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这该死的缘分 >

第21章

这该死的缘分-第21章

小说: 这该死的缘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很多年以后再想起来,她那时的样子是最可爱的,不染纤尘,纯净无垢。我从来没有想过,她人生中的第一笔灰色是我亲手抹上的。那时后悔已来不及。
  也曾无数次质疑过自己的决定,我这样的人能否给她想要的幸福?从来没有时间陪她逛街聊天,也不曾如同其他情侣那样吃饭看电影,更没有办法送她闪闪亮亮的礼物。而她,总是一脸纯净的笑容,从来不曾为这些而吵闹。她会陪我日复一日的吃食堂,虽然我知道她根本不爱吃食堂的伙食,她会耍耍小心机将不爱吃的菜塞给我,虽然我一直怀疑她是否真的不爱吃。她很会撒娇无赖,偶尔也会闹小脾气,而我赫然发现,在我眼里她的任何一种样子都是美的!
  占有欲是一种毒。
  我开始疯狂地嫉妒唐佳炜,却狡猾地不让她察觉一丝一毫。每次谈及她的那位青梅竹马,她脸上的表情总是特别的,有时微带着笑意,有时微带着鄙夷,有时微带着尴尬,有时是满满的幸福。他,在她的心里是特殊的。这点,我深刻地意识到。
  她身边的朋友总是很多,更是和唐佳炜那一群人的走得极近。她曾经尝试着要我融入她的朋友圈,但我总是回避。她的那个世界并不适合我,那里色彩斑斓 (炫)丰(书)富(网) 多彩,那里朋友成群欢声笑语,那里有不一样的她。那是我给不了的快乐。
  赵伶俐曾经跟我说,邱骆,你拒绝我的那个理由同样适用于唐佳琪,你却没有发现。
  她实在被保护得太好,所有人都宠着她,包括我。
  出国留学是早就在计划中的事,入学以来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这个目标,却只有她是计划之外的。我放不下她,所以逼迫自己不去想未来。或许,或许我真的可以为了她放弃所有,就那么守在她身边,看着她快乐。
  姐姐问我,骆子,你的那个女朋友是不是城里人?我看她的照片就知道她没吃过什么苦。这样娇滴滴的小姐能帮到你什么?你要想想清楚。
  赵伶俐说对了,我拒绝她的那个理由同样适用于佳琪。我不想参与大小姐的感情游戏,我要不起。不管你如何回避,差距就是摆在那里。
  她有一个幸福得令人嫉妒的家庭。父亲和蔼稳重,知书达礼,母亲年轻漂亮,聪慧过人。可爱的侄子,时髦的表姐,事业有成的表姐夫。还有,那样一个背景优越的青梅竹马。虽然不想承认,虽然说服自己这些都是外在的东西,虽然明白她给我的爱纯洁无暇,却还是忍不住问自己:你能给她什么?你能让她衣食无忧么?你能让她那双白白嫩嫩的手不做家务么?你能让她永远笑口常开没有烦恼么?
  不!我没有自信!
