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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磨刀霍霍向渣攻[重生]-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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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望心里突然有了个计划,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9。潜伏() 
接下来几天,舒望每天都准时去摆摊,生意仍是不怎么样。但他也没气馁,趁这个期间,把水都大学网上论坛给摸了个透。

    在某天晚上,他终于怀着紧张的心情在水坛上发布了第一个帖子“小弟马上就要来水都大学读书了,各位学长学姐们可以帮忙推荐周围的美食吗?”

    也许是有关食物的话题总能引起一群吃货的注意,很快这帖子就盖高了。

    舒望顺着回复一溜烟看了下去,推荐各种美食的都有,大多都是后街上的,可却没有一个人提到他的烧烤摊子。

    他有些按捺不住了,劈里啪啦地打字问道:“我特别喜欢吃烧烤烤串,不知道水都大学附近有没有?”

    热心的网友们立即七嘴八舌回复道:

    “当然有了,正门的老李烧烤味道就很不错,你可以去尝尝。”“

    “老李烧烤太辣了,不知道学弟你受不受得了。怕辣的就去吃清露园三楼的烧烤,虽然食堂一般不怎么好吃,但这个烧烤味道还是不错的。”

    “去衡水路吃刘妈妈烧烤啊,超级好吃,超级赞,辣的不辣的都好吃,价格也不怎么高。就是要走个一两站的路,其实也不远,半个小时就到了。”

    ……

    舒望按捺住心中的失望之情,不死心地继续问道:“我这个人太宅了,就想问一下宿舍旁边的后街有没有什么好吃的烧烤。”

    “那就后街头上的张爸烧烤,其实我不是很推荐,味道挺一般的,不过生意好像还不错,学弟可以自己去试一试。”有人这样秒回。

    这人口中的张爸烧烤是后街上除了舒望之外唯一卖烤串的,不过两家隔得较远,那家在街头,他在街尾。

    即便如此,他也有暗暗观察这个竞争对手,结果一观察就心塞到了不行。别人那每去十个客人,他这儿只会来一个,来的那人磨磨唧唧盯着价格表看半天,最后也不一定会买。这么算来,对方的客流量和盈利起码是他的十倍以上。

    舒望仍是不愿放弃:“那后街除了张爸烧烤,还有别的烧烤摊吗?”

    “我想想,好像有个新来的烧烤摊。我室友去买过一回,味道还不错,就是有些小贵,但是生意挺不好的。”

    有人附议道:“我也觉得有点贵,钱包最近太憋了,吃不起。”

    “没错,他家的烤串起码比别家贵个百分之二十,学生党伤不起。”

    “对,我也是这样觉得,等我不吃土了,就去尝尝。”

    ……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响应,但中心思想只有一个,那就是控诉他烤串卖的贵。舒望也知道自己卖的是比别人贵一些,但这真不是他想借机多赚些钱,而是成本真的没那么便宜。

    去了所谓的进货市场,他才发现自己以前吃得开心极了的那些烧烤都是用什么样的原料做成的。他还没进大门,就闻到到了一股恶臭,进去后更是被所见给惊着了。那些被称为“猪肉羊肉牛肉”的各类肉非常不新鲜,从纹理上也看不出其真实身份,但他可以肯定是这绝对不是什么好货,但价格很便宜就是了。

    舒望犹豫纠结的时候,这囤积的各类烤串已经被络绎不绝的客人买了不少,老板不耐烦地上去问他到底买不买。他想了想,最终还是拒绝了。就算他急需赚钱,但他还是有自己底线,这种坑人的事他是不会干的。

    所以,他的原材料都是到正规菜市场或超市买的,价格自然贵上了不止一点,如果不提一点价,他就只能去喝西北风了。

    可现在,他也不能直接将情况告诉这些学生们,正在发愁着呢,却发现楼歪了。

    “但我觉得那个烤串小哥长得特别好看。”

    “原来我不是一个人,不知道他有没有男朋友啊?”

    “真的吗?真的吗?明天我要特意去瞧一眼!”

    ……

    舒望计上心来,刚想着要不要靠美男计来拉动生意,明天打扮得好看一点再去摆摊时,忽然间就看到了一个没有头像的账号在满嘴喷粪。

    “别去他家,超级难吃,我女朋友下午上完课去买的,结果拉了一晚上肚子。”

    舒望心中的怒气一下就上来了,他昨天下午陪秦因书出去买换季的衣服了,根本就没摆摊。难道这人的女朋友是吃的冥界卖的烤串吗?!

