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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重生之军犬训导员-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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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关在这里了。乖,在家好好等着。”

    冬天日短,他们要去看的地方不近,所以只能先去大兴看看,如果顺利,两处都能看完,周昭云介绍的丰台的地皮,就来不及看了,要改天。冬日的阳光非常温暖,还没有到一年中最冷的时候,有风的冬天,北京的天空难得的蔚蓝,光秃秃的黑色树枝直愣愣地支立着,勾勒出冬日的冷峭。出了城区,各种树木就多了起来,路旁有不少遒劲曲折的柿子树,树上还挂着不少红彤彤的柿子,似一个个小灯笼,点暖冷寒的冬天。

    这种毫不修饰的野性,让他们不约而同地想起了在高黎贡山里的那些日子,远离尘嚣的岁月,邈远而沉静,如茶似酒,令人回味无穷。

    “我挺喜欢郊区的。”季夏说。

    罗建飞淡淡地说:“喜欢,咱们以后就住郊区了。”

    飞电的后足蹬在后座椅上,前足扒在前座椅中间,探着脑袋和他们一起看路况,觉得津津有味,它有许久没有和两个爸爸一起出来活动了。

    “飞电也很喜欢这里,对吧?”季夏侧头看看飞电。

    飞电高兴地“汪”了一声。

    季夏笑起来:“我说是吧。”

    “你二哥说丰台那边的那块地,房子都是现成的,有两千多平米,就在山脚下,旁边还有个水库。我觉得那儿也不错,我还没去看过。”罗建飞说。

    季夏看着他,来了兴致:“真的假的?”

    “我也不知道,还没去看呢,你哥没时间,我也不好催。”罗建飞笑笑。

    “那我明天去看瞿哥的时候顺便问了,到时候我先去看看,反正现在我有大把的时间,看好了,你再跟我一起去。”季夏兴致勃勃,这就是找安身立命之所啊,跟买房子差不多,一定要挑个最满意的才行。

    大兴这边的两处地皮他们都去看了,地方都很偏僻。一处是本地村民的农家院子,连上院子和后面的菜园子,大概有六百多平米,一家人都到北京市里去了,这边的房子空着,所以打算出租。另外一处原来是一家养鸡场,因为h7n9,老板亏得很厉害,也不做了,鸡场就空了出来,如果租下来的话,鸡舍就得拆了重建犬舍,倒是比自己建房子要便宜些。这处面积不小,有将一千三百多平方米,季夏和罗建飞也很满意,如果丰台那边的不如想象中的好,他们就准备租这一处了,因为这处比较偏僻,远离村子,实在是一个很清幽的所在。

    他们也大致了解了一下价钱,农民房一年租金一万五,养鸡场面积大一些,一年要两万八,不过他还要五万块转让费。

    “如果丰台那边没有二哥说的那么好,或者房租太贵的话,我们就租这个养鸡场吧,修一修,应该就可以用了。”季夏说,地方宽一点,犬们也好活动,要不然太窄了,犬一多,就活动不开来。

    罗建飞说:“好。”

    作者有话要说:锅巴扔了一个手榴弹

    tiandao扔了一个地雷

    日暮迟归扔了一个手榴弹

    太让大家破费了,非常感谢你们的鼓励和支持^3^

    昨天遇上件让人非常难过的事,我现在在外面办公,其实就是守店面,客人很少,很清闲,就常常坐在廊下看风景。对面店里的人家养了很多狗,有金毛和拉布拉多,不过似乎都不太纯,而且都是母的,我看见有至少有三条大狗,听说有一些是朋友不养了送给他们家的,因为做绝育手术要八百块,大概不舍得花这钱,就没做。这一带养狗的人很多,也没关起来,发情了估计就配上了,生了大概有两窝小狗崽,有四五只吧,一两个月大的样子,还不懂事。门前的路不宽,大狗就带着小狗崽在路上晃荡,小狗崽非常可爱,头天我还逗它们玩呢。昨天中午杯具发生了,刮着台风,没有太阳,小狗崽就跑到路这边来玩了,我在走廊下坐着,亲眼目睹了两辆车先后轧死了两条小狗崽,车子开得也不快,但是小狗崽不会躲,也听不懂话,眼睁睁地看着倒在车轮下,真是想起来都难受。那些开车的人也真是,明明看见有狗崽,你停一下等过去了再开也行啊。本来挺温馨的一章,让大家看了这个故事觉得难过了,非常抱歉

第九十章 自投罗() 
罗建飞专心地开着车,冬天日短;才六点钟;天已经全黑了,车灯划破冰冷的夜幕;将回家的路照亮。因为天黑;又是乡村公路,车开的速度并不快。突然,从路边冲出来一个人;罗建飞猛地一踩刹车,车停住了。

    季夏问:“怎么回事?”

