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贼-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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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变为大理。
理,古谓掌刑曰土,又曰理。
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意。
故而掌刑官署,又叫做大理寺。
邓稷修刑名,专小杜律,大理寺无疑是最好的去处。但那里面,可真的是需要熬资历……
郭嘉道:“我倒是觉得,你在大理,恐怕难有施展拳脚的机会。而且也难以作出什么大事。倒不如出去,治理一方,作出一番事业来。以你的才华,出人头地轻而易举,胜过呆在大理受罪。说实话,如今许都并不安宁,你留在许都的话,很容易遭人嫉恨,甚至被人陷害。”
邓稷沉默了!
从内心而言,他当然是希望留在许都。
妻子曹楠怀胎已有八个月,眼见着就要分娩。而且家人妻小都在许都,生活也会轻松许多。
留在许都,有留在许都的好处;但正如郭嘉所言,出去也有出去的优势。
只是出去以后,人生地不熟……
“奉孝,你所言极是,不过有些突然,我一时间也无法决断。况且拙荆分娩在即,我恐怕……”
“哦,我只是和你这么一说,如果真要操作,还需要机会。
我之所以这么说,就是想让你有个准备。不瞒你说,令岳造天罡刀,甚得主公所喜,早晚必有重用。到时候,你会有两个选择,或留在许都,或外出历练。我个人觉得,外出为好。
你好好考虑,以免到时仓促……”
郭嘉比邓稷大四岁,考虑的也比邓稷周详。
他是真把邓稷当成同门兄弟,否则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言语。
郭嘉今天说出这些话,其实也就是向邓稷保证:你不用担心你的前程,我可以为你举荐……
对郭嘉这番心意,邓稷自然万分感激。
“有劳兄长挂念,小弟必会认真思虑。”
……
时光飞逝,眨眼间已进入七月。
虎、卫之争,日益逼近。
曹操麾下的各路将领,也得到了消息。
不过最让他们感兴趣的,还是曹操珍藏在曹府中的那三十六把天罡刀天罡刀的事情,渐渐传播开来,身为曹氏将领,一个个自然希望能得到天罡刀。因为那不仅仅是一种荣誉,也代表着在曹营中的地位。三十六天罡,究竟由谁来获得?这一点引起了很多的猜测和揣摩。
几个最早为曹操效力的将领,一定会得到这种荣誉。
夏侯惇、夏侯婴、曹洪、曹仁、曹纯,以及乐进于禁等人,一定人手一把。
僧多粥少,让很多人都不免感到紧张……
而曹朋,依然悠哉悠哉的生活。外面的事情似乎和他没有任何关联,每日里读书,习武,或者陪老爹在铁庐中打造兵器,或是陪着娘亲和姐姐,在坞堡周围游玩。秋日的许都,别有一番滋味。龙山枫红,颖水曲流。山水之间,可令人心思宁静,更可以陶冶人的情操。
只可惜,曹朋会的诗词不多。
否则盗窃两首出来,也能小小扬名。
许仪每天都会来典家坞里练武,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他已经慢慢的掌握了天罡阵的奥妙。
在里面呆的时间越来越长,渐渐和典满相等。
邓范呢,在经过这许久的练习之后,凭借八段锦的功夫,一举达到导气入骨,迈入易骨阶段。
之后,他便和王买一起,随曹朋联系抖枪,滑杆。
为了练这抖枪,曹朋着实费了一番心思。他请曹真帮忙,找遍了许县周遭方圆百里的白蜡树。要求很严格,最少二十年的树龄,而且不能有疤痕。采来这些白蜡树以后,曹朋依照着前世老武师的教法,自行制作。前世曹朋习武的时候,老武师手里有十几支白蜡杆,专门用来抖枪滑杆。曹朋也曾买过一根,长度比老武师的白蜡杆长,可份量却远远比不上。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由于大肆砍伐的原因,三年的白蜡杆,就已经算得上是高档货。
一根好白蜡杆,沉重密实,表面发青,没有一点疤痕。
笔直如切,杆子头不能比枪把细多少。发力一抖,杆身直颤。杆头的振幅不大,却能持久。
这样的白蜡杆,才是真正的好杆。
曹朋前世,一直希望能买来一支好白蜡杆,可惜却未能达成心愿。
后来上了班,这心思也就抛掉,渐渐的淡了……
而今重生三国,仅龙山附近,就有许多二十年,乃至于五十年,百年,甚至上百年的白蜡树。
曹真让人为他送来了三十棵白蜡树,曹朋根据白蜡树自身的情况,一共造出了五十支长短不一,轻重不同,粗细各异的白蜡杆。而后又根据王买和邓范的状况,三人各自选了一支。
曹朋易骨之后,气力大增。
白蜡杆的份量,已达到十六斤左右。
王买和邓范的白蜡杆,大约有三十多斤重。每次练完抖枪滑杆,浑身的骨头架子都是酸痛,但效果却非常明显。
至于许仪和典满……
两人整天较着劲儿,在校场里闯天罡阵。
他二人自幼习武,练得都是家传的本事。在历史上,由于典韦死得早,而典满当时年纪小,所以并没有获得典韦的真传。虽然在史书中留名,却没有什么丰功伟绩;许仪的情况不一样,他在历史上还是闯出了偌大名头。最后战死疆场,也算是马革裹尸还,了了武将夙愿。
而今,典韦还活着!
