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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重生之军犬训导员-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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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当劳的玻璃门里映出一个极度落拓的人,全身湿透紧裹在身上,头发紧贴在脑门上,还沾着食物残渣和油垢,衣服敞着,露出单薄的胸膛,脸上身上色彩斑斓,如开了染料铺,整一个流浪汉的造型,而且又带着一条流浪狗,一人一狗比落汤鸡还狼狈。

    这个点麦当劳的人很少,值夜班的服务员靠在柜台后面闲闲地看着外面的雨,百无聊赖。谷宇推门进去,立即引起了服务生的注意:“欢迎光临麦——”声音戛然而止,服务生一时间进退两难,不知道是该欢迎呢,还是赶客比较好。

    谷宇也没在意,他看了一下,找到卫生间的位置,走了过去。一个服务生小哥说:“先生,我们这里不准带宠物进来。”

    谷宇停下来,对身后的流浪狗说:“坐下,等我回来。”一边说一边将狗狗按在地上坐着,顺便还拍了拍它的脑袋,以示奖励。

    流浪狗对着满屋子的食物香味渴慕不已,它蹲坐在那儿,无意识地摇着地上的尾巴,向人讨好着。但是麦当劳的小哥没有看见它的讨好,只是和他的同事窃窃私语讨论这一人一狗去了。

    谷宇进了洗手间,将脑袋放到水龙头下去冲洗,闭上一只眼看了看,从墙上的洗手液瓶子里挤了一堆洗手液,将脑袋脖子好好洗了一通。虽然刚刚淋过雨,但是粘在头上的油垢并没有那么好去掉,那股子酸臭味刺激得他直作呕。

    好不容易洗干净,抬头看着镜子里的那个人,一张陌生而熟悉的脸,虽然色彩斑斓,但也掩盖不了长得好看的事实,而用谷宇看惯了硬朗军人的眼光来说,实在没什么看头,虽然眉毛是眉毛,鼻子是鼻子,但对一个男人来说,说好听点是英俊,说不好听,那就是娘。

    他对着镜子发了三分钟的呆,然后扯出几张手纸,胡乱擦了一把头脸,走了出去。流浪狗的哈喇子此时已经流得一尺多长了,对一只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的狗来说,这已经算是很有风度了。

    谷宇走到点餐台前,要了两份巨无霸汉堡,三份鸡翅,一份可乐。服务小哥看见他洗了个脸回来,已经变身为帅哥了,有点怔愣,甚至都没去打单,谷宇很自然地从裤兜里摸出钱包:“多少钱?”

    那小哥才惊醒过来,连忙打单:“哦哦,一共是六十二块,谢谢。请问是外带还是店内用餐?”

    谷宇头也不抬地说:“打包。”拿钱的时候突然愣住了,自己怎么会知道身上有钱,还如此自然地掏钱包呢?

    服务小哥看他半天不拿钱,又重复了一遍,谷宇醒过神来,拿出一张一百块的钞票递过去。

    谷宇将纸袋拎在手里,推开门,对流浪狗说:“来,出来吃饭。”

    流浪狗果断跟着他出去了,地板上留着一滩从它身上淌下来的污水。

    谷宇就在麦当劳的台阶前坐了下来,将东西分了一半给流浪狗,自己拿起另一个汉堡啃了起来,仿佛饿了很久了一样,其实他记得早上才和罗建飞一起吃过压缩饼干。想到这个,他又顿了一下,是早上吗?这身体不是自己的,认真算起来,应该是一晚上没吃东西了。

    流浪狗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正儿八经地吃过食物了,所以对着谷宇给它的汉堡和鸡翅,简直是狼吞虎咽,甚至连鸡骨头都不舍得吐出来,全都嚼吧嚼吧吞进肚子去了,一边吃,一边发出满足的呜呜声。

    谷宇低头看了一眼那家伙,才注意到它把骨头都吞了,想制止已经来不及了。谷宇叹了口气,希望不会有事:“狗狗,我们今晚去哪儿?”

