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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重生六零小甜丫-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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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我没有恶意。

    母花豹疑惑地坐在原地,望了她一会儿。似乎在回想刚刚的情景,确定敌友。

    很快,它优雅地站起身来,尾巴用力一甩,开始慢慢朝远处呼唤起它的幼崽来。

    那破豹孩马上欢快地回应它妈。

    它妈听到声音,再也优雅不起来,快速朝豹崽所在的那棵树飞奔而去。

    诶?地上的肉你不要了啊?

    哦,那好吧,我就接收了啊。

    她把那几具狗尸剥了皮,挂到波巴布树的树枝上风干,做风干狗肉。

    ***

    思绪从那一次,与花豹妈妈的狭路相逢中,抽离回当下,红果儿望了望手里装满了鹿奶的陶罐,开始不断闪退闪进到散布各处的树上,高声呼唤着可爱的小花豹。

    她已经好久没摸到过她的小豹了。

    那次之后,母豹守着小豹的时间明显增多了,大约是失而复得给母豹的心灵带来极大冲击。

    她几乎每回去找小豹时,母豹都守着它——当然,它们依旧是天天转移巢穴。

    不过,这跟她对它们的纵容也有关系。

    每次找到小豹后,母豹是绝对不会允许小豹向她撒娇的。只要小豹一往她的方向冲,母豹马上一爪子把它摁住。

    小豹要不服气,非要跑,它妈就干脆直接坐在它身上

    而她要想靠近一点的话,绝对会得到一顿豹吼。

    想死,趁早!

    那只花豹给了她这个眼神,让她自己理解。

    她当然不能犯蠢,傻兮兮走过去喽。就只好把鹿奶搁在地上,然后闪退闪进,出现到附近的树上,遥望两母子慢慢走过去喝奶。

    她思来想去,联系母豹天天换巢穴,以及阻止小豹靠近她的行为,得出一个结论——她就是传说中那只会把“豹红帽”吃掉的狼外婆。

    得出这个结论的她,相当郁闷。

    她哪里像大灰狼了?

    她长得那么白净,只有两颗小虎牙看上去稍稍有点威胁性。可她的牙,跟它们比起来,短多了好吗?

    心里吐槽归吐槽,她还是天天给那两母子送奶喝。

    没办法,谁叫她对这种超级大猫迷恋得很呢?

    她开始用心寻找起小花豹来。不断利用“闪退闪进”技能,出现在草原上的各处高树上,呼唤着她的爱喵。

    然而这次,不管她怎样寻找,愣是没有找到小豹。

    怎么可能呢?

    它妈不是经常都陪着它的吗?

    为了让它妈好好保护它,她现在每天挤鹿奶都挤得多了。有时候还会扔点湖泊边的动物尸体给它们。

    它妈应该不需要出去狩猎了啊。

    可她到处都找遍了,不但没看到小豹,连母豹都没看到!

    一个可怕的念头,蹿进她的脑海。

    猎豹幼崽只有5%可以活到成年。花豹幼崽的成活率稍高些,但也一样极低。

    难道小花豹

    死了?

    她心里焦虑不已,嘴里呼唤的声音更高了:“小不点儿!小不点儿?”

    “你在哪儿啊?听到我说话了吗?”

    “小不点儿?”

    小不点儿,是她给它取的名字。初见它时,它那样胆小,稍微有一点儿风吹草动,它就会吓得不断叫唤。

    它的身子也小小的,弱弱的,被她摁住小脑瓜,就完全动弹不得。想咬她,又怕她会吃了它,轻轻咬上一口后,就赶紧用舌头舔她来示好。

    后来熟一些后,它就总想在喝完她手里的鹿奶后,表示谢意,用力蹭她。它还会趁着她坐着时,站到她大腿上,用小脑袋顶她的下巴,再给她一个猫猫之吻。

    想起这些,她眼眶就湿润了。

    她不断换着地方,呼唤着她的小不点儿。

    可怎么找,也找不着它。怎么叫,也听不到它的回应。

    它不可能不理她的。

    每回,只要它听到她的声音了,小家伙总是充满欢喜地甜蜜回应她。

    像是一个可爱的小情人一样。让她深深感受到,有了猫,这世界上真的没男人什么事了。

    可它现在不在了。

    她找疯了,也找不到它了。

    她越找越难过,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突然就回想起了它调皮捣蛋的样子。只要她在它身边,它的胆子就能变得很大。

    明明是未成年少年,居然还敢到处喷尿,标示地盘。

    她记得有一次,它甚至吼过一头雄狮。

    那次,差点没把她吓死。

    后来,她还为了这个,收拾过它。

    可现在想想,就算是那些最令她窝火的时刻,回忆起来也充满了温馨。

    现在

    她的小不点儿已经没了

    她找了很久很久,终于无力地坐在某棵树上,斜倚着树枝发呆。

    良久之后,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她去了昨天她见到小豹的地方。

    当然,那里是不可能有小花豹的身影的——它妈为了把它藏起来,天天都在换巢穴。

    然而,当她有气无力地来到那处岩穴时

    豹女王正躺在岩石上晒太阳,而她的小不点儿则正扑玩着它妈妈的尾巴

    md,今天居然没挪窝?

