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的好朋友-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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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的男生们全部登上高台之后,接下来就轮到男生拉女生了。
在这个拉拉手都会脸红的年纪,虽然大家在做很正经的事情,但还是会忍不住自行脑补这个动作所代表的暧昧。
我不想被某个男生拉,我怕被老师误会,虽然我现在都叫不出我们班大多数男生的名字,我能记得的都是成绩比我好的。
我也不想被女生拉,我怕她们拉不动,虽然我到和市之后瘦了又胖了,但体重毕竟是过了三位数。
对这个项目,我早就有了对策——我准备在女生上去一小部分之后就绕到高台后面,然后悄悄地爬上高台混进人群。
。
一下午,我们都在做一些类似的集体活动。我无奈地应付着,终于熬到了可以吃晚饭的时间。
晚饭过后,我们就是自由活动。
快速地在集体浴室里把自己收拾干净之后,我就来到了我的临时宿舍。我们班一共就八个女生,正好凑满一个寝室。我到的时候,还有一半的同学还在浴室没有回来。
短头发最大的好处就是擦一擦就可以干了,所以别人还在那里弄干头发的时候,我已经爬上了我的床铺,坐在那里复习功课了。
我很感谢她们给我留了一个这么好的位置。因为靠门进,所以我的位置通风特别好;因为在角落里,所以我能够安静地窝在这里。
这个位置唯一的不好,就是我在床尾处发现了一个蜘蛛网,上面还爬着一只蜘蛛,我淡定的用一张纸巾毁了蜘蛛的家,并把那只蜘蛛扔进了垃圾桶。
如果我当时不是那么专注于我手里的动作,我不会错过周围的同学们,脸上那精彩的表情。
处理完蜘蛛之后,我再一次沉浸在我的学习中,无法自拔。
待我学完一个阶段,准备转动一下已经有些僵硬的脖子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寝室里的人都已经回来了,她们或坐着或躺着,正在聊着什么。
我觉得,我还是不要那么不合群的好。于是,我调轻了耳机的音量,装出听耳机的样子实际上在听她们的聊天内容。
她们居然是在用普通话聊天。
王菊容说:“敏敏,你居然用这个牌子的护肤品呀难怪皮肤那么好。”
王菊容是我们班女生里面成绩最差的,也是全班的倒数几个。我觉得她做人这么不实事求是,难怪学不好需要实事求是的理科,聂敏的皮肤我是近距离接触过的,她虽然也算白也没有痘痘,但皮肤好粗糙的。
说到皮肤好,她们是没见过石逆安的皮肤,那才叫真的好。
另外一个貌似是我同学的女生说:“敏敏,你穿这个牌子的内衣?这个好贵的!”
对于这个女生,我实在叫不出她的名字可能是因为她的成绩一直处于中游吧,没被老师表扬过,也没被老师批评过,实在是让人记不住的。
出于好奇,我抬头看了一眼她手里捧着的那件“很贵”的内衣。
额
虽然我是隔了好远的距离看过去的,但我还是一眼就目测出了那海绵有多厚。
我有个认识的阿姨,在我刚刚生长发育的时候告诉过我:以后买文胸千万别买那种海绵很厚并且带钢圈的。她们科室之前就有一个年级很轻的乳腺癌晚期患者,据说就是穿了厚海绵带钢圈的那种内衣。
从我转述了那位阿姨的原话之后,就连我妈这种舍不得花钱的人,都把她的那些拆不掉海绵和钢圈的文胸扔了。
我和聂敏毕竟也同桌了一段时间,我觉得我有必要跟她分享一下这个讯息。
所以,我就对着大家再一次说了一下那位好心阿姨的原话。
当我说完这段话的时候,整个寝室都安静了下来,她们甚至都顿在了那里,像是全体被我按了暂停键一样。
大概一分钟之后,她们才又恢复了各自的动作,彷佛刚才我的那句话根本没有发生。
但我心里很清楚,她们听到了。
因为,她们现在把交流的语言从普通话切换到了和市方言。
我觉得,我是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的,所以,也就不愿意做忠言逆耳的事情了。
我又重新把视线转回了我的课本上,因为刚才抬头的时候,我的余光发现了寝室的司莲和陶云也在看书,我不能被她们比下去。
只是这一次,我有点不专心,因为我的名字被频频地提起。
当然,她们也不可能情商低到当着我的面说我的不是,她们提的是她们给我取的绰号——小镇来的假小子(这是我意译之后的答案,如果直译的话,应该是乡下男人)
我觉得,那个直译比较不符合一个人应该有的基本教养,所以代她们把这个绰号美化了一下。
她们的话题还停留在那件文胸上,我从她们的对话中得知,她们捧在手里的那件文胸居然要三百多块钱。
她们说,我是买不起这么贵的文胸的,我只会穿那种几十块钱的棉布小背心。
我真想拉着她们的手,感慨一番:你们怎么猜得这么准!
