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全传-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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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娱乐公司从国外购置一艘水翼船,投入港澳海上客运服务,把港澳之间的海上航程,由原来的3个多小时缩短至约1个小时,一时间吸引了不少港客前去澳门赌钱旅游。这是亚洲最早的水翼船服务,它令澳门赌业进入了黄金时期。
1966年,娱乐公司又斥资600多万港元,在香港订购一艘巨型花舫,取代原来的小型旧花舫。该花舫仍名为澳门皇宫,二三楼开赌,另设酒楼和夜总会。至今,这艘花舫仍然使用,成为澳门旅游娱乐公司经营赌业的历史见证。
继新花舫后,霍英东他们又于1970年,斥资6000多万港元兴建葡京大赌场。葡京底下几层设赌场,其余部分为酒店和酒楼,为客人提供多元化服务。葡京是世界最大的赌场之一,早已成为澳门的一个象征性建筑物。
赌场扩大,客源增多,赌业生意红红火火,钱财滚滚而来。有钱赚了,但股东间的矛盾也出现了。
何鸿燊是董事总经理,全权管理赌场事务,叶汉也以常务董事身份参与打理赌场。霍英东几乎不介入赌场的具体事务,超然物外。倒是何鸿燊和叶汉,两人时常有一些摩擦。
由于与何鸿燊合不来,叶汉于1975年无可奈何地宣布退休,不任常务董事一职,只保留他原来的股权。1978年,叶汉另起炉灶,在澳门开办另一种博彩玩意——赛马车。何鸿燊对此极力反对,在报章上刊文指责叶汉违反澳门旅游娱乐公司董事会1962年订下的协议,自办新博彩项目,抢赌场的生意。
1982年,叶汉把他所持有的旅游娱乐公司约10%的股权,以3亿港元的价钱,转让给香港富豪郑裕彤,从此彻底退出澳门旅游娱乐公司。
1992年,叶德利也出售所持的澳门旅游娱乐公司10%的股权给何鸿燊,套现6亿港元。而霍英东,一直被外界传为澳门旅游娱乐公司的最大股东,所持股份约占3成。
虽然澳门旅游娱乐公司内部龙虎斗,但澳门赌业却不但一点都不受影响,反而生意蒸蒸日上,股东们个个赚得钵满盘满。另外,澳门旅游娱乐公司除独霸赌场专营权外,还将澳门各种博彩项目如跑狗、回力球、彩票等各个击破,据为己有。其中最为成功的,当是收购澳门马会。
澳门马会的前身是叶汉创办的赛马车会。1980年举行第一场赛马车,但这种博彩玩意并不太受欢迎,投注额不理想,以致年年亏蚀。叶汉只好把苦心经营的赛马车会转让给台湾财团。而后,台湾财团改赛马车为赛马。虽然台湾财团投入巨资,但仍然挽救不了马会,马会债台高筑,最后被法庭查封。此时,娱乐公司以4。5亿元的低价,购入原本价值15。3亿元的股权,一统澳门博彩业的天下。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起,赌业就成为澳门的经济支柱,赌饷成为澳门政府主要的财收来源,澳门旅游娱乐公司也因此被誉为“镶嵌在澳门这顶皇冠上的最大的一颗明珠”。
除了经营各种博彩生意,澳门旅游娱乐公司还扫荡式投资澳门的各行各业,包括码头、地产、酒店、机场、电子传媒、金融、百货等等,全面控制澳门的经济命脉。而澳门经济也得益于博彩业的兴旺,在七八十年代迅速发展和繁荣起来。
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旅游娱乐公司的业务形成相当规模时,有股东打算把它拿到香港上市,但由于种种原因,娱乐公司的上市计划,最终还是未能实现。
1986年,澳府和娱乐公司签署博彩专营合约的补充条约,批准娱乐公司的专营权延长5年,即从1997年1月1日开始延至2001年12月31日,跨越澳门回归中国的历史日期——1999年。
20世纪90年代初定稿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8条明文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本地整体利益自行制订旅游娱乐业的政策。”1999年后,澳门博彩业的前景令人关注。
1994年,娱乐公司向政府上缴博彩专利税52亿港元。按娱乐公司每年须按利润的三成上缴政府的税率计算,1995年澳门各赌场盈利接近200亿,也即是上缴的税率应为50多亿。至于投注额,则为1000多亿港元。
第二十章四大股东股权错综复杂
赌场开张之初,霍英东对发展澳门外港、繁荣澳门信心不足,后得知新澳督并没有被人收买,也坚定了发展澳门的信心。但娱乐公司成立之后,股权分配却一直没理顺。霍英东说,该公司不合理,何东方面投入的钱最大,反而几个大股东却一分钱都不注入……
最初对繁荣澳门没有信心
在谈论澳门赌业的情况时,霍英东总是特别强调一点,他介入澳门赌业,出发点是搞一些海港工程,发展澳门新口岸,促进澳门的繁荣。他说,自介入娱乐公司后,他对开赌、发展外港、繁荣澳门仍然没有太大的信心。
“……我们自己没船,没铺,没酒店。合约写明是不牟利的,结果澳府每天都派监督员到赌场封箱查账、数钱、收钱。政府执行合约很严格,比如私人借钱给赌场,赌场不能还;一些开支,如招待客人,给黑社会的费用,这类烂账,政府是不认账的,而我们还得自己投进一些钱发展外港……情况很复杂,很困难!”
