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女儿-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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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段很长的文字描述这位有着著名镀金般秀发的坚强美女,成功地做到了其它温驯美女做不到的事;以及她在西敏寺的即位典礼(她在渥威克沉默的抗议中登上王位,渥威克无法不去想伍德维尔的这一大家子人,将看到他们的姐妹伊利莎白登基成为英国女王。
下回理查出现在故事中是他身无分文准备前往林恩,正当无计可施时突然有一艘荷兰船刚好停在港湾里。同行的还有他的哥哥爱德华、爱德华的朋友海斯汀和一些随从。他们这些人除了全身上下的行头之外一毛钱也没有,在一番争执之后,船长同意以爱德华的毛皮帽子充当船费。
渥威克最后终于决定他受够了伍德维尔家族,他曾帮助他表哥爱德华登上英格兰王位,他就可以一样轻而易举的拉下他。此举获得了所有纳维尔家人的支持,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包括了好好先生乔治。他觉得迎娶渥威克的另一个女儿伊莎贝尔,藉此获得蒙特哥、纳维尔和毕强普三个地方半数的土地继承权,要比对他哥哥爱德华忠、心耿耿划算得多。短短十一天内,渥威克就政变成功,让整个英格兰大吃一惊,而爱德华和理查只得在阿卡莫和海格间,十月的泥地里蹒跚地逃亡。
从那时起,理查就总出现在故事的背景里。从布鲁芝沉郁的冬天,直到在勃艮地与玛格丽特在一起──在贝纳德堡与他和乔治一起,站在台阶上目送他们父亲出征的,善良的,红着眼眶的玛格丽特,现在已经是勃艮地公爵夫人。玛格丽特,善良的玛格丽特,既忧虑又惊慌──就像未来许多人会忧虑与惊慌一样──由于乔治难以理解的行为。她决定为她这两个较令人景仰的哥哥做募款及宣传的工作。
虽然培尼艾利斯小姐的兴趣是在卓然出众的爱德华身上,但这倒也没有使她对理查的成就隐而不彰。玛格丽特出钱雇的船,全是由理查整装完成的;而当时理查还不到十八岁。而且当爱德华与为数甚多的随从被乔治和他的军队困在英格兰草原时,是理查跑去乔治的营帐,去劝已被玛格丽特软化的乔治重新和他们结盟,爱德华才得以继续前往伦敦。
不过,葛兰特想,最后这一项倒算不上什么伟大的成就。乔治显然很容易被说服做任何事,他天生就耳根软。
第六章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左右,在他对《瑞比的玫瑰》以及读小说这种不登大雅的乐趣还没失去兴趣之前,玛塔寄来了一份包裹,里面的乐趣毋宁是更值得尊敬的──由神圣的汤玛斯爵士所记录的历史。
随书附着一张短柬,在玛塔超级昂贵的笔记纸上,她那大而潦草的字写着:
没法儿亲自带来只能为你寄上这本书。忙得快疯了。我叫咪咪去布莱辛顿街那里,结果没有一家书店有汤玛斯。摩尔,所以就去公共图书馆找。不知道怎么没人想过去图书馆。也许是因为预期那儿的书都会被看得烂烂的。不过这本看起来却干净如新。你有十四天可看。听来像是刑期倒不像是借贷。但愿你对那驼背有兴趣是表示你的芒刺已不再那么恼人了。希望很快见到你
玛塔
这本书如果有点年纪了的话,看起来的确算是干净如新。看了一会儿《瑞比的玫瑰》之后,他发现这本书的印刷已不再令人兴奋,密密麻麻的段落更令人不耐。不过他还是兴致勃勃地去读它。而摩尔这本,毕竟谈的主题就是理查三世,他所关心的主角。
一小时之后他从书中回过神来,茫然而困惑,觉得很不自在。倒不是书中的故事让他惊讶,一些史事是早在他意料中的,只是他没料到汤玛斯爵士会这样写。
他晚上睡得很不好,躺在那儿长时间地醒着,沉思着;一边痛苦烦恼,一边小心警醒着,与其说他在睡觉倒不如说他在打盹。他不能平静的心一直辗转反侧,他那令人发指的行为留下的阴沉印象和强烈记忆使他内心翻搅。
这都还好,但是当他接着写道“这是他与他阁员之间的秘密”时,读者会立刻产生反感。一种背地里道长论短和仆人们暗中窥伺的气氛从扉页间消失。读者之前对那躺在床上痛苦不堪的家伙所引发的同情,在自鸣得意的作者揭露这一点之后,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个杀人犯的器量似乎还要比这个写他的人还大些。
这根本是大错特错。
当葛兰特听到目击者所说的完美故事中间有瑕疵时,他会感到不安,现在他正有同样的感觉。
而且事实上非常令人困惑。像因为正直而如此受人尊敬的汤玛斯。摩尔,四个世纪以来都备受推崇的汤玛斯。摩尔会出什么错呢?
