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珍评传-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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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痊愈。此等医术,令人敬佩。李时珍还记述了《南史》中同样一个病例,
然后评论为何须在冬月平旦浇以冷水呢?
二人所病,皆伏火之证。《素问》所谓诸禁鼓慄, 皆属于火。治法,‘火郁则发之也’。
而二子于冬月平旦浇以冷水者,冬至后阳气在内也;平旦亦阳气方盛时也。折之以寒,使热气
郁遏至极,激发而汗解,乃物不极不反,是亦‘发之’之意。《素问》所谓逆者正治, 从者反
治,逆而从之,从而逆之,疏通道路,令气调和者也。
——《新汲水·发明》校点本第一册,第399—400 页
李时珍的这一分析,坚持了辩证思维方法。火郁必发,但物不极不反,冬月
平已浇以冷水,是利用阴阳矛盾双方发生激烈斗争,促使矛盾的主要方面发
生转化。若非国医妙手,是不敢坚持此种治疗方法的。说明坚持彻底的辩证
法思想的医家,无所畏惧,敢于创造条件,促成矛盾的转化,造福于人民。
医家之于疾病,或逆者正治,或从者反治,手段虽有不同,目的都是一个,
即“疏通道路,令气调和”。一旦阴阳调和,则暂时失去平衡的生理机能自
会恢复正常。
古代哲学中的矛盾学说,在《老子》、《庄子》中主要注重其消极方面,
即主静、不争、贵柔、守雌,害怕矛盾的转化;《易传》、《韩非子》则主
张阴阳相激,水火相射,冰炭不同器,矛盾不两立,注重矛盾的斗争和转化。
《内经》以来,古代医学家们主张调和阴阳,但并不害怕矛盾转化,遣方、
投药,无不立足于促进阴阳转化,达到阴阳调和的目的,这正是坚持了好的
思维传统。不难看出,李时珍是坚持并发扬这一思维传统的佼佼者。
四、质和量相统一的度量分析法
关于事物的质和量的辩证统一关系问题,在我国医药学中从来受到重
视。李时珍继承这一优良思想传统,在自己的药物实践中,灵活运用,做出
了独到的贡献。
李时珍强调,每一方剂中,君臣佐使的配伍,不只要认真考虑药物的品
种,尤其要注意其中不同品种的量的区别。同一处方,药物品种虽同,每味
药物的分量不同,其疗效就大有区别;而且强调,同一处方治同一病症,其
剂量应随季节的变化和患者身体的素质不同而增减。
服药是为了除病,病除药即止,不可久服过量。医家应充分考虑到药物
的分量与除病的需要之间的平衡关系。药物使用过量,反会造成人体生理机
能的平衡性的破坏。这同样存在质与量的关系问题,李时珍再三提醒人们要
严加注意。
治病当分轻重缓急,循序渐进。不同的方剂只能调节生理机能受到破坏
的某些部分,从生理机能的局部恢复正常到人体全面恢复正常,也存在一个
量的积累到质的变化的过程。不论主次,不分先后,见病投药,是不会有好
效果的。
总之,李时珍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医药中的质与量的辩证统一问
题。药物中的“量”的问题,不只表现为药物的斤两钱分的重量问题,可能
表现为药物炮制中的时间定量问题,也可能表现为方剂的更换次数问题,以
及病变的部位深浅和投药的次第问题。在中国医药学上对质量转化关系的分
析,是十分精细的。李时珍对此异常精通。《本草纲目》中保留的这一方面
的资料较多,附方中很大部分都涉及质与量的关系问题,值得深入发掘。
首先,方剂配伍重分量。
李时珍引证《千金要方》中的加减“三黄丸”作为典型,分析其中的药
物剂量的变化,说明组成同一处方的几种药物,在不同季节应当使用不同的
分量,才能达到治疗效果。
加减“三黄丸”,由黄芩、大黄、黄连三味药物组成,孙思邈指出它的
功效是:“疗男子五劳七伤,消渴不生肌肉;妇人带下,手足寒热:泻五脏
火。”这三味药的配方因季节变化而改变其剂量比例。大体说来,春三月,
黄芩四两,大黄三两,黄连四两。夏三月,黄芩六两,大黄一两,黄连三两。
秋三月,黄芩六两,大黄二两,黄连三两。冬三月,黄芩三两,大黄五两,
黄连二两。(《黄芩·附方》校点本第二册,第782 页)这一典型方剂的剂
量变化,说明了两个基本事实:第一,三黄丸的质应由三种药物的不同配伍
来决定:第二,三黄丸的质量还要随治病的需要而定,要根据人体同自然环
境的统一来考虑,不同季节三黄的剂量也不同。这正表明“三黄丸”的名称
同一,药物品类相同,由于剂量有别,而质量不一。因此,衡量一副药的质
