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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凤家女-第36章

小说: 凤家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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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马可?”海粟问。

“嗯——”银发伯看向我,我赶紧双手合十,拜托拜托,“好像有这么回事。”

啪——一个家务助理的扫帚掉到地上。

“好像?”他似乎不太满意,“如果是真的话,马可,去拿瓶酱油给我们的芳邻。沧家穷得连酱油都还不起,传出去可好听了。”

“酱油就不用还了。邻居一场,不必那么较真。不过看你的诚意,给我点回礼也好,最好是吃的。”谁能可怜可怜我的肚子?

“那怎么行?你说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说不定,以后还得再问你们借酱油,所以请你一定拿着酱油回去。”他笑得恶劣,牙齿咬紧了。

我气啊,但拿他没办法。求助得看向那位好心帮我圆谎的银发伯,才发现他和家务助理都盯着海粟。顺着他们的视线,聚焦在海粟脸上。没什么异样的,他们在看什么?

“少爷,既然是邻居小姐,我们当然要以礼相待。厨房里还有多出的饭菜,如果小姐不介意的话,我这就帮您准备。”马管家说。

“不介意,不介意。”终于有人听到了我的心声。

“马可,酱油——”海粟可没有请我吃饭的意思。

“当然,酱油也会准备好的。少爷待客的心意,我已经完全明白了。这就去帮您和小姐准备晚餐。”他带上人走了。

“等等,谁说要请她吃,谁说我要吃?”他愤怒得吼道。

“已经走了。”我提醒他。

“岂有此理,欺负我瞎子吗?”他朝床头柜上抓东西,抬手要扔。

“最后一次让你扔。”我站着不动,“人家说事不过三,第一次你划破我的眉毛,第二次打青我的额头,所以你还有一次机会。不过,砸中的话,我以后再也不来了。”

“谁请你来的啊?”他高举右手,握着一只玻璃杯,有些颤抖,有些迟疑。

“你请我来的。”我站的地方,月光铺满一身,柔和静谧。

“胡扯。”他维持着攻击的姿势。

“真的,你的心请我来的。”我一动,月光也流动,似水似云。走过去,我触到他手指的瞬间,他颤栗了。

啪——杯子砸成了无数碎片,四溅。

------------------------------------------------------------------------------------海粟的分割线

很静。很静。仿佛死水。

海粟觉得自己不仅瞎了,可能耳朵也聋了。要不然,她人呢?没有尖叫,没有呼痛,没有离去的脚步。啊,她哪次不是像猫一样,爬上二楼阳台。那么敏捷的她,脚步声也可以隐去吧。她走了?真得走了!她说她再也不会来了。

那太好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搅得他一团乱。他终于又可以继续生活了,毫无希望的黑暗,毫无生趣的世界,毫无波澜的日子。但这真的是他所盼?

其实,上次听到砸到她脑袋的声音,他一点快感也没有。相反,他根本没想到,她会乖乖挨他砸。他这几个月来没少砸东西,可从来没砸到过人。就算他发脾气,导致某个助理进了医院,却并不是他砸伤的,而是被他骂哭后,下楼梯不小心摔到的。第一次划破她的眉头?他根本不知道。搞了半天,她来一次,被他伤一次。是她自己倒霉,跟他没有关系。

整整十二天,距离她上次来的时候。他以为她不会再出现了,毕竟过了那么多天,毕竟他弄伤了她。然而,她来了,在他故意把东西砸得那么大声,在他故意把东西砸到外面。

有这种人吗?跑过来要饭,天经地义似的。当着其他人的面,装得和他熟捻。既然不想来,为什么他砸了东西又来?真得为了社区环境。见她的鬼!但他明明是高兴的。

是的,该死的不想承认,所以才乱发脾气。借酱油?听她胡扯!他看不见,听力比以前敏锐,一听就知道马可帮她撒谎。如此轻易得收买了人心,怎么可能?如果马可不是照顾父亲几十年的老管家,他会怀疑有心人士安插了眼线。但他因此更生气,更迁怒于她。

迁怒?他也知道是迁怒。这些日子,他撞得头痛欲裂,撞得粉身碎骨,但痛苦如影随形。神经完好无损,他能感觉自己在被撕裂,走向末途。与其说他对别人发泄,不如说没人理会他的发泄。身边除了家务助理,管家,园丁,司机,还有谁?谁也没有!

他已经是一枚废卒。

第八十五章 噌饭(下)

  “男人流眼泪会很难看。”我看着他比哭还难看的表情,“忍忍吧。”

他一惊,“你还在?”

