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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麦田里的守望者-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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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阿克莱没听见我叫他。
  “嗨,阿克莱!”
  他依旧没听见。他睡得象块石头。
  “嗨,阿克莱!”
  这一声他倒是听见了。
  “你他妈的怎么啦?”他说。“我都睡着啦,老天爷!”
  “听着。进寺院有什么条件?”我问他。我忽然起了进寺院的念头。“是不是非当天主教徒不可?”
  “当然得先当天主教徒。你这杂种,你叫醒我难道就是为了问我这种混帐的问——”“啊,睡你的觉吧,我反正不会进寺院的。象我这样的运气,进去以后,大概遇到的僧侣全不会对头。全都是傻杂种。或者光是杂种。”
  我一说这话,老阿克莱就他妈的一下于在床上坐了起来。“听着,”他说,“我不在乎你说我什么,或者关于别的什么,可你要是拿我他妈的宗教取笑,老天爷——”“请放心,”我说。“谁也不会拿你他妈的宗教取笑。”我从爱利的床上起来,向门边走去,我不想再在那种混帐气氛里逗留了。可我在半路上停住脚步,抓起阿克莱的手,装腔作势地跟他大握特握。他抽回手去。“这是什么意思?”他说。
  “没什么意思。你是那么个混帐的王子,我只是想向你表示谢意,就是这么回事,”我说。说的时候声音还极其诚恳。“你是个了不起的人物,阿克莱孩子,”我说。“你知道吗?”
  “乖孩子。总有一天会有人揍得你——”我甚至没心思听他说完。我关上了那混账的门,走进了廊子。
  宿舍里的人不是已经睡着,就是已经外出或者回家度周末了,所以走廊里十分、十分静,十分、十分寂寞。李希和霍夫曼的门外放着一只考里诺斯牙膏空盒,我一边往楼梯边走,一边用那只穿羊皮拖鞋的脚不住地踢那空盒。我本来想到楼下去看看老马尔。勃里萨德在干什么,可是刹那间我改变了主意。刹那间,我打定了主意怎么办,我要他妈的马上离开潘西——就在当天晚上。我是说不再等到星期三什么的。我实在不想在这儿呆下去了。我觉得太寂寞太苦闷,因此我打定主意,决计到纽约的旅馆里开一个房间——找一家最便宜的旅馆——一直逍遥到星期三。到了星期三,我休息够了,心情好转,就动身回家。我盘算我父母大概总要在星期二、三才会接到老绥摩的情,通知我被开除的事。
  我不愿早回家,我要等他们得到通知、对这事完全消化以后才回去。我不愿在他们刚接到通知时就在他们身边。我母亲非常歇斯底里。可是不管什么事她只要完全消化之后,倒也不难对付。再说,我也需要有个小小的假期。我的神经过于紧张了。确实过于紧张。
  嗯,这就是我打定主意要做的。我于是回到屋里,开亮灯,开始收拾东西。有不少东西我都已收拾好了。老斯特拉德莱塔甚至都没醒来。我点了支香烟,穿好衣服,动手整理我的两只手提皮箱。我只花了两分钟。我收拾起东西来速度快得惊人。
  收拾行李时,有一件事有点儿叫我难过。我得把我母亲刚在几天前寄给我的那双崭新的冰鞋装起来;这使我心里难过。我想象得出我母亲怎样到期保尔丁商店里,向售货员问了百万个傻里傻气的问题——可我这下又给开除了。这使我觉得很伤心。
  她把冰鞋买错了——我要的是跑刀,她给我买了花样刀——可我照样觉得伤心。几几乎每次都是这样,每逢有人送我什么礼物,到头来都会让我觉得伤心。
  我收拾停当以后,又数了数钱。我已记不起到底有多少钱,反正数目很不小。我祖母在约莫一个星期前刚给我汇来一笔钱。我的这个祖母使起钱来手头很阔。她已经老糊涂了——老得不能再老——一年内总要寄给我四次钱,作为生日礼物。可是,尽管我现有的钱数目已经不小,我还怕不够,生怕有什么不时之需。所以我走下楼去,喊醒了法莱德里克。伍德鲁夫,就是借我打字机的家伙。我问他肯出多少钱把我的打字机买下来。这家伙相当有钱,他说他不知道,还说他不怎么想买。可他最后还是买下来了。这架打字机约莫值九十块钱,可他只给我二十块就买下了。他很没好气,因为我叫醒了他。