第三章 复杂家庭() 
谷宇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他只是下意识地跟着这个身体的记忆走,本来是要打车的,但那条狗认定他了,一直紧紧跟着他,谷宇决定将它带回去,出租车司机看见那条狗,死活也不愿意载他们。

    谷宇看着绝尘而去的出租车,比了个中指,骂了一句粗口,骂完之后,他自己也愣了,这是他平时会做的事吗?

    雨已经停了,雨后的空气倒是难得的清新。他带着那条狗,沿着马路牙子往家走,走了快两小时,才找到家门。站在门口,谷宇惊住了,居然是一座四合院,还是独门独户的,不是大杂院。他知道自己现在在京城,能在京城住四合院的人,非富即贵,看样子季夏很幸运,投生在了一个有钱人家。

    他摸了摸身上,从裤兜里找到一串钥匙,但是却迟疑了,不敢去开门,仿佛一开,就会有一个他无法预知的世界打开,而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犹豫了半晌也没拿定主意,突然身后亮起了强光,“唰”的一声,一辆火红的跑车停在了他身后。从车上下来一个人,跟跑车司机挥挥手,跑车开走了,回头看到谷宇,上下打量了一番:“哟,我看这谁呀?大半夜的像个乞丐一样杵在这儿,被人揍得找不着北了吧?还真难得,居然还能找得到家门。”

    谷宇听出这个声音就是电话里的那个女声,知道她是季夏同母异父的妹妹,懒得跟她计较,没理她,继续作思想斗争:进到底还是不进?

    周昕云踩着高跟鞋,蹬蹬地走到谷宇面前,仰起头看着谷宇,狠狠剜了他一眼,一甩头发:“滚开,好狗不挡道,不进就让开。”没想到引来一阵狗叫,吓得她猛地往旁边一跳,紧接着一声惨叫,高跟鞋崴脚了,“啊,我的脚!什么鬼东西?!哪来的死狗?”

    原来她刚刚从谷宇身边走过去,不小心踩到了流浪狗的前爪,它吃痛惊叫了起来。谷宇听见狗叫,连忙蹲下去给它看爪子,瞪了一眼周昕云:“你走路不看路,这么大只狗都能踩着。”

    周昕云这一下扭得狠了,半天都没站起来,下过雨的地面又脏,委屈地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儿。谷宇安慰完流浪狗,看见周昕云还没站起来,伸手想要拉她起来,被周昕云用力甩开,嫌恶地尖叫:“别碰我,脏死了。”

    谷宇收回手,插回裤兜里,摸到口袋里那把硬硬的钥匙,犹豫了一下,拿出钥匙将门打开,招呼了一下流浪狗,头也不回地进屋去了,不过也没有顺手把门关上。周昕云在背后继续尖叫:“季夏,你神经病啊,带条野狗回来,脏死了你没看见?”

    谷宇皱皱眉头:“你要是有病,就去医院看看。我的事,不用你管。”

    周昕云气急败坏地随手抓了个东西向他的背影扔过去,待到发现是什么的时候,便看见自己心爱的手机已经五马分尸一般散落了一地,这回她抓狂一般咆哮起来了。

    谷宇熟门熟路地进了中院,开了西厢的一个房门,纵使是有季夏的记忆,也还是很吃了一惊,虽然是老建筑,里面的陈设却十分现代化,奢华得叫人吃惊。谷宇扫视了一眼,看样子季夏是个极懂得享受的人。

    他带着流浪狗进去,也不脱鞋,原木地板上落下了一路的泥水印子,径直走向浴室。也不忙着给自己洗澡,而是将流浪狗推到水龙头下,给它洗刷起来。这流浪狗大概很熟悉这种事,不但不抗议,反而很喜欢,安安静静地闭着眼睛任由谷宇在它身上揉搓。

    正洗着,谷宇听见门响了,竖起耳朵听了一下,一个男声在问:“小夏,你在里面吧?”

