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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的美国之路-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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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缺了,就去医院垃圾堆或太平间去捡。那里有的是,捡回来一洗还能再用。
  我在德文斯懂得了一个道理:竞赛不一定都是要玩命。我在连里组织了各种竞赛,不仅是体育运动竞赛,还评比最佳宿舍,最佳娱乐室,最佳武器保养等等,凡是能评分的都开展竞赛,给予奖励。竞赛越多,班、排和士兵赢得优胜的机会就越多。我自己是穿上军装后才发现了自己的价值,我希望帮助我的下级也发现他们的自我价值。然而,我对“超级杯”式竞赛的兴趣却小得多,那种竞赛要求奥林匹克级的水平,参赛选手不得不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训练。竞赛本身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让更多的军人都树立自信和自尊。当普通的人付出了超出普通水平的努力就可以赢得优胜的时候,竞赛就是最健康的。
  第二步兵旅是陆军战略军的一个组成部分。该军由一些精锐部队组成,其任务是随时准备奔赴任何战场作战,它的英文缩写是斯特拉克(STRAC)。我们把斯特拉克既用作名词,也用作形容词,用它来表示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做好准备,具有集体荣誉感。例如:“排副,你排是斯特拉克吗?”“是,长官,我排是斯特拉克。” 然而,正像陆军里往往出现的情形一样,在这一方面也做得过了头。形式变得重于内容。注重外表整洁甚至超过了注重战备。我们用淀粉把作战服装浆得像硬板,为的是裤线笔挺。当地有句成语叫“打淀粉”,就是用笤帚把拍打裤子,把裤腿拍开,这样,把腿伸进裤子时,才不至于擦伤皮肤。校阅时我们要等到最后一刻才穿裤子,扣上裤扣,拉上拉锁,最后穿上靴子。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持军服笔挺,不起皱。这种做法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过不了一个钟头,人人的制服都会变得满是皱褶。可是要保持斯特拉克,就不能不“打淀粉”,我干得比谁都强。这成了一个传统。
  “打淀粉”不过是愚蠢传统的一个例子而已。越南战争之后,陆军努力取消种种无意义的做法。我们想让军人生活比较接近平民生活。改成了5天工作,周末休息两天。兵营现在不再像是宽松监狱,而是像大学校园。我们仍举行校阅,但目的是评估一个部队的战备水平,不会因为一个兵背水壶有一点不合要求就给处分。
  我接受而且支持我们所作出的大部分有意义的改革,赞成取消“打淀粉”之类的无意义的做法。然而,传统和礼仪对于保持军人的神秘感仍然是必需的。它们能给年轻士兵灌输一种归属感和自豪感。我坦率承认,我怀念以往的某些做法。例如,连长原先有权处理士兵轻微的犯规,把处理结果写进一个绿皮的连队处分登记本,例如:“列兵拉索,未请假外出,罚款50元”,等等。今天,连队处分登记本没有了。为了惩处日常的违纪行为,你也得宣读一个“米兰达条款”① 式的声明,提供证人,请律师,并报请上级主官审批。这一切听起来颇有尊重公民权的味道。可是它损害了小分队所必须具备的某种东西,即连排军官和士官的自主负责精神,一种家庭精神:像父母对子女一样关心年轻士兵,在他们走偏方向时就把他们拽回来。不可否认,在过去的制度下偶尔发生过滥用权力的现象。但这种制度的利大于弊。现在的情形,则像是家庭里每次发生厨房口角就把全家拖上家政法庭。处分权收到了上级司令部和律师们的手中,小分队就失去了原先的某种可贵的东西。
