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从贞观开始-第3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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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命了啊。”程处弼叹息了一声,说道:“若是留到明年,那就是两头鹿了。”
“若是人人都学我们,杀了母鹿,以后还有这鹿可就绝迹了,到时候我们的子孙后代吃什么?喝什么?”程处弼说道。
“夫君这话说的倒是,都说三月不食春江鱼,鱼腹中有千万籽,我看着动物抚育的时候,我们也应该不要打。”长孙瑶瑶说道。
“正是如此,那么这头鹿,我们还是不要打了吧。”高阳女帝说道。
“得,现在你们就算想打,也打不了了。”柴令玉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来还得寻找别的猎物。
因为就在刚才,众人闲聊的时候,那鹿一下子就飞奔了出去,消失在了草丛之中了。
“现在才晌午,还有大把的时间呢,在落日之前我们一定能够打到一个大大的猎物的,大家就放宽心吧,这山林里面别的不多,动物还是特别的多的。”看着大家的兴致都有些滴落,程处弼不由的安慰他们,说道:“更加肥美更加美味的肉,还在前面等着我们呢,所以啊不要着急,不要着急。”
“希望如此吧。要是今天打不到足够的猎物,儿孙们该笑了。”
“一定会打到好猎物的。”
“对,一定会打到的。”
“……”
第954章 大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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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啦……”
草丛之中响起了一声巨大的响声。
然后,一头黑乎乎的身影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身材魁梧,身上长满了黑色的毛发。
更加让人感到可怕的是,这头生物的嘴上长着一双獠牙。
在众人发现这头巨大的生物的时候,这头生物也发现了众人,不但没有逃跑,反而似乎向前了几步,似乎带着一丝的怒意。
“卧槽,不会这么倒霉吧?”程处弼看着前方,说道:“野猪王!”
对,在大家的前面,赫然是一头野猪。
而这头野猪跟平时大家见到野猪还不一样,这一头身形巨大无比的野猪。
“快,快后退。”
“后退,后退!”
“保护陛下,保护千岁爷!”
“保护陛下!”
“保护千岁爷!”
“……”
侍从赶忙冲了上来,在这个森林之中,宁可遇见狮子老虎,也不要遇到野猪。
山林之中真正的王者,是这些身形巨大的野猪,一旦惹怒这些家伙,哪怕是老虎也得退避三舍。
程处弼顿时感觉自己真的是倒了八辈子的霉运了,不就是来打个猎,散散心么?
竟然遇上了这种大怪物。
“嘭!”
高阳女帝毫不犹豫的举起了火器,对着前方就是一子弹。
听到了响动,大野猪快速的向众人冲了来,就好像是一个坦克一般。
大地,都微微震动了起来。
“打他的脑袋!”
“打他的脑袋!”
“打脑袋!”
“打脑袋!”
“……”
“嘭!”
“嘭!”
“嘭!”
“……”
众人连忙开火器,子弹快速的向前而去。
打在了野猪的身上,不到一会儿,这大野猪的身上就满是鲜血了。
但是,这头大生物还没有死。
要知道,野猪的生命力还是很顽强的,而且活的久了,皮毛特别的硬,皮糙肉厚的。
这野猪要是撞在人群之中,估计要有很多人受伤了。
说时迟那时快。
“喝!”
就在这个时候,程处弼提起火器,对着大野猪的眼睛就是一枪。
“嘭!”
子弹快速的出去,直接击入了大野猪的眼睛之中。
整个眼睛顿时是被轰爆了。
但是,野猪向前的速度却没有减少。
眼看着就要撞在了众人的身上了。
这可什么办才好啊?
难道我们要在这里出事故了么?
就在这个时候,程处弼又对着野猪的脚,就是一枪。
子弹直接将脚打断了,巨大的身影轰然倒在了地面上。
大地都微微震动了起来。
“好险!”
“差点就没命了!”
“这野猪也太凶悍了吧?”
“……”
众人纷纷说道。
心有余悸啊。
还好,最后那一枪打在了野猪的腿上,要不然真的要出事了。
“好大的野猪啊!”众人也走到了大野猪的身边,说道:“这足够我们一家人吃好几天的了。”
大野猪还没有死,发出一声声惨叫。
“这才是今天最大的猎物。”程处弼有些洋洋得意了起来,说道:“走,回家!”
