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传-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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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我还模糊记得,我第三次订婚是在七岁的时候。不过我已记不清是不是有人通知过我这件事情。我在这一章里要谈的是我结婚的经过,这一点我倒是记得极为清楚。
我们兄弟三个,大哥早就成亲了。我们的家长决定叫比我大两三岁的二哥,还有一个大概比我大一岁的堂哥和我自己三人同时结婚。他们这样做并不是为我们的幸福着想,更不是出于我们的愿望,而纯粹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方便和节省。
印度教徒结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为了一场婚姻,男女双方的父母常常为之倾家荡产。他们浪费金钱,浪费时间。为了购置衣饰、备办酒席,往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光。酒席还要互相竞争,看看谁家的样数多而出色。做妇女的,不管她们是否长于歌唱,总要引吭高歌,甚至因此得病,大嚷大叫打搅邻居。而邻居们对于这些喧腾噪闹和残羹剩菜的烦扰,总是处之泰然,因为他们晓得总有一天他们也将有这么一场。
我们的家长懂得这些事体的麻烦,所以想要一气呵成,既省又好。因为一次花钱,就算弄得铺张一些,总比三次开销合算。我的父亲和叔叔年纪都很大了,我们又是最小的孩子,大概他们希望在未死以前,能够得到这最后一次婚事的快慰。由于这一切考虑,他们就作了这个三婚并举的决定,于是正如我前面所说的,早几个月就忙着备办起来了。
就是由于忙着这些事情,我们才警觉到即将光临的事件。我想当时我不过以为结婚无非是穿好衣服,敲锣打鼓,迎接新娘,丰盛的酒席并得到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共同游玩,如此而已。性的欲望是后来才有的。为了遮羞,我想除了值得记述的若干情节,别的我就不谈了。这些,以后再说。而且这些情节和我写这个故事的中心思想并没有多大关系。
就这样二哥和我从拉奇科特被送回波尔班达。最后演出以前的准备工作还有一些有趣的事——例如在我们周身涂抹姜黄膏——然而我必须从略不赘了。
我的父亲是个帝万,但无论如何是一个奴仆,由于他博得本邦王公的信任,更加显得如此。王公直到最后一刻才肯让我的父亲离开,给我父亲派了几辆专用的马车,这样可以节省两天的路程。然而命运另外作了安排。从拉奇科特到波尔班达有120英里,坐马车要走五天。我的父亲三天就赶到了,但在最后一程竟把车子赶翻了,他因此受了重伤。他回到家里的时候,已是遍体包扎着纱布。父亲和我们的兴趣虽然已经减了大半,可是婚礼还得举行。因为婚期怎么可以改变呢?然而由于沉溺于婚礼的稚气的逸乐,我竟忘记了父亲的伤痛。
我对父母是孝敬的,但是我耽溺于肉欲的程度并不亚于我对父母的孝敬。我还不懂得孝敬父母应当牺牲一切幸福和快乐。于是,象是惩罚我耽于逸乐似的,发生了一件使我遗痛终生的事情,这事情我以后还要谈到。尼斯古兰纳歌中有一个句子说:“绝欲而不清心,终难持之有素。”我一唱起这只歌,或者听见别人在歌唱,便使我想起这件令人痛心的丑事,内心充满了惭愧。
我父亲虽然受伤,却还勉力参加了全部婚礼。直到今天回想起来,我还清楚地记得他在婚礼的每一个细节的过程中所坐的位置。当时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竟会严格地批评他使我在幼年的时候结婚。我觉得那一天每件事情都安排得恰当而令人愉快。自然我自己当时也是想要结婚的。正因为我的父亲那天的一举一动无可厚非,那些事情回想起来仍然是新颖的。时至今日,我还能画出我们当时怎样坐在婚礼台上,怎样和新娘同行“七步”礼①,作为新婚夫妻,我们怎样把合欢糖②送到彼此的咀里,而此后我们又是怎样同居的。还有,那新婚之夜!两个无知的孩子,就这么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投身于人生的大海里。我的嫂嫂曾经充分地将初夜应有的知识传授给我。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有人教过我的妻子。我从来没有问过她,现在也不愿意过问了。读者一定认为我们当时非常紧张,不敢面对面。我们的确很难为情。我怎样和她交谈呢?谈什么好呢?嫂嫂教给我的,似乎还不足以使我得到多少的帮助。事实上,象这样的事情是用不着有人指点的。前人所遗留给我们的印象足以使一切传授成为多余了。我们彼此逐渐了解起来,而且可以在一起随意交谈。我们是同年,但我不久便行使丈夫的权威。