“但据一知情者透露,娱乐公司执掌赌业之后,第一年就已经有了600多万元的盈利,数额不算少。”我插话。
“是呵,是有赚,但全部都再投入赌场,或用作其它用途,如挖沙挖泥,疏通河道,股东并没有钱分,因为合约注明是不牟利的。”霍英东说。
“听一些人说,当时股东没有什么收入,叶汉一度想到赌场赌钱,把钱赚回来,有没有这样的事?”我问。
霍英东笑了一笑,说:“这些,我就不清楚了。”
霍英东接着说:“还有,当时澳门的治安很差,三教九流云集澳门,搞得澳门到处都是炸弹。他们惯用的一招是,写信寄给你,不给钱就放炸弹。傅老榕时代,他的赌场就试过一日几个炸弹。连何贤也曾被人用手榴弹炸,崔德祺也被人用机关枪扫射……”
“当然,赌场赚钱少,股东没钱分是小事。黑社会猖狂,我们也不怕。我们担心的并不是这个问题。”霍英东接着解释说,“在澳门,罗保的势力实在是太大,有时连葡国总统都听他的话,而他是最反对新集团到澳开赌场的。在澳门,澳督权力很大,他要你生就生,要你死就死。我们疏河道,合约规定每年至少投资100万,8年800万。第一年,我们已经在外港挖沙挖泥,用了300万。娱乐公司的资本原来只有300万,已经用尽了。当时,我怀疑澳督已经被人收买。一旦澳督真是被人收买,那我们怎样投资都是假的,到头来可能什么都没用。”
何鸿燊被澳府高官陷害“直到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霍英东继续说,“我和何鸿燊去找澳督罗必信,他刚接替马济时上任不久。我们一起谈繁荣澳门、发展外港的计划。正谈起兴头的时候,有一个人称‘白头佬’的葡籍澳府高官突然闯进来。他好似是澳府里面掌管黄金买卖和赌业的最高官员,因为他头发很白,所以人们给他取个绰号‘白头佬’。
“‘白头佬’一进来,当着我们3人的面,把1万元港币拿出来,放在桌面上,指着何鸿燊,对澳督说:”这1万元是他送给我的,他要贿赂我。‘原来在这之前,为了搞好关系,新公司曾经送1万元港币给’白头佬‘。可能’白头佬‘不喜欢何鸿燊开赌,所以有意陷害他。
“当时,我很担心,按法律,贿赂政府官员是犯法的,我担心若澳督已被人收买,则完全有可能当场扣留、审查何鸿燊。但何鸿燊急中生智,连忙解释说:”这1万元不是送礼,是捐作慈善用途的。‘澳督听完,说了一句:“大家一场误会,算了!’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澳督并没有被一些仇视何鸿燊和娱乐公司的人收买。我想,既然澳督并不存心害我们,并没有被人收买,那么,即使赌场没什么钱赚,治安不好,我们也有信心去发展外港,繁荣澳门。从那时起,我就放手在澳门发展……
“葡国人在澳门几百年,搞不成一个像样的港口。他们曾经请荷兰的公司开过新港,但最后没做成。我们要开新港,很多人都笑我们,葡国也笑我们,说我们做不成。结果,我们有荣公司只用几年时间,就搞成一个外港。港口是澳门的命脉,葡国人400年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解决了。1962年,即是娱乐公司一成立,我们就成立信德船务公司,着手搞港澳海上交通。1964年,我们花了1000万港元从外国买进第一艘水翼船马嘉伦公主号,改名为路环号,行驶港澳之间,行程由原来的3个多小时缩为1个小时,吸引多一些香港人到澳门旅游。
“但赌场的生意一直不景气,赚的钱很少。接着,内地‘文革’发生,1966年澳门发生‘一二·三’事件,贤哥当时还被英国领事馆抓上街晒7个钟头。最后连澳督也出来斟茶认错。澳门的生意更加衰落,没什么人愿意再到澳门玩。
“我们一直想在澳门建一间大些的酒店。当时,我和何鸿燊、关启明、钟明辉等人在香港发展星光行,我于是要求星光行的股东投进几百万到澳门兴建酒店。那时,澳门娱乐公司的股本尚不足300万。开赌,大家没兴趣,但我想搞酒店,大家应该是乐意的。最初,各股东也已经应承了,但后来就改变主意。
