国家已经奉献了一切。他被当成了盖世英雄。可是他仍然被当成了弃卒,每天都在死亡的漩涡里拼命挣扎!我身单力薄,没有办法救师父。只能像是一只丧家犬似的逃出了那片事非之地,可是至少,我还能用口袋里的钱,把你救出来!我至少还能让你像个回归战场的战士一样,死得坦坦荡荡,无愧此生!”
雷震可以清楚的感受到,怀里这匹老骆驼的身体突然放松了,它竟然听懂了雷震说地话。或者说,在雷震有力地怀抱里,它聆听着雷震有力的心跳。感受到了雷震的诚意,明白了雷震这个人对它发自内心地理解与怜悯!
“你是一个战士,一个能够一次又一次征服沙漠,征服生命绝壁的最伟大战士!”雷震附在这匹老骆驼的耳边,低声道:“像你这样的战士,最终的归宿,绝不是别人的餐桌,他们不懂你,他们只会在那里大声抱怨你的肉太老了,太硬了。一个战士,死在自己曾经奋斗不息的战场上,绝对不是一场悲剧,而是最大的光荣!而我把你重新带进这片大沙漠,不过是要亲眼见证,一个战士走上了自己最光荣的道路罢了!”
“可是你却支撑了这么久,直到我们几乎穿越了整个大沙漠,直到你认为我们没有了你,也能完成这次旅行的时候,你才倒下了。在这里,我真的对你是又佩服,又怜惜,你虽然只是一匹骆驼,但是你有情有义知恩图报,这种心,这份情,比那些披着一张人皮,却不做人事,只知道靠出卖祖宗来‘光宗耀祖’的‘人’,要强上百倍、千倍!”
老骆驼终于痴痴的闭上了自己的双眼,它走得无怨无悔,虽然这种相知相遇,这种尊敬和理解,来得实在太晚了一些,但是它何其有兴,竟然遇到了雷震这样一个人?它又何其有兴,竟然得到了这样一份尊重,这样一份理解?!
雷震就这样抱着老骆驼的头,直到它的身体在怀里慢慢变凉,直到黑暗再次笼罩了整个天与地,而雷震的儿子,就一直静静的、乖巧地卧在雷震的身边。不知道过了多久,雷震终于长长的吁出了一口闷气,重新站了起来。
雷震用了整整一晚上,才终于在这片迎着风口,变得过于坚硬的沙坡上,为这位同伴挖出了一个足够大的坟坑,并一点点把它埋葬。
“是你,教会了我如何在沙漠生存;也是你,让我真正喜欢上了这片广阔而粗扩的世界。如果你是想报答我把你从屠刀下救出来的恩情的话,你做得已经够多,做得够好了。”
面对这一座亲手堆起来的坟墓,雷震低声道:“谢谢,请你,一路走好!”
三天后,雷震终于带着儿子,在看似绝不可能的情况下,历程四百二十七公里,成功穿越了这个号称生命绝壁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带着满身的风沙,出现在另外一个靠着沙漠为生的小村镇。
三天后,经过短暂休整,并补充了食物、淡水和盐巴,并为自己重新买了一双更适合在沙漠里行走的鞋子后,在所有人如看白痴般的目光中,雷震带着儿子,再一次回头走进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第一次征服塔克拉玛干沙漠,是那一匹老骆驼帮他们,教导他们的缘故,这一次雷震就是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再一次征服这片生命绝地。
最重要的是,在这片沙漠的某一个角落里,还隐藏着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直属特务营,留下的给养基地。适应沙漠的环境,只是训练的第一步,在马兰交给雷震的沙漠指导手册中,更多的是教导他如何在沙漠中利用各种地形和气候,进行特种作战!
离开九天后,雷震带着儿子,再一次回到了老骆驼的坟墓前。看着这位伙伴的坟墓,一股冰冷的感觉就像是从北冰洋里捞出来的一桶冰水,狠狠泼到了雷震的头上,让他突然全身一片冰凉。
雷震的身体在控制不住的不停颤抖,就连他的儿子也瞪圆了双眼,猛然抬起头对着头顶那轮一片惨白的太阳,发出了一声怒极、狂极的长啸。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他们的伙伴,那个为了帮助他们而拼尽全力,创造了生命奇迹最终还是倒在这片沙漠里的朋友,它的墓穴已经被人挖开了!