在摩尔笔下的理查,葛兰特想,是和玛顿的看法差不多的。一个既十分邪恶,却又十分痛苦的人。“他的心永远无法平静,永远无法感到安全。他的眼睛骨碌碌地转,身体总像在暗中防着别人,他的手总扶着他的匕首,他的神情仿佛永远准备再度出击。”
当然书中有着那戏剧性的,歇斯底里的一幕,是葛兰特学生时代就记得的;也许每一个学童都记得。在塔前的议会,理查自立为王的前一刻。理查对海斯汀的突袭正应验了一个阴谋害死护国公的人应得的下场。他疯狂地宣称爱德华的妻子和情妇(珍。秀尔)使用巫术让他的手臂萎缩。然后他愤怒地在桌上重重一击,这是叫他的随从冲进来逮捕海斯汀勋爵、史坦利勋爵和约翰。莫顿─伊利主教的暗号。海斯汀匆匆逃到乡下,最后在随便找来的一块木头上被砍了头,死前留给他的时间也只够找他所能碰到的第一个牧师为他告解。
一个人很自然会这样,先做了──愤怒,恐惧,想报复──然后又后悔。
但看来他似乎更老谋深算。他安排梅耶勋爵的弟弟萧学士,于六月二十二日在保罗路讲经,文中提到:“坏枝不宜植。”萧学士乃意指爱德华和乔治,都是约克公爵夫人和别的男人所生的儿子,只有理查是约克公爵夫妇合法的儿子。
这怎么可能,这真是荒谬至极,葛兰特回头又读了一遍。但书上真的是这样说。理查用这么不名誉的事公开诋毁他的母亲,只为了他自己的利益。
不过汤玛斯。摩尔爵士是这么说的。如果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那必定是汤玛斯。摩尔。如果有人知道该选哪些名人写进故事里,那也必定是汤玛斯。摩尔,英国的大法官。汤玛斯爵士说,理查的母亲对她儿子对她的侮辱痛苦地抱怨不已。不过葛兰特想,大体上她应该能谅解吧。
至于萧学士则备受悔恨的煎熬,以致于“几天之后他变得形销骨毁”。
也许是中风吧,葛兰特想。有一点怀疑。要站在伦敦的群众面前讲那样的故事得要有些胆量。
汤玛斯爵士对塔中王子的说法和亚马逊一样,只是更详细些。理查曾暗示守塔警卫罗勃。布莱肯伯利,表示如果王子们失踪未尝不是件好事,但布莱肯伯利不愿加入行动。加冕典礼之后理查出发巡视全英,当他抵达渥威克时,他派泰瑞赴伦敦衔命保管囚塔的钥匙一晚。就在当晚有两个恶棍,迪克顿和佛瑞斯特,狼狈为奸地闷死了这两个孩子。
这时矮冬瓜正好送午餐进来,便把书从他手上拿了下来。当他叉了一块肉馅马铃薯饼往嘴里送的时候,他再度想起那张属于被告席的脸。忠实且有耐心的小弟弟已然变成了怪物。
当矮冬瓜回来拿餐盘的时候,他说:“你知道理查三世在当时是很受欢迎的人吗?我是指在他当上国王之前。”
矮冬瓜狠狠地瞪了画像一眼。
“不过是躲在草里的蛇罢了,如果你问我的话。假仁假义,那就是他:假仁假义地等待他的机会。”
等待什么机会呢?他想,就在她的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时。他不可能知道他的哥哥爱德华会在四十出头的时候猝逝。他也不可能预见(即使他们在儿时曾共度一段极亲密的时光)乔治最后会被没收财产,褫夺公权,他的两个孩子也失去了王位继承权。因此所谓的“等待机会”似乎并没有立论的基础。而有镀金般秀发的绝色美女,除了无可救药的重用亲人之外,还算是个受人敬重的女王,她还让爱德华拥有一群健康的孩子,包括两个男孩。这一家子血亲,包括乔治和他的儿子女儿,都是理查和王位之间的障碍。当然像这样一个忙于管理北英格兰,与苏格兰人征战(而且成绩斐然)的人,怎么可能会有时间去“假仁假义”。
到底是什么使他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改头换面?
