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小土豪-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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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现在是十五六岁的年纪,便可以干更多的事情。
而自己现在毕竟只是个七岁的孩子,自己不能跑去告诉父亲,你去建个冷库吧,把苹果储存起来,到冬天卖个好价格。
一个大人不可能重视一个七岁小孩对生计给出的建议,哪怕是这个建议非常正确。所以,寻找合适的表达方式,是摆在王铮眼前的头等大事。
然而,不等王铮想好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的时候,却听到父母房间里面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他笑了。
“妹妹,你快要来到这个家里了,哥哥要让你的童年过上富足的日子。”
那一夜,王铮睡得特别香甜。
第0004章 下套()
♂,
王铮从小没有睡懒觉的习惯,重回这个世界的第二天,他起了个大早。昨天晚上山里下了一场大雨,空气显得格外清新。
天色蒙蒙亮,王铮将自己的被窝收拾好,一个人坐在自家的天井里,发呆地欣赏着山村雨后清晨的农家小院。
露珠挂在翠绿的白菜叶上,晶莹剔透;蚂蚱趴在叶尖,一动不动;墙角的蟋蟀,慵懒的偶尔叫几声。
“铮儿,快回屋里去,小心别感冒。”
门口传来关心的话语,让王铮猛然发现,原来父母早就起床了。
父亲今天要到三十里远的临乡赶集卖苹果,所以必然要在早晨四五点起床。
“娘,俺爹这么早就去赶集。”
“老百姓都这样,起早贪黑的,你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考上大学就不用这么累了。”吴秀芳不失时机地对儿子进行着思想教育。
王铮心头有些苦涩,娘,或许那是一条并不轻松的路。
然而,王铮的一天还是按着父母希冀的那样子开始了。早晨六点半到七点,来到学校,班里十三个同学开始了热闹的晨读。
苏青是王铮的语文老师,两个年级两个班,只有她一个语文老师,所以他并不能保证整个早自习都在一个班里面。一旦老师离开了教室,朗读的声音便会弱了许多。
王铮的同桌马年壮悄悄的从书包里面摸出一把火柴枪,珍爱的如同一件稀世珍宝。
“火柴枪!”王铮脱口而出。
这火柴枪在一个七岁的小孩眼里绝对不亚于成年人眼里的汽车洋房。将自行车链条,皮筋,铁丝和一小截铁管组合在一起,便成了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将火柴头上的红磷捻下来,装进火柴枪里,扣动扳机,便会听到一声清脆的响声。
曾经有段时间,拥有一把自己的火柴枪成了王铮最大的梦想,不过可惜的是,他一直没有实现这个梦想。
马年壮小心的将自己的宝贝放在手里,扭头得意地对王铮说:“我找崔瘸子给我做的,怎么样,漂亮不?”
崔瘸子,王铮觉得他绝对算得上桃花岭村的奇人。此人心灵手巧,木匠活铁匠活石匠活样样精通,山上的水里的无所不晓。不过记忆中,崔瘸子家很穷。
虽然王铮家也不算富裕,但是在桃花岭村也算是中等家庭,而这个崔瘸子,要比王铮家还穷得多。
记忆中,王铮在七八岁的时候还去找过崔瘸子,希望他能给自己做一把火柴枪。对方倒也答应的挺痛快,说只要王铮攒够了材料,他就给他做一把。可惜,到最后王铮也没有攒够做一把火柴枪的材料。
后世的人可能无法想象当时一个山村的物质贫乏程度,然而事实就是这样。
“哎对了,王铮,你昨天晚上看电视了吗?《西游记》可好看了,孙悟空一个跟头就能翻出去十万八千里。”马年壮一边摆弄着他的火柴枪,一边问王铮。
王铮笑了笑,《西游记》的剧情他现在都能背下来。
“看了几眼,马年壮,你家大花狗下崽了吗?”王铮并不关心昨天电视上演的什么剧情。
“下了,下了八只。”马年壮好像忘了昨天的约定,没有提给王铮小狗崽的事情。
“给我一只吧。”
“这个,可是我说了不算。”马年壮果然不讲信用。
“我不白要,我用一只野兔和你换。”
一只野兔换一只小狗崽,对双方都是公平的。
然而,马年壮却很不屑的撇了撇嘴,拧着鼻子说:“你能抓到野兔?”
王铮笑了笑,若是放在前世这个年纪,自己肯定是抓不到野兔的。可是现在却不一样,自己前世对野外生存探险非常感兴趣,借助发达的网络,王铮对于如何下陷阱,看兽道等等,都有过很深的研究。偶尔几次回老家,自己便跑到西山坡,下几个套子,第二天总会抓到三两只野兔。
“能,你换不换?”能抓到野兔这一点,王铮还是很有信心的。
马年壮仍然不大敢相信王铮说的话。
“你要是真能抓到一只大野兔,俺就跟你换。”
“说话算数!”