    罗建飞说:“估计有人想拦路抢劫。你别下去,注意点。”

    果然;那人掏出一个黑乎乎的家伙对着他们:“不许动,赶紧下车;把钱都交出来。”

    罗建飞就着车灯瞟了一眼,对季夏说:“趴下!”然后将车灯猛地一关,同时迅速开了车门,身体往外一侧,脚下一踩油门,车子猛地往后一倒车。就在车灯一关的瞬间,对方的枪响了,在寂静的冬夜,声音非常清脆,划破了乡村的宁静。子弹射穿了罗建飞身前的挡风玻璃,射进了罗建飞坐着的座椅上。飞电察觉到危险,全身毛发都竖了起来,喉咙里发出低吼声。

    季夏连忙喝了一声:“飞电,卧下。”飞电闻言趴下了。

    罗建飞一手抓住车门,一手掌着方向盘,脚下踩足油门,猛地往前一冲,有什么东西被撞开了,有人闷哼了一声。罗建飞坐回座位上,关上车门,打开车灯,看清楚路面上没有人,找准方向,一踩油门,迅速离开。季夏抬起头来:“飞哥,你没事吧?”

    “没事,赶紧打电话报警。”罗建飞不敢停留,跑到附近的村子里,才将速度慢下来。季夏已经打完了电话,那边说马上就到,毕竟,在中国的地界上,有人持枪抢劫,这种案子是非常严重的。尤其是这一带,据说已经出现不止一次持枪抢劫了,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也足够引起重视,只是一直都没有线索。

    挂电话之前,罗建飞抢过手机:“等等,先别挂。如果可以,请多带两身防弹衣,我们是退伍军人,带着退役军犬,可以协助你们破案。”

    “咱们撞到人了?”季夏问。

    罗建飞冷冷说:“应该是,不知道撞死了没有,没死就便宜他了。”持枪抢劫,撞死了也不犯法。

    罗建飞将车停在村里的小卖部门口,下车去买了点吃的,和季夏在小卖部里等着。过了大概二十分钟,四辆警车呼啸而来,整个村子里灯火通明,全村警戒,人们被要求待在自己屋里,千万不要出来,也不要放任何陌生人进屋。

    罗建飞开车带着全副武装的警察赶到出事现场,领队的李队长问:“你确认是这儿?”

    罗建飞说:“我临时扔了一个纸盒在这里,不会出错的。你们看,纸盒还在这里。当时我就在这里撞到了那个歹徒。”

    大家开亮车大灯,对准地面照,那儿已经没有了人。季夏牵着飞电在地上搜索线索,飞电在地上嗅了嗅,突然叫了起来。李队长拿着手电筒过来一照:“有血迹。”戴上手套用手指沾了一下,“还是新鲜的。”

    “这就没错了,我开着车径直撞过去的,他肯定受伤了。”罗建飞说。

    飞电一嗅到血迹就立即兴奋起来,季夏说:“飞电,嗅嗅,踪!”

    飞电开始循着血迹追踪起来,刚开始追得非常快,大概是血迹比较明显的缘故,追了大概两百米远,明显的血迹不见了,飞电停下来舔了舔鼻子,抽动了一下鼻子,开始循着血腥味的方向追过去,不多久,大家又都看到了血迹。

    一路追追停停,每次都要以为快要失去线索的时候,飞电又能重新找到血迹,追踪了大概二十分钟,飞电带着大家进了村子。一进村子,情况就变得复杂起来,对方有枪,警察这边也有枪,但是敌在暗己在明,这点就处于劣势了。尽管警察的人多,但是也不能为了抓捕一个匪徒而冒险牺牲,谁的生命不宝贵呢。

    刑警队商量了一下,先停止行动,去找村干部来,了解一下这里的大概情况,很快,有人找来了村长。村长说他们村没有表现异常的人,但是村里有不少外来人口,都是来这边租房子做营生的,以这边为仓库或者加工点。

    季夏突然插嘴说:“村长,你们村从去年十月份以后有没有人住进来?”

    村长年纪也不大,五十多岁,是个挺利索的人,记性也好,他停了片刻:“有的,有两三户人家都是。”

    季夏继续问:“是不是有个高个子,大概一米八五,特别瘦的男人,长得一张驴脸,下巴上还有一道刀疤的?”

    村长想了想:“对对,是有这么个人,不过见天儿都带着一顶球帽,把脸都遮去了一大半,有一次我在路上跟他打过一个照面,下巴上是有一条刀疤。”

    季夏看了一眼罗建飞:“是高坤。”

    罗建飞精神一震:“你怎么想到是他?”