放眼望去,方圆上百米内一片狼藉,而最醒目的。还是中央那一堆点燃营火后留下的灰烬。那一块块随手乱丢。还沾着碎肉,仍然被没有流沙彻底掩盖的骨头,那被人剖开随意丢到地上的毛皮。还有那一个大大的、熟悉的,被人当成皮球一样乱踢的头颅,不就是老骆驼曾经拱在雷震怀里,更曾经流下过两颗大大眼泪的头吗?!
雷震的身体突然再一次定格,因为当他的目光环视全场的时候,受过马兰严格训练,专注力远远超乎常人的雷震,突然看到,几缕黑色的头发,探出了沙层。正在迎着微风不停的晃动。
雷震飞跑过去,当他手脚并用的扒开并不算结实的沙层时,他从沙子里挖出了一具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的女尸。这是一个看起来大约只有十七八岁,如果不是脸上带着太多的痛苦与惊恐,还应该有着几分美丽的女孩。而她彻底赤裸的身上那一道道伤痕,一个个用手指捏出来的淤伤,还有用弯刀技巧性的划出来,并不会致命的伤痕,都在默默向雷震诉说着主人曾经经历过的最悲惨命运。
就算雷震还只是一个不懂男女之事的大男孩。他也明白,这个女孩子是被活活轮奸至死!那一群不知道是什么来路的乌龟儿子王八蛋,就是在掘出雷震亲手埋的伙伴尸体,并进行了一次簧火狂欢吃饱喝足后,又轮流“品尝”了这个可怜的女孩,并在一次次变态的虐待中,挤榨出了这个女孩最后一丝生命。最后他们又将这个可怜的女孩,草草埋进了一个浅坑里,算是尽了他们最后一丝“人道”。
“沙匪?!”
雷震在嘴里轻轻念着那个小巴朗告诉他的名词,他望着重新埋进沙子里的两座新坟,低声道:“给我半年时间,我会让曾经站在这里纵情狂欢的混蛋,付出他们无法承受的代价!我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欠下债,是要还的!”
三个月以后,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上,有了一个不可思议,比传奇更像是传奇的故事……一个带着一条狼的男人,单枪匹马在沙漠上不停的追杀在塔克拉玛干纵横多年的沙匪。用那些沙匪的话来说,他这个人就像是一条不折不扣的疯狗!
如果不是疯狗的话,怎么可能逮着人就咬,只要看到沙匪,也不管对方是那一帮哪一派,只要见到一律大开杀戒?!
鬼才知道这条疯狗,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天天乱跑,大把、大把的消耗体力和热量,为什么不渴死、不饿死!更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找来了那么多军火,什么冲锋枪,什么班用轻机枪,什么汉阳造步枪,什么国军连级军官才会配备的自卫手枪,什么手榴弹,手雷,地雷,甚至是迫击炮,都被他搬上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这样一个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先进武器的大战场。
更没有人见过,如此可怕的神枪手,只要那边枪声一响,这边九成九会有人一头栽倒,简直比阎王爷的催命请贴还要准!更有人赌咒发誓,曾经看到那小子拎着一挺捷克式轻机枪,在沙漠上放腿狂奔,跑得比马还要快!