  我拿了手提箱什么的准备动身,还在楼梯口站了一会儿,顺着那条混帐走廊望了最后一眼。不知怎的,我几乎哭了出来。我戴上我那顶红色猎人帽,照我喜欢的样子将鸭舌转到脑后,然后使出了我的全身力气大声喊道:“好好睡吧,你们这些窝囊废!”我敢打赌我把这一层楼的所有杂种全都喊醒了。随后我就离开了那地方,不知哪个混蛋在楼梯上扔了一地花生皮,我他妈的差点儿摔断了我的混帐脖子。
  第08节
  时间太晚,巳叫不到出租汽车,所以我就一直步行到车站。路并不远,可是天冷得要命,一路上的积雪很不好走,那两只手提箱还他妈的不住磕碰着我的大腿。不过我倒很欣赏外面的新鲜空气。唯一不好受的是,冷风吹得我鼻子疼痛,还有我上嘴唇底下也疼,那是斯特拉德莱塔打我一拳的地方。
  他打得我的嘴唇撞在牙齿上,所以那地方疼得厉害。我的耳朵倒挺暖和。我买的那顶帽子上面有耳罩,我把它放下了——我他妈的才不在乎好看不好看哩。可是路上没一个人。谁都上床啦。
  到了车站,我发现自己的运气还不错,因为只消等约莫十分钟就有火车。我等着的时候,就捧起一掬雪洗了下我的脸。我脸上还有不少血呢。
  通常我很喜欢坐火车,尤其是在夜里,车里点着灯,窗外一片漆黑,过道上不时有人卖咖啡、夹馅面包和杂志。我一般总是买一份火腿面包和四本杂志。我要是在晚上乘火车,通常还能看完杂志里某个无聊的故事而不至于作呕。你知道那故事。有一大堆叫大卫的瘦下巴的假惺惺人物,还有一大堆叫林达或玛莎的假惺惺姑娘,老是给大卫们点混帐的烟斗。我晚上乘火车,通常都能把这类混帐故事看完一个。可这一次情况不同了。我没那心情。我光是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干。我光是脱下我那顶猎人帽,放在我的衣袋里。
  一霎时,有位太太从特兰敦上来,坐在我身旁。几乎整个车厢都空着,因为时间已经很晚,可她不去独坐个空位置,却一径坐到我身旁,原因是她带着一只大旅行袋,我又正好占着前面座位。她把那只旅行袋往过道中央一放,也不管列车员或者什么人走过都可能绊一交。她身上戴着兰花,好象刚赴了什么重大宴会出来。她年纪约在四十到四十五左右,我揣摩,可她长得十分漂亮。女人能要我的命。她们的确能。我并不是说我这人有色情狂之类的毛病——虽然我倒是十分好色。我只是喜欢女人,我是说。她们老是把她们的混帐旅行袋放在过道中央。
  嗯,我们这么坐着,忽然她对我说:“对不起,这不是一张潘西中学的签条吗?”她正拿眼望着上面行李架上我的两只手提箱。
  “不错,”我说。她说得不错。我有一只手提箱上面的确贴着潘西的签条。看上去十分粗俗,我承认。
  “哦,你在潘西念书吗?”她说。她的声音十分好听,很象电话里的好听声音。她身上大概带着一架混帐电话机呢。
  “晤,不错,”我说。
  “哦,多好!你也许认得我儿子吧。欧纳斯特。摩罗?他也在潘西念书。”
  “晤,我认识他。他跟我同班。”
  他儿子无疑是潘西有它那段混帐历史以来所招收到的最最混帐的学生。他洗完淋浴以后,老是在走廊上拿他的湿毛巾独别人的屁股。他完全是那样一种人。
  “哦,多好啊!”那太太说。并不粗俗,而是和蔼可亲。“我一定要告诉欧纳斯特我遇见了你,”她说。“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亲爱的?”
  “鲁道尔夫。席密德,”我告诉她说。我并不想把我的一生经历都讲给她听。鲁道尔夫。席密德是我们宿舍看门人的名字。
  “你喜欢潘西吗?”她问我。
  “潘西?不算太坏。不是什么天堂,可也不比大多数的学校坏。有些教职人员倒是很正直。”
  “欧纳斯特简直崇拜它。”
  “我知道他崇拜,”我说。接着我又信口开河了。“他很能适应环境。他真的能。我是说他真知道怎样适应环境。”
  “你这样想吗?”她问我。听她的口气好象感兴趣极了。
  “欧纳斯特?当然啦,”我说。接着我看着她脱手套。嘿,她戴着一手的宝石哩。
  “我打出租汽车里出来,不小心弄断了一个指甲,”她说。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她笑得漂亮极了。的确非常漂亮。有许多人简直不会笑,或者笑得很不雅观。“欧纳斯特的父亲和我有时很为他担心,”她说。“我们有时候觉得他不是个很好的交际家。”
  “你这话什么意思?”