    “对,我也拉了肚子。”又是一个没有头像,名字是一长串看不出意义的数字和字母的用户。

    “大家快来看看,千万别去他家啊!”一如上面两个账户,一看就是个小号。

    舒望点进这些人的首页看了看,发现所有发表的言论全在乱喷后街的部分商家。他就算再迟钝了,这会也该明白了。这三个人就是一个人,而且还就是后街上的某个摊主。一定是觉得自己挡他道了,碍他生意了才在网上随意污蔑。

    不过这人倒是没怎么喷那几家生意特别好的,估计是个看人下菜碟的,知道即使污蔑了那些好生意的商家,也很快就会被学生们戳破,于是就转而黑起了他这个生意不咋样的小摊主。

    舒望气急了,没想到这才刚开始就遇上了这样的糟心事。一把关上电脑,再也不想去理这些烦心事,闷头睡上了床。

    秦因书从厕所里出来,看到的就是独自生着闷气的舒望,他上前问道:“怎么了,小爹,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舒望一听这小奶音,肚子里气就全散了,他可不想当着孩子面生气:“是遇到了一些不好的事,不过你放心,我没问题的。”

    秦因书打量了他两眼,最终还是说出了口:“小爹,有件事我忘了告诉你。那个……方从青昨天有打家里的电话找你,她说打你手机没打通。”

    事实上,秦因书本来是不想把这事告诉舒望的,因为他真的非常不喜欢方从青。但是,他不能现在就将一切告诉舒望。他要让舒望看清这群人的真面目,他要等到事情发展到□□,还差一点就酿成大错时再出手,这个时候的效果是最震撼的,那时舒望一定能和这群人完全决裂。

    “是吗?”舒望手机开了静音,掏出手机,果然发现了几个未接来电,他当即回拨了过去,可过了好久都没人接,也只能就此作罢:“算了,二娃,咱们先睡吧。这事以后再说。”

第 30 章() 
在不远处,泪流满面的秦因书正死死抓着医生的白大褂:“不是说我小爹的病快好了,马上就可以出院了吗?!怎么才这么一小会就……”

    他哽咽得几乎说不下去了,整个人悲痛欲绝,本该明亮的眸子里早已失去了神色,盛满了与他年纪并不相符的绝望。

    沈景行强忍悲痛,将秦因书抱在怀里,看着医生质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医生很难为地叹了口气:“应该是并发症,只是来得太突然了,我们都没注意到……”

    那边的人还在说着,可是秦宥已经听不进去一个字了。

    他的小望是死了吗?这怎么可能?!

    小望明明健康得很,明明什么病都没得,明明还要比他多活很多岁,怎么就这样不见了呢?他不信,他不信……

    直到那蒙着白布的尸体从病房内被推了出来,秦宥才明白他的小望也许……是真的要永远离开他了。

    他怔怔地看着他最爱的人被推向那冰冷的太平间,浑身僵硬犹如岩石,不能动弹分毫,只能像个木柱般死死被钉在了原地。

    他不知道自己这样站了多久,只知道周围的人早就散了去,直到听到一个小女孩对她妈妈说道:“妈妈,你看那儿有滩水。”

    他缓缓低下头,果然脚前有着一大摊水,就连他的布鞋也被浸成了绝望的深色。

    伸手一摸脸,顿时湿漉漉一片,这才发现原来他是哭了。

    他竟然哭了,自从他母亲去世那日起,他就发誓再也不会掉一滴眼泪,这十几年来他都做到了,可今天他竟然哭了。

    可他怎能不哭?

    他最爱的人就这样在这世界上消失了,他所做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他当然得哭。

    秦宥哭哑了嗓子,哭红了眼,哭弯了腰,再也没有一丝力气,一点一点弯下身子蹲在地上,除了抱头痛哭,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能做些什么。

    也许之前,他就应该进去抱抱他的小望,只要能轻轻握一握他的手,他也愿意啊

    也许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任人摆布,也许他错了,错得太离谱了,也许他就是一个大傻逼,他害了他最爱的人!

    不,不是也许,他就是一个大傻逼,完完全全的大傻逼!

    所有的错误不应该让小望来承担,是他,是他应该来了结这一切!

    秦宥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楼的,他的脑子里几乎一片空白,只有找到“它”这唯一一个念头。

    他必须要找到“它”!

    一楼大厅里人来人往,嘈杂喧闹,秦宥却觉得这个世界离自己是那么远,他迈着沉重的步伐面无表情地向门口走去。

    可忽然,一阵清脆悦耳的电话铃声在他身旁响起。

    如同受惊的猛兽,秦宥眼眸里的光暗了暗,瞬间就做出了防备的姿势。

    在他左手边,不到一米的位置,一只黑色的电话正在兀自震动,声音就来自这里。

    这里是个半圆形的导医台,本应有专门的护士坐镇,可也许是太忙了,守在这儿的护士竟不知去向,而那铃声依旧“叮铃铃”的响着,完全没有停下的趋势。

    一定是“它”!