    这下尴尬了,红果儿赶紧把脸上的眼泪全擦干。一边擦,一边想,咋回事儿啊?咋今天不挪窝了呢?

    就因为这里有豹的可能性最低,她之前找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想过找这里。

    谁知道它居然还真就在!

    花豹女王这些日子,显然已经适应了她的突然出现和消失。看着她的目光是既放松,又警惕的。

    而小不点儿已经欢呼起来,激动地竖起尾巴,迈着小短腿朝她奔了过来。

    红果儿一喜,伸出双手迎接它。

    花豹女王却一如既往地三两步追上幼崽,一口叼住它的后颈窝,把它叼回岩穴。

    那种岩穴,其实只是一道较宽、较深的石缝。豹女王叼完幼崽,就一屁股堵在门口,不让崽子出来。

    继续警惕地望着红果儿。

    红果儿叹了口气。

    又摸不到小崽子了

    不过往好处想,女王陛下不挪窝了,意味着它已经比较信任她了。只是,这个信任是很有限度的。

    这些天来,它只允许她出现在距它十米远的地方。

    要是她敢继续逼近,那么它会威慑性地发出低吼,来警告她。

    再往好了想,就是这十米的信任度,也是很难得的。

    在动物世界的旁白里,以及其它野生动物栏目的介绍中,野生成年花豹由于体型较大的缘

    故,向来不会把体型比它小的人类当作一回事。

    它甚至会把人当作猎物,主动攻击。危险系数极度之高。

    这个十米的安全距离,已经是女王给她的特殊待遇了。意思是说:你不惹我,我可以饶你一命。

    可惜的就是,只要女王在家,她就别想摸到小不点儿一根毛

    看到今天女王陛下的心情不错,没有挪窝,红果儿试探性地朝它走近了一点。

    女王的目光马上锐利起来。

    她再走近一点。

    这回,女王毫不留情地朝她呲牙怒吼起来。

    只是,它是躺着在叫的。叫得那么凶,两只爪子却懒洋洋地摆在下巴下方。

    危险之中,自带一股萌哒哒的味道。

    害得她小心脏卟嗵嗵乱跳,也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被萌的。

    鹿奶早在她的神伤中,被扔到一棵树下去了。

    她赶紧闪退闪进,回去捡奶。

    幸好大草原太过辽阔,并不是处处都有动物的。她那装鹿奶的陶罐,还好好地躺在那里。

    她把鹿奶放到离女王陛下十米远的地方,然后乖乖退开。

    唉,什么时候能拐到女王陛下呢?这么强的战斗力是很少见的呢。要是能拐到它,她就可以在雨季的时候,在这里种水稻了。

    有它在,那些食草动物才不敢过来偷嘴。

    要不然,还没等庄稼成熟,结的稻穗穗儿全成了牛嘴羚舌下的“亡魂”。

    不,说不准还是秧苗的时候,就会惨遭毒口了。

    唔,最好是母豹再生个几胎,组成个花豹大家族。嘿嘿,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她就能放心种稻了!

    不过她想归想,自己也知道不太可能。首先,豹崽成年后得自愿留下来,而不另寻地盘;其次,一只成年豹一顿就得吃三、四十斤肉,她养得起吗?最后,它们时该怎么办?又不能近亲婚配,要不然出现遗传病咋办?

    她到哪儿去给女豹找男豹,给男豹找女豹啊?

    想想,还是认命地看着母豹带着小豹崽出来喝奶。这么美的豹,就算是在远处看看,也很有观赏价值啊。

    这种豹其实在华国大地上,也处处都有它们的踪迹。只是在国内,人们通常叫它们金钱豹,只因它皮毛上缀着的斑点,形似古代的铜钱。

    它的生存适应能力相当强,不管是荒漠、森林、草原还是湿地,都能生存。同时,花豹也是少数能够分布广泛到跨洲的生物之一。

    在华国,华南、华北、河南、河北及东北地区直到现在,都有它们的身影。

    红果儿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她奶奶嘴里讲的“麻老虎”会不会是花豹呢?老虎都是条纹斑,没有麻花斑的,但花豹头部的金钱斑又密又小,五官长得又很神似老虎,难不成

    嗯?