  我爱她,爱到放弃理智,不愿清醒。我爱她,爱到差点失去了自己。
  当留学申请通过的那一刹那,没有一丝一毫的兴奋,反而觉得是世界末日。手上是我努力了三年追求的一张纸,那么薄,那么轻。另一只手上却握着我和她的爱情。天枰的两端无法兼顾,就像鱼和熊掌无法兼得。
  她不会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分手的话。她不会知道,我忍受着多大的痛苦才能对她的眼泪视而不见。她不会知道,我有多么努力才可以不让自己回头看她。
  走!不要停留!哪怕犹豫一秒便前功尽弃!走!不要逗留!只要贪恋她一丝的温柔便永远无法狠心离开!我那样的决绝,我那样的不顾一切,我那样狠下了心伤害她,却还是回头了。。。
  她不会知道,我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将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蹲在地上哭泣,我的心被一片一片凌迟。她总是会在原地,等着我回头,等着我回去抱她,替她拭泪。差一点,差一点就忍不住冲上去了。抬起脚的那一刻,我看到了唐佳炜。
  他将她抱在怀里,如同一世的珍宝。她靠在他胸前哭泣,那样声嘶力竭,惊天动地。
  完美的一幅画,我走不进。
  **
  (喜欢此文的亲们表要忘了推荐哈~~)
  起点中文网 www。qidian。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孙蓓篇(1)
更新时间2011…3…13 13:31:16  字数:3192

 我的爱情无法委曲求全。——孙蓓
  *
  我试图告诉自己我可以拥有,可终究还是无法自欺欺人。原来人活得太清醒,也是一种痛苦。
  我曾经告诫过莫小双,T大四少哪一个她都招惹不起,结果自己要死不死地招惹了一个祸害!陈可风是谁啊?那是北京大院里出来的高干子弟!那是政商两界通吃的名门之后!那是心机深沉的温吞笑面虎!可到底还是栽了。
  我问他:“你看上我什么了?”
  他一副儒雅俊秀的嘴脸,当真是朗朗如明月,温润如美玉般的人物。这么居心叵测地看着我,看得我都不好意思再问他这种傻问题了。管他看上我什么?反正他是我男人了。
  我承认,其实我挺虚荣的。往他那朋友圈子里面一站,瞧瞧周围那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活生生的呀,直戳到你心里去!也就唐佳琪那傻丫头毫无知觉的样子。
  说实在话,我那会儿挺清高的,虽然咱出生不好,但是咱特争气。别以为他微微笑一下,勾勾小指头咱就会屁颠屁颠地跟着赴汤蹈火。不就长得好看家世又好么,咱不惦记。鬼知道这家伙是吃错药了还是脑子被枪打了,居然隔三差五地打电话骚扰我。我又不是吃素的,既然他都这么正大光明且用心良苦地表示了,咱也不能落于人后不是?于是我说,陈可风,咱们谈谈。
  这绝对是有史以来最精简的谈判。
  “你的意思我收到了,咱们试试也无妨。”
  “好。”
  之后。。。于是。。。。然后。。。我们就勾搭上了,以一种不为人知的迅猛速度。
  唐佳琪闪着一双明亮纯净的大眼睛问我,老大你和风哥发展到什么阶段啦?我相当俊帅地抛下四个字“水到渠成”。小丫头崇拜到不行,直呼老大手腕高超。可不就是嘛,我不高超谁高超啊!
  别看陈可风那厮人模人样的,办的事没一样靠谱!光靠着那身板、那长相,一个两个觉得他脾气特好,实际上才不是那回事儿呢!明明心眼跟针眼一样小,还人前人后装雍容贵气的美公子。我没少挤兑他,装什么装呀,小样穿了马甲我还不认识你了?
  世人被他欺骗了。最悲催的是——世人甘愿被他欺骗。也就唐佳炜还是个明白人。
  记得那天唐佳炜生日,这位祖宗也是个不好招惹的主儿,一张脸长得实在漂亮,那双挑花眼,哎哟喂,这不妖孽么!也就怪不得那么多女人前仆后继英勇献身了。他们这伙儿人喜欢聚众生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不就一破生日嘛,居然把整个星空酒吧都包了下来!我靠!想当初我一穷破学生,哪里见过这等架势,愣是把我和窦晓晓惊叹了个观止。
  “佳炜,你家的青梅竹马没来啊!”
  我敢发誓,陈可风这话绝对是有阴谋的。果不其然,唐佳炜一听这话满脸的抑郁,抿着薄唇一时蹦不出半个字。
  “你赢了。”
  然后我看到陈可风这厮脸上浮现一抹诡笑,该死的连诡笑都带着贵气!而后蹦出几个字。“省了一大笔礼金。”
  靠着我的聪明劲儿,立马【炫】恍【书】然【网】大悟,敢情这两人拿这事儿打赌呢,赌注就是今天唐佳炜生日的礼金。说实话,我倒是真的喜欢他们这一圈子里的人送钱不送物的光荣传统。一场赌,省了四万块钱祝寿礼金。四万呀四万,工薪阶层一年的收入啊!