    秦宥蓦然沉下眼,眼底一片幽深,他艰难地拿起那有如千斤重的电话听筒,咬牙切齿道:“是你吗?”

    “不要想你不该想的事。”这次说话的是个女人,她的声音如黄莺出谷,清脆悦耳至极,可那如沐春风的语气却让秦宥恨红了眼:“我要和你见面!”

    “为他报仇吗?”那头的女人轻轻娇慵一笑,可忽然话锋一转,语气陡然凌厉了起来:“别忘了,你还有个儿子。”

    犹如一记当头喝棒,秦宥整个人几乎僵在了原地。

    对,他还有个儿子,他不能让二娃再出事了。可是、可是小望难道就要这样……不清不楚地死去吗……

    秦宥陷入了这辈子最痛苦的抉择之中,过了好久,他终于抬起了头,只是整个人恍若一秒之间苍老了十岁,黯淡无光的双眸向众人昭示着他心里最后的那一簇火也灭了:“你想干什么?”

    那头的人轻描淡写道:“我知道你恨我,我可以放你一年的自由,但一年后你必须回来。”

    在舒望去世后,秦因书被接回了秦家。

    在秦家他不愁吃不愁穿,可无论怎样也无法从这些人身上汲取到任何一丝温暖亲情。而他唯一的依靠沈叔叔也在舒望去世后离开了水都,不知去向了何处。

    在这世上他还有一个至亲,可他宁愿没有这样的亲人。

    直到现在,马上就是舒望一周年祭日了,他也不曾见过秦宥一次。

    这人估计还在国外风流快活着吧,秦因书暗自冷笑,背上书包骑着自行车就去上学了。

    虽然同是秦顶天的孙子,但他同他爸一样在秦家是个不受宠的存在。他大伯的儿子秦峻岭每日都有豪车接送,而他只能骑着自己攒钱买的自行车。

    秦因书虽然不爱慕虚荣,但这种明显的区别对待他还是能感受出来的,在秦家呆得越久,这种寄人篱下的滋味就越浓。

    他知道自己能住在秦家全凭身上流着秦家的血脉,不是出于爱,只是出于所谓的血浓于水。

    不过,每天骑车上学他也乐得轻松。他的堂哥秦峻岭可谓含着金汤匙出生,生来就锦衣玉食,受尽宠爱,身上公子哥的毛病多之又多,可不是个好相处的。

    当然,秦因书在五岁前,也有过一段非常快乐的日子,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一家三口也是幸福美满,其乐融融。那时舒望没生病,秦宥没出轨,两人也没离婚,每天都把他当作掌心宝一样宠着。

    他忽然想起,原来自己也曾是家里的小皇帝。

    “喂,你要上来坐坐吗?”在秦因书踩着单车逆风疾驶时,一个倨傲的声音顺着偌大风声一同灌进了他的耳内。

    扭头看去,一家法拉利正与他并驾齐驱着,坐在后座的秦峻岭高傲地扬起下巴看着他。

    “不用了。”秦因书微转龙头,有意拉远了与法拉利的距离。

    他从来就不喜欢秦峻岭,无论对方是好心或者恶意。或许是因为他是嫉妒对方的吧,嫉妒对方生来就那么好运,能被那么多人爱着。

    “真扫兴!”秦峻岭的脸一阵青一阵白,他恶狠狠地剜了秦因书一眼,便吩咐司机加大马力,顿时扬长而去,把秦因书远远甩在了身后。

    冷冷看着那辆法拉利消失在视野之中,秦因书一拐龙头,驶进了街边的一个小巷内。

    在上学前,他还有件事得做。

    “大娃,大娃。”停下自行车,秦因书弯着身子在这狭窄幽暗的小巷子内四处探寻着。

    舒望死了,他被秦家接去了,大娃彻底成了孤家寡人,只能终日流浪在街头,靠吃着垃圾桶里的剩菜剩饭度日。

    秦因书虽然不能把大娃接回秦家养着,但每天都会来看望它,并给它偷偷带些食物。

    “呜呜呜~”一阵有气无力但又隐隐含着喜悦的声音吸引了秦因书的注意,他循着声音走去,果然就在垃圾堆旁边看到了一只怏怏趴在地上的老狗。

    在这一切发生之前,大娃每日都被好吃好喝的供着,被养得油光水滑,白毛胜雪。可现在,它每天吃不好睡不好,身上原本柔顺雪白的皮毛早已变得枯黄干燥,像稻草般死死纠结在一团。