“说话算数。”
王铮如果没记错的话,马年壮家的大花狗今年下的一窝小狗崽里面,有一个眉心有团白毛的,特别通人性。白毛好像认识全村的人,不管哪一个村民从外面回到村里,第一个迎接他的肯定是摇着尾巴的白毛。
王铮很喜欢白毛,这一次他决定亲自将它养大。
白天一天的课程对王铮来说轻松的简直就像度假,下午放学,天黑还早,王铮叫住了杨明。
“杨明,你想吃兔子肉吗?”王铮用诱惑的眼神看着憨厚的杨明。
“什么?”杨明没听明白王铮的意思。
“野兔,支几根木棍,烤着吃,撒上点盐巴花椒面,味道可香了。”
王铮绘声绘色的描述显然勾起了杨明的食欲。
他咽了口唾沫,满是期待的看着王铮:“你能弄到野兔?”
“能弄到,不过我要麻烦你从你家给我拿点细铁丝。”
杨明的爸爸是村里建筑队的包工头子,家里面少不了支架子用的铁丝。
“你会下套子?”杨明很惊讶。
“会,我家有果园,兔子经常到我家果园捣乱,我跟我爸学的。不过我没有细铁丝,你要是能弄到一些细铁丝,咱们就有兔子肉吃了。”
“好!”杨明答应的很爽快。
两个少年奔跑着来到了杨明家中,王铮等在他家大门口,很快便看到杨明将一大把五十公分长的细铁丝跑了出来。
“我爸没在家,咱们什么时候去套野兔?”
“咱们现在快去,别让你爸看到你拿铁丝,要不然你准挨揍。”
杨明笑着,表示赞同王铮说的话。
两个少年又一路小跑,来到了西山坡。
将铁丝弯成一个环,做一个活扣,将铁丝环放在兔子必经之路上,另一头绑在一个不大不小的石头上面,剩下的,便是等着收货了。
这项工作有些讲究,铁丝不能太粗,太粗了容易被猎物发现,就很难成功了。做的活扣必须要松紧合适,太松了,套住的野兔很容易逃脱,而太紧了又容易直接把野兔勒死。选择的石头大小也要合适,最好刚好让野兔拉得动,要是太大的话也会把野兔勒死,而太小的话,兔子直接拉着石头跑了。
王铮一口气下了二十几个套子,看到天色快要黑下来,便和杨明又跑向村里。
回到村口的时候,王铮听到,村里面传来“收兔子皮羊皮狗皮啦!”的喊声。
第0005章 收获()
♂,
有两种人是很受山村小孩喜欢的,一种是收蝎子柴胡土鳖子的药材小贩,另一种是收兔子皮羊皮狗皮的杂皮小贩。
山村里,几乎每个小孩都能倒腾点能换钱的物品。
男孩喜欢到山上抓蝎子,一只蝎子可以卖三毛钱,从每年的惊蛰开始,一只抓到立冬,厉害的小孩能抓一两百只蝎子。等到来了收购的小贩,将这些蝎子卖掉,便可以到村里的小卖部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女孩也有自己来钱的项目,每个女孩都会养三五只小兔,每天下午放了学,便到山坡上割草喂小兔,养到快过年的时候,爸爸将兔子杀了,肉煮着全家吃掉,皮子则等到来收杂皮的小贩卖掉。一张毛色好的兔子皮,可以卖到5块钱左右,这些钱也是归女孩应得的。
5块钱在1991年可不是个小数目,那时候普通工薪阶层一个月的收入也就在一百五六十块钱,而村里雇工一个工价也差不多是五块到十块钱。
第二天下午放了学,王铮便约着杨明,急匆匆地向昨天下套子的地方跑去。
山里面,在1991年的时候,就几乎很难看到狼、狐狸和獾等等的食肉动物。这些食肉动物是野兔的天敌,有这些的时候,兔子的数量还可以经过自然的平衡。而且,去年乡里下了文件,把各个村里打兔子的土枪都给没收了。经过一年的繁殖,野兔的数量一下子便翻了好几倍。
俗话说,猫三狗四兔五羊六,说的是猫三个月下一窝,狗四个月下一窝,兔子五个月下一窝,羊则是半年下一窝。一对野兔,一窝能下五六个幼崽,一年之后幼崽又能下崽。这一年多的时间,这山上的兔子便成了灾害。野兔多的,甚至有时候都会跑到位于村边的王铮家的天井里面啃白菜。
野兔对庄家的危害最大,一对兔子便可以让几亩地的庄稼绝产。野兔喜欢啃草根,被野兔啃过庄稼的根,没过多久便会全部死掉,着实让忙活了一整年的农民感到气愤。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王铮套野兔,也算得上是为民除害了。
两个小孩一脸的期待,杨明憨憨的傻笑着,王铮则攥着拳头皱着眉头,一副上梁山当好汉的架势。
“王铮,你说咱们的套子能抓到野兔吗?”