典满的未来,将会是另一幅模样。
但由于他们的底子已经打好,功夫也都有了雏形。再去联系曹朋的那些套路,就不太合适。
所以他二人只选自己喜欢的练,权当作是戏耍,好过每天枯燥的练功。
各得其所,曹朋也没有过于插手询问……
七月初七,一场秋雨,天气转寒。
随着演武日益临近,许都变得越发热闹起来。
曹真呢,自从出了牢狱之后,就变得神神叨叨,颇有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架势。
今儿个还在许都,第二天就有可能跑到了河南尹,第三天说不定就出现在洛阳。好在这段时间也没什么战事,加之曹真又向徐晃和曹操请了一个长假,所以也没有人去过问他的事情。
曹朋自然知道,曹真在忙些什么事情。
大约在七月初五的那天,朱赞突然上门。
“阿福,我要走了!”
曹朋一下子没能反应过来,下意识问道:“四哥,你要去哪儿?”
“昨日元让将军以河南尹之名,征辟我为从事,河南尹西部督邮曹掾,任洛阳北部尉。”
“啊?”
曹朋大吃一惊。
洛阳北部尉?那可是曹操创下五色棒担任的职务。
以官位而言,并不算太大,不过区区四百石俸禄而已。但洛阳是帝都,北部尉……那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执掌治安等一应事务。同时,洛阳北部尉所辖区域,也是洛阳最繁华之地。
虽然说现在洛阳,和当年曹操出任洛阳北部尉时的状况大不一样,可毕竟是一个重要职务。
“如此说来,大哥选址于北部吗?”
朱赞点点头,轻声道:“洛阳北部,属繁华之所,辖洛水伊水交汇,东西商货,尽汇于此。”
“而四哥需要什么帮助?”
朱赞笑道:“帮助倒是不用有元让将军在,想必不成问题。
另外,你六哥过些时日,也要走了。”
“六哥要去哪里?”
“主公征辟了钟元常,以侍中身份为司隶校尉之事,并持节督关中兵马,镇守长安地带。子丹通过荀尚书的关系,向钟元常举荐了你六哥,任佐史,掌都官徒隶名册,随行前往长安。”
曹朋闻听,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司隶校尉,旧号卧虎,是汉代监督京师和地方的监察官。如果说把大理比作后世的最高法院的话,那么司隶校尉,就是独立于司法机构之外的独立检察官。汉武帝征和四年初置,后被省去校尉,而称司隶。东汉时,司隶校尉复起,并改秩由中两千石,为比两千石……
从俸禄而言,司隶校尉比西汉时降了半格。
而这,却是因为东汉定都于洛阳的缘故。其实真实权力,丝毫不见。配有属官,更掌握着一支一千五百人的私人武装力量,不受地方政府的节制。曹遵,竟然被调到了长安?
曹真这个太子党的能量,还真是不小啊!
同时,曹朋又感到非常惊奇。
钟繇这个人的名号,曹朋不是不知道。不过他知道的,也只是钟繇是当时著名的文学家,书法家。后世书法,无不出于‘钟王’。这‘王’,就是东晋时期的书法大家王羲之,而‘钟’,则是钟繇。曹朋之所以能对钟繇记忆深刻,与其说是因为钟繇,不如说是因为他的儿子,钟会。
钟繇出生于颍川大族钟氏。
年少时得祖父资助,举为孝廉,曾出任尚书郎,阳陵(今咸阳一带)令。后因病辞官,复又被认为廷尉正,黄门侍郎。初平三年,曹操派使者联络李傕郭汜。当时李郭二人怀疑曹操的诚意,不愿来往。正是钟繇的劝说,使得李傕郭汜与曹操交好,并使曹操得了朝廷承认。
后李傕郭汜交兵,钟繇策划营救汉帝。
可以说,汉帝能逃离长安,与钟繇功不可没。后被任为御史中丞,建安元年迁尚书仆射,东武亭侯。
说起来,钟繇绝对是属于保皇党,而且还是颍川大族。
曹操任命他……莫不是表明一种向世族低头的姿态,亦或者别有用心?