  “呃,这孩子十分敏感。他真的不会跟别的孩子相处。也许他看问题太严肃,不适于他的年龄。”
  敏感。简直笑死了我。摩罗那家伙敏感得就跟一只混帐马桶差不离。
  我仔细打量她一下。她看去不象是个傻瓜。看她样子,似乎应该知道她自己儿于是什么样的杂种。可是也很难说——我是说拿那些当母亲的来说。那些当母亲的全都有点儿神经病。不过,我倒是挺喜欢老摩罗的母亲。她看去挺不错。“你要抽支烟吗?”我问她。
  她往四下里望了望。“我不信这是节吸烟车厢,鲁道尔夫,”她说。鲁道尔夫。真笑死了我。
  “没关系。我们可以抽到他们开始向咱们嚷起来,”我说。她就从我手里拿了支香烟,我给她点了火。
  她抽烟的样子很美。她把烟吸进去,可并不象她那年纪的大多数女人那样咽下去。她有不少迷人之处。她还有不少富于性感的地方,你要是真想知道的话。
  她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也许我眼花了可我相信你的鼻子在流血呢,亲爱的,”她突然说。
  我点了点头,掏出了我的手绢。“我中了个雪球,”我说。“一个硬得象冰一样的雪球。”要不是说来话长,我也许会把真情实况全告诉她。不过我确实很喜欢她。我开始有点儿后悔不该告诉她我的名字叫鲁道尔夫。席密德。“老欧尼,”我说。
  “他是潘西最有人缘的学生之一。你知道吗?”
  “不,我不知道。”
  我点了点头。“不管是谁,的确要过很久才了解。他是个怪人。许多方面都很怪——懂得我的意思吗?就象我刚遇到他那样。我刚遇到他的时候,还当他是个势利小人哩。我当时是这样想的。他其实不是。只是他的个性很特别,你得跟他相处久了才能了解他。”
  摩罗太大什么话也没说,可是,嘿,你真该见一下她当时的情景。我都把她胶住在位置上了。不管是谁家母亲,她们想要知道的,总是自己的儿子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物。
  接着,我真正瞎扯起来。“他把选举的事告诉你了没有?”我问她。“班会选举?”
  她摇了摇头。我已经使她神魂颠倒了,好象是。她真有点神魂颠倒了。
  “呃,我们一大堆人全推选老欧尼当班长。我是说他是大家一致推选出来的。我是说只有他一个人才能真正担任这个工作。”我说——嘿,我真是越说越远啦。“可是另外那个学生——哈利。范里——当选了。他当选的原因是,那显而易见的原因是,欧尼怎么也不肯让我们给他提名。他真是腼腆谦虚得要命。他拒绝了……嘿,他真是腼腆。你应该帮助他克服这个缺点。”我瞅着她。“他告诉你这事没有?”
  “不,他没有。”
  我点了点头。“这就是欧尼的为人。他不肯告诉人。他就是有这么个缺点——他太腼腆、也太谦虚了。你真应该让他随便点儿才是。”
  就在这当儿,列车员过来查看摩罗太太的票,我趁机不再往下吹了。不过我很高兴自己瞎吹了一通。象摩罗这样老是用毛巾独人屁股的家伙——他这样做,是真要打疼别人——他们不仅在孩提时候下作。他们一辈子都会下作。可我敢打赌,经我那么信口一吹,摩罗太太就会老以为他是个十分腼腆、十分谦虚的孩子,连我们提名选他做班长他都不肯。她大概会这样想的。那很难说。那些当母亲的对这类事情感觉都是不太灵敏的。
  “你想喝杯鸡尾酒吗?”我问她。我自己心血来潮,很想喝一杯。“我们可以上餐车去。好不好?”