    谷宇拍拍流浪狗的头:“乖,等会儿来给你洗,别乱动。”拧开水龙头,将手冲洗了一下,出了浴室,发现房里已经站了个高大的男人,穿着丝质的睡衣,衣服敞着没扣,露出精壮的胸膛,戴了副眼镜,努力装出一副斯文的样子,却掩饰不住一股子王霸匪气。他看见季夏一身狼狈,皱了皱眉头:“又跟人打架去了?”

    谷宇低下头,捋了捋袖子:“没有,是被人揍了。”他脑子里努力搜索,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对方挑了一下眉头:“这次你又去招惹谁的女人了?”

    谷宇耸耸肩,说实话,别说他不知道,估计就是季夏本人也不清楚是哪笔烂帐。

    对方走到沙发边坐下来,往后一仰,靠在沙发背上,翘起二郎腿:“你再这么下去,迟早有一天不知道怎么死。让你读书你不读,去我那上班也不愿意,你到底想混到什么时候?你就算是不想做正经事也没什么,二哥养得起你,但是你得乖一点。你再这么闹下去,别说老爷子不待见你,我也要停了你的那些卡。”

    谷宇想起来了,这个男人是季夏后爹的二儿子周昭云,是周家唯一一个对季夏还算友好的人,他皱起眉头想了想,说:“我去读书。”

    “什么?!”周昭云显然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继弟从小到大没干过几件正经事,脾气又臭又硬,性子阴沉,虽然长了一副好皮囊,也没能讨得几个人的喜欢,除了自己,谁还正眼瞧过他?

    谷宇说:“我想去读书。要不,我就去当兵。”季夏现在是十九岁,按说早该高中毕业了,但是他浑,上到现在都还没毕业,估计毕不毕业也无所谓,但现在他的芯子里不是原来那个混子季夏,而是谷宇,所以他的人生得由谷宇来重新规划。

    周昭云嗤笑了一声,他挑了挑眉:“你去当兵?开什么玩笑。”这个弟弟今天吃错什么药了,平时让他走二里地,都要坐车或开车,能躺着绝对不坐着,能坐着绝对不站着,用他自己妈的话,就是比别人多长了一根懒筋,他居然会想着去当兵,这年头,除了真想在部队奔前程的和那些山沟旮旯里的农村人,谁还去当兵啊。

    “不过我想先上学,要是考不上大学,再去当兵。”考大学,自然也是军校,因为他记得罗建飞就是军校毕业的。不管如何,他还是要去云南,要去找罗建飞,还有他的飞电。

    周昭云抬起头,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他:“你今天吃错药了?”

    谷宇笑一笑:“我要洗心革面做人了,绝对不会再让那些人瞧扁。”

    周昭云站起来,走到谷宇身边,想伸手拍他的肩,看见肩上的脏污,将手换了个方向,落在了相对还干净的头上:“好,小夏终于长大了,懂事了。哥等你有出息。”

    谷宇听着他的语气,不由得起了身鸡皮疙瘩,这语调,完全是在哄小孩一样,亲昵又带着宠溺。谷宇心道,这个便宜哥哥对季夏的心思恐怕不止对待弟弟那么简单。不是他敏感,而是作为一个gay的直觉。

    浴室里突然传来了动静,周昭云眼神倏然锐利起来,拧起眉头看向谷宇:“小夏你带人回来了?”

    “啊?没,我捡了条狗。二哥,家里能养狗吧?我明天就带它去打疫苗。”谷宇知道大部分人对流浪狗都是忌讳的,怕脏、怕有病,看周昕云的反应就知道了。

    “你想养狗?”周昭云不太置信地看着季夏,他平时是酱油瓶子倒了都不愿意去扶的人,有人倒他面前都会绕道走,居然会捡一条流浪狗回来,是一条什么样的狗呢?“我能看看吗?”