我还想多说一句:别说是我了,就是我妈也舍不得买三百多的文胸。
聊完文胸之后,她们又开始聊聂敏带来的那些瓶瓶罐罐,聊着聊着,居然又扯到了我。
她们说,我肯定用不起这么好的护肤品,应该只用的起大宝。
我在心里摇了摇头,这次她们猜错了。
我们家用大宝的是我爸和我妈,我用的是孩儿面。
我觉得,我的皮肤一直被人夸像小孩子一样好,可能有很小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一直用婴儿面霜。(大部分原因是她们在睁眼说瞎话)
再认识石逆安之前,我也曾为我的好皮肤而沾沾自喜过。
按照我妈的原话,我除了皮肤还可以之外没有其他优点。
而我妈之所以会认为我皮肤好,也是因为她要吹嘘自己怀我时候的丰功伟绩——
有一户卖水果的果农,正巧在那个时候租了我家的客厅当仓库,我妈便趁机偷吃别人的苹果,因为不要钱,所以她几乎是把苹果当饭吃的,然后才有了我的“好”皮肤。
以前我妈每每说到这段的时候,我都会捂着脸不想听下去。
可是现在。
在我认识石逆安之后。
我觉得我妈在怀我的时候,应该再多吃一点不要钱的苹果。
——————————————————我的十年by爱年的石头————————————————
那天成人仪式,我看到了她两次。
第一次,是在我们宣誓的时候,她也看到了我,还对着我客套地点了点头。
第二次,是在户外拓展的时候,这次是我发现了她,她却没有看到我。
她正忙着偷偷摸摸地从高台的正前方绕后后方,然后乘乱混进已经登上高台的人群。
好巧,
这件事我刚刚才做过。
。
户外拓展结束的时候,我和王京他们一起去公共浴室洗澡,我又一次被他们嘲笑“皮肤比女人都女人”了。
对于我这一身皮肤,如果不是晒日光浴容易得皮肤癌,我一定早就把自己弄黑弄糙了。
走出浴室的时候,王京那厮居然还没停下皮肤这个话题。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才住了嘴,然后又说了一句:“说道皮肤好,也就是郑学霸的皮肤能跟你有得一拼了。她那小脸蛋,近看就像剥了壳的鸡蛋似的。”
我回了他一句,希望他下次写作文的时候,也能写出这么好的比喻。
他用手里的盆砸了我一下,终于切换到了另外一个话题。
我却还陷在他刚才的那个比喻里
用“剥了壳的鸡蛋”来形容她正常状态的时候,确实很贴切。
而她两颊泛红的时候,则更像是熟透的小苹果。
第15章 2004——所谓“校园暴力”()
她们的聊天内容实在是没有营养的很,来来回回不过就是离不开怕马屁和做作的谦虚。和我爸以及我爸的那些老江湖比,她们的演技实在有些惨不忍睹。
我还是全身心地投入我的学习吧,反正她们再怎么样也就只是嘴上拿我开开玩笑。
决定不再听墙角之后,我就重新调高了随身听的音量,专注于自己手里的课本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给她们起了榜样作用,整个寝室里渐渐安静了下来,我用余光观察她们的时候,发现就连一向不爱学习的王菊容都开始看书了。
我看了看手表,似乎要到熄灯的时间了。
于是,我从我的上铺爬了下去,准备去做睡前的例行一尿,我可不想晚上黑乎乎地一个人去上厕所。(虽然我现在其实也是“一个人”)
等我从厕所回到寝室的时候,陶云和我叫不出名字的那个谁已经躺到被子里去睡觉了。
我正准备效仿她们去自己床上睡觉,没想到我们班级的万人迷,我曾经的同桌——聂敏小姐,突然走到了我跟前。
她冲着我笑了笑,问:“晚上熄灯之后的活动,你参加吗?”