  “亲爱的,你可以要酒喝吗?”她问我,不过问得并不卑鄙。她的一切都太迷人了,简直很难用上卑鄙二字。
  “呃,不,严格说来不可以,可我因为长得高,一般总可以要到,”我说。“再说我还有不少白头发呢。”我把头侧向一边,露出我的白头发她看。她看了真乐得不可开交。“去吧,跟我一块儿去,成不成?”我说。我真希望有她陪我去。
  “我真的不想喝。可我还是非常感谢你,亲爱的,”她说。“再说,餐车这会儿大概已停止营业。
  时间已经很晚了,你知道。“她说得不错。我完全忘记这会儿已是什么时候啦。
  接着她看着我,问了我一个我一直怕她问的问题。“欧纳斯特信上说他将在屋期三回家,圣诞假期从星期三开始,”她说。“我希望你不是家里人生病,把你突然叫回去的吧。”她看去真的很担心。她不象是好管闲事,你看得出来。
  “不,家里人都很好,”我说。“是我自己。
  我得去动一下手术。“
  “哦!我真替你难受,”她说。她也确实如此。我也马上后悔不该说这话,不过为时已经太晚。
  “情况不算严重。我脑子里长了个小小的瘤子。”
  “哦,不会吧!”她举起一只手来捂住了嘴。
  “哦,没什么危险!长得很靠外,而且非常小。要不了两分钟就能取出来。”
  然后我从袋里掏出火车时刻表观看。光是为了不让自己再继续撒谎。我一开口,只要情绪对头,就能一连胡扯几个小时。不开玩笑。几个小时。
  此后我们就不再怎么谈话。她开始阅读自己带来的那本《时尚》杂志,我往窗外眺望一会儿。她在纽瓦克下了车。她祝我手术进行得顺利。她不住地叫我鲁道尔夫。接着她请我明年夏天到马萨诸塞州的格洛斯特去看望欧尼。她说他们的别墅就在海滨,他们自己还有个网球场什么的,可我谢绝了,说我要跟我的祖母一块儿到南美去。这实在是弥天大谎,因为我祖母简直很少出屋子,除非出去看一场混帐日戏什么的。可是即使把全世界的钱都给我,我也不愿去看望那个婊子养的摩罗——哪怕是在我穷极潦倒的时候。
  第09节
  我下车进了潘恩车站,头一件事就是进电话间打电话。我很想跟什么人通通话。我把我的手提箱放在电话间门口,以便照看,可我进了里边,一时又想不起跟谁通话。我哥哥DB在好莱坞。我的小妹妹菲芘在九点左右就上床了——所以我不能打电话给她。我要是把她叫醒,她倒是不在乎,可问题在于接电话的不会是她,而是我的父母。所以这电话决不能打。接着我想到给琴。迦拉格的母亲挂个电话,打听一下琴的假期什么时候开始,可我又不怎么想打。再说时间也太晚了。我于是想到打电话给那位常常跟我在一起的女朋友萨丽。海斯,因为我知道她已放圣诞假了——她写了封又长又假的信给我,请我在圣诞前夕到她家去帮她修剪圣诞树——可我又怕她母亲来接电话。她母亲认识我母亲,我可以想象到她一接到电话,也就不怕摔断他妈的腿,马上急煎煎打电话去通知我母亲,说我已经到纽约了。再说,我也不怎么想跟老海斯太太通话。她有一次告诉萨丽说我太野。她说我太野,没有生活的目标。我于是又想起打电话给那个我在胡敦中学时的同学卡尔。路斯,可我不怎么喜欢他。所以我在电话间里呆了约莫二十分钟,却没打电话就走了出来,拿起我的手提箱,走向停出租汽车的地道,叫了辆汽车。
  我当时真他妈的心不在焉,竞出于老习惯,把我家里的地址告诉了司机——我是说我压根儿忘了我要到旅馆里去住两三天,到假期开始后才回家。
  直到汽车在公园里走了一半,我才想起这件事来,于是我就说:“嗨,你一有机会,马上拐回去成不成?我把地址说错啦。我想回市中心去。”
  司机是个机灵鬼。“这儿可没法拐,麦克。
  是条单行线。我得一直开到九十号路。“
  我不想跟他争论。“好吧,”我说。接着刹那间我想起了一件事。“嗨,听着,”我说。“你知道中央公园南头浅水湖附近的那些鸭子吗?那个小湖?我问你,在湖水冻严实以后,你可知道这些鸭子都上哪儿去了?你知道不知道,我问你?”我知道多半是白问,只有百万分之一可能性。
  他回过头来瞅着我,好象我是疯子似的。“你这是要干吗,老弟?”他说。“拿我开玩笑吗?”
  “不——我只是很感兴趣,问问罢了。”
  他没再言语,我也一样。直到汽车出了公园,开到九十号路,他才说:“好吧,老弟。上哪儿?”
  “呃,问题是,我不想往东区的旅馆,怕遇见熟人。我是在微服旅行,”我说。我最讨厌说“微服旅行”这类粗俗的话,可是每遇到一些粗俗的人,我自己也就装得很粗俗。“你可知道在塔夫特或者纽约人夜总会里,是谁的乐队在伴奏,请问?”
  “不知道,麦克。”
  “呃——送我到爱德蒙吧,那么,”我说。“你在半路上停一下,我请你喝杯鸡尾酒好不好?我请客。我身上有的是钱。”
  “不成,麦克,对不起。”他真是个好伴侣。
  可怕的性格。
  我们到了爱德蒙旅馆,我就去开了个房间。在汽车里我又戴上了我那顶红色猎人帽,完全是聊以解闷,可我进旅馆之前又把它脱下了。我不愿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怪人。说起来也真滑稽可笑。我当时并不知道那个混帐旅馆里住的全是变态的和痴呆的怪人。到处是怪人。
  他们给了我一个十分简陋的房间,从窗口望出去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旅馆的另外一边。我可不怎么在乎。我心里沮丧得要命,就顾不得窗外的景色好不好了。领我进房间的侍者是个六十五岁左右的老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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