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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穿越之娱乐香江-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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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过写有留言的纸条来,就见上面写着电话号码,还有个口讯,让他尽快联系《明报》,商量妥当连载的事宜。

    夏天的那部《少林寺第八铜人》虽然前些天就已经通过审核,但因为当时《明报》并不缺小说连载,所以就没有马上见报。

    如今看来,应该是有档期了。

    夏天心中一喜,连忙借电话打了过去。

    接电话的人正是任婉莹,“喂,你是哪位?”

    “婉莹姐,我是夏天呀,你好吗?”夏天笑道。

    “是你呀,阿天!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小说明天就可以见报了。”任婉莹的声音听起来也很开心。

    “那真是太好了,我都等不及了。”夏天笑道,“谢谢婉莹姐,也请你帮我谢谢查先生。”

    “好的。对了,查先生还想问问你,是打算用本名发表呢,还是打算取个笔名呢?”任婉莹又问道。

    夏天知道通常武侠小说作家都喜欢用笔名来发表作品,比如金镛的原名是查良镛,笔名是他名字最后一个字拆分得来的;古龙原名熊耀华,他的笔名源自唐朝诗人李贺的诗,“幽愁秋气上青枫,凉夜波间吟古龙。”;倪眶的笔名极多,其中“卫斯理”一名,是源自他小说主人公的名字……

    但是他却并不想取什么笔名,因为他写小说除了为钱之外,就是为了扬名。若取个笔名的话,那真名就没人知道了,还怎么提振自己的名声?!

    “就用我的本名来发表吧,婉莹姐。我这个名字就挺好听的,不必再取什么笔名了。”夏天拒绝道。

    “那也好,我会告诉查先生的了。”任婉莹点头道,“明天记得买报纸来看呀。”她又笑着提醒道。

    “放心,我一定买一百份,送给大家。”夏天笑道。

    ……

    付了电话费,夏天回到家去,想抓紧时间将《少林寺第八铜人》写完。

    这本小说他已经写了一大半,还有三万多字就可以完本了。

    摆好纸笔,夏天正准备要写,却忽然听到敲门声。

    他起身过去将门打开,就见龅牙炳的一位小弟站在门外。

    “天哥好!”他笑着打招呼道。

    夏天一愣,“怎么,你有事么?”

    所谓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他对龅牙炳这些黑X会可没什么好感。

    “是这样的,天哥,炳哥想约你晚上一起吃饭,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那位小弟咧着嘴笑道。

    夏天皱了皱眉头,他还准备用今天一天的时间,把《少林寺第八铜人》给写完了呢,实在没有兴趣应付龅牙炳。

    “恩,这样吧,我今天还有事情要忙,你回去跟炳哥说一声,就说我过两天再赴约。”他想了想说道。现在每一小时,每一分钟,对他来说都很宝贵,他可不想白白浪费在无聊的交际上。

    “天哥,你这样做,让我回去很难跟大哥交代的。”那人见夏天拒绝,脸色顿时一沉道,“依我看,你还是不要为难我这做小弟的了,还是跟我去见一下炳哥吧。”他就站在门口,死皮赖脸的不肯走。

    夏天摇了摇头,“你怎么跟你大哥交代是你的事情,反正我现在的确是没有时间。恕不奉陪了!”说完,他就准备关门。

    “喂,别牠玛给脸不要脸,我肥虱出马,还没有人够胆不给我面子呢?”那位小弟一伸手,撑住了房门,随后朝夏天冷笑道。

    这位小弟人长得肥肥的,力气很大,又因为他个性难缠,所以人们管他叫“肥虱”。意思就是肥肥大大的虱子,就知道叮人咬人恶心人。

    肥虱对这个外号不仅不讨厌,反而自鸣得意觉得很威风,他见夏天不肯答应随他去,就开始耍二皮脸了。

    夏天笑了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暗暗用力,“你肥虱的大名我还真没听说过,不过炳哥之前有个心腹叫阿华,我想你应该知道他是什么下场。现在马上给我滚,别真逼我动手。”

    肥虱见夏天竟敢跟自己比力气,开始心中还有些窃喜,想要借机会给他一点难堪。却没想到,夏天的手越抓越紧,简直就像老虎钳子一样。

    肥虱觉得自己的力气就够大了,没想到夏天的力气比他还要大。时间一长,马上及支撑不住了,额头的汗都痛得流了下来。

    再听夏天提起阿华的事,肥虱顿时打了个冷战。其实他对阿华的事知道的并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他不知为何失去了老大的欢心,不仅被老大打折了腿,而且还被撵出了社团,下场十分凄惨。没想到竟然会和这个年轻人有关,一念及此,肥虱再也不敢惹事了。