    谷宇点点头:“可以,不过我还没给它洗好澡。是条串串,有拉布拉多的血统,应该是很聪明的狗。”谷宇一说到狗就来了兴致,甚至有点忘了形。

    周昭云心下越发狐疑,季夏今天浑身不对劲,不像以前那样小警报拉得高高的、夹枪带棒地跟自己说话,不过这似乎也算是个好现象。想到这,周昭云嘴角浅浅弯了一下。

    谷宇没注意他脸上细微的表情,只是走向了浴室,推开门让周昭云看他带回来的流浪狗。那狗正趴在地板上玩沐浴露瓶子,挤得地板上全是沐浴露,它身上和地板上全是泡沫,谷宇走过去开了水龙头给它冲洗:“就是它,非常帅的一条狗,不知它的主人怎么把它扔了。”

    周昭云抱着胸,站在门口看了一会,那狗洗干净了,看起来还是条挺健壮的狗,模样也还不错,他随口问:“你准备给它起个什么名字?”

    谷宇想了想:“叫飞龙吧。”

    周昭云抬手挠了挠眉毛,想不出来这落水狗跟任何龙有什么关系。“你愿意就养着吧,早点洗完睡吧,我先回屋去了。”

    一宿折腾,谷宇破天荒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自从他入伍之后,从来都是比太阳还起得早。睁开眼,并不是一场梦,还是在那个陌生的房间里,外面的光线透过窗帘的缝隙落在了地板上,谷宇才惊觉有多晚了,他猛地坐起来,才发现身上还是酸痛不已,摇摇头,心下暗忖:难道因为接受了这个身体,连这个人的懒散都全盘接收下来了?这可不行,得改!

    他起来洗漱,飞龙从床头的地板上站起来,讨好地摇着尾巴蹭过来,对于这个新家,它是很珍惜的,毕竟流浪的日子实在是太艰辛了。

    谷宇洗漱完毕,给自己做了一下心理建设,才打开门出去。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人踪,院里种了些花草,中间立着一株龙爪槐,树枝上挂着好几个鸟笼子,不过都是空的,那鸟笼子也有些斑驳,积了不少灰尘,似乎挂了不短时间了。

    谷宇摸摸肚子,非常饿,他打算去厨房找点吃的。正准备往前院去,有人从后院出来了,两个女人,一个就是昨晚的周昕云,走路一瘸一拐的,昨晚估计扭得厉害了,被一个皮肤白皙的保养得很好的中年女人扶着,女人和周昕云的眉目有些神似。谷宇很快明白过来她是谁,站在原地,犹豫了很久,嘴巴动了动,开口叫了一声:“妈。”

    这一声妈把谢雪莹惊住了,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听到儿子开口叫自己了,她有些激动地看着季夏:“小夏,是你——叫妈妈?”

    谷宇犹豫了一下,转过脸去,躲过谢雪莹热切的目光:“我饿了,要去吃饭。”

    谢雪莹笑了起来:“妈约了你姑妈一起吃午饭,正要和昕昕出去,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吧。”多久了,儿子终于肯和自己说话了,这个当妈的喜得跟捡了宝似的。

    谷宇还没答话呢,周昕云就撇了撇嘴:“妈,你就不怕他当着姑妈的面给你难看?上次的事你忘了?”

    谢雪莹的嘴巴动了动,想起三年前有次拉着儿子和周家的人一起吃饭,结果闹得鸡犬不宁,从那以后,他就被排除在周家的所有活动之外,不禁神色有些黯然,但很快又打起精神来:“那时候你四哥小,不懂事,现在长大了,就不会乱说话了,对吧,夏夏?”夏夏是季夏的小名,是季夏三岁前的昵称。

    周昕云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

    谷宇被这声夏夏叫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他笑了一下:“我不去了,妈,我要带飞龙去宠物医院。”

    周昕云看见昨晚的流浪狗从他身后钻出来,虽然洗干净了,但也还是条毛色黯然且有些斑秃的野狗,不由得退了一步,尖声说:“季夏,家里不能养狗,三哥最讨厌狗,难道你不知道?”