“当然。你砸得准头也太差,我在你右边,你往左边扔,怎么可能打中?再说,我等饭吃呢。”我自动自发拿起扫帚,跑过去把那只杯子的残骸收集起来。

“你在干什么?”他神色缓和很多,虽然语气保持冷漠。

“清理碎屑,不然会扎到脚。”我做得很仔细,“你那么喜欢摔东西的话,以后在房间别光脚走路。”

“用不着你做这种事,会有别人收拾。”他绝不承认自己因为她小小的关心而感动。

“顺便而已。”我很快把地板清理干净。

这时,银发伯进来了。看着推车上的大小盘子,我不由欢呼一声。食物,食物,我的最爱。几年旅行生活,让我深深体会,吃饱饭才能享受其他一切,否则都是空谈。

“你饿死鬼啊。”他听不惯她的快乐,为什么那么简单?

“一起吃。”我拉着他,尽管他很不情愿,还是被我塞进椅子。

“我不吃。马可,把我那份倒了。”他没有胃口。

“你如果见过那些非洲的孩子,就会觉得浪费食物简直遭天谴。想象得到吗?一个新生儿饥饿得吮吸着妈妈的**,因为没有奶水,却也饿得哭不了大声,但不知道他妈妈早饿死了。很多孩子,尽管失去了父母,但为了食物,每天努力在贫瘠的土地上,哪怕一把野菜,也能令他们展露欢颜。那样你还能浪费吗?吃吧,吃饱了去珍惜,多可贵。”我看着香气扑鼻的菜色,拿过一个碗,盛了饭,又将每种菜放进一些,让他捧着,又塞进一只勺,“难道想让我再喂你?那你得等我吃完。”

“谁要你喂!”他随意吃了一口。

“那就好。”我终于吃到饭了,心满意足。

身为资深的职业管家,马可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流露出的惊讶面色。少爷自从车祸后,什么时候能像这样好好坐着吃饭?没有,从来没有。严重时还要靠营养点滴的他,还未低头放弃反抗,直到今天。说起来,有一次在床头柜发现一只空了的点心盒子,害他以为少爷想吃点心,折腾了厨师一天,又到外面买了最好的回来,结果还是惨遭滑铁卢。这么看来,那盒点心是这位邻居小姐带来的。喂?怎么喂的?居然能让少爷吃光光,他很想向她请教。

“马伯伯要不要一起吃?”这位管家大人的眼神好充满着殷切期盼,该不会也饿了吧?我很不好意思。

“马可,你可以去休息了。”海粟却赶人。

银发伯对我欲言又止。

“马伯伯,吃完了,我会帮忙收拾,再送去厨房。麻烦你,到时候准备好酱油。”我暗示他待会儿见。

这么尽职的管家一点就通。虽然主人看不见,他依然躬身而退,礼数没有半点懈怠。我替海粟高兴,至少还有忠诚的人守护他。

“好吃。”南方菜系,口味清雅,有如春江。

“难吃。”虽然这么说,他确实在吃,而且快吃完了,“还有,吃饭时不要说话。”

“我已经吃完了。”因为饿极了,来了个风卷残云,“要不要我喂你?”

他立刻加快了速度,几口吃完。“你敢?”他费力吞下。

“以后三餐要正常,别总是深更半夜折腾。”我对他真是苦口婆心。他虽然吃得不多,但时间太晚,吃多了反而对健康不好。今天就这样吧。

“多管闲事。”他从鼻子里发音。

想要两个人关系融洽,路途相当遥远艰难。只是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时间。

“出个谜题,当饭后运动。”我将东西收拾好,放回推车。

他在聆听。

“有个朋友跟我玩捉迷藏的游戏。范围为市区,时间为七天。每天他会出现同一地点。周一到周五晚上8点到9点,周六周日晚上10点到11点。他给了我两个提示。第一,那是个什么都有,包罗万象的地方。第二,会选择那个地方是因为他的个人兴趣。”我问,“你觉得他会在什么地方?”

“你的答案呢?”他反问我。

“我得不出确切答案,只能说网络和电视存在的地方,比如网吧,便利店,酒吧,会所这类的。”我把自己的分析告诉他。

“这种地方市区范围有很多家,不太可能七天找得到。”他拇指食指捏着下巴,对这问题很认真分析的样子,“你朋友的兴趣是什么?”

“不知道。”夜日要真是我朋友的话,我就不用伤脑筋了,“和他不熟。”

“不熟?”他抬起头,寻找着我,“不熟还玩捉迷藏?”