量,不只看它由哪些药物配伍而成,尤当着眼于其中每味药物分量所占的比
例。药物品种不一,性质随之有异;诸药分量比例不同,其质亦有区别。
关于中药的数,有时是以模糊数学的方式采用轻重、缓急、多少、洪微
等词汇加以描述。例如“巴豆”这种药物,固然可以用七颗、八颗、一两、
二两来显示它的数量,当其用雌雄之别、生熟之别来标示其药效时,其中也
含有量的区别。《本草纲目》论述巴豆的功效说:“巴豆气热味辛,生猛熟
缓。能吐能下,能止能行,可升可降药也。”又说:“(巴豆)紧小者是雌,
有棱及两头尖者是雄。雄者峻利,雌者稍缓也。用之得宜,皆有功力;用之
失宜,参术亦能为害,况巴豆乎?”(校点本第三册,第2052 页)李时珍在
分析了巴豆生猛、熟缓、雄峻雌缓之后,提出峻用与微用的关系。生熟、雌
雄之别,是用量的区分来说明药性的质的差异。峻用、微用,则是用量的差
异来说明药与病之间的关系,不同的病证要求对同一药物考虑其量的不同。
李时珍说:“巴豆,峻用则有勘乱劫病之功,微用亦有抚缓调中之妙。譬之
肖(何)、曹(参)、绛(侯)、灌(婴),乃勇猛武夫,用之为相,亦能
辅治太平。妙在配合得宜,药病相对尔。”(校点本第三册,第2054
页)猛缓、峻微这些词,用以表述量的规定比较模糊,使用中则有较大的适
应性,显示了人们认识的灵活性,参和常用的计量标准,同样,可以揭示药
物质的差异。
其次,对症投药守节度。
遣方投药,要“量人大小”,不可过度。这是普通人都知道的,医家尤
当注意。同样的病症,同样的配方,老年人,壮年人、幼儿用量是不同的。
量的变化因人而异,同前述因季节而异的原则相辅而行。既考虑季节变化,
又考虑人体素质的不同,符合从实际出发的辩证思维法则。李时珍对此同样
十分精通。《濒湖集简方》载有治疗老小滑泻的一个方剂,写道:“白术半
斤,黄土妙过,山药四两炒,为末,饭丸。量人大小,米汤服。或加入参三
钱。”(《术·附方》校点木第二册,第737 页)“量人大小”,服量不同,
此其一;因人而异,酌加人参,此其二。前者讲量的差别。后者讲质的差异。
白术与山药,一用半斤,一用四两,是按分量决定药质。类似的附方在《本
草纲目》中,不为罕见。
服药除病,不可过量,这是人所必知的通常节度。用药过度,物极必反,
危害极大:良药久服,亦必成灾,不可不慎。如麝香,有的医家说,风病必
先用之;朱丹溪则说,风病血病必不可用。李时珍从质量相互转化的关系加
以分析,认为以上二说“皆非通论”。他说:“盖麝香走窜,能通诸窍之不
利,开经络之壅遏,若诸风、诸气、诸血、惊痫、癥瘕诸病,经络壅闭,孔
窍不利者,安得不用为引导以开之、通之耶?非不可用也,但不可过耳。”
(《麝脐香·发明》校点本第四册,第2869 页)“过”与“不过”,这也是
模糊的语言,其分寸在于医家临证斟酌。要根据季节、体质、病变之浅深、
新久,综合考虑加以抉择。
《本草纲目》指出,有些药物明知它有毒,仍不得不用,关键在于使用
的分量适应病证的需要。在节度之内,不到杀人之量,不会造成杀人。李时
珍说:”硇砂,大热有毒之物,噎膈反胃,积块内癥病,用之则有神效。盖
此疾皆起于七情饮食所致,痰气郁结,遂成有形,妨碍道路,吐食痛胀。非
此物消化,岂能去之?”有人说,此药服之可“化人心为血”,李时珍说,
这是“甚言其不可多服矣”。(《硇砂·发明》校点本第一册,第656 页)
他还引用《丹房镜源》的观点加以申述:”有沉冷之疾,则可服之,疾减便
止。多用则成拥塞痈肿。”(同上)这里强调的“不可多服”,是模糊的数
量概念,其分寸之掌握,在于医家的精湛技艺。
治病必须考虑病变的”表里时日”,投药要循序渐进。这是又一种节度
观念。早在春秋时期,医家已认识外邪侵犯人体致病,有由表及里,由浅入
深逐步发展的规律。《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战国时名医扁鹊过齐,
说齐桓侯”疾在腠理”,桓侯不信;过几天又说:“疾在血脉”,仍不信;
再过几天指出:“疾在肠胃间”,桓侯反不悦;最后病变深化,“疾在骨髓”,
无法施治,桓侯终于病死。李时珍强调医者治病必须“顾表里,循次第”,
他转述另一个生动故事来说明这一道理。梁武帝时,属官范云得时疫热疾,
召名医徐文伯诊之,范云催促医生,务期速愈,以便参加武帝的九锡盛典。
文伯说,速愈倒办得到,只怕两年后会一病不起。范云不听警告,说能再活
二年已不错了。只要能参加九锡盛典,在所不惜。文伯从命,施以速愈之术。
以火锻地,布桃柏叶于上,让范云卧其间,不一会,全身汗出,病就好了。
过了两年,果然发病不治而死。李时珍分析说:“取汗先期,尚能促寿。况
不顾表里时日,便欲速愈者乎?夫桃叶发汗妙法也,犹有此戒,可不慎与?”