“直到1970年,我们决定建葡京酒店,要投资3000万左右。但赌场那时每年才赚几百万。西洋政府觉得靠赌场收入,10年亦建不起一间酒店,于是将那份不谋利的合约修改,允许娱乐公司随意借钱,招呼客人,我们这才筹到3000万建葡京。
“但赌场的生意真正好起来,应该是港府推行‘三粒星’政策之后,香港的永久性居民可自由进出港澳,赌场生意才旺起来……
“我讲这些事,并不是为自己辩护,因为最初的合约写明是不牟利的,90%用于再投资,10%用于慈善。所以最初的8年,娱乐公司确实很困难,并不是像外面所说的那样有很多钱赚。”
何东投进赌场的资金最多
由于澳门旅游娱乐公司是一间私人性质的公司,其股东的情况、股份的结构、利益的分配等,一直不为外界所知,而外界对此的报道和评说可以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事实上,娱乐公司的这些情况甚为错综复杂,别说是外人无从得知,就连其中的一些当事人也不明就里。在霍英东向我详谈澳门的问题的过程中,我多次表示“越听越糊涂,越听越不明白”,而霍英东自己也坦认:“不光是你,就是我,娱乐公司的好多事,我都不是很明白。”
关于娱乐公司的股东情况、股份结构、利益分配等诸多情况,何鸿燊、叶汉、叶德利都曾经或多或少地对外界谈及,但3人所说的却有些出入;而这次,霍英东对我所谈的,应该算是历来娱乐公司各股东所谈博彩业问题中,最为详尽的一次,但他所说的内容,与以往其他股东所谈的也有些不同。真实的情况怎样,谁的话真实、可信成份高一些,外人既无法核实,也难以考证。所以,以下关于这些问题的文字,我只好引用我和霍英东交谈的原话。
我们之间的这些交谈,整整用了一个下午,约四五个小时;其间,我们曾一起坐在车上,或走在路上,很多时候我是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他也就答什么,交谈带有闲聊、随意的性质,故以下的谈话可能有些重复和凌乱,但相信读者可以从中理出一些头绪,看出一些实质问题来。
“按政府的年鉴记载,娱乐公司成立时,常务董事是你和何鸿燊、叶汉、叶德利4人,那还有没有其他董事,有多少股东?”
“第一届董事,好似就是我们4个人。至于股东,起初也只有我们几个人,何东是最大股东,新马仔也是最大股东之一。”
新马仔原名邓永祥,是香港粤剧名伶。
“何东在1956年就逝世了,怎么他亦有份?”
“何东方面的钱是通过他的孙女,也就是何鸿燊的妹妹、十姑娘何婉琪拿出来的,何婉琪好似原是何东的秘书。”
“何东拿出多少钱来?”
“好似是200万,而且是在新花园赌场开张时就拿出来,真金白银的。”
“新马仔呢?他拿多少出来?”
“不知是20万,还是30万,记不清楚了,好似是赌场开张后逐渐拿出来的。”
“你们四大常务董事呢,各投入多少股本?”
“第一次的股本,虽号称300万,但无所谓谁去认股,个个都缺乏信心。本来我们4个,每人负责1/4,但都没有拿一分钱出来,叶汉、叶德利基本上一分钱都没有拿出来,何鸿燊也没有。”
“你们几个股东没有拿钱出来,那赌场一开始怎样运作?”
“其实也不需要太多钱,我刚才说过何东方面投进了200万。有些事情要交待清楚,里面的情况很复杂,包括叶德利,为何又有个何婉琪?娱乐公司的股份很复杂,我可以大声疾呼,那么多股东当中,拿最多钱出来的是何东的孙,第二是新马仔。”
娱乐公司的股东和股份错综复杂
“按你刚才说,股本原是每人1/4的,但后来怎么发生变化,你和何鸿燊变成大股东?”
“我当时负责澳门的工程,疏河床、挖沙、搞外港,挖沙已经用了300万。基本上不需要钱投入。我挖沙,公司已经欠我300万。何鸿燊后来做200万,这200万也是从我们挖泥的钱里面给的。”
“你那部分,基本上也是赌场开张之后才投入的?”