  过去,人事和薪饷是在营一级办理。如今有了电脑,这些工作都统一由上级处理,效率高而且省钱。可是,这种非人格化的服务也使我们付出了代价。军官们对自己部属的生活过问得少了,给部属提忠告和帮他们解决问题的作用变小了。在某种程度上,电脑取代了官兵之间的人与人的联系,取代了他们借以凝聚在一起,保持高昂士气的家庭感。我还相信,上了年纪的当过兵的人一定还记得当年的连队食堂,那煤渣地基上的木房子,一头是厨房,一头是食堂,地上摆着野餐式的桌凳,一个角落是军官就餐的位置,另一个角落给军士们用。食堂门口放着垃圾桶,门外挂着一排拖把。今天,食堂都变成“大餐厅”了。我知道大餐厅比连队小食堂经济合算,然而,我依然怀念当年的连队食堂,人们在那小食堂里叽叽喳喳,谈笑风生,充满战友情谊。当然,我这是让怀旧与现实混杂在一起了。在理智上,我知道今天的美国兵和美国陆军是优越的。可是,像所有的老年人一样,我仍然透过模模糊糊的记忆,怀念过去的时光。
  我担任A连连长的时间不长,很快就被调到一个新单位,第二步兵团第一营担任营副官。我又一次以中尉的身份担任了上尉级的职务。营副官负责人事、任免、升降、纪律、军邮以及“士气和福利”。我的新上司、营长,是W。 C·艾伯纳西中校,他是阿肯色州人,沃钸塔浸礼会大学的毕业生,是个真正滴酒不沾的浸礼会教友,说话斯文,惊叹语不超过“哎呀!”一词。在他手下,我不能不谨言慎行。
  艾伯纳西中校一点也不霸道,但办事认真,格外重视全营的士气。办理一名列兵晋升为上等兵,他要求得跟提升上校一样过细。发军饷必须按时。士兵们在野外挨冻时,必须送去热咖啡和热汤。只要发现一个兵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就一级一级追查责任。他并不是娇宠士兵,他对他们要求严格,执行纪律毫不留情。这是另一种方式的关怀。
  一天,中校吩咐我建立“欢迎娃娃”的制度。我一听感到迷惑不解。艾伯纳西解释说,每逢一名军人的妻子生孩子,要立即发一封营长亲笔签名信,向娃娃父母致以祝贺。再给婴儿寄一封信,欢迎小娃娃到我营做客。他要求这两封信在婴儿诞生的当天寄出。
  我怎样才能知道哪个人要当父亲了?难道我可以让全营集合,命令:“谁的妻子怀了孕,向前一步——走!”然后盘问预产期在哪一天。我当时还是一个单身汉,这大概也影响到我干这件事的热情。不管怎么说,我办这桩差事拖拖拉拉。中校把我叫去:“哎呀,科林,你还没有办,真叫我失望!”他这和颜悦色的指责,比我在德国时挨“红脸”巴雷特一顿臭骂还难受。我一回到自己办公室,就马上着手这项人口统计工作了。
  我不曾料想到,这项工作一落实,立刻得到良好的反馈。艾伯纳西的良苦用心使大家感动。娃娃的母亲回信,对丈夫的部队把她们看作是部队生活的一部分表示感激。娃娃刚出世不会说话,但可以想象到,母亲准会把第二步兵团第一营的欢迎信珍藏在孩子的档案本内。
  艾伯纳西还给我上了有益的一课,就是要想方设法深入下层,接触每一个人。要让每个人都感到自己受重视,是大集体中的一分子。在从根本上说是粗线条的部队工作中,艾伯纳西做到了细致入微的关怀。当时军队里一般人的态度都是大而化之,谁想要老婆,就给他发一个老婆了事,而艾伯纳西却深入关怀每一个部属。
  我对副官工作感到头疼,想重新当连长,成天向艾伯纳西唠唠叨叨。有一天,他终于对我讲了几句阴阳怪气的话:“你当过连长,而且当了两次,尽管时间不长。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你现在是第3次在上尉的职位上工作。既然如此,恐怕谁也不会再把你派回连队。”这话似乎是说我已经跳过了那一高度。我还是想当连长,但是艾伯纳西的话是对的。
  1961年夏季,我第一次去牙买加,用我亲戚们的话说,是头一次“回老家”。德文斯堡的生活严肃紧张,但总不像在西德冷战前沿那样令人兴奋。我想找点新鲜事干干。我当时一月薪金是290美元,花了182美元买了一张去牙买加的往返机票。临行前,我回家查询家谱,弄清楚谁跟谁是什么关系,以免闹笑话。
  地球上还能找出两个地方像德文斯堡和牙买加一样相差那么大吗?转眼之间,我降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地方,身前身后全是娇艳的鲜花,受到姑姑姨姨、叔伯姑舅和堂亲表亲们的热情欢迎,就像故人重逢一般。我在报名参军时,曾经填写过海外关系,仅父母的亲兄弟姐妹之中家在牙买加的亲人,就有28名。可是,我有点失礼。他们以为我是从富国来的“阔亲戚”,我却没有给他们带什么礼物。尽管如此,他们还是热情接待,把我从一村送到另一村,一家接到另一家,从姨妈姨父到姑妈姑父,仿佛传看一件奖品似的。
  我一到西印度群岛,就观察到家家是妇女当政。她们辛勤工作,循规蹈矩,生儿育女,督促子女上进。某些男人却被认为是不怎么样。我见到了所有的姨妈姑妈,而见到的叔叔、舅舅、姨父、姑父却少一些。一天,我和表兄弗农·梅克尔一起开车到金斯敦城里去看望艾丝丽姨妈和威特姨父。我们遇到红灯停车时,弗农指着街角上站着的一个人说:“那就是你的鲁珀舅舅。”
