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修真者-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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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老汉是受命运之神眷顾的人,他来往沙漠和自己的家乡,已经两次了。而近日,他将再次揣着二十斤的金砖,第三次走回家乡。
乘船?没有十斤黄金,连船舷都别想摸。
而且,天知道这些家族会不会起歹心,在半途中杀人夺金?因此,自愿前来淘金的,都宁愿自己走回去。
个人的力量是很渺小的,通常,这些人也会联合起来,组成一支小队伍,共同回去。
这支队伍中的人员,大多非常相熟,才不至于快要到目的地时,发生谋害同伴的事件。
巴老汉站在一个草棚前,在他身后,站着两个年轻人。
巴老汉其实只有四十岁,在地球上,这样年纪的人,通常已经有所成就,开始享受美满的生活。只不过,巴老汉皮肤粗糙,看起来如同七老八十一般。微微弯曲的脊梁,显示着他背负的生活重担。
而那两位年轻人,一位有二十二岁,是巴老汉收养的孤儿,看起来憨憨的,与巴老汉性格相似。另一位更年轻些,刚满二十的样子,是他邻居家的孩子,由于家庭困窘,便跟着巴老汉过来淘金。
很幸运,他们俩都活着。
因为只要成功的从家乡到达沙漠,就会有着丰富的求生经验,再回去的时候,就容易多了。
古玄的打算,就是跟着这三人,走到大陆的另一端。
第370章 黑衣
玄之所以要跟着巴老汉离开,当然不是为了好玩,而一下凡人的生活。
通常在处境越艰难的时候,人的力量就会变得很大,求生的欲望也会越强。那时,人会超越极限,打破生死桎梏,演绎一场惊心动魄的求生故事。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之间的感情,将会向两个极端发展。其一是脆弱,为了自己不择手段,甚至落井下石。另外一个,便是紧密,为了求同伴,不惜牺牲自己。
修真者力量强悍,有飞天遁地的神通,当然不会遇到这样的险境。要想领悟它,提升人的境界,就要置身其中,好好的感悟一番,这也是修真者喜欢去人类社会历练的缘故。
当然,在历练的过程中,他们会尽量少的使用神通,尽量不暴露自己身为修真者的事实。而且,他们也尽量不去干预凡人世界。
巴老汉只有三个人,力量还很薄弱,因此他们想再招两个志同道合的人,穿越横断山脉。
在极限的环境中,人数太多、太少都不好。太多容易出事,而且不容易调节矛盾。太少力量不足,遇到困境难以解决。因此,四、五个人是最佳的队伍组合。
巴老汉的义子名叫巴义,他邻居的孩子名叫巴实。
两人都躲在阴荫处,喊道:“组队回乡!组队回乡!还差两人。”
古玄走了过去,躬身行礼道:“我愿与三位组成一队。”
巴老汉打量了古玄一眼。问道:“公子佩剑。想来有武艺在身。可以再等数月。搭乘大船回乡。何必冒险?”
古玄苦笑道:“我本想来此淘金。没想到淘金并不容易。劳顿数月还不够船钱。只得冒险回去。再说。乘大船就不一定安全。”
古玄所说地不安全。当然另有所指。巴老汉是明白地。
“好吧。小老儿姓巴。公子唤我巴老汉就是。”巴老汉道。“这位是我义子巴义。这位是巴实。是邻居地遗子。”
“在下古玄。”古玄向两人点头道。
巴义看起来老老实实地。拘谨地向古玄回礼。但巴实却一双小眼溜溜地望着古玄。似乎在看他地金子放在哪里。
巴老汉抬头望了一眼太阳,说道:“我们等了三天,看来不会有人再来了。”
“大伯,那就我们四人回去么?”巴实问道。
“四人足够了。”巴老汉道,“多一个人、少一个人无妨的。公子,我不知道你武艺如何,但这一路上,你最好还是能听我的,否则会遇到危险。”
古玄道:“当然,在下听说巴老来回穿梭横断山脉五次,经验丰富,这才打算跟随。”