    她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亲眼看到小花豹喝饱了奶,母花豹也开始喝奶后,才闪退闪进,去到那片死尸丰富的湖泊边,寻找大肉起来。

    也不是头一回干这种事了,红果儿花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就寻到了几具新鲜的动物尸体。有2头野牛,1头角马,3头跳羚,1头母象,还有一头斑鬣狗?

    那头狗只有脖子处有被利牙贯穿的伤口,身体其它部分除了一点爪痕,几乎没有伤处。

    红果儿眼里闪过了然,这狗热爱偷袭,对狮子和花豹来说,不仅常抢夺它们的食物,还经常把它们的幼崽当美味点心吃掉。后两者一看到落单的斑鬣狗,就算不饿,也是要咬死发泄的。

    叹了口气,自然界里,就算是猫狗之流的动物,也是相当记仇的。

    她把这些动物一一搬到现实世界中。安放的地方,正是之前她选好的那片开阔的山头平地。以死象小山般壮观的身体,就算是从山脚下随意往山上看,也能轻易发现。

    做完这些之后,她又进入核桃世界去寻觅了一番。结果,又给她找到一只新鲜的鸵鸟尸体!

    鸵鸟善奔跑,肉质紧实,味鲜无异味,营养价值特别高!现在这个年头,啥家禽都归集体所有,个人根本吃不上鸡。有鸵鸟肉在,不正好可以给她爹她奶奶好好补补身体吗?

    红果儿开心得不行,马上把鸵鸟搬到现实世界。

    可是

    悲剧的是,她没带竹篓子,而且夜黑山高,她一个小娃娃还真不好把鸵鸟肉扛回家

    心下惋惜,但她还是马上就想好该怎么做了。一只鸵鸟大约有百多斤重,那她就把它的一条腿儿卸了,扛回家去好了。

    鸡腿儿那么好吃,没道理鸵鸟腿儿不好吃吧?

    卸完“鸡腿”后,想到豹女王和小豹,红果儿的心马上就化了。

    啊,那大凶小萌多么可爱啊。剩下的鸵鸟肉全拿去喂猫猫吧。

    女王陛下特别疼爱自己的幼崽,每回她送鹿奶去,它都要先让小豹喝饱了,自己再喝呢。

    她得喂饱女王,这样它才不会因为饥饿,而不得不暂时离开小豹出去狩猎。这个过程有时候长达两三天,要是小豹断奶了,这个周期可能会更长。

    而这么长的时间,足够令小豹遇到无数的危险了。

    这也是花豹幼崽成活率极低的原因。

    她的小花豹那么可爱,她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悲剧发生呢?

    果断把鸵鸟肉搬到了离母豹大约十米远的距离。

    这些日子,她已经不止一次这么干了。虽然代价是,自母豹时时守住自己的小崽儿后,她已经很

    长时间没摸到、抱到小家伙了。

    但和自己的开心比起来,当然是小家伙的命更重要。毕竟她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守着它。

    放下肉,她就闪退闪进到了附近的一棵树上,看着它们吃东西。

    母豹已经习惯于她为它们做的这一切,很快就带着小崽子一起过去吃东西去了。

    它的嗅觉和视觉相当灵敏,很快就发现到躲在附近树上的红果儿。但它只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就趴在地上开始啃咬起食物来。

    自从上回她和它一起大战斑鬣狗家族后,那个狗家族损失惨重,再也不敢跑到这附近来。

    这一带食物匮乏,自然没有别的食肉动物来抢地盘,反而安全性高了不少。母豹现在得到食物,也就没有像以前那样先藏后吃了。

    看到女王比以前神经放松了许多,红果儿想了想,试探性地溜下树,然后往它和小豹走去。

    当然,她是决不可能一下子逼近过去的。她走几步,就蹲一会儿。再走几步,再蹲一会儿。

    母豹现在对她的接受度,确实高多了。但在她离它还有两米远的距离时,它噌地站起身来,双眼特别警惕地望着她。

    红果儿赶紧举手投降。

    你强。不敢惹你。

    倒是专心致志吃肉肉的小豹崽,终于发现到她的存在,欢呼着蹦了过去。

    母豹一提爪子,又想把它摁在地上。但爪子只是刚提起来,又慢慢放了下去。

    哟,你娃子你都放它跟我玩啊?这是接受我了吧?红果儿心里一阵得瑟,一把抱起小毛孩儿又摸又蹭。

    小毛孩许久没跟她亲热过了,欢喜得发出呼噜噜的声音,伸出舌头就想来舔她。

    红果儿赶紧把它抱远点,把它嘴上吃生肉时沾到的血丝和油迹,用枯草擦擦干净。

    要被它舔得满脸血,等会儿走夜路回去,被人看到的话哈哈哈!人家肯定会以为撞鬼了!