    “蒙的。这地方离北京不远,但不是市区,入住登记肯定查得不那么严,也许他还用了假证件。能够持枪支抢劫的,在国内是极罕见,而高坤有枪。我有个猜测,高坤缺钱,所以他才接二连三地出来活动。”季夏说。

    罗建飞点头:“有道理。”

    李队长说:“我知道高坤,这人是我们正在追捕的通缉犯。村长,这人住在哪里?”

    村长说:“好像是租的吴三红家的房子。”

    “吴三红家在哪儿?”

    村长说:“请跟我来。”

    罗建飞和季夏则继续选择血迹追踪的办法来追踪。

    吴三红的房子在村子西边,单门独院,院子周围种满了柿子树和枣子树,将整个小院掩藏起来,确实是个非常好的藏身所。这边罗建飞和季夏带着飞电,一路循着血迹,居然也找到了吴三红的房子,可见匪徒就是吴三红家的租客高坤。

    刑警很快将吴三红家包围起来,开始朝院子里喊话。飞电在院门口嗅了几圈,又开始拉着季夏往外走,季夏说:“飞哥,你说高坤是不是逃走了?”警车过来的动静不小,高坤肯定听到动静跑了。

    “很有可能。”罗建飞说,“你等一下,我去跟李队长说一声。”

    院子里没有动静,静悄悄的,村长说吴三红本人不在家,一家人都在北京做事,房子里平时只有这两个租客。

    李队长派了四名刑警跟着罗建飞和季夏去追踪,没有灯,四周是漆黑的一片,只有漫天的繁星给他们照路。环境陌生,路况不熟,罗建飞从一名警察那里要来一个夜视镜,牵着季夏的手,拉着他稳稳地跟上飞电的脚步。

    警察虽然有夜视镜,但在坑坑洼洼的庄稼地里,走得还是磕磕碰碰的,他们手里都拿着手电筒,也不敢用,罗建飞说有了光,容易惊走敌人,也容易成为敌人的活靶子。一行人在黑暗中摸索着走了大概二十分钟,出了庄稼地,是一片低洼地,洼地里长满了茅草,飞电带着大家在茅草丛中走了一段,突然对着茂密的丛低吼了起来。罗建飞说:“有情况,卧倒。”所有的人闻言都趴了下来。

    罗建飞压低了声音说:“谁借枪给我用一下?”

    不一会儿,一名刑警将自己的手枪递给了罗建飞:“小罗,你在部队是什么兵种?”

    “狙击手。”罗建飞用夜视镜细心地观察草丛中的动静,然后出声,“谁在那儿,赶紧出来,警察办案,不出来我们就开枪了。”

    草丛中没有动静。一名警察说:“你说他们会在这里吗?”

    罗建飞说:“要相信我们飞电的追踪能力。他受了伤,跑不远的。”

    季夏突然说:“高坤,这个世界真小,没想到在这里都能碰上你打劫我。你还认得我吗?我是季夏。我想劝你一句,赶紧出来自首吧,也许还能活。否则警察就开枪了。相识一场,最后弄得刀枪相向,真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

    草丛中有了一点响动,有人在低声说话,估计是在骂人。

    过了一会儿,罗建飞说:“给我一个手电筒。”

    他从身边折了一根灌木枝条,弄成一个叉状物,将手电筒叉高一点,然后摁亮开关,对准草丛中猛照进去。里面的人果然动了,啪一声开枪射向手电筒,就在这时,罗建飞也开枪了,他等的就是这一刻。枪声响过之后,对方惊呼了一声,然后没有了动静。

    罗建飞说:“我知道你们不止一个人,赶紧出来投降吧,如果负隅顽抗,我们就集体开枪了。”

    那边李队长听见这边的枪声,用无线对讲机问:“03、03,发生了什么情况?”

    “报告队长,这边有敌情,我们发现了持枪歹徒。”

    “我们马上过来。”

    季夏说:“高坤、邢开强,不要顽抗了,你们想被就地正法吗,你们其实罪不至死,如果还要顽抗,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把枪扔过来,举起手走过来。”

    李队长带着一大批警察越来越近。草丛里出现了很大的响动,似乎出现了争执,不多久,一个人终于起来了,举着双手:“我投降。枪在这里,我扔给你们。”说着将枪扔了过来,接着又将一把匕首扔了出来,“我已经上缴了所有的武器。我们受伤了,动不了。”

    所有的手电筒都大开着,警察扑上去,将邢开强和高坤都铐了起来。邢开强的伤是被罗建飞开车撞的,高坤身上的右胸则湿了一大片,罗建飞的那一枪,打中了他。高坤挂在两个警察的胳膊上,抬起头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找到了季夏,咧着满是鲜血的嘴笑了一下:“没想到最后落在你手里,季夏,我觉得不冤。”

    季夏面无表情:“多行不义必自毙。”