巴老汉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笑道:“这没什么,只是运气好罢了。现在已是下午,最好准备一下,今天晚上就要出发。”
在沙漠中行走,最好要避开正午的太阳和冰冷的黑夜,因为这两个时间段非常危险。
沙漠干热无比,在正午行走,会流更多地汗,很容易中暑而不自知。强烈的阳光,还能使人的眼睛疼痛,不能视物。
晚上虽然凉爽,甚至寒冷,但毒蛇、蝎子之类的毒物都会在这时出来活动,让人防不胜防。
古玄虽然疑惑,为什么巴老汉要在夜晚离开,但还是没有发问。“或许,他是艺高胆大吧。”他心中想道。
古玄没有什么要收拾地,只做了一个简易的水囊,背在背上。
沙漠中非常静谧,在这里呆久了,搞不好会得抑郁症,也不知道这些淘金者这些年是怎么熬过来地。
古玄无处可去,便静坐在巴老汉的茅草屋中。后者提了一些烤肉、并拿出一碗清水,给古玄享用。
清水甘冽,喝起来很可口。不过烤肉就没那么美味了,肉质很老,不知道是什么肉。
巴老汉叹了一口气,说道:“在沙漠中,有一口吃的就不错了。平时我们外出淘金,逮着什么吃什么,蛇、蝎子、甲虫,什么都吃过。不吃,只有死路一条。”
在说话的同时,巴老汉经常往外面看,似乎在等什么人。
村落位处一片绿洲范围内,地下水源源不断,因此这些并不缺水。
这样的绿洲,在沙漠中非常难得,但并不少见。
就算那些大家族的人,也不敢将这些水据为己有,毕竟自发前来地淘金者,比大家族组织的人要多得多。
也有人联合起来,一人放牧,其他人去淘金。这样一来,收获反而多得多。
巴老汉三人也是如此,平时巴实在附近找吃地,巴老汉和巴义则一早外出淘金,晚上才回来。
三人已经呆在沙漠中快一年了,收获不错,每人能得二十斤黄金!这个数字,远远高于其他淘金者。
从另一个方面也能看出,这片沙漠中含金量之丰富。
当然,比佛祖星当然是远远不如了。
巴老汉已经将剩下的食物卖出,只留了可供
天食用地肉食。因为没有很好的防腐措施,这些肉不了太长地时间。
而且负重太多,也会影响行进的速度。
巴老汉给了古玄大约十斤熏肉,让他自己背上。食物和水每人都会分担一些,这样就算丢失了某一个人,也不至于让所有人受渴挨饿。
就在二人闲聊之际,突然,一阵“沙沙”的声响传来。
古玄神识一探,发现一个身穿黑衣的女子,飞速的往这里掠过。看她的速度和脚下的痕迹,很显然学过一些轻功,只是功力还比较弱。
在飞奔的同时,一滴滴殷红地鲜血滴落在黄沙上,发出“嘀嘀”地声响。
这个女子向巴老汉的房屋飞奔,目的非常明确。本书由炫书网提供下载
古玄在想:“难道这女子与巴老汉认识?”
黑衣女子已经相当接近茅草屋了,巴老汉虽然没学过武功,但听力却非常厉害,这时也听到声响,忙提了一根长棍,出去查探。
“咦?”巴老汉发出一丝问,随即将棍子放下。两个年轻人各提了武器前来,他们的反应稍弱,听到巴老汉发出声响后,这才赶了出来。
巴老汉等三人都没有说话,显然果真与黑衣女子相熟。
黑衣女子将衣袖撕开,露出了一条约二十厘米的伤口,还在往外冒血。不过,伤口不算深,并没有大碍。
巴老汉见女子无恙,连忙拖了一把大扫帚出去,将血迹和足印掩盖。一刻钟后,他才急速的跑了回来。
黑衣女子腰间挂着一柄短剑,看她这副打扮,似乎刚刚当了一回刺客。
“得手了?”巴老汉沉声问道。
“嗯。”黑衣女子点头应是。
“我们得连夜离开!”巴老汉连道,“小义,去赶骆驼,小实,将东西收拾一番。”巴义二话不说,按巴老汉的吩咐,前去牵骆驼。而巴实则嘀嘀咕咕,显然对这个女子没有好感。
古玄见他们急冲冲的样子,并没有开口相问。
黑衣女子见到古玄,非常惊讶,想巴老汉问道:“这位是?”她的声音非常轻柔,让人不由自主的忽略她身上地夜行衣和短剑,以为是一位身穿罗衫的千金。
古玄不等巴老汉解释,立即说道:“在下古玄,与巴老一同回去。我有灵药,能让你的伤口立即愈合。”言罢,古玄拿出一小团粘糊糊的黑色物质,递给女子。
黑衣女子丝毫不疑,立即涂在伤口上,只感到一股凉意,伤口果然愈合了!