    非洲大草原上气温是相当高的。红果儿抱着它,只会热得很难受而已。但她感受着它小而强壮的心跳声,以及它身体的血液脉动和体温,却觉得有一种感动。

    这是活生生的小豹啊。

    这是它活着时才能保有的东西。一旦死去,这所有的美好将不复存在。而且,在它死之前,它会

    经历一场可怕的炼狱。

    它太小了。

    对于狮子、斑鬣狗等动物来说,它们甚至不会有耐心先杀死它——反正它那么小,根本逃不出它们的利牙和利爪。

    它们很可能会活生生地,一口一口吃掉它。

    她又想到过去世时,亲眼看到的那些被饥饿折磨得双眼无神,麻木到连眼泪都干涸了,只能被动地等待死亡降临的人们。

    那其实也是挨饿者经历的一种炼狱。

    感叹一声后,她也没心思跟小豹玩耍了,亲了它一口后,就赶紧自己退回到现实世界。

    然后嘛,感伤归感伤,反正她已经把那么多大肉摆在那儿,等大家来捡了。于是她扛起那条鸵鸟腿,往山下走去。

    付出摔了七、八个跟头的代价,她才把鸵鸟腿儿顺利扛回了家。

    这会儿天色依然很黑,但她估摸着自己黑灯瞎火地上山下山,应该花了不少时间。估计也差不多是早上三、四点了。

    赶紧开始处理起鸵鸟肉来。

    等到天光渐亮,但伸手还看不清手上掌纹的时候,担心那堆大肉的她,又转出院门朝扔肉的那座山山脚而去。

    那座山离她家不算近,但她放大肉的地方可是一块平地。没什么遮挡,再加上大象身形巨大,实在容易让人瞧见异样。

    她正极目远眺,哪想从山上急匆匆地奔下来一个人。那人背有背篓,东张西望,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专挑平时就没什么人走的小道在走。

    望着那人看上去颇为沉重的步伐,红果儿估摸着,对方背篓里背的东西该是挺重的。

    最关键的是,这个人居然是她的前娘谢巧云!

    呵,难道她发现大肉了?

    红果儿皱眉,竟然让她发现了

争肉大战() 
自从李向阳当上公社干部后;红果儿就没那么藏着掖着地做吃食了。

    公社干部可是每个月都有粮票、肉票、副食券儿这些稀罕物的。她们家里弄点儿好吃的又怎么了?闻到味儿的人也只会艳羡地说上一句;“瞧人家李向阳就是有本事;家里经常都能吃上好东西。”

    以前;家里虽然肉食多;但她一个月也就做个三、四回肉菜罢了。

    她奶还特有头脑;每次做肉菜都做得特别多。然后弄几片肉切碎之后;跟一大堆莲白、竹笋之类的一起炒,弄一碗出来给邻居们尝。

    人家还以为她家里做菜,也是这么个做法。一个个都还赞她奶奶为人大方呢。

    现在嘛;当然是光明正大地做喽!

    她烧了开水倒进盆里,把鸵鸟腿斩成几段,扔进去滚一遭。把它浸好了;再提出来;顺着鸟毛的生长方向拔毛。再把它腿儿上没长毛的部分的皮儿,也给剥了。

    接着;再倒冷水到盆里。这时;鸵鸟腿上的细毛会浮在水中;人手去拔;能拔得很轻松。

    鸵鸟体型庞大;就算只有一条腿儿,也比两只鸡的肉多。她打算炖个“鸡汤”;再做个“竹筒鸡”。

    一“鸡”两吃,可不既滋补;又解馋吗?

    她先把一半的鸵鸟肉剁成块;和冷水一起倒入陶罐里面。再把陶罐放到灶上烧火。大火煮滚后,立马就把肉捞出来洗净沥干。这样,汤炖好后,就不会有既影响美观,又影响口感的血污出现。

    再找来家里最大的那只大陶罐,倒入足量的水,和已经沥干的肉块,加姜加醋,以及少许料酒,再放进去两根大葱段。盖上盖子,大火熬煮。

    汤一滚,就把火弄小,开始小火炖煮起来。

    由于中途加水,会影响汤味的醇厚,她加水是加得比较多的。再说鸵鸟肉既然肉质紧实,那少不得得小火慢炖,炖个两、三小时才能炖出来的。

    接着,就是做竹筒鸡了。但做这个,竹筒、竹叶和芭蕉叶是少不了的。本来她心里就挂心着那些大肉,有没有顺利被人发现。反正都要去山上砍竹子,干脆拿了砍柴刀,往扔肉的那座山走去。

    这会儿,天刚蒙蒙亮,伸出手来,五指能清清晰晰地出现在眼前。但就是看不清掌上的掌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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