    他在社团里的地位还不如阿华呢,有什么资格敢跟夏天叫板,“天哥,求你放手吧,我知道错了。我现在就回去,把你的话转告给炳哥。”

    “早这样多好,免得伤了大家的和气。”夏天微笑着松手道。像肥虱这样的小喽啰,一贯都是欺软怕硬的,越跟他好好说话,他反而越觉得你好欺负。相反你的实力要比他强,那让他跪下来舔脚趾头他都肯。

    肥虱也尴尬的笑了笑,“是我的错,是我的错,不好意思,天哥!我这就走,不打扰了。”他连忙转身就走,匆匆回到楼下之后,他才松了一口气。撩开衣袖一看,就见手上留下五道深深的手指印,印痕都开始发轻发肿了。

    “我的妈呀,这哪是十几岁的孩子呀,这比我们道上混的人还狠呢。”肥虱瞠目咋舌道,本来还想偷偷报复一下夏天,现在连忙打消了这个主意。

    夏天回到家中,坐回桌子前,继续写起自己的小说来。

    从下午三点一直写到次日清晨,除了吃晚饭时休息半个钟头之外,其余时间夏天全都坐在桌前奋笔疾书。

    等他写完这本《少林寺第八铜人》,从凳子上站起来伸懒腰的时候,都能听到骨头嘎巴嘎巴作响。

    “哗,终于是完成了。”夏天打了个哈欠,看到桌上的手稿,开心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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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028【先声夺人】() 
搭最早的一班小巴前往港岛明报大厦,在路上,夏天开始琢磨自己的第二本小说。

    “第二本小说的步子还是不能迈得太大,超前半步是引领潮流,超前一步是自投死路,太前卫的作品未必就会受到欢迎。”夏天心中琢磨道,“还是保险一点,继续写武侠小说吧,不过这次写哪一本比较好呢?”他心中犹豫不定道。

    夏天看得武侠小说本来就不多,除了金古梁温几大家的作品之外,几乎就没有再涉猎其他武侠小说了。因此现在想要找出一本合适的,还是有一点难度。

    “对了,不如写那本《寻秦记》好了。”他忽然眼睛一亮道。

    这本小说他在中学时代看过,还记得当时它可是相当受欢迎。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本小说据说还开创了历史穿越题材的先河。、

    “那写完这本书之后,自己再写其他穿越题材小说,就不会再令人难以接受了。”夏天欣喜道,越想越觉得写这本书最适合了,“可是《寻秦记》这本小说我是十多年前看得,现在连大致的故事情节都忘了,只记得主角有项少龙、秦嬴政、寡妇清,还有谁来着?”

    正在冥思苦想着,就在这时,却听前面的女乘客笑道,“《明报》今天刊登的这部新小说,看起来还不错嘛。”

    “我看了觉得有点一般,不是很好看。情节有点平淡,一点都不曲折,没什么意思。”她旁边的男乘客反对道。

    “我倒觉得还行,最不喜欢打打杀杀了,多无聊多残忍呀,就不能多写点爱情之类的?像金镛写的《神雕侠侣》一样,那才叫好看呢。”那位女乘客反驳道。

    夏天被他们的争论惊醒过来,听到他们似乎正在议论自己的作品,他不由得竖起了耳朵,偷偷的听了起来。

    那位女乘客似乎很喜欢这部《少林寺第八铜人》,但是那位男乘客却嫌这部小说打得不够惨烈,情节也不如古龙小说那般曲折离奇,所以评价不高。

    夏天笑了笑,没想到这次坐小巴,竟然能够第一时间听到读者的反馈,让他也得到了不少的意见。

    “有送鲜花的也有拍砖的,总体来说还算是不错了。”他自言自语道,对这个结果还算是满意。

    “先不考虑《少林寺第八铜人》的事了,反正这本书都已经写完卖出去了,读者如何评价是《明报》需要操心的事,我还是继续琢磨我的新书吧。”夏天揉了揉脑袋道。

    “可惜,《寻秦记》除了三大主角之外,故事情节什么的都记不清了,不然写这本书应该是最合适了。”他有些懊恼的道。

    如果靠他自己的本事,另起炉灶,重新构思情节,创作新的《寻秦记》,倒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却要花费不少的精力。

    夏天写《少林寺第八铜人》时,因为故事情节记得牢,所以写作速度非常之快,一小时可以达到三千字以上。但如果换做是写《寻秦记》的话,一边写一边还要构思故事情节,那一小时顶多写两千字。这样一来,速度大大拖慢了,对于急需用钱的他来说无疑是不可行的。