我敢发誓,这是我认识她以来得到的最“美丽”的微笑了。平时她要么就是对我爱答不理,要么就是满脸的不耐烦,这还是她第一次给我一个好脸色。
“什么活动?”我问她,我记得解散的时候老师并没有提到“熄灯后的活动”这几个词。
“我们刚刚的聊天内容,你没听到?”她的笑容出现了一小丝的裂痕。
“那个”我扶了扶眼镜,很真诚地回答她,“我听不懂和市方言。”
聂敏的脸色,突然出现了一种很矛盾的表情,那矛盾的情绪复杂到我实在是看不懂。
“那个”王菊容也走了过来,扬着下巴问我,“晚上我们要离开寝室出去,你要不要一起?”
“去干什么?”我条件反射地反问,问完之后我自己也有点后悔,为什么自己的反应那么快。
或许是我的问题出于条件发射,所以她几乎想都没想就开始回答:“去和我们班的男生”王菊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身边的聂敏打断了。
她站到王菊容身前,用平时惯有的那种态度问我:“你只说去不去吧。”
说实话,我还是更喜欢她用这种态度对我,刚才那个微笑实在是让我看着渗得慌。
我看在她曾经也做了我两个多月同桌的份上,还是故作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她:“我不去了。”
然后,我就没管她们是什么反应,竟自爬上了我的床铺,钻进了被子闭上了眼睛。
我们的灯并没有开关,它会在该亮的时候亮,该灭的时候灭。我不懂这种设定是为了什么,我只是突然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把我的手电筒带过来以防万一。
熄灯之后,寝室里果然有人悉悉索索地打开了寝室的门,我被她们吵得有些睡不着,于是就干脆躲在黑暗中数一数,他们到底有几个人出去跟我们班的男生玩了。
我不知道他们要去和男生玩什么,我只知道,她们这样的做法是违反纪律的。我一个转学生,借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一来就顶风作案。要是被发现了,我不仅要被学校处分,还会被我爸打死、被我妈烦死。
这样的教训,有过一次就够了。
我重新闭上眼睛,脑袋里不由自主地回想起“那次教训”。
。
那是初三的某一个周末,那一天正好是伍乐的生日,我们几个班干部被老师叫到学校去帮她改试卷。
试卷改完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谁突然提出说:要不要在中考前最后放纵一次,大家一起去溜冰场玩,顺便庆祝伍乐的生日。
伍乐那个丫头,一向爱玩爱闹,她当然是同意的。
而我,其实是不太同意的。
她一眼就看出了我在犹豫,于是就跑过来游说我,跟我说什么班干部本来就可以去溜冰场巡查是否有学生偷偷溜冰,哪怕被老师发现,也可以装作是过来公干。
我被她说得心思也开始活络了,所以就决定让在场的人举手表决。
我没想到,那个身为学习委员且一向不爱玩乐的余杰,居然也举手同意了。
不仅仅是他,几乎在场的所有班干部,除了我都举了手。
于是,我们就打着巡查的名号,做起了违反“纪律”的事情。
然后,我们就被余杰的某位爱慕者给举报了。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被班主任在溜冰场发现的时候,我们还没有穿上溜冰鞋。班主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也就没有告诉学校,她只是恐吓我们,如果在场的有谁没有考进年纪前十就告诉谁的家长。
我没有想到,最后居然是一直稳居年纪第一的余杰没有考进年纪前十,据说他那段时间在忙物理竞赛以及保送省中的考试,所以就忽略了我们学校的月考。
我更没有想到,我们班主任请了余杰父母之后,我居然受到了池鱼之灾——余杰父母居然在我爸妈面前打了我的小报告,还说什么是我这个做班长的带头去那种地方玩的。
我爸以为我和余杰早恋,差点把我给打一顿,我妈也以为我学坏了,差点没把我念死。我当时心里那个冤呐可我又不能把伍乐这个罪魁祸首给供出来,我不能像余杰那样不讲义气。
直到后来,余杰成功保送了省中,我也以我们学校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市中。
我爸妈才终于放下对我“早恋”的怀疑。
那样的经历,真的是有过一次就够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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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了一个身,渐渐睡熟,一切如常。
第二天一早,我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没有人愿意跟我说话,哪怕我主动去跟他们说话,他们也都是不理我。
我以为,那是我多心了。