    除了外貌上的改变,大娃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也变差了很多。

    在舒望去世的那天,在家等了三年的大娃竟像是有心灵感召一般不管不顾地冲出了家门,只是才刚狂奔到马路上就被来不及刹车的大卡车撞断了一只腿。

    即使现在大娃只是趴在地上,也可以清楚看到它有只后肢很不正常地萎缩着,这就是那只被撞断了的腿。

    秦因书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塑料盒,揭开盖子摆在了大娃跟前。这里面装的是鸡蛋与香肠,虽然没有大娃最爱吃的鸡胸肉和牛肉干,可在看到这一切时,它已经拱起了小半个身子,眼睛刹那就亮了起来。

    “慢点吃慢点吃。”秦因书笑着揉了揉大娃毛茸茸的大脑袋,心里却满是苦涩。

    大娃现在已经是一条十岁的老爷爷狗了,身体又不好,也许活不了多久了,现在他只能尽可能地把最好的给它。

    可大娃并没有如秦因书所预料卯头大吃起来,而是甩着尾巴看向另一边轻声呜咽了起来。

    大娃看的正是一个幕天席地靠着垃圾桶呼呼大睡的怪人。

    比起流浪汉,秦因书更愿意称这个人为怪人。

    这人似乎在更早的时候就住在了这个小巷子里,秦因书每次来找大娃就会看到这怪人在那睡着大觉。怪人全身脏兮兮的,穿的衣服就没有变过,他已经分辨不出那是究竟蓝色还是黑色了。

    这人似乎就是一个来自史前时代的现代泰山,乱糟糟的头发留得老长,纠结干枯,抓起一把便能编辫子。也正是因为怪人从来都是蓬头垢面,秦因书从来就没看清过这人藏在乱发后的面容。

    但是他能感觉到,大娃和这怪人关系很好。也许这一人一狗早就建立了他所不知道的革命友谊,又或者大娃已经认了这怪人为新主人。

    秦因书和大娃一起长大,自然看得懂它眼中的意思。

    大娃这是在对怪人说:我们一起吃吧。

    秦因书不愿让大娃失望,拿着盒子走到了怪人面前,问道:“你要吃吗?”这是他第一次同怪人说话,心中竟莫名紧张。

    这怪人此时正翘着二郎腿躺在几张破旧不堪的报纸上,脸上搭着一本从垃圾箱里捡来的杂志。听到秦因书讲话,他喉头里翻滚起了一个模糊不清的声音,听起来既粗糙又有几分不耐。

    秦因书看了眼表,快要上课了,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了,于是不再同怪人纠缠,把盒子放在地上,与大娃进行了最后一次道别。

    在离开前,他看着大娃日益老去的模样和渐渐衰落的神色,不由悲从中来。跪在地上,在大娃的大脑门上印上了一个轻轻的吻,就像舒望以前对他们做的一样。

    “大娃,等我回来。”

    可大娃终究是没有等到它的二娃。

    它早已是强弩之末,能撑到现在已经是拼尽了全力。从昨天开始,死神就缠上了它,它不哼不动,不吃不喝,就那样静静地趴在那里,任由时间带走它身上一点一滴的生命力。

    它只是在等着,等着见到它最亲爱的小弟弟,然后开开心心地去天上见它的主人。

    在今天,听到秦因书声音时,它是那样的高兴,只是它再也无法大声叫了,就连尾巴也摇得不利索了。

    它真的是只即将死去的老狗了。

    不过,能在死前见到秦因书一眼它还是很高兴的。而且它还吃到了生前爱吃的鸡蛋和香肠,如果上了天堂,应该会有更多好吃的吧。

    看着大娃的眼神一点一点涣散,秦宥急忙揭开脸上的杂志坐了起来。他将大娃抱在怀里,像抱婴儿一样一下一下顺着它的毛。

    当初大娃刚到他们家时还是只巴掌大的小奶狗,他和舒望就是这样小心翼翼又视若珍宝地将它抱在了怀里。

    它是他和舒望的第一个孩子,永远都是。

    他突然想起来了当时哄它入睡的歌谣,于是抱着大娃轻轻摇了起来,轻轻哼了起来。

    大娃将大大的脑袋搁在秦宥的肩头上,脸上是满足的笑容,就这样在这并不十分优美、时断时续,还有几分破碎哽咽的歌谣中缓缓闭上了眼睛。

    在它的生命的最后一刻,它感觉到天上下雨了。

    真是扫兴,弄湿了它美美的头顶。

    秦宥抹了把眼泪,学着秦因书的样子去亲吻已经没了生气的大娃,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摆得整整齐齐的报纸上,又拿来杂志轻轻盖在它身上,替它遮住一切风雨。

    现在他的小望走了,他的大娃也走了。

    秦宥忍住悲痛,站起身来,在看到大娃脸上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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