(《桃叶·发明》校点本第三册,第1748 页)这说明治病的目的在恢复生理
机能的稳定平衡,达到这一目的,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不顾机能
恢复的阶段性,急躁从事,结果将欲速不达,适得其反。急躁求速,实是对
生理机能造成新的破坏。这种破坏一时不易为人所察觉,反以为得计。当这
种新的破坏由微之著,发展到一定时期,就将无可救药,范云的悲剧正是如
此。李时珍对医药学中质与量的辩证关系的这种分析方法,异常深刻。
最后,药物炮制慎火候。
冶炼钢铁,要注意火候:炮制药物,同样要注意火候。火候不到家,钢
铁的质量就不符合要求;煎药不讲“火候”,同样难于保证药剂的质量。这
本来是很容易认识的道理。正因其易于认识,也更易于忽略。李时珍对药物
炮制的火候问题,再三致意。
药物的浸泡要讲时日。焙炙要讲次数。有些药物的炮制过程须用酒、小
便、米泔水、清水等浸泡,浸泡的日数因季节而异。《本草纲目》所载治风
湿的“苍术散”的炮制方法是:苍术一斤,粟米泔浸过,竹刀刮去皮,半斤
以无灰酒浸,半斤以童子小便浸,春五、夏三、秋七、冬十日。取出,净地
上掘一坑,炭火锻赤,去炭,将浸药酒,小便倾入坑内,却放术在中,以瓦
器盖定,泥封一宿,取出为末。每服一饯,空心温酒或盐汤下。”(《术·附
方》校点本第二册,第740 页)这里用童子小便浸泡、四季浸泡的日数不同,
泥封须经一宿,这都是用浸泡和泥封时间的长短决定药物的质量,坭坑火锻
达到“赤”的程度,亦与苍术散的质量有关。《本草纲目》另载有滋阴降火、
开胃进食、强筋骨、去湿热的“坎离丸”,它的炮制过程,火候标准更复杂。
此丸由两味药组成,一是白苍术,二是川檗皮。二者炮制过程不同。”白苍
术刮净一斤,分作四份,一份川椒一两炒,一份破故纸一两炒,一份五味子
一两炒,一份川穹涣匠矗蝗∈跹心4ㄩ奁に慕铮肿魉姆荩唤锼
炙,一斤人乳汁炙,一斤童尿炙,一斤米泔炙,各12 次,研末,和匀,炼蜜
丸梧子大。每服30 丸,早用酒,午用茶,晚用白汤下。”(校点本第三册,
第741 页)其中包含种种量的规定:有各用几斤的比例区别;分成几份炒炙,
佐药有别;炙的次数不同,成丸大小有定,每次服用粒数也有规定。在这里
量同质的辩证关系,通过炮制过程中诸环节的火候的掌握表现出来。
关于药物熬制要注意文武火候的问题,李时珍多次谈到。《本草纲目》
引用《集简方》的记载,治脾胃虚损的“参术膏”的熬制过程是这样:”白
术一斤,人参四两,切片,以流水15 碗浸一夜:桑柴文、武火煎取浓汁熬膏,
入炼蜜收之。”(校点本第二册,第735 页)许多中草药气味易于挥发,煎
熬过程中掌握文火、武火的人候十分重要。大体先用“武火”,后用“文火”。
“文”、“武”这类同,也是一种模糊语言,反映模糊数学观念,它并未规
定高于多少温度算“武火”,低于多少温度算“文火”,其奥妙在于实践经
验中灵活掌握。参术膏的熬制正是如此。
药物的干燥方式与焙晒时间的长短也是影响药质的因素。对此,《神农
本草经》早已作为重要问题加以论述。当时只提出有“阴干”、“暴干”之
别,乃自然干燥方法。还提出某些药物不宜在烈日下曝晒,这已给后来的炮
制过程注重“火候”作了启示。陶弘景《名医别录》明确指出,有些药物、
制丸散时,“若逢阴雨,微火烘之,既燥,停冷捣之。”又说:”凡煮汤,
欲微火令小沸。”这些著作对煎药的火候问题都未作系统论述。
李时珍总结历代医家经验,对于煎熬汤药的“火候”问题作了详细论述,
其中渗透着重视质量统一的辩证思维方法。
凡煎药并忌钢铁器,直用银器瓦罐,洗净封固, 令小心者看守,须识火候。不可太过、
不及。火用木炭、芦苇为佳若发汗药,必用紧火、热服。攻下药,亦用紧火煎熬,下消黄
再煎,温服。补中药,宜慢火,温服。阴寒急病,亦宜紧火,急煎服之。
——校点本第一册,第56 页
这里强调煎药须分“紧火”、“慢火”、“急煎”、“再煎”,不可“太
过”、“不及”,都是用模糊的语言作量的规定,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取火
煎药最好用木炭、芦苇、枯竹,它关系到火候与药物质量的关系。因为这类