直到一周后,我在心里默默地把上一句话中的“似乎”两个字划掉了。
不是“似乎”,是“事实上”。
。
。
。
许多年以后,报纸上会出现“校园暴力”这个词,指的是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
关于这个词,我还有另外一种理解,那就是某几个人鼓动全班同学孤立你。
他们不打你,不骂你,她们只是不跟你说话,也不许别人跟你说话。
一个班级三十九个人,没有一个人想或者敢跟我说话。
有些事情,一个人做的时候其实效率更高,比如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厕所,一个人打水。
还有些事情,一个人完成的时候真的有点难度。
比如我不在的时候老师通知了什么,我没有办法知道。
比如我明明把作业交给了课代表,却还是被老师‘亲自’叫到了办公室。
诸如此类的闷亏吃得多了,我也有了些应对的办法。
我每天早早地就打满了够喝一上午的水,轻易不敢离开教室,哪怕是尿急地快要忍不住了,我也得等老师先走出教室。交完作业以后,我也都是亲自尾随课代表到老师办公室,并且亲眼见他(她)走进办公室才能放心。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事情发展到后来,我不得不靠减少上午的喝水量,以此做到可以一上午不上厕所;我也不得不亲自把作业交到老师的手上,才能让一直担着的心落下。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上不了台面的种种、种种。
我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见招拆招、见鬼就躲开。
因为我杀不过,“鬼”实在是太多了。
——————————————————我的十年by爱年的石头————————————————
成人仪式的那天晚上,注定是一个多事的晚上。
我的手机,因为借给萧笑打电话给他的女朋友,被老师发现然后被没收了。
我又因为不肯承认和女同学打电话,第一次被请了家长。
我妈再给我新买了一个手机之后,就亲自出面去我们校长的办公室坐了坐。
从那以后,我的学弟学妹在校外活动的时候都不用上交手机了,不管是学军、学农、还是成人仪式。
她也在那天晚上遇到了一件事,然后又因为那件事产生了一系列的蝴蝶效应。
甚至我和她的关系,也因为“那天晚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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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定义发生在她身上的那件事情,到底是祸、还是福。
我只能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第16章 2004——陪你练口语()
每个周四的下午最后一节课,都是我们的体育活动课。和市的教委很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所以这里的高中生除了每周有两节名副其实的体育课之外,还有一节名副其实的体育活动课。
我们在体育活动课上可以选择的自由活动内容有:羽毛球、乒乓球、足球和篮球。
在我还没有莫名成为全班同学的“公敌”之前,我的体育活动课都是和各种不固定的同学对打,一般都是哪里缺人了,我就去哪个位置替补。
虽然很不喜欢这种被人呼来喝去,但为了维持表面上的客气,我还是勉强自己笑着接受了一切。
至于现在,她们是宁可打三人羽毛球或者三人乒乓球,也都不会带我一起玩的。
我觉得,这样干脆撕破了脸也挺好。我再也不用浪费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跟我不喜欢的人玩我不喜欢的运动。
我是真的不爱运动,除非那项运动的成绩会算入总成绩。
比如当年因为中考要考篮球投篮,我就在那个时候疯狂地“爱”上了练习投篮且成绩还不错。说句大言不惭的话,我觉得我的三分球强过我们现在班级里的所有男生。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我的800米成绩就始终拿不到满分。当年为了能多拿几分,我爸还特地花重金给我买了一双李宁牌的跑步鞋,结果我还是只拿到了优秀。
所以我无比痛恨这个从小到大都需要考的体育项目!
说到这里,我又不得不想到了那个叫余杰的人,我觉得他简直是上天派来给我添堵的。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跑完一万米之后还能面不改色地又跑了一个800米的怪兽?!
哪怕他那800米是陪我跑的,也不足以减少我对他的怨念。
他真的是个得失心很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