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传-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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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最后的希望却寄托在祷告的功效上。他对于祈祷的信心是永不改变的。他确信凡是热诚的祷告,上帝不能不听。他举出好多例子,象布里斯托尔的乔治·缪勒就是全靠祈祷,那怕是世俗的需要,也是如此。我抱着毫无成见的态度倾听他讲述祈祷的功效,并且向他保证:如果我感觉受到呼唤,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拦我皈依基督教。我给他这个保证是毫无犹豫的,因为我早就学会了使自己顺从内心的声音。我乐于顺从这种声音。如果背着这种声音做事,对我来说不但是困难的,而且是痛苦的。
于是我们便动身到威灵顿去。贝克先生陪着象我这样“一个有色人种”赴会实在是有些为难。他有好多次完全因为我的缘故而遭受不便。有一天碰巧是个星期日,由于贝克先生和他的同伴不愿意在安息日旅行,我们便在途中逗留下来。虽然在诸多周折以后车站旅馆的经理总算同意收留我住宿,但绝对不让我进餐厅吃饭。贝克先生不是一个轻易让步的人,他要为旅馆的客人争取权利。但我晓得他的困难。到了威灵顿我还是和贝克先生住在一起,尽管他竭力隐藏他所遭到的一些不便,我还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这个大会是虔诚的基督教徒的一种集会,我对于他们的诚心感到高兴。我会见了穆莱牧师。我晓得好多人为我祈祷。
我喜欢他们唱的一些圣诗,这些歌非常好听。
大会开了三天,我可以理解并欣赏那些赴会的虔诚的教徒。然而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需要改变我的信仰——我的宗教。要我相信只有成为基督教徒才能进天堂或得到解脱,这是不可能的。当我直率地这样告诉几个相好的基督教朋友时,他们都很吃惊。然而这是没有办法的。
我的困难尚不止于此。我实在不能相信耶稣是上帝化身的独生子,只有信仰他的人才能得到永生。倘若上帝能有儿子,我们都可以算是他的儿子。若诺耶稣象上帝,或者就是上帝本身,那么所有的人都象上帝,或者就是上帝。我的理智并没有准备叫我相信,象字面上所说的那样,说耶稣的确是以他的死和他的血来赎救世界的罪恶。也许当它是个寓言,还有几分道理。还有,根据基督教的信仰,只有人类才有灵魂,其他生物却没有,所以对它们来说,死亡就等于完全的毁灭;我的信仰恰恰相反。我可以承认耶稣是个殉道者,是牺牲的体现者,是个神圣的大师,但不能认为他是空前最完善的人。他死在十字架上对人世来说,是个伟大的示范,但是如果这件事本身有什么玄妙或奇异的好处,我是无法接受的。基督教徒的虔诚生活并没有给我什么东西,如果说信仰其他宗教的人的生活不能给我什么的话。我在别人的生活中也曾看见过同样的改革,正如我在基督教徒中间所听到的。就哲学上说,基督教的原理并没有什么高超的地方。倘若从牺牲精神而论,我觉得印度教徒远远胜过基督教徒。所以我不能认为基督救是一种完美无瑕的宗教,更不能认为它是一种最伟大的宗教。
我只要有机会便把心中这些翻来复去的思想告诉我的基督教朋友们,然而他们的回答却不能使我满意。
这样说来,我既然并不认为基督教是一种完美无瑕或最伟大的宗教,当时我也不相信印度教就是这样一种宗教。印度教徒的缺点是我所深切感觉的。如果“不可接触者制度”①可以成为印度教的一部分,这只能是腐朽的部分,或者说是一种瘤子。我不能理解无数的宗派和种姓为什么存在。说《吠陀》②是上帝所启示的,这是什么意思?如果它们真是由于上帝的启示,为什么《圣经》和《可兰经》就不是?