    谢雪莹看着那条狗,又看看儿子,小心地说:“夏夏,你三哥不喜欢养狗,要不,你还是继续养鸟吧?”

    谷宇皱起眉头,看着龙爪槐上那一溜空笼子,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便说:“我不会在这里养的,快开学了,过两天我就出去租个房子,先去上几天补习班。”据他对季夏记忆的接收,这家伙是个混子,上高中后就没好好读过书,而他准备考军校,若是不拿出点狠劲来,铁定是考不上去的。

    谢雪莹激动得睁圆了双眼:“小夏你要搬出去住?”儿子转性了,要搬出去住,还要读书,天啊,天啊,她不是幻听了吧。

第四章 告别过去() 
饭厅里的电子挂钟上显示的时间是:xx年8月8日10点47分。谷宇看着那个电子挂钟,愣了半晌,他清晰地记得,自己出任务的时间是5月16日,一夜之间,时间跨越了两个多月,谁来告诉他这是怎么回事。

    他机械地扒着饭,一个决定慢慢在心里形成。吃完饭,他回房间收拾了一点东西,背了个小背包,想了想,在桌上留了个字条,说是出去旅游。出门的时候,飞龙跟了上来,亦步亦趋的,讨好地摇着尾巴。谷宇想了想,找了根绳子,系在飞龙脖子上:“我带你出门,你要乖一点,不能乱叫,也不能乱咬人。”

    飞龙舔了一下他的手心,表示答应了。谷宇拍拍它的脑袋,然后起身出门。到了火车站,想买一张去z省的车票,没想到暑假旅游高峰期,当天的票并不好买,最快也得后天了。谷宇犹豫了,要不还是晚两天再去吧。抬头一看墙上的电子显示屏,出现一个j省的地名,他心中一动,凑到窗口去问:“有没有去白城的票?”

    没想到还真有,不过是趟普快,要十好几个小时,谷宇买了张卧铺票,票是下午的,离发车还有四个多小时。谷宇想了想,找了家宠物店,买了点宠物用品:狗粮,项圈,还有一个托运的笼子。到时候只能让飞龙坐货运车厢了。买完这些,又去超市买了点礼物。

    折腾了一圈,终于上了车。谷宇躺在卧铺上,将手挡在眼前,透过指缝看窗外的阳光,心里想的却是命运真是奇怪,昨天他还在云南的边境丛林中,今天居然就在去白城的火车上了,多么戏剧性。

    为什么会决定去白城呢?因为那是罗建飞的家乡,一个听起来很美丽的城市,白城,白色的城市,他第一次听说,就记住了。他曾经偷偷想过,跟他去他的家乡看看,据说到了冬天,那儿白雪皑皑,一望无垠,可以溜冰,可以打雪仗,可以冰钓。只是没想到有一天,他自己会悄悄地过去,去看他的家乡,生他养他的地方。

    北方的夏天,白昼非常漫长,到了夜里七八点天还没黑,谷宇激动得睡不着觉,倚在窗户边上看夕阳下的风景,广袤无垠的东北平原,绿油油、坦荡荡,充满了生机,令人雀跃,又不由自主地沉醉。

    夜色笼上来,窗外变得一片漆黑,除了火车的轮子磕碰车轨,发出有节奏的咔嚓声,四周的一切都静了下来。谷宇睡着了,他做了个梦,梦里罗建飞站在一片雪地里,手上拿着一块自制的滑雪板,微笑着向他伸出手来,要带他去滑雪。谷宇心中激动难耐,拼命朝罗建飞跑过去,但是脚下的积雪太厚,他跑不动,尽管离得很近,他也始终够不到罗建飞的手,他又急又慌,最后被积雪一绊,往前一扑,摔了个狗啃泥。谷宇一惊,醒了。

    天还没亮,车厢内的空调开着,铺盖在他脚下缠成一团,估计刚才就是被被子缠住了。谷宇抹了一下脖子,居然都是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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