“谢谢。”黑衣女子道。
这边伤口刚处理好,巴义便赶了两只骆驼前来,骆驼身上背了几十斤干肉和水囊。巴实则背着大包袱,将火石、刀斧包住。
至于他们地金子,都随身装着,不会离身的。毕竟,他们冒着生命危险过来,就是为了这些金子,一定要放在贴身处才安心。
“走吧,在路上再说。”巴老汉道。言罢,一行五人、两匹骆驼连夜向东走去。
这个方向,并不能抵达草原。古玄猜想,巴老汉是想避开有可能存在地追杀者。
原来,这个黑衣女子名叫罗英,远赴重洋,就是为了杀人报仇。
豪门恩怨仿佛在人类世界中,从来就不会消失,罗英的家也是如此。
具体的东西,罗英和巴老汉都不愿意详谈,古玄也不便多问。
不过,罗英在把仇人都设计干掉后,只剩下一位,来到了这个蛮荒的沙漠,管理整个村落。
于是乎,她远赴重洋,乘坐大船来到这里,并意外的遇到了罗老汉。
说起来,他们也算认识,因为罗老汉在三十岁之前,是罗英家的佃户。因为罗家破败,他也跟着失业了,辗转数年,遇到了这股淘金热潮,便从事其中。
这一干就是十年。当然,十年中,罗老汉并不都是在沙漠中。每来一次,他都要在家乡休整很久。
在异域他乡能遇到熟人,当然是一件很开心地事情。之后,罗英便隐匿了起来,等待几乎刺杀。只待一得手,便立即远遁。
这也是巴老汉说最近要离开的原因,这么做是为了避人耳目。
本来他们是不招人地,但看古玄孤身一人,又背着长剑,便要拉他下水。就算有危机,起码还能抵挡一会。
只是这么做也有风险,他不知道古玄会不会继续跟随,更不妙的情况却是古玄会动手。
好在,古玄没有这么做,巴老汉等人心中地大石终于落地。
古玄心中暗叹,没想到刚来这个星球,就被“土著”给摆了一道。
不过,古玄心中倒没什么不满,一来他境界很高,不会介意这小小的算计。
再者,他也向众人编造了一个谎言,伪装了自己地身份。最重要的是,巴老汉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
第371章 生存之道
阳斜照,映在一望无尽的大漠上,如同铺了一层金_旁边篝火燃起,升起一股狼烟,直直的冲向天际。一位剑客站在火旁,凝着前方,旁边一位白衣女子盘腿坐在地上,拿着一方手帕,仔细的揩拭这一柄短剑。
这样的一幕,是不是很浪漫、很美好?
不过,当事人可一点都不觉得浪漫,也不觉得美好。整天面对着黄沙,还要提防脚下隐藏的毒蛇和蝎子,实在提不起感悟这番美景的兴趣来。
当然,古玄除外。
距离五人逃离村落的那天夜晚,已经快两天两夜了。巴老汉是极限环境的生存高手,在沙漠中摆脱托一群追兵,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直到今日,众人发现,已经整整一天没有出现敌人的踪迹了。巴老汉认为,追兵已经被彻底摆脱,现在可以往南走了。
在沙漠中淘金的人很多,分散在各地,有的时候运气好,能再次遇到绿洲。当然,更多的时候,是遇到沙尘暴。
古玄等五人运气就是这么背,虽然大家躲在骆驼的背后,侥幸逃过了一劫,但放在骆驼身上的水囊和肉干,却被深深的埋入沙子中,再也找不着了。
不过,好在众人身上都背着一些粮食和水,只要节省一些,应该能撑过三天。
这里距离草原大约有三百里,要在三天内走这么多远,是不可能的。
因此。寻找食物和水便是当前第一要务。当然。水更是重中之重。
白天在沙漠中行走。每个小时至少需要一公升地水。因此。以众人地情况来看。目前只能冒险在晚上赶路。白天找荫蔽处休息。这样一来。就能够多撑几天。
实在缺水地话。还可以杀掉骆驼。收取它地体液。
当然。这是迫不得已地时候才会这么做。因为在沙漠中。骆驼比人会寻找水源。
巴老汉烤好了肉。给每人分了一小块。这么点肉。并不能让人吃饱。
“在沙漠中。如果想要保命。最好少食多餐。”巴老汉如是说道。
古玄并不知道这个星球的科技情况,不过他知道,巴老汉说的是对的。吃饭之后,身体内需要用水来消化食物。如果吃得多,对水便更加迫切。
显然,巴义和巴实知道这一点,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但罗英显得非常惊讶,问道:“为什么?”
巴老汉道:“不知道,是一位郎中对我说地。”
众人吃完了食物,将火堆的痕迹抹去后,便驱赶骆驼,开始上路了。
一路上,众人都没有说话,这并不是明智的做法。不过,如果遇到什么特殊地景象,巴老汉都会解说一番,并指导众人如何利用它们在沙漠中活下去。
“如果你实在觉得口渴,可以含一口水在嘴中,不要吞下,保持口腔湿润,能节约一些珍贵的清水。”巴老汉道。
古玄点点头,他知道这番话是对自己和罗英说的。这是巴老汉最后一次横跨横断山脉,因此,他要趁此机会,将生存的技巧,全部教给四位年轻人。
古玄虽然不会显露法术,但并没有隐瞒自己会武功的事实。他只要轻轻一点,就能走出一两米,而且不留半点痕迹。
巴老汉道:“公子,你应该将脚步放重,并不断的用棍子击打沙面。”
“为什么?”古玄惑不解道,“这样一来,岂不是会惊动蛇蝎?”