  奢侈!糜烂!不把钱当钱!我心里有些愤怒,却怎么也发不出来。
  什么叫差距?这就是差距!活生生的!
  我臭着一张脸,语气不善地冷嘲热讽:“公子哥儿就是不一样啊!不拿我们小老百姓当人是吧?一破生日礼金就要四万,不如去抢劫!”
  那厮儒雅温和的笑笑,凑过来亲我嘴角,将我圈进怀里。
  “干嘛呀!”我不爽。
  “你这是仇富!况且,钱是我们自己挣的,想怎么花也随我们。”
  自己挣的?我瞪大了眼。似是瞧出我的疑问,那厮“好心好意”地解释:“玩股票赚了一些。”
  “投机倒把!”
  “孙蓓同学,别看不起投机倒把,这可是项技术活儿。”
  我暗地里猛翻白眼,对其不予置评。
  相处久了便知道这家伙是个极爱面子的人,明明酒量不行还来者不拒,表面上一派温和浅笑,啥事儿没有!其实躲在厕所里不知道吐了多少回。活该!我恶毒地想。
  我心里清楚得很,他是资产阶级,我是无产阶级。后来我们分手倒不是因为这些,而是自觉走到了头。
  细细想来,我跟陈可风真的是有些灵犀的。他说请我喝咖啡,我就隐隐预感到他要和我分手,果不其然!这厮连分手都是一副优雅公子的模样。
  “陈可风,我们分手吧。”
  瞧!我有多帅!分手绝对要比他先提,这样他才少点心理负担不是?我才不想让他觉得对不住我。
  此人默默腾腾地挤出一句话:“知我者,孙蓓也。”
  我大方地送给他一个白眼。“你前阵子有意无意地躲着我,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想分手了还不敢说,非得要我做这个反面人物。陈可风,心思够毒的啊!”
  他听完倒是歉意地笑,眼底是恍如隔世般的温柔。
  “别!别这么看我!我没你想得那么脆弱!”
  这厮装模作样的执起我的手,落下一个浅浅的吻。我立马抽回自己的玉手,拿起一边的纸巾厌恶地擦拭。
  “孙蓓,我就是喜欢你的豁达。”
  我干笑。豁达?潇洒?那时因为自知得不到,所以才能轻易放手!说不在意那绝对是在骗人,多少是用了情的。陈可风不比他人,头顶着巨大的光环,每走一步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我不能说我不在意,因为我的确在意别人的目光,那些或羡或妒的赤裸裸的目光!分手也挺好,不用刻意粉饰自己,不用虚意摆高姿态,更不用委曲求全只为了求一个未来。
  既不可得,何必强求?
  与陈可风的相处一向是和谐的,与其说是情侣倒像是知交更多。我一直以为陈可风那厮一辈子就那样了,戴着一张欺骗世人的伪善面具,亲切友好地对待每一个人,连嘴角扯起的弧度都万年不变。实在没想到,他也有慌张凌乱的表情。
  那天晚上,他秉承着一贯的绅士风度送我回宿舍,小路两边是昏黄的灯光,身侧经过的学生时不时投来打量的目光,即便我与他的事情早已全校共知,还是有人好奇窥视。我虽然不喜欢,但也处之泰然,陈可风就更不用多说了。
  他陡然间停下的脚步让我吃惊,回头疑惑地瞧他,却不期然见到他惊慌失措的表情,眼神定定地锁住前方,如同石化般伫立当场。我分不清心里的震动是什么,下意识地随着他的目光看去,那一抹白净便落入视线。
  原来世上真有空谷幽兰般的人儿,竟是洁净得不染纤尘,莫非真是天上落下的神仙姐姐?那女孩脚步微顿,缓缓抬起垂下的眼眸,那个瞬间我居然感受到陈可风凌乱而粗重的呼吸!