葛兰特伸手去拿《瑞比的玫瑰》,想看看培尼─艾利斯小姐对西西莉。纳维尔么子的不愉快蜕变有什么说法,但狡猾的作者避谈这个话题。她希望这是本愉悦的书,如果照事情原本的逻辑发展下去,当然会无可避免的成为悲剧。于是她以伊利莎白──爱德华长女的出场,为该书的最后一幕奏出绕梁余音。这使她不必提起伊利莎白两个小弟弟的悲剧,也不必描述理查如何战死沙场。
所以书的最后一幕是皇宫里的舞会。满面红光,快乐而年轻的伊利莎白,身着白色新礼服,戴着她的第一串珍珠项链,显得高贵美丽。她穿著她的舞鞋不断地跳舞,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们。理查和安,还有他们羸弱的小儿子,特地从米德汉前来参加盛会。但乔治和伊莎贝尔都没有出场。伊莎贝尔数年前默默的困难产去世,乔治并不显得悲伤。而乔治本身也死得没没无闻,但是乔治曾经那样突如其来的性格倒错,使得他的极度孤僻竟也为他赢得了不朽的知名度。
乔治一生不断发生灵魂上的惊人逆转。每次他的家人都一定说过:“这真是可怕极了,就连乔治都想不出更荒谬的事了吧。”不过每次乔治都令他们大吃一惊,乔治古灵精怪的能力似乎是无穷尽的。
这样的转变似乎是从他第一次与他的岳父狼狈为奸之后开始。当时渥威克想叫他继承可怜的疯国王──亨利六世的位子。渥威克把亨利六世弄上王座也不过是想为难他的表哥爱德华罢了。这两个渥威克公爵都希望见到他们的女儿成为女王,不过乔治对王位继承权的坚持在理查访兰开斯特军营的那一晚已经化为泡影。但对一个爱吃糖的孩子来说,初尝权力的甜头已经让他欲罢不能,在未来的几年里,这个家族总要想办法对付乔治出人意料的异想天开,或让他停止他新想出来的滑稽愚行。
当伊莎贝尔死的时候他坚信她是被她的侍女毒死的,而他的男婴则是被另外一名侍女毒害。爱德华认为这件事情非常严重,于是颁布令状,要求该案在伦敦法庭公开审理。但乔治却在他的地方法官主持的法庭即决审判这两个人,并随即将她们吊死。震怒的爱德华为了谴责他,将乔治家里的两个成员以叛乱罪起诉,但是乔治不但没有将这件事视为警讯,反而大声抨击这是司法谋杀,叛变的怒火在他的心中整个燃烧了开来。
然后他决定迎娶全欧洲最有钱的女继承人,也就是玛格丽特的继女,勃艮地年轻的玛丽。善良的玛格丽特认为让她哥哥留在勃艮地比较好,但爱德华已经安排他回麦克希米兰为奥地利的案子受审,使乔治仍陷于尴尬之中。
当勃艮地的阴谋失败之后,整个家族都希望能平静一阵子。毕竟,乔治拥有一半纳维尔的土地,并且无需再为财富或生孩子而结婚。但是乔治又有了个新主意,为此他娶了苏格兰王詹姆士三世的妹妹玛格丽特。
终于他的愚蠢到达了极点。先是和外国的法庭进行秘密协商,后来更公开让兰开斯特国会宣布他继承亨利六世的王位。这,无可避免的,使他得在另一个国会接受审判,也使别人想救他都救不了。