快到第一个下套子的地方的时候,杨明问王铮。
本来信心满满的王铮,此刻反倒是有些忐忑起来。
“应该能吧。”
王铮将第一个套子下在了距离村里较近的一个沿墙下面,一处蓬松的草丛当中。山里土地贫瘠,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适合种庄稼,而千百年来,祖祖辈辈的山里人将稍微平整一些的山坡开坑成一块块的田地,用石头垒起沿墙,用来阻挡雨水将田地里的土冲刷掉。代代相传,山坡丘陵上便有了一块块用沿墙护着的田地。沿墙下面一般是一块缓坡,坡上长满了野草,野兔喜欢从这些路径往来。
王铮抬头看了看自己坐在沿墙上的粉笔记号,回头对杨明说:“这边有个套子。”
杨明也点了点头,他认得石头上面的记号。
“王铮,套子不见了。”杨明扒拉了一下下套子的地点,却发现草丛里面不但没有野兔的踪影,甚至连细铁丝弯成的套子也不见了。
王铮仔细看了看,却发现草丛里有挣扎的痕迹,地上还有一道石头划过的痕迹。然后,他便沿着地上划过的痕迹找去。
杨明并没有什么经验,他一点端倪也没有看出来,毕竟,让一个七岁小孩的思维缜密到王铮现在的程度是很不现实的。他皱着眉头,瞪着眼睛,跟在王铮的后面。
野兔的毛色同周围环境的草色一样,不仔细看是很难发现你脚边的野兔。
山里的农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就是走路的时候,忽然踢到了什么东西,吓得好一大跳,等到定睛一看,才发现跑远的竟是一只野兔。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野兔的伪装技巧是多么高超。
王铮顺着地上的痕迹找到了一块地瓜地里,忽然,他跑上前一脚踩住了一块石头,而那只倒霉的兔子,却趴在地瓜秧下面,一动不动。估计这只倒霉的兔子已经折腾的筋疲力尽了。
“套住了!一只大野兔!”杨明兴奋的要跳过去抱住兔子,却被王铮一把拉住了。
“小心,它会咬你的!你不知道兔子急了会咬人的吗?”
杨明难掩激动,急忙问王铮:“那怎么办?”
“你去找根粗一点的木棍,我们敲死它。”
杨明点了点头,便急急忙忙四下里找来一根镐把粗的木棍。
“你力气打,照准它的脑门使劲敲,一下把它弄死!”王铮对杨明说。
杨明哎了一声,朝着木棍吐了口唾沫,然后照准那只足有四斤重的大野兔头顶奋力地砸了下去。一声闷响,那野兔蹬了几下腿,便不动弹了。
然后,王铮扯下一根长长的地瓜秧,解开了套住野兔的铁丝,收好细铁丝,便将野兔用地瓜秧绑好,挂在了肩膀上。
“别的套子有没有套住野兔?”
现在,在杨明的心里,已经开始慢慢建立起对王铮的高度崇拜了。
王铮点了点头,笑着对杨明说:“有,肯定有!拿好木棍,咱们去看看。”
“咱们快去看看吧!”杨明的脸都笑开了花。
然后,两个少年便沿着昨天下套子的路径,一路向山坡的方向找去。
不过,第一个套子收货了一只大野兔,而第二和第三个套子,却一动没动,王铮没有动自己的陷阱,而是继续找前面的套子。
第四个套子,王铮和杨明看到了一只比刚才还要大的野兔。杨明刚要举起手里的木棍去砸死那只野兔,却被王铮赶忙用手拦住。
“慢!”
杨明回头看着王铮,问:“怎么了?”
“放了它!”
杨明一听,有些不理解地看着王铮:“为什么放了它呢?”
王铮看着那只眼睛瞪着自己的野兔,眼神里面满是哀求。它的肚子鼓鼓的,躲在沿墙角上一动不动,王铮说:“这是一只快要下崽的野兔,咱们不能做事太绝了。”
然后,王铮便将绑在石头上的细铁丝的一头解开了,接着那只母兔便嗖的一声,带着细铁丝向远处跑了。
“王铮,兔子脖子上带着铁丝,会不会把它勒死?”