打到了这么大的野猪,也是时候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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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5章 开开心心吃猪肉()
打了这么一头大野猪,自然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所有的人都很是高兴,今日可以说是大丰收啊。
有了野猪,众人也没有再打下去的心思了。
这大野猪,今晚同行的人可是有口福了。
“好久没有吃野猪肉了,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程处弼笑了笑,说道:“想当年,别说野猪了,哪怕是家养的猪,只要会弄,都是一道美味啊。”
“今天,我要大展厨艺,让你们知道啥叫人间美味!”程处弼很是高兴。
虽然这个时代的贵族一般不吃猪肉的,很多人都认为猪肉是贱人,只有穷人才吃。
后来,阉猪的出现,然后又从欧洲引入白皮猪,和大唐的本土猪一起杂交,才培养出了生长期快,肥的快的当代猪。
老百姓的肉食也就多了起来,但是这个时代的很多贵族还是不喜欢吃猪肉,更喜欢吃牛肉羊肉。
不过也不奇怪,牛羊肉在后世也是很贵的。
所以,贵族嘛,自然是要吃的好住的好玩的好了,只吃贵的,不吃对的。
当然,野猪肉也是贵族喜欢吃的,毕竟和后世差不多,吃饱以后,人们就又更大的追求,就喜欢吃一些野味。
其实,说真的,野味未必就比家养的好吃,比家养的牲口,很多时候肉质更好。
家养的更加卫生一些,野外的动物,寄生虫更多。
抬着一只大野猪,向王城而归。
一路上引得不少的人围观,毕竟这么大的野猪,也不常见。
回到了府中,开始热起了水,然后开始刮猪皮,其实这猪毛用火烧的更加的好,更加的美味,但是程处弼觉得还是用水洗刷的好,这水洗刷洗刷,不但能够把身上毛发洗刷了,还可以把身上的泥土污垢一起洗了。
洗干净以后,再用火烧,将那些刮不干净的毛发烧干净。
用稻草来烧,猪肉屁都烧的发黄了。
然后再洗刷干净。
接着就是开膛破肚了。
很多人都不喜欢吃猪的内脏,其实不得不说这些内脏还是很好吃的。
猪下水,会做的人能够做得相当的好吃的。
特别是猪大肠,洗干净以后,和酸菜一起煮,酸菜猪大肠,味道绝对美味无比。
爆炒猪肝,也是一个很不错的美味。
还有猪肾猪腰子,那自然是要烧烤了,那味道绝对正。
猪肉红烧、炒、都可以,猪骨头要炖,放大料,味道也很是美味。
皇宫的厨子,那可都是有好手艺的,遇上程处弼这么会吃的人,宫里面的厨子要是没有一份好手艺,估计都得下岗了。
一家子的人聚集在了皇宫之中,大摆筵席。
其乐融融。
当然,这野猪也就吃了一半,另外的一半则是给了今天跟着一起打猎的士兵,见者有份。
这个时代的规矩,凡是打猎,同行者都有一份,哪怕是一条狗,也都能够啃一块骨头的。
其实,程处弼一家子不缺吃的,打猎也不过就是图个高兴,吃几口也就可以了。
所有的人都其乐融融的。
第956章 李白()
阳光正是最灿烂的时候。
长安城的一间高中之中,一名白衣男子拿着一本秦王诗集,看着看着,不知不觉的眉头就微微的皱了起来。
“太白,你这是什么了?”一名年轻的老师,正是孟浩然。
看到孟浩然走入,年轻的学生赶忙站了起来。
这年轻的学生不是别人,正是后世被人称之为诗仙的李白李太白。
“恩师,你什么来了?”李白赶忙问道。
孟浩然游蜀,偶遇年轻的李白,并且将他从蜀山带了出来,送入长安第一中学学习,这长安城第一中,那可是大唐赫赫有名的中学,里面满是大儒。
根据统计,长安一中每年百分之九十九的学生都考上了大学,百分之二十的人都考入了皇家学院。
李白虽然年轻,但是却颇有文采,在蜀中也是有着神童之称。
据传,小的时候,李白指着院子中的花为名,因为花的颜色是白色的,故而名白。
孟浩然遇到了他,两人相谈甚欢,孟浩然觉得李白是一个可造之才,故而待到了长安城,送入一中。
历史上有个悬案,据说诗圣杜甫深爱着诗仙李白,李白深爱着孟浩然,孟浩然深爱着王维。
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
“白这是什么了?”孟浩然关切的问道。
“恩师有所不知,每每我观秦王的诗集,总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仿佛是有些诗句就是出自我之手的。”李白很是疑惑,说道:“比如这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还有这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月悲白发……”李白滔滔不绝的读了起来。
这程处弼的诗集,他读了无数次了,每一次都觉得非常的熟悉。
总感觉,冥冥之中这些诗句是自己的。
但是,自己又没有做过这样的诗句。
这简直就是太令人感到疑惑了,这到底是什么一回事?