①不可接触者制度(untouchability)是印度教的一种社会制度。在印度教社会中,人们被分成四大种姓,即婆罗门(僧侣)、刹帝利(武士)、吠舍(农、商)和首陀罗(奴隶)。但在这四大种姓之外,还有一个不可接触者阶级,通常被译为“贱民”,被认为是不洁的,有罪的人,他们不能用公共的水井,不能进寺庙,不能在大路上行走,人们也避免同他们接触,以免受到“玷污”——译注。
②《吠陀》(Vedas)是印度教的经典,完成于纪元前1500年到1000年之间,是印度文学最早的产品,也是印度文学的渊源。《吠陀》共有四部,即《梨俱吠陀》(Rig-veda),是颂神的赞歌;《娑摩吠陀》(Sama-veda),是《梨俱吠陀》的副本,都是祭祀时供司祝念的诗篇;《夜柔吠陀》(Yajur-veda),性质同前两种吠陀,但是夹杂了一些散文:《阿达婆吠陀》(Atharva-veda),是祈祷的诗歌,包含很多符签咒语——译注。
基督教的朋友们固然在说法改变我的信仰,连伊斯兰教的朋友们也在这样做。阿布杜拉赛就一直在劝我研究伊斯兰教,当然啰,伊斯兰教的好处,他总是说不完的。
我把我的困难写信告诉赖昌德巴伊。我还和印度其他的宗教权威们通讯,并且得到他们的答复,赖昌德巴伊的来信多少使我平静一些。他要我忍耐,要我更深一步地研究印度教。他有这么一句话:“若以冷静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我相信别的宗教没有印度教那么深远的思想,没有它对于心灵的洞察,或它的博爱精神。”
我买了一部谢礼译的《可兰经》,并且开始读起来。我还弄到了关于伊斯兰教的其他书籍。我和住在英国的基督教朋友们通讯,其中有一个朋友把我介绍给爱德华·麦特兰,我和他也开始了信札往还。他寄给我一本《完美的道路》,这是他和安娜·金世福合著的书。这本书对流行的基督教信仰提出了反面的看法。他还给我寄了另一本书《圣经新诠》。这两本书我都喜欢。它们似乎是支持印度教的。托尔斯泰的《天国就在你的心中》使我倾倒。这本书给我留下一个不可抹灭的印象。在它的独立思考、深奥的道德和求真的精神面前,柯慈先生给我的所有的书籍似乎全都黯然失色了。
我所进行的研究就这样把我带到基督教朋友们所料想不到的方向。我和麦特兰的通讯延续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和赖昌德巴伊的书信往来则一直维持到他去世为止。我读了他寄给我的几本书,包括《五业》、《珍珠环》,华斯陀的《瑜伽论》中的《解脱章》,哈利班德罗·苏立的《妙见集》等。
我虽然走了基督教朋友不想叫我走的道路,我对于他们在我内心所唤起的宗教的向往,却是永远感念不忘的。我将一直怀念和他们的往来。未来的岁月已为我储备了更多的而不是更少的这一类甜美而神圣的联系。
第十六章 事与愿违
这件案子既已了结,我便没有理由再在比勒托里亚住下去了。于是我就赶回杜尔班,并开始作回国的准备。然而阿布杜拉赛却想为我饯别,否则就不让我走。他在西登罕为我举行了饯别宴会。
他们打算在那里消磨一整天。我在那里顺便翻阅几张报纸,偶然看到一张报纸上的角落里有一段题为“印度人的选举权”的新闻,谈到当时立法议会正在讨论的法案,企图剥夺印度人选举纳塔耳立法议会议员的权利。我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议案,于是成为到会最迟的一个客人。
我就这个问题问了一下阿布杜拉赛。他说:“这些事情我们能懂得什么呢?我们只懂得那些关系到我们的生意的事情。你知道,我们在奥伦治自由邦所有的营业全完了。这使我们急躁起来,可是没有用。况且我们都是一些不中用的人,都是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我们看报纸,一般只是为了弄清当天的行情等等,还能懂得什么立法不立法?我们的耳目就算是这里的欧洲律师了。”
“可是,”我说:“这里有那么多本地生的印度青年受过教育,难道他们不帮助你们吗?”
“他们呀!”阿布杜拉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他们从来不屑到我们这里来,而且老实告诉你吧,我们更不耐烦买他们的账。他们都是基督教徒,都得仰承白种人牧师的鼻息,而这些牧师又得受政府的管辖。”
这一席话却打开了我的眼界。我觉得这一帮人应该算是我们自己的同胞。难道基督教就意味着这样吗?难道因为他们信奉基督教就不能再当印度人了吗?
然而我就要回国了,我当时心里所想的,一时表达不出来。我只是对阿布杜拉赛简单地说:“这个法案如果通过了而成为法律,那就会使我们的处境极为困难。这是钉入我们的棺材的第一支钉子,它打中了我们自尊心的根蒂。”
“可不是吗,”阿布杜拉赛也附和说:“我告诉你选举权问题的来龙去脉吧。我们本来是什么也不懂的,但是我们最要好的一个律师艾斯坎比先生——这人是你认识的,把这个问题装进了我们的脑子里。事情是这样的:他是一个伟大的战斗者,他和码头工程师勾心斗角极为猛烈,他怕这个工程师会剥夺他的选票而在选举中打败他。所以他就把我们的处境对我们说了,而我们也就在他的指使之下全都登记为选民,并且投了他的票。现在你该明白对于我们来说,选举权并没有象你所估量的那种价值了吧。不过我们懂得你的意思。那么,你的意见究竟应该怎么办呢?”