    “对了,我可以写这一部呀。”夏天灵机一动,忽然笑着说道,“这部《秦时明月》也是秦朝的故事,不只是武侠小说,而且还有玄幻元素,要是写它的话也不错。这样一来,以后也可以顺势写玄幻小说了。”

    夏天之前虽然没有看过《秦时明月》的小说版,但是他却参与过电视剧的拍摄,对故事情节可以说是了如指掌。现在他要做的,无非是把剧本改编成小说而已,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

    “好,就写这本《秦时明月》了。”他打定了主意道。

    ……

    来到明报大厦,夏天又见到了任婉莹。

    “婉莹姐,早!”他笑着问候道。

    “阿天,这么早就来了呀。怎么样,看过今天的报纸了没有?”任婉莹笑着问道。

    “暂时还没有呢。昨晚赶了一夜的稿子,今天又搭最早的小巴赶来送稿,整个人到现在都还昏沉沉的,还没顾得上去买报纸呢。”夏天解释道。

    “那你可要注意身体了。”任婉莹笑着提醒道,“对了,查先生已经在楼上了,他等下可能有事出去,你如果要找他的话,现在就赶紧上去吧。”

    “好,那回头再聊。”夏天点了点头,随后上二楼,来到金镛的办公室。

    “查先生早!这是我最新写的稿子,请您过目。”他笑着说道。

    “好快的速度呀!”金镛点了点头,很满意夏天这种积极勤快的写作态度,“恩,看来你这部小说是要完本了啊。”他看完之后,抬头说道。

    “恩,写了也有十四万字了。”夏天点了点头,“我想写的东西已经写完了,意思也已经表达清楚了,无谓再继续拖延下去了。”他解释道。

    “你这样做是对的,作者既要对读者负责,也要对自己负责才行。”金镛赞许的说道。

    他之前就见过有小说家为了赚更多的稿酬,所以歹戏拖棚,生生把一部中篇小说写成了长篇小说。故事情节大量注水,创作质量急剧下降,最后还要被再三警告,才会不情愿的写个结局。

    没想到夏天却能拒绝诱惑,该完本就完本,没有丝毫迟疑。

    “我记得他好像外面还欠了高利贷呢。”金镛心中暗道,如此一想,他更觉得夏天这一行为的可贵,对他的印象也越发好了。

    “对了,下本书写什么故事,你现在有了想法没有?”金镛又笑着问道。

    “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构想,就是拿不住主意,不知道写出来会不会受欢迎。”夏天点了点头道。

    “噢,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先跟我说一说,我来帮你参详参详。”金镛微笑着说道。一般情况下,他是不管别人如何创作的,只要质量不是太差,他都不会过问。但是他对夏天却是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引领武侠小说新潮流,因此对他就格外关注。

    “那当然好了。”夏天笑道,“我要写的这个故事,名字叫做《秦时明月》。讲述的是秦朝末年,群雄四起,少年荆天明为躲避秦王追杀,同师父剑神盖聂浪迹江湖……”

    夏天滔滔不绝的讲述道,尤其将重点放在了小说的设定上。墨家的机关术、鬼谷派的禁忌秘术、阴阳家的咒术、阵法等等,种种玄幻元素不一而足,完全超出了武侠小说的窠臼。

    金镛听完之后,也不禁有些目瞪口呆。他惊讶地看向夏天,很疑惑这年轻人的脑子是怎么想得,竟然能够有如此之多的创新。

    机关术、秘术、咒术、阵法,原本并不稀罕,在许多武侠小说中都能见到。但是夏天却将它们重新进行了设定,使得它们的威力大增,完全超越了现实的束缚,近乎达到了仙侠神怪小说的境界。如此一来,武侠小说的藩篱就被打破了。

    “阿天,你所设想的故事,倒有些类似于民国时期还珠楼主所写的《蜀山剑侠传》呀。”金镛微笑着说道。

    还珠楼主所写的《蜀山剑侠传》,是一部神怪题材的仙侠小说。构思奇特,包罗万象,当年曾经红极一时,连金镛在创作小说时,都从中吸取了不少营养。

    夏天点了点头,《秦时明月》中的确蕴含许多玄幻元素,说它是玄幻题材也并不过分。“查先生,我是这样考虑的。新派武侠小说从创立到现在,至少也有三十年时间了,很多元素都被重复利用,什么‘武林秘籍’、‘国仇家恨’、‘惊天阴谋’,读者也已经产生了厌倦情绪。所以为了重新吸引读者的兴趣,我认为武侠小说必须要创新。”

    现如今武侠小说连载非常火爆,读者也很喜欢看武侠小说,许多人都以为它此刻还在黄金期呢。

    夏天竟然说它面临困境,发此不经之语,让人听了准以为他在危言耸听。

    但夏天此举,正是为了引起金镛的注意。若想赢得他的青睐,不凸显出自己的本事,怎么能行?!