“他很奇怪的。”非常奇怪,难以捉摸的家伙。

“还有一个提示。为什么时间规定那么严格?而且平时和周末时间不同?”他思考时的专注,在霎那,仿佛为乌云镶上了金边,就像重逢之夜意气风发的男人。

“他也许随便说的吧?”我们都没有考虑过这点。

“聪明人不会说废话。他一定在给你的所有条件里,暗示了确切位置。否则,这个游戏毫无意义。是什么呢?”他完全沉陷在迷题之中。这是个专心起来异常强大的男人。只不过,他自己好像还没认识到这一点。

“你这么说的话,我觉得他倒像是在说商店关门的时间,周末总比平时晚一点。”脑袋里突然亮起的火花。

“是有点。”他同意,“酒吧网吧多数通宵营业,就算不是,九点关门也太早了。”

“我只说好像关门时间。”想多了,还是觉得不靠谱。这个时间规定,真那么有意义?

“其实,除了网络和电视,还有一样东西也包罗万象。”他一早已经想到。

“什么?”我竟然遗漏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他笑得很轻浅,很自信。

“他那样的人兴趣会是书?”书?!我竟然完全忽略了。但海粟说得一点也没错。

“既然不了解他,他喜欢看书也不是不可能。你还说他奇怪,那出人意表也正常。”他说得每句话都在理。“比起上百家的网吧和酒吧,图——”

“图书馆。”千呼万唤始出来,我眼前陡然明亮。

“市立图书馆。”他补充,“只有一家。”

“唯一要确认的就是时间。”我迫不及待,“你家有电脑能上网吗?”

“没有。”他的光芒消失得好快,颓败再次包围了。“一个瞎子要电脑干什么?”

“让别人读给你听。眼睛看不见,耳朵还好好的,手臂和腿也复原了。脑袋还那么聪明,听一遍就能记得住。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就见不得他自暴自弃,不过今天没时间好好教育他。“我得回去用电脑,走了啊。”

“别走阳台。”他叫住我。

“为什么?”我都打开门了。

他说:“把东西收拾好,拿到厨房。别忘了拿走酱油。”

我不好意思得抓抓头,心急就忘。答应着,我推车往房门外走。合上门时,突然想到,探进头。

海粟仍坐在那里,月光如水,漫上他的脚。他睁着眼睛,眼底漆黑无光,好像独自一人在孤岛上,任嚣张暗魇将最后的气息吞没。无论如何,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纯洁善良的男孩子了。那夜气宇卓绝的昂藏男子,经受着人生最残酷的打击。他失去了完美的外表。但过了这关,他会变得无敌吧。因为心如果完美,还有什么能击败他?

“我会再来。”就是忘了说这句话,“告诉你迷题的正确答案。”

“滚,滚。”他大概被我的回马枪吓了一跳,周遭阴沉突然裂开,月光璀璨。

“拜拜。”滚就滚吧,我心情好得很,不跟他计较。

第八十六章 危局(上)

  回到家时,踏歌和明明正急着找我。原来两人商量下来,想让我今晚就回凤家。我让他们别慌,把海粟的分析说了一遍。

“市立图书馆!”白明明特有的高音,“杀人如麻的罪犯捧书孜孜不倦,想着就不可能。”

“他没有杀人如麻。”我皱皱鼻子。

“这种人,谁知道。”明明耸耸肩。

“查到了,市立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九点到晚上九点,周末是早上九点半到晚上七点。”踏歌继续盯着电脑。

“啊哈,错了吧。”明明推着我往楼上走,“赶紧收拾行李,还能赶上最后一班飞机。我也可以好好睡觉,用拼图认人很伤眼睛,盯得我看人都成平面二维的。”

“不过——”踏歌提高声量,“因为今年世界群书博览会在图书馆大展厅举行,周末开放延长到晚上11点。”

时间吻合。

“明晚一起去吧。”明明一大优点,知错就改。

“万一找不到呢?”踏歌则思虑更周到。

“到时候再走也来得及。”我这么说,两人才能放心。

“对了,你怎么又跑沧海粟那里去了?是不是上次把脑袋砸坏了?不长记性。那只暴躁的熊,让他自生自灭好了。”明明又惦记上这事了。

“熊?”我看向踏歌,他也很疑惑,“你见过他了?”海粟像熊吗?虽然现在的样子和五年前的文弱少年相去甚远,也没变得那么夸张吧?

“砸东西那么孔武有力,光用听得也猜得到。”明明优点二,想象力超级丰富?