  那双眼睛平静无波,沉静如水,清清淡淡地扫了一眼便迅速移开目光。脚下步伐不再迟疑,轻缓地飘过我们身侧。直到她远离许久,陈可风那厮还是一副呆样。
  “怎么?看美女看昏头了?”
  他从失神中渐渐缓过来,对着我轻轻一笑,那个笑容带着令我揪心的落寞,其中的复杂无奈丝毫不加掩饰。
  “旧情人?”我惊讶于自己语气中的酸涩,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我倒是要看看这家伙会有什么反应。却见他只是无奈苦笑,双手插着裤袋,脚步优雅地兀自前行。
  “陈可风!”
  我不是一个纠缠的女人,真的,所以我也就是叫叫他,并没有再追问。倒是他,突如其来的开口说:“孙蓓,我刚才是不是表现得像个傻子?”
  我白了他一眼,重重地点头。何止是傻子?还是属于那种痴傻!
  自然是心酸嫉妒的,陈大少爷何时曾对我露出那样的神情?他是万年不变的儒雅浅笑,何时这么失态?不是他不会犯傻,而是不曾遇到克星。而那个轻音,恰恰就是他的克星。美女我是见得多的,别的不说,光说我一个寝室的唐佳琪和莫小双,哪一个不是美女?唐佳琪那傻妞清纯可人的摸样也是骗倒了不少怀春少男的。倒是如陈轻音那样的人间仙女不曾见过,想起迎新晚会上她的惊鸿掠影,不由嫉妒得牙痒痒。什么人呐!居然抢我男人!
  可最后我和陈可风还是分手了不是?陈轻音不过是把导火索,真正的内因是——他不爱我。或许我不说破,他陈大少永远不会实打实地开分手的金口。可我是谁?我是孙蓓!我的爱情从来没有委曲求全。所以。。。因此。。。于是。。。我潇洒地放手了!
  陈可风假模假样地说:“孙蓓,或许我以后会后悔的,实在是找不到比你更好的人了。”
  我大笑。“我那么好怎么不见你爱我?”
  他说:“我喜欢你,真的。”
  我叹了一口气,费力地踮起脚尖拍拍他的肩膀。“喜欢和爱毕竟等级不同,我懂的。”
  我也喜欢他,甚至差点爱上他。不,或许我真的是有些爱他的。可是我的理智告诉我,是时候抽身了,若是不管不顾的陷下去,只会是粉身碎骨。
  到头来,我还是更爱自己多些的。
  **
  起点中文网 www。qidian。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唐佳炜篇(1)
更新时间2011…4…7 22:03:05  字数:3263

 我爱你,却不自知。——唐佳炜
  *
  我一出生就是个受欢迎的漂亮小孩,医院的护士姐姐特别喜欢我,对我那个眼冒爱心啊。而我隔壁温箱内的小家伙就不这么幸运了,谁叫她长得丑兮兮的呢?我的审美眼光很高,所以我一开始就不喜欢丑丫头。
  丑丫头家里跟我家走得很近,丑丫头的妈妈似乎特别喜欢我,硬是将我认了干儿子。我那时候还小,思想比较简单,考虑到认个干妈就会多出来许多吃的玩的,何乐而不为?因此我相当乖巧地凑上去叫了声干妈,我的干妈那叫个激动啊,抱起我猛亲。我的这个干妈长得很漂亮,丝毫不比我老妈差,但我就是弄不懂了,她的女儿怎么跟丑小鸭似的呢?直到我上了幼儿园以后,才严肃地意识到亲戚是不能随便认的。老妈经常说,你是哥哥要让着妹妹,有人欺负妹妹你要为妹妹出头。我觉得相当麻烦,因为那个丑丫头的确特别容易被人欺负。
  我是万人迷,女同学都喜欢跟我玩儿,一两个还胆子很大地过来强吻我,一般来说长得漂亮的我不会计较。有一次被一个长得跟丑丫头一样丑的女同学偷亲了,我相当生气,这直接造成了日后其他女同学对她的排挤。我的受欢迎程度绝对不止于同学之间,女老师也特别喜欢我,包括我们幼儿园那个五十高龄的老校长。每每见到我总是捏着我的脸不放,然后抱着我猛亲,嘴里还念叨着“好漂亮的宝宝呀,像小姑娘一样。”我个人认为她不加后一句会更好。
  丑丫头长得丑就算了,居然还笨笨的。上图画课的时候把画画得奇丑无比,上音乐课的时候把歌唱得五音不全,上体育课的时候把自己摔了个狗吃屎。苍天啊!我怎么会有这么个蠢兮兮的干妹妹呢?