别的客人都在注意倾听这席谈话,其中有一个人说:“要不要我告诉你该怎么办吗?你退掉这一条船的船票,在这里多住一个月,那么我们就照你的吩咐去进行斗争。”
其他人齐声说道:“好主意,好主意。阿布杜拉赛,你一定得把甘地留下。”
阿布杜拉赛是一个圆滑的人,他说:“现在不用我留他了,因为你们也有权利留他。不过你们说得很对,让我们·大·家劝他呆下来吧。可是你们要记住他是一个律师,他的费用怎么办?”提起费用就使我难过,我破口说道:“阿布杜拉赛,费用不成问题。为公众服务不能收费。如果能作为大家的一个公仆,我可以住下来。不过你知道,我和这些朋友都不熟,如果你相信他们会合作,我打算多住一个月。可是有一样,虽然你们不用给我什么钱,我们打算进行的这种性质的工作,如果没有一点儿基金是搞不起来的。譬如我们也许要发电报,也许要印发一点文件,也许得派人到处走动走动,也许得和当地的律师商量商量,而且由于我还不熟悉你们的法律,我也许需要几本法律书籍参考参考。所有这些事情没有钱是做不成的。而且这件工作显然不是一个人做得了的,得有很多人出来帮忙才行。”
于是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阿拉是伟大而仁慈的。钱会有的,人有的是,你要多少有多少。只要你同意住下来,那么一切都会有办法。”
这个饯别宴会就这样变成了一个工作委员会。我提议快点吃完晚饭回家去。我在心里打好了发动这个运动的纲领腹稿。我查明了那些选民名单上的人,决心再住一个月。
上帝就这样奠定了我在南非生活的基础,并撒下了为民族自尊心而斗争的种子。
第十七章 定居纳塔耳
1893年时,哈齐·穆罕默德·哈齐·达达赛被认为是纳塔耳印度侨民中最孚众望的领袖。就经济上说,阿布杜拉·哈齐·阿丹赛是他们当中的头子,但是在公众事务上,他和别的人总是把第一位让给哈齐·穆罕默德赛。因此就在阿布杜拉赛的家里召开了一个由他主持的会议,并决定对选举法提出反对意见。
志愿人员进行了登记。在纳塔耳侨生的印度人,大部分是信奉基督教的青年,都被邀请参加了这次会议。杜尔班法院的译员保罗先生和一个教会学校的校长苏班·戈夫莱先生都出席了,他们负责带来了一大批基督教青年到会上来,这些人全都主动登记为志愿人员。
当地很多商人自然都登记了,其中值得提一提的有达乌德·穆罕默德赛,穆罕默德·卡桑·康鲁丁赛,阿丹吉·米耶汗赛,阿·科兰达维鲁·皮莱,西·拉契朗,兰格沙密·巴提亚齐和阿玛德·齐华。巴希·罗斯敦济当然也在内。担任文书工作的有马尼克吉,约希,纳辛赫朗诸位先生,他们都是达达·阿布杜拉公司和其他大商行的雇员。他们全都又惊又喜地发现自己居然也分担了一部分公众工作。象这样被邀请来参加这种工作还是他们生平头一次。面对着整个侨团所遭受的苦难,所有高低、贵贱、主仆、印度教徒、穆斯林、拜火教徒、基督教徒,古遮拉特人、马德拉斯人、信德人等等差别,全都被忘却了。所有的人全都象是祖国的儿女和公仆。
这个法案已经或者即将二读通过①。从讨论中的发言看来,没有印度人对这个不合理的法案表示反对,这个事实竟被认为他们不配享受选举权的佐证。
①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形式民主:一个议案必须经两院三读通过才算合乎程序——译注。
我在会上就当时的情况作了说明。我们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发一个电报给议会的议长,要求他延期对这个法案作进一步的讨论。同样的电报还发给当时的总理约翰·鲁宾逊爵士和达达·阿布杜拉的朋友艾斯坎比先生。议长很快便来了答复,答应将这个法案延搁两天讨论,这使我们的心快乐起来。
打算提交给立法议会的请愿书已经拟好了。这得缮写三份,还得多写一份发给新闻界。请愿书上还得尽可能征集更多的人签名,而这一切工作必须一夜办完。懂英文的志愿人员和另外几个人搞了一个通宵。有一个老头叫阿瑟先生,因为书法好,负责誊写正本。其余几份则由一个人念,几个人写,就这样同时写好了五份。商人志愿人员有的坐自己的马车,有的自己出钱雇马车出去征求人家在请愿书上签名。这个工作很快就办完了,请愿书也发走了。有几家报纸刊载了这个请愿书,并发表有利的评论。这份请愿书同样在议会中造成了一种印象,并且引起了讨论。怀有成见的人为原议案进行了辩护,这种辩护显然是很软弱无力的,借此反驳请愿书中所提出来的论点。