    果然听到他这么说,金镛感觉很是意外。

    只有少数有识之士知道,最近几年,武侠小说已经在走下坡路。没想到,夏天这样一个年轻人竟然也能看出来,这可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却也让他感到非常惊喜。

    “那你认为应该怎么创新呢?”金镛诚恳的向夏天讨教道,他是靠写武侠小说起家的,对武侠小说充满感情,当然不希望见到它没落。

    “我认为除了在写作手法上创新之外,题材上也应该有所扩展。”夏天侃侃而谈道,“我觉得武侠小说最大的局限便是‘人力有时而穷’,主角即便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对抗军队,更不可能力劈华山……虽然这样的设定贴近现实,但是也框住了作者和读者的想象空间。”

    “我们为什么不打破这个局限,让主角拥有更强大的力量,不仅是千人敌、万人敌,甚至可以与满天神佛一较雌雄。”夏天问金镛道。

    金镛一愣,听完夏天的话之后,他都被深深地震撼了。这个问题他之前并未考虑过,但是现在被夏天一提,他忽然茅塞顿开。

    “对呀,为什么不打破这个局限呢?”他喃喃自语道,要是打破了这个框框,那武侠小说的题材可就大大扩展了。新鲜元素增加了,可看性增强了,那读者自然就更愿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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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029【折服金镛】() 
“阿天,你这想法非常好呀,大大的启发了我,我真是要好好谢谢你。”金镛欣慰的笑着说道。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说得可真有道理,自己可不就从夏天这里学到了不少么。

    “查先生客气了,我这只是个人的浅见而已,怎么敢当得起你一个‘谢’字。”夏天微笑着说道。

    “不,不是浅见,是高见,而且是极高明的见解。”金镛摆摆手,十分诚恳的说道,“新派武侠小说发展到现在已经三十年光景,是到了必须要变革的时候了。阿天,你刚才所说的话,无疑为已经陷入困境的武侠小说指明了出路。光是这一点,就足以当得起我一个‘谢’字。”

    夏天笑了笑,感觉金镛还真不愧有大家风范,高风亮节,胸怀广大,竟然会对自己这个无名小卒道谢。哪像后世那些所谓的名家,就算是作品爆出了抄袭丑闻,还依然死不改悔绝不道歉呢。

    这差距简直就是天与地,云与泥。

    “阿天,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你愿不愿意把你的见解公之于众,让其他武侠小说家也因此而受益?”金镛又有些犹豫地问道。

    夏天如果将这种超前的创作理念秘而不宣,那他就很有可能会像自己一样,开创武侠小说新派系,成为一代宗师级作家,并赚取数以千万计的财富。

    但是这样一来,只有等他的作品进入成熟期,形成潮流之后,才会有小说家模仿他的创作风格。如此一来,至少四五年的时间都被耽搁了。

    可是武侠小说现在已经到了必须要改革的时候,如果再继续拖延个四五年,那时候的读者还喜不喜欢看武侠小说都难说了。

    金镛是衷心希望夏天能够将自己的创作理念公诸于世,为武侠小说的发展指出一条明路来。但是他也清楚夏天如果真的这样做的话,损失究竟会有多么的惨重。因为金镛自己就是一代宗师,并凭借自己的作品赚了数以千万的财富。

    一边是利人,一边是利己,金镛觉得如果自己站在夏天这个位置,也同样会难以抉择。

    听了金镛的话,夏天愣了一下,随后笑了笑,“当然没有问题了!既然我今天能对查先生说,就表示我没有打算要敝帚自珍。如果我的见解能启发到其他人,为武侠小说未来发展指出一条路,那我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反对呢?而且我也是武侠小说爱好者,我也希望它越来越繁荣。”

    “好!说得好!”金镛激动的拍了桌子,这可与他一贯的稳重、淡定的作风大不相同,“阿天,你不仅才学高,而且品德高尚,真是不错!”他欣喜地说道。

    “查先生,你未免太过誉了,我哪当得起。”夏天摆摆手笑道。

    “不,你绝对当得起。你可知道你刚才的决定,虽然为别人指明了道路,但是你自己却放弃了数以千万计的财富呀。”金镛看着夏天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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