一开始这条疯狗,还只是东打一枪西打一枪的打点游击战,被人数众多的沙匪追得满地乱跑,但是到了后来,他很快就发现,所谓的沙匪。手里的武器最多也就是二十年前制造的老套筒和草原上猎人才会用,为了防止经常性的无法射出子弹,还在枪身上安装了一个马叉,紧急情况下还能当成近战武器使用的马枪。绝大部分人手里拎的还是什么弯刀、大砍刀之类的武器,一群人的火力也顶不上他手中一挺捷克式班用轻机枪后,他竟然反过来,开始单枪匹马的追杀整队的沙匪,直把这些纵横大漠从来没有啃过硬骨头的沙匪打得叫苦连天。
一个月后。一支人数七十多人,实力已经可以排名前三名的沙匪,被这样一条疯狗在地图上彻底抹掉了。
“疯狗,他就是一条见人就咬,彻头彻尾的疯狗!我们又没有杀他老爹,奸他老娘,他干嘛要一直死死追在我们身后,见人就杀?!”那些逃出大漠的沙匪们,一提起这个在大漠上名声鹊起的传奇人物,这些过着刀头上舔血。自以为也算是一条好汉的沙匪余孽们。全身都在颤抖,脸上的表情更是精彩得有若见鬼。其中有人更是拼命嘶声哭叫:“我们拼命也杀,丢掉家伙投降也杀。拿出好不容积攒的老婆本还杀,就算是受伤还没有断气的伙计,老老实实躺在地上,他还是杀!我们怕了他还不行吗,我们见到他就立刻风紧扯呼当一群软蛋还不行吗?他有什么牛逼的,不就是手里端了一个好家伙嘛,他至于追在我们身后整整四天四夜,至于一见到我们,嘴里就不停的喊着‘杀!杀!杀!杀!杀’吗?!我看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从地狱里钻出来的魔鬼。如果他不是魔鬼的话,他能四天四夜几乎不合眼的追杀我们,直至把大当家、二当家、三当家都全部干掉吗?他要不是魔鬼,他能带着那样一条见到人跳起来就咬,接连咬死我们十几个兄弟的狼吗?!”
到了最后,所有沙漠周边地区的土著居民,都知道真主终于愤怒了,终于派出他座下正义的使者,带着一条狼中之王。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不停的追杀那些丧尽天良坏事做尽的沙匪。那些曾经风光一时,自以为天是老大,他是老二的沙匪们,终于要遭到报应了。
只有每天牵着那头小毛驴,守在村口的小巴朗知道,那个在沙漠里像发疯一样见到沙匪就打,抵抗也杀,投降也杀,花钱买命仍杀的杀神,绝对不是什么真主派下来的正义使者。因为他清楚的知道,那个彻底发了疯,发了狂,把整个大漠的沙匪都打得心惊胆颤的男人,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雷震!
如果这些沙匪知道,他们惹上如此大的麻烦,仅仅是因为他们其中的一股人,不自觉的掘出一头刚刚埋进沙漠里的骆驼,在狂欢后又精虫上脑,过度轮奸的虐杀了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花季少女,偏偏又留下了那么几缕暴露他们罪证的头发,不知道他们这些以玩弄他人生命为乐,早已经丧失了人性的家伙,会不会稍稍收敛一点?!
现在他们就算想收敛也不行了!
半肺近程射击;全肺远程狙击;四分之三肺运动突击;把自己埋进沙子里守株待兔,等目标进入射程后再进行突袭,把对方打得人仰马翻后再哈哈一笑连蹦带窜的狂颠而去;外加在仙人掌下面埋地雷,在沙丘后面架迫击炮,在沙坡上每隔五步埋一颗手榴弹,自己躲在几百米外的沙丘上,拿着一枝带瞄准镜地狙击步枪,等沙匪踏上那片埋设手榴弹的区域后,再一枪一枪慢条斯理的狙击手榴弹,直炸得对方人仰马翻,一听到枪声就全身发颤……
雷震当真是玩得不亦尔呼,没有过这种经历的人,绝对不会明白那种手握生杀大权,又理直气壮的不用受任何道德约束,更不需要受什么良心的谴责,只要自己手指轻轻一勾,就可以让一条下流生命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所带来的快感!
半年之后,曾经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上纵横上百年的沙匪,这些就连国民政府都没有办法解决的地方流寇,当真称得上是树倒猢狲散,死得死,跑得跑。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面对那一条比疯狗更疯狗的血腥追杀,他们死的比重伤的多,重伤的比轻伤的多,轻伤的比没事的多,吓得半夜会鬼哭狼嗥的家伙,比晚上还能安然入睡的人多!
当最后一支沙匪,也彻底消失在这片沙漠,再也找不到一个敌人,再也找不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