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霞满天-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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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不能成一字。写作原是一件最寂寞最孤独的工作,需要最大的“毅力”去“进行”,去“完成”。在写作的过程里,痛苦实在比欢乐多。尽管我有时也很潇洒的说:创作本身是一件享受,一种挑战。但是,人类的挑战有多少不同的型态!天下就有些傻瓜选择赛车的职业,每天把自己放在生死边缘中,经常撞得头破血流。天下也有些傻瓜选择写作为职业,每天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书房里,而对著成叠空白的稿纸,硬要把自己脑海里抽象的思想和感情,具体的搬到稿纸上去。我在那份低潮的情绪中“萧索”了一段日子。自己心中也很明白,并没有任何人强迫我“写作”,假若“写作”真的很痛苦,我大可不写。像三毛(“哭泣的骆驼”的作者)来信所说:“如果我是你,我早就钓鱼去了!”
我想,我应该钓鱼去。可是,我握著钓鱼竿的时候,一直幻想我握著的是笔,我在水面上写字,把鱼都写跑了。于是,我很悲哀的发现一件事实,我逃不开写作,就像赛车选手逃不开赛车似的,那是种诱惑,是种蠢动在血液里的冲力。尽管它是痛苦,尽管它是折磨,尽管它是煎熬……我就是摆脱不开它。它也是“爱情”的一种;痛苦和狂欢常常糅和在一起的,让你对它又恨又爱又怕而又不忍逃开。
于是,在那段“萧索”的日子之后,我忽然想起乔书培的故事。想起他们的防风林、沙滩、落日、小阁楼、甘蔗汁……和他们那段曲折感人的心路历程,以及那深挚得令人堕泪的爱情。于是,忽然间,我的“低潮”过去了,我的“烦躁”消失了。我回到我的书房里,开始执笔写“彩霞满天”了。
不可否认,写作的过程仍然艰苦。我有个最坏的写作习惯,一但文思潮涌,我就是把手指写得破了皮我也不肯停止。因而,每本书写到最后几章,我的手上全都包上了纱布,以保护我那又红又肿又痛的手指。在这段时期,我会变成一只刺猬,浑身都是刺,任何朋友都别来找我,否则,我总是给人钉子碰,碰得别人七荤八素。好在,至亲好友,对我这种个性都已经了解了。“彩霞满天”比我预计的进度慢,也比我预计的字数多。我写得很用功,很专注。说来惭愧,好几次我不得不停笔,只因为我竟被他们的爱情感动得热泪盈眶。真实故事的优点就在这儿,它的画面永远在你面前,使你不由自主的深陷进去,去分担他们的苦与乐。如今,我终于把这本书写完了,在深深透出一口长气之后,我很坦白的说了一句话:
“这是最近几年来,我自己比较偏爱的一部作品!”
真的,不论读者们是否能接受它,喜欢它,我却好“偏爱”它。当然,我也必须对乔书培和殷采芹致歉,其中若干细节,我不能不加上我自己的想像力,也有些地方,我略做更改,使若干“不合逻辑”的地方变得“逻辑化”。再有故事最初的发生地是澎湖,因为我对该地相当陌生,只好含糊称为西部某港,希望不影响全书的真实性。总之,我已尽力写出了这个故事,但愿“它”能像感动我自己一样的感动别人。
假若读者们能耐心的读完这本小说,而又有兴趣来读这篇“后记”的话,我在最后,还有张小小的年表,来交代一些书中并未交代的事情。民国六十三年(公元一九七四年)夏天:
乔书培与殷采芹完成婚礼,伴娘是苏燕青,伴郎是陈樵。定居台北市,并接来乔云峰共享天伦之乐。民国六十四年(公元一九七五年)夏天:陈樵与何雯完成婚礼,伴娘仍是苏燕青,伴郎姓名不详。
民国六十二年(公元一九七三年)夏天:殷振扬开始驾驶计程车谋生,他仍然经常打架生事,并曾因殴辱警察,不服取缔而被捕数次,两年后忽结识一位山地姑娘,从此被该女孩“管理”得服服贴贴。
民国六十五年(公元一九七六年)秋天:苏燕青出国进修,在美国加州大学改学教育。据说邂逅了某位华侨医生,来往密切,结果不详。民国六十二年(公元一九七三年)——直迄于今:
关若飞仍在弹电子琴,如果你去喜鹊窝,必定可以见到他。乔书培夫妇曾为他多次作媒,并曾大力撮合他与苏燕青,纷纷失败。关若飞声称抱独身主义。
乔书培听过他边弹边唱那支“我等待你直到白发如霜”后,曾对采芹说:“这家伙永远是我的威胁!”
或者为了保持这份“威胁力”,关若飞始终未婚,甚至不交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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