“不会,兔子聪明着呢,它会想办法把铁丝弄下来的。”
这时,已经跑到远处的野兔,却回过头来,仿佛是感激一般,看着王铮。
第0006章 金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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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儿子肩膀上扛着三只灰色的野兔,怀里抱着一只才出生不久的小狗崽,吴秀芳满是疑惑。
“铮儿,你从哪里倒腾来这些东西?”
“娘,我昨天下的套子今天收了。我用一只野兔和马年壮家换了一只小狗崽”王铮平淡的说着自己刚才的壮举。
七岁的小孩会下套子,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一下子收获这么多野兔,这在整个桃花岭村也是前所未闻的事情。
在山上下套子捉野兔的村民,桃花岭村可不止王铮自己一个人,甚至包括王铮的父亲王向忠,也喜欢这项工作。只不过,别的人对这项工作的研究,远没有带了二十五年超前记忆的王铮来的深入。
王铮前世最认真最喜欢干的事情,仿佛都和山村里面有关,只不过前世自己被命运的枷锁锁在了城市的格子间里面,根本没有机会去历练自己从网络上学来的一项项本领,而现在自己,却可以大展身手了。
吴秀芳从王铮手里接过三只野兔,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神色。毕竟,今天晚上有肉吃了。
1991年的时候,山村老百姓,能吃到肉的机会并不多。
吴秀芳瞥了一眼儿子怀里面抱着的小狗崽,撇撇嘴说道:“这么小的小狗崽,能养活吗?”
王铮抬起稚嫩的小脸,脸上却有大人都不常见的坚毅神色:“能。”
晚饭开始的比较晚,等到父亲回家,将三只野兔都剥了皮,然后挑了一只小点的,用菜园里的青萝卜炖了满满一大锅。然后,母亲用包袱包着一个大瓷碗,碗里面盛着刚煮好的兔子肉,让王铮去给奶奶送了过去。王铮的奶奶是个裹脚的老人,行动不方便,不到四十岁便守了寡,一个人拉车王铮的父亲王向忠和三个姑姑长大成人,也是个苦命的人。奶奶看到孙子给自己端来了兔子肉,显得非常开心,从窗台的储物盒里面摸出一块冰糖,塞进了王铮的小嘴巴里面。
好几天不吃肉了,王铮吃了满满一大碗的兔子肉。这野生的东西味道就是好,王铮觉得这可能是自己这两辈子吃过最好的东西了。
第二天,王铮来到学校的时候,便一下子成了整个学校议论的焦点。
马年壮昨天吃了王铮给他的野兔,好像现在嘴巴上面还有油渍。
“王铮,你太厉害了,你真的能抓到野兔!”
王铮座位前边是一个扎着一对牛角辫小女孩,名字叫吴花花。说起来,王铮在高中的时候还喜欢过一段时间这个女孩,只不过,自己只是暗恋,却从没有说出口过。
吴花花回过头,一脸崇拜的问王铮:“王铮,他们都说你昨天抓到好几只野兔,是真的吗?”
王铮笑了笑,看着面前脸上并没有洗干净,长大却很是水灵的女孩说:“真的。”
同学们纷纷都来和王铮套近乎,王铮笑着一一应付。从小到大,王铮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众星捧月般的待遇。
这是一个偶像匮乏的年代,然而每个少年都有偶像崇拜的期待,此时此刻,王铮成了桃花岭村一年级另外十二个学生的偶像。
其实王铮还是很享受这种待遇的,他甚至想象中有一天,这些小伙伴会成为自己在桃花岭村大展身手的帮手。自己将来成为桃花岭村的山大王,而眼前这些都是自己的跟班。吴花花长大后出落的美丽大方,将来当自己的压寨夫人挺不错的。马年壮脑袋贼精,将来让他当自己的营销总监很合适;杨明忠厚老实身强体壮,最适合当自己的保安队长了;崔家双胞胎兄弟学东西快,以后就当自己的业务骨干……
教室里面热烈的讨论被严厉的赵老师的出现打断,于是,一天快乐的小学生生活便又开始了。
下午放了学,王铮拿着昨天晚上被父亲剥好的兔子皮,找到那个昨天商量好的杂皮小贩,换了十五块钱。
这是王铮重新回到这个世界得到的第一笔钱,他决定好好利用这一笔钱。
这在当时算是并不小的数目,这相当于父亲辛苦赶集卖苹果一天半的收入了。
转眼到了周末,王铮决定到更远的山里面多下几个套子。这一次,他的队伍明显要比第一次的时候多了。马年壮尝到了野兔肉的滋味,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杨明现在已经崇拜王铮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只差将王铮的海报贴在自己睡觉的床边墙上了。崔家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