①“七步”礼(Saptapadi)是印度教徒新娘和新郎行七步的一种仪式,仪式进行时,彼此承应互守贞节和敬爱,从此他们的婚姻成为百年不变的结合。
②合欢糖(Kansar)是由小麦做的一种糖果,于婚礼完成以后由夫妇分食。
第四章 做起丈夫来了
大约在我结婚的时候,常常发行出版一些价值一个派斯或一个派①(现在我记不得究竟是多少了)的小册子,谈论夫妻之爱、节约、童婚和其他类似的问题。每当我看到这种小册子,我总是从头至尾细细研读,当时我已养成一种忘我所恶、行我所好的习惯。这些小册子所谈论的把终生忠于妻子看成是做丈夫的责任,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上。况且,我秉性就有追求真理的热情,因此就不存在欺骗她的问题。再说那时候年纪还小,不忠于她的机会很少。
①印度旧币制:一卢比(Rupee)等于十六安那(Anna),一安那等于四派斯(pice),一派斯等于三派(pie);现已改为十进制——译注。
然而忠实的教训也有其不良的影响。我对自己说:“如果我必须对妻子忠实,她也必须忠实于我。”这种想法使我成为一个嫉妒的丈夫。她所遵循的义务轻易地成为我要求她忠实的权利,要做到这一点,我就必须十分留心我的权利。我绝对没有什么理由怀疑我的妻子的贞节,然而嫉妒并不需要什么理由。我必须永远监视她的行动,因此非经我许可,不得随意动弹。这就撒下了我们之间老是吵架的种子。这种限制当然是形同囚禁。何况嘉斯杜白又不是一个忍受这种做法的女子。她决意随时要到她爱去的地方,我越是限制得紧,她越发自由行动,从而使我更加苦恼。彼此不讲话就这样成为我们这一对童婚者当时的状况。现在我明白,嘉斯杜白当时不顾我的限制而随意行动,原是无可非议的。一个无辜的女子怎能忍受不许去参拜神庙或探望朋友的限制?如果我有权利限制她,难道她就没有同样的权利来限制我吗?这一切今天对我倒是清楚了。
然而当时我得执行身为丈夫的权威!
不过,请读者不要误会,以为我们的生活是痛苦不堪的。我所以这么苛刻,完全是出于爱情。我要叫我的妻子成为一个理想的妻子。我的野心是要她过一种纯洁的生活,学我之所知,使她的生活与思想和我的一致。
我不晓得嘉斯杜白是否也有此雄心。她是一个文盲。她秉性纯朴、自立、耐劳,而且至少对我是沉默寡言的。她对自己的无知并没有不安之情,我不记得我孜孜不倦于学习是否刺激过她也想和我同样的好学。因此我想,我的雄心是单方面的。我的爱情完全集中在一个女人身上,我要它有所报答。然而即使得不到报答,也不至于是痛苦不堪的,因为至少有一方具有热烈的爱情。
我得承认我非常喜欢她。甚至在学校里,我也老是想她,夜的降临以及随之而来的会面,一直纠缠着我。分离是不可忍受的。我常常和她闲谈,弄得她深夜还不能入睡。在这种贪婪的爱情之中,如果在我身上不是有一种火热的责任感,那我不是成为病魔的牺牲而夭折,就是陷入不胜其负的生活中去。然而被指定的作业每天早晨都得完成,而我又不能对任何人撒谎。就是这最后的一点拯救了我,不然我不知坠入多少陷阱了。
我已说过,嘉斯杜白是个文盲。我很想教她识字,可是性爱没有给我留下时间。因为教书必须在违反她的意愿的情况下进行,而且只能在夜间。在长辈面前,我不敢和她在一起,更不要说和她讲话了。当时,就某种程度说,甚至于今天,卡提亚华还有其独特的、毫无用处而又野蛮的深闺制度。可见当时的环境是不好的。所以我必须承认,当我们年青的时候,我虽然努力教导嘉斯杜白,大部分却是不成功的。而当我从性爱的酣梦中醒悟过来时,我却已经投身于公众生活,留给我的空余时间就更少了。后来我虽然想请家庭教师教她,却也同样失败了。结果,现在嘉斯杜白连一封简单的信写起来都很吃力,只认得几个简单的古遮拉特字。我敢断言,我对她的爱如果绝对不沾染色情的话,她今天一定是个很有学问的夫人;因为那样我就可以克制她不爱学习的习气。现在我懂得,为了纯粹的爱情,没有不可能的事。