这场审判成为爱德华和乔治两兄弟间精采火爆的对吵,但是在乔治如众所预期的被判处死刑之后,一切却暂停了。剥夺乔治的地位是一回事:那是大家想做也该做的。但是让他上断头台却是另一回事。
时间一天天的消逝而判决却迟迟未能执行,下议院为此提出了质询。结果第二天就传出了乔治的死讯,克雷伦斯公爵死于囚塔。
“淹死在甜葡萄酒桶里。”伦敦人说。这就像是伦敦东区人对酒鬼翘辫子时的典型评语,然而这却使得一生郁郁不得志的乔治、水垂不朽。所以乔治并没有出现在西敏寺的舞会,而在培尼艾利斯小姐的最后一章所强调的,并非西西莉。纳维尔是儿子们的母亲,而是西西莉。纳维尔是孕育出优良后代的祖母。虽然乔治死时身败名裂,众叛亲离,但他的儿子,年轻的渥威克,却是个健康的孩子,而小玛格丽特年仅十岁就显露出纳维尔家传统的美貌。爱德蒙,十七岁就战死沙场,看来或许是无谓地浪费了一条年轻的生命,但足以平衡的是,他小时候身体本来就单薄,所以她原本就没预期他会长大成人;而他还有个儿子继承香烟。理查二十几岁的时候看起来还仿佛可以被轻易地折成两段,但他却坚韧得像石南花的根一样,或许他那看起来脆弱的儿子长大以后也会像他一样强劲。至于爱德华,她的高大金发的爱德华,他的俊美或许有时令他看起来脑袋空空,他的友善或许有时会让人觉得他有点懒散,但他的两个小儿子和五个女孩都遗传到了他们两边祖先血统中的美貌。
身为祖母她可以骄傲地看着这一群孩子,身为英格兰公主她也可以将他们视为一种保证。保证皇冠将在约克这一脉代代相传。
如果有人在舞会中观看水晶球,然后告诉西西莉。纳维尔在四年之内不仅是约克这一脉,甚至整个布兰塔吉聂特王朝都会、水远的消失,她一定会觉得那个人疯了或者有叛乱意图。
但培尼─艾利斯小姐并没有刻意掩饰,在这场纳维尔和布兰塔吉聂特的家庭聚会中,充斥了伍德维尔家族的人。
她环视整个房间,希望见到她的媳妇伊利莎白受人妒忌或遭到孤立。这桩纳维尔的婚姻后来变得比大家预期的要好多了;伊利莎白是值得尊敬的妻子,不过副产品们却不怎么样。这或许无可避免,因为这两个男孩的监护权必须给她的长兄。瑞伯斯除了因为太爱炫耀和野心外露而像个暴发户之外,倒还算是个有教养而值得尊敬的人,可以在他们于劳德洛求学的时候照管他们。但至于其它人:四个兄弟,七个姐妹,还有她与第一任丈夫生的两个儿子,要把他们随着她的步伐一同带进婚姻市场中却委实太多了。
西西莉看着嬉闹的人群,从蒙着眼玩捉迷藏的孩子们看到站在晚餐桌旁的大人。安。伍德维尔嫁给爱赛克斯伯爵的继承人。伊莲娜。伍德维尔嫁给肯特伯爵的继承人。玛格丽特。伍德维尔嫁给奥朗岱伯爵的继承人。凯瑟琳。伍德维尔嫁给白金汉公爵。贾姬。伍德维尔嫁给史传其勋爵。玛丽。伍德维尔嫁给赫伯特勋爵的继承人。而约翰。伍德维尔,丢脸地娶了诺福克的朵薇格,她年纪大得足以做他的祖母。旧家族注入新血是好事新血总是偷偷渗进来──但如果是同一来源且排山倒海而来,那就不妙了。就像一个国家里的政治血统,外来的介入极难被消化吸收。不仅不聪明,还会令人后悔莫及。