不过,这些对于曹朋而言,都显得太过于遥远。
心里有一丝伤悲,刚结义不久,兄弟几人便要各奔东西。思及起来,曹朋不免心生几分悲戚。
朱赞笑了笑,“还有一件事,子丹今晚在毓秀楼摆酒,让我通知你,一定要早点到……”
“是送行吗?”
“呵呵,是,也不是。”
朱赞压低声音,在曹朋耳边低声道:“曹叔父回来了,他要见你一面。”
曹叔父?
曹朋先一怔,旋即反应过来,“可是谏议大夫还都?”
朱赞一笑,旋即颔首……
第099章 子廉不廉
皇城西有一座毓秀台,是汉帝迁都后,祭天之地。
毓秀楼,就位于皇城西门外,在秀春门和西里许之间的大街上。由于靠近西里许,所以很热闹。而秀春门又临近许都的富人区,每天从这里路过的人不知几许,大都是身家丰厚之人。
正因为此,毓秀楼的生意格外火爆。
非达官贵人,根本就别想进去。楼分三层,一层是白身,多是一些富豪巨商;二层是朝中官宦,秩六百石到一千石之间。而三层,可直接俯瞰许都,坐在窗边,就能看到巍峨毓秀台。
毓秀楼之名,也因此而来。
只不过三层楼阁,非等闲人可以进入。
或是世族豪门子弟,或是皇亲国戚。否则的话,没两千石俸禄,休想在这里用餐,那是一种身份。
一般人进入毓秀楼,仅仅是在一层用餐,没两三贯钱,就别想出来……
天将傍晚,曹朋一行人来到毓秀楼大门前。
几名伙计连忙迎上来,牵住了缰绳。
“公子,可要用餐?”
“废话,你毓秀楼不就是让吃饭的地方,不用餐,来这里做甚?”许仪翻身下马,没好气的回答道:“曹子丹约我们前来,说是在望天阁……赶快前面带路,休得再啰唆半句……”
伙计闻听,陪着笑脸连连道歉。
看得出,这毓秀楼的掌柜至少懂得宾至如归的道理。
但又一想,来这里的人非富则贵,又岂是一个小小的伙计敢来得罪?
一层是个大厅,有不少人,但并不吵闹。相互之间都摆放着一个小屏风,相互间不会影响。
曹朋等人走进大厅,沿着一条幽静的走廊,登上楼梯。
“能在这里开设这么一家酒楼,这酒楼背后,来头恐怕不小吧。”
典满轻声道:“这是汉家犬的地方。”
“汉家犬?”
“你忘了?上次在斗犬馆,大头和一个人斗犬,本要输了他家的黑龙,后来是你用刀抵了过去。”
“哦!”
曹朋顿时想起来了。
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个挺拔瘦削的身影。
刘光!
说实话,曹朋当初并没有太在意刘光。因为在史书和演义里,都没有关于这个人的任何记载。
身为汉室宗亲,却未能名留青史,想来也很普通吧。
如果不是典满提起来,曹朋甚至已经把这个人给忘记了。不由得打量了一下这座毓秀楼,他轻声道:“能把偌大的酒楼打理的井井有条,这人确是不简单啊。”
“那里是他打理,不过用他的名义罢了。”
曹朋笑了笑,没有和典满争执。
就算这酒楼不是刘光打理,可他能找来一个会打理的人,说明眼光也不差嘛。
只是这些道理,和典满是说不清楚。而且曹朋也不打算和他说清楚,于是一行人径自走上三楼。
三层是一个环形楼阁,共有十间雅室。
望天阁,正对着秀春门,站在阁内,能欣赏到秀春门内的景色。
朱赞和曹遵已经到了,看到曹朋等人进来,立刻迎上前,“你们怎么现在才来?”
“大哥不是还没来嘛,急什么?”
“大哥说,会晚一点过来。让咱们先用饭……喏,酒菜都已经摆好了,大家都快入座吧。”
说着话,朱赞朝曹朋使了个眼色。
曹朋就知道,曹真已经到了!
他说过,会请曹洪来。那么这个时候,曹真和曹洪,肯定在这三层的某一间雅室当中。只不过由于这些人极为特殊的身份,所以不好公开露面。要知道,这里不仅仅有曹朋几人,还有典满和许仪。这二人同时又代表着曹营的一方势力,曹洪肯定会小心谨慎,以免落人口实。
对于曹真和曹朋的勾当,典满和许仪都不知道。
不是想要瞒着他们,而是害怕他们说漏了嘴……赌坊的事情,曹真曹朋都不好露面,唯有曹洪出面,才不会令人怀疑。毕竟曹操对这种事并不赞成,太过于高调了,结果反而不美。
这是曹真的意思。
曹朋呢,自然也非常赞成。
低调赚钱,高调的事情,还是让别人出头吧!