巴老汉笑道:“就是要惊动它们,一般来说,蛇不会主动攻击人,只要弄出声音,告诉它们我们来了,它们会自己避开的。”
“原来如此!”古玄恍然大悟。“打草惊蛇”地道理,在沙漠中一样行得通。
当晨光到来之际,众人已经行走了五十多里,距离草原又近了一步。不过,巴老汉等三人已经又困又累了。罗英练过武艺,稍微好一些,但也感觉疲惫不已。只有古玄,依旧精神抖擞,仿佛不知疲倦。
罗英心中非常惊讶,她能肯定,古玄的内家功夫很厉害,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何走一夜的路,都不显疲倦。
“这样的高手,在哪里都能获得很高的地位,为何要冒险来到这片沙漠?”罗英心中疑惑,“难道,他也是为了要杀某个人?”
不谈罗英的猜测,五人找到了一小片灌木丛。
这样的灌木丛在沙漠中有很多,实在渴得不行了,可以将它们砍断,吸吮里面的汁液。通常如果流下来地汁液是清澈的,代表它能喝。不过,有更多的植物却有毒,最好不要碰。
当然,灌木丛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遮阳。躲在里面,可以防止被太阳直接暴晒,白白散失珍贵的体液。
是时候休息了。
巴老汉拿出一个长棍,在灌木丛中捅来捅去,他
在里面的毒物。
果不其然,一只黄色地小蛇跑了出来,吐着信子,向巴老汉示威。兀然,它猛的一跳,就要咬向巴老汉地手臂。
巴老汉全神贯注之下,哪能轻易被他咬?当即猛甩手中的树干,一下子将黄蛇击落在地。
不过,这蛇还没死,巴老汉并没有掉以轻心。就算蛇已经死了,也不能大意。
曾经,巴老汉地一个伙伴见蛇死掉后,便伸手去捉,却被蛇临死一击给咬中,最终被毒死,他可不想犯同样的错误。
小黄蛇不停地扭动着,显然巴老汉刚才的那一棍,弄得它很不舒服。
巴老汉用棍子压住蛇身,巴义立即拿起斧子,对着它的头剁了下去!
“哧~”蛇断成两截,不停的冒着红色血液。
巴义拿起蛇尾,将其内脏弄掉,然后熟练的弄掉表皮,放在平石板上。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很高了,石板的温度很高,足以烤熟这只小蛇。
蛇肉要烤熟才能吃,不然很有可能会感染里面的寄生虫。而且,蛇肉很鲜,对于一直啃着又老又硬的肉干众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诱惑。
不过,这个美味只有三个人享受。
古玄已经辟谷,吃不吃东西无所谓,他只每天吃一些烤肉,以防众人生疑罢了。至于罗英,是不敢吃。
软绵绵的管状动物,看起来的确有些头皮发麻。更何况这里缺水,蛇并没有清洗,而且在脏兮兮的石板上烤熟,就已经让她没有食欲。
分完蛇肉,巴老汉开始让大家在树荫下挖坑。
表面上的沙子非常烫,但只要刮去上面的一层,下面的温度会降低很多。因此,在睡觉之前,挖一个坑,然后躺下去是非常必要的。它能让人不觉得那么热,能降低体温,减少流汗。
在缺水的情况下,流汗意味着失水,这是不能容忍的。
“咦?那是什么果子?”罗英看到在灌木丛的另一侧,指头挂着拳头大的青果,上面还有绿色的波浪状的条纹。
能在这里看到水果,简直是太高兴了,罗英立马前去摘了一个。
拿回来后,用短剑轻轻一划,青果便一分为二,并留出白色的汁液。
古玄转头一看,只见果子内部如同没有熟的西瓜,也有白色的瓜子,看起来似乎很可口的样子。
巴老汉立即叫道:“别碰那苦青瓜!这果子有毒,不能吃。”
罗英闻言,连忙一脚将青果踢开,然后把短剑在沙子中不断**,似乎想要将那些汁液弄掉。
古玄问道:“这果子有什么毒?”
“这苦青瓜非常苦,吃完后肚子会很疼,但似乎不致命。”巴老汉道,“当然,它并非无用。如果将那些白色汁液涂在伤口上,可防止伤口恶化。”
古玄点点头,原来这果子还有消炎的作用,倒是一种不错的药材。
巴老汉道:“其实沙漠并没有那么可怕,最重要敌人并非缺水、少食,而是自己。只要有一颗不服输的心,小心、顽强的往前走,就一定能活下去。这里,生存着一个名叫‘沙柏族’的部落,他们呆在沙漠中不知多少年的历史。小老儿就是向他们学习到了,在沙漠中生存的技巧。公子,我看你每天吃的东西很少,能坚持下去么?”
古玄笑道:“无妨,我感觉很好。”其实,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