    高坤被带走之前,突然回头来说一声:“你果然还是跟那个男人在一起了吧。”

    季夏瞬间有些怔愣,高坤居然还是认出了罗建飞。周围的警察有些惊诧地看了一下罗建飞和季夏,不过也没说什么,在北京这样的地界,他们什么稀奇古怪没有瞧过,别说两个男人的事,就算是一群男人他们都见过。所以都当做没事人一样各做各的事去了。

    罗建飞将手搭在季夏肩上,一手牵着飞电:“走吧。回家了。”

    季夏突然觉得自己身上的力气都被抽走了,无力地靠在罗建飞身上:“飞哥,我有种噩梦结束的感觉。”

    罗建飞扶着他:“我早就想帮你结束这个噩梦了,没想到冥冥之中天注定,高坤居然会自己撞上来。要我背你吗?”

    季夏摇了摇头:“不用,我自己能走。”他抬了下腿,发现却有些发软。

    罗建飞不由分说,在季夏身前半蹲下来:“来吧,背你回家。”

    季夏看看那些人都走了,也没人注意到他们,便趴了上去。飞电无声地跟在左右,在麦地里蹦蹦跳跳,像是出来散步一样快乐,刚才的紧张追敌气氛此刻全都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季夏在罗建飞宽厚的背上,抱着他的脖子,将脑袋靠在罗建飞的颈侧,听着他平稳的心跳和绵长的呼吸:“飞哥,我重吗?”

    “不重。比不上负重越野跑。”罗建飞托着季夏的屁股,往上送了送。

    季夏傻笑:“没想到今天才退伍,就能把高坤这个心头大患给除掉了,我觉得这日子简直是太美好了。这简直是天大的好事。”

    “说明老天爷偏爱你。”罗建飞说。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渐渐地,已经看得见村子的灯火了,季夏说:“好了,我下来,自己走,有力气了。”

    罗建飞也不坚持,将他放下来,伸出手,抓紧了季夏的右手,一起往村子里去。

    到了村里,李队长已经带人去高坤的出租屋里搜出来一些雷管和炸药,另外还有两匣子子弹和一些刀具。然后连人带凶器都带了回去。

    季夏和罗建飞回到家,已经快十点了,这么一折腾,两个人又累又饿。罗建飞说:“去洗澡,我来做宵夜。”

    季夏说:“我来做吧,你是大功臣,辛苦了,犒劳一下。”

    罗建飞咂咂嘴巴:“好,今晚上我终于可以吃个饱啦。”说完笑得一脸暧昧。

    季夏自然知道罗建飞说的是什么,脸上略有点热,赶紧去厨房洗手煮宵夜去了。对他来说,何尝不是幸福生活开启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tiandao的地雷mua

第九十一章 美好生活() 
第二天早上,罗建飞一脸餍足地醒来;看着睡在怀里的这个人;满心满眼都是欢喜和满足,他在季夏肩膀上吻了一下:“宝;早安!”

    季夏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地说:“早。今天别去训犬了,放着我来,你去上班吧。”

    罗建飞说:“行;我先去趟菜市场,买点菜回来。”

    说完迅速穿戴洗漱好,飞电条件反射地跟了出来;以为要带自己去训练。罗建飞拿起平时买菜的篮子,将大口袋放进去;摸了摸飞电:“乖,走,我带你去买肉吃。”

    飞电听说有肉吃,高兴得直舔嘴巴,摇着尾巴紧紧跟上来。飞飞和几只小犬也要跟出来,被罗建飞制止了:“你们回去,一会儿再带你们出去训练。”说完巧妙地将飞电放出来,余下几只关在了屋里。说实话,罗建飞对飞电确实更偏爱一些,一是带的时间长,有感情,二是它见证了他和季夏两人的爱情,甚至还可以说是媒人,促成他俩在一起,这种共经患难和荣耀的感情是别的犬比不上的。

    菜市场就在他们小区对面,罗建飞每天都起得极早,先去训犬,然后再去菜市场买菜,他一般都是在医院吃,所以基本上都是买犬粮。虽然离开部队了,罗建飞还是尽量按照部队的伙食配方给飞电喂食,用玉米面、黄豆面、时令蔬菜、肉类搭配,隔三岔五加点鸡蛋,尽量保证营养丰富。肉类一般都是买的鸡鸭架、肝、胗、心等,有时候会买点肉骨头,加餐的时候会买点猪肉或牛肉。五条犬,还有三条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每天的生活费都要几十块,现在又多了两条德牧,负担不可谓不重。

    罗建飞在医院给人放犬训犬,也能拿到一点提成,一个月也就是三四千块的收入,实在不算多,不过这是过渡期,他要求也不高,能够维持生活,不吃老本就行。偶尔还能接点翻译的活,赚点外快。现在季夏回来了,训犬场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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