  “我想见见他。”我说。
  “不行。”弗农回答。
  “为什么?”我问道。原来,鲁珀似乎是麦科伊家的败类。玩了太多的女朋友,却又没钱糊口养家。弗农说的话是对的。艾丝丽姨妈也不喜欢这个弟弟。
  可是,他毕竟是我的舅舅,我还是去看了他。在这么多亲戚当中,鲁珀竟是格外有趣的一个。只要我花钱给他买兰姆酒喝,他就滔滔不绝地给我讲他的故事。我花钱买酒听他讲故事,有3天都是这样度过的。我陪他喝酒太多,休假期的最后两天,不得不回到纽约昆斯区家里休息,等头不疼了,才返回兵营。
  1961年夏季,我3年义务服役期满,本可以离开部队,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离队。我是一个年轻黑人,除了当兵,别的我都不懂。我离队后干什么,跟我父亲进服装厂吗?以地质工作者身份去俄克拉何马钻石油吗?当时正是经济衰退时期,我留在军队,很快就可以一月挣360美元,一年挣4320美元,这收入在当时是相当不错的。在军队,我的才干有多大,就可以走多远。在美国社会里,一个黑人从事任何别的职业都不会有这样多的机会。最重要的是,我爱当兵这一行。因此,我告诉父母我不回家了,这使他们诧异不已。
  对于服兵役,美国黑人一向有一定的矛盾心情。多少年多少代,这个国家不曾为我们而战,还实际上拒绝赋予我们基本的权利,我们又干吗要为它而战?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甚至不能进白人享用的餐厅和一般生活设施,还叫我们怎样为它服务呢?可是,不论是受到珍重还是受到轻蔑,不论是受到欢迎还是仅仅受到容忍,依然有千千万万的黑人为这个国家服兵役,有史以来一向如此。在马萨诸塞州——我此前服役的地方——早在1652年,黑人自由人和黑奴就曾经应征当民兵。美国革命时期,曾经有5000多黑人在华盛顿将军麾下服役,帮助这个国家争取到独立,而他们自己却并未享受独立。内战期间,将近22万黑人在联邦军队伍中作战,阵亡了37500人。黑奴得到了解放,但他们回到家里仍然被人瞧不起,还得忍受三K党的猖獗和私刑。
  内战以后,国会授权成立了4个黑人团:第二十四和第二十五步兵团,第九和第十骑兵团。据说由于他们皮肤黑,头发卷曲,身穿野牛皮上衣,作战勇敢,被印第安人叫做“野牛勇士”。然而,这4个团的建立并未带来种族政策上的开明。美国政府只不过是希望在向西移民时让白人移居者受到保护,防止印第安人袭击。“野牛勇士”帮助白人获得土地并保卫土地,可是黑人大都没有获准拥有土地。
  你若仔细瞧瞧那些描绘西—美战争期间特德·罗斯福率领义勇骑兵在古巴圣胡安山冲锋陷阵的油画,就会发现那上面没有一个黑人面孔。但是当时倘若用照相机拍照,照片中就会有黑人,因为义勇骑兵中确实有黑人,其中7人在古巴之役中还荣获军功勋章。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参军的黑人将近100万。其中一些人,如“塔斯克吉人”——第一批黑人战斗机飞行员——证明黑人有能力也有勇气担负任何作战任务。可是,他们1945年复员回到南方亚拉巴马州的吉姆克罗地区,那里依然是种族隔离。黑人进单独的学校,这些学校与白人学校不一样。黑人就业困难重重,还忍受种种侮辱,例如只能进“有色人种”厕所,连街头的饮水喷头都不能与白人共用。在美国其他许多地方,也存在种族主义,只不过不那么露骨罢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国家有难时,黑人还总是响应号召?他们这样做,是因为当兵打仗是允许他们行使公民权利的唯一领域。因为他们相信,只要他们表现出同等的勇敢,作出同等的牺牲,为国而战和为国捐躯,那么随后一定会得到平等的机会。例如,安德鲁·杰克逊① 曾许诺说,跟随他作战,特别是参加了新奥尔良战役的黑人,将被赐予土地。黑人跟随他打仗,有些人还阵亡了。但是,硝烟散尽,危险度过以后,他们什么也没有得到。
  直到1948年7月26日,杜鲁门总统才签署了结束军队中种族隔离的行政命令。既然允许黑人士兵平等地为国捐躯,那就应该允许他们在军中平等的服役。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而我是在这之后10年才进入陆军的。我记得在本宁堡的步兵军官基本训练班上,我有两位最亲密的黑人同学,唐·菲利普斯和赫尔曼·普赖斯。按英文姓氏字母排列,我们3个人恰好排在一起,站队时恰好肩并肩,看起来仿佛陆军仍然在搞种族隔离似的。菲利普斯后来成为一名正式上校,担任过首都华盛顿陆军仪仗团的团长,是该团的第一个黑人团长。普赖斯后来当了军医,成为陆军的首席心脏病医生。另一个黑人军官兰杰·科菲担任过尼克松总统的军事助理。他们以及其他黑人军官的生涯,都是得益于迄今为止几乎尚无人认识到的一个事实:在体现民主理想方面,陆军在美国是居于领先地位的。从50年代起,陆军中的种族歧视比较少了,赏罚比较公平一些,军营内的赛场要比任何一个南方的市政厅或北方的公司内的赛场平展一些。因此,尽管陆军仍有种种缺陷,它依然让我比较易于爱我的国家,全心全意地为我的国家服务。