然而这个法案还是被通过了。
我们全都预料到这是必然的结果,可是因此而引起的激动却给这个侨团注入了新的生命力,而且给他们带来了坚定的信念:印度侨团已经团结得象一个人一样,是不可分割的;为了这个侨团的政治权利和做生意的权利而进行斗争,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李朋勋爵这时是英国的殖民地国务大臣。大家决定给他送一份大请愿书。这个任务不小,也不是一天所能完成的。我们又征集了一些志愿人员,他们全都分担了一部分工作。
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来起草这份请愿书。我读遍了所有能够得到的有关这个问题的书籍。我的论点集中环绕在一个原则和一种权宜之计上面。我提出我们在纳塔耳应该有选举权,因为我们在印度也有一种选举权。我吁请保留这种选举权是一种权宜之计,因为能够应用选举权的印度人究竟还是少数。
在不到半个月的短时间里,便有一万人在这份请愿书上签名。要在全省征求这么多人签名并不是一件轻易的工作,尤其是因为进行这件工作的人全都是生手。我们特别挑选了几个能干的志愿人员来担负这件工作,因为大家决定除非签名的人对这份请愿书有了充分的了解,就不勉强他签名。有些村庄分散在很远的地方。只有依靠一批全心全意投入工作的人,才能迅速完成这件工作。而这一点他们确是做到了。他们全都积极地完成了分配给它们的任务。今天当我提笔写这几行的时候,达乌德·穆罕默德赛,罗斯敦济,阿丹吉·米耶汗和阿玛德·齐华的形象又明晰地涌现在我的心上。他们征得了最多人的签名。达乌德赛成天不停地坐着他的马车奔跑。而这完全是一种出于爱的劳动,没有人要求过任何开支。达达·阿布杜拉的屋子立刻成为人们川流不息的中心和公众的办公所。有一批受过教育的朋友帮助我工作,还有很多人是在那里吃饭的。所以每一个帮手都要花不少钱。
这份请愿书终于递上去了。我们印了一千份散发出去。它第一次把纳塔耳印度人的情况公诸于世。我把这份请愿书分寄给我所知道的所有的报馆和出版社。
《印度时报》在一篇论述这份请愿书的社论里,有力地支持了印度人的要求。我们还寄了几份请愿书给英国各个党派的刊物和出版社。伦敦的《泰晤士》报支持了我们的要求,于是我们开始产生了一些希望,以为这个法案会被否决。
这时我要离开纳塔耳已经不可能了。印度朋友们从四面八方把我包围起来,要求我长期住下来。我表示我的难处。我已立意不依靠公众的开支住下来。我觉得需要自立门户。我认为应该有一栋好房子,而且地点适中。我还有一种想法:除非我过着通常律师的生活,我就不会增加侨民的信任。而我觉得一年没有300英镑,要维持这样一个门面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决定,只有印度侨团保证给我最低限度的律师工作,我才能够住下来,于是我把这个决定通知他们。
“不过,”他们说道:“我们宁愿让你为公众工作来筹措那笔钱,而且我们可以轻易地募集起来。自然这是在你私人的律师工作中应得的收入之外的。”
“不,我不能为了公众工作这样要你们的钱。”我说:“这种工作要不了一个律师多少才能。我的工作主要是动员你们都来参加。那么我怎么可以因此算你们的钱呢?何况今后我还要经常为这类工作要求你们捐钱,如果我依靠你们的捐款来维持生活,那我就会觉得向你们募集大笔款项很不方便了,最后我们就将发现自己动弹不得了。再说,我还要侨团每年为公众工作筹措300英镑以上的数目呢?”
“可是我们了解你已经有相当时间了,我们相信不需要的东西你是一点也不会要的。而且如果我们要你在这里长住,难道我们不应该负担你的开销吗?”
“你们这样说,是因为你们的爱和眼前的热情。我们怎么能够肯定这种爱和热情将永远维持下去?而且作为你们的朋友和仆人,我会随时向你们诉苦,天知道那时候我是否还会得到你们的爱护。不过,我无论如何不能因为公众工作接受你们任何薪水。你们都同意把你们的案子委托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