“大哥最近神神秘秘,整天介也不见踪影……一会儿他来了,可要好好的罚他,看他以后还敢迟到?”
典满大大咧咧坐下,嘴巴里嘀嘀咕咕。
“今日聚会,只为两位兄长都先走了一步。
咱们兄弟日后,可要多努力才是。二哥,三哥,你们两个尤甚之……你看四哥,已成了北部尉。”
曹朋举杯邀酒,众人一饮而尽。
东汉末年的酒水,度数并不高。酒色相对有些浑浊,有点类似于后世的黄酒类型。蒸馏酒还没有出现,所谓的烈酒,估计也就是十几度,但后劲儿很大。曹朋不太习惯这种酒,只是入乡随俗,他也只好如此。这年月的人,不好喝茶……或者说,饮茶的习惯还没普及。
会客时,多以这种酒水代替。
有时候还会做些汤水,但大都是女儿家饮用。
强忍着入口的酸涩,曹朋喝了一杯之后,放下了酒碗。
典满疑惑问道:“彦孙,这好端端,怎么突然想起来去洛阳呢?”
彦孙,是朱赞的表字。
按说,他年纪还不到。不过由于即将出仕,所以就有了表字。
朱赞笑道:“整日里在许都,也无甚事可做。子丹如今已当上了牙将,麾下有千人兵马;可我呢,还一事无成。夏侯叔父去年时就有意让我过去,只因为我性子懒散,故而推辞……经过这一次的事情,我亦需奋勇争先。我比不得你们,论武艺,甚至连老五和阿福都不如。
将来你们的成就,定会胜过我,我若不先行一步,将来岂非被你们超越?”
“我亦如此想。”
曹遵一旁接了一句话。
听起来,这道理倒是说得过去。
朱赞和曹遵,是不想弱了小八义的名头。
但真实的原因……
只有曹朋知道。他们那是为了什么前程,而是想要过去开路。
洛阳有朱赞,长安有曹遵。虽说关中目前仍旧混乱,但早晚平靖。八百里秦川富庶天下,长安又是关中的中心。曹遵早一步过去,就早一步站稳脚跟。他日盛世赌坊也可以自洛阳西进。
曹朋再次举杯,向曹遵和朱赞邀酒。
三人共饮一杯之后,酒席宴上的气氛,也随即热烈起来。
王买和邓范一开始还有些拘束,但在座的都是熟人,而且年纪有相差无几。三五杯落肚之后,便放开了肚子,和典满许仪痛快饮酒。这时候,朱赞起身,朝着曹朋点点头,走了出去。
曹朋抓起身边的包裹,紧随朱赞走出望天阁。
“大哥在西头第一间雅室,你只管过去。”
曹朋点点头,拎着包裹走过去,在一间名为风雨亭的雅室门前停下脚步。
风雨亭,也是许都一景,位于许都城西。因一块石头而得名,据说这石头,能感应气候阴晴变化,石头上干湿分明。若将降雨时,则石头上湿漉漉,滚动水珠;若天晴时,则会非常干燥。当地百姓对这块奇石深信不疑……大约在东汉明帝年间,在风雨石的地方,建立一座亭子,就叫风雨亭。后世,风雨亭被改为张飞庙,然则风雨石随着战乱,已不见踪迹。
笃笃笃!
曹朋叩击门扉。
不一会儿,房门开启,曹真露出身形。
曹朋朝他微微一笑,闪身走了进去。望天阁外,朱赞见曹朋进去,左右看了一眼,才转身返回望天阁中。
风雨亭内,除曹真外,还坐这两个人。
一个一身华服,面容瘦削,脸颊仿佛刀削斧劈般,棱角分明,充满了阳刚之气。只是眼睛略显得有些细长,鼻梁高挺,但鼻尖微微向内勾,使得整个人在阳刚中,又平添几分冷峻。
“叔父,他就是曹朋。”
华服男子眼皮子耷拉着,并没有吭声,只端着酒水,细细品味。
曹真也不在意,旋即指着另外一个布衣男子道:“阿福,这位就是史阿史大家。”
史阿的年纪大约在三十四五岁,肤色古铜,有些粗糙。黑黝黝的面膛,生的浓眉大眼。站起来可能还不足170公分,手臂很长,手指关节宽大,但却有修长,给人一种力的感受。
不似华服男子,史阿很客气的站起来,拱手笑道:“史阿见过曹公子……大家二字不敢当,倒是曹大家之名,史阿如雷贯耳。说不得什么时候,还要烦劳公子引介,麻烦曹大家一二。”
他是一个剑客,自然嗜剑如命。
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