  第03章 追求阿尔玛
  1961年11月的一天,我在德文斯堡单身军官宿舍闲躺着,我的朋友迈克·亨宁堡突然闯了进来,要我无论如何帮他一把。迈克的家也在纽约昆斯区,和我一样也有混合的血统,他家是黑人,但有德国人血缘关系,所以他父亲的名字是阿尔冯斯,他哥哥的名字是古斯塔夫。迈克在波士顿交了一个女朋友,叫杰姬·菲尔兹,他对她一见钟情。他求我说:“请你跟我一起进城,去应付杰姬的同宿舍女友。”
  “盲目约会?”我担心地问。迈克点点头。不预先跟人约好,就去瞎闯,这样的事我从来没有干过。这种盲目约会的成功机会也许比摸彩票更少。不过,我原先在纽约的女朋友已经跟我吹了,没有熬过那16个月的分离期。这时我是光棍一条。在德文斯堡我有不少朋友,其中包括“潘兴步枪会”会友德佩斯及其夫人桑迪,在本宁堡时的好友普赖斯及其夫人玛德琳,以及新朋友C。 C·沃克和埃兹拉·卡明斯等等。不过,在谈恋爱方面却无所作为。我说:“好吧,迈克,我给你打掩护。”
  我们开车到波士顿的后湾区马尔波罗街372号去接两位小姐,来到一幢高级住宅一层内背阴的一个一居室的单元门口时,杰姬·菲尔兹小姐出来迎接我们。几分钟以后,另一个姑娘出现了。杰姬介绍说:“这是我的同室好友阿尔玛·约翰逊。”
  她皮肤较白,浅棕色头发,体态优美。令我着迷的是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眼珠带有很少见的绿色光泽。她举止端庄,谈吐文雅,带有一点南方口音。我心里想,这次盲目约会也许倒是闯对了。
  很久以后,阿尔玛向我谈了她在那初次见面时的感受。杰姬要她出面,她争辩说:“盲目约会我不干,跟当兵的盲目约会更不干。”谁知道那个闯进来的家伙是啥样子?她压下心中的烦恼,故意穿得邋邋遢遢,在卧室里慢慢化妆,想拖着不跟那个生人见面。可是她向起居室一瞅,意外地发现这是一个腼腆的小伙子,一副娃娃脸,脸颊还冻得红红的。她以前约会过的人都比她大四五岁。“可是你当时看上去像是个乳臭未干的12岁毛孩子。”于是,她悄悄溜进浴室,换了衣服,重新化了妆,松开自己一直揪着的心弦。
  迈克和我带着两个姑娘到了多切斯特区一家俱乐部。我们喝饮料,边听音乐边聊天。我原先接触的姑娘都是满口纽约腔,这时倾听一个南方姑娘的低声细语,很是入迷。那晚上主要是阿尔玛说话,我呆呆地听着。她向我提了一个问题——在当时那个强迫兵役制时代是很自然的问题:我在军队里还要呆多久?她认识的年轻人都是入伍后巴不得尽快退役,他们甚至可以准确地告诉你,他们还得在军队里呆多少分钟。可是我告诉她我不打算退役,我是职业军人。她瞅着我,仿佛是在看一个外星人。
  我平生最愉快的一个夜晚终于结束了,迈克和我驱车回德文斯堡。第二天,我给阿尔玛打电话,约她再次会面。
  我们开始经常约会,见面越多,我越喜欢她。阿尔玛出生在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翰,并在那里长大。她父亲罗伯特·C·约翰逊是该市两所黑人中学之一——帕克中学的校长。她的舅舅乔治·贝尔是另一所黑人中学——厄尔曼中学的校长。阿尔玛的母亲,米尔德里德·约翰逊,是黑人女童子军活动的一位先驱者,而且是公理会教会的全国领导者之一。阿尔玛自己上学时多次跳级,19岁就毕业于纳什维尔市的菲斯克大学,然后回伯明翰,在广播电台主持一个节目,叫作“与阿尔玛午餐约会”。她在这一节目中介绍家庭百科常识,并播放一些主要是电台管理人员所要求的缓慢旋律和伤感歌曲。但是,当阿尔玛替班主持夜间流行音乐节目时,她就播放自己喜爱的现代爵士音乐。
  阿尔玛从来不喜欢自己的故乡伯明翰。主要原因还不在于当地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实际上,由于她父亲的社会地位,她的生活是比较优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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