不过,这股新血还有好长一段日子可以慢慢吸收。这个突然进入旧有政治体中的力量会不再如此集中,会分散、会静止、会不再危险和令人沮丧。爱德华虽然大而化之,却也精明地知道这一点;他得让这个他已安定地治理了近三十年的国家继续保持稳定。从来没有人像她敏锐、懒惰、有女人缘的爱德华那样地统治英格兰,拥有暴君般的权力,却施以仁政。
最后一切都会顺利的。
当她的孙女伊利莎白上气不接下气,笑着跑离那一团混战冲到她旁边的椅子坐下时,她正要起身,加入他们一起讨论甜点省得让别人认为她过于挑剔或冷漠。
“我玩这种游戏太老了,”她边说边喘着气,“而且会毁了人家的衣服。您喜欢我的衣服吗,奶奶?我硬赖着爸爸帮我做的。他本来说我穿旧的那一件茶色丝缎就可以了。玛格丽特姑妈从勃艮地来看我们的那一次我穿的那件。没有比有个会注意女人穿著的爸爸更糟的事了。他对人家的衣橱了若指掌。您知道多芬拋弃我了吗?父亲在生气,但我高兴极了。我在圣凯瑟琳教堂点燃了十根蜡烛。那花了我剩下的所有零用钱。我不想离开英格兰,我希望永不离开英格兰。您可以帮我吗,奶奶?”
西西莉微笑着说她会试试看。
“老安卡列特帮我算命说我将会成为皇后。但没有王子要娶我,所以我看是不可能。”她停了一下,轻声继续说:“她说英格兰皇后,但她好象有点醉醺醺的,她非常喜爱杯中物。”
培尼─艾利斯暗示伊利莎白将来会嫁给亨利七世是不公平的,更别说缺乏技巧了,如果作者不准备去面对这之间的种种不愉快的话。假设她的读者知道伊利莎白嫁给第一个都铎国王,那么也就假设了他们知道她的弟弟们遭到谋杀。所以她选来作为全书收场的欢宴场景,就无可避免的会被一层黑暗的阴影所笼罩。
不过整体说来,葛兰特认为,她故事是写得够好的了,就他读过的部分来说。他甚至可能会回过头读他跳过的部分。
第七章
葛兰特那晚熄了床头灯,就在半梦半醒之间,有一个声音在他心中说着,“可是汤玛斯。摩尔是亨利八世。”
这使他睡意全消。他再度扭开了灯。
这个声音指的,当然不是汤玛斯。摩尔和亨利八世是同一个人,而是,如果把人物按朝代来区分的话,汤玛斯。摩尔是亨利八世那个朝代的人。
葛兰特卧看桌灯投射在天花板上的那一圈光,心中计算着。如果汤玛斯。摩尔是亨利八世时的大法官,那么他必须活过为时甚久的整个亨利七世和理查三世王朝。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他伸手去拿摩尔的《理查三世史》。书中有一篇序简短的写着摩尔的生平,那是他原来根本没想到要去读的。现在他却试图从中寻找答案,看看摩尔怎么能同时写理查三世史,却又身为亨利八世的大法官?当理查继任为王的时候,摩尔到底几岁?
他当时五岁。
当那国会戏剧性的一幕在伦敦塔上演的时候,汤玛斯。摩尔才不过五岁。理查死在包斯渥的时候他也才不过八岁。
那本史书中的一切都是道