我说过有一种情况多少把我从性爱的灾难中拯救出来了。还有一件事情也值得提一提。无数的事例使我确信:上帝终将拯救动机纯良的人。印度教社会虽然有童婚的残酷习俗,却还有另一种风俗,就某种程度上说,减少了童婚的罪恶。做父母的不答应年青的夫妇长久生活在一起,童妇大半的时间消磨在娘家。我们的情况也是如此。这就是说,我们婚后的头五年(从13岁到18岁),我们在一起生活总共不过三年。我们很难得在一起消磨半年的时光,她的父母便把她叫回去了当时她娘家的这种叫唤是非常不受欢迎的,然而这却挽救了我们俩。我十八岁那年,便到英国去了,这等于一次长期而健康的别离。就是从英国回来以后,我们也很少在一起住上半年,因为我得奔走于拉奇科特和孟买之间。跟着便是来自南非的召唤,那时我已相当自如地摆脱性爱的纠缠了。
第五章 上中学
我已经说过,我结婚的时候是一个中学生。我们三兄弟都在一个学校读书。大哥的班次最高,和我同时结婚的二哥只比我高一班。我们两人因为结婚耽搁了一年;二哥所受的影响更坏,他竟因此辍学了。天知道有多少青年遭受了和他一样的厄运。只有在我们当前的印度教社会里,才有读书和结婚并行的现象。
婚后我仍然继续念书。学校里的人并没有把我当傻子看待,我总是很得师长们的宠爱。学校当局每年都给我的父母寄来我的成绩单和操行单;我从来没有得过坏评。事实上我在第二年考试以后还得过奖,到了第五和第六年级,则分别得到了四个卢比和十个卢比的奖学金。我所以取得这些成绩,与其说是由于我的用功,不如说是由于我的运气。因为奖学金并不是为所有的人而设的,而是保留给卡提亚华的索拉兹地区的优等学生;而当时在四、五十个学生的一个班里,来自索拉兹的孩子不会有多少。
就我自己所记得的,我对自己的才能并不怎么自豪。我在得到奖品和奖学金时,常常是很惊讶的。然而我对于自己的操行,却是小心维护、惟恐不周。只要一点小小的过失,便会使我流泪。当我应当受到、或者老师认为我应当受到责备的时候,我是受不了的。我记得有一次我受到了体罚。受罚我倒不怎么在意,我所难过的是别人以为我是罪有应得。我伤心地哭了起来。那时我还在一年级或二年级。我在七年级的时候,又发生了另一件这样的事。当时的校长是度罗伯济·叶杜吉·齐米。他很受学生欢迎,因为他严于纪律,而且教导有方。他把体育和棒球的课程都列为高年级男生的必修科。这两样我都不喜欢。在它们被订为必修科以前,我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运动,不管是棒球还是足球。我对运动抱着规避态度的原因之一是害羞,现在我知道这是错误。同时我有一种错误的观念,以为运动和教育没有什么关系。现在我才懂得体力的训练和智力的训练在课程内应受同样的重视。
不过话说回来,我虽然不大参加运动,我的身体却不见得衰弱。因为我从书本上得知露天作长时间散步的好处,我喜欢这种意见,并且养成了步行的习惯,至今不衰。由于这种散步,使我具有相当强健的体格。
我所以不爱好运动是因为我热切希望看护我的父亲。每天散学以后,我便赶快回家去侍候他老人家。运动成为必修课程,正好直接妨碍了我服侍父亲的工作。我请求齐米先生免除我的体育课程,以便我有时间侍候我的父亲。然而他竟置之不理。碰巧有一个星期六,上午上课完了,但在下午四点钟的时候,我却得从家里赶回学校去上体育。我没有表,而那天又是阴天,我把时间弄错了,赶到学校的时候,学生们全都走了。第二天齐米先生检查点名簿,发现我曾缺席,便来问我旷课的原因,我只好据实以告。他不相信我的话,罚我交纳一个或两个安那(现在我不记得是多少了)。
我竟然被人说成撒谎!这使我极为伤心。我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无辜呢?我想没有办法。我因极端痛苦而大哭起来。我从此便晓得:一个诚实的人也必须是一个谨慎的人。我在学校犯疏忽的错误,这是第一遭,也是最后一次。我还依稀记得罚款最后是被撤销了。免除运动的事当然获准了,因为我父亲亲自写了一封信给校长,说他需要我在散学以后回家。
虽然没有因为忽视运动而吃亏,可是因为在别的方面忽视了,直到现在还受罚。我不知道从那里得到这么一个观念,认为书法并不是教育的必需部分,这种观念一直到我去英国的时候还保持着。后来,特别是在南非的时候,我看见当地的律师和生长在那里并在那里受教育的青年所写的字体都很秀丽,自己感到惭愧,并且悔恨自己的疏忽。我认为字写得不好应该被当作是教育不完善的一种迹象。以后我曾力图改善我的书法,可是已经太迟了。我永远不能弥补年青时候的疏忽。希望每一个青年男女从我的事例中吸取教训,应该懂得好的书法乃是教育的必需部分。现在我有这样的意见:小孩子在学写字以前,应该首先教他画画。应该让小孩子看图识字,如同观察不同的事物如花、鸟等等,等他学会了画东西再教他学写字。这样他就会写得一手好字。