  我不想承认跟她有任何的关系,可是这个丑丫头怎么老缠着我?受欺负了就知道拉着我的袖子哭,把我的袖子都哭湿了,然后可怜兮兮地抱着我说“佳炜哥哥,陪佳琪玩儿好不好?”我发誓,我真的很想拒绝的!可是。。。她的眼睛太明亮了。
  是的,如果说丑丫头身上有什么地方是称得上漂亮的,那就是她的眼睛,不大却很明亮,很透明,很干净。而我,超级无敌万人迷小朋友就是因为这双眼睛不小心答应了陪她玩儿,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丑丫头已经认定了我这个老大。
  因为我实在太受女生欢迎,这直接造成了男生对我的反感。当然,以我的智慧这种现象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体育课上我以一当十,表现了我高超的投篮技巧,将一个两个挑衅的男同学击败,并且深刻表现了我宽大的胸怀及高尚的人格魅力,我谦虚的说“其实你们打得真的很好,我不过是再比你们好一点点而已。”后面又补充了一句“今天我请大家吃冰激凌!”于是,我的大方奠定了我在男同学中的至高地位。
  刚开始我因为丑丫头这个跟屁虫很不耐烦,但是一方面鉴于老妈和干妈的无形压力,又一方面由于被跟习惯了,索性就由她去。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并且感动于自己的“献爱心”行为。而很多年以后,我居然不要脸地栽到了丑丫头手里,还哭着喊着求着她不要离开我。
  上了小学以后,我虽然还是嫌弃丑丫头的笨手笨脚,但心底里已经完全接受了她是我干妹妹这样一个不可扭转的悲惨现实。因此,当隔壁班那个不知死活的臭小子把癞蛤蟆丢到她领子里的时候,我怒了!我雷霆般地集结了一帮小伙伴前去算账,那个不知死活的臭小子被我扒光了裤子绑在树上,他居然吓得叫妈妈,我十万分之鄙夷。这件事造成了很大的后果,我那常年在外忙碌的父母被叫到了学校,校长大人对我进行了深刻且严肃的批评。但是由于校长大人是女的,而且我事后态度相当端正,再加上演技逼真的知错悔改的模样,校长温和地教导了几句就完事了。我得以继续一马平川占山为王。
  一直以来丑丫头都很听我话,但十岁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她有了自己的朋友,脑袋也渐渐变聪明了,居然也懂得顶撞我,甚至有时候还带讽刺挖苦的。我悲叹,我堂堂玉面小飞龙怎么就养了这么头披着羊皮的狼啊!!并且,我发现了一件神奇的事情,丑丫头居然。。。越长越漂亮了!!老妈说“你懂什么!女大十八变啊!”于是我时不时疑惑地盯着她看。以前皮肤粗粗的,什么时候变这么水嫩啦!以前鼻子塌塌的,什么时候这么秀挺啦!以前个子小小的,什么时候窜这么高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