李白百思不得其解。
“太白,看来真的是英雄所见略同也,我时常看秦王的诗集,也时常感觉到了,秦王的诗中,不少的诗好似我的,但是却又不是我的。”孟浩然叹了一声,说道:“想来这就是传说之中的英雄重英雄吧。”
“你要知道,有才华的人总是更容易找到共同话题,更加的惺惺相惜的。”孟浩然笑了笑,说道:“以后总有一天,有人看着我们的诗,感觉非常的熟悉。”
“年轻人,努力吧,总有一天,我们会变成秦王一样,富有文采的大文豪!”孟浩然说道。
程处弼已经是全世界有名的大文豪了,而且孟浩然、王维等人都很是崇拜他。
若是他们知道,其实程处弼的诗之中,在另外的时刻里面就是属于他们的,也不知道他们会有什么感想。
当然,在这个时候,身为第一个写出来的人,所有的人都认为那些优美的诗句是他程处弼的。
读书人的事,能算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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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一章李白闲话()
李龟年很高兴。
很激动。
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够成为皇家艺术学院音乐系的教授。
成为了教授,每个月都有十两银子的酬劳。
虽然,这点银子对于他而言,根本就不算银子。
李龟年出身很好,乃是贵族。
他的父亲更是新派的人,军功显赫,不出意外他是可以继承他爹的爵位的。
在新世界,他还要上千亩的封地呢。
所以,他不缺钱。
但是,这十两银子,将是自己的证明,自己身为音乐者的证明。
自己竟然能够成为教授了,这奸诈就是太好了。
以后出门,自己可以名正言顺的告诉别人,自己是一个艺术工作者了。
以后,谁敢小看我?
想想,整个人就很是高兴。
“李教授,李教授,你等等,你等等。”突然,一道身影从体育馆里面跑了出来,气喘吁吁的说道。
李龟年转身一看,赫然是刚才的考官之中的一员。
“敢问张教授,你这是有何事?”李龟年微微一笑问道,以后大家都是一起工作的同仁了,所以对他还是蛮客气的。
对方微微一笑,道:“李教授,你的形象特别的好,我们想邀请你加入我们的音乐室。”
“音乐室?”李龟年感觉到有些诧异,这音乐室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没有听说过啊。
“我们大唐皇家艺术学院身为国家的最高学府,岂能少了音乐室?”来者微微一笑,说道:“我们已经购买回来了一部机器,打算自己灌唱片,然后发行,这也是为了学院增加收入嘛。”
“毕竟,学院的建设需要很多很多的钱,国家不可能拨款那么多,很多时候我们必须要想办法,在教授学生的时候,也要为学院创造一些盈利的事情。”
“你不想让全世界的人都听你的音乐么?你不想让自己的作品永远的流传下去么?我们有全世界最先进的灌装机器,能够让你的声音和乐器的声音,完美的留下了来,哪怕是过了千年万年,只要有人有播放机,就能够把你的声音完美的播放出来。”
“你放心,这若是真的盈利了,我们不会让一个伟大的音乐家连一分钱都没有,毕竟那也是你的辛苦劳动所得……”他滔滔不绝的说道,试图说服李龟年。
不得不说,李龟年这形象,还真的是相当的附和一个明星。
长的好看,音乐天赋也不错,是做明星的最好选择了。
李龟年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对于明星不明星的,他倒是不在乎,在长安城他也是小有名气的了。
不过,若是能够将自己的音乐流传下去,那也是很不错的啊。
“我可以答应你。”李龟年想了想,说道:“我也想让几十年以后的人,都还能够听到我的声音啊。”
唱片已经出现了,私人的音乐学校也是有不少的。
但是,国家级别的音乐学院,也就大唐皇室艺术学院而已。
对方一听,整个人高兴无比。
音乐学院有这样的愿意奉献的老师,那是再好不过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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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9章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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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书生,文武全才。
不得不说,走在大唐的街头上,见到身上佩戴着利剑的未必是剑客,而是读书人。
公主府的诗会,长安城的青年才俊都来了,其中大部分都是贵族。
至于平民,那都是赫赫有名的。
不过,这也不奇怪,不是一个圈子的人,很难相遇在一起。
后世,那些演员、歌手的朋友,大多都是演员歌手,你不是一个圈子的,大家也玩不到一块去,也没有办法玩到一块。
很多人倒是想玩呢,但是别人未必就带你玩,要不然那些人出行为何总是带着一大群的保镖?