我在学校时还有两件事值得记述。我因为结婚耽误了一年学业,老师为了弥补我这种损失,让我跳了一班——通常只有勤奋的学生才能得到这种优待。因此我在三年级只念了六个月,期考以后便跳到四年级,跟着便放暑假了。四年级以后,大部分的课程都用英文讲授。我发觉自己如坠入五里雾中。几何是一门新的功课,我觉得相当吃力,用英文讲授,就使我更感困难了。教员讲得很好,可是我却听不懂。我常常失掉信心,想要回到三年级去,因为感觉把两年的课程并为一年,未免野心太大了。然而这样做不但自己丢脸,老师的面子也过不去;因为他看到我还勤奋好学,才推荐我越级。这种怕双方都失面子的思想使我坚持下去。后来,由于我的努力,学到欧氏几何第十三定理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一切都很容易。一种课程,如果只要求单纯运用一个人的推理能力,就不是很难的课程。从此以后我便觉得几何是一门容易而有趣的功课了。
梵文就比较困难了。几何是不凭记忆力的,但梵文却是处处需要死记。这门功课也是从四年级开始,我一进入六年级,便有点灰心了。教员是一个严厉的人,我认为他是在强迫学生念书。教梵文和波斯文的先生颇有一种互相竞争的味道。教波斯文的先生比较温和。学生们常常互相议论说波斯文非常容易,说波斯文教员很好,很能体谅学生。有一天,我因怕难,就跑到波斯文班上去听课。梵文老师很难过,把我叫到他的身边说:“难道你忘了自己是毗湿奴信徒父亲的儿子了吗?怎么连自己的宗教的文字都不学了吗?如果你有什么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我要尽力把你们的梵文教好。只要你继续读下去,你就会发现其中有无穷的趣味。你不要灰心,还是回到梵文班上来吧。”
他这种亲切的态度使我惭愧。我不能不尊重老师的关怀。时至今日,我一想起克立斯纳商卡·潘提亚,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因为当时我如果没有学会那一点点梵文,我便很难有研读经典的兴趣。事实上,我还深深懊悔当时未能获得更加透彻的梵文知识,因为我从此认为每一个印度教徒的男女青年,都应当好好学习梵文。
现在我的意见是:在印度所有高等教育的课程里,除了当地的语文之外,都应当有印地文、梵文、波斯文、阿拉伯文和英文。大家不必要为这许多语文课程所吓倒,我相信,如果我们的教育更加系统化,而孩子们又卸下了以外国语文为进修的媒介,学这些语文就不至于成为一种令人厌倦的任务,反而感觉有无穷的乐趣。学会了一种科学的语文知识,就会使得其他语文的知识学起来比较容易了。
事实上,印地文、古遮拉特文和梵文可以算是一种语文,而波斯文和阿拉伯文也算是一种。波斯文虽然属于雅利安语系,而阿拉伯文则属于闪语系,两者之间还是有一种密切的关系,因为这两种语文都自以为是起源于伊斯兰教。我认为乌尔都文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语文,因为它采用了印地文的文法,大部分的语汇则取自波斯文和阿拉伯文;谁要学好乌尔都文,就必须学会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正如学好古遮拉特文、印地文、孟加拉文或马拉提文,必须学会梵文,是一个道理。
第六章 一个悲剧(上)
我在中学时代,在不同的时间里,有两个人可以算得上是我少数的几个朋友当中比较知己的。我和其中一人的友谊,并不长久;不是我抛弃他,是因为我结交了另外一个朋友以后,他就不同我往来了。我和这第二个朋友的关系是我一生中的一个悲剧。这种友谊为时甚久。我是在一种革新者的精神中和他结成这种友谊的。
这个同伴本来是我哥哥的朋友。他们是同班同学。我知道他的缺点,但我却把他当作一个忠实的朋友看待。我的母亲,我的大哥和我的妻子都警告我,说我交上了一个坏朋友。为了保持做丈夫的尊严,妻子的警告我不听,但我却不敢把母亲和大哥的意见置之度外。然而我却为那个朋友辩护,对他们说:“我知道他的确象你们所说的,有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