“今天没砸,还请我吃了饭。”其实是没砸到,而且自己硬蹭上这顿饭的。

“吃饭?黑熊也能微笑?”她小手指卷起头发,红如火。她思维的跳跃,一如星火,看着很近,实则很远。

“嗯——不管如何,明天令人期待啊。”越危险,越刺激。我那条一碰到挑战就特别兴奋的神经线,躁动着。

第二天,趁叶秋寒开会的功夫,我向副部长打了招呼,准备下班。其实,自从那天晚上叶秋寒在我面前失态后,不知有意无意,他忙得几乎整天不进办公室,据说在准备公司今年开春最大的投资项目。即使难得露个面,交待完事情就走了,所以我乐得朝九晚五。

“下班了?”和我同一期进公司,常在餐厅碰面,为我指过路,现在是一个组的小东看我收拾东西。

“嗯。”对待好心人,我也总是报以好心。

“可组长不是让你准备投资报表吗?”小东奇怪。

“做好了。”我大拇指往身后办公室一指,“新鲜出炉,刚上桌。”

“那可是集团全球范围内一季度的总报表啊!”他啊得叫。

“我当然知道,所以累得半死,要下班轻松一下啊。”我明白他的惊讶,那堆数据正常速度也要三天才能搞定,可今天,是我的逢魔时刻,怎么可能遭它拖累,“拜拜。”

虽然为了熟悉环境,特意提早到市立图书馆,然而我还是低估了夜日的狡猾。三幢独立式大楼,各五层高,正中主楼里的一二层被作为此次博览会的展地,人潮川流不息。如今有了网络,电子版的书方便点击,还有这么多和我一样仍然爱实体书的同好者,我开心的同时也苦恼。人,从何找起?

“图书馆也有这么大的?”明明感叹着,“全世界的宝藏真是多。”

“我找些人来吧。”踏歌看一眼时间,还没到八点。

“人多不见得有用。踏歌,你找左边的楼。明明,右边。我从中间找。任何可疑的形迹,打我手机。”他们两个没见过人,只能凭拼图,绝对碰运气。“他应该会呆在某处不动,所以时间可能来得及。我会尽快查看,然后往右,最后找左。”

“最后问一个问题。”明明说,“除了这张拼图,还有什么提示?”

“他那样的人,你看过一眼就绝不会忘记。”我只能如此表达。

踏歌和明明一左一右,朝相反方向去了。我则往中间去。因为时间尚早,我在大厅里闲逛。到底是群书博览,世界各地的原版好书齐集一堂。我找到推理那块儿,信手拿了一本短篇集。几个男生在我前面交头接耳,手上都拿着一本蓝皮书。这本书的作者我知道——晨夕,成名十年的推理小说作家。我也喜欢他的书。他笔下一系列的主角爵士先生,童年的不幸遭遇导致性格孤僻,失踪多年后再现,已成为神秘而睿智的法医,揭开了身边一桩桩离奇的谋杀案。作品刻画出各色黑暗,人性和现实令人失望沮丧,但主人公总能找出真相,令绝望的人们再次看到希望。晨夕不是一个多产作家,一年一部,却从不让读者失望。

小男生们说得都是晨夕的事,我不是追星迷,听过就算。大厅里的钟八点整,我往楼上走去。身后很多书迷开始排起长队,等待作者们的签名会。

三十分钟后,我还在五楼找人。没有,没有,到处都没有。明明和踏歌也没有好消息,他们觉得在一个小时内我自己找完三幢楼已经不现实。

“哪里有什么一眼不忘?全都一个鼻子一张嘴。你眼花了。”明明在电话那头,呼吸急促。

“马上离开。”踏歌则说。

难道我的眼光真有问题?夜日那家伙在别人眼中这么不起眼?有种预感,他绝对在这里。但为什么踏歌和明明找不到人呢?我没看见他不在这栋楼里,连趴着睡觉的人我都翻过来找了。

“九点准时走人。”我对踏歌说。还没认输呢!

我和明明碰头,她正在一楼盲目乱转。我让她休息一下,自己从顶楼往下找。因为这栋楼面积小,人也不多,我用了十八分钟。夜日不在。于是,和明明赶向踏歌那里。

“那么热闹。”明明努努嘴吧。

“有作者签名会。”我漫不经心得说。

“我还以为是明星签名会呢,女孩子够多,表情够激动。”明明笑。

恰好两个女生美滋滋得从里面出来。

“虽然看不到脸,可是听声音就知道好帅。”一个崇尚偶像派。

“长得不好看也没关系,他太有才华了。”一个爱慕实力派。

“晨夕。”两人同时感慨。

又是晨夕!之前那些男生也说,这是晨夕的首次签名发布会,整个过程他将戴着爵士先生少年模样的头罩。十年来,一直由经纪人打理有关事宜,从不露面的他,这次虽然依然掩藏着真实面目,但凭借一直以来深入人心的作品,获得书迷们的支持和理解,更何况如今能见到本人。迷们最热烈的口号:晨光不见夕阳时,爵士永不可挡。意思是只要清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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