请那么多保镖干啥?请保镖到底是防谁的?
就是防粉丝的。
“殿下,十五公主要在府中开诗会,您要不要去参与?”一名内侍来到了程处弼的身边,低声说道:“十五公主向来喜欢文学,自小就文采斐然,很得殿下的真传。”
“我有什么真传啊?”程处弼笑了笑,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要不是自己是从后世而来,那里知道那么多的东西啊?
当然,这个秘密他也不是没有和别人说过,但是没有人会相信。
不过,好在,很显然程处弼比其余的人成功的多了,成功的人哪怕是放个屁都是香的。
普通人说的再有道理,都是废话连篇。
“都有那些人?”程处弼好奇一问。
“长安城的勋贵子弟,还是一些青年才俊。”内侍说道:“比如王勃、李龟年、杨炯、卢照邻等人,对了,还有一个神童,蜀山的李白。”
“李白?”程处弼想了想,说道:“可是那李太白?”
“正是,殿下认识他?”内侍不由的问道。
“认识么?也许吧。”程处弼说道。
李白,李慕白。
那可是诗仙,自己的很多诗句就是盗版另外一个世界的他的,算是认识么?
“这倒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有才华,也有本事,若是能够好好学习,将来是栋梁之才,就算不能够走在朝堂上,哪怕是民间也是一个赫赫有名的文艺工作者。”程处弼说道。
听闻,内侍不由的大惊。
对于李白顿时是感到无比的好奇,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人能够得到程处弼这样夸奖的,,哪怕是秦王的那些孩子们。
“李白都出现了,安禄山还会远么?”程处弼笑了笑,说道:“传令锦衣卫,寻找一家人,其中一人名为安禄山。”
“祖籍营州人,本姓康,名轧荦山。其父可能是康姓胡人,母阿史德氏是个突厥族巫婆。相传,其母多年不生育,便去祈祷扎荦山,遂于正月初一感应生子,故名扎荦山。”
“安禄山之父死得早,他从小随母在突厥人部族生活。后其母改嫁于突厥将军安波注之兄延偃。开元初年,其族破落离散,他与将军安道买之子孝节,安波注子安思顺、安文贞一起逃离突厥,遂与安思顺等约为兄弟,从此即冒姓安氏,名禄山。”
“此人现在应该和李白一样年纪,长相可能肥,找到此人一家,杀无赦!”程处弼眼中闪过一丝杀意:“宁可杀错,不可放过!”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穿越从贞观开始》,微信关注“优读文学 ”,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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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0章 李白的决心()
“再寻一家人,姓阿史那,名崒干,宁夷州突厥人,可能居营州柳城,其貌不扬,或许懂六蕃语,寻到之后,杀无赦!”程处弼眼中的杀意更加的浓郁了。
这两个人必须死!
为了大唐的安定,必死无疑!要知道,这两个人可是将原本强盛的大唐搞的没落了,若是没有安禄山和史思明的叛乱,大唐可以更加的强盛。
虽然,如今的大唐,安禄山和史思明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