燃料火力不猛,易于控制文武火候。李时珍说:“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
修治如法,而煎药者卤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观夫茶
味之美恶,饭味之甘餲,皆系于水火烹饪之得失,即可推矣。是以煎药须用
老成人,以深罐密封,新水活火,先武后文。如法服之,未有不效者。火用
陈芦、枯竹,取其不强,不损药力也。”(校点本第一册,第419 页)由烹
饪之得失,决定茶饭之美恶,类此而知“先武后文”煎制得法,药方有效:
“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足见火候同药效之间存在量同质的相互关系。
用陈芦、枯竹取火,之所以不损药力,正是利用其武火、文火易于控制调节。
取火物的质量,影响火力和药物的质量,如此论述,饱含朴素辩证法的质量
观。
李时珍在论述处方配药、因人施药、焙制方药问题时,处处考虑到量和
质的辩证关系,坚持质与量辩证统一的分析方法,对传统哲学中质量相互转
化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作了生动地运用与发挥。
五、执常御变的常变统一思想
“常”和”变”是李时珍经常运用的哲学范畴。中国哲学史上,“常”,
反映事物的常规性,即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变”,反映事物的变动性,
即事物发展的特殊表现。李时珍不管论病、论药,经常考虑一般的、普通的
原则,在特殊条件下如何具体运用。坚持辩证的思维方法,反对不知权变的
形而上学。
李时珍告诫人们,随着社会的进化,人们的生活环境,医药卫生条件多
有不同,医学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发展;药物也古今多异,绝不可以一般原理
原则,硬套千变万化的病变,用一种药方普治百病;患者或生豪富之家,或
生贫贱之家,虽同病亦须异治;人们的脏腑总有偏胜,就病施药不可一概而
论。医家的医术高明与否,全看能否执“常”以应“变”。
就药物而言,五味四气是固定不变的,但不同药物相反相成,千变万化,
未可执一;同一药物,有人用之如神,有人用之无效。常中有变,变中有常,
药理奥妙,运于一心。患者虚实有别,用药亦当有异。药物归经各遵其常,
但可随配伍不同而改变其归经,此又常中有变。医家若不精通“常”与“变”
的辩证关系,犹如盲人骑瞎马。李时珍论医、论药,常能医药结合,知其常
而窥其变,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掌握必然以驾驭偶然,真所谓常谈中见妙理,
死法中知活法。格物以穷理,通权而达变,后之名医国手无不为之折服。
“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一逆一从,或正或反,这就有常有变。正治,
逆病证用药,是常;反治,从病症用药,是变。所以李时珍说:“虽然岁有
四时,病有四时,或春得秋病,或夏得冬病,神而明之,机而行之,变通权
宜,又不可泥一也。”(《四时用药例》校点本第一册,第74 页)主张坚持
辩证的常变观,克服“泥一”的形而上学思想方法。
同一病证的患者,年龄有少、壮、老之别,血气有盛、衰之分,对证投
药当区别对待。李时珍引用张仲景的思想予以阐述道:
凡人少、长、老,其血气有盛、壮、衰三等。故歧伯曰:少火之气壮,壮火之气衰,盖少
火生气,壮火散气,况衰火乎?故治法亦当分三等。其少日服饵之药, 于壮,老二时皆须别处,
决不可忽。
——校点本第一册,第52 页
“血气”有盛衰之分,“治法”当少壮有别,这是一般原则,通权达变,全
在医家临证具体运用。李时珍结合自己的丰富经验,对以上原理,体会良深。
关于常山蜀漆的应用,即是一例。
常山、蜀漆,有劫痰、截疟之功,为治疟要药。李时珍认为,尽管是常
用要药,使用时也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