“是啦,我们负责工程……”
“有没有算过,你一共投进多少钱?”
“真的,我要看一下(记录)才知。我印象中,基本上是不需要拿钱出来。我们挖沙 ,已经拿钱下去,最大笔投资要算是挖沙的开支。当时的情况真是很困难,因为合约写明不牟利……”
“虽然你从赌场赚不到钱,但最初几年,所有工程都交由有荣做,那么该有赚?”
“不是的,最初也是300万生意,但工程我们都是判给别人做,赚不到钱。而且300万中,已经代何鸿燊交了200万入娱乐公司。”
“那你最后怎样成为娱乐公司的最大股东?”
“记得赌场刚开,我们想筹1000万股本。当时,我们正在以九龙置业公司的名义在尖沙咀发展星光行,九龙置业公司已注资300万到澳门娱乐公司,打算在澳门建一间酒店,后来有些股东不同意,计划搁置。所以那时(酒店)突出的股份最大。后来,一调整,我的股份就多了。”
“这300万是否属于你一个人?”
“不是,后来好似何鸿燊也分一些。股份一直有变化,其实,股份都不是很清楚。……”
“到什么时候,才理顺股权?”
“基本上,一直都没理顺过。”
按照霍英东所言,澳门娱乐公司并没有明确的股份之分。但据传媒和外界的推测,其股份大致是这样分布的:霍英东占3成,叶德利、叶汉和何鸿燊各占1成,新马师曾家族占不到1成。那其余股份由谁持有,则始终是个未知数。这样的推测,明显与霍英东所说的有较大的出入。
股份不明确,对于一个已经成立了30多年,又是澳门最重要的公司来说,简直有点不可思议,也令人难以置信。既然股份不明确,那利益又如何分配呢?
第二十一章超然物外坐收巨额利润
霍英东虽名义上是娱乐公司的最大股东,但几乎不参与娱乐公司的决策,不介入公司的内部事务,也不介入其他股东间的恩恩怨怨。近几年,他从娱乐公司得到的分红,每年为2亿港元左右。
霍家每年分红2亿多
如果霍英东所言为实,那娱乐公司的股东最初几年是没分红的。没钱可分,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可能不明显,但一旦有钱可分之后,利益又如何分配?从霍英东和我的谈话中,可知由于大家的股权不明确,利益分配时确实出现很多问题。
“你刚才说股权一直没理顺,那根据什么分配利益?”
“那些股权很复杂,每一样事都很复杂,分红时并不一定按股份多少来处理……”
“不按股份派钱,那股东之间不是经常吵吵闹闹?”
“不是,主要是何鸿燊和叶汉有些争拗。叶德利也算是有些事,但主要还是叶汉和何鸿燊两个人紧要些。”
“记得不记得你是从哪一年起担任娱乐公司董事长的?”
“我要看看(记录),不记得了,有些事,你可能比我还清楚,因为你可以去查……”
“那你是什么时候卸任董事长一职的?”
“没10年,也有七八年了。我不当后,由郑裕彤继任。”
“新马仔还是不是股东?”
“他原是股东之一,他现在不知道有没有股份,卖了没有?那时新马仔很要命,他将股份交给老婆、子女,惨啦,他老婆和他离了婚,变成新马仔要拿钱时,几乎要跪在那里才拿到钱……好复杂的!”
“你们家族的股份还占多少?”
“表面上好像是25%左右。”
“去年娱乐公司赚的钱接近200个亿,扣除上缴给政府的50多亿,还净赚100多亿。所以外面传你是最大的股东,这几年每年的分红应该不少于10亿港元……”
“没有那么多,这些年,最多的时候也是3亿元左右。这10年都是有账可查的,一会我拿账本给你看。”
当时我们正坐在车上。
那天,我们在中银大厦霍氏写字楼谈了两个小时左右,又转到中华游乐会一边饮茶一边交谈;一个小时之后,我们一起坐车回中环,霍英东冒着蒙蒙细雨,一个人从毕打街的会德丰大厦旁边步行到干诺道中的中华总商会开会。而我则先回霍氏集团办公室。一个小时之后,霍英东开会回来。他随即拿来账簿,上面清楚写着娱乐公司近10年来每年给他们家族的分红,每年数额从5000多万至2亿多元之间,其中1984年是5000多万,1990年是1亿元,1992年是2。6亿港元。数额如此之少,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事实上,霍英东并不太计较他得到娱乐公司的分红之多少。有人说,他不计较这些,一来,他历来认为分得赌业的钱并不十分光彩;二来,他们历来投进去的钱并不多,这样的回